脈者指下之經綸也,斯而或昧,輕則系病之安危,重則關人之生死,誠不可不語者。自六朝高陽生偽叔和而著《脈訣》,脈之不明也久矣。余幼慕是術,竊有憫焉。敬業之餘,每以《素》《難》《靈樞》《脈經》《甲乙》,及長沙、河間、東垣、丹溪之書間閱之。越十年,以舉子業不售,里中長老,謂余曰:古人不得志於時,多為醫以濟世,子盍事醫乎?奚拘一經為也。余於是投舉子筆,專岐黃業,乃就邑中午亭余老師而養正焉,居三年,與師論疾,咸當師心,師勉余友天下士。嗣是,由三吳,循江浙,歷荊襄,抵燕趙,就有道者師事之焉。或示余以天人貫通之道,或示余以醫儒合一之理,或示余以聖賢之奧旨,或秘余以家世之心傳,其間講求脈理,出入岐黃者,未常乏人。然,童而習之,白首不達者,又不可以枚舉而數計矣。嗚呼,一指之下,千萬人命脈所關,醫家於此而懵焉,是以人為試耳,世之疲癃殘疾,將安賴之。於是,以孤陋之聞,集成語錄二篇,以告同志,雖未敢以為可傳,然楊園之道,倚於畝丘,是亦行遠升高之一助云爾。
參黃子 吳昆鶴皋氏撰
醫家取脈,常以平旦之際,取手太陰肺經。掌後高骨名曰關,關之前名曰寸,關之後名曰尺。浮以取表,沉以取里,中以取胃氣。寸部法天,候胸以上至頭之有疾也;關部法人,候膈以下至臍之有疾也;尺部法地,候臍以下至足之有疾也。左脈候左,右脈候右,兩手皆然。病者危迫,則勿以平旦為拘,雖一日三診之。
從魚際至高骨,卻行一寸,因名曰寸。去尺澤一尺,因名曰尺。界乎尺寸之中,因名曰關。
左寸主心與小腸,左關主肝與膽,左尺主腎與膀胱;右寸主肺與大腸,右關主脾與胃,右尺主腎與命門。諸家脈訣,皆以三焦合於右尺,於理為悖,辯在下集。
與皮毛相得者,肺脈也;與血脈相得者,心脈也;與肌肉相得者,脾脈也;與筋相得者,肝脈也;與骨相得者,腎脈也。
輕以取腑,重以取腑,諸陽脈為腑,諸陰脈為臟。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浮亦有臟,沉亦有腑,取脈有權,不可執也。
經脈者,常脈也,平人無病之脈也。心脈浮大而散,肺脈浮澀而短,肝脈弦長而和,脾脈緩大而敦,腎脈沉軟而滑。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四至五至,是皆平人無病之脈也。
凡肝弦、心洪、脾緩、肺毛、腎石,俱要中和。太過固病,不足亦病,太過者,脈來強實是也,病在外;不及者,脈來虛微是也,病在中。
脈來前曲後踞,如操帶鉤,曰心死,脈來堅勁,如新張弓弦,又如循刃,曰肝死;脈來堅銳,如鳥之喙,如鳥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介然不鼓,曰脾死;脈來如物之浮,如風吹毛,曰肺死;脈來發如解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凡此皆真臟之脈,無胃氣以和之,故謂之死。
《脈經》論脈,大都二十四種。今不拘其數,凡所常論者,悉備於後。
浮 自皮膚之上得之,曰浮。陽也,金也,為病在表。浮而緩,曰風。浮而緊,曰寒。浮而虛,曰暑。浮而澀,曰霧露。浮而滑,曰風痰。浮而有力,曰表實。浮而無力,曰表虛。浮而數,曰表熱,有瘡癢。浮而遲,曰表寒,喜近衣。浮而促,曰表有癰疽。瘦人得浮脈,三部相得,曰肌薄。肥人得之,未有不病者也。
沉 自肌肉之下得之,曰沉。陰也,水也,為病在裹。為積,為疝,為恐懼,為腰痛,為水蓄。沉而實,曰積。沉而虛,曰少氣。沉而緩,曰濕。沉而濡,曰水。沉而數,曰裹熱,身腫,曰陽水。沉而遲,曰裹寒,身腫曰陰水。傷寒陽證兩寸沉,曰難治。平人兩寸沉,曰無陽,必艱於壽。
遲 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三至,曰遲。二至、一至,則又遲也。若二呼二吸一至,則遲之極矣,陰脈也,為陽虛,為寒。觀其遲之微甚,而寒為之淺深,微則可治,甚則難生。乍遲乍數曰虛火。
數 醫者一呼一吸,病者脈來六至,曰數。若七至、八至,則又數也。九至、十至、十一至、十二至,則數之極矣,陽脈也,為陰虛,為熱。七至曰甚,八至已為難治,九至以上,皆為不治。脈來數而堅,如銀釵之股,曰蟲毒。若嬰童純陽之氣,則七至、八至又其常也,不在大人之例。
滑 脈來如珠之斡旋,曰滑。陽也,土也。為實、為下,為陽氣衰。滑而收斂,脈形清者,曰血有餘。滑而三五不調,脈形濁者,曰痰也。右關滑,曰有食積。婦人尺內滑,曰有孕。兩寸滑,曰痰火。一手獨滑,曰半身不遂。
澀 脈來如刀刮竹皮之狀,曰澀。陰也,金也。為霧露,為血枯,為精涸,為盜汗,為心痛,為不仁。浮而澀,曰表惡寒。沉而澀,曰裹燥涸。兩寸澀甚,曰液不足。兩關澀甚,曰血不足。兩尺澀甚,曰精不足,必艱於嗣。
緊 狀如轉索,勁急曰緊,陰陽相搏也。為寒,為痛,為筋攣,為中惡。緊而洪,曰癰疽。緊而數,曰中毒。緊而細,曰疝瘕。緊而實,曰內脹痛。緊而浮,曰傷寒。緊而澀,曰寒痹。緊而沉,曰寒積。
緩 狀如琴絃久失更張,縱而不整,曰緩。陰也,土也。為病不足,為風,為表虛。與遲脈不同,遲以數言,緩以形言,其別相遠矣。若脈來不浮不沉,中取之,從容和緩者。脾之正脈也。浮而緩,曰衛氣傷。沉而緩,曰榮氣弱。諸部見緩脈,皆曰不足,謂其不鼓也。
虛 脈來有表無里,曰虛。為暑,為腸癖,為陰虛,精氣不足。左寸虛,曰驚悸。右寸虛,曰喘息。左關虛,曰肝衰。右關虛,曰脾弱。兩尺虛,曰腎怯,兼澀者必艱於嗣。
實 中取之、沉取之,脈來皆有力,曰實。陰中之陽也,土也,為病在裡。實而靜,三部相得,曰氣血有餘。實而躁,三部不相得,曰裹有邪也,當下之。若一部獨實,必辨臟腑而責之,婦人尺中實,曰有孕。
小 脈形減於常脈一倍,曰小。《脈經》首論脈形二十四種,有細而無小,今之小即古之細乎。陰也,病為不足,若無病人,兩手三部皆小,往來上下皆從,此稟質之清,不在病例。若一部獨小、一手獨小,曰病。乍在乍小,曰邪祟。諸部小而急,皆曰疝瘕。
大 脈形加於常脈一倍,曰大。陽也。若得病而脈始大,或久病而脈暴大,此為邪盛,經曰大則病進是也。若平人三部皆大,往來上下自如,曰稟質之厚,亦不在病例。若一部獨大、一手獨大,斯可以占病矣。
長 過於本位,相引,曰長。陽也,木也。長而軟滑,曰氣治。長而堅搏,曰氣病。上部主吐,中部主飲,下部主疝。長而洪,曰癲狂病。長而搏,曰陽明病。女人左關獨長,曰淫欲,男人兩尺修長,曰多春秋。
短 不及本位,來去乖張,曰短。陰也,金也。上不至關,曰陽絕。下不至關,曰陰絕。乍短乍長,曰邪祟。寸短曰頭痛,關短曰宿食,尺短曰脛冷。過於悲哀之人,其脈多短,可以占氣之病矣。
芤 脈來形大,如蔥,按之中央空、兩邊實,曰芤。陰去陽存之脈也,主上下出血,遺精盜汗,各隨所在而論之。或云芤、草名,似蔥而有指按之形。斯脈似之,因以得名。
伏 脈形潛隱於骨間,曰伏。陰也,水也。為積聚,為疝瘕,為少氣,為憂思,為痛甚。伏而數,曰熱厥,亢極而兼水化也。伏而遲,曰寒厥,陰極而氣將絕也。
洪 猶洪水之洪,脈來大而鼓也。若不鼓,則脈形雖闊大,不足以言洪,如江河之大。若無波濤洶湧,不得謂之洪。陽也,火也,病則為熱。洪而有力,曰實火。洪而無力,曰虛火。洪而急,曰脹滿。洪而滑,曰熱痰。洪而數,其人暴吐,曰中毒。諸失血遺精,白濁盜汗,脈洪曰難已,傷寒汗後脈洪,曰死。
軟 亦作濡。脈來按之無力,如水上之浮帛,曰濡。陰陽俱損之脈也。為中濕,為自汗,為冷,為痹。兩寸濡,曰陽虛,無氣以息。兩關濡,曰中虛,脾胃有虧。兩尺濡,曰濕甚,病為泄瀉。
弦 絃同。脈來如按琴瑟弦,曰弦。陰中之陽也,木也,為病在肝,為寒在少陽。有偏弦,有雙弦。偏弦者,脈來弦而欹斜也,為流飲作痛;雙弦者,脈來如引二線也,為肝實,為痛,若單絃,只一線耳。弦而激,曰怒。弦而浮,曰外感風。弦而數,曰熱生風。弦而搏,曰飲。弦而急,曰疝。弦而沉,曰肝氣。弦而乍遲乍數,曰虛。
弱 軟之甚也。自《脈經》而下,軟、弱各言其狀,其實幾希之異耳。陰也,為陽虛恐怖。此氣血不足,久病羸弱之人多有之。
微 脈來極細而軟,或欲絕、若有若無也,陰也。諸部見之,皆曰不足,近死之脈也。兩尺微,曰下痢逆冷。
動 脈來厥厥動搖,曰動。陽也。其脈多見於關上,陰固於外,陽戰於內,故有此脈,陰陽之乖戾可知矣。為痛,為驚,為崩脫,為瀉痢,見於寸者為陽,為陽,陽動則發汗。見於尺者,為陰,陰動則發熱。
革 按之如鼓皮,虛大而堅,曰革。牢之別名也,謂之牢者,牢守其位,不上不下也。陽也。此精血遺亡而氣獨守,故主半產漏下,男子遺精。若中風而得之者,陰虛而風勁也。感濕而得此者,土亢而風木承之也,此之謂無胃氣,經曰:脈不往來者,死。斯脈之謂乎。
促 數,時一止,曰促。有斷促之義,陽脈之極也,陽盛而陰不能和之,故有此脈。為氣結,為癰疽,為狂為怒,漸退者生,漸進者死。
結 遲,時一止,曰結。有結滯之義,陰脈之極也,陰盛而陽不能入之,故有此脈。為癥結,為寒氣。張長沙謂,結促皆病脈,則近於死可知矣。
代 《脈經》曰:脈五來一止,不復增減,經名曰代。七來一止,不復增減,亦名曰代。然則,代者止而有常,如四時更代而不失其常也。後人以脈來止而難回曰代。本臟氣絕,他臟代之曰代,夫止而難回,即是止耳,何以言代?本臟氣絕,則他臟必相因而病,代之之說亦難通。學者宜以《脈經》為定論。陰陽驟損之脈也,為氣血虧壞,元氣不續。孕娠三月者多有之,霍亂之候亦有之,此病脈也。他病得此脈者,正死不疑。
散 脈來渙散不聚,曰散。陽也,火也,夏令之脈也。非其時而得之者,血亡而氣欲去也。散而滑者為妊娠,心部散曰心多喜。
毛 脈來浮澀,類羽毛也。金也,為病與澀脈同。
鉤 脈來前曲後鋸,如帶鉤也。上古論脈,稱鉤而不稱洪,古之鉤,其今之洪乎。
石 陽至而絕,曰石。腎之危脈也,水絕不能濟火,故有此脈。
溜 脈來如水之溜,曰溜。陰陽和平,無相勝負之脈也,其即滑而清之謂乎。
疾 即數也。所謂躁者亦疾也,所謂駃者亦疾也。
世論怪脈,大都八種,今稽於經,殆不止此,悉著於後,以廣學者之見聞。
湧泉 一名沸釜,脈在筋骨間,湧湧而至,如泉之湧出。
浮合 脈來後至者反凌乎前,如浮波之合也。
彈石 脈在筋骨間,劈劈然而至,如石之彈指也。
雀啄 脈連來三五下,且堅且銳,如鳥之啄也。
屋漏 脈來良久一滴,濺起而無力也。
解索 脈來如亂繩初解之狀,散亂之意也。
魚翔 脈來浮中間一沉,如魚之出沒也。
暇遊 脈來沉,中間一浮,如暇之動靜也。
偃刀 脈來一絲堅勁,如循鋒刃之芒也。一名循刃。
轉豆 脈來形大,且短、且堅、且澀也。一名泥丸。
火新 脈來如火新燃之狀,隨起隨滅也。
散葉 脈來如散落之葉,不常其狀也。
省客 脈來如省問之客,旋覆去也。
交漆 脈來左右不至,如絞漆之下,嫋嫋然而交也。
橫格 脈來橫阻,如木之橫格於指下也。
弦縷 脈來細而直也,此亦偃刀之別名。
委土 脈來如委頹之土,頑而虛也,此亦革之別名。
懸雍 雍,癰同,脈來如懸贅之癰,丸丸左右彈而根不動也。
如丸 脈來滑,不直,手按之不可得也。
如舂 脈來極洪極實,如杵之舂也。
如喘 脈來如喘人之息,有出而無入也。
霹靂 脈來靜,時忽鼓數下而去,如霹靂之轟空也。
關格 人迎四盛以上為格陽,寸口四虛以上為關陰。
覆溢 脈來沖逆,溢上於魚際,曰溢,脈來洪滑,陷入於尺中,曰「覆」,亦曰關格。
以上諸脈,古稱死候,苟至於此,雖上工無所用其技。
婦人尺脈常盛,而右手脈大,皆其常也,若腎脈微澀與浮,或肝脈沉急,或尺脈滑而斷絕不勻,皆經閉不調之候。
婦人尺脈微遲為居經,月事三月一下。
婦人三部浮沉正等,無他病而不月者,孕也,尺大而旺亦然。左尺洪大滑實為男,右尺洪大滑實為女。
體弱之婦,尺內按之不絕,便是有子。月斷日多,六脈不病,亦為有子。所以然者,體弱而脈難顯也,《脈經》曰:三部浮沉正等,按之無絕者,妊娠也。何嘗拘於洪滑耶?「陰搏陽別,謂之有子」,搏、伏而鼓也。陰搏者,尺中之陰搏也,是陰中有別陽,故謂有子。妊娠初時寸微尺數,按之散者,三月也。按之不散者,五月也。
婦人經斷有軀,其脈弦者,後必大下,不成胎也。
妊娠七八月,脈實牢強大者,吉;沉細者,難產而死。
《脈經》曰:左手沉實為男,右手浮大為女。左右手俱沉實,猥生二男;左右手俱浮大,猥生二女。《脈經》之所論,止於二男二女而已,若三男三女,一男一女,皆未之及也。《脈訣》雖有縱橫順逆之論,於理難通,是固高陽生之私言耳,戴同父非之,是也。然則三男三女,一男一女,聖經未有明言,後學亦不必強為之說,若曰知之,必是遇長桑君,飲以上池之水,能視垣一方人者,斯可矣。吾則不能為妄語以誑世也。
婦人陰陽俱盛,曰雙軀。若少陰微緊者,血即凝濁,經養不周,胎則偏夭,其一獨死,其一獨生,不去其死,害母失胎。
女人得革脈,曰半產漏下。得離經之脈,曰產期。離經者,離乎經常之脈也,蓋胎動於中,脈亂於外,勢之必至也。
新產傷陰,出血不止,尺脈不能上關者,死。
婦人脈平而虛者,乳子也。
婦人帶下,脈浮,惡寒,漏下者,不治。
婦人尺脈微弱而澀,少腹冷,惡寒,年少得之為無子,年大得之為絕產。
小兒三歲以下,看虎口三關,初為風關,次為氣關,末為命關,以男左女右為則。紋色紫曰熱,紅曰傷寒,青曰驚風,白曰疳,淡黃、淡紅曰無病,黑色曰危。在風關為輕,氣關為重,命關為危。及三歲以上,乃以一指取寸關尺之處,常以七至為率,加則為熱,減則為寒,皆如大人診法。
小兒脈亂,身熱汗出,不食,食即吐,多為變蒸。
小兒四末獨冷,股慄惡寒,面赤氣洶,涕淚交至,必為痘疹。
中風 宜浮遲,忌急數。
中惡 宜浮緩,忌堅數。
中毒 宜洪大而遲,忌細微。
傷寒 未得汗,宜陽脈,忌陰脈;已得汗,宜陰脈,忌陽脈。溫病同。
咳嗽 宜浮濡,忌堅急弦小。
腹脹 宜浮大,忌沉小。
下利 宜沉細,忌浮大。
癲狂 宜實大,忌沉細。
消渴 宜數大,忌虛小。
水病 宜浮大,忌沉細。
上氣 宜伏匿,忌堅強。
霍亂 宜浮洪,忌微遲。
脫血 宜陰脈,忌陽脈。
腹痛 宜沉細,忌弦長。
心病 宜浮滑,忌短澀。
頭目痛 宜浮滑,忌短澀。
喘急 宜浮滑,忌短澀。
金瘡 失血太多,宜細微,忌緊數。陰脈不能至陽者死。
墮傷 腹脹,內有蓄血。宜堅強,忌小弱。
痹痿 宜虛濡,忌緊急。
癥積 宜沉實,忌虛弱。
新產 宜沉滑,忌弦緊。
帶下 宜遲滑,忌急疾。
蝕 宜虛小,忌緊急。
聖人以左寸為心,左關為肝,左尺為腎,右寸為肺,右關為脾,右尺為命門者,法乎天也,非聖人之私也。蓋天之北為坎,南為離,東為巽,西為兌,包乎外者為乾,居乎中者為坤。人生與天地相似,左手天之東也,巽在焉,巽為木,故肝木居乎左關。左關之前為心者,法南之離也;左關之後為腎者,法北之坎也。右乎,天之西也,兌位在焉,兌為金,金者肺。《易》曰:乾為天、為金。是肺為金而有乾象,故居右寸而位乎高。右關為脾者,脾為坤土,奠位乎中,以之而承乎肺下,此天高地下之義,乾坤象也。右尺為命門,命門者,火也,以水位而位火,此一陽生於二陰之義,正所以成坎也。向非與天地相似,聖人安得以是而垂法哉。
岐伯曰:尺內兩旁,則季肋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鬲;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小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友人讀《內經》至此,問於余曰:如經言之,則大小腸亦小腹中之物,其脈當於尺裡取之矣,世皆取之於兩寸,何也,毋乃為高陽生《脈訣》所惑歟?曰:非也,蓋嘗考之《靈樞》《難經》《脈經》矣,《靈樞》以小腸之脈絡於心,大腸之脈絡於肺,故於兩寸取之,亦宜。十難曰:假令心脈急甚者,肝邪干心也;心脈微急者,膽邪干小腸也。是越人亦嘗於兩寸取大小腸矣。《脈經》曰:左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小腸脈也,陽實者小腸實也。右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大腸脈也,陽實者大腸實也。是《脈經》亦嘗於前寸取大小腸矣,豈後人私見哉。蓋岐伯之論從其位,越人、《脈經》之論從其絡,此古人不悖之論也。
三焦者,考其經則行乎手,考其絡則絡心包,考其屬則偏三焦,渾無一定之位,諸儒《脈訣》皆以之合於右尺,非也。《素》《難》《靈樞》未有明論,韓飛霞巧其說曰:切脈至右尺,必兩手並診消息之,取三焦應脈。浮為上焦,與心肺脈合;中為中焦,與脾胃脈合;沉為下焦,與肝腎脈合,故曰,尺脈第三同斷病。嗚呼,此訛上之訛,說愈巧違道愈遠矣。《內經》曰: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中,未嘗謂尺候三焦也。《脈經》曰:尺脈芤,下焦虛,尺脈遲,下焦有寒。又曰:尺脈浮者,客陽在下焦。觀此三言,尺主下焦耳,何以巧說附入哉。《脈經》一卷,第七篇脈法贊云:右為子戶,名曰三焦。子戶,命門也,右腎為命門,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故為子戶。名曰三焦者,此猶兩額之旁,名曰太陽云耳,非謂太陽經也。東垣問三焦有幾,蓋可想矣,安得執詞而害義耶。若第二卷第二篇,雖云右腎合三焦,然,上有「一說云」三字,則叔和亦附此語以俟參考耳,非叔和之定論也,明矣。今論定:上焦從兩寸,中焦從兩關,下焦從兩尺,斯則與《內經》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二句符合,雖聖人復起,當不易矣。
寸口者,手太陰肺經也。五臟六府,肺為最高而有乾象,諸臟腑皆居其下,其氣無不上熏於肺,故曰肺朝百脈也。肺得諸臟腑之氣,輸之於經,變見於寸口,故寸口者脈之大會。若小兒之脈,不取寸口,獨取三關者,蓋以小兒氣血未定,其脈常大、常數、常滑,寸口難候,故取三關占之,亦謂此處為手太陰肺經散見之餘耳。
經曰,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世之粗醫因而泥之曰,脈者,氣血而已。然,氣血豈足以盡之。經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脈之所以神其用者,皆元神主宰其機也。若以脈中惟是氣血,則尺寸之膚皆氣血也,何獨於此為脈耶。
有諸經之部候,有寸口之部候,皆有上中下三部,每部之中又分天地人,三三成九,名曰九候。寸口之部候者,寸部浮中沉,關部浮中沉,尺部浮中沉也。諸經之部候者,上部天,兩額之動脈,足少陽膽經太陽是也。上部地,兩頰之動脈,足陽明胃經巨髎處也。上部天,耳前之動脈,手少陽三焦經耳門分也。中部天,手太陰肺經,寸口是也。中部地,手陽明大腸經合谷分也。中部人,手少陰心經神門處也,下部天,足厥陰肝經五里分也。婦人則取太衝。下部地,足少陰腎經太谿是也。下部人,足太陰脾經箕門是也。候胃氣則取足跗上之衝陽,足陽明胃經也。取諸經之部候,即儒者求道於散殊;寸口之部候,即儒者本之於一貫也。
七診之說,世皆為勿聽子所惑,今舉《內經》以證之。黃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王冰注曰:診凡有七者,此之謂也。若勿聽子,則以靜其心,忘外慮,均呼吸,浮以取腑,中以取胃,沉以取臟,察病人脈息,七事,為七診。籲!真可以勿聽矣。經曰: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味此一句,則七診明是自病人言,若靜其心七句,皆自醫者言,與七診雖見之文,說不合。勿聽子粗淺,比比如此,世皆趨之,可慨甚矣。
仲景云:脈有弦、有緊、有澀、有滑、有浮、有沉,此六脈為殘賊,能與諸經作病。
反關脈者,脈不行於寸口,由列缺絡入臂後,手陽明大腸經也。以其不順行於上,故名曰反關。有一手反關者,有兩手反關者,此得於有生之初已然,非為病也。診法皆同,若病人平日正取有脈,一旦因得病而脈伏匿者,此病脈也。種種不同,必原其證而治之。
上魚者,脈上於魚際也,世人常有此脈,不可一例論也。有兩手上魚者,有一手上魚者。若平人神色充實,而有此脈者,此天稟之厚,元神充滿,上溢於魚也,其人必壽。若人素無此脈,一旦上魚者,此病脈也。《難經》曰:關之前者,陽之動也,脈當九分而浮,過者法曰太過,減者法曰不及,遂上魚為溢,為外關內格,此陰乘陽之脈也。《脈經》曰:脈來過寸入魚際者,遺尿。又曰:脈出魚際,逆氣喘息。又曰:脈緊而長,過寸口者,注病。《史記》載:濟北王侍人韓女得此脈,而腰脊痛。倉公曰:此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夫脈一也,而為病種種不同者,何哉?曰:但味越人「陰乘陽」一句,更察病人之神色、人品,斯得之矣。
斯六字者,足以別乎陰陽虛實,本岐黃之奧旨,而滑攖寧闡明之。上者為陽,來者為陽,至者為陽;下者為陰,去者為陰,止者為陰。上者,自尺部上於寸口,陽生於陰也;下者,自寸口下於尺部,陰生於陽也。脈有上下,是陰陽相生,病雖重不死。來者,自骨肉之分,出於皮膚之際,氣之升也;去者,自皮膚之際,還於骨肉之分,氣之降也。脈有來去,是表裹交泰,病雖重必起,此謂之人病脈和也,若脈無上下來去,死無日矣。經曰:脈不往來者死。此之謂也。若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癲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至者,脈之應,止者,脈之息也,止而暫息者,喻之疾,止久有常者,死也。
凡脈大為陽,浮為陽,數為陽,動為陽,長為陽,滑為陽,沉為陰,澀為陰,弱為陰,弦為陰,短為陰,微為陰。關前為陽,關後為陰。陽數則吐血,陰數則下痢。陽弦則頭痛,陰弦則腹痛。陽加於陰謂之汗,陰虛陽搏謂之崩。陽數口生瘡,陰數加微,必惡寒而煩擾不得眠也。陰附陽則狂,陽附陰則癲。得陽屬腑,得陰屬臟。無陽則厥,無陰則嘔。陽微則不能呼,陰微則不能吸,呼吸不足,胸中短氣,依此陰陽,以察病也。
皮膚之上,兩關之前,皆陽也。若見緊、澀、短、小之類,是陽不足而陰乘之也。肌肉之下,兩關之後,皆陰也。若見洪、大、數、滑之類,是陰不足而陽乘之也。陰脈之中,陽脈間一見焉,此陰中伏陽也;陽脈之中,陰脈間一見焉,此陽中伏陰也。陰乘陽者,必惡寒。陽乘陰者,必內熱。陰中伏陽者期於夏,陽中伏陰者期於冬。以五行之理推之,而月節可期也。
寸口浮大而疾,此陽中之陽也,名曰重陽;尺內沉細而遲,此陰中之陰也,名曰重陰。上部重陽,下部重陰,陽亢陰隔,癲狂乃成。
六脈虛芤,此脫陰也;六脈陷下,此脫陽也;六脈暴絕,此陰陽俱脫也。脫陰者目盲,脫陽者見鬼,陰陽俱脫者危。
上不至關為陽絕,下不至關為陰絕。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冬。
《脈經》曰:左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小腸脈也,陽實者,小腸實也;陰絕者,無心脈也,陰實者,心實也。左手關上陽絕者,無膽脈也,陽實者,膽實也;陰絕者,無肝脈也,陰實者,肝實也。左手關後尺中陽絕者,無膀胱脈也,陽實者,膀胱實也;陰絕者,無腎脈也,陰實者,腎實也。右手關前寸口陽絕者,無大腸脈也,陽實者,大腸實也;陰絕者,無肺脈也,陰實者,肺實也。右手關上陽絕者,無胃脈也,陽實者,胃實也;陰絕者,無脾脈也,陰實者,脾實也。右手關後尺中陽絕者,無子戶脈也,陽實者,亦膀胱實也;陰絕者,無腎脈也,陰實者,腎實也。
經曰:諸浮脈無根者,皆死,是謂之有表無裹也。是謂之孤陽也。造化所以亙萬古而不息者,一陰一陽互為其根也。陰道絕矣,陽豈獨存乎,人身之氣血亦然。
經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觀當吐二字,便得胸、腹有物,填塞至陰,抑遏肝氣,而絕升生之化也。故吐之則愈,不吐則暴死矣。若使其人胸中無物可吐,此陰絕於下也,亦是死證。經又曰:下部有脈,上部無脈,雖困無能為害。所以然者,人之有尺,譬如樹之有根,枝葉雖枯槁,根本將自生,此雖至理,亦不可執。法曰:上不至關為陽絕,況無脈乎,明者可以悟矣,若覆病人之手而脈出者,此運氣不應之脈,非無脈也,論在運氣脈中。
寸部熱滿,尺部寒澀,此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也,秋冬死,春夏生。寸部寒澀,尺部熱滿,此經氣不足,絡氣有餘也,春夏死,秋冬生。
東垣著《此事難知》謂:脈貴有神。有神者,有力也,雖六數、七極、三遲、二敗尤生,此得診家精一之旨也。節庵辨傷寒脈法,以脈來有力為陽證,沉微無力為陰證,此發傷寒家之聾瞽也。杜清碧診論曰:浮而有力為風,無力為虛;沉而有力為積,無力為氣;遲而有力為痛,無力為冷;數而有力為熱,無力為瘡。各於其部見之,此得診家之領要也。
仲景曰:浮、大、數、動、滑,陽脈也;沉、澀、弱、弦、微,陰脈也。陰病得陽脈者生,陽病得陰脈者死。此傷寒家之大旨也,得此二句,而三百九十七法,思過半矣。
如春宜弦,得洪脈者,至夏必死;得澀脈者,至秋必死;得石脈者,至冬必死。何也?真臟之氣先泄也,余季可推。
脈以胃氣為本者,脈之中和也。中和者,弦不甚弦,鉤不甚鉤,軟不甚軟,毛不甚毛,石不甚石,順四時五行,而無太過不及也。若春脈弦如循刀刃,夏脈鉤如操帶鉤,長夏脈軟介然不鼓,秋脈澀如風吹毛,冬脈石來如彈石,是得真臟之脈,全失中和,是無胃氣,可與之決死期矣。經曰:春脈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夏脈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長夏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秋脈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冬脈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四時長夏皆以胃氣為本,診家以此熟之於胸中,消息其五行生剋,則切脈之餘,人之死生病否,無遁情矣。
《格致餘論》云:男子以氣成胎,則氣為之主;女子挾血成胎,則血為之主。男人久病,右脈充於左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女人久病,左脈充於右者,有胃氣也,病雖重可治。反此者,虛之甚也。
岐伯曰:推而外之,內而不外,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下而不上,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上而不下,頭項痛也。斯法也,果何為而用之?師曰:若人三部平等,脈形端直,毋用此法。若脈來一部獨斜,如內如外,一部獨勁,直前直後,方用此法,實為秘訣。
陽實者,人知其脈之洪大矣,至其極也,而脈反匿伏焉,此乾之上九,亢龍有悔也。陰虛者,人知其脈之細微矣,至其極也,而脈反躁疾焉。此坤之上六,龍戰於野也。是皆陰陽亢制之理,惟明者知之。
假令肺病而見心脈,雖云克我者為賊邪,然,本臟實有以致之。經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惟國無君子,故奸人得以乘之,脈道亦然。又令肺病而見肝脈,我克者為微邪,人爭談之矣,然本臟之衰可占也。經曰:氣不足,則己所勝者,輕而侮之。惟君子道消,故小人道長也。餘臟可推。
男子以陽為主,兩寸之脈,常旺於尺;若兩寸反弱,尺反盛者,腎不足也。女子以陰為主,兩尺之脈,常旺於寸;若尺反弱而寸反盛者,上焦有餘也。不足固病,有餘亦病,所謂過猶不及也。
老弱之人,脈宜緩弱,若脈過旺者,病也。少壯之人,脈宜充實,若脈過弱者,病也。然,猶有說焉,老者脈旺而非躁,此天稟之厚,引年之叟也,名曰壽脈。若脈躁疾,有表無里,此孤陽也,其死近矣。壯者脈細而和緩,三部同等,此天稟之靜,清逸之士也,名曰陰脈。若脈來細而勁直,前後不等,可與之決死期矣。
凡診脈,當視其人大小長短,及性氣緩急。脈合形性者,吉;脈反形性者,逆也。
色脈相剋者,凶。色脈相生者,吉。然,猶有訣焉,色克脈者其死速,脈克色者其死遲,色生脈者其愈速,脈生色者其愈遲。能合色脈,可萬全矣。
《脈經》曰:何以知春得病?無肝脈也;無心脈,夏得病;無肺脈;秋得病;無腎脈,冬得病;無脾脈,四季之月得病,或長夏得病。
如肝病則脈弦,弦而勁急,如循刀刃者,真肝脈見也,庚日篤,辛日死,死於申酉時。心病則脈洪,洪而鼓躁如操帶鉤者,真心脈見也,壬日篤癸日死,死於亥子時。脾病則脈軟,若脈來如屋之漏,如水之流,介然不鼓者,真脾脈見也,甲日篤,乙日死死於寅卯時。肺病則脈澀,澀而輕短,如風吹毛者,真肺脈見也,丙日篤,丁日死,死於午未時。腎病則脈石,石而搏激,如雀之啄者,真腎脈見也,戊日篤,己日死,死於辰戌丑未時。其有過期者,倉公謂其能食故也。
左關之前一分為人迎,右關之前一分為寸口。古人以人迎、寸口相應,若引繩大小齊等,命曰平人。若人迎大於寸口一倍、二倍、三倍,為外感風寒。寸口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為內傷飲食。其理安在哉,蓋以人迎之分,肝膽在焉,肝主風,故於人迎以候風寒。寸口之分,脾胃在焉,胃者倉廩之官,故於寸口以候飲食。
《靈樞經》曰: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一盛而躁,在手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二盛而躁,在手太陽。三盛,病在陽明,三盛而躁,在手陽明。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一盛而躁,在手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二盛而躁,在手少陰。三盛,病在太陰,三盛而躁,在手太陰。此家診法,以左右分陰陽,靜躁別手足,亦聖人之至教,不可不知者也。
運氣之教,先立其年,干分五運,支立司天。土運甲己,金逆乙庚,水運丙辛,木運丁壬,火運戊癸。主君余臣,司天分例,六化圖推,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子午之上,少陰君火;丑未之上,太陰濕土;寅申之上,少陽相火,卯酉之上。陽明燥金,辰戌之上,太陽寒水,己亥之上,厥陰風木。南北二政,其面不同,司天在泉,移位相從。甲己之歲,是為南政,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乙庚、丙辛、丁壬、戊癸,斯八歲者,皆曰北政,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六氣之位,少陰居中,厥陰居右,太陰居左,一定之位,不可易也。南政之歲,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北政之歲,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司天為上,其位在南,則面必北,其分左右,左西右東;在泉為下,其位在北則面必南,其分左右,左東右西。不應之位,皆少陰也。諸部不應,反診較之。尺寸反,死;陰陽交,危。謂之反者,不應而應,應而不應,尺寸反也。謂之交者,隅位相交,陰當在左,交之於右,陰當在右,交之左也。
中原之地,四時異氣,居民之脈,亦因時異。春弦、夏洪,秋毛、冬石,脈與時違,皆名曰病,東夷之地,四時皆春,其氣暄和,民脈多緩;南夷之地,四時皆夏,其氣蒸炎,民脈多大;西夷之地,四時皆秋,其氣清肅,民脈多勁;北夷之地,四時皆冬,其氣凜冽,民脈多石。東南卑濕,其脈軟緩,居於高巔,亦西北也;西北高燥,其脈剛勁,居於汙澤,亦東南也。南人北脈,所稟必剛,北人南脈,所稟必柔,東西不同,可以類剖。
此《脈經》論沖督之脈見也。其曰,兩手脈浮之俱有陽,沉之俱有陰,陰陽皆實盛,此沖、督之脈也。沖督之脈者,十二經之道路也,沖督用事,則十二經不復朝於寸口,此「一小人進,諸君子退」之象也。其人皆苦恍惚狂疑,猶豫有兩心。
脈來尺寸俱浮,直上直下,此為督脈。主腰背疆痛,不得俯仰,大人癲病,小兒風癇,脈來尺寸俱牢,直上直下,此為衝脈。主胸中有寒,疝氣上搶心,遺尿支滿。脈來橫寸口邊丸丸,此為任脈。若腹有氣如指,上搶心不得俯仰,拘急,脈緊細實長至關者,亦任也。苦少腹繞臍下引橫骨陰中切痛,取臍下三寸。
《手檢圖》云:脈大而弱者,氣實血虛也。脈大而長者,病在下。脈來浮直,上下交通者,陽脈也。前如外者,足太陽也。中央如外者,足陽明也。後如外者,足少陽也。中央直前者,手少陰也。中央直中者,手心主也。中央直後者,手太陰也,前如內者,足厥陰。中央如內者,足太陰也。後如內者,足少陰也。前部左右彈者,陽蹻也。中部左右彈者,帶脈也,後部左右彈者,陰蹻也。從少陽之厥陰者,陰維也。從少陰之太陽者,陽維也。來大時小者,陰絡也,來小時大者,陽絡也。
按:《手檢圖》脈法,惟通融之士能知能行,癡疑人之前語夢,是賊之耳。
《脈經》曰:脈來四十投而一止者,一臟無氣,卻後四歲,春草生而死。自後脈家皆曰五十動,不止者為平人,有一止者,一臟無氣,後五歲死,四十動一止者,四歲死。三十動一止者,三歲死。嗚呼,書有可信者,有不可信者,可信者,肝絕八日死,心絕一日死,脾絕五日死,肺絕三日死,腎絕四日死,此可信者也。不可信者,一臟無氣卻後四歲,春草生而死是也。人豈有一臟無氣,活四年之理,此書之不可盡信者也,世之庸醫,每每執此數語,惑眾為甚,某甚陋之,不得不辨。
脈浮為表,治宜汗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下者焉。仲景云:若脈浮大,心下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是也。脈沉為里,治宜下之,此其常也,而亦有宜汗者焉。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而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微汗之是也。脈促為陽盛,常用葛根、芩、連,清之矣。若脈促厥冷,為虛脫,非灸非溫不可,此又非促為陽盛之脈也。脈遲為陰寒,常用乾薑、附子溫之矣。若陽明脈遲,不惡寒,身體濈濈汗出,則用大承氣,此又非諸遲為寒之脈矣,是皆從證不從脈也。世有切脈而不問證者,其失可勝言哉。
表證汗之,此其常也。仲景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瘥,身體疼痛,當救其里,宜四逆湯,此從脈之沉也,里證下之,此其常也。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脈浮虛者,宜發汗,發汗宜桂枝湯,此從脈之浮也。結胸證具,向常以大小陷胸下之矣,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即死,是宜從脈而治其表也。身疼痛者,向常以桂枝、麻黃解之矣,假令尺中遲者不可汗,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是宜從脈而調其榮矣,此皆從脈不從證也,世有問證而忽脈者,得非仲景之罪人乎。
此岐伯欲人以脈合形也。蓋形肉者,脾所主,脾為土,土為萬物之母,觀其形肉脫,則脾壞於內。而根本喪矣,即使九候雖調,猶不免也。形,可以勿視乎哉。
此岐伯欲人融通脈理,不可一途而取也。七診者,脈來獨大、獨小、獨遲、獨疾、獨寒、獨熱、獨陷下也。此皆惡脈,今論其不死者,如少陽之至,乍大乍小,陽明之至,浮大而短;太陽之至,洪大而長;太陰之至,緊大而長;少陰之至,緊細而微;厥陰之至,沉短而敦。是皆旺脈也,而非七診也。又如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尺不應,三陰在泉,則寸不應,是皆運氣使然也,故謂之從。從者,順四時五行而為之遷變,安得謂之死哉。
趺陽者,胃脈也,在足跗上五寸,骨間動脈,衝陽是也,病重則切此以決死生。蓋以土者萬物之母,趺陽之氣不衰,則母氣猶旺,病雖危猶可生也。然於旺之中,又忌弦急,蓋弦急者肝膽之脈也,若見此脈,為木來剋土,謂之賊邪,不治。若見和緩之脈者,生。餘脈與寸口同診。
太谿脈者,腎脈也,在足內踝後,跟骨上動脈陷中,病重亦取此以決死生。蓋以天一生水,真元之氣聚於斯,若此脈不衰,則元氣猶存,病雖危,尚可治也。
太衝脈者,肝脈也,在足大指本節後二寸陷中,病重亦以此決死生。蓋以肝者,東方木也,生物之始,此脈不衰,則生生之機,尚可以望其將來也。婦人尤以此為主。
醫家以岐黃為祖,其所論脈,不過測病情,決死生而已,未有所謂太素也。扁鵲、倉公之神,仲景、叔和之聖亦無所謂太素也。何後世有所謂太素者,不惟測人之病情,而能占人之窮通,不惟測人之死生,而能知人之禍福,豈其術反過於先聖耶?是亦風鑑巫家之教耳。初學之士,先須格致此理,免為邪說搖惑,則造詣日精,而倉、扁、張、王之堂可闖矣,故太素乃醫之旁門,不得不辨,亦惡紫亂朱,距邪放淫之意。
《太素》之說,固為不經,然其間亦有可採者,如曰:脈形圖淨,至數分明,謂之清;脈形散澀,至數模糊,謂之濁;質清脈清,富貴而多喜,質濁脈濁,貧賤而多憂。質清脈濁,此謂清中之濁,外富貴而內貧賤,失意處多,得意處少也;質濁脈清,此謂濁中之清,外貧賤而內富貴,得意處多,失意處少也。若清不甚清,濁不甚濁,其得失相半,而無大得喪也。富貴而壽,脈清而長;貧賤而夭,脈濁而促。清而促者,富貴而夭;濁而長者,貧賤而壽。此皆《太素》可採之句也,然亦外乎風鑑,故業《太素》者,不必師《太素》,但師風鑑,風鑑精,而《太素》之說自神矣,至其甚者,索隱行怪,無所不至,是又巫家之教耳。孔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正士豈為之。
脈案者,竊公案之義。醫者察得病情,立定方法,使病邪不能逃吾之方論,藥至而邪伏,譬之老吏聽訟,援律定刑,使奸人無所逃也。
一書:某年某月某地某人。二書:其人年之高下,形之肥瘦長短,色之黑白枯潤,聲之清濁長短。三書:其人之苦樂病由,始於何日。四書:初時病證,服某藥,次服某藥,再服某藥,某藥少效,某藥不效。五書:時下晝夜孰甚,寒熱孰多,喜惡何物,脈之三部九候如何。六書:引經旨以定病名,某證為標,某證為本,某證為急當先治,某證為緩當後治,某臟當補,某臟當瀉。七書:當用某方,加減某藥,某藥補某臟,某藥瀉某臟,君臣佐使之理,吐下汗和之意,一一詳盡,末書某郡醫生某某撰。
書年之干支、月之春秋者,占運氣也。書某地者,占方宜也。書年、形、聲、色者,用之以合脈也。書苦樂者,佔七情也。書始於何日者,占久近也。歷問其病證、藥物而書其驗否者,以之斟酌己見也。書晝夜寒熱者,辨氣血也。書喜惡何物者,察陰陽臟腑也。書脈狀者,以之合年形聲色病證也。書經旨者,如法家引律,使確乎不可逃也。書病名者,用藥如用兵,師出貴有名也。書標本者,試輕重也。書方藥君臣之理者,欲病人達而嘗也。末書己之名者,欲病家志之以驗己之工拙也。凡看王公大人,貴宦儒門之病,必書此一案,便無一毫苟且,庶得作醫之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