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素問直解

作者
高士宗
朝代
年份
公元1695年
底本
北京大學圖書館掃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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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書家書成必序,序者,序著述之由,約以數語明此書之有裨於世也。余於《黃帝素問》一書殫注十載告竣,名曰《直解》。自謂有是經宜有是解,有是解宜付剞劂,會於吾心,質之古人,吾事畢矣,又何序焉?孔安國序《尚書》云: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皆言道也。《素問》以陰陽之理,闡天人之道,天地陰陽俱於人身,人身陰陽同於天地,苟非其人,此道不明。今以軒岐論而問之儒,儒必不知,諉諸醫;復以軒岐所論而問之醫,醫且茫然,無以對。嗚呼!《素問》之傳數千百年矣,數千百年之不明,何日明之!儒與醫之不知,何人知之!且夫軒岐開醫道之原,而軒岐經論不彰;方技為旁門之術,而方技偽書日盛。醫安苟簡,畏其所難,必以軒岐《內經》教醫,天下其無醫哉!嗟嗟!是猶楊墨之言,充塞兩間,一旦語以孔孟之學,必譏其迂遠而不切於用矣。誠如是,則余以是解解軒岐,亦即以是解質軒岐,不必質天下也已,又何序焉?雖然,序之而不欲序傷之也。心焉傷之,無可語者。然豈竟無可語者,聊存數言,以俟後之君子。

時康熙乙亥之春 錢塘 高世栻士宗題於侶山講堂

凡例九條

一、素問內經,乃軒岐明道之書,開物成務,醫道始昌。雖秦煽毒,而醫書獨全。後之注者,或割裂全文,或刪改字句。剽竊詭道,實開罪於先聖。如靈素合刻,篡集類經是已。惟王太僕、馬元臺、張隱菴註釋,俱屬全文。然字句文義,有重複而不作衍文者,有倒置而未經改正者,有以訛傳訛而弗加詳察者。余細為考校,確參訂正,庶幾補聖經,下禪後學。

二、六經文史,歷代有□卿大儒互參考訂,奕世宗仰。至醫門經論,未得名儒碩士繙閱鋟梓,故茫無徵信,即《素問》一經,各家雖有註釋,余詳觀之,非苟簡隙漏,即敷淺不經。隱菴集註,義意艱深,其失也晦。余不得已而更注之,顏曰「直解」,世之識者尚其鑑諸。

三、隱菴先生有集註之刻,不便雷同,故曰「直解」。註釋直捷明白,可合正文誦讀,非如張太岳《四書直解》,其訓詁有不可讀者。

四、《素問》八十一篇,原遺闕二篇,今已搜補矣。每篇名目,俱當詮解,茲刻不第詮解篇名,即篇中大旨亦逐為指出。一篇之中,分為數節,蓋以詞論冗繁,略分節旨,使觀者易於領會耳。

五、軒岐《素問》謂之聖經,不容假借,無奈後人著作方書,偏剿襲其義,摘取其文,而經脈針刺之理、三才運氣之道,茫乎若迷,鳴呼!世如斯、醫如斯,學道者又如斯,則經幾晦於方技,將見素問內經徒寄空名於天壤耳!後之業是道者,當知篇章字句,皆屬珠璣,毋容稍為去取者也。

六、是注體會先聖微意,言言中的,字字見解,而一針一血,尤必深入淺出,俾千百世後,永為畫定不易之說,庶軒岐問答之神,躍躍紙上,而至精至微之理,炳若日星。然道非淺近,故本注云:非其人勿授、非其真傳不傳。余之勞心神、歷寒暑,以成此解,亦第藏之名山,傳之其人而已,此復何計哉。

七、《素問》註解,不下十餘家,余多方購覽,而明顯入彀者,十不得一。然世之學者,便知諸刻紛壇,其中是非莫辨、真偽難分,余豈能執余注而告諸人曰:余解是真也,非偽也。噫!必不能矣!所以雖付剞劂,要亦信諸吾心,質之軒岐,不冀人之知也。雖然,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倘後之君子,或嗣而續之,倡而明之,又余之深幸也夫。

八、《素問》論人身陰陽、血氣,臟腑、經脈,而無治病之法,是以數千年來,醫家咸置不問,蓋意理精深,無從控討。是解則理明義達,不冗不漏。然必誠切研求,潛心會悟,始能得其旨趣。昔者,余著《傷寒集註》,梓以問世,亦可謂理明義達,不冗不漏矣,而研求會悟,似鮮其人,因思《素問》之書,亦猶是也。言念及此,良可悲已。

九、《素問直解》外,更有《本草崇原》、《靈樞直解》、《金匱集註》聖經賢論剞劂告竣。尤有《醫學真傳》之梓,蓋本神農、黃帝、仲景諸書,而詳明識證施治、品方用藥之法也。余嘗謂聖賢經論,猶布帛菽粟,布帛禦寒而必為之衣,菽粟救飢而必為之食。《醫學真傳》亦為衣而使人可衣,為食而令人可食也。然必經論俱成而後梓也,姑有待也。

卷之一

《素問》為《黃帝內經》,本太素渾元之理,闡天人合一之道。謀諸岐伯,開示諸臣。雖岐伯之言居多,而黃帝之問實啟之。故後世以《黃帝內經》九卷,稱為《素問》。漢·班固《藝文志》曰:《黃帝內經》十八卷,《素問》即其經之九卷也,兼《靈樞》九卷,乃其數焉。

上古天真論第一篇

上古者,黃帝之時追溯混沌初開,鴻濛始闢也。天真者,天性自然之真,毫無人慾之雜也。帝欲壽天下之民,故言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今時之人不能也。更欲昌天下之後,故言人壽雖年老有子。而今時之人,又不能也。終舉上古真人,乃上古天真之人也。中古至人能同於上古之真人者也。其次有聖人,其次有賢人,能學中古之至人,無愧於上古之真人。故名《上古天真論》。

昔在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幼而徇齊,長而敦敏,成而登天。

徇,循同。長,上聲。下仿此。

史臣敘《黃帝素問》,而先為紀述之。黃帝姓公孫,有熊國君少典之子,繼神農而有天下。生於軒轅之丘,故名軒轅。以土德王天下,故號黃帝,在,察也。史臣追述而稽察之。故曰昔在「生而神靈」。度越凡流,天授之聖人也。「弱而能言」,生而知之,弱年即能立言也。循,順也。齊,正也。「幼而循齊」,年雖幼,能順其正也。敦,誠信也。敏,通達也。「長而敦敏」,長則誠信通達,垂拱致治,教化大行也。「成而登天」,帝鑄鼎於鼎湖之山,鼎成昇仙,群臣攀龍髯而莫及也。

乃問於天師曰:余聞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今時之人,年半百而動作皆衰者,時世異耶?人將失之耶?

岐伯為帝師,故史臣稱為天師。帝欲天下之人,壽同上古。故問上古之人,春秋皆度百歲。度,越也。年越百歲,而動作且不衰。今時之人,年僅半百,而動作皆衰者,豈古今時世之異耶?抑不得其道而人將失之耶?

岐伯對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於陰陽,和於術數,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不妄作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度百歲乃去。

言非時世之異,乃人自失其道也。上古之人,其知養生之道者,能取法於天地之陰陽,調和於五行之術數,知陰陽術數之道,則食飲有節,起居有常,以養其形,不妄作勞,以安其神,故能形與神俱,而盡終其天年,此所以春秋皆度百歲乃去也。

今時之人不然也,以酒為漿,以妄為常,醉以入房,以欲竭其精,以耗散其真,不知持滿,不時御神,務快其心,逆於生樂,起居無節,故半百而衰也。

樂,音落,下同,餘篇仿此。今時之人,不知養生之道,而且戕賊其生。酒能亂性,若以酒為漿,則心不由理,而以妄為常矣。以酒為漿,則身不由心,而醉以入房矣。醉以入房,是以欲竭其精也。以妄為常,是以耗散其真也。竭精耗真,則不知持滿之道以養身,不知隨時御神之法以養心,但務快其心,而其身則逆於生樂,致起居無節,不能形與神俱,故年半百而動作皆衰也。

夫上古聖人之教下也,皆謂之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恬惔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

惔,憺同。上古聖人,恐人為外邪所侵,故教下也。凡四時不正之氣,皆謂之虛邪賊風,教其避之有時,其心則恬憺虛無,而本元之真氣從之,不竭其精,時御其神,則精神內守,外知所避,內得其守,病安從來?

是以志閒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形勞而不倦,氣從以順,各從其欲,皆得所願,故美其食,任

其服,樂其俗,高下不相慕,其民故曰樸。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淫邪不能惑其心,愚智賢不肖,不 懼於物,故合於道,所以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德全不危也。

內得其守,外知所避,是以內則志閒而少欲,心安而不懼,外則形勞而不倦,內外安和,故氣從以順,各從其欲,而皆得所願也。故外則美其食,任其服;內則樂其俗,高下不相慕。上古之民,不同於今日之民,其民故曰樸。夫美其食,任其服,是以嗜欲不能勞其目。樂其俗,是以淫邪不能惑其心。高下不相慕,是以愚智賢不肖不懼於物,其民曰樸。故合於養生自然之道。所以上古之人,能年皆度百歲而動作不衰者,以其道合則德全,而不致傾危也。由是,則非時世之異,而人自失其道也。

此一節,言形與神俱,則內外安和,道合德全而能壽也。

帝曰:人年老而無子者,材力盡耶?將天數然也?

帝既欲壽天下之民,更欲昌天下之後,故問人年老而無子者,自身之材力盡耶?抑將天數拘限而然也?

岐伯曰:女子七歲,腎氣盛,齒更髮長。

更,平聲,下同。人之生子,天數固有常期。材力亦有定數,天施地生,在人則男施女生。故先論女子。女子起於七歲者,偶得奇數,陰中有陽也。故女子七歲,腎氣始盛。《五臟生成篇》云:「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齒者,骨之餘,腎氣盛,故齒更髮長。

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太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有子。

任脈之任,平聲,餘篇仿此。天癸者,男精女血,天一所生之癸水也。二七而天癸至,則任脈通,任脈通,則太衝脈盛。《骨空論》云: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上關元。是任脈合少陰也。《陰陽離合論》云:太衝之地,名曰少陰。是太衝亦合少陰也。故任脈通,太衝脈盛,則少陰癸水之月事以時下。月事時下,腎氣勻調,故有子,言有子自二七始也。

三七,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

平均,平滿均調,無太過無不及也。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齒根尖深者名牙,牙之最後生者,名真牙。言七歲腎氣始盛,至三七而充足也。

四七,筋骨堅,髮長極,身體盛壯。

筋骨,肝腎之所主也。堅,固足也。肝腎固足,故髮長極,身體盛壯也。言四七,內堅固,外充滿,無以復加也。

五七,陽明脈衰,面始焦,發始墜。

陽明之脈,行於面,衰則面始焦。陽明多血多氣,衰則血氣不充溢於毛竅,故發始墜。言四七血氣盛極,至五七而始衰也。

六七,三陽脈衰於上,面皆焦,發始白。

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也。三陽之脈,皆起於面,故脈衰於上,始則面始焦者,至此則皆焦矣。始則發始墜者,至此則始白矣。言五七陽明脈衰,至六七而三陽皆衰也。

七七,任脈虛,太衝脈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壞而無子也。

二七而天癸至,則任脈通,太衝脈盛,至七七而任脈虛,太衝脈衰少,是以天癸竭。天癸之水,行於地中,水竭則地道不通,不通故有形之經脈敗壞,而無子也。此女子天數有常期,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

丈夫八歲,腎氣實,髮長齒更。

男子起於八歲者,奇得偶數,陽中有陰也。腎氣實者,言八歲以前,腎氣尚虛,至此始實也,腎合骨,其榮發,故髮長齒更。

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陰陽和,故能有子。

寫,瀉同,餘篇仿此。二八腎氣盛者,言八歲方實,至二八而始盛也。腎氣盛,故天癸至,天癸至,則精氣滿溢而外瀉。男女媾精,故陰陽和而有子。言男子二八,始能有子也。

三八,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

腎氣平滿均調,則精氣運行,故筋骨勁強,筋骨勁強,故真牙生而長極。言男子三八,而腎氣衝和也。

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滿壯。

三八,筋骨勁強,至四八,則有餘而隆盛矣。筋骨隆盛於內,則肌肉亦滿壯於外。男子腎氣至四八而內外有餘也。

五八,腎氣衰,發墜齒槁。

腎氣八歲始實,四八盛極,至五八而始衰。腎氣實,則髮長齒更,腎氣衰,則發墜齒槁,自然之理也。

六八,陽氣衰竭於上,面焦,髮鬢斑白。

五八衰在下之腎氣,至六八,則在上之陽氣亦衰竭矣。蓋陽氣盛,則其顏光,毛髮長。今陽氣衰竭於上,故面焦,髮鬢斑白。

七八,肝氣衰,筋不能動,天癸竭,精少,腎臟衰,形體皆竭。

藏,作臟,餘篇凡作臟者,俱不釋,如字則釋之。肝氣衰者,腎水不生肝木也。肝衰,則血不榮筋,故筋不能動。肝衰則天癸已竭。男子之天癸,精也。天癸竭,則精少,精少,則腎臟衰。腎臟衰,不但衰無形之氣,有形之形體,亦皆竭矣。

八八,則齒髮去。

五八腎氣始衰,則發墜齒槁。至八八,則齒髮離形體而去矣。此男子天數有常期,而材力有定數者如此。

腎者主水,受五臟六腑之精而藏之,故五臟盛,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解墜,天癸盡矣。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而無子耳。

五藏,臟同;六府,腑同。餘篇臟腑,俱仿此。而臟之藏,如字,解墜同懈惰。先天癸水,籍後天水穀以生。故腎者主水。水,癸水也:受五臟六腑水穀所化之精,而藏之於腎。夫六腑之精,歸於五臟,五臟之精,復歸於腎,故必五臟盛,精乃能瀉。今五臟皆衰,筋骨懈惰,而天癸亦盡矣。天癸盡於內,故髮鬢白,身體重,行步不正見於外,此其所以無子耳。

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

上文論男女天癸之常,以明今時不同於上古。帝欲今時之人同於上古,故問有其年已老而猶然有子者何也?

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年老有子,此其天壽過度,七七、八八,不能限也。其人必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故老而有子也。此雖有子,非其常數;若以常數論之,男子天癸不過盡於八八,女子天癸不過盡於七七,而上天之氣,下地之精皆竭矣。

帝曰:夫道者,年皆百數,能有子乎?

道者,百數有子,女子不在其中;上文年老有子,亦但問男子,岐伯兼論男女,故帝復問也。

岐伯曰:夫道者,能卻老而全形,身年雖壽,能生子也。

形有盡,道無窮。夫道者,自能卻老而全形,天之常數,不得限之。故身年雖壽,能生子也。此一節,言生子有常數,惟道者能卻老全形,雖壽而有子也。

黃帝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道者,百數有子,惟古為然。故曰,余聞上古有真人者,乃稟道之人也。道居天地之上,大道無形,生育天地,故其人能提挈天地;大道無情,運行日月,故其人能把握陰陽;呼吸而天地之精氣合,故呼吸精氣,獨立而天地之元神守,故獨立守神。真人肌肉之體,與天地清寧之體無二,故肌肉若一。如是,故能壽敝天地。敝,盡也。壽盡天地,則無有終時。凡此皆其道之所生,上古真人之稟道者如此。

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淳德全道,和於陰陽,調於四時,去世離俗,積精全神,遊行天地之間,視聽八達之外。此蓋益其壽命而強者也,亦歸於真人。

至,極也。中古之時,有至人者,極盡人道,以歸於真也。淳德全道者,淳其天性之德,全其固有之道也。和於陰陽,調於四時者,和調於天地陰陽之四時也。去世離俗者,身居世俗之內,心超世俗之外也。積精全神者,精積而神全也。能如是也,故形體遊行於天地之間,聰明視聽於八達之外,此至人全道,蓋益其壽命而自強者也。其體亦歸於真人。此中古至人,歸真以合道者如此。

其次有聖人者,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適嗜欲於世俗之間,無恚嗔之心,行不欲離於世,被

服章,舉不欲觀於俗,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以恬愉為務,以自得為功,形體不敝,精 神不散,亦可以百數。

恚,音惠,餘篇仿此。聖人者,先知先覺之人也。真人居天地之上,至人去世俗之間。聖人,則處天地之和,從八風之理,其居世俗之內也,則適嗜欲於世俗之間,而無恚嗔之心,其行已也,不欲自離於世,亦被服而章。服,衣也。章,冠也。其舉動也,不欲觀於習俗,故外不勞形於事,內無思想之患。內無思想,則以恬愉為務,外不勞形,則以自得為功。不勞形而自得,則形體不敝。敝,壞也。無思想而恬愉,則精神不散。散,失也。如此,則壽亦可以百數,是同於至人之益其壽命而強者矣。此言聖人之同於至人者如此。

其次有賢人者,法則天地,象似日月,辨列星辰,逆從陰陽,分別四時,將從上古,合同於道,亦可使益壽,而有極時。

別,音逼。賢人者,則古稱先,闡幽發微之人也。法則天地者,上法天,下則地也。日月星辰繫於天,故象似日月,辨列星辰。象似者,效像擬似。辨列者,分辨條列也。陰陽四時徵於地,故逆從陰陽,分別四時。逆,迎也。陰陽之變,迎而從之,四時之常,分而別之。如此,則將從上古,而合同於道,能如是也,亦可使益壽。猶言亦可如至人,而使益其壽命也。而有極時者,真人壽敝天地,無有終時。賢人則有極時,此賢人學道,亦可如聖人,而幾於至人者如此。此一節,承上文道者年壽有子之意,言上古真人能全道,中古至人能全真,聖人賢人,全真以合道也。

四氣調神篇第二篇

舊本誤傳大論,今改正。

四氣調神者,隨春夏秋冬四時之氣,調肝心脾肺腎五臟之神志也。君臣問答,互相發明,則曰論。無君臣之問答則曰篇,余皆仿此。此篇乃黃帝繼上文而言之,欲人四氣調神以全其天真也。

春三月,此為發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

為,去聲;下此為之為俱同。春氣從陰而陽,開發冬時閉藏之氣,故此為發陳。四時之氣,天地主之,至春則天地俱生。盈天地之間者,惟萬物,天地俱生,則萬物以榮。

夜臥早起,廣步於庭,被髮緩形,以使志生,生而勿殺,予而勿奪,賞而勿罰,此春氣之應,養生之道也。逆之則傷肝,夏為寒變,奉長者少。

予,輿同,長上聲,下同。人體春時之氣而調神,當夜臥早起,以使其生,廣步於庭,以運其身。步庭之時,更當被髮緩形,以使肝志內生。志者,神之所依也。肝志內生,故但生之而勿殺,但予之而勿奪,但賞之而勿罰。凡此皆所以逐其春生之氣,故曰此春氣之應,在人為養生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生,則傷肝,肝傷則春無以生,故至夏有寒病之變,而奉夏長者少。是知調春生之氣,乃為夏長之基。

夏三月,此為蕃秀。天地氣交,萬物華實。

蕃,蕃衍。秀,榮秀也。夏時從生而長,則蕃衍矣。既長而盛,則榮秀矣。天地氣交者,天氣盡施於地,地氣盡騰於天。萬物華實者,華美成實也。

夜臥早起,無厭於日,使志無怒,使華英成秀,使氣得泄,若所愛在外,此夏氣之應,養長之道也。逆之則傷心,秋為痎瘧,奉收者少,冬至重病。

痎,音皆。餘篇仿此。人體夏時之氣而調神,當夜臥早起,以遂其長,無厭於日,以厲其心,夏日最長而無厭,則心氣清明,故使心志無怒。無怒,平和也。心志平和,則凡華英者,皆使之成秀矣。華英成秀,則氣機充溢,故使氣得以疏泄,若所愛在外者然。凡此,皆所以遂其夏長之氣。故曰此夏氣之應,在人為養長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長,則傷心,心傷則夏無以長,故至秋有陰寒之痎瘧,而奉收者少。秋無以收,冬何以藏,故冬至重病。是知養夏長之氣,不但為秋收之基,且為冬藏之本。

秋三月,此為榮平,天氣以急,地氣以明。

夏時盛極,秋氣舒緩,其時則從容而平定也。天氣以急,肅殺將至也,地氣以明,草木將凋也。

早臥早起,與雞俱興,使志安寧,以緩秋刑,收斂神氣,使秋氣平,無外其志,

使肺氣清,此秋氣之應,養收之道也。逆之則傷 肺,冬為飧泄,奉藏者少。

飧,音孫,餘篇同。藏,如字,下同。人體秋時之氣而調神,當早臥以寧,早起以清。與雞俱興者,雞臥則臥,雞起則起也。早臥早起,所以使肺志安寧,以緩秋時之刑殺也。收斂神氣,使秋氣平者,言使志安寧,所以收斂神氣也。以緩秋刑,所以使秋氣平也,是五臟之志,即五臟之神矣。無外其志,使肺氣清者,言收斂神氣,乃無外其志也。使秋氣平實,使肺氣清也,是五臟之神,即五臟之志矣。凡此,皆所以遂其秋收之氣,故曰此秋氣之應,在人為養收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收,則傷肺,肺傷,則秋無以收,故冬為飧泄之病,奉冬藏者少,是知調秋收之氣,乃為冬藏之基。

冬三月,此為閉藏,水冰地坼,無擾乎陽。

坼,音拆。餘篇同。閉,閉塞。藏,伏藏也。水冰,水性至動,凍而冰也。地坼,地體至厚,裂而坼也。無擾乎陽,地氣固藏,不騰於天也。

早臥晚起,必待日光,使志若伏若匿,若有私意,若己有得,去寒就溫,無泄皮膚,使氣亟奪,此冬氣之應,養藏之道也。逆之則傷腎,春為痿厥,奉生者少。

人體冬時之氣而調神,當早臥晚起,以避其寒,必待日光,以就其溫,使腎志若伏若匿,而退藏於密。若有私意而不出諸口,若己有得,而不告諸人者然。去寒就溫,去戶外之寒,以就深室之溫也。無泄皮膚,使氣亟奪,無以寒風泄其皮膚,使陽氣亟奪也。凡此,皆所以遂其冬藏之氣,故曰此冬氣之應,在人為養臟之道也。若逆之而不養其臟,則傷腎,腎傷,則冬無以藏,故至春為痿厥之病,而奉春生者少,是知調冬藏之氣,乃為春生之基。此一節,言隨四時之氣,調五臟之神,為生長收藏之先基也。

天氣清淨,光明者也。藏德不止,故不下也。

四時之氣,天氣主之。天氣清淨,言天純粹無為也。光明者也,言天覆照無私也。天之內而清淨,外而光明,由於藏德不止;藏德不止,即天之所以調神,故位極其高,體隆於上,而不下也。

天明,則日月不明,邪害空竅。

天德惟藏,大明不明,故有日焉,為之明於晝;有月焉,為之明於夜。使天自用其明,則日月不明,日月不明,則四時不成,邪害天地之空竅。

陽氣者閉塞,地氣者冒明。

邪害天之空竅,則所謂陽氣者,閉塞於上,而不下降矣。邪害地之空竅,則所謂地氣者,昏冒其明,而不上承矣。

雲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不施,則名木多死。

應,平聲。地氣上升則為雲霧,天氣清明,則有白露,若地氣不升,而云霧不精,則上應白露不下矣。精,猶極也。表,四布也。上下交通而四布,則萬物秉命以施生,若交通不表,萬物命故不施,而名木多死矣。

惡氣不發,風雨不節,白露不下,則菀藁不榮。

菀,音郁,義通,餘篇仿此。惡氣,不正之氣也。發,散發也。惡氣不發,則四時之風雨不節,而清潔之白露不下,凡草木皆菀藁不榮。菀,郁也;藁,枯也。凡此,皆閉塞冒明之所致也。

賊風數至,暴雨數起,天地四時不相保,與道相失,則未央絕滅。

數,音朔。夫名木多死,菀藁不榮,由於賊風數至,暴雨數起,致天地四時之氣,失其常度,故不相保,而與道相失。如是,則天地之氣,亦未央而絕滅矣。央,久也。此天地失道,而四時不成,皆邪害空竅之所致也。

惟聖人從之,故身無奇病,萬物不失,生氣不竭。

從之者,處天地之和,順四時之氣也。惟聖人從之,故養身,則身無奇病,治人,則萬物不失,生氣流行而不竭也。

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氣內變;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氣內洞;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氣焦滿;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

凡少陽少陰之少,去聲,餘篇同。從之則順,反之則逆。少陽主春生之氣,逆春氣,則少陽不生。肝木王於春,逆則肝氣內變。太陽主夏長之氣,逆夏氣,則太陽不長。心火王於夏,逆則心氣內洞。太陰主秋收之氣,逆秋氣,則太陰不收。肺金王於秋,逆則肺氣焦滿。少陰主冬藏之氣,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水王於冬,逆則腎氣獨沉。

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之門,逆其根,則伐其本,壞其真矣。

夫四時之太少陰陽者,乃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使少陽之氣生,太陽之氣長;秋冬養陰,使太陰之氣收,少陰之氣藏。養陽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若不能養而逆其根,則伐其本,且壞其真矣。逆根伐本壞真,不能浮沉於生長不息之門。

故陰陽四時者,萬物之終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是謂得道。

四時之氣,不外陰陽。陰陽之氣,徵於四時。故陰陽四時者,乃萬物之終而復始也。終矣而始,是死而復生之本也。若逆之則災害生,從之則苛疾不起,從而不逆,是謂得道之聖人。

道者聖人行之,愚者佩之,從陰陽則生,逆之則死,從之則治,逆之則亂,反順為逆,是謂內格。

承上文得道,而言道者。聖人行之於先,愚者佩之於後,佩之而從陰陽,則生,不能佩而逆之,則死。從之則治,所以生也;逆之則亂,所以死也。從,順也。反順為逆,則陰不交陽,陽不交陰,上下表里不通,是謂內格。

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

聖人不治已病之候,而治未病之先,不治已亂之日,而治未亂之時,即此從之而不逆之之謂也。若已病而後藥,已亂而後治,取而譬之,不亦晚乎!

此一節,言天藏德而四時成,聖人從之,所以調神而全真也。

生氣通天論第三篇

生氣通天者,人身陰陽五行之氣,生生不已,上通於天也。氣為陽,主生。故帝論陽氣內藏,則承上衛外,可以上通於天。伯謂陽主外,陰主內。陽外,而復秘密;陰內,而能起亟,則精固於內,氣立於外,可以上通於天,長有天命,故名《生氣通天論》。

黃帝曰:夫自古通天昔,生之本,本於陰陽;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氣九州,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

帝論人之生氣,上通於天,追溯孕含未剖,太虛寥廓之時,故曰自古通天者,乃有生之本,本於人身之陰陽。凡天地之間,六合之內,其地氣之九州,人氣之九竅、五臟、十二節,皆通乎天氣,此生氣之所以通天也。六合,四方上下也。九州,冀、兗、青、徐、梁、荊、雍、豫、楊也。九竅,兩目、兩耳、兩鼻、口、前後陰也。五臟,肝、心、脾、肺、腎也。十二節,兩手、兩肘、兩臂、兩足、兩膕、兩髀,皆神氣之遊行出入也。

其生五,其氣三,數犯此者,則邪氣傷人,此壽命之本也。

數,音朔。凡人之生,各具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人之一身,三才具備,以人身三才之氣,數犯此五行者,則木有風邪,火有熱邪,土有濕邪,金有燥邪,水有寒邪,故邪氣傷人。邪氣傷人,壽命不保,此生五氣三,乃人身壽命之本也。

蒼天之氣,清淨則志意治,順之,則陽氣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此因時之序。故聖人傳精神,服天氣而通神明,失之則內閉九竅,外壅肌肉,衛氣散解,此謂自傷,氣之削也。

散,上聲。解,作懈。下同。清淨者,蒼天之氣也。天氣清淨,則人之志意亦治,是天氣之通於人也。順之者,順此清淨之氣也。故順之則陽氣外固,雖有賊邪,弗能害也。所謂順之者,此因時之序,言因四時之次序而清淨也。惟聖人能順之,故聖人傳精神。所謂傳精神者,乃服天清淨之氣,而通吾身之神明,若人不能順而失之,則陽氣不從內以達外,故內閉九竅,外雍肌肉,不從肌肉而充皮膚,故衛氣散解,此人不服天氣,謂之自傷。陽氣不固,故曰氣之削也。

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

人身陽氣,如天如日。蓋運行通體之陽氣,若天旋轉。經脈之陽氣,若日也。通體之氣,經脈之氣,各有其所,若失其所,則運行者,不周於通體,施轉者,不循於經脈,故短折其壽而不彰著於人世矣。

故天運當以日光明,是故陽因而上,衛外者也。

天氣清淨,明德惟藏。故天之默運於上也,當以日光明。是故人身之陽氣,因之而上。陽因而上,其體如天;衛外者也,其體如日,此陽氣之若天與日也。

因於寒,欲如運樞,起居如驚,神氣乃浮。

清淨之氣,天人之正氣也。寒暑燥火濕風之氣,天人之淫氣也。若因於寒,則欲如運樞。運樞者,寒邪卒至,則起居如驚,神氣乃外浮以應之也。由是而知,因於寒,乃陽因而上也,欲如運樞,衛外者也。

因於暑,汗,煩則喘喝,靜則多言;體若燔炭,汗出而散。

若因於暑,夏月皮毛開發,故汗;煩則喘喝,暑邪傷陽也。靜則多言,暑邪傷陰也。若傷暑無汗,則病燥火之氣,故體若燔炭。燔炭,燥火也。故必汗出而散。言陰液出於皮毛,則暑邪燥火始散。由是而知,因於暑,乃陽因而上也。汗出而散,衛外者也。

因於濕,首如裹,濕熱不攘。大筋緛短,小筋弛長,緛短為拘,弛長為痿。

緛,軟同,全篇仿此。若因於濕,濕氣重著,故首如裹。陽熱之氣,逢濕則滯,故濕熱不攘。不攘者,不外拒於皮毛,不如因寒之乃浮,不如因暑之汗出也。濕傷肌肉,不從肌肉而外出,則內入於筋骨之間,故大筋緛弱而短,小筋弛縱而長。大筋連於骨內,緛短,則屈而不伸,故緛短為拘。拘,攣也。小筋絡於骨外,弛長則伸而不屈,故弛長為痿。痿,痿痹也。此陽因而上,濕熱不攘,不能衛外者也。

因於氣,為腫,四維相代,陽氣乃竭。

氣,猶風也。《陰陽應象大論》云: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故不言風而言氣。因於氣為腫者,風淫末疾,四肢腫也。四維相代者,四肢行動,不能彼此借力而相代也。四肢者,諸陽之本,今四維相代,則陽氣乃竭,此陽因而上,陽氣竭,而不能衛外者也。

陽氣者,煩勞則張,精絕,闢積於夏,使人煎厥,目盲不可以視,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乎若壞都,汩汩乎不可止。

汩,音骨,餘篇同。陽氣者,由內而外,根於陰精,如煩勞則陽氣外張,陰精內絕,陰不交陽,故精絕。闢積,重複也。闢積於夏者,冬時受病,病不能愈,重複時日,至於夏也,夏月火盛,內亡其精,故使人煎厥。煎厥,如火之焚而熱極也。精氣不注於目,故目盲不可以視;精氣不充於耳,故耳閉不可以聽。潰潰,亂貌,潰潰乎若壞都,言耳目昏亂,神失其守,若國都之敗壞也。汩汩,流貌,汩汩乎不可止,言神氣散馳,流而不返,不可挽回而止之也。此煩勞傷精,而神氣內亂也。

陽氣者,大怒則形氣絕,而血菀於上,使人薄厥。有傷筋,縱,其若不容。

陽氣者,自下而上,本於陰血,如大怒則逆氣上形。形者,悻悻然見於其面也。氣絕者,怒則氣上不接於下也。血隨氣行,氣逆則血鬱於上,氣血皆逆,則使人薄厥。薄厥,虛極而厥逆也。血不養筋,則有傷於筋,筋傷則縱。所謂縱者,轉動不能,其若不容者然。此大怒氣逆而血不榮筋也。

汗出偏沮,使人偏枯。汗出見濕,乃生痤痱。高梁之變,足生大疔,受如持虛。勞汗當風,寒薄為皶,郁乃痤。

痤,坐,平聲。高梁,即膏梁,餘篇同。皶,音渣。沮,猶濕也。陽氣內通精血,復從中土,而外出於皮膚,故假汗出膏梁以明之。汗者,水穀之精,從內出外,若汗出偏沮,則氣血不周於身,故使人偏枯。若夏日汗出,而見水濕之氣,則皮膚濕熱生癤如痤,生疹如痱。若膏梁厚味,傷其中土,因膏梁而變病,則足生大疔。受如持虛,言疔從內以出外,如持虛器而受毒也。若勞碌汗出而當風。風,寒氣也。故寒薄為皶,郁乃痤,言寒薄於皮膚而上行,則為皶。皶,赤鼻也。寒鬱於皮膚而外泄,則為痤。痤,小癤也。此言陽氣加陰乃為汗,從中土而外出於皮膚也。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精,精粹也。柔,柔和也。上文煩勞精絕至目盲耳閉,而神氣散亂,故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精而神無所養也。上文大怒氣絕,至血菀而傷筋。故曰陽氣者,柔則養筋,所以申明上文,陽氣不柔而筋無所養也。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陷脈為瘻,留連肉腠。俞氣化薄,傳為善畏,及為驚駭,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魄汗未盡,形弱而氣爍,穴俞以閉,發為風瘧。

俞,音輸,餘篇同。上文假汗出膏梁,以明陽氣從中土而出於皮膚,此假開闔,以明陽氣由闔而開,由開而闔,不但從內以出外也。開闔者,外內之樞機,開則外出,闔則內入;今開闔不得,則太陽之寒氣從之。背為陽,主開;腹為陰,主闔。開闔不得,寒氣從之,則背突胸窩,乃生大僂。僂,傴僂也,此言陽氣之不能開闔也。陷脈為瘻,留連肉腠,言寒邪陷於脈,則肉腠或空或突,而如嶁,留連肉腠而難愈也。俞氣化薄,言寒邪入於穴俞,則俞氣變化而內薄。薄,泊也。傳為善畏,及為驚駭,言薄心氣,則善畏,薄肝氣,則驚駭也。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言寒邪入於肉,則榮血之氣不從肌肉以外出,但逆於肉理,而生癰腫也。此陽氣不能由闔而開也。魄汗未盡陽氣外虛也,形弱而氣爍,形體虛弱,而熱氣外爍也。穴俞以閉,不能內入也,身汗而熱,內外不和,故發為風瘧,此陽氣不能由開而闔也。上文言陽氣外出於皮膚;此言陽氣更從內以出外,從外以入內,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也。

故風者,百病之始也。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時之序也。故病久則傳化,上下不並,良醫弗為。

承上文風瘧之意,言風為百病之始,宜順天時而避之也。六淫之氣,風居其首,故風者,百病之始也。身心清靜,則肉腠閉拒,雖有大風苛毒,弗之能害,此因四時之序也。若不因時序,受大風苛毒而為病,必至從表入里,由淺入深,故病久則傳化。傳化,傳經變化也。病久傳化,則上下陰陽不相交併,雖有良醫,弗能為也。

故陽蓄積病死,而陽氣當隔,隔者當瀉,不亟正治,粗乃敗之。

病久傳化,其所由來者漸矣。故陽蓄積病死,言亢陽蓄積,至病久弗為而死也。而陽氣當隔,言亢陽之氣當與腑臟相隔也。申明當隔者,若既病則當瀉,苟不亟瀉而正治之,猶粗工之敗乃事,不得云良醫弗為也。

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而陽氣隆,日西而陽氣已虛,氣門乃收。是故暮而閉拒,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舊本,收訛閉,閉訛收,今改正。治於既病之後,不若順於未病之先。故陽氣者,一日而主外,一日三時,人身陽氣之所主也。平旦人氣生,寅卯辰平旦之時,主人身春生之氣也。日中陽氣隆,己午末日中之時,主人身夏長之氣也。日西陽氣已虛,氣門乃收,申酉戌日西之時,主人身秋收之氣也。是故暮而閉拒,亥子醜暮夜之時,主人身冬藏之氣也;暮夜閉拒,當無擾筋骨,無見霧露,安靜以養微陽。若不安靜,反如平旦日中日西三時之動作,則形乃困頓,虛薄而為病。所以教人因時序,而養陽氣者如此。此一節,論陽氣之內外出入,以明生陽之氣,上通於天也。

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陽者,衛外而為固也。

藏,如字,亟,去聲。陽生於陰,由靜而動。故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也。精藏於陰而起亟,陰中有陽矣。陽者,衛外而為固也;陽衛外,為陰之固,陽中有陰矣。

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並乃狂。

薄,虛;疾,急也。陰不勝其陽,陽熱盛也,陽熱盛,則經脈流行,虛薄急疾,經脈薄疾,陽熱相併,則並乃狂。

陽不勝其陰,則五臟氣爭,九竅不通。

陽不勝其陰,陰寒盛也。陰寒盛則五臟氣爭。爭,彼此不和也。五臟氣爭,則九竅不通。蓋兩目者,肝之竅;兩耳者,心之竅;兩鼻者,肺之竅;口者脾之竅;前後陰者,腎之竅也。

是以聖人陳陰陽,筋脈和同,骨髓堅固,氣血皆從。如是,則內外調和,邪不能害,耳目聰明,氣立如故。

陳,敷布也,上文陰陽不和而為病,是以聖人敷布陰陽,使周身之筋脈合同,通體之骨髓堅固。陽主之氣,陰主之血,皆順而從之,能如是也,則內外調和,而邪不能害。邪不能害,則耳目聰明,而氣立如故。《五常政大論》云:「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立如故,可以防禦其外邪矣。

風客淫氣,精乃亡,邪傷肝也。因而飽食,筋脈橫解,腸澼為痔。因而大飲,則氣逆。因而強力,腎氣乃傷,高骨乃壞。

強,腔,上聲。氣立不如故,不能防禦其邪,則風客淫氣,言風邪客於人身,而為淫亂之氣也。風為陽邪,風客淫氣,則陰精消爍,故精乃亡。風木之邪,內通於肝,故邪傷肝也。因而飽食者,風邪未去而飽食也。筋脈橫解者,肝主之筋,心主之脈,不循經上下,而橫散懈弛也,《經脈別論》云:食氣入於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故飽食而筋脈橫懈也。腸澼為痔者,水穀之精,不榮筋脈,大腸積澼,濕熱下注而為痔也。因而大飲,風邪未去而過飲也。酒氣,先行肺主之皮毛,不由脾氣之散精。脾肺不交,則氣逆也。因而強力,風邪未去而強用其力也。過勞傷精故腎氣乃傷。腎主骨,故高骨乃壞,腰高之骨,不能動搖而敗壞也。此風木之邪,始傷肝氣,因飽食大飲強力而病及五臟也。

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上文云,陽者,衛外而為固,故復言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言陽雖衛外,復當藏密,乃能為陰之固也。

兩者不和,若春無秋,若冬無夏。

上文言陰不勝其陽,又言陽不勝其陰,故復言兩者不和。如陰不勝其陽,而陽氣勝,若春無秋矣;陽不勝其陰,而陰氣勝,若冬無夏矣。

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上文云,聖人陳陰陽內外調和,故復言因而和之,是謂聖度。

故陽強不能密,陰氣乃絕。

上文云,陰者藏精而起亟,故復言若陽強不能密,則陰亦不能藏精起亟,而陰氣乃絕。

陰平陽秘,精神乃治,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是必陰平和,陽秘密,則精神乃治。若陰不平和,陽不秘密,而陰陽離決,則精氣乃絕。既言陰氣乃絕,又言精氣乃絕者,所以申明陰不藏精而皆絕也。

因於露風,乃生寒熱。

上文云,風客淫氣,故復言因於露風,乃生寒熱。寒熱,淫氣也。

是以春傷於風,邪氣留連,乃為洞泄。夏傷於暑,秋為痎瘧。秋傷於濕,上逆而咳,發為痿厥。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四時之氣,更傷五臟。

上文,風邪傷肝,而病五臟,此復言春傷於風,邪氣留連,至夏乃為洞泄。夏傷於暑,至秋乃為痎瘧。秋傷於濕,病肺,則上逆而咳;病脾,則發為痿厥。痿,痿躄;厥,厥逆也。冬傷於寒,至春必為溫病。春夏秋冬,五臟之所主也,故四時之氣,更傷五臟,不必飽食、大飲、強力,始傷五臟之氣,所以申明上文之意者如此。

陰之所生,本在五味;陰之五宮,傷在五味。

承四時傷五臟之意,言五味亦傷五臟也。五臟為陰,借五味以資生,故陰之所生,本在五味。五臟為陰,五味各走其道,太過則病,故陰之五宮,傷在五味。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也。

是故味過於酸,肝氣以津,脾氣乃絕。

酸者,肝之味,過酸則肝氣以津。肝氣以津,肝木盛也。肝木盛,則脾土受制,故脾氣乃絕。是酸味生肝,太過則傷脾矣。

味過於咸,大骨氣勞,短肌心氣抑。

咸者,腎之味。腎主骨,過咸則大骨氣勞。大骨,腰高之骨,腎之府也。氣勞,骨氣強盛,能任其勞也。短肌心氣抑者,腎水盛,則心火受制,心氣不能從骨節而出於肌表,故短肌心氣抑。是鹹味生腎,太過則傷心矣。

味過於甘,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衡。

甘者,土之味,脾胃之所主也。過甘,則土氣盛,而水受制,水虛不能制火,故心氣喘滿。水受土製,故色黑。腎氣不衡,衡,平也,是甘味生脾,太過則傷腎矣。

味過於苦,脾氣不濡,胃氣乃厚。

苦者,心之味。過苦,則火克肺金。肺者,天也,脾者,地也,天氣不降,則地氣不升,故脾氣不濡。濡,灌溉也。脾為濕土,胃為燥土,兩土相濟。今脾氣不濡,則胃氣過燥,故胃氣乃厚;厚,燥實也。是苦味生心,太過則肺金受制,不與地氣相交矣。

味過於辛,筋脈沮弛,精神乃央。

沮,作阻,央,作殃。辛者,肺之味,過辛,則肝木受制,不生心火,故筋脈阻弛。筋者,肝所主,脈者,心所主也;筋脈阻弛,則陰精不濡於筋,神氣不充於脈,故精神乃殃。是辛味生肺,太過則傷肝矣。

是故謹和五味,骨正筋柔,氣血以流,腠理以密,如是則骨氣以精,謹道如法,長有天命。

五味貴得其平,不可太過,是故謹和五味,得其平矣。五味,合五臟。五味和,則腎主之骨以正,肝主之筋以柔,肺主之氣,心主之血以流,脾主之腠理以密,誠如是也;則有形之骨,無形之氣,皆以精粹,可謂謹道如法,生氣通天,而長有天命矣。此一節,言生陽之氣,本於陰精,互相資益,以明陰陽之氣,皆為生氣,可以上通於天也。

金匱真言論第四篇

金匱,藏書之器也。真言,至真不易之言也。天之陰陽四時,合人之陰陽臟腑,人之五臟五行,合天地之五方五色、五穀五味、五星五音、五畜五臭,各有收受,三才合一,至真不易。然此真言者,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藏之心意,不可輕泄,猶以此言藏之金匱者然,故曰金匱真言也。

黃帝問曰: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何謂?

天有八風,四方四隅之風也。經有五風,人身經俞五臟之風也。帝欲詳明天人相應之理,故有是問。

岐伯對曰: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八風發邪,天之八風,發為邪氣也。以為經風,觸五臟八風之邪,以為人身經俞之風,更觸人之五臟也。邪氣發病,邪風之氣傷人,則發而為病也。

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也。

邪氣發病,是以勝相加。所謂得四時之勝者,春勝長夏,木勝土也;長夏勝冬,土勝水也;冬勝夏,水勝火也;夏勝秋,火勝金也;秋勝春,金勝木也。所謂四時之勝而發病也,是知邪氣發病,乃以勝相加矣。

東風生於春,病在肝,俞在頸項。

所謂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而有四時之勝者,如東風生於春,即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肝,觸五臟也,俞在頸項,以為經風也。

南風生於夏,病在心,俞在胸脅。

南風生於夏,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心,觸五臟也,俞在胸脅,以為經風也。

西風生於秋,病在肺,俞在肩背。

西風生於秋,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肺,觸五臟也,俞在肩背,以為經風也。

北風生於冬,病在腎,俞在腰股。

北風生於冬,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腎,觸五臟也,俞在腰股,以為經風也。

中央為土,病在脾,俞在脊。

中央為土,以應四隅,亦八風發邪,而有四時之勝也。病在脾,觸五臟也,俞在脊,以為經風也。此言八風發邪,則有四時之勝,觸五臟而為經風者如此。

故春氣者,病在頭。

所謂俞者,乃人身之經俞,非五臟之穴俞。上文云,春俞在頸項,故春氣者,病在頭,頭連頸項也。

夏氣者,病在臟。

夏俞在胸脅,故夏氣者,病在臟。臟者,藏也;藏於胸脅之內也。

秋氣者,病在肩背。

秋俞在肩背,故秋氣者病在肩背。

冬氣者,病在四肢。

支,肢同,餘篇仿此。冬俞在腰股,故冬氣者病在四肢,腰連於股,股屬四肢也。

故春善病鼽衄。

鼽音求;衄音忸,今訛衄,非。餘篇仿此。春病在頭,俞在頸項,故春善病鼽衄。鼽,鼻清水也,衄,鼻血也。

仲夏,善病胸脅。

夏病在臟,俞在胸脅,故仲夏善病胸脅,言仲夏所以別長夏也。

長夏,善病洞泄、寒中。

長夏屬土,病在脾,俞在脊,故長夏善病洞泄、寒中。洞泄,脾虛也;寒中,脊虛也。

秋,善病風瘧。

秋病肩背,俞在肩背,故秋善病風瘧。風瘧者,寒慄而肩背振動也。

冬,善病痹厥。

冬病四肢,俞在腰股,故冬善病痹厥。痹厥者,四肢腰股,行動不能,痿痹厥逆也。此舉四時之病,而在於經俞也。

故冬不按蹺,春不鼽衄。

四時之氣,春生冬藏,故冬不按蹺,則冬藏而經俞不虛,是以春不病鼽衄,春不鼽衄,冬藏之力也。

春不病頸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飧泄而汗出也。

春不病頸項,則春生而經俞不虛,故仲夏不病胸脅,長夏不病洞泄、寒中,秋不病風瘧,冬不病痹厥,並不飧泄而汗出也。夫冬令屬水,不但不病痹厥,且不飧泄而汗出,所以申明水王於冬,其時無病,更宜藏也。

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於精者,春不病溫。

藏,如字,下藏精末藏之俱同。精者,水之類。承上文,不飧泄、汗出之意,而言精者,身之本也,故冬藏於精者,春不病溫。所以申明四時之氣,而重其冬也。

夏暑汗不出者,秋成風瘧。

上文言,春不病頸項,則夏秋冬皆無病。此復言,若夏暑納涼,而汗不出者,至秋亦成風瘧,所以承上文而補其未盡之義。

此平人脈法也。

此冬藏春生,四時無病,乃平人脈法也。

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人脈法,不離陰陽,陰陽之理,無有窮盡,故曰陰中有陰,陽中有陽。

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日中至黃昏,天之陽,陽中之陰也。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雞鳴至平旦,天之陰,陰中之陽也。

所謂陽中有陽者,平旦至日中,天之陽,陽中之陽也。陽極而陰生,故日中至黃昏,亦天之陽,乃陽中之陰也。所謂陰中有陰者,合夜至雞鳴,天之陰,陰中之陰也。陰極而陽生,故雞鳴至平旦,亦天之陰,乃陰中之陽也。

故人亦應之。

天之陰陽,即人之陰陽,天之四時,即人之四時,故人亦應之。

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肝心脾肺腎五臟皆為陰,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六腑皆為陽。

人應之則可言人之陰陽矣。夫言人之陰陽,則外為陽,內為陰,言人身之陰陽則背為陽腹為陰。言人身之臟腑中陰陽,則臟者為陰,腑者為陽。臟者為陰,五臟是也,故肝心脾肺腎皆為陰;腑者為陽,六腑是也,故膽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皆為陽。

所以欲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者,何也?

上文言人身之陰陽,未言陰中之陰,陽中之陽,故復明之。

為冬病在陰,夏病在陽。

為,去聲。冬病在陰,腎也。下文云陰中之陰,腎也。夏病在陽,心也。下文雲陽中之陽,心也。知冬病在陰,夏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陰,陽中之陽矣。

春病在陰,秋病在陽。

春病在陰,肝也。下文云陰中之陽,肝也。秋病在陽,肺也。下文雲陽中之陰,肺也。肝為陰中之陽,但曰在陰,所以明陰中之陽也。肺為陽中之陰,但曰在陽,所以明陽中之陰也,知春病在陰,秋病在陽,則知陰中之陽,陽中之陰矣。

皆視其所在,為施針石也。

凡此冬病夏病,春病秋病,皆當視其陰陽之所在,為施針石之治也。

故背為陽,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陽中之陰,肺也。

人身背陽腹陰,故背為陽,而陽中之陽,心也。背為陽,而陽中之陰,肺也。心肺位居膈上,皆屬乎陽,而有分別也。

腹為陰,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陰中之至陰,脾也。

腹為陰,而陰中之陰,腎也。腹為陰,而陰中之陽,肝也,腹為陰,而陰中之至陰,脾也。腎肝脾位居膈下,皆屬乎陰,而有分別也。

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五臟合六腑,故曰此皆陰陽表裡,內外雌雄相輸應也。

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天之陰陽,人亦應之,此言人之陰陽,故以應天之陰陽也。

帝曰: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乎?

承上文天人相應之意,問人之五臟應天之四時,各有收受之理乎?

岐伯曰:有。東方青色,入通於肝,開竅於目,藏精於肝,其病發驚駭,其味酸,其類草木,其畜雞,其穀麥,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是以春氣在頭也,其音角,其數八,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

東方青色,入通於肝,是五方五色,收受於人之五臟矣,故肝開竅於目,而目復藏精於肝。其病發驚駭,春時陽氣上升也。其味酸,曲直作酸,東方木味也。其類草木,與地之草木同類也。其畜雞,巽為雞,東方木畜也。其穀麥,麥生於春,五穀之長,肝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歲星,木之精氣,上為歲星也。是以春氣在頭,而居上也。其音角,木音也。其數八,木之成數也。肝主筋,是以知病之在筋也。其臭臊,氣因木變,則為臊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肝臟也。

南方赤色,入通於心,開竅於耳,藏精於心,故病在五臟,其味苦,其類火,其畜羊,其谷黍,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其音徵,其數七,其臭焦。

徵,音止,餘篇同。南方赤色,入通於心,心屬火,受南方之赤色也,開竅於耳,藏精於心,心開竅於耳,而耳復藏精於心也。心為君主,神通五臟,故病在五臟。其味苦,炎上作苦,火之味也。其類火,與有形之火同類也。其畜羊,羊性內剛,火之畜也。其谷黍,黍色赤,性溫,心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熒惑星,火之精氣,上為熒惑星也。心主脈,是以知病之在脈也。其音徵,火音也。其數七,火之成數也。其臭焦,氣因火變,則為焦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心臟也。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開竅於口,藏精於脾,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其類土,其畜牛,其谷稷,其應四時,上為鎮星,是以知病之在肉也,其音宮,其數五,其臭香。

中央黃色,入通於脾,脾屬土,受中央之黃色也。開竅於口,藏精於脾,脾開竅於口,而口復藏精於脾也。脾脈連舌本。《靈樞·經脈》論云:脾是動,則病舌本強。故病在舌本。其味甘,土之味也。其類土,與有形之土同類也。其畜牛,坤為牛,土之畜也。其谷稷,稷色黃,味甘,脾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鎮星,土之精氣,上為鎮星也。脾主肉,是以知病之在肉也。其音宮,土音也,其數五,土之生數也。其臭香,氣因土變,則為香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脾臟也。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開竅於鼻,藏精於肺,故病在背,其味辛,其類金,其畜馬,其谷稻,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其數九,其臭腥。

西方白色,入通於肺,肺屬金,受西方之白色也,開竅於鼻,藏精於肺,肺開竅於鼻,而鼻復藏精於肺也。肺主氣,氣為陽,背亦為陽。《靈樞·經脈》論云:氣盛有餘,則肩背痛,故病在背。其味辛,從革作辛,金之味也。其類金。與有形之金同類也。其畜馬,乾為馬,金之畜也,其谷稻,稻色白而秋成,肺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太白星,金之精氣,上為太白星也。肺主皮毛,是以知病之在皮毛也。其音商,金音也。其數九,金之成數也。其臭腥,氣因金變,則為腥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肺臟也。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故病在谿,其味鹹,其類水,其畜彘,其谷豆,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其數六,其臭腐。

北方黑色,入通於腎,腎屬水,受北方之黑色也。開竅於二陰,藏精於腎,腎開竅於前後二陰,前後二陰復藏精於腎也。腎主骨,骨連谿:谿者,肉之小會而近於骨,故病在谿。其味鹹,潤下作咸,水之味也。其類水,與有形之水同類也。其畜彘,彘,黑色,而支亥水之畜也。其谷豆,豆性沉,形象腎,腎之谷也。其應四時,上為辰星,水之精氣上為辰星也。腎主骨,是以知病之在骨也。其音羽,水音也。其數六,水之成數也。其臭腐,氣因水變,則為腐也。此天地之五方五色、五味五畜、五穀五星、五音五臭,而收受於人之腎臟也。此五臟應四時,各有收受也。

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一逆一從,陰陽表裡雌雄之紀,藏之心意,合心於精,非其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是謂得道。

經脈之道,內通臟腑,故善為脈者,謹察五臟六腑,臟腑之氣,俱見於脈,一逆一從,診脈法也。由舉而按,是為逆,從按而舉,是為從,逆從而謹察之,則臟腑陰陽表裡雌雄,相應之紀,眾人不知,己獨知之,可以藏之心意,而合心於精。藏之心意,謂其理至微,難以語人也。合心於精,謂藏之心意,合心而歸於精密也。非其人勿教,人難得也,非其真勿授,真難遇也。得人得真,自古難之,勿教勿授,自古秘之。金匱真言,此之謂也。

陰陽應象大論第五篇

陰陽者,太極初開,始為一晝之所分也。應象者,天地之陰陽,人身之陰陽,皆有形象之可應也。天地之陰陽,應象於人身,人身之陰陽,應象於天地,五運五行,應象無方,此篇為《五運行大論》之提綱,故曰《陰陽應象大論》。

黃帝曰:陰陽者,天地之道也。

陰陽者,有名無形,本於太極,乃上天下地之道也。

萬物之綱紀。

天地之大,萬物生焉,故陰陽者,乃萬物之綱紀。綱,大綱;紀,散紀也。

變化之父母。

萬物之多,變化出焉。物極,謂之變;物生,謂之化;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變化之道,本於陰陽,故陰陽者,變化之父母。

生殺之本始。

變化之父母,即生殺之本始。殺,猶死也,化則生,變則死,本始,父母之謂也。

神明之府也。

陰陽主萬物變化生殺,是神明之府也。陰陽不測之謂神,陰陽昭著之謂明。府者,神明之所居也。

治病必求於本。

神明所居,乃陰陽之本,故治病必求於本。如陰陽反作,病之逆從,必求於本之所在而治之。

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故積陽為天,積陰為地。

陰靜陽躁。

陰陽者,萬物之綱紀,故陰靜陽躁,靜而有常,則為綱,躁而散殊,則為紀。

陽生陰長,陽殺陰藏。

長,上聲,下同。藏如字,下收藏同。陰陽者,生殺之本始,故陽生而陰長,陽殺而陰藏。

陽化氣,陰成形。

陰陽者,變化之父母,故陽化氣,陰成形,言陽化而為氣,陰變而成形。

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寒氣生濁,熱氣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濁氣在上,則生脹,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

,音真,餘篇仿此。治病必求於本,故寒極生熱,是熱之本於寒也。熱極生寒,是寒之本於熱也。寒氣為陰,故生濁,熱氣為陽,故生清,清氣在下,則生飧泄,言輕清之氣,不從於上,而逆於下,則生飧泄之病矣。濁氣在上,則生脹,言重濁之氣,不從於下,而逆於上,則生脹之病矣。是陰陽相反,從逆失宜,故曰此陰陽反作,病之逆從也,知反作逆從而為病,則治病必求於本矣。

故清陽為天,濁陰為地,地氣上為云,天氣下為雨,雨出地氣,云出天氣,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

陰陽相通,上下相感,是神明之府也。故清陽為天,光明者也,濁陰為地,神變者也。地氣上為云,陰通於陽也,天氣下為雨,陽通於陰也。天氣下為雨,而曰雨出地氣,從下而上,然後從上而下也,地氣上為云,而曰云出天氣,自上而下,然後自下而上也。陰陽上下,既神且明,故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是九竅神明之府也。清陽發腠理,濁陰走五臟,是外內神明之府也。清陽實四肢,濁陰歸六腑,是表裡神明之府也。下文云,清陽上天,濁陰歸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此之謂也。此寒熱清濁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上下者如此。

水為陰,火為陽,陽為氣,陰為味。

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水為陰。在天為熱,在地為火,故火為陽。陽主輕清,故陽為氣,陰主重濁,故陰為味。

味歸形,形歸氣,氣歸精,精歸化。

味歸形,五味歸於形藏也。形歸氣,形藏歸於陽氣也。氣歸精,陽氣歸於陰精也。精歸化,陰精歸於變化也。

精食氣,形食味,化生精,氣生形。

申明氣歸精,乃精食氣也,味歸形,乃形食味也,精歸化者,化生精也,形歸氣者,氣生形也。

味傷形,氣傷精,精化為氣,氣傷於味。

又申明形雖食味,而味亦傷形;精雖食氣,而氣亦傷精;雖氣化生精,而精化亦為氣;雖氣生此形,而氣亦受傷於形。形者,味也,不言形而言味者,以味歸形,形食味也。

陰味出下竅,陽氣出上竅。

味為陰而重濁,故出下竅,氣為陽而輕清,故出上竅。

味厚者為陰,薄為陰之陽,氣厚者為陽,薄為陽之陰。

味為陰,而陰中有陽,故味厚者為陰,若味薄,則為陰中之陽;氣為陽,而陽中有陰,故氣厚者為陽;若氣薄,則為陽中之陰。

味厚則泄,薄則通,氣薄則發泄,厚則發熱。

申明味厚為陰者,味厚則下泄也,薄為陰之陽者,味薄則宣通也,氣薄陽之陰者,氣薄則發泄。言雖發散,仍下泄也。氣厚為陽者,厚則發熱,言既發散,且溫熱也。

壯火之氣衰,少火之氣壯,壯火食氣,氣食少火,壯火散氣,少火生氣。

少,去聲,陰陽氣味,貴得其平。壯火,亢盛之火,即相火也。少火,和緩之火,即君火也。亢盛之壯火宜衰,和緩之少火宜壯。夫壯火何以宜衰?以壯火食氣故也。少火何以宜壯?以氣食少火故也。所謂壯火食氣,實壯火散氣也,所謂氣食少火,實少火生氣也。

氣味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重寒則熱,重熱則寒。

重,平聲。分而言之,氣為陽,味為陰。合而言之,氣不離味,味不離氣,故氣味辛甘,從中達外,主能發散,故為陽氣,味酸苦,從中上下,主能湧泄,故為陰。陰勝則陽病者,酸苦之味太過,則陰勝而陽斯病矣,陽勝則陰病者,辛甘之味太過,則陽勝而陰斯病矣。夫陽勝則過熱,陰勝則過寒,今陰勝則陽病,乃重寒則熱之義也。陽勝則陰病,乃重熱則寒之義也。

寒傷形,熱傷氣,氣傷痛,形傷腫。故先痛而後腫者,氣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形傷氣也。

寒為陰邪,故寒傷形。熱為陽邪,故熱傷氣。氣傷則痛,痛,周身無形之氣也。形傷則腫,腫,周身有形之形也。故先痛而後腫者,先傷氣而後傷形也;先腫而後痛者,先傷形而後傷氣也。此水火氣味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形氣者如此。

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濕勝則濡瀉。

乾,音干,下同,餘篇仿此。五行之氣,應於經脈,木氣為風,故風勝則經脈為之振動矣。火氣為熱,熱勝則經脈為之癰腫矣。癰腫為熱,與上文周身之寒腫不同也。金氣為燥,燥勝則經脈為之乾枯矣。水氣為寒,寒勝則經脈如運樞之外浮矣。土氣為濕,濕勝則經脈為之濡潤而下瀉矣。

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

天之四時五行,應人之五臟五氣,四時則春生夏長,秋收冬藏。五行則水為寒,火為暑,金為燥,土為濕,木為風,故天有四時五行,以生長收藏,以生寒暑燥濕風。其在於人,有五臟化五氣,心氣主喜,肝氣主怒,脾氣主悲,肺氣主憂,腎氣主恐,以生喜怒悲憂恐。

故喜怒傷氣,寒暑傷形,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喜怒不節,寒暑過度,生

乃不固,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春傷於風,夏生飧泄,夏傷於暑, 秋必痎瘧,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重,平聲。人之志意起於內,故喜怒傷氣,天之邪氣起於外,故寒暑傷形,舉喜怒而悲憂恐在其中,舉寒暑而燥濕風在其中,在天則寒為陰,暑為陽,在人則怒為陰,喜為陽。故卒暴而怒,則傷吾身之陰氣,卒暴而喜,則傷吾身之陽氣。厥氣上行者,真氣有傷,則厥逆之氣上行也。滿脈去形者,厥逆之氣滿於經脈,則神離形體而去也。此喜怒不節,寒暑過度,則陰陽不和,生乃不固。夫喜怒不節,乃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寒暑過度,未有明言,故又曰,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如天寒而受寒邪,是謂重陰,重陰必有陽熱之病,天暑而受熱邪,是謂重陽,重陽必有陰寒之病,此亢害自然之理,故舉《生氣通天論》之言,以足上文之意,秋傷濕而冬咳嗽,冬傷寒而春病溫,即重陰必陽之意也。春傷風而夏飧瀉,夏傷暑而秋痎瘧,即重陽必陰之意也。此四時五行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之五臟五氣者如此。此一節,言天地之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而應象於人身也。

帝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

有處名,谿谷屬骨,皆有所起,分部逆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紀,外內之應,皆有表裡, 其信然乎?

別,音逼,下俱同。處,去聲。帝即以寒熱清濁,水火氣味,四時五行,申明陰陽應象之理,義有未盡,謂上古聖人,能體天地之陰陽,而應象於人身,必能以人身之陰陽,而應象於天地,故問於岐伯曰:余聞上古聖人,論理人形,於人形之中,而列別臟腑,本臟腑而端絡十二經脈,端、直,絡、橫也。於十二經脈之中,而會通手足三陽三陰之六合,其於臟腑經脈六合,各從其經,氣穴所發,各有處有名,小會之谿,大會之谷,連屬於骨,皆有所起,六氣分部,或逆或從,各有條理,四時陰陽,盡有經常之綱紀,外內之應,皆有淺深之表裡,其信然乎?

岐伯對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心,肝主目。

岐伯舉五運五行,三才相合之理以對曰:東方生風,謂風,乃東方春生之天氣也,風生木,木生酸,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酸生肝,肝生筋。肝者,人之臟。筋者,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人有五體,而五體復有所生,故筋生心,人有五臟,而五臟各有所主,故肝主目。

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人之臟體本於地,地之行味本於天,是天氣之所在,即地氣人氣之所在,故就天之至微者,而推論之,其在天為玄,玄者,於穆而深微也,在天為玄,則在人為道,道者,平坦而共由也,在天為玄,則在地為化,化者,變化易生物也。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所謂在地為化者,化生五味,所謂在人為道者,道生智,所謂在天為玄者,玄生神。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在色為蒼,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在竅為目,在味為酸,在志為怒。

在天為玄,玄生神,是神者,天之主也,神為天之主,則無在非神,試就神之所在而推論之,神在天為風,則東方生風,神之所在也;在地為木,則風生木,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筋,在臟為肝,則肝生筋,酸生肝,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在音,在聲、在變動,在竅、在味、在志,亦無非神之所在也;各隨天之五氣,地之五行,人之五臟,而應象者也,故為蒼、為角、為呼,為握、為目、為酸、為怒、惟東方風木之肝臟為然耳。

怒傷肝,悲勝怒,風傷筋,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怒者肝之情,故怒傷肝,悲類乎憂,悲為脾情,亦為肺情,故悲勝怒,傷於情者,情相勝也。風傷筋,燥勝風,傷於氣者,氣相勝也。酸傷筋,辛勝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以明天地之氣味而歸於人也。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

南方生熱,謂熱乃南方夏火之天氣也,熱生火,火生苦,火乃地之五行,苦乃物之五味,謂五行五味之歸於地也。苦生心,心生血,心為人之臟,血為人之體,謂五臟五體之屬於人也。五體復有所生,故血生脾,五臟各有所主,故心主舌。

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臟為心,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熱,則南方生熱,神之所在也。在地為火,則熱生火,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脈,脈者血也。在臟為心,則心生血,苦生心,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赤,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在竅為舌,在味為苦,在志為喜,惟南方火熱之心臟為然耳。

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喜者心之情,故喜傷心。恐者腎之情,故恐勝喜,傷於情者,情相勝也。心臟,五臟之神,而屬於陽,故不言脈而言氣,熱傷氣,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苦傷氣,咸勝苦,傷於味者,味相勝也。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脾主口。

中央生濕,天也,濕生土,土生甘,地也,甘生脾,脾生肉,人也,肉體復有所生,故肉生肺,脾臟復有所主,故脾主口。

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

噦,音誨,餘篇同。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濕,則中央生濕,神之所在也。在地為土,則濕生土,神之所在也。在體為肉,在臟為脾,則脾生肉,甘生脾,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黃,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在竅為口,在味為甘,在志為思,惟中央濕土之脾臟為然耳。

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肉,酸勝甘。

思者,脾之情,故思傷脾,而怒勝思,傷於情者,情相勝也。濕傷肉,風勝濕,傷於氣者,氣相勝也。甘傷肉,酸勝甘,傷於味,味相勝也。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肺主鼻。

西方生燥,天也。燥生金,金生辛,地也。辛生肺,肺生皮毛,人也。皮毛復有所生,故皮毛生腎。肺臟復有所主,故肺主鼻。

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燥,則西方生燥,神之所在也。在地為金,則燥生金,神之所在也。在體為皮毛,在臟為肺,則肺生皮毛,辛生肺,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白,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咳,在竅為鼻,在味為辛,在志為憂,惟西方燥金之肺臟為然耳。

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憂傷肺,喜勝憂,傷於情者,情相勝也。熱傷皮毛,寒勝熱,傷於氣者,氣相勝也。辛傷皮毛,苦勝辛,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傷於氣者,皆本氣自傷,此熱傷皮毛,則金受火刑,以明自傷受傷,皆可傷也,熱傷皮毛則寒勝其熱,乃自然之理也。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腎主耳。

北方生寒,天也。寒生水,水生咸,地也。咸生腎,腎生骨髓,人也。骨髓復有所生,故髓生肝,腎臟復有所主,故腎主耳。

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慄,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

神者,天之主也。其神在天為寒,則北方生寒,神之所在也。在地為水,則寒生水,神之所在也。在體為骨,在臟為腎,則腎生骨髓,咸生腎,亦神之所在也。至於在色為黑,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慄,在竅為耳,在味為咸,在志為恐,惟北方腎臟之寒水為然耳。

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咸傷血,甘勝咸。

恐傷腎,思勝恐,傷於情者,情相勝也。腎臟五臟之精,而屬於陰,故不言骨而言血,寒傷血,燥勝寒,傷於氣者,氣相勝也。咸傷血,甘勝咸,傷於味者,味相勝也。土能勝水,當云濕勝寒,今云燥勝,以明寒濕同類,燥土之氣,以勝水氣之寒也。此天之五方五氣,地之五行五味,人之五臟五體,而有陰陽之應象者如此。

故曰: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此舉天元紀大論之言,以明天地陰陽水火之義,上天下地,萬物在其中,故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血陰氣陽,男女籍以生,故陰陽者,血氣之男女也。陰陽左右旋轉,為血氣循行之道,故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為天地陰陽之應驗,故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

陰陽者,萬物之能始也。

天地之陰陽,血氣之陰陽,左右之陰陽,水火之陰陽,凡此陰陽者,乃萬物之能始也,易曰:坤以簡能,乾知大始,此之謂也。

故曰: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

《生氣通天論》岐伯曰:陰者,藏精而起亟。即陰在內,而為陽之守也,陽者,衛外而為固,即陽在外而為陰之使也。岐伯舉此,以明陰陽為萬物之能始,故內外相應如是也。

帝曰:法陰陽奈何?

承岐伯陰陽應象之論,欲人取法陰陽而調治之,以合聖人論理人形之道,故問法陰陽奈何。

岐伯曰:陽勝則身熱,腠理開,喘粗為之俯仰,汗不出而熱,齒乾以煩冤,腹滿,死,能冬不能夏。

俛,猶俯也;冤,屈抑也。法陰陽者,陰陽不可偏勝,如陽勝則火熱有餘,而身熱,熱氣在表,則腠理開,熱氣在裡則喘粗,表裡皆病則為之俯仰,汗不出而內外皆熱也,齒乾,津液竭也,以煩冤腹滿死者,津液既竭,又心煩而屈抑不舒,腹滿而土氣內絕,故死。雖不即死也能冬不能夏。冬時寒冷,陽勝可容,夏時炎暑,不堪煎厥矣。

陰勝,則身寒汗出、身常清,數慄而寒,寒則厥,厥則腹滿,死;能夏不能冬。

數,音朔。陰勝則水寒有餘,而身寒,寒氣在表則汗出身常清,寒氣在裡則數慄而寒,表裡不相接,故寒則四肢厥,四肢厥者,生陽不達於外,厥則腹滿死者,土氣復絕於內,故死,雖不即死,亦能夏不能冬。夏時炎暑,陰勝可容,冬時寒冷,不堪凜冽矣。

此陰陽更勝之變,病之形能也。

寒病而至於冬,則陰氣更勝,熱病而至於夏,則陽氣更勝,故曰此陰陽更勝之變。或能冬而不能夏,或能夏而不能冬,故曰病之形能也。是陰陽不可偏勝,偏勝則病也。

帝曰:調此二者奈何?

承陰陽偏勝之意,復問調此二者奈何?

岐伯曰:能知七損八益,則二者可調,不知用此,則早衰之節也。

陰陽二氣本於天真,能知天真之七損八益,則陰陽二者可調。七損者,女子以七為紀,月事貴乎時下,故曰損;八益者,男子以八為紀,精氣貴乎充滿,故曰益。知七損八益,則陰平陽秘,故二者可調,不知用此損益之法,而調治之,則早衰之節也,節,猶候也。

年四十,而陰氣自半也,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不知則老。

試舉早衰之節而略言之,年四十而陰精之氣,自失其半也,故起居衰矣,年五十,體重,則耳目不聰明矣,年六十,陰痿,則氣大衰,九竅不利,下虛上實,涕泣俱出矣。故曰:知之則強。能知七損八益,則身強。不知則老,不知七損八益,則身老也。

故同出而名異耳。

同出於斯世之中,而強老之名則異耳。

智者察同,愚者察異,愚者不足,智者有餘。有餘則耳目聰明,身體輕強,老者復壯,壯者益治。

察同者,於同年未衰之日,而省察之。智者之事也。察異者,於強老各異之日而省察之,愚者之事也。愚者察異,故愚者不足,智者察同,故智者有餘。有餘,則年五十體重,耳目不聰明者,今則耳目聰明,而身體輕強。年六十,陰痿,氣大衰者,今則老者復壯,年四十而陰氣自半者,今則壯者益治矣。

是以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憺之能,從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故壽命無窮,與天地終,此聖人之治身也。

聖人治世,本無為而有為,恬憺虛無,體同於天,故能論理人形,列別臟腑,端絡經脈,會通六合,而如帝之所問也。此言陰陽秉在天之神,而應象無方、惟聖人能取法而調治之。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方,陰也,而人右耳目不如左明也。地不滿東南,故東南方,陽也,而人左手足不如右強也。

聖人壽命與天地終,則人之形體即天地之形體也。天為陽,人身耳目為陽,天不足於西北,是陽體不足於陰方,故西北方,陰也,人身右為西北,而人右耳目,不如左耳目之明也。地為陰,人身手足為陰,地不滿東南,是陰體而不足於陽方,故東南方,陽也,人身左為東南,而人左手足,不如右手足之強也。

帝曰:何以然?

何以在左則耳目明,而手足不強,在右則手足強,而耳目不明。

岐伯曰: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耳目聰明而手足不便也,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耳目不聰明,而手足便也。

便,平聲。人身南面而立,左東右西,左者乃東方陽也,陽者,其精並於上,並於上則上明而下虛,故使左耳目聰明,而左手足不便也,右者乃西方陰也,陰者,其精並於下,並於下,則下盛而上虛,故其右耳目不聰明,而右手足強便也。

故俱感於邪,其在上,則右甚,在下則左甚,此天地陰陽所不能全也,故邪居之。

一身形氣,俱感於邪,其病在上,則上為陽,而右虛,故右甚,右甚即陽體而不足於陰方之義,其病在下,則下為陰,而左虛,故左甚,左甚即陰體而不足於陽方之義,此天地陰陽之所不能全,而人身有左右陰陽之不足也,故邪居之。

故天有精,地有形,天有八紀,地有五里,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濁陰歸地,是故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

里,理通。人身應天地者,以天地為萬物之父母,而神明之所主也。精,精華也,故天有精。形,形體也,故地有形。八紀,春夏秋冬,二分二至,八節之大紀也,故天有八紀。五里,東南西北中,五方之道理也,故地有五里。既有精,有形,復有紀,有里,故能為萬物之父母。清陽上天,天有精也,濁陰歸地,地有形也,動者天之紀,靜者地之理,是故天地之動靜,皆神明之綱紀,故能以生長收藏,終而復始,所以能為萬物之父母也。

惟賢人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

聖人為無為之事,樂恬憺之能,以欲快志於虛無之守,惟賢人則上配天,以養頭,下象地,以養足,中傍人事,以養五臟,蓋聖人無為以合天地,賢人則有為以合天地也。

天氣通於肺。

人身配天象地,而天地之氣亦通於人,肺位居高,主周身之氣,而天氣與之相通。

地氣通於嗌。

嗌,咽嗌也。嗌受水穀,下接胃口,而地氣與之相通。

風氣通於肝。

肝屬木,其氣風,故風動之氣,與之相通。

雷氣通於心。

心屬火,火炎上,故雷氣與之相通。

穀氣通於脾。

脾土之氣,灌於四旁,故四旁空谷之氣,與之相通。

雨氣通於腎。

雨氣即水氣,腎寒主水,故雨水之氣與之相通。

六經為川。

三陰之經主五臟,三陽之經主六腑,六經為川者,三陰三陽之六經,如川之流而脈絡貫通也。

腸胃為海。

人籍後天水穀以生,腸胃受盛水穀,如海之大,而眾流所歸也。

九竅為水注之氣。

清陽出上竅,濁陰出下竅,耳目鼻口,前後陰,皆有水津以貫注,故九竅為水注之氣。

以天地為之陰陽,陽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陽之氣,以天地之疾風名之。暴氣象雷,逆氣象陽。

五臟六經,腸胃九竅,上合天地,有陰有陽,皆以天地為之陰陽,故人身陽氣宣發之汗,可以天地之雨名之,人身陽熱運行之氣,可以天地之疾風名之,其一時忿怒之暴氣,可以象雷鳴之鼓擊,其暴氣未平之逆氣,可以象陽火之亢熱。

故治不法天之紀,不用地之理,則災害至矣。

天地之陰陽,即人身之陰陽也,人身之陰陽,即天地之陰陽也。故治身而不法天之八紀,不用地之五里,則災害至矣。

故邪風之至,疾如風雨。

災害之至,將於瞬息,故邪風之至於人身而發病,則疾如風雨。

故善治者,治皮毛。

邪之中人,始傷皮毛,故善治者治皮毛。

其次治肌膚。

留而不去,則入於肌膚,故其次治肌膚。

其次治筋脈。

留而不去,則入於筋脈,故其次治筋脈。

其次治六腑。

留而不去,則入於腑,故其次治六腑。

其次治五臟。治五臟者,半死半生也。

留而不去,則入於臟,故其次治五臟,治及五臟,則半死半生,可不慎歟。

故天之邪氣,感則害人五臟,水穀之寒熱,感則害於六腑,地之濕氣,感則害皮肉筋脈。

上文皮肌筋脈腑臟之病,有因於天者,有因於地者,有因於人者,故天之邪氣,感於人身,則害人五臟。邪氣,風寒暑濕燥火也。人之水穀之寒熱,感於人身,則害六腑。水穀寒熱,飲食失宜,或寒或熱也。地之濕氣,感於人身,則害皮肉筋脈,因於濕者,下先受之,故曰地之濕氣。

故善用針者,從陰引陽,從陽引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以我知彼,以表知里,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見微得過,用之不殆。

承上文感害之意而言,故善用針以治之者,知陽病必行於陰也,當從陰以引之,而出於陽。知陰病必行於陽也,當從陽以引之,而離於陰。以右治左,以左治右,繆刺之法也。以我知彼,以我之神,會彼之神也。以表知里,視其表陽,知其里陰也。以觀過與不及之理,言以我知彼,以表知里,所以觀其太過與不及之理,而為用針之法也。故必見微得過,過,失也,病始於微萌,而得其過失之所在,然後用針以治之,而不至於危殆也。

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

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觀浮沉滑 澀,而知病所生,以治無過,以診則不失矣。

分,去聲。未針之先,必以脈診,故善診者,察色脈,別陰陽,審色之清濁,而知面王之部分,視氣之喘息,聽言之音聲,而知臟腑之所苦,觀權衡規矩,脈應四時,而知病之所主,按下尺上寸,以觀三部之浮沉滑澀,而知病之所生,能如是也,以之施治,則無過愆,以之為診,則不失矣。

故曰: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故因其輕而揚之,因其重而減之,因其衰而彰之。

言病之始起也,可刺之而已其病。方其盛也,可待其自衰,乃刺之,而已其病。故因其病輕之時,而發揚之,乃始起刺已之意也,因其盛重之時,而衰減之,乃其盛待衰之意也,因其衰減而彰明之,乃衰而刺已之意也,此善診而為刺之之法也。

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不行刺法,但以氣味之藥治之,凡形體不足,而羸瘦者,當以陽分之氣藥溫之,陽氣為能外達也;陰精不足而虛弱者,當以陰分之味藥補之,陰味為能內滋也。

其高者,因而越之。

可吐而已。

其下者,引而竭之。

可下而已。

中滿者,瀉之於內。

可消而已。

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其在皮者,汗而發之。

其有邪者,邪從汗解,故當漬形以為汗,申明漬形為汗,乃其邪病之在皮者,是可汗而發之也。

其慓悍者,按而收之。

病氣慓悍,是當按收,恐正氣之並脫也。

其實者,散而瀉之。

病氣內實,是宜散瀉,恐邪氣之過實也。

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陽病治陰,陰病治陽,定其血氣,各守其鄉,血實,宜決之,氣虛,宜掣引之。

掣作掣導也。凡此施治之法,當審其陰陽,以別柔剛,陰陽者,天地之道也,柔剛者,乾剛坤柔,亦天地之道也,陽盛則陰虛,故陽病當治其陰,陰盛則陽虛,故陰病當治其陽。定其血氣,定其病之在血在氣也。各守其鄉,血病勿使傷氣,氣病勿使傷血也。血實宜決之,勿使傷氣矣,氣虛宜掣引之,勿使傷血矣。此一節,言人身之陰陽形體,而應象於天地,是當法天地之陰陽,以為診治之善也。

陰陽離合論第六篇

此承上篇陰陽應象,而復論陰陽之離合也。應象者,陰陽之徵乎外也;離合者,陰陽之本乎內也。陰陽之理,本於太極,由陰而陽,故曰陰陽。離則有三,合則為一,從三而十百千萬皆離也;三陽歸於一陽,三陰歸於一陰,皆合也。開闔樞者,開則為陽,闔則為陰,舍合則不能為開,舍開則不能為闔,是陰陽互見,開闔並呈也。其曰陰之絕陽,是純陰無陽而歸於太極也,又曰陰之絕陰,是純陰無陰,而歸於無極也。陰陽之理,從無極而太極,太極而陰陽,所以申明陰陽之離合者如此。

黃帝問曰:余聞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大小月三百六十日,成一歲,人亦應之。今三陰三陽,不應陰陽,其故何也?

帝承上篇陰陽應象之意,問天地日月陰陽運行,以成一歲,人之陰陽,亦與相應。今人身三陰三陽,有不應天地日月陰陽之處,其故何也?帝承陰陽應象之意,而探陰陽之根本也。

岐伯對曰: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數,上聲;下可數,同勝,平聲。自陰陽之應乎外者言之,則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至於萬之大,尤不可勝數,然探其本原,則有要道,其要歸於一也。

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則出地者,命曰陰中之陽。

試以天地萬物言之,天覆於上,地載於下,而萬物方生。其萬物之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夫未出地而名為陰中之陰,則出地者,當命曰陰中之陽。

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失常則天地四塞。

予,與同。長,上聲。藏,如字。萬物出乎陽,其體各正,是其正也,乃陽予之。萬物主乎陰,其性始成,是其主也,乃陰為之。陽正於外,陰主於內,四時行焉,百物生焉。故生因春,長因夏,收因秋,藏因冬,此天地陰陽收藏之常。若失常,則天地四塞,天地四塞,則覆載無從,而萬物不生。

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數之可數。

天地萬物之陰陽,其變無窮,人身之陰陽,其變無窮,故陰陽之變,其在人者,亦不啻十百千萬,數之可數,所以申明陰陽之至大,而為離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也。

三陰三陽,有離則有合,願聞三陰三陽之離合,仍欲詳明不應陰陽之義。

岐伯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後曰太衝,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太陽根起於至陰,結於命門,名曰陰中之陽。

陽根於陰,三陽根於三陰,聖人南面而立,前曰廣明,陽也,後曰太衝,陰也,故太衝之地,名曰少陰,少陰之上,名曰太陽,是太陽之根於少陰也。故人身太陽之根,起於足小趾外側之至陰,結於目中央之命門,是雖太陽,而名曰陰中之陽,此太陽之根於少陰者如此。

中身而上,名曰廣明,廣明之下,名曰太陰,太陰之前,名曰陽明,陽明根起於厲兌,名曰陰中之陽。

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中身而上,亦名曰廣明,陽也,廣明之下,名曰太陰,陰也,太陰之前,名曰陽明,是陽明之根於太陰也。故人身陽明之根,起於足大趾次趾之厲兌,是雖陽明,而名曰陰中之陽。此陽明之根於太陰者如此。

厥陰之表,名曰少陽,少陽根起於竅陰,名曰陰中之少陽。

少陽根於厥陰,故厥陰之表名曰少陽,人身少陽之根,起於足小趾、次趾之竅陰,是雖少陽,而名曰陰中之少陽。夫太陽根於少陰,則曰少陰之上;陽明根於太陰,則曰太陰之前;少陽根於厥陰,則曰厥陰之表,以明上下前後表裡,其義一也。

是故三陽之離合也,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浮,名曰一陽。

摶,音團,餘篇同。論三陽之離合,自其離者而言之,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少陽為樞,自其離而復合者言之,舍闔則不能開,舍開則不能為闔,舍開闔,則不能為樞。是三經者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浮,但命曰一陽。所以申明三陽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帝曰:願聞三陰。

承上文三陽之意,而復願聞三陰,

岐伯曰:外者為陽,內者為陰。

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外者為陽,如南面而立,前曰廣明,中身而上,名曰廣明者是也;內者為陰,如後曰太衝,廣明之下,名曰太陰者是也。

然則中為陰,其衝在下,名曰太陰。太陰根起於隱白,名曰陰中之陰。

由外陽內陰之義而推論之,然則中為陰,中亦內也,太陰坤土在內,而居中也。沖,太衝也。其衝在下者,太衝屬少陰,在太陰之下,而其中則名曰太陰。故人身太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之隱白,名曰陰中之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太陰也。

太陰之後名曰少陰,少陰根起於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

其衝在下,故太陰之後,名曰少陰。人身少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心之湧泉,名曰陰中之少陰,所以申明三陰之少陰也。

少陰之前,名曰厥陰,厥陰根起於大敦,陰之絕陽,名曰陰之絕陰。

太陰主開,厥陰主闔,少陰主樞,有開闔,而始有樞。是先厥陰而後少陰,故少陰之前,名曰厥陰。人身厥陰經穴之根,起於足大趾三毛之大敦。厥陰為陰之盡,而曰陰之絕陽,言純陰而絕無陽也。名曰陰之絕陰,言純陰而絕無陰也,絕陽絕陰,是太極而歸於無極,所以申明三陰之厥陰也。

是故三陰之離合也,太陰為開,厥陰為闔,少陰為樞。三經者,不得相失也。摶而弗沉,命曰一陰。

若夫三陰之離合也,離則太陰為開,厥陰的闔,少陰為樞。離而復合,是三經者開闔相資,樞轉相濟,不得相失也。若不開不闔不樞,摶聚凝一而弗沉,命曰一陰,所以申明三陰之至微,而為合者如此。

陰陽山彳黑攵山彳黑攵,積傳為一周,氣里形表,而為相成也。

山彳黑攵,沖同。合上文三陽三陰而並論之,人身陰陽沖沖,沖沖,往來不絕也。積傳為一周,謂一周十二時,漏水下百刻,二刻一小周,積傳至百刻,則為日夜之一周也。氣里形表,謂陰陽之氣行於里,陰陽之形立於表,表裡形氣,互相資益,而為陰陽離合之相成也。

陰陽別論第七篇

此承上篇陰陽應象、陰陽離合,而復論陰陽之別也。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陰陽之常也。無胃脘之陽,見真藏之陰,則為別陰;無柔和之陰,見結搏之陽,則為別陽。別陰別陽,非陰陽之常,乃陰陽之別。常則和,別則病;常則順,別則死。所以別陽別陰,陽結陰結,陽搏陰搏,皆言病而言死也。

黃帝問曰:人有四經十二從,何謂?

四經十二從者,人身有四時之大經,十二脈之相從也。經,常也;從,順也。帝問四經十二從,以明陰陽有經常,從順之道也。

岐伯對曰:四經應四時,十二從應十二月,十二月應十二脈。

四經,應春夏秋冬之四時;十二從,應一歲之十二月;十二月,復應人身之十二脈。脈,經脈也。經脈歌云:肺寅大卯胃辰宮,脾已心午小未中,申胱酉腎心包戌,亥三子膽醜肝通。

脈有陰陽,知陽者知陰,知陰者知陽。

經脈臟腑相合,雌雄相應,故脈有陰陽。知陽者可以知陰,知陰者,可以知陽,此陰陽之相通也。

凡陽有五,五五二十五陽。所謂陰者,真藏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所謂陽者,胃脘之陽也。別於陽者,知病處也;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陰陽互見,彼此相資。若以陽脈論之,凡陽有五,肝心脾肺腎,皆有和平之陽脈也。五五二十五陽者,肝脈應春,心脈應夏,脾脈應長夏,肺脈應秋,腎脈應冬。春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弦之胃脈;夏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鉤之胃脈;長夏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緩之胃脈;秋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毛之胃脈;冬時而肝心脾肺腎之脈,皆有微石之胃脈,是五五二十五陽。蓋五臟三陰之脈,皆有陽和之胃脈。若無陽和之胃脈,則所謂陰者,乃三陰之真藏也,見則為敗,敗必死也。又申明所謂陽者,乃中焦胃脘之陽,而五臟籍以資生者也。若無胃脘之陽,而別於陽者,知病所發之處也;見真藏之陰,別於陰者,則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三陰在手,所謂一也。別於陽者,知病忌時;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三陽在頭,謂手太陽之脈,終於目內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手陽明之脈,終於兩鼻孔;足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循髮際,至額顱;手少陽之脈,終於目銳眥,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也。三陰在手,謂足厥陰之脈,注肺而終,交手太陰,出於手大指次指之內廉;足太陰之脈,注心中而終,交手少陰,循手小指之內而出;足少陰之脈,絡心,注胸中而終,交手厥陰,循手小指次指而出也。夫三陽在頭,三陰在手,一氣運行,皆有胃脘之陽,故曰所謂一也。若無胃脘之陽,而別於陽者,不但知病處也,且知病死忌之時。無胃脘之陽,見真藏之陰,而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

謹熟陰陽,無與眾謀。所謂陰陽者,去者為陰,至者為陽,靜者為陰,動者為陽,遲者為陰,數

者為陽。凡持真脈之臟脈者,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 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數,音朔。知病知忌,知死知生,眾人不知,醫獨知之。故當謹熟陰陽,無與眾謀。夫不與眾謀,乃診脈而得其微。故所謂陰陽者,即脈之去者為陰,脈之至者為陽,脈之靜者為陰,脈之動者為陽,脈之遲者為陰,脈之數者為陽,此平人脈法也。凡持真脈之藏脈,而知死生之期者,如肝至懸絕急,十八日死。懸絕,真藏弧懸,與胃脘之陽相絕也。急,勁急也。十八日者,木之生數三,三而三之,則為九,再九而十八也。心至懸絕,九日死者,火之生數二,成數七,九日火之生成數也。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者,金之生數四,三四而為十二也。腎至懸絕,七日死者,水之生數一成數六,七日水之生成數也。脾至懸絕,四日死者,土位中央,灌溉四旁,上火下水,左木右金,土氣不能四應,故四日死。此診真藏之脈,而知死生之期者如此。

曰:二陽之病發心脾,有不得隱曲,女子不月,其傳為風消,其傳為息賁者,死不治。

皆為岐伯之言,史臣復加三日者,承上文別陽知病之離,而復言二陽、三陽、一陽之病也。二陽,陽明胃土也。土借火生,胃由脾運,今病心脾,是火不能生土,脾不能運胃也。二陽為水穀之海,精血之所資生。有不得隱曲者,男子精虛,不得為房幃之隱曲也。女子不月者,女子血虛,月事不以時下也。其傳為風消,血虛風勝,而肌肉消枯也。其傳為息賁,精虛氣逆,而喘息奔迫也。有一於此,皆死不治。所以申明二陽病處,且知忌時也。

曰: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腫,及為痿厥,腨;其傳為索澤,其傳為頹疝。

腨,音善。,音淵。餘篇皆同。三陽者,太陽膀胱寒水也。太陽本寒標熱,故發寒熱。太陽經脈,從頭下項,挾脊貫臀,下抵腨足,故下為癰腫。下臀,下髀膕也。癰腫,經脈血氣,逆於肉理也。及為痿厥,腿足痿痹而厥逆。筋虛則痿,氣虛則厥也。腨,小腿痠疼也。其傳為索澤,膀胱水澤枯索也。其傳為頹疝,陰器睪丸,連膀胱而腫脹也。所以申明三陽病處也。

曰:一陽發病,少氣,善咳,善泄;其傳為心掣,其傳為膈。

膈,隔同。下仿此。一陽者,少陽初生,膽木也。病則初陽不升,故下氣。真氣少,則客氣上逆,故善咳。陽氣虛則土寒,故善泄。其傳為心掣,木不生火,心氣虛寒,而掣痛也。其傳為膈,火虛土寒,胸膈不利也。所以申明一陽病處也。

二陽一陰發病,主驚駭,背痛,善噫,善欠,名曰風厥。

夫病在陽而發於陰,病在陰而合於陽,故又舉二陽一陰,二陰一陽,三陽三陰之發病也。二陽,陽明也。一陰,厥陰也。陽明厥陰主闔,如二陽一陰發病,則二陽不能為陽之闔,一陰不能為陰之闔,不能闔而乍闔,則主驚駭。背為陽,主開,不能轉開為闔,故背痛。陰氣上衝而復下,則善噫。噫,噯也。陽氣下行而復上,則善欠。欠,呵欠也。此一陰發病,為肝虛風勝,二陽發病,土受木克,故曰風厥,語風氣盛,而中土厥逆也。

二陰一陽發病,善脹,心滿,善氣。

二陰,少陰也。一陽,少陽也。少陰少陽主樞。二陰一陽發病,則二陰不能樞轉於內,一陽不能樞轉於外,故善脹。申明善脹者,非腫脹之謂,乃心滿善氣。蓋陰樞不轉,則心滿;陽樞不轉則善氣也。

三陽三陰發病,為偏枯痿易,四肢不舉。

三陽,太陽也。三陰,太陰也。太陽太陰主開。三陽三陰發病,則三陽不能開於陽,三陰不能開於陰,故為偏枯痿易。偏枯,半身不遂,痿易,痿痹易常,是太陽不能為開也。四肢,太陰脾土之所主,不舉,太陽不能為開也。所以申明別於陽,而知病處者如此。

鼓一陽曰弦,鼓一陰曰毛,鼓陽勝急曰鉤,鼓陽至而絕曰石,陰陽相過曰淄。

舊本,弦訛鉤,鉤訛弦,今改正。脈體內應五臟,外合四時,皆有胃氣。故鼓一陽曰弦,鼓動一陽初升之氣,則脈微弦,內應肝臟,外合春生之木氣也。鼓一陰曰毛,鼓動一陰初升之氣,則脈微毛,內應肺臟,外合秋收之金氣也。鼓陽勝急曰鉤,鼓動陽氣,既勝既急,則脈微鉤,內應心臟,外合夏長之火氣也。鼓陽至而絕曰石,鼓動陽氣,至而復絕,脈沉如石,內應腎臟,外合冬藏之水氣也。春夏為陽,秋冬為陰,陰陽相過,其脈則滑曰淄。內應脾臟,外合四時之土氣也。

陰爭於內,陽擾於外,魄汗未藏,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

藏,如字。陰陽內外彼此相濟,如陰中無陽,則陰爭於內;陽中無陰,則陽擾於外。陽擾於外,則皮毛之魄汗未藏,魄汗未藏,外而不內也。陰勝於內,則四逆而起,起則熏肺,使人喘鳴,逆起熏肺,喘鳴,內而不外也。

陰之所生,和本曰和。是故剛與剛,陽氣破散,陰氣乃消亡。淖則剛柔不和,經氣乃絕。

淖,音鬧。獨陽不生,獨陰不長。陰之所生,和本曰和,言陰之所以能生萬物者,以陰和而複本於陽和也。由此言之,則陰中有陽,陽中有陰。是故剛與剛,則為獨陽,必陽氣破散。陽氣破散於外,則陰氣乃消亡於內矣。此剛與剛,則為獨陽,而陰陽不和也。若柔與柔,則為獨陰。淖者,柔與柔相合也。故淖則剛柔不和。經氣借陽和以運行,今惟陰無陽,則經氣乃絕,此柔與柔則為獨陰,而陰陽不和也。

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

夫柔與柔則為死陰,剛與剛則為生陽。死陰生陽,皆非正也。故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陽奇之數,從一而三,三日死,為其無陽也,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陰偶之數,由二而四,四日死,為其無陰也。

所謂生陽死陰者,肝之心,謂之生陽,心之肺,謂之死陰,肺之腎,謂之重陰,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

重,平聲。闢,僻同。之,移也。所謂生陽死陰者,肝移熱於心,謂之生陽。肝木生火,臟熱相移,故曰生陽,是即剛與剛也。《氣厥論》云:肝移熱於心則死。所以然者,火熱自焚,心氣厥逆也。心移寒於肺,謂之死陰。肺金如天,心火如日,火日衰微,若天無日,故曰死陰,是即柔與柔也。《氣厥論》云:心移寒於肺,肺消,飲一溲二,死不治。所以然者,天日虛寒,水精不布也。不但此也,若肺之腎,謂之重陰,腎為陰寒之臟,肺寒而復移於腎,故曰重陰。腎之脾謂之僻陰,脾為陰中之至陰,腎寒而復移於脾,是陰寒入於幽僻,故曰僻陰。此生陽死陰,重陰僻陰,有一於此,皆死不治。此申明別陽知病忌,別陰知死期者如此。

結陽者,腫四肢。

承上文別陽別陰,而復論陽結陰結。結陽者,陽氣自結,不和於陰也。四肢為諸陽之本,故結陽者腫四肢,此陽氣為病,而徵乎外也。

結陰者,便血一升,再結二升,三結三升。

結陰者,陰氣自結,不和於陽也。血乃陰屬,故結陰者,便血一升,瘀血去而陽氣和。若陽氣不和,仍為陰結之病,而便血一升,是再結二升也。瘀血去而陽氣不和,仍為陰結之病,而便血一升,是三結三升也。此陰血為病,而徵乎內也。

陰陽結斜,多陰少陽,曰石水,少腹腫。

斜,作邪。少腹之少,去聲。餘篇少同。陰陽結邪,陰陽並結而為邪病也。人身陽常有餘,陰常不足,今陰陽並結,致多陰少陽,是陰寒盛,陽氣虛,故曰石水。石水,腎水也。少陰主腎,位居少腹,故少腹腫。此言陰陽結邪,致陰盛陽虛,而病二陰之石水也。

二陽結,謂之消。

二陽,陽明也。陽明之上,燥氣主之。結則燥氣獨盛,故飲水過多,而謂之消。

三陽結,謂之膈。

三陽,太陽也。太陽為諸陽主氣,常從胸膈而入於中土,從中土而出於膚表,結則不能出入,故謂之膈。膈,猶隔也。

三陰結,謂之水。

三陰,太陰也。太陰之上,濕氣主之。結則濕氣獨盛,故謂之水。與少陰之石水不同也。

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

一陰,厥陰也。一陽,少陽也。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陰陽皆結,風火熾而肺金傷,故謂之喉痹。喉為天氣,肺實主之。痹者,閉也。此言陽結陰結則病,是非陰陽之常,而為陰陽之別也。

陰搏陽別,謂之有子。陰陽虛,腸澼死。

搏,音博。餘篇同。陽結陰結則病,陽搏陰搏則死。故復論陰陽之搏。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陰氣過盛,搏擊於內,不與陽和,似乎別出,陰盛蓄陽,故在婦人謂之有子。若陰搏陽別而屬陰陽正氣之虛,證見腸澼而下泄者死。即在婦人,亦非有子。所以申明陰搏有屬有子,有屬病死也。

陽加於陰,謂之汗。陰虛陽搏,謂之崩。

陽加於陰謂之汗,言陽氣有餘,內加於陰,陰得陽而外出,故謂之汗。若陽加於陰,陰氣內虛,不與陽和,陽氣搏擊,陽搏於內,則陰虛陽盛,故謂之崩。崩,血下墮也。所以申明陽搏,有屬陰陽和而汗出,有屬陰陽不和而血崩也。

三陰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夫陰搏則陰盛,陽搏則陽盛。有屬無病者,有屬有病者,有屬病死者。若經脈不和,手足陰陽俱搏者死,故舉三陰三陽而復論之。三陰俱搏者,手足太陰脾肺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二十日夜半死者,土之成數十,金之成數九。夜半者,半夜子初,乃十九日之終,交二十日之子陽,而即死也。

二陰俱搏,十三日夕時死。

二陰俱搏者,手足少陰心腎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三日夕時死者,水之成數六、火之成數七,終水火之成數而死也。又曰夕時者,乃十三日之終,至戌亥方死,所以別上文二十日夜半之子陽也。

一陰俱搏,十日死。

一陰俱搏者,手足厥陰肝與心包之氣,俱搏擊於內也。十日死者,木之成數八,火之生數二也。十日者,終木之成數,火之生數而死也。此三陰五臟相搏,與之死期者如此。

三陽俱搏,且鼓,三日死。

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陽膀胱小腸之氣,俱搏擊於內也。且鼓者,三陽既搏且鼓動,手足之一陽也。手之一陽,少陽三焦也;足之一陽,少陽膽經也。膀胱,水也;小腸三焦,火也;膽,木也。三日死者,水之生數一,火之生數二,合而為三。又三者,木之生數。盡水火之生數而死於木也。

三陰三陽俱搏,心腹滿。發盡,不得隱曲,五日死。

三陰三陽俱搏者,手足太陰合手足太陽之氣,而相搏擊也。手太陰,肺金,天也;足太陰,脾土,地也;手太陽,小腸,火也;足太陽,膀胱,水也。太陰,天地之氣;太陽,水火之氣。不和,故心腹滿。三陰三陽俱搏,則肺之天氣,脾之地氣,膀胱之水氣,小腸之火氣,發泄已盡,不得有所隱曲也。隱,幽隱;曲,曲匿。與上文病發心脾之不得隱曲不同也。五日死者,土之生數五,天地水火不交會於中土而死也。

二陽俱搏,其病溫,死不治,不過十日死。

二陽俱搏者,手足陽明胃與大腸之氣相搏擊也。溫,熱也。其病溫,以陽明之陽,而見溫熱之病。陽亢津竭,故死不治。又曰不過十日死者,言上文不交會於中土,則五日死,此陽明土氣亢熱,亦不過十日死。五、十居中,皆土數也。此言陽搏陰搏則死,是非陰陽之常,而為陰陽之別也。

帝問四經十二從,乃探陰陽之理,而求其常。岐伯不論陰陽之常,而論陰陽之別,意謂欲知陰陽之常,必知陰陽之別,不知陰陽之別,則陰陽之理,猶為未盡云爾。

靈蘭秘典論第八篇

靈蘭,藏書之室,謂神靈相接,其氣如蘭,秘典,帝以岐伯之言,藏靈蘭之室,為秘密之典章。蓋心為君主,主明則下安,不明則危,是君道之所繫者大。帝聞岐伯之言,而悟為君之道,故尊奉其言,齋戒擇吉,以藏靈蘭之室,故曰靈蘭秘典。

黃帝問曰:願聞十二臟之相使,貴賤何如?

使,去聲,下同。人身十二經脈,內合有形,皆謂之臟。藏者,臟也。十二臟中相為傳使,有貴有賤,不可不知,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悉乎哉問也,請遂言之。

十二臟相使,探其貴賤,故贊其所問之悉,而請直遂言之。

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至貴者,莫如君。君者,人之主也。若以十二臟論之,則心者,君主之官也。虛靈萬應,故神明出焉。首舉心為君主,而鄭重言之,所以示貴也。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

相,去聲。位高近君,猶之相傅之官,受朝百脈,故治節由之出焉。

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

氣勇善怒,猶之將軍之官,運籌揆度,故謀慮由之出焉。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

斷,去聲。生陽上升,無所偏倚,猶中正之官,識量惟膽,故決斷由之出焉。

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

膻中,即心包絡。心包代君行令,猶之臣使之官,宣通絡脈,故喜樂由之出焉。

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

胃主納,脾主運,皆受水穀之精,猶之倉廩之官,主入主出,五味各走其道,故五味由之出焉。脾與胃,以膜相連,故合言之。

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

糟粕所出,猶之傳道之官,食化而變糞,故變化由之出焉。

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

盛,音成。受胃之濁,水穀未分,猶之受盛之官,腐化食物,先化後變,故化物由之出焉。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

腎藏精,男女媾精,鼓氣鼓力,故腎者,猶之作強之官,造化生人,伎巧由之出焉。

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

上焦如霧,中焦如漚,下焦如瀆,故三焦者,猶之決瀆之官,閤中上而歸於下,水道由之出焉。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矣。

藏,如字,下同。位居胞中,故膀胱者,猶之州都之官,濟泌別汁,循下焦而滲入,故津液藏焉。得陽熱之氣,而津液始達於皮膚,故氣化則能出矣。此心為君主而諸官各守其職者如此。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則下安,以此養生則壽,歿世不殆,以為天下則大昌。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此十二官者,貴賤相使,不得相失也。主明,心主神明也。下安,諸官各安其職也。以此心主之神明,而養生,則壽也。歿世不殆,壽及子孫也。以為天下則大昌,壽及萬民也。

主不明,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殃,以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十二官以君為主。不明則危,貴賤混淆也。閉塞不通,十二官不相使也。形乃大傷,經脈之有形傷敗也。以此養生則殃,言不但不能養生,而災殃且至也。以為天下,其宗大危,言不但自身危困,而宗祧且大危也。君主之尊,神明之貴,乃如是也,故當戒之戒之。此申明十二臟之貴賤相使,而首重君主之神明者如此。

至道在微,變化無窮,孰知其原!窘乎哉!消者瞿瞿,孰知其要!閔閔之當,孰者為良!

當,去聲。承上文大危之意,而言至道在微。上文大危,乃人心惟危之義。此至道在微,乃道心惟微之義。道惟微也,故變化無窮,既微且變,則人孰知其原!不知其原,故窘乎哉!消者瞿瞿,瞿瞿,驚顧貌;猶言探其消息,仍瞿瞿然驚顧,而孰知其至要之所在也。閔,憂也。閔閔,憂之深也。當,切當也。深憂道之切當,而仍不知孰者之為良也。所以嘆道之至微而難明也。

恍惚之數,生於毫釐,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千之萬之,可以益大,推之大之,其形乃制。

承上文至道難明之意,而言恍惚難明之數,生於毫釐之至微。然雖至微,亦有可明,故又言毫釐之數,起於度量,可以度而知其長短,可以量而知其多少也。既可度量,則千之萬之而微者可以益大。微者可大,則推之大之,而道之形體乃制。制,正也。所以承道之至微,而又嘆道之至大也。

黃帝曰:善哉,余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帝乃擇吉日良兆,而藏靈蘭之室,以傳保焉。

帝聞岐伯之言,知神明之重,君主之貴,至道之微,至道之大,君臣契合,一德一心,故贊之曰:善哉,余今聞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謂心主神明,猶之精光之道也;主明下安,猶之大聖之業也;以心主神明,主明下安之意,而論至道之微,至道之大,猶之以精光之道,大聖之業,而宣明大道也。故非齋戒擇吉日,不敢受也。史臣復記黃帝果擇吉日良兆,書岐伯所授之言,藏諸靈蘭之室,以傳後世,而保守弗失焉。

卷之二

六節藏象大論第九篇

大論二字,舊本誤傳四氣調神下,今各改正。

六節者,天以六為節,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六十日而甲子周,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天有六六之節,地則以九九制會也。藏象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神藏五,開竅於耳目鼻口,形藏四,開竅於前後二陰,竅雖有九,其位惟六,又神藏形藏,合於三陽三陰之六氣,猶之以六為節,以九制會,故曰藏象。此篇為《六微旨大論》提綱,故曰《六節藏象大論》。

黃帝問曰:余聞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人以九九制會,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天地久矣。不知其所謂也?

陰陽之理,一奇二偶,合而為三。三而兩之,為六。三而三之,為九。故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而人則以九九制會,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以為人身之天地久矣。帝舉以問,意欲詳明天人相應之道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請遂言之。夫六六之節,九九制會者,所以正天之度,氣之數也。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也。

天度,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也。氣數,二十四氣之常數也。六六之節,九九制會,所以正天之度,正氣之數也。故申明天度者,所以制日月之行,而有遲速也。氣數者,所以紀化生之用,而有生殺也。

天為陽,地為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理,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余而盈閏矣。

奇,音箕。日月陰陽之行於天地也,行有分野之紀,日月陰陽之周於天地也,周有南北道之理,日行遲,月行疾,故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日一歲周天,月一月周天,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今止三百六十日,復有小月,是以積氣之餘,而有盈閏矣。

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余於終,而天度畢矣。

上古樹八尺之臬,度日影以正東西,是立端於始也,參日中之影,與極星以正南北,是表正於中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推日之行度,氣盈五日有餘,朔虛五日有餘,以終一歲之數,是推余於始也,始中終,合氣數以推之,而天度畢矣。

帝曰:余已聞天度矣,願聞氣數,何以合之?

天度積氣余而盈閏,氣數則十五日為一氣,一歲二十四氣,無有所餘,故問何以合之而成閏。

岐伯曰: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

天度者,天之道,氣數者,地之理,故天以六六為節,地以九九制會,制會者,二九合三六,四九合六六,以成一歲,又四九合六六,又成一歲,其一九,則合六而餘三,故兩歲有餘以成閏,此氣數之合於天度,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三百六十日法也。

天有十干之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此六六三百六十日之大法也。

夫自古通天者,生之本,本於陰陽,其氣九州九竅,皆通乎天氣。故其生五,其氣三。

地之九州,人之九竅,皆通乎天氣者,三才合一之道也,陰陽之理不外五行,故其生五,五行之理,通貫三才,故其氣三,生五氣三,上下相通,自古為然,此引生氣通天論之言,以明三才合一,九九之制會於六六也。

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形藏四,神藏五,合為九藏以應之也。

由生三氣五而推論之,三才各具五行,故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以九而分應乎地,則為九野,九野,即九州也。以九野而復應乎人,則為九藏,九藏,即九州也。形藏四,謂膀胱,小腸,胃,大腸,所以藏有形之物,故曰形。神藏五,謂肝心脾肺腎,所以藏無形之氣,故曰神。合為九藏以應之,謂膀胱小腸,前陰主之,胃大腸,後陰主之,是形藏四,而歸竅於前、後二陰也。心腎主耳,肝主目,肺主鼻,脾主口,是神藏五而歸竅於耳目口鼻也。藏雖有九,其位惟六,是九九制會於六六,以明六節藏象之意。

帝曰:余已聞六六九九之會也,夫子言積氣盈閏,願聞何謂氣?請夫子發蒙解惑焉。

承氣余盈閏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此上帝所秘,先師傳之也。

天無言而四時成,此上帝所秘,惟古聖能闡明之,先師傳之也。

帝曰:請遂言之。

遂,猶直也。

岐伯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日謂之候,如立春五日,東風解凍,次五日,蟄蟲始振,後五日,魚涉負冰者是也;三候謂之氣,一月凡二氣,三候十五日為一氣也:六氣謂之時,一月二氣,三月,則六氣而成時也;四時謂之歲,春夏秋冬四時,以成一歲也,一歲有一歲之主氣,一時有一時之主氣,而各從其主治焉。

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時立氣布,如環無端,候亦同法。

甲乙之歲,土運治之,乙庚之歲,金運治之,丙辛之歲,水運治之,丁壬之歲,木運治之,戊癸之歲,火運治之,五運以次相襲,而一歲之中,各主時而皆治之。期,一歲也,至終一歲之日,則周而復始,時立氣布,言一歲之中,四時立,節氣布,更加環之無端也。候亦同法者,四時之歲,積候而成,與終期復始,同一法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氣之盛衰,虛實之所起,不可以為工矣。

此《靈樞·官針》篇之言,引之以明六氣加臨,而有盛衰虛實也。年之所加,隨在泉之位,六氣各有客氣之相加也,氣之盛衰,司天之氣,有太過而盛,不及而衰也;虛實所起,因氣之盛衰,而民病虛實,所由起也;必知此始為良工,如不知之,不可以為工矣。

帝曰:五運之始,如環無端,其太過不及何如?

承上文而問五運之周而復始,即如環無端,其運氣有太過不及,則何如?

岐伯曰:五氣更立,各有所勝,盛虛之變,此其常也。

更,平聲。五運化氣,更立其歲,甲己土勝,乙庚金勝,丙辛水勝,丁壬木勝,戊癸火勝,故各有所勝,其中有盛衰虛實之變,此歲氣之常理也。

帝曰:平氣何如?

無太過,無不及,謂之平氣。

岐伯曰:無過者也。

無過,不愆常候也,無過,亦無不及矣。

帝曰:太過不及,奈何?

以盛虛之變為常,則太過不及,奈何?

岐伯曰:在經有也。

太過不及,為運氣之常,故在經有也。此篇乃歲運六氣之提綱,下經歲運諸大論,皆論太過不及,淫勝郁復之氣。

帝曰:何謂所勝?

上文五氣更立,各有所勝,乃五運化氣,土金水木火相生,各主一歲,非勝克也,故復問之。

岐伯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得五行時之勝,各以氣命其臟。

《金匱真言論》曰: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所謂四時之勝,蓋四時者,五行也,故曰得五行時之勝,由此言之,各以五行四時之氣,而命其臟。蓋一歲之中,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以主四時之氣,各以四時五行相生之氣,而命其臟,其中即有相勝矣。命臟者,如春勝長夏,是肝木勝脾土也,餘臟仿此。

帝曰:何以知其勝?

五行四時之勝,何以知之?

岐伯曰:求其至也,皆歸始春。

五運主歲,六氣主時,求其主時之氣至也,皆歸於始春之初氣,六元正紀大論云,六氣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

未至而至,此謂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命曰氣淫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

未至而至,氣候未至,主時之氣先至也。故此謂太過,太過則薄所不勝,而乘所勝也,薄所不勝,則制我者,而我薄之,寡於畏矣,乘所勝,則我制者而我乘之,亢則害矣,命曰氣淫不分,言主氣淫縱太過,正氣混淆不分別也,五臟應四時,氣淫不分,則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

至而不至,此謂不及,則所勝妄行,而所生受病,所不勝薄之也,命曰氣迫。

至而不至,氣候已至,主時之氣未至也。故此謂不及,不及則所勝妄行,如木氣不及,則我勝之土氣妄行矣,所生受病,則生我之水氣受病矣,所不勝薄之,則我不勝之金氣,薄而侮之矣。命曰氣迫,言主氣不及,則所勝所生所不勝之氣,交相逼迫而為病也。

所謂求其至者,氣至之時也。謹候其時,氣可與期,失時反候,五治不分,邪僻內生,工不能禁也。

申明所謂求其至者,乃四時氣至之時,不但始春為然,謹候其春夏秋冬之時,則主時之六氣,可與相期,若未至而至,至而不至,皆失時反候,則五行之主治不分,致邪僻內生,發為民病,工不能禁也。此復申明四時氣候,各有主氣,不必始春為然,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

帝曰:有不襲乎?

四時六氣,始於厥陰,終於太陽,相為承襲,即五運相襲而皆治之之義,故復問,有不襲乎?

岐伯曰:蒼天之氣,不得無常也,氣之不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矣。

蒼天之氣,不得無常,若主時之氣,不相承襲,是謂非常,非常則變異而災怪矣。

帝曰:非常而變奈何?

非常則變,其變無窮,故復問之。

岐伯曰:變至則病,所勝則微,所不勝則甚,因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非其時,則微,當其時則甚也。

重,平聲。變至則病,病有微甚,如風木之氣,變為驟注,則有土濕之病,木能勝土,為病則微,如風木之氣,變為肅殺,則有燥金之病,土不勝金,為病則甚,斯時而重感於邪,則死矣。故變氣之至,非其克我之時,則病微,當其克我之時,則病甚也。

帝曰:善。余聞氣合而有形,因變以正名,天地之運,陰陽之化,其於萬物,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非常而變,即以勝相加之義,帝故善之,氣合而有形,有形之體,本於無形之氣也,因變以正名,命名之正,因於物極之變也,天地之氣運,陰陽之變化,其於草木昆蟲之萬物,有稟四時五行之一二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二三氣者,有稟四時五行之全氣者,其氣孰少孰多,可得聞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天至廣,不可度,地至大,不可量,大神靈問,請陳其方。

度,入聲:量,平聲。天體至廣不可以度度之,地裡至大,不可以量量之,天地陰陽萬物誠大哉,神靈之問,請陳其方。方,略也。

草生五色,五色之變,不可勝視,草生五味,五味之美,不可勝極,嗜欲不同,各有所通。

勝,平聲。竹類甚繁,有色有味。竹生五色,而萬物莫不有色,故五色之變,不可勝視;竹生五味,而萬物莫不有味,故五味之美,不可勝極;人之嗜欲不同,色味各有所通,蓋五色通於神氣,五味通於形藏也。

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

食,音飼。氣為陽,主天,故天食人以五氣;味為陰,陰主地,故地食人以五味,

五氣入鼻,藏於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五味入口,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藏,如字,下封藏同。氣無形,故五氣入鼻,氣為陽,故藏於心肺,心榮色華於面,故上使五色修明,肺主氣,出音聲,故音聲能彰,此氣為陽而上通於神氣也。味有形,故五味入口,味為陰,故藏於腸胃,味有所藏,以養五臟之氣,氣和而生,則有形之津液相成,津液相成,則神乃自生,此味為陰通於形藏,而復為神氣之所資生也。

帝曰:藏象何如?

形藏四,神藏五,其象何如?

岐伯曰:心者,生之本,神之變也,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心者,身之主,故為生之本,心藏神以應萬事,故為神之變也,心合脈,其榮色,故其華在面,其充在血脈,心屬夏火,故為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

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其華在毛,其充在皮,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肺者,臟之蓋,受朝百脈,故為氣之本,肺主氣,而藏魄,故為魄之處也,肺合皮,其榮毛,故其華在毛,其充在皮,肺屬秋金,故為陽中之太陰,通於秋氣。

腎者,主蟄封藏之本,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腎者,受藏五臟六腑之精,如蟄蟲周密,故主蟄封藏之本,而為精之處也,腎合骨,其榮發,故其華在發,其充在骨,腎屬冬水,故為陰中之少陰,通於冬氣。

肝者,罷極之本,魂之居也,其華在爪,其充在筋,以生血氣,其味酸,其色蒼,此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罷,作羆。陰中,舊本訛陽中,今改正。肝者,將軍之官,如熊羆之任勞,故為羆極之本。肝藏魂,故魂之居也,肝合筋,其榮爪,故其華在爪,其充在筋,華爪充筋,血氣乃行,故以生血氣,酸,肝味,蒼,肝色也,肝屬春木,故為陰中之少陽,通於春氣。

脾者,倉廩之本,榮之居也,其華在唇四白,其充在肌,其味甘,其色黃,此至陰之類,通於土氣。

舊本混入下段,今改正。唇,音純,即口唇,餘篇仿此。《靈蘭秘典論》云脾胃者,倉廩之官,故脾者,倉廩之本,消化水穀,谷消則脈道乃行,水化則其血乃成,故榮之居也,脾合肉,其榮唇,故其華在唇四白,四白,口四際之白肉也。肌,亦肉也,故其充在肌,甘,脾味,黃,脾色也,脾乃陰中之至陰,故為至陰之類,通於土氣。此申明藏象,而為神藏五者如此。

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名曰器,能化糟粕,轉味而入出者也。

形藏四,胃、大腸、小腸、膀胱也,四者皆藏有形之物,故名曰器,又言三焦者,腸胃膀胱,皆三焦之所主也,《靈樞·榮衛生會》論云,上焦出於胃上口,中焦亦並胃中,下焦別迴腸,注於膀胱,而滲入焉,故水穀者,常並居於胃中,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而成下焦,是上中下三焦之氣,能化腸胃之糟粕,轉味而入於腸胃,出於前後二陰者也,此申明形藏四,而稟氣三焦者如此。

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

腑能藏物,亦謂之藏。膽為中正之官,決斷所出,膽氣升,則臟腑之氣皆升,故凡十一臟,取決於膽也,上文五臟五腑,今云十一臟,包絡與心相合也。

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二盛病在太陽,三盛病在陽明,四盛以上,為格陽。

有形之臟腑經脈,合無形之三陽三陰,三陽主六腑,六腑以胃為本,故人迎之脈,以候三陽,人迎,結喉兩旁之胃脈也,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下人迎,故人迎一盛,病在少陽,少陽膽與三焦也,二盛病在太陽,太陽膀胱小腸也,三盛,病在陽明,陽明胃與大腸也,四盛以上為格陽,格陽者,終始篇所謂溢陽為外格也,此以人迎胃脈,而候三陽之六腑也。

寸口一盛,病在厥陰,二盛病在少陰,三盛病在太陰,四盛以上,為關陰。

三陰主五臟,五臟以肺為先,故寸口之脈以候三陰,寸口兩手寸部之肺脈也,經脈論云,肺手太陰之脈,入寸口,蓋寸口,謂之脈口,又謂之氣口,脈口,氣口,皆屬太陰,終始篇云,人迎與太陰脈口俱盛,五臟別論云,氣口亦太陰也,故寸口一盛,病在厥陰,厥陰肝與心包也,二盛病在少陰,少陰心腎也,三盛病在太陰,太陰脾肺也,四盛以上,為關陰,關陰者,終始篇所謂溢陰為內關也,此以寸口肺脈,而候三陰之五臟也。

人迎與寸口俱盛,四倍以上,為關格,關格之脈贏,不能極於天地之精氣,則死矣。

贏,盈同。上文一盛二盛三盛,猶言一倍二倍三倍也,故人迎與寸口俱盛,至四倍以上,為內關外格,內關外格則亢盛盈滿,無以復加,不能極於上天下地之精氣,則死矣。此神藏形藏合於六氣,六氣貴得其平,經脈不宜亢盛也。

五臟生成篇第十篇

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復論五臟之生成也。天主生,地主成,五臟之色徵於外,天氣之所主也。五臟之脈行於內,地氣之所主也,色者氣所附,脈者味所歸,合色脈氣味而五臟之生成備矣。

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其主腎也。

岐伯錄上篇藏象之義,復論五臟之生成,五臟各有外合,脈者心之外合,故心之合脈也,五臟各有外榮,色者,心之外榮,故其榮色也,五臟各有所主,腎者,心之主,故其主腎也,外合外榮者,臟之成,主者,臟之生,五行之理,制而後生,主者生之謂也,火受水制,則水有餘,而木氣旺,木旺則生火,制之乃所以生之,心肺肝脾腎之次序,亦制生之意也。

肺之合皮也,其榮毛也,其主心也。

皮者肺之外合,故肺之合皮也,毛者肺之外榮,故其榮毛也,心者,肺之主,故其主心也,金受火制,則火有餘,而土氣旺,土旺則生金矣。

肝之合筋也,其榮爪也,其主肺也。

筋者,肝之外合,故肝之合筋也,爪者,肝之外榮,故其榮爪也,肺者,肝之主,故其主肺也,木受金制,則金有餘,而水氣旺,水旺則生木矣。

脾之合肉也,其榮唇也,其主肝也。

肉者,脾之外合,故脾之合肉也,唇者,脾之外榮,故其榮唇也,肝者,脾之主,故其主肝也,土受木製,則木有餘,而火氣旺,火旺則生土矣。

腎之合骨也,其榮發也,其主脾也。

骨者,腎之外合,故腎之合骨也,發者,腎之外榮,故其榮發也,脾者,腎之主,故其主脾也,木受土製,則土有餘,而金氣旺,金旺則生水矣。

是故多食鹹,則脈凝泣而色變,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筋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而唇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此五味之所傷也。

泣作澀,下同。胝音支。制之乃所以生之,然未生之先,則有所傷,是故多食鹹,則腎氣太過,太過則心合之脈凝澀,而心榮之色變矣,多食苦,則心氣太過,太過則肺合之皮槁,而肺榮之毛拔矣,多食辛,則肺氣太過,太過則肝合之筋急,而肝榮之爪枯矣,多食酸,則肝氣太過,太過則脾合之肉胝,而脾榮之唇揭矣,多食甘,則脾氣太過,太過則腎合之骨痛,而腎榮之發落矣,此五行相制,制而未生,乃五味之所傷也。

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

多食則傷,適可則合,故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腎欲咸,此五味之所以合於五臟也,由此觀之,五臟不但合脈皮筋肉骨,而且合於五味也。

五臟之氣,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

炲,音臺。餘篇同。衃,音胚。有五臟之味,則有五臟之色,相生則生榮,見克則敗死。五臟之色,即五臟之氣也,五臟之氣,以色驗之,草茲,死草之色,青兼白也,故色見青如草茲者死,肝氣敗也,枳實黃色兼青,故黃如枳實者死,脾氣敗也。炲,煙塵也,塵色黑兼黃,故黑如炲者死,腎氣敗也。衃血凝聚之血,赤兼黑也,故赤如衃血者死,心氣敗也。枯骨,枯朽之骨,白兼青也,故白如枯骨者死,肺氣敗也。此五色之見克而死也。

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雞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

此舉五色之正,光潤華採,故生。

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加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

縞,素白也。五色之生,精華內臟,更有含蓄,皆如縞裹,則內光華,外潤澤,故曰此五臟之所生之外榮也,由此觀之,五臟不但榮於色毛爪唇發,而且榮於面之五色也。

色味當五臟,白當肺辛,赤當心苦,青當肝酸,黃當脾甘,黑當腎咸。故白當皮,赤當脈,青當筋,黃當肉,黑當骨。

合五色五味而總論之,則色味當五臟,白色當肺臟,其味辛。赤色當心臟,其味苦。青色當肝臟,其味酸。黃色當脾臟,其味甘。黑色當腎臟,其味鹹。夫五臟藏於內,外合合於外,五色當五臟,必於外合當之,故白當皮,皮者肺之合。赤當脈,脈者心之合。青當筋,筋者肝之合。黃當肉,肉者脾之合。黑當骨,骨者腎之合。

此一節,論五臟之生成,而推廣五臟之外合外榮也。

諸脈者皆屬於目。

五臟在內,氣行周身,諸脈者,周身血氣循行之脈道也。五臟精華,上注於目,故諸脈者,皆屬於目。

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髓者,周身血氣凝聚之精髓也,腦為髓海,故諸髓者,皆屬於腦。

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筋者,周身血氣貫通之筋路也。筋連於節,能屈能伸,故諸筋者,皆屬於節。

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血者,周身經絡內外之血也。心為君主,奉心化赤,故諸血者,皆屬於心。

諸氣者皆屬於肺。

諸氣者,周身榮衛外內之氣也,肺為臟長,受朝百脈,故諸氣者皆屬於肺。

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四肢者兩手兩足,八溪者,兩肘,兩臂、兩膕、兩髀,凡此血氣周時環轉,朝夕出入,故為四肢八溪之朝夕也。

故人臥,血歸於肝。

人之朝夕,即天之晝夜,天晝明夜晦,人朝精夕暝,朝則血外行,夕則血內藏,故人臥則血歸於肝,蓋衝任之血,外行則淡滲皮膚,內入則歸肝臟也。

肝受血而能視,足受血而能步,掌受血而能握,指受血而能攝。臥出而風吹之,血凝於膚者,為痹。凝於脈者,為泣。凝於足者,為厥。此三者,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故為痹厥也。

衝任之血,上行頭目,偏達四肢,故肝受血而目能視,足受血而足能步,掌受血而掌能握。指受血而指能攝,其血不但上行頭目,遍達四肢,且外充皮膚,內榮經脈,下行足之三陰,故舉邪風凝之於膚,凝於脈,凝於足以明之。人之臥也,必居戶內,若臥出而風吹之,其衝任之血,外凝於膚表,則為痹,痹,轉動不利也。內凝於經脈則為澀,澀,澀滯不通也。下凝於足之三明,則為厥,厥,陰陽不相順接而逆冷也。此凝於膚、凝於脈、凝於足,三者乃血外行而不得內反其骨空,故為痹以及於厥也。

人有大谷十二分,小溪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衛氣之所留止,邪氣之所客也。針石緣而去之。

《氣穴論》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蓋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故人有大谷十二分。凡會之處,各有穴名,故小溪三百五十四名。氣穴論凡三百六十六穴,今三百五十四名,尚少十二俞。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凡此皆血氣之循行,今血行而不得反其空,此皆衛氣之所留止。衛氣留止,即邪氣之所客也。邪氣所客,必籍針石緣而去之,緣,因也,因此針石,去其病也。此一節承上文外合外榮,言血氣遍行通體,留止不行,則為病也。

診病之始,五決為紀,欲知其始,先建其母,所謂五決者,五脈也。

五臟之病,貴乎能診,診病之始,當有五決以為之紀,所謂診病之始者,乃欲知其始,當先建其母,母,病本也,所謂五決為紀者,即以五臟之經脈而決之也。

是以頭痛巔疾,下虛上實,過在足少陰巨陽,甚則入腎。

巨陽,太陽也,足太陽之脈,上額交巔,下屬膀胱,絡腎臟,是以頭痛巔疾,足巨陽經脈病也,下虛者,膀胱之氣虛於下,上實者,頭痛巔疾,實於上也,巨陽主表,少陰主裡,故受病之,過在足少陰,巨陽,病不能愈,必從經脈而入臟,故甚則入腎。

徇蒙招尤,目冥耳聾,下實上虛,過在足少陽厥陰,甚則入肝。

徇作眴,冥瞑同。眴,瞬視也,蒙,不明也,招,掉搖也。尤,甚也。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眴蒙而掉搖且甚。經脈虛而風氣勝也。目瞑耳聾者,起於目,入於耳也,上文頭痛為上實,此蒙招為上虛,故曰下實上虛、言膽木之邪實於下少陽經脈虛於上也。少陽為表,厥陰為里,故受病之過,在足少陽厥陰,設病不愈,必從經脈而入臟,故甚則入肝。

腹滿脹,支膈胠脅,下厥上冒,過在足太陰陽明。

腹者,脾之部也,腹滿脹,脾土病也,支膈胠脅者,《靈樞·經脈》論云,脾足太陰之脈,其支其,復從胃,別上膈,謂脹上連支膈,旁連胠脅也,下厥上冒者,太陰脾氣不升,則下厥,陽明胃氣不降,則上冒,陽明太陰,相為表裡,故過在足太陰陽明,脾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脾。

咳嗽上氣,厥在胸中,過在手陽明太陰。

咳嗽上氣,肺病也。厥在胸中者,經脈論云,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下絡大腸,臟腑不和,故厥在胸,其受病之過,在手陽明太陰。肺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肺。

心煩頭痛,病在膈中,過在手巨陽少陰。

心煩頭痛,心病也。病在膈中者,經脈論云,心手少陰之脈,下膈,絡小腸,臟腑不和,故病在膈中,其受病之過,在手巨陽少陰。心臟先病,故不言甚則入心。此論診病之始。五決為紀,而及於五臟五腑,故不言手少陽厥陰也。

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別,五臟之象,可以類推,五臟相音,可以音識,五色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色脈,可以萬全。

別,音逼。脈有陰陽,大為陽,小為陰,滑為陽,澀為陰,浮為陽,沉為陰。夫脈之大小滑澀浮沉,可以指按而別之。脈之陰陽,內合五臟,五臟陰陽之脈象,亦可以大小滑澀浮沉而類推之。如浮大為心肺,沉澀為肝腎,滑為脾脈者是也。五臟合五行,五音五色亦可以微診,可以目察。能合色脈而共診之,可以萬全。色脈共診,有如下文所云也。

赤脈之至也,喘而堅,診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名曰心痹,得之外疾,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

赤,心色也,赤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喘而堅,脈體急疾而牢實也,診其色脈如是,則曰有積氣在中,時害於食而不能食,病名曰心痹。心痹,心氣閉而不舒也。蓋積氣非心臟之本病,故得之外疾,乃思慮而心虛,故邪從之而致心痹也。

白脈之至也,喘而浮,上虛下實,驚,有積氣在胸中,喘而虛,名曰肺痹。寒熱,得之醉,而使內也。

白,肺色也,白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喘而浮,脈體急疾而上浮也,上虛下實,言脈喘而浮,則有上虛下實之病。驚,上虛病也。有積氣在胸中,下實病也。又曰喘而虛者,言脈喘而浮,則喘而虛也。此病名曰肺痹,而有皮毛之寒熱,蓋驚積,非肺臟之本病,故得之醉,而使邪氣之內入也。

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名曰肝痹,得之寒濕,與疝同法,腰疼足清頭痛。

彈平聲。青,肝色也,青脈,合色脈以為診也,長而左右彈,脈體有餘,左右兩手之脈,如弦之彈指也。此有積氣在心下支胠,心下,膈也、支胠,左右脅肋,乃肝脈之循行也,故病名曰肝痹,蓋積氣非肝臟之本病,故得之外感寒濕,疝病本於寒濕,故與疝同法,寒濕為病,則腰痛足清頭痛,而致肝臟之病也,

黃脈之至也,大而虛,有積氣在腹中,有厥氣,名曰厥疝,女子同法,得之疾,使四肢汗出當風。

黃,脾色也,黃脈,合色脈以為診也,大而虛,脈體張大而空虛也,此有積氣在腹中,腹中,脾部也,有厥氣,乃土受木克,土氣厥逆而不達也,土受木克,故不名曰脾痹,名曰厥疝。疝,肝病也。女子同法者,女子無疝。肝木乘脾之法,則同也。夫厥疝非脾臟之本病,故得之疾,猶言得之外疾,使四肢汗出當風,以致脾臟之病也。

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名曰腎痹。得之沐浴清水,而臥。

黑,腎色也。黑脈,合色脈以為診也。上堅而大,堅大之脈,上浮而不沉也,此有積氣在小腹與陰。小腹者,腎之部,前陰者,腎之竅,故病名曰腎痹。夫積氣非腎臟之本病,故得之沐浴於清水中,水氣未散,而即臥之所致也,此以五臟色脈,診五臟之病,如是以診,可以萬全矣。

凡相五色之奇脈,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也。

相,去聲。奇,音箕。奇,陽也。以色為脈,故曰奇脈。凡相五色之奇脈,但以目視,不必手診。目青目赤目白目黑,皆有面黃中土之色,是有胃氣,故皆不死。

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也。

面無中土之黃色,若面青面赤面黑而兼目赤目白目黑目青,皆死也。既曰面青目赤,又曰面青目黑者,言面青目赤為不宜,面青目黑亦不宜。引而伸之,青白皆不宜也,既曰面赤目白,又曰面赤目青者,言面赤目白為不宜,面赤目青亦不宜。引而伸之,赤黑皆不宜也。夫面青面赤如是,則面白麵黑皆如是,此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所以申明面無中土之黃色,則死,是以色脈而知其死生也。此一節言診色脈而知五臟之病,及於死生,以終五臟生成之義。

五臟別論第十一篇

此承上篇五臟生成,而復論五臟之別也,肝心脾肺腎,五臟之正也。腦髓骨脈膽女子胞,五臟之別也。方術之士,五臟安和,更從事於腦髓腸胃之間,因腦髓而及於骨脈膽女子胞,六者為臟,因腸胃而及於三焦膀胱,五者為腑,臟本有五,今舉其六,腑本有六,今舉其五,五臟藏精氣,而腦髓為精氣之主,六腑化水穀,而腸胃為水穀之主,因方士之所尚而推論之,以為五臟之別也。

黃帝問曰:余聞方士,或以腦髓為臟,或以腸胃為臟,或以為腑,敢問更相反,皆自謂是,不知其道,願聞其說。

更,平聲。方士,方術之士也。腦,頭腦。髓,周身骨髓也。方術之士,修煉形身,運行精氣,五臟無病,復蒸養腦髓,清澈腸胃,故問方士,或有以腦髓為臟者,或有以腸胃為臟者,或有以腦髓腸胃為腑者,方士之中,更易其說,彼此相反,皆自謂是,余不知方士之道,願聞其說。

岐伯對曰: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地氣之所生也,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名曰奇恆之府。

藏,如字。下除五臟余藏俱如字。方術之士,上通泥丸,薰灌腦髓,下養精血,以成胎息,故腦髓骨脈膽女子胞,此六者,藏精藏血,胎息孕育,猶之地氣之所生也,六者皆藏於陰,而象於地,故藏而不瀉,此腦髓骨脈膽女子胞六者,所以名臟也,或以為腑,亦不如六腑之傳化,是名曰奇恆之府。奇,異也。恆,常也。言異於常腑也。此方士以腦髓為臟,而或以為腑也。

夫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此五者,天氣之所生也。其氣象天,故瀉而不藏。此受五臟濁氣,名曰傳化之府,此不能久留,輸瀉者也。

方術之士,煉液漱津,洗滌腸胃,又以腸胃為臟。夫胃大腸小腸以及三焦膀胱,此五者,傳導水穀,變化而出,猶之天氣之所生也,從上而下,故其氣象天,從上而下,故瀉而不藏,若以為藏,此受五臟濁氣,受而不藏者也。若以為腑,則名曰傳化之府,此雖受濁,不能久留。傳化之府,則輸瀉者也。此方士以腸胃為臟,而或以為腑也。

魄門亦為五臟使,水穀不得久藏。所謂五臟者,藏精氣而不瀉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傳

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所以然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實 而不滿,滿而不實也。

使,去聲。魄門,大腸之肛門也,大腸為肺腑,故名魄門。六腑為五臟之輸瀉,而魄門亦為五臟使。既為五臟使,則腸胃之水穀,不得久藏,是魄門合臟腑而總為之傳使也,申明所謂五臟者,藏精氣之凝結,而不輸瀉也。但藏精氣,無有糟粕,故滿而不能實。若六腑者,傳化食物,輸瀉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蓋凝結之精氣充足,則曰滿,飲食之糟粕充足則曰實。又申明六腑之所以實而不滿,五臟之所以滿而不實者,水穀入口,則胃實而腸虛,食已而下,則腸實而胃虛,故曰六腑實而不滿,五臟滿而不實也。此一節,言腦髓腸胃之所以為臟為腑,五臟精氣之滿,六腑水穀之實,皆腦髓腸胃之所主也。

帝曰:氣口何以獨為五臟主。

氣口,兩手寸口之肺脈也。魄門為五臟使,氣口為五臟主,帝欲彰明其義,故以為問。

岐伯曰:胃者,水穀之海,六腑之大源也。五味入口,藏於胃,以養五臟氣,氣口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皆出於胃,變見於氣口,故五氣入鼻,藏於心肺,心肺有病,而鼻為之不利也。

見,音現。為去聲。水穀入胃,脈道乃行,故胃者水穀之海,乃六腑之大源也。凡五味入口,皆藏於胃,籍足太陰脾氣之轉輸,以養五臟氣,今氣口為五臟主,以氣口肺脈,亦太陰也。是以五臟六腑之氣味,始則五味入口,藏於胃,繼則脾氣轉輸,氣味皆出於胃,循經脈而變見於氣口,脈道之行,本於胃之氣味,由下而上,故五臟之氣入鼻,從心而肺,故曰藏於心肺,如心肺有病,而鼻竅為之不利也。所以申明足太陰主五臟之味,手太陰主五臟之氣,氣口,所以為五臟主也,

凡治病必察其下,適其脈,觀其志意,與其病也。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惡,去聲。此結上文之義,魄門為五臟使,故凡治病必察其下,察其大便之通閉也。氣口為五臟主,故凡治病必適其脈,調適其氣口之脈象也。更當觀其志意之尚方術,與不尚方術,與其病可治與不可治也。若尚方術,而拘於鬼神者,神道設教,不可與言天人之至德,尚方術而惡於針石者,自以為是,不可與言砭刺之至巧。凡此拘鬼神,惡針石,是有病而不許治也。病不許治者,其病必歸不治,雖治之亦無功矣。此一節,承上文魄門為五臟使,因論氣口為五臟主,故當察其下,適其脈,而方士不可與有為也。

異法方宜論第十二篇

異法者,一病而治各不同,有砭石毒藥灸爇微針導引諸法也。方宜者,東方砭石,西方毒藥,北方灸爇,南方微針,中央導引也。聖人雜合以治,用各不同,五方之病,皆得其宜,故曰異法方宜。

黃帝問曰:醫之治病也,一病而治各不同,皆愈何也?

即異法方宜之義。

岐伯對曰:地勢使然也,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魚鹽之地,海濱傍水,其民食魚而嗜咸,

皆安其處,美其食。魚者,使人熱中,鹽者,勝血,故其民皆黑色疏理,其病皆為癰瘍。其治宜 砭石,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砭,音邊,餘篇同。五方地勢不同,致使為病各異,故東方之域,天地之所始生也。東方有魚鹽之利,故曰魚鹽之地。鹽出海濱,魚生水中,故曰海濱傍水。魚鹽之地,故其民食魚而嗜咸。地雖傍水,而皆安其處,食魚嗜咸,而皆美其食。魚性善動,不為水寒,故多食魚者,使人熱中,鹽性味鹹,物著堅凝,故多食鹽者,鹹味勝血。傍水嗜咸,故其民皆黑色。熱中勝血,故其民皆疏理。疏理,血弱而腠理空疏也,其病皆為癰瘍。疏理之所致也,其治宜砭石,以石為針,所以治癰瘍也。夫用砭石之治,是從東方而遍及於宇內,故砭石者,亦從東方來。

西方者,金玉之域,沙石之處,天地之所收引也。其民陵居而多風,水土剛強,其民不衣而禍薦,其民華實而脂肥,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生於內,其治宜毒藥,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處,去聲。下南方,盛處同。西方金體堅勁,故西方者金玉之域。沙藏金,石藏玉,故為沙石之處。西方主秋,乃天地之所收引也。地勢高,故其民陵居。陵,高阜之崗陵也。陵居地高,故多風。西方金也,故水土剛強,剛強於外,其民不衣而褐薦。剛強於內,其民華實而脂肥。內外剛強,故邪不能傷其形體,其病皆生於內七情。水土剛強,借毒藥以宣通,故其治宜毒藥。毒藥者,中品下品,有毒之藥也。是毒藥之治,始於西方,故毒藥者,亦從西方來。

北方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其地高,陵居,風寒冰冽,其民樂野處而乳食。藏寒生滿病,其治宜灸焫。故灸焫者,亦從北方來。

閉藏之藏,如字,焫,音熱,餘篇同。北方冬令陰寒,故天地所閉藏之域也。地余西北,故其地高,亦如西方之陵居也。風寒冰冽者,其地多風而寒,如冰之凜冽也。居,常居也;處,暫處也。其民樂野處,有時不欲居高也。曠野獸多,故樂野處而乳食。北方寒水氣勝,內藏陰寒,多生脹滿之病,其治宜艾火灸焫,以溫藏寒,是灸焫之治,始於北方,故灸焫者,亦從北方來。

南方者,天地所長養,陽之所盛處也。其地下,水土弱,霧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攣痹,其治宜微針,故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長,上聲,胕作腐。南方,火也,故為天地之所長養,陽氣所盛之處也,地陷東南,故其地下。地高則剛,地下則柔,故水土弱,地土卑下,水濕從之,故霧露之所聚也。霧露所聚,其民故嗜酸而食腐。東南地弱,則嗜生我之味。其民嗜酸,木生火也。上文東方嗜咸,水生木也。西北地上有餘,則不言所嗜矣。酸味收斂,故其民皆致理,致理腠理致密也。嗜酸則木生火,故致理而赤色。水土弱,霧露聚,故其病攣痹。拘攣,痿痹也。其治宜微針。按《靈樞·九針論》,黃帝欲以微針通其經脈,微針,小針也。岐伯論小針而及於九針,故曰九針者,亦從南方來。

中央者,其地平以濕,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其民食雜而不勞,故其病多痿厥寒熱,其治宜導引按蹺,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

中央,土之正位也,故其地平以濕。平者,不高不陷,濕者,滋潤也。平正滋潤,萬物乃生,故天地所以生萬物也眾。萬物會聚,故其民食雜。四方來歸,故其民不勞。不勞則四肢不強,故其病多痿厥。痿厥,痿痹厥逆也。食雜,則陰陽乖錯,故其病多寒熱。寒熱陰陽偏勝也。其治宜導引,以和陽陰。按蹺,以和四肢,是導引按蹺之治,始於中央,故導引按蹺者,亦從中央出也。四方會聚,故曰來,中央四布,故曰出。

故聖人雜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大體也。

聖人不拘五方之病,不泥五方之宜。如東方砭石,而西北南中皆用之。西方毒藥,而東北南中皆用之。北方灸焫,南方微針,中央導引按蹺,而諸方皆用之。故雜合以治,各得其宜。治各不同,故治所以異,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體也。異法方宜,此之謂也。

移精變氣論第十三篇

承上篇異法方宜之治,復論上古有移精變氣之治也。精氣者,人身之主宰,病則精氣有虧,惟上古祝由治病,能移精變氣,理色脈而通神明。以我之神,合彼之神,兩神相合,精氣相通,故可祝由而已。今時之人不能也。精氣以神為主,故曰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黃帝問曰:余聞古之治病,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今世治病,毒藥治其內;針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導引謂之移,振作謂之變。祝由者,祝其病所由來,以告於神也。上古毒藥未興,針石未起,惟其移精變氣,可祝由而已其病。今世治病,祝由無禪,用毒藥以治其內,針石以治其外,其病或愈或不愈,其故何也?

岐伯對曰:往古人居禽獸之間,動作以避寒,陰居以避暑,內無眷慕之累,外無伸官之形。此恬惔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藥不能治其內,針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

往古穴居野處,人居禽獸之間,天寒則動作以避寒,天暑則陰居以避暑。避,猶闢也。內無眷慕之累。眷慕,眷戀思慕也。外無伸官之形,伸官,伸引五官,以為恭敬也。內外安和,此恬惔之世,而外邪不能深入也。內無病,故毒藥不能治其內,外無病,故針石不能治其外。氣機微有不和,故可移精變氣,祝由以告於神,而病即已。

當今之世不然,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賊風數至,虛邪朝夕,內至五臟骨髓,外傷空竅肌膚。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

數,音朔,下同。空,上聲。當今之世,不但內有眷慕之累,且憂患緣其內,不但外有伸官之形,且苦形傷其外,又失四時之從,逆寒暑之宜,以致賊風數至於身。虛邪朝夕相乘,內至五臟骨髓,為其精虛於內也,外傷空竅肌膚,為其三虛於外也。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此今世之所以不同於往古也。

帝曰:善。余欲臨病人,觀死生,決嫌疑,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可得聞乎?

病人死生,嫌疑未決,若欲決之,必有要道,欲知其要,如日月光,始無遁情,故以為問。

岐伯曰: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先師之所傳也。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

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變化相移,以觀其妙,以知其要,欲知其要,則色脈是矣。色以應 日,脈以應月,常求其要,則其要也。

僦,音就。上帝,上古之帝也。僦貨季,上古之師也。死生之要,在於色脈,故色脈者,上帝之所貴也。其理至微,幸先師之所傳也。上古之世,曾使僦貸季,理人身色脈之道,而通日月之神明。以色脈而合五行之金木水火土,春夏秋冬之四時,四方四隅之八風,上下前後左右之六合,此五行四時八風六合,乃天人相應之常,故曰不離其常。夫色脈之道,不離其常。而常中有變,變中有化,變化相移,可以觀其神妙,即可以知其要道。欲知其要,則色脈常變是矣。色主氣為陽,故色以應日,脈主血為陰,故脈以應月,以陰陽之常,求其色脈之要,則得其大要也。

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

色為陽氣,脈為陰血。陰血隨陽氣以運行,故夫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色脈相應,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天地日月之神明也。上古之世,所以遠死而近生,生道以長,命曰聖王,非今時所能及也。

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十日不已,治以草蘇草荄之枝,本末為助,標本已得,邪氣乃服。

荄,音該。湯液五穀精汁,為湯成液也。蘇,葉也;荄,根也。中古之世,病至而後治之,故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八風,八方之邪風。五痹,皮肌筋脈骨之痹也。若湯液十日,其病不已,則治以草蘇草荄之枝,草蘇草荄,毒藥之類也。荄枝為本,蘇枝為末,本末為助者,用以散荄而助正也,標本已得,邪氣乃服者,《湯液醪醴論》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今治病得宜,故標本已得,邪氣乃服,此中古之世為然,而今時亦不能也。

暮世之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不知日月,不審逆從,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復起。

凶,上聲。今暮世之治病也,則不然,治不本四時之五行,不知日月之色脈,不審逆從之標本,病形已成,乃欲微針治其外,湯液治其內。粗工凶凶,以為可攻,或攻以針石,或攻以毒藥,本有之故病未已,妄攻之新病復起,此暮世不得同於中古,而大遠於上古也。

帝曰:願聞要道。

必願聞要道,如日月光。

岐伯曰:治之要極,無失色脈,用之不惑,治之大則。逆從到行,標本不得,亡神失國,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到,作倒。極,盡也,無以加也。治之要極,仍無失色脈。惟用之不惑,即治之大則。若逆從倒行,則工與病違。故標本不得,神不守形。故亡神失國,必去其逆從倒行之故疾。就色脈神變之日新,乃得同於上古,而稱為真人。所以勉暮世之治,不但同於中古,而必同於上古也。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

帝始問欲知其要,如日月光。伯言色脈者上帝之所貴,復問願聞要道,又言治之要極,無失色脈,岐伯之言,始終不離色脈,帝舉以問,所以探其始終不離之義。

岐伯曰:治之極於一。

治之大要,研求其極,只有色脈一端,故治之極於一。

帝曰:何謂一?

求一之名。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

因病人之情意而得之。下文所謂得神者是也。

帝曰:奈何?

何以得其因?

岐伯曰:閉戶塞牖,系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臨病人,觀死生,視聽不妄,言動不苟,一似閉戶塞牖,其心專系之病者然。數問其病情,以從其志意。情意之中,神所居也。有病而得神則生,失神則死,故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審察其神,則得其因,得其因,則得其要矣。

帝曰:善。

祝由之移精變氣,惟在得神,帝故善之。

湯液醪醴論第十四篇

湯液醪醴,作自上古,備而弗服。中古之世,服之萬全。當今之世,雖有湯醪,不能已病,故有病起於極微,而即不可治者,有病於五臟,而疏滌以愈者。時世不同,治病亦異。所以追維上古,而重上古之全神也。

黃帝問曰:為五穀湯液及醪醴,奈何?

上篇移精變氣論曰,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帝承上篇之意。問上古為五穀湯液以及醪醴,其義奈何:

岐伯對曰,必以稻米,炊之稻薪,稻米者完,稻薪者堅。

湯液醪醴,黍、稷、稻、麥、豆,皆可為之。而秋成之稻殼尤佳,故必以稻米,炊之即以稻薪。蓋稻米者,其質完備,稻薪者,其質堅勁也。

帝曰:何以然?

稻米何以完?稻薪何以堅?

岐伯曰:此得天地之和,高下之宜,故能至完,伐取得時,故能至堅也。

《六元正紀大論》云,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稻米夏長秋成,此得天地之和。天體至高,地體至下,得天地之和,便得高下之宜。故稻米之質,能至完也。稻薪深秋而刈,色白似金,其時天氣收,地氣肅,伐取得時,故稻薪之質,能至堅也。

帝曰:上古聖人,作湯液醪醴,為而不用,何也?

湯液醪醴,古聖作之,為而不用,其故何也?

岐伯曰:自古聖人之作湯液醪醴者,以為備耳。夫上古作湯液,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邪氣時至,服之萬全。

古聖作湯液醪醴,以備不虞。夫上古之世,恬憺虛無,真氣從之,故為而弗服也。中古之世,道德稍衰,真氣不從,邪氣時至,故湯液醪醴,有病服之,可以萬全。

帝曰:今之世,不必已,何也?

服之萬全,其病必已。當今之世,服湯液醪醴,病不必已,其故何也。

岐伯曰:當今之世,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也。

當今之世,憂患緣其內,苦形傷其外,故必齊毒藥攻其中,鑱石針艾治其外,但用湯液醪醴無裨也。

帝曰:形敝血盡,而功不立者何?

湯液、醪醴、毒藥、針艾,並用而病不愈,直至形敝血盡,而功不立者何?

岐伯曰:神不使也。

使,去聲,下同。人之一身,神氣遊行,內外傳使,功不立者,神不使也。

帝曰:何謂神不使?

神氣在內,何謂不使?

岐伯曰:針石道也,精神不進,志意不治,故病不可愈。

針石之為道也,工之精神,與病之精神,工之志意,與病之志意,兩相合也。今工之精神不進,志意不治,工與病違,故病不可愈。此工失其神,不相使也。

今精壞神去,榮衛不可復收,何者?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精氣弛壞,榮泣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

泣,作澀。今時之人,精壞神去,則榮衛不可復收。何以精壞神去,蓋嗜欲無窮,而憂患不止也。夫嗜欲無窮,則精氣弛壞,憂患不止,則榮澀衛除。精氣弛壞,榮澀衛除,故神去之,而病不愈也。此病失其神,不相使也。此一節,言湯液醪醴不能治病者,神去而不相使也。所以今時不得同於中古,而大遠於上古也。

帝曰:夫病之始生也,極微極精,必先入結於皮膚,今良工皆稱曰病成,名曰逆。則針石不能

治,良藥不能及也。今良工皆得其法,守其數,親戚兄弟遠近,音聲日聞於耳,五色日見於目,而病 不愈者,亦何暇不早乎?

病至不愈,病形已成,若夫病之始生也。起於極微極精,微猶輕也,精猶細也。必先入結於皮膚之毫毛,今良工治之,皆稱曰病成,名之曰逆。則雖針石不能為治,則雖良藥不能相及也。且今之良工,皆得其治病之法,守其常變之數,病者非親戚則兄弟。親戚兄弟或相疏而遠,或相親而近,其音聲可以日聞於耳,五色可以日見於目,而病至不愈者,亦何其閒暇之甚,而不早為之計,以至病成而逆乎。

岐伯曰:病為本,工為標,標本不得,邪氣不服,此之謂也。

病之始生,雖起於微,然有可治者;有不可治者,人身有病,則病為本,醫工治之,則工為標。標本相得,則病可愈。標本不得,邪氣則不服。邪氣不服,是以不愈。即此始結皮膚,而病不愈之謂也。所以申明病雖始生,治之而不愈也。

帝曰:其有不從毫毛而生,五臟陽已竭也。津液充郭,其魄獨居,精孤於內,氣耗於外,形不可與衣相保,此四極急而動中,是氣拒於內,而形弛於外,治之奈何?

郭,廓同。廓,空廓。四極,即四肢。急,脹急也。病生皮膚,即不能治,其有不從毫毛而生,則五臟之陽已竭也。津液充塞於空廓之間,為凝聚脹滿之病。肺藏魄,為五臟之長,通調水道,下輸四布,其魄獨居,不能下輸四布矣。肺主氣,腎藏精,精氣相交,今精孤於內,氣耗於外,水天上下,不相通矣。形不可與衣相保者,形體浮腫不可與衣相為保合也,形不保衣,此四肢所以脹急,而喘動於中,是水氣拒格於內,形體廢弛於外,內外相失,陰陽不和,治之奈何?

岐伯曰:平治於權衡,去宛陳莝,微動器極,溫衣,繆刺其處,以復其形。開鬼門,潔淨府,精以時服。五陽已布,疏滌五臟,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巨氣乃平。

繆,平聲,餘篇仿此。權,秤錘也。衡,平也。腐穢充塞,五臟不和,故當平治於權衡。如秤物而得其平也。宛,積也。陳,久也。莝,腐也。去宛陳莝,謂津液充廓,則去其積久之腐穢,以平之也。微動四極,乃助其陽熱之氣,使四肢溫和,而微動也。謂四極急而動中,則微動,四極以和之也。溫衣,繆刺其處,以復其形,乃溫厚其衣,左右交刺,以復其自然之形體也。謂形不與衣相保,則溫衣繆刺以復其形也。開鬼門,乃開發毛腠而汗出也。潔淨府,乃小便利而中瀆之府清潔也。謂其魄獨居,則開鬼門、潔淨府,使肺魄外達於皮毛,下通於淨府也。精以時服,五陽已布,乃肺氣通調,則腎臟之精亦以時服。不致孤精於內,氣耗於外矣,肺氣通調,則五臟之陽亦已輸布,不致五臟之陽已竭矣。凡此施治,所以疏滌五臟也。五臟疏滌,則正氣來復,故精自生,形自盛,骨肉相保,而巨氣乃平,始之氣拒於內,而形弛於外者,至此則內外安和,形氣調攝矣,所以申明病干五臟,治之而可愈也。

帝曰:善。

病生皮膚,標本不得,即不能治。病干五臟,平其權衡,猶為可治,輕重死生,神變莫測,故帝曰善。

此一節言暮世之病,與古不同,精神志意無所施也。

玉版論要論第十五篇

玉版,著之玉版也;論要,論色脈之大要也。色脈大要,以神為主。故首言神,次言色言脈,而論要畢矣。

黃帝問曰:余聞揆度奇恆,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度,入聲,下同。奇,異也。恆,常也。奇恆,異於恆常之病也。帝問揆度奇恆,所指不同,於十二經脈之循行,余欲用之以為治奈何?

岐伯對曰:揆度者,度病之淺深也,奇恆者,言奇病也。請言道之至數。

度病之淺深而為揆度,奇病而為奇恆,所指雖有不同,然道之至數,請得言之。

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

道之聖數,有色有脈,五色與脈,其變無常,以五色脈變,而揆度於奇恆,則用之之道,惟在於一。一者神也,色脈本神氣以運行,左旋右轉而不回。若回則不能旋轉,乃失其運行之機。

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命曰合玉機。

請言道之至數,其至數之要,迫近而在於色脈,以微而在於神機,色脈神機,可以著之玉版。合玉衡旋轉之機,故命曰合玉機。著之玉版,則為玉版論要。合玉機,則為玉機真臟。帝聞岐伯之言,其後復有玉機真臟之論。此言色脈,以神為主,神機合玉機,所以著之玉版也。

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

在,察也。所謂色變者,面容之色,見於上下左右,當各察其淺深順逆之要。

其色見淺者,湯液主治,十日已。

色淺,乃微青微黃微赤微白微黑也。色淺則病亦淺,故以湯液主治。湯液者,五穀之湯液,十日已者,十干之天氣周,而病可已,即移精變氣論,所謂湯液十日,以去八風五痹之病者是也。

其見深者,必齊主治,二十一日已。

色深則病亦深,故其見深者,必齊毒藥主治。齊,合也。即湯液醪醴論所謂必齊毒藥攻其中者是也。二十日,則十干再周,二十一日,再周環復,其病可已。

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

色大深,則病亦大深,故其見大深者,醪酒主治,醪酒乃熟谷之液,其性慓悍滑疾,運行榮衛,通調經脈,故百日病已,百日則十干十周,氣機大復也。

色夭面脫,不治,百日盡已,脈短氣絕,死。病溫虛甚,死。

顏色夭而面容脫,其病不治,至百日盡已。盡已,氣血皆終也。若兼脈短氣絕,即死。病溫虛甚亦死,不能期之百日矣。

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為逆,下為從。

色,容色也,申明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者。《靈樞·五色》論云,其色上行者,病益甚。故上為逆。其色下行,如雲徹散者,病方已,故下為從。

女子右為逆,左為從;男子左為逆,右為從。

女子為陰,經脈之氣,右旋左轉,故病色見於右為逆,見於左則從而散,故為從。男子為陽,經脈之氣,左旋右轉,故病色見於左,為逆;見於右,則從右而散,故為從。

易,重陽死,重陰死。

重,平聲。易,交易也,女子左為從,男子右為從者,女為陰而從陽,男為陽而從陰,乃陰陽交易之道也。女子右為逆,男子左為逆者,女為陰,右亦為陰,男為陽,左亦為陽,乃重陽死,重陰死之義也。

陰陽反他,治在權衡相奪,奇恆事也,揆度事也。

陰陽相得則順,反他則逆。若陰陽反他,則治之之法,在於權衡相奪。權衡者,得其平也。相奪者,奪其逆於右者從左,逆於左者從右。如湯液主治,必齊主治,醪酒主治,皆權衡相奪之義。夫陰陽反他,乃奇恆事也。治在權衡相奪,乃揆度事也。此舉色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搏脈痹躄,寒熱之交。

所謂脈變者,正氣與邪氣相持,則為搏脈,病干形體,則為痹為躄,病干氣機,則為寒熱之交。

脈孤,為消氣;虛泄,為奪血。孤為逆,虛為從。

脈者,氣血之先,脈孤則陽氣內損,故為消氣。孤,謂弦鉤毛石,少胃氣也。脈虛泄,則陰血內虧,故為奪血。虛泄,謂脈氣內虛,不鼓動也。脈孤而無胃氣,則真元內脫,故為逆,虛泄而少血液,則血可漸生,故為從。

行奇恆之法,以太陰始。

人有奇恆之病,而揆度其脈,是行奇恆之法也。行奇恆之法,不離人身經脈之常,故以太陰始,肺手太陰之脈,為十二經脈之首,始於寅肺,終於醜肝,故當以之為始。

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從,從則活。

克我者,為所不勝,行所不勝,則有病之經脈受克,故曰逆,逆則死。我克者,為所勝,行所勝,則有病之經脈氣盛,故曰從,從則活。

八風四時之勝,終而復始,逆行一過,不復可數。

數,上聲。八方之風,主於四時,各有所勝,如東風主春木而勝土;南風主夏火而勝金;西風主秋金而勝木,北風主冬水而勝火;四隅應中土而勝水。八風四時之勝,各主其時,循環無端,故終而復始。一歲之中,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若逆行一過則相生不次,故不復可數,而生氣或幾乎息矣。此舉脈之大要,而有死生也。

論要畢矣。

總結上文,合神機色脈論要畢矣。

診要經終論第十六篇

診視之要,在於經脈。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所以治其經脈也。不知者,反之所以傷其經脈也;十二經脈之敗,乃經脈之終也,故曰診要經終也。

黃帝問曰:診要何如?

此問診要,下問經終,故以名篇。

岐伯對曰:正月二月,天氣始方,地氣始發,人氣在肝。

方,猶位也。正月二月天氣從陰而陽,故天氣始位。地氣從下而上,故地氣始發。肝主春木,故人氣在肝。

三月四月,天氣正方,地氣定發,人氣在脾。

三月四月,天氣由東而南,始正其位,故天氣正方,地氣由生而長,發無餘蘊,故地氣定發。土生萬物,於人為脾,故人氣在脾。

五月六月,天氣盛,地氣高,人氣在頭。

五月六月,天暑地炎,天暑故天氣盛。地炎故地氣高。謂氣機上而不下也,人氣在頭,亦上而不下之謂也。

七月八月,陰氣始殺,人氣在肺。

春夏為陽,秋冬為陰。七月八月,天地之氣自陽而始陰,故陰氣始有肅殺之意。肺主秋金,故人氣在肺。

九月十月,陰氣始冰,地氣始閉,人氣在心。

九月十日,自秋而冬,陰氣凝聚,始有作冰之意。地氣收斂,始有閉藏之機。人氣在心合於手少陰也。

十一月十二月,冰復,地氣合,人氣在腎。

復,猶伏也。十一月十二月,水冰氣狀,故冰伏。地氣歸藏,故地氣合,腎水之氣主於冬,故人氣在腎,合於足少陰也。

故春刺散俞,及與分理,血出而止,甚者傳氣,間者環也。

散,上聲。間,去聲,下俱同。散俞,絡脈之俞也。分理,分肉之腠理也。春氣始生,故春刺絡脈之散俞及與分肉之腠理間。血出則經絡通而止針。如病甚者,當深取而傳導其氣,若虛實相間者,以針傳氣,而即環轉也。

夏刺絡俞,見血而止,盡氣閉環,痛病必下。

終俞,孫絡之俞也。夏氣開張,故淺刺絡俞,微見其血而止針,若盡傳其氣,反閉其環轉之機,而痛病必下人矣。

秋刺皮膚,循理上下同法,神變而止。

秋時人氣在肺,肺主皮膚,故秋刺皮膚,氣機始收。故循皮膚之紋理而刺之,或刺上,或刺下,皆同於皮膚循理之法。故上下同法,若氣機環轉,則神氣內變,而止針。

冬刺俞竅於分理,甚者直下,間者散下。

俞竅乃俞穴之竅,冬氣閉藏,其刺宜深,故冬刺俞穴之竅。在於竅之分理,病甚者,循俞直下,虛實相間者,循經散下。

春夏秋冬,各有所刺,法其所在。

總結上文之意。上文春夏秋冬,人氣各有所在。春夏秋冬,淺深各有所刺。此言春夏秋冬,各有所刺,即法其人氣之所在,以為刺也。

春刺夏分,脈亂氣微,入淫骨髓,病不能愈,令人不嗜食,又且少氣。

分去聲,下同。春夏秋冬各有所刺,若春刺夏分,必氣妄傷,心合脈,故脈亂,脈亂則氣無所附,故氣微。脈亂氣微,邪反內入,故入淫骨髓,而春病不能愈。夫脈亂必令人不嗜食。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也,不但氣微,又且少氣。

春刺秋分,筋攣逆氣,環為咳嗽,病不愈,令人時驚,又且哭。

春到秋分,肺氣妄傷。筋攣,肝病也。筋攣逆氣,肝病而逆於肺也。肝病逆肺,故轉為咳嗽,環猶轉也,春刺秋分,故夏病不愈。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故令人時驚。肝藏魂,肺藏魄,魂魄不安,故又且邪哭。

春刺冬分,邪氣著藏,令人脹,病不愈,又且欲言語。

著,舊本訛著,今改,下繳著同,藏如字。春刺冬分,腎氣妄傷,腎主冬藏,故邪氣著藏。水寒為病,故令人脹。刺失其宜,故春病不愈,言為心聲,又且欲言語,不但病足少陰,兼病手少陰也,凡此皆春刺之失也。

夏刺春分,病不愈,令人懈惰。

夏刺春分,則夏病不愈。長夏屬土,故令人懈惰。

夏刺秋分,病不愈,令人心中欲無言,惕惕如人將捕之。

夏刺秋分,則夏病不愈,夏火屬心,心虛,故令人心中欲無言,不但無言,且惕惕如人將捕之。

夏刺冬分,病不愈,令人少氣,時欲怒。

夏刺冬分,則夏病不愈,夏月陽氣外張,故令人少氣。氣虛,則肝血無所附,故時欲怒,凡此皆夏刺之失也。

秋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惕然欲有所為,起而忘之。

秋刺春分,則秋病不已。秋主收、刺春分、反導其氣血上行,故令人惕然。肺位居高,治節出焉,故欲有所為。收氣反散,故起而忘之。

秋刺夏分,病不已,令人益嗜臥,又且善夢。

秋刺夏分,則秋病不已。夏日人倦嗜臥,秋刺夏分,則令人益嗜臥。嗜臥陰也,夢為陰中之陰,既嗜臥矣,又且善夢。

秋刺冬分,病不已,令人洒洒時寒。

秋刺冬分,則秋病不已,冬時水旺氣寒,冬脈虛,故令人洒洒時寒。凡此皆秋刺之失也。

冬刺春分,病不已,令人慾臥不能眠,眠而有見。

冬刺春分,則冬病不已、臥眠者,閉藏之象。冬刺春分,故欲臥而不能眠。氣機外泄,故眠而有見。有見,以無為有也。

冬刺夏分,病不愈,氣上,發為諸痹。

冬刺夏分,則冬病不愈,氣上者,陽因而上,開泄之意也。發為諸痹者,冬氣應藏而反開泄,留連時日,發為風寒濕諸痹之證也。

冬刺秋分,病不已,令人善渴。

冬刺秋分,則冬病不已,冬時水精內藏,刺秋分,則水精外泄於皮毛,故令人善渴,凡此皆冬刺之失也。

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臟。

春夏秋冬,刺失其分,則傷五臟之氣。故凡刺胸腹之皮部者,必避五臟真元之氣,當從之使出,不可逆之使入也。

中心者,環死。

中,去聲。下中脾腎肺膈皆同。若逆之使入,中傷心氣者,周時環轉而死。蓋陽中之太陽,心也,如天之日,一日一周,今不能周,故環死。

中脾者,五日死。

脾者,土也,五乃土之生數,故中傷脾氣者五日死。

中腎者,七日死。

腎者,水也,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合而為七,故中傷腎氣者,七日傷。

中肺者,五日死。

肺者,金也,乾為金,為天。《易系》曰,天數五,地數五。故中脾者五日死,此中肺氣者,亦五日死。言五臟不及肝者,或簡脫也。

中膈者,皆為傷中,其病雖愈,不過一歲,必死。

五臟之氣,皆以胸膈以出入,故中傷膈氣者,皆為傷中,其外病雖愈,亦不過一歲必死。一歲,盡四時五行之氣也。

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也。所謂從者,膈與脾腎之處,不知者反之。

處,去聲。上文云凡刺胸膜者,必避五臟。此申明刺避五臟者,知逆從之道也。所謂從者乃膈與脾腎之處,蓋膈為陽,居上,脾屬土,居中。腎為陰,居下,知膈與脾腎之處,則知上下出入之度,故為從。若不知膈與脾腎之處宜上反下,宜出反入;不知者,反之則為逆矣。

刺胸腹者,必以布繳著之,乃從單布上刺。刺之不愈,復刺,刺針必肅,刺腫搖針,經刺勿搖,此刺之道也。

又申明凡刺胸腹者,必以布繳著之,乃從單布上刺,是刺之至淺也。刺之不愈,復刺者,言刺布不愈,當去布覆刺也。刺針必肅者,復刺之針,必宜端肅,不若刺布之放縱也。刺腫搖針者,肌肉壅腫,則宜搖針以瀉之。若肌肉不腫而為經脈之刺,仍宜端肅,而勿搖。此刺胸腹必避五臟之要道也。

此一節言四時各有所刺。刺失其宜,則病不愈,刺傷五臟,則死有期,而為診視之要也。

帝曰:願聞十二經脈之終奈何?

上文刺傷五臟乃無形之氣機,非有形之經脈,故帝復願聞十二經脈之終。

岐伯曰:太陽之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瘛瘲、其色白,絕汗乃出,出則死矣。

太陽之脈,手足太陽之經脈也。終,絕也,戴眼,目上視也。反折,背反張也。瘛瘲,手足抽掣也。手太陽之脈,止於目內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故其終也,戴眼。太陽行身之背,故其終也,反折。手太陽之脈,循臂上肩,足太陽之脈,貫臀入膕,故其終也,瘛瘲。手太陽主液,液脫血亡,故其色白。經脈終而汗出,則為絕汗,絕汗出則死矣。

少陽終者,耳聾、百節皆縱、目寰絕系。絕系,一日半死。其死也,色先青白,乃死矣。

寰,舊本訛睘,今改。手足少陽之脈,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其終也,耳聾。《靈樞·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主骨所生病。節者,骨之交,故其終也,百節皆縱。手少陽之脈止於目銳眥,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故其終也,目寰絕系。謂目之寰宇與眼系相絕,不相維繫也。系絕經終,故一日半死。《刺禁論》云,刺中膽者一日半死。色先青白者,日半之前,先見木受金刑之色,乃死矣。

陽明終者,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其上下經盛,不仁,則終矣。

足陽明經脈,起於鼻頞中,上連於目,下連於口,故口目動作,動作牽引歪斜也。善驚,所謂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妄言,所謂甚則上高而歌也。色黃,土氣外呈也。上下經盛,謂口目動作,善驚妄言色黃,皆足陽明經脈之病。從足而手,從下而上,則其上下經盛,手經足經皆病也。不仁者,身冷膚硬,陽明之經脈皆終矣。

少陰終者,面黑齒長而垢,腹脹閉,上下不通而終矣。

面黑,水氣上泄也。齒長,骨屬外浮也。垢,面齒不榮也。腹脹閉,少陰神機不從中土而轉輸也。手經足經不相通貫,則上下不通,而少陰之經脈皆終矣。

太陰終者,腹脹閉,不得息,善噫,善嘔。嘔則逆,逆則面赤。不逆則上下不通,不通則面黑,皮毛焦而終矣。

腹脹閉,足太陰脾氣不升也。不得息,手太陰肺氣不降也。善噫,脾病也。善嘔,土虛也。嘔則逆,不能四布也。逆則面赤,火色外呈,土無生源也。若不上逆則地氣不升,故上下不通,不通則土不制水,故面黑;土不生金,故皮毛焦,而太陰之經脈皆終矣。

厥陰終者,中熱、嗌乾、善溺、心煩,甚則舌卷卵上縮而終矣。

溺,鳥去聲。卷,上聲,餘篇卷同。手厥陰心包之脈,起於胸中,故中熱,足厥陰肝脈為病,則嗌乾善溺。手厥陰心包為病則心煩,此厥陰經脈之病,非經脈之絕。甚則舌卷,厥陰之脈絕於上也。卵上縮,厥陰之脈絕於下也。如是則厥陰之經脈皆終矣。

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手足六經之終,乃十二經脈之終,故曰此十二經之所敗也。

此一節承上文五臟氣機內逆,而論十二經脈之終,所以為「診要經終」也。

脈要精微論第十七篇

脈之大要,至精至微。切脈動靜,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參伍以決死生,此脈要之精微也。脈其四時動,知病之所在,知病之所變,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亦脈要之精微也。反復詳明,而脈要精微,庶可知矣。

黃帝問曰:診法何如?

欲悉脈之精微,先問診法何如。

岐伯對曰:診法常以平旦,陰氣未動,陽氣未散,飲食未進,經脈未盛,絡脈調勻,氣血未亂,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平旦之時,陰靜而未動,陽氣聚而未散,斯時飲食未進,則經脈之氣血未盛,絡脈之氣血調勻,未盛調勻則氣血未亂,因而診之,有過畢呈,故乃可診有過之脈。

切脈動靜,而視精明,察五色,觀五臟有餘不足,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以此參伍,決死生之分。

診脈之法,其一在於切脈動靜,或陽動陰靜,或陰動陽靜也。其一在於視精明,視其人能審情辨物,與不能審情辨物也。其一在於察五色,察人面容之色,藏而不露與露而不藏也。其一在於觀五藏有餘不足,有餘則得其守,不足則失其守。其一在於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形盛則腑強,形衰則腑弱。以此五者,參伍揆度,可以決其死生之分,此診脈之法也。

夫脈者,血之府也,長則氣治,短則氣病,數則煩心,大則病進,上盛則氣高,下盛則氣脹,代則氣衰,細則氣少,澀則心痛,渾渾革至如湧泉,病進而色弊,綿綿其去如弦絕,死。

數,音朔,下同。所謂切脈動靜者,以脈主氣,而為血之府也。脈長則陽氣有餘,故氣治。脈短則陽氣不足,故氣病。脈數則火熱內乘,故煩心。脈大則邪氣有餘,故病進。上盛,寸口脈盛也,寸口脈盛,主氣上升,故氣高。下盛,尺中脈盛也,尺中脈盛,主氣下逆,故氣脹。脈代,乃動而中止,不能自還,此陽氣之衰也。脈細,乃縈縈如蜘蛛絲,此陽氣之少也。脈澀乃來去不知,此血竭心虛,故心痛。渾渾,濁亂不次之意。革至如湧泉,應指雜遝之意。脈去如是,則知氣血內敗而將死矣。此切脈動靜之要也。

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如是則精衰矣。

舊本在「其壽不久也」下,今改正於此。所謂視精明者,所以視萬物之眾,其間之白黑能別,短長能審,此人之精明者也。若不能審,而以衰為短;不能別,而以白為黑,此人之不精明者也。故曰:如是則精衰。此視精明之法也。

夫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鵝羽,不欲如鹽;青欲如蒼璧之澤,不欲如藍;黃欲如羅裹雄黃,不欲如黃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蒼。五色精微象見矣,其壽不久也。

重,平聲。所謂察五色者,面容之色,亦貴精明,故曰,夫精明五色者,乃神氣之華於外也。色有赤白青黃黑,赤欲如白之裹朱,不欲如赭之純赤;白欲如鵝羽之光潤,不欲如鹽之呆白,青欲如蒼壁之滑澤,不欲如藍之乾枯;黃欲如絲羅之裹雄黃,不欲如黃土之槁燥;黑欲如重漆之光亮,不欲如地蒼之黑黯。蓋五色外呈,精微內藏。如五色精微之象,俱見於外,是露而不藏,故其壽不久也。此察五色之法也。

五臟者,中之守也,中盛藏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

言者,此奪氣也。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倉廩不藏者,是門戶不要 也。水泉不止者,是膀胱不藏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夫五臟者,身之強也。

不藏之臟,如字。所謂觀五臟有餘不足者,以五臟神氣在中,乃中之內守也。邪實則中盛,臟滿正虛,則氣勝傷恐。人之音聲,起於腎,出於肺,會於中土。若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則聲如從室中言,此中土壅滯,致肺腎不交,故曰是中氣之濕也。若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生氣不能上出於肺,故曰此奪氣也,此五臟神氣不和於上下也。若五臟神氣不和於外內,致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外脫而昏亂也。若倉廩不藏而洞泄者,是魄門幽戶之不要也。水泉不止而遺溺者,是膀胱水泄之不藏也。此神機內殞而泄注也。五臟者,中之守,得守則神氣保固而生,失守則神氣離脫而死。由此言之,夫五臟者,不但為中之內守,亦為身之外強也。此觀五臟有餘不足之法也。

頭者,精明之府,頭傾視深,精神將奪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隨,府將壞矣。腰者腎之府,轉

搖不能,腎將憊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則僂府,筋將憊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 則振掉,骨將憊矣。得強則生,失強則死。

所謂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者,以在外之形身論之,則頭背腰膝骨,皆謂之府。人身精氣上會於頭,神明上出於目,故頭者,精明之府。若頭傾視深,則精氣神明,不上行於頭,而精神將奪矣。胸在內,背在外,故背者胸中之府。若背曲肩隨,則胸中之氣,不行於背,而府將壞矣。腎居腰內,故腰者腎之府。若轉搖不能,則腰骨空虛,而腎將憊矣。大筋聯屬於膝,故膝者筋之府。若屈伸不能,行則傴僂依附,膝軟而不堅,而筋將憊矣。髓藏骨內,故骨者髓之府。若不能久立,行則振掉,則精髓內枯,而骨將憊矣。此六腑強弱,屬於形之盛衰,故以頭背腰膝骨為府。得強則形身之府氣盛,故生;失強則形身之府氣衰,故死。此觀六腑強弱形之盛衰之法也。

岐伯曰:反四時者,有餘為精,不足為消。應太過,不足為精,應不足,有餘為消。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

上二「應」,平聲。精,精強也;消,消弱也。上文切脈動靜五者,岐伯皆申明之,而參伍以決死生,未有申明,故岐伯復言以告帝。脈之大體,有餘則為精,不足則為消。若反四時者,為精為消,失其常度。故春夏之時,脈應太過,太過當以有餘為精,今應太過,而以不足為精;秋冬之時,脈應不足,不足當以不足為消,今應不足而以有餘為消,此脈與四時之陰陽不相應,病名曰關格。關,不得小便也;格,吐逆也。脈反四時,得其病情,更當以此參伍,決其死生,故復言之。此一節,論診脈之大綱,而為脈要之精微也。

帝曰:脈其四時動奈何?知病之所在奈何?知病之所變奈何?知病之乍在內奈何?知病乍在外奈何?請問此五者,可得聞乎?

帝承岐伯之論,復舉五者以問。以此五者,亦脈要之精微也。

岐伯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萬物之外,六合之內,天地之變,陰陽之應,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四變之動,脈與之上下。

人之陰陽升降,如天運之環轉廣大,故曰請言其與天運轉大也。天運轉大,包乎萬物之外,行於六合之內,天施地生,則有天地之變,人之陰陽應乎天地,則有陰陽之應。天地有四時之氣,故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夫春暖夏暑,秋忿冬怒,乃四變也,有是變,則有是氣,乃四變之動也。人之脈象,與四變之動氣相為上下也。

以春應中規,夏應中矩,秋應中衡,冬應中權。

應,平聲,中,去聲。所以與之上下者,春時天氣始生,脈應軟弱浮滑,則圓轉而中規之度矣。夏時天氣正方,脈應洪大周遍,則充滿而中矩之度矣。秋時天氣始降,脈應平靜輕虛,則平準而中衡之度矣。冬時天氣閉藏,脈應沉石深重,則下沉而中權之度矣。此四變之動,而脈與之上下也。

是故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陽有時,與脈為期,期而相失,知脈所分,分之有期,故知死期。

脈與四時陰陽,相為上下,不可相失。是故冬至四十五日,冬至一陽初生,從冬至至立春,陽氣微上。陽氣微上,則陰氣微下矣。夏至四十五日,夏至一陰初生,從夏至至立秋,陰氣微上。陰氣微上,則陽氣微下矣。陰陽上下有時,即與人身之脈為期,至期而不上下,是期而相失也。分別其陽氣不上,陰氣不上,是知脈之所分也。陽氣不上,死於春;陰氣不上,死於秋。是分之有期,故知死時也。

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始之有經,從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補瀉勿失,與天地如一,得一之情,以知死生。

人身之脈,一如天地,至微至妙,故微妙在脈,不可不察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即冬至陽氣微上,夏至陰氣微上也。始之有經,從五行生,謂冬至至立春,水生木也;夏至至立秋,火生土,土生金也。生之有度,四時為宜,言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有其常度,與春夏秋冬四時相合而為宜也。四時之氣有太過,有不及,不及補之,太過瀉之。補瀉勿失,則人身陰陽,與天地如一之情,可以知其死生矣。

是故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陽盛則夢大火燔灼,陰陽

俱盛則夢相殺毀傷;上盛則夢飛,下盛則夢墮;甚飽則夢予,甚飢則夢取;肝氣盛則夢怒,肺氣盛則夢 哭;短蟲多則夢聚眾,長蟲多則夢相擊毀傷。

人身動靜,皆有陰陽。是故聲合五音,聲有陰陽也;色合五行。色有陰陽也;脈合陰陽,脈有陰陽也。得其相合之義,不但日之聲色,合於陰陽,即夜之夢象,亦合陰陽。是知陰盛,則夢涉大水恐懼。水,陰象也;恐懼,腎病也。陽盛則夢大火燔灼。火,陽象也,燔灼,心病也。陰陽俱盛則水火亢害,故夢相殺毀傷。相殺,爭戰也;毀傷,俱敗也。上盛則氣並於上,故夢飛。飛者,肝藏魂而上升也。下盛則氣並於下,故夢墮。墮者,肺藏魄而下降也。此水陰火陽,木浮金沉之義。若飽若飢,脾土主之。甚飽,則土氣有餘,故夢予;甚飢則土氣不足,故夢取。肝氣盛則夢怒,怒則氣上也,肺氣盛則夢哭,哭則氣下也。蟲生於胃。短蟲多則相聚成群,故夢聚眾;長蟲多則彼此參商,故夢相擊毀傷。此五臟陰陽而形諸夢,亦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脈合陰陽之義。

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春日浮,如魚之遊在波;夏日在膚,泛泛乎萬物有餘;秋日下膚,蟄蟲將去:冬日在骨,蟄蟲周密,君子居室。

四時之脈,各不同形,是故持脈有道,虛靜為保。虛,清虛;靜,寧靜;保,保守勿失也。春日,氣機從下而上,故春日脈浮,其形如魚之遊在波;夏日,氣機充滿於外,故夏日之脈在膚,其形泛泛乎如萬物之有餘;秋日,氣機從外而內,故秋日之脈下膚,其形如蟄蟲之將去;冬日,氣機內藏而伏,故冬日之脈在骨,其形如蟄蟲之周密,復如君子之居室。

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六者,持脈之大法。

春夏脈浮,其形在外;秋冬脈沉,其形在內。重手按脈,紀其至數,則知在內之脈,故曰:知內者按而紀之。輕按為始,重按為終,由重而輕,則知在外之脈,故知外者終而始之。此內外按紀終始六者,乃持脈之大法。以上答帝脈其四時動之問者如此。

心脈搏堅而長,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者,當消,環自已。

散,上聲,下同。搏堅,邪正相持之脈也;長,脈體有餘也;要散,脈體不及也。心脈搏堅而長,則心氣受邪而壅滯,故當病舌卷不能言;其軟而散者,此為不及之脈,心液內虛,故當消渴。心藏神,神機環轉,消渴自愈,故環自已。

肺脈搏堅而長,當病唾血;其軟而散者,當病灌汗,至令不復散發也。

「散發」之「散」如字。肺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肺,金受火刑,故當病唾血;其脈軟而散者,肺氣不能通調,故當病灌汗。灌汗,脾土灌溉之汗也。脾津外泄,至令肺氣不復散發也。散,四散;發,宣發也。

肝脈搏堅而長,色不青,當病墜,若搏,因血在脅下,令人喘逆;其軟而散,色澤者,當病溢飲。溢飲者,渴暴多飲,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易,去聲。肝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肝,肝病色青,今色不青,是傷其形體,不涉氣分,故當病墜,若搏。墜,墮傷也,搏,擊傷也。墜若搏,因而血在脅下。血在脅下,則樞機不利,升降不和,故令人喘逆。其脈軟而散,其色不但不青,反潤澤者,當病溢飲。溢飲乃肝血不能熱肉充膚,致有水泛之病,故申明溢飲者,乃渴暴多飲,其飲不能疏泄於下,而易入肌皮腸胃之外也。

胃脈搏堅而長,其色赤,當病折髀;其軟而散者,當病食痹。

折,音舌,下同。胃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胃,陽明多氣多血,故色赤;不能下絡於脾,故當病折髀。其脈軟而散,則中焦不能腐化,故當病食痹。

脾脈搏堅而長,其色黃,當病少氣;其耍而散,色不澤者,當病足腫,若水狀也。

脾脈軟堅而長,則邪實於脾,土氣外浮,故其色黃;太陰地氣,不交於肺,故當痛少氣。其脈耍而散,則氣不外榮,其色但黃不華澤者,乃火不生土,火土皆虛,故當病足腫,若水狀也。

腎脈搏堅而長,其色黃而赤者,當病折腰,其軟而散者,當病少血,至令不復也。

腎脈搏堅而長,則邪實於腎,其色黃而赤者,土製其水,水不勝火也;脈體實而正氣虛,故當病折腰,腰乃腎之外候也。其脈軟而散,則心腎不交,故當病少血;水火皆虛,至令人血而不復也。

帝曰:診得心脈而急,此為何病?病形何如?

病發於內,形見於外,復舉心脈之急,以探病形。

岐伯曰: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

心脈急,故名心疝。心疝之病,少腹當有形也。

帝曰:何以言之?

心疝,何以多腹有形?

岐伯曰:心為牡臟,小腸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

「為使」,皆去聲。陽中之陽,心也,故心為牡臟。心絡小腸,故小腸為之使。心疝,則小腸不為之使,故曰少腹當有形也。舉心與小腸,則凡臟與腑合之脈,可類推其因臟病腑矣。

帝曰:診得胃脈,病形何如?

五臟心為主,六腑胃為主。診得胃脈有病,病形何如。

岐伯曰:胃脈實則脹,虛則泄。

胃脈有餘而實,則脹。脹,腹脹,脾實之病也。胃脈不足而虛,則泄。泄,溏泄,脾虛之病也。舉胃與脾,則凡腑與臟合之脈,可類推其因腑病臟矣。以上答帝知病所在之間者如此。

帝曰:病成而變何謂?

以次言之,當論病之所變,故因問之。

岐伯曰:風成為寒熱,癉成為消中,厥成為巔疾,久風為飧泄,脈風成為癘,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勝,平聲;數,上聲。風者百病之長,善行數變,故風成則或為寒變,或為熱變。癉,火熱病也。癉成則津液內竭,故為消中之變。厥,手足逆冷也。厥成則陰陽不和,氣上不下,故為頭痛巔疾之變。春傷於風,至夏變為飧泄,故久風為飧泄。風傷經脈,變為癩疾之癘瘍,故脈風成為癘。凡此皆為病變,究之病之變化,不可勝數。

帝曰:諸癰腫筋攣骨痛,此皆安全?

風成諸變,乃成於內而變於外,若諸癰腫,以及筋攣骨痛,則病已變於外,故問此皆安生。

岐伯曰: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此寒氣之腫,言癰腫之生於寒也。八風之變,言筋攣骨痛之生於風也。以明病之所生,即病之所變也。

帝曰,治之奈何?

治寒風之法奈何。

岐伯曰:此四時之病,以其勝治之愈也。

寒風者,四時不正之邪。治之之法,當求其勝以治之,則愈也。如寒淫於內,治以甘熱;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之義。

帝曰:有故病五臟發動,因傷脈色,各何以知其久暴至之病乎?

人身之病,久暴不同,有五臟故病,發動於外,因傷脈色,非一時生變之暴病,各何以知其久至與暴至之病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徵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徵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

論病變而及於久暴,病無遁情,是悉乎哉問也。病之發也,脈小色不奪,為新病之徵;脈不奪其色奪,為久病之徵;脈色俱奪,亦久病之徵;脈色俱不奪,亦新病之徵。此病之見色脈,而有久暴也。

肝與腎脈並至,其色蒼赤,當病毀傷,不見血,已見血,濕,若中水也。

當、中,俱去聲。此舉毀傷暴病,以足上文之義。肝與腎脈並至,肝主筋,腎主骨也;其色蒼赤,肝色蒼,心色赤也;當病,暴病也:毀傷,毀傷其筋骨也。毀傷筋骨,應不見血,若已見血,則心氣並傷,如汗出身濕,若中於水,水從汗孔而傷其心氣也。當病毀傷,肝與腎脈所以並至也。已見血,其色所以蒼赤也。以上答帝知病所變之問者如此。

尺內兩旁,則季脅也,尺外以候腎,尺裡以候腹。

病之內外,隨乎經脈,故舉脈體以明之。尺內猶言尺中,兩旁猶言左右,謂尺中左右兩手之脈,則主人身之季脅也。季脅,脅之盡處也。腰居季脅之外,故兩手尺外以候腎。腹居季脅之內,故兩季尺裡以候腹。脈氣自下而上,故先論尺部之左右外內也。

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

中附上者,自左右兩尺中,而致於關上也。左外以候肝,內以候膈者,左手關部之外,以候肝脈;關部之內,以候膈中脈也。右外以候胃,內以候脾者,右手關部之外,以候胃脈;關部之內,以候脾脈也。脈氣自下而中,故次論關部之左右外內也。

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

上附上者,自左右兩關上,而至於寸上也。右外以候肺,內以候胸中者,右手寸外以候肺脈;寸內以候胸中脈也。左外以候心,內以候膻中者,左手寸脈以候心脈;寸內,以候心包之膻中脈也。脈氣自中而上,故終論寸部之左右外內也。

前以候前,後以候後。

脈有外內,復有前後。前以候前,尺前關前寸前,以候形身之前也;後以候後,寸後關後尺後,以候形身之後也。

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

脈有外內前後,復有上下,是脈體之六合也。上竟上者,自寸上而竟上於魚際也。喉主天氣,位居胸上,故為胸喉中事,乃上以候上也。下竟下者,自尺下而竟下於肘中也。足履乎地,股膝脛足,居腰與少腹之下,故為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乃下以候下也。

粗大者,陰不足陽有餘,為熱中也。來疾去徐,上實下虛,為厥巔疾;來徐去疾,上虛下實,為惡風也。

上文以脈體而候臟腑形身之位,此以脈象而候陰陽上下之病也。脈粗大者,乃陰氣不足,陽氣有餘,故為熱中病也。熱中,陽盛於內也。脈來疾去徐,來盛而去微也。來疾,故主上實;去徐,故主下虛。上實下虛,則氣惟上逆,陰陽不和,故為厥,厥,手足逆冷也;氣惟上逆,上而不下,故為巔疾,猶言厥成為巔疾也。脈來徐去疾,來微而去盛也。來徐,故主上虛;去疾,故主下實。上虛下實,則經脈不和,故為惡風也。惡風,癘風也。

故中惡風者,陽氣受也。有脈俱沉細數者,少陰厥也;沉細數散者,寒熱也;浮而散者,為眴僕。

中,去聲。眴,瞬同,餘篇仿此。此復舉惡風厥熱巔疾脈證,各有不同,以足上文未盡之義。惡厲之風,傷其經脈,必從表入,故申明中惡風者,始於陽氣之受邪也。厥有陰陽,申明有脈俱軟細而數者,非陽氣上逆之厥,為少陰厥也。熱有陰陽,申明有脈軟細而數散者,非粗大有餘之陽熱,為陰盛陽虛之寒熱也。巔疾亦有陰陽,實則有餘,虛則不足,申明有脈浮而散者,非上實有餘之巔疾,為裡虛不足之眴僕也。

諸浮不躁者,皆在陽,則為熱;其有躁者,在手。諸細而沉者,皆在陰,則為骨痛;其有靜者,在

足。數動一代者,病在陽之脈也,泄及便膿血。諸過者切之,澀者陽氣有餘也,滑者陰氣有餘 也。陽氣有餘,為身熱無汗;陰氣有餘,為多汗身寒;陰陽有餘,則無汗而寒。

此復以浮沉代澀滑之脈,而明陰陽內外之病也。左右三部諸脈,俱浮而不躁疾者,皆病在陽,陽病則為外熱。其有浮而躁疾者,亦在手之經脈。手,陽也。左右三部諸脈,細而沉者,皆病在陰,陰病則內為骨痛。其有沉細而靜者,亦在足之經脈。足,陰也。諸脈數動一代者,數動為陽,故病在陽之脈也,數動一代,則陽中有陰,故當病泄及便膿血。諸有過之脈,必須切之,乃得其真,諸脈澀者,內之陰血不足,陰血不足,則外之陽氣有餘也,諸脈滑者,陽氣從陽入陰,陽氣入陰,則內之陰氣有餘也,陽氣有餘則病在陽,不得陰氣以和之,故身熱無汗。陰氣有餘,則病在陰,不得陽熱以相濟,故多汗身寒。若陰陽皆有餘,陽盛則無汗,陰盛則身寒,故無汗而寒。

推而外之,內而不外,有心腹積也。推而內之,外而不內,身有熱也,推而上之,上而不下,腰足清也。推而下之,下而不上,頭項痛也。按之至骨,脈氣少者,腰脊痛而身有痹也。

推,退平聲。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而言診脈,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推而外之者,醫之手指,向外以按之。脈偏盛於內而不外,此有心腹之積病也。推而內之者,醫之手指向內以按之,脈偏盛於外而不內,此身形有邪熱也。推而上之者,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上以按之,脈隨應指,上而不下,此上盛下虛,故腰足當清冷也。推而下之者,醫之手指向寸關尺之下以按之,脈隨應指,下而不上,此下盛上虛,故頭項當強痛也。若按之至骨,不應於指,脈氣少者,此陰盛陽虛,生陽之氣不能上行,當腰脊痛而身有痹病也。承上文上下外內之病,而言診脈,亦有外內上下之法也,以上答帝知病乍在內乍在外之問者如此。

此一節,承上文五者之問,而一一以對,亦為脈要之精微也。

平人氣象論第十八篇

平人氣象者,無病人之脈氣與脈象也。欲識平人之脈,當以病脈死脈參之,欲識病脈死脈當以胃脈准之。五臟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蓋五臟之氣,生於胃,而胃腑之氣,生於水穀也。

黃帝問曰:平人何如?

承上篇脈要精微,而問平人之脈也。

岐伯對曰:人一呼,脈再動。一吸,脈再動,呼吸定息,脈五動,閏以太息,命曰平人。平人者,不病也。

一呼一吸為一息,平人之脈一呼再動,一吸再動,合呼吸定息之時,亦當一動,故脈五動。所以為五動者,乃閏以太息,如積余成閏,在於息之太過也。命曰,不病之平人。

常以不病,調病人,醫不病,故為病人平息以調之為法。

上為,去聲。不病則呼吸均調,病則短長乖錯,故常以醫之不病,而平息以調病人之脈,是為診候之法。

人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曰少氣。

一呼脈一動,一吸脈一動,減於平人過半,故曰少氣,謂正氣衰微也。

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躁,尺熱,曰病溫。尺不熱,脈滑,曰病風。脈澀,曰痹。

躁,猶疾也。滑,流利也。澀,凝滯也。人一呼脈三動,一吸脈三動,而為躁疾之脈也,脈躁疾而尺膚熱,則曰病溫。尺膚不熱,脈不躁疾,其脈流利而滑,則曰病風。其脈不滑,凝滯而澀,則曰痹病也。

人一呼,脈四動以上,曰死。脈絕不至,曰死。乍疏乍數,曰死。

數,音朔,下同。人一呼,脈四動以上,則太過之極。脈絕不至,則不及之極,乍疏乍數,則錯亂之極,故皆曰死。

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平人之常氣也。人無胃氣,曰逆,逆者死。

平人受谷以生,故平人之常氣稟於胃,胃者,即平人之常氣也。谷入於胃,五臟六腑,皆以受氣,故人無胃氣而絕食,則曰逆,逆者死。

春胃微弦,曰平。弦多胃少,曰肝病。但弦無胃,曰死。胃而有毛,曰秋病。毛甚,曰今病。臟真散於肝,肝藏筋膜之氣也。

肝之藏如字,下心脾腎之藏同。胃者,中土柔和之氣,五臟四時之所需也。春得胃脈,其脈微弦,則曰平脈。弦多胃少,則曰肝病。但弦無胃;則曰死脈。胃而有毛者,其脈微弦,兼得輕浮之毛脈也。毛乃秋脈,見於春時,金虛其位,故至秋當病。若毛脈過甚,木受金刑,不必至秋,今當病也。夫肝之所以為弦脈者,乃臟真之神氣散於肝,而肝復藏筋膜之氣也。

夏胃微鉤,曰平。鉤多胃少,曰心病。但鉤無胃,曰死。胃而有石,曰冬病。石甚,曰今病。臟真通於心,心藏血脈之氣也。

夏得胃脈,其脈微鉤,則曰平脈。鉤多胃少,則曰心病。但鉤無胃,則曰死脈。胃而有石者,其脈微鉤,兼得下沉之石脈也。夏得冬脈,水虛其位,故曰冬病。石甚,則火受水刑,故今病也。夫心之所以為鉤脈者,乃臟真之神氣通於心,而心復藏血脈之氣也。

長夏胃微軟弱,曰平。弱多胃少,曰脾病。但代無胃,曰死。軟弱有石,曰冬病。弱甚,曰今病。臟真濡於脾,脾藏肌肉之氣也。

長夏得胃脈,而微軟弱,則曰平脈。弱多胃少,則曰脾病。代,軟弱之極也。軟弱極而無胃氣,則曰死脈。軟弱有石者,以明水氣乘土,至冬水氣內虛,故曰冬病。弱甚,則脾脈大虛,故今病也。夫脾脈之所以為軟弱者,乃臟真之神氣濡於脾,而脾復藏肌肉之氣也。

秋胃微毛,曰平。毛多胃少,曰肺病。但毛無胃,曰死,毛而有弦,曰春病。弦甚,曰今病。臟真高於肺,以行榮衛陰陽也。

秋得胃脈,其脈微毛,則曰平脈。毛多胃少,則曰肺病。但毛無胃,則曰死脈。毛而有弦者,木氣乘金,至春木氣內虛,故曰春病。若弦甚,則木氣虛而乘侮至,故今病也。夫肺之所以為毛脈者,乃臟真之神氣高於肺,肺朝百脈,以行榮衛陰陽也。

冬胃微石,曰平。石多胃少,曰腎病。但石無胃,曰死。石而有鉤,曰夏病。鉤甚,曰今病。臟真下於腎,腎藏骨髓之氣也。

冬得胃脈,其脈微石,則曰平脈。石多胃少,則曰腎病。但石無胃,則曰死脈。石而有鉤者,火氣乘水,至夏火氣內虛,故曰夏病。若鉤甚,亦本氣虛而乘侮至,故今病也。夫腎之所以為石脈者,乃臟真之神氣下於腎,而腎復藏骨髓之氣也。蓋肝主疏泄,故曰散。心主血脈,故曰通。脾主灌溉,故曰濡。肺位居上,故曰高。腎為水臟,故曰下也。春言胃而有毛,金刑木也。夏言胃而有石,水刑火也。長夏秋冬,一言軟弱有石,一言毛而有弦,一言石而有鉤,皆我勝者而反乘之。蓋勝我者刑之,由於本氣之虛,我勝者乘之,亦由本氣之虛也。又春夏今病,皆言受克,長夏今病,則言本虛,秋冬今病,則言乘侮,以明受克乘侮,皆因本氣之虛,錯綜其意,欲人彼此互推,知其由也。

胃之大絡,名曰虛里,貫膈絡肺,出於左乳下,其動應衣,脈宗氣也。

五臟之脈,資生於胃,胃為中土,氣通四旁,故胃之大絡,名曰虛里。大絡,胃外之絡脈也。虛里,四通之義也。其絡,中貫膈、上絡肺,橫出於左乳之下,其動則外應於衣,是經脈之宗氣也。是知胃絡,不但通四旁,貫膈絡肺,而且合於宗氣,此言胃絡之平氣也。

盛喘數絕者,則病在中,結而橫,有積矣。

盛喘而數,其氣欲絕者,是宗氣不上出於肺,以司呼吸,則其病在膈中也。病在膈中,故宗氣內結而橫逆,結而橫,則膈中有積矣,此言胃絡之病氣也。

絕不至,曰死。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

宗氣脫而絕不至,則曰死。所以然者,以宗氣出於乳之下,其動應衣,今絕不至,是宗氣泄也。泄,猶脫也。此言胃絡之死氣也。是不但五臟之脈,有平脈病脈死脈;而宗氣之脈,亦有平氣病氣死氣也。

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寸口之脈,中手短者,曰頭痛。寸口脈,中手長者,曰足脛痛。寸口脈,

中手促促,上擊者,曰肩背痛。寸口脈,沉而堅者,曰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曰病在外。寸 口脈,沉而弱,曰寒熱,及疝瘕,少腹痛。寸口脈,沉而橫,曰脅下有積,腹中有橫積痛。寸口脈,沉 而喘,曰寒熱。

上三中,去聲。橫,去聲。胃脈屬土,位居關部,上寸下尺,亦以胃氣為本,故舉寸口尺中之脈以明之。欲知寸口太過與不及之脈病,須以長短浮沉之脈而知之。寸口之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短者,短則氣虛。不及於上,故頭痛,頭痛正虛於上也。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長者,長則氣盛,太過於下,故足脛痛。足脛痛邪實於下也。寸口脈中於手指之下,脈氣促,而上擊者,促則內虛,不及於內,上擊則外實,太過於外,故肩背痛。肩背痛,內虛外實也。寸口脈沉而堅者,太過於內也,故病在中。寸口脈,浮而盛者,太過於外也,故病在外。寸口脈,沉而弱者,不及於內也,故為寒熱及疝瘕,而少腹痛。寸口脈,沉而橫者,太過於內也。故脅下有積。而腹中亦有橫積痛,寸口脈,沉而喘者,或太過,或不及,故但為寒熱,寒熱之證,有有餘,有不足也。橫,橫逆。喘,喘急。橫與喘,言脈之形象,非謂病也。

脈盛滑堅者,曰病在外。脈小實而堅者,曰病在內。脈小弱以澀,謂之久病。脈滑浮而疾者,謂之新病。脈急者,曰疝瘕。少腹痛,脈滑者曰風。脈澀者,曰痹。緩而滑,曰熱中。盛而緊,曰脹。

此復言太過不及之脈病,以足上文未盡之意。脈盛滑堅,則陽氣太過,故曰病在外。脈小實而堅,則陰氣太過,故曰病在內。脈小弱以澀,則氣血不及,故謂久病。脈滑浮而疾,則氣血太過,故謂新病。疝瘕少腹痛,有虛有實,上文寸口脈沉弱,病疝瘕少腹痛,乃正氣不足也。此脈急而曰疝瘕少腹痛,乃邪氣有餘也。脈滑為風者,風為陽邪,善行數變,故脈滑也。脈澀為痹者,痹主閉拒,血氣凝滯,故脈澀也。脈緩而滑者,土氣內虛,陽熱過盛,故曰熱中。脈盛而緊者,土氣有餘,邪氣內實,故曰脹也。此論太過不及之脈,而知有餘不足之病,不但寸口為然,所以足上文未盡之意者如此。

脈從陰陽,病易已。脈逆陰陽,病難已。脈得四時之順,曰病無它。脈反四時,及不間臟,曰難已。

易、間,皆去聲。太過不及之脈,而有有餘不足之病,尤貴陰陽之相從,故脈從陰陽,其病易已,脈逆陰陽,其病難已,所謂脈從陰陽者,脈得四時之順也。順者,春弦、夏鉤、秋毛、冬石也。得順,則雖病無他;無他,無他變也。所謂脈逆陰陽者,脈反四時也。反者,胃而有毛,胃而有石,毛而有弦,石而有鉤也。間臟者,外淫之邪,始傷皮毛,肺先受之,肺欲傳肝,而腎間之,腎欲傳心,而肝間之,肝欲傳脾,而心間之,心欲傳肺,而脾間之,脾欲傳腎,而肺間之,乃子母相生,臟不受刑,今不間臟,則臟受刑,故病難已。

臂多青脈,曰脫血。尺脈緩澀,謂之解安臥。脈盛,謂之脫血。尺澀脈滑,謂之多汗。尺寒脈細,謂之後泄。脈尺粗常熱者,謂之熱中。

解,懈同。,音亦。餘篇解、同。上文診寸口而知病之所在,此診尺脈而知病之所在也。自此至婦人妊子,其辭意與《靈樞·論疾診尺》論大略相同。臂多青脈者,自尺脈而至於臂,臂內絡脈之色多青也。肝色青,肝藏血,臂多青脈,則知肝血不能熱肉充膚,淡滲皮毛,故曰脫血。若尺脈緩澀,則氣血內虛,故謂之解安臥。解,猶懈怠,安臥,猶嗜臥也。不但臂多青脈曰脫血,若尺脈強盛,則陰氣不和,亦謂之脫血。尺澀,尺膚澀也。脈滑,尺脈滑也,膚澀脈滑,則氣機從陰出陽,故謂之多汗。尺寒,尺膚寒也。脈細,尺脈細也。膚寒脈細,則生陽之氣不能外達,故謂之後泄。粗,猶大也,尺粗,尺脈大也。常熱,膚常熱也。脈粗膚熱,則陽氣有餘,故謂之熱中。此診尺脈尺膚,而知病之所在也。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目內微腫,如臥蠶起之狀,曰水。溺黃赤安臥者,黃疸。已食如飢者,胃疸。面腫,曰風。足脛腫,曰水。目黃者,曰黃疸。

溺,鳥,去聲。更有不待診尺,但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者,如頸脈動喘疾咳,則知水氣內動,故曰水。目內微腫,如臥蠶起之狀,則知水氣外呈,故亦曰水。若溺黃赤安臥,則知濕熱在中,而為黃疸。已食如飢,則知邪熱在中,而成胃疸。論其面腫,則知風動於上,故曰風,論其足脛腫,則知水動於下,故曰水。所謂黃疸者,不但溺黃赤安臥,必目黃者,始曰黃疸。上文未言目黃,故重言以申明之。此論疾而知其病之所在也。

婦人,手少陰動甚者,妊子也。

少陰尺脈也,診尺之法,即知病之所在,亦可知婦人之有妊。婦人兩手少陰脈動甚者,則知腎氣有餘,感天一所生之氣,故妊子也。

脈有逆從,四時未有藏形。春夏而脈瘦,秋冬而脈浮大,命曰逆四時也。

脈有逆從,即上文脈從陰陽,脈逆陰陽之謂也。四時未有藏形,至春夏而脈未弦鉤,至秋冬而脈未毛石也。春生夏長,其氣外盛,而脈反瘦,秋收冬藏,其氣內斂,而脈反浮大,與時不順,命曰逆四時也。

風熱而脈靜,泄而脫血,脈實,病在中,脈虛,病在外。脈澀堅者,皆難治。命曰反四時也。

有病之脈,亦貴陰陽外內之相應。如風熱之病,陽氣盛也。脈應洪大,而反靜,泄而脫血,陰虛病也。脈應內虛,而反實,病在中,則邪實於內,脈應沉實,而反虛。病在外,則邪盛於外,脈應浮大,而反澀堅,此脈不應病,病不應脈,皆為難治。亦命曰反四時也。

人以水穀為本,故人絕水穀,則死。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胃氣也。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肝不弦,腎不石也。

人籍水穀以生,是人以水穀為本。人非水穀不生,故人絕水穀則死。人絕水穀則死,而脈無胃氣亦死。所謂無胃氣者,但得真臟脈,不得柔和之胃氣也。所謂脈不得胃氣者,至春而肝不微弦,至冬而腎不微石也。此脈本於胃,而胃本於水谷也。

太陽脈至,洪大以長。少陽脈至,乍數乍疏,乍短乍長。陽明脈至,浮大而短。

此舉三陽之脈象,以明胃氣合於三陽之六腑。下文平脈病脈死脈,以明胃氣合於三陰之五臟也。太陽,巨陽也。太陽脈至,則洪大以長,此陽氣有餘,而主開之象也。少陽,初陽也,少陽脈至,則乍數乍疏,乍短乍長,此初陽漸生,而主樞之象也。陽明,二陽也。陽明脈至,則浮大而短,浮大,陽也。浮大而短,陽明主闔之象也。三陽主六腑,胃氣合於六腑,故舉三陽之脈以明之。

夫平心脈來,累累如連珠,如循琅玕,曰心平。夏以胃氣為本,病心脈來,喘喘連屬,其中微曲,曰心病。死心脈來,前曲後居,如操帶鉤,曰心死。

五臟有平脈、病脈、死脈,皆以胃氣為本。夫平心脈來,其脈來累累然如連珠之滑利,復如循琅玕之平和,心脈如是,則心氣通調,如曰心平。心主夏火,故夏以胃氣為本。若病心脈來,其脈喘喘急疾而連屬,不若累累之連珠也,其中微曲,不若循琅玕之平和也。心脈如是,則心氣不和,故曰心病。若死心脈來,前診則脈曲如鉤,後則居而不動,其曲也如操帶鉤,無柔合之胃氣,故曰心死。

平肺脈來,厭厭聶聶,如落榆英,曰肺平。秋以胃氣為本,病肺脈來,不上不下,如循雞羽,

曰肺病。死肺脈來,如物之浮,如 風吹毛,曰肺死。

厭,平聲。厭厭聶聶,安靜而輕小也。如落榆筴,輕薄而不虛也。此乃肺之平脈,肺主秋金,故秋以胃氣為本,不上不下,似浮非浮,似沉非沉,而非厭厭聶聶也。如循雞羽,極輕極虛,不若榆筴之落也,故曰肺病。如物之浮,虛而無根也。如風吹毛,散而不收也。脈無胃氣,故曰肺死。

平肝脈來,耎弱招招,如揭長竿末梢,曰肝平。春以胃氣為本,病肝脈來,盈實而滑,如循長竿,曰肝病。死肝脈來,急益勁,如新張弓弦,曰肝死。

耎弱招招,柔和而起伏也,如揭長竿末梢,應指而上下也,此乃肝之平脈。肝主春木,故春以胃氣為本,盈實而滑,不耎弱矣。如循長竿,其體堅硬,不若末梢之上下矣。故曰肝病,急益勁者,較之滑脈而且急,較之長竿而益勁,其勁急也,如新張之弓弦,無柔和之胃氣,故曰肝死。

平脾脈來,和柔相離,如雞踐地,曰脾平。長夏以胃氣為本,病脾脈來,實而盈數,如雞舉足,曰脾病。死脾脈來,銳堅,如烏之喙,如烏之距,如屋之漏,如水之流,曰脾死。

喙,音誨,餘篇同。和柔相離,本中土和柔之氣,而離散於四旁也。如雞踐地,雞足,四爪踐地,猶脾土和柔而濡潤也。此脾之平脈,合於季土,故長夏以胃氣為本,實而盈數,其脈牢固有餘,不和柔而四散也。如雞舉足,其脈拳而收斂,不如踐地之舒布也,故曰脾病。銳堅,銳利堅固,不柔和也。其銳也,如烏之喙,尖而不和,其堅也,如烏之距,著實而強,此脾土之不行也。其行,則如屋之漏,點滴稀疏,如水之流,去而不返,夫脾土中和,剛勢之極,散漫之極,皆為死脈,故曰脾死。

平腎脈來,喘喘累累如鉤,按之而堅,曰腎平。冬以胃氣為本,病腎脈來,如引葛,按之益堅,曰腎病。死腎脈來,發如奪索,辟辟如彈石,曰腎死。

喘喘累累如鉤,乃水中之生陽上升,其氣喘喘,其象累累,其生長如鉤,從下而上,故按之而堅。此腎之平脈,合於冬水,故冬以胃氣為本。如引葛,如引葛藤之上延,散而且蔓,不若如鉤之有本矣。按之益堅,乃石多胃少,沉實太過,不若按之而堅矣。發如奪索,脈氣之至,彼此牽引,如奪索然也。辟辟,來去不倫也,如彈石,園硬不軟也。此但石無胃,故曰腎死。

肝見庚辛,死。心見壬癸,死。脾見甲乙,死。肺見丙丁,死。腎見戊己,死。是謂真臟見者,死。

舊本在臂多青脈段之下,今改正於此。計其五臟死期,逢十干相剋而死。死肝脈見,則逢庚辛死,金剋木也。死心脈見,則逢壬癸死,水剋火也。死脾脈見,則逢甲乙死,木剋土也。死肺脈見,則逢丙丁死,火剋金也。死腎脈見,則逢戊己死,土剋水也。是謂真臟見者死,猶云是即所謂但得真臟,不得胃氣者,則死也,且明五見,而屬於真臟之見也。五臟四時之脈,皆以胃氣為本,是知平人氣象,亦以胃氣為本也。

玉機真臟論第十九篇

帝與岐伯,論脈之大要,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故名《玉機真臟論》。玉機者,心之神機,真臟者,藏之元真,神機轉而不回,藏真臟而不見,若回則不轉,真臟脈見,則死。帝反復申詳,以明玉機真臟之義。

黃帝問曰:春脈如弦,何如而弦?

承上篇弦鉤毛石,而問所以致弦之故。

岐伯對曰:春脈者,肝也,東方木也,萬物之所以始生也。故其氣來,軟弱輕唐而滑,端直以長,故曰弦,反此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

春時反脈何如?

岐伯曰:其氣來突而強,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實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氣,脈氣也,太過則外強。故病在外。不及則內虛,故病在中。

帝曰:春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

太過在外,不及在中,皆為何病?

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善忘,忽忽眩冒而巔疾。其不及,則令人胸痛引背,下則兩脅胠滿。

肝脈太過,則令人善忘。傷寒論云: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忽忽眩冒者,風木上乘也。巔疾者。肝合督脈會於巔頂也。其肝脈不及,不能貫膈注肺,則令人胸痛引背,不能合少腸而樞轉,下則兩脅胠滿。

帝曰:善。夏脈如鉤,何如而鉤?岐伯曰:夏脈者,心也,南方火也,萬物之所以盛長也,故其氣來盛去衰,故曰鉤,反此者病。

長,上聲下同。來盛者,夏火之有餘也;去衰者,如鉤環轉,稍末輕微也。此胃而有鉤,故名曰鉤。若夏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盛,去亦盛,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不盛,去反盛,此謂不及,病對中。

來盛去亦盛,則脈氣太過,故病在外;來不盛,則裡氣內虛,去反盛,則胃氣不諧,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夏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如何?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身熱而膚痛,為浸淫;其不及,則令人煩心,上見咳唾,下為氣泄。

心脈太過,則火氣外浮,故令人身熱而膚痛,熱傷膚表,故為浸涇而成瘡;其心脈不及,則心氣內虛,故令人煩心,虛於上,則見咳唾,咳唾,咳唾涎沫也;虛於下,則為氣泄,氣泄者,後氣下泄也。

帝曰:善。秋脈如浮,何如而浮?岐伯曰:秋脈者,肺也,西方金也,萬物之所以收成也。故其氣來輕虛以浮,來急去散,故曰浮,反此者病。

輕虛以浮,毛而浮也,來急去散,則從內而毛浮於外,胃而有毛,故名曰浮。若秋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毛,而中央堅,兩旁虛,此謂太過,病在外;其氣來毛而微,此謂不及,病在中。

毛脈而中央堅,兩旁虛,則脈氣太過,故病在外,毛脈而復微,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秋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剛令人逆

氣而背痛,慍慍然,其不及,則令人喘,呼吸少氣而咳,上氣見血, 下聞病音。

肺俞在背,肺脈太過,故令人逆氣而背痛,肺氣內郁,故慍慍然;肺脈不及,則內虛,故令人喘,其呼出吸入皆少氣,而咳,咳傷肺絡,則上氣見血,氣上不下,則下聞病音。病音,呻吟聲也。呻吟者,下虛也。

帝曰:善。冬脈如營,何如而營?岐伯曰:冬脈者,腎也,北方水也,萬物之所以合藏也。故其氣來沉以轉,故曰營,反此者病。

藏,如字。營,猶石也,深藏之義也。轉,轉聚也。沉以轉,此胃而有營,故名曰營。若冬時而反此脈者病。

帝曰:何如而反?岐伯曰:其氣來如彈石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其去如數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數,音朔。來如彈石者,上下有力而強硬也,此脈氣太過,故病在外,其去如數者,彈石一至而即去,去之疾也,此脈氣不及,故病在中。

帝曰:冬脈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岐伯曰:太過則令人解,春脈痛,而少氣,不欲言,其不及,則令人心懸,如病飢,眇中清,春中痛,少腹滿,小便變。帝曰:善。

眇,抄同,音渺,餘篇仿此。解,猶懈怠也。眇中,脅骨之未,助稍處也。清,微冷也。腎脈太過,則水寒之氣外盛,故令人解。春脈痛,水寒有餘,火氣不足,故少氣不欲言。其腎脈不及,則水不濟火,故令人心懸如病飢,火不濟水,故眇中清,春中痛,少腹滿,小便變。

帝曰:四時之序,逆從之變異也。然脾脈獨何主?

總承上文而言,春夏秋冬四時之序,逆其所從,而有脈病之變異也,然四時之脈,止合四臟,而脾脈獨何至?

岐伯曰: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者也。

土至四時,各十八日,脾脈屬土,位居中央,不得獨主於時,故為孤臟,以灌四旁者也。

帝曰:然則脾善惡,可得見之乎?岐伯曰:善者不可得見,惡者可見。

脾脈之善,在於各臟,故善者不可得見,脾脈不濡,則諸臟有太過不及,故惡者可見。

帝曰:惡者如何可見?岐伯曰:其來如水之流者,此謂太過,病在外;如鳥之喙者,此謂不及。病在中。

灌溉太過,脾氣之來,如水之流者,則濕氣浸淫,此謂土濕太過,病當在外;灌溉不及,脾氣不舒,如鳥之喙者,則堅勁自止,此謂土氣不及,病當在中,凡其皆可見也。

帝曰:夫子言脾為孤臟,中央土,以灌四旁。其太過與不及,其病皆何如?

上文岐伯云:脾脈者土也,孤臟以灌四旁,帝舉其言,問太過不及之病,其病在脾者,皆何如?

岐伯曰:太過,則令人四肢不舉;其不及,則令人九竅不通,名曰重強。

重,平聲。強,去聲。脾脈太過,濕氣浸淫,流於四末,則令人四肢不舉,脾脈不及,堅勁自止,不能灌溉,則令人九竅不通,脾脈不和,而四肢不舉,脾脈不和而九竅不通,是脾病而上下四旁皆病,故名曰重強。強,不和也。

帝瞿然而起,再拜而稽首曰:善。吾得脈之大要,天下至數,五色脈變,揆度奇恆,道在於一,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機,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

度,入聲。上藏,如字。瞿然,驚顧貌。臟腑,密室也。帝聞岐伯之言,瞿然驚顧而起,再拜稽首,而善其說,謂吾今乃得脈之大要,因舉《玉版論要》之言,以發明之,天下至數,道之廣也,五色脈變,理之微也,揆度奇恆,治之善也。道在於一,神相守也。神機運行,左旋右起,是神轉不回。若右旋左起,是回則不轉,不轉乃失其運行不息之機,而有下文之病死也。然此至數,無容外求。故曰至數之要,迫近以微。迫近,色脈也;以微,神機也。史臣復記黃帝以脈之大要而著之玉版,藏之臟腑,每旦讀之,名曰玉機。機,神機也;著之玉版,故曰玉機。此一節,言以脈之大要,著之玉版,所以名為玉機也。

黃帝曰: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病之且死,必先傳行,至其所不勝,病乃死。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黃帝曰」三字,舊本在五臟相通上,今改正於此。受當作授,下同。脈之大要,有正脈、病脈、死脈。五臟之氣,有正氣、病氣、死氣。故帝舉五臟而復論之。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五臟正氣,授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其所勝者,五臟病氣,傳於己所勝之臟也。我生生我,皆為所生,氣舍於其所生者,五臟正氣,舍於所生之母也。死於其所不勝者,五臟死氣,死於受克,乃己所不勝之臟也。凡此四者,下文復申詳之,而病之且死,不遽死也。必先傳行於諸臟,後至其所不勝之臟,則病乃死。又申明此之傳行,乃言氣之逆行也,故死。

肝受氣於心,傳之於脾,氣舍於腎,至肺而死。心受氣於脾,傳之於肺,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脾受氣於肺,傳之於腎,氣舍於心,至肝而死。肺受氣於腎,傳之於肝,氣舍於脾,至心而死。腎 受氣於肝,傳之於心,氣舍於肺,至脾而死。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五分之。此所以占死生之早暮也。

此承上文而申言之。五臟授氣於其所生者,如肝授氣於心,是授氣於我生之子也。傳之於其所勝者,肝傳之於脾,是傳於己所勝之土也。氣舍於其所生者,肝氣舍於腎,舍於生我之母也。死於其所不勝者,肝至肺而死,死於己所受克之臟也。心授氣於脾,授氣於我生之子也,心傳之於肺,傳之於其所勝也,心氣舍於肝,舍於生我之母也,心至腎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脾授氣於肺,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腎,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心,舍於所生之母也,至肝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肺授氣於腎,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肝,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脾,舍於所生之母也,至心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腎授氣於肝,授氣於所生之子也,傳之於心,傳之於其所勝也,氣舍於肺,舍於所生之母也,至脾而死,死於其所不勝也。上文云,此言氣之逆行也,故死。故曰:此皆逆死也。一日一夜,氣合四時,以五行而五分之,可以占死生之早暮也。五分者,寅卯主木,巳午主火,申酉主金,亥子主水,辰戌丑未主土。肝至肺而死,死於申酉;心至腎而死,死於亥子;脾至肝而死,死於寅卯;肺至心而死,死於巳午;腎至脾而死,死於辰戌丑未也。

五臟相通,移皆有次。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不治,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是順傳所勝之次。

此亦申明上文之義,言順傳所勝,亦死也。上文五臟授氣其所生,氣舍於其所生者,乃五臟相通,而移皆有次也,肝心脾肺腎,以次相通,相通而授氣之所在,即氣舍之所在也。上文傳之於其所勝者,乃五臟有病,則各傳其所勝也。木土水火金,相勝而傳,傳之為所勝,則受傳即為所不勝也。上文病之且死,必先傳行,是當治之,若不治,則法三月,若六月,若三日,若六日,傳五臟而當死。法三月者,病在於肝,越夏三月,至秋則金剋木而死。若六月者,病在於肝,劇於孟春,越春夏六月,至秋,則金剋木而死。五臟仿此,可以類推。若三日者,肝病土虛,劇於戊巳,從戊至庚,三日也,至辛則肺金克脾,故三日乃死,若六日者,肝病木虛,劇於甲乙,從甲至己,六日也,至庚則木受金刑,故六日乃死,五臟仿此,亦可類推。夫四時之五行,十干之五行,皆木火土金水,以次相生,此三月六月,三日六日,傳五臟而死,是順傳而有所勝之次,不若上文氣之逆行而死也。

故曰:別於陽者,知病從來,別於陰者,知死生之期,言知至其所困,乃死。

引《陰陽別論》之言,以明上文病死,言當知至其所困乃死。困,受克也。

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當是之時,可汗而發也。

病之從來,由外而內;是故風者,百病之長也。今風寒客於人,從毫毛而入於皮膚,故使人毫毛畢直,然後皮膚閉拒而為熱,當是之時,知病從來,可汗而發散其風寒也。

或痹不仁,腫痛,當是之時,可湯熨,及火灸刺,而去之。

痹,痿痹。不仁,強急。腫,痛腫也。或痹不仁,邪入於經脈也。腫痛,邪傷其肌肉也。當是之時,知病從來,可湯熨,及火灸刺,而散去之。

弗治,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發咳上氣。

病腑弗治,則入於臟:故病入舍於肺,名曰肺痹。言邪入於肺,而為痹也。肺痹,則發咳上氣。

弗治,肺即傳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一名曰,厥脅痛,出食。當是之時,可按,若刺耳。

病肺弗治,肺即傳所勝而行之肝,病名曰肝痹,肝脈布脅肋,肝氣厥逆,故一名曰厥脅痛。食氣入胃,散精於肝,肝氣逆,故出食,當病肝之時,氣血不和,則可按摩,若針刺耳。

弗治,肝傳之脾,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煩心,出黃,當此之時,可按、可藥、可浴。

病肝弗治,肝即傳所勝而行之脾,風木傷脾,火氣乃生,故病名曰脾風發癉。腹中熱,熱邪上蒸,則煩心,熱邪下泄,則溺出黃。當病脾之時,脾絡不通,可按摩以通之。脾氣內虛,可甘藥以補之。脾濕不行,可湯浴以散之。

弗治,脾傳之腎,病名曰疝瘕。少腹冤熱而痛,出白,一名曰蠱,當此之時,可按、可藥。

病脾弗治,脾即傳所勝而行之腎。水濕下凝,故病名曰疝瘕,疝瘕在少腹之處,故少腹冤熱而痛。冤熱,熱極無伸也。少腹熱痛,內則虛寒,故溺出白,此疝瘕之病,外實,內虛。故一名曰蠱。當脾病傳腎之時,亦可按而可藥。

弗治,腎傳之心,病筋脈相引而急,病名日瘈。當此之時,可灸、可藥。弗治,滿十日,法當死。

瘈,音熾,餘篇同。病腎弗治,腎即傳所勝而行之心,心主血脈,血不榮筋,故病筋脈相引而急。引急者,拘牽之意,故病名曰瘈。瘈,搐搦也。當腎病傳心之時,亦可灸、可藥。若失而弗治,滿十日,法當死。十日則十干盡,而五臟周,故死。

腎因傳之心,心即復反感而行之肺,發寒熱,法當三歲死,此病之次也。

心主神明多不受邪,故腎傳之心,心即復反傳而行之肺,肺病故發寒熱。病從內發,故法當三歲死,三歲死者,此病傳所勝之次也。腎因傳心,水勝火也,心復傳肺,火勝金也,一歲則金勝木,二歲則木勝土,三歲則土勝水,傳五臟而當死。上文五臟相通,移皆有次者,相生之次也,此病之次,乃相勝之次也。

然其卒發者,不必治其傳,或其傳化有不以次,不以次入者,憂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

有大病矣。因而喜大,虛則腎氣乘矣,怒則肝氣乘矣,悲則肺氣乘矣,恐則脾氣乘矣,憂則心氣 乘矣,此其道也。故病有五,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傳,乘之名也。

卒,音促。下同。肺病發寒熱,然其寒熱卒發者,乃外邪暴至,不必治其傳,言不必以心臟傳肺之法,而治之也。上文腎因傳心,心復傳肺,此病之次也。或其傳化有不以次,所以不必次入者,乃憂恐悲喜怒,五志內傷,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矣。或因而喜大,心氣內虛,則腎氣乘心矣。或因而怒大,肝氣內逆,則肝氣乘脾矣。或因而悲大,肺氣內郁,則肺氣乘肝矣。或因而恐大,腎氣內虛,則脾氣乘腎矣。或因而憂大,肺氣內虛,則心氣乘肺矣。此五志內動,傳化之道也。五志層五臟,故病有五,一臟有五臟之傳,故五五二十五變,及其傳化,所謂傳者,即腎氣乘,肝氣乘,肺氣乘,脾氣乘,心氣乘,故曰傳,乘之名也。不言脾情也,脾土寄王於四臟也,悲言肺情者,言不但肝怒有餘,本氣乘於他臟,即肺悲不足,本氣亦乘於他臟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變,其氣動形,期六月死,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便,平聲。見,音現。予,與同。下俱仿此。大骨大肉,兩臂兩股之骨肉也。大骨枯槁,腎病也。大肉陷下,脾病也。胸中氣滿,喘息不便,肺病也。便,猶利也。下文重言,義俱仿此。其氣動形,言喘息不便,則氣之出入不利,身形為之振動也。期六月死者,能冬不能夏,能夏不能冬,半歲而死也。真臟脈見者,即下文真臟至,如循刀刃責責然等是也。乃予之期日者,即《平人氣象論》,肝見庚辛死等是也。五臟真氣,轉而不回,真臟脈見,則回而不轉,故死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期一月死。真臟見,乃予之期日。

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而言內痛引於肩之項,則循經而病於風府,故期一月死。蓋衛氣之行,循於經脈,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一日,至於伏衡,三十日出於缺盆,不能復會於風府,則死,若真臟脈見,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喘息不便,內痛引肩項,身熱,脫肉破,真臟見,十月之內,死。

肌腠曰肉,脂膏曰。承上文腎病脾病肺病風府病言兼身熱,脫肉破,則陰血虛而中土敗,若真臟脈見,則十日之內死,土之生數五,成數十,十日之內,不逾土數也。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肩髓內消,動作益衰,真臟未見,期一歲死,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

未舊本誤來今改。肩髓內消,動作益衰,言始則痛引肩項,今則肩髓內消,始則脫肉破,動作已衰,今則動作益衰,承上文而更進也。真臟未見,期一歲周環則死,若見其真臟,乃予之期日。

大骨枯槁,大肉陷下,胸中氣滿,腹內痛,心中不便,肩項身熱,破脫肉,目眶陷,真臟見,

目不見人,立死,其見人者,至 其所不勝之時,則死。

見人之見,如字。腎病骨枯,脾病肉陷,肺病氣滿,肝木乘脾,則腹內痛,神氣內虛,則心中不便。此承上文之意,而言五臟皆病也。肩項,所痛引肩項也;肩項身熱,破脫肉,亦承上文而言也。目眶陷,則陽明胃氣並絕,若真臟脈見,目不見人,神氣先亡,故立死。其見人者,神氣未亡,至其所不勝之時,則死。時,一日十二時也。

急虛、身中、卒至,五臟絕閉,脈道不通,氣不往來,譬於墮溺,不可為期,其脈絕不來,若人一息五六至,其形肉不脫,真臟雖不見,猶死也。

中,去聲。承上文之意,而言人有急病,刻時射死,難以脈診,不可與之期日也。急虛,正氣一時暴虛也。身中,外邪陡中於身也。卒至,客邪卒至於臟也。此病臟真之神機,不病經脈之有形,故五臟之氣,一時絕閉,周身脈道,一時不通。氣機環轉,一時不相往來,庫卒之病,死於傾刻,譬於墮溺,不可為期。急虛之病,其脈內脫,則絕不來,其脈外脫,則平人一息,脈五六至,其形肉雖不脫,其真臟雖不見,而猶之死也。此舉一時暴死,不可為期,不必真臟脈見,所以補上文未盡之義。

真肝脈至,中外急,如循刀刃,責責然,如按琴瑟弦,色青白不澤,毛折乃死。真心脈至,堅而搏,

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色赤黑不澤,毛折乃死。真肺脈至,大而虛,如以毛羽中人膚,色白赤 不澤,毛折乃死。真腎脈至,搏而絕,如指彈石,辟辟然,色黑黃不澤,毛折乃死。真脾脈至,弱 而乍數乍疏,色黃青不澤,毛折乃死。諸真臟脈見者,皆死不治也。

折,音舌。中人之中,去聲。彈,平聲。數,音朔。所謂真臟脈見者,如真肝臟之脈至,則中外勁急,其勁急也,如循刀刃,責責然,責責,不流通也。如按琴瑟弦,按之一線,不柔和也。有絕脈必有絕色,故色青白不澤,青者肝之色,白者金刑木也。夫脈自內以達外,故真臟脈見,必皆毛折乃死,所以然者,本末皆盡也。如真心臟之脈至,則堅而搏,堅者牢實,搏者搏擊,復如循薏苡子,累累然者,堅急而無根也。色赤黑不澤,水刑火也,亦必毛折乃死。如真肺臟之脈至,則大而虛,謂無本也,如以毛羽中人膚,謂無末也,色白赤不澤,火刑金也,亦必毛折乃死。若真腎臟之脈至,則搏而絕,搏者,轉索之狀,搏而絕者,轉索而若斷也。如指彈石,辟辟然者,硬而呆實,無胃氣也,色黑黃不澤,土刑水也,亦必毛折乃死。如真脾臟之脈至,臟氣虛,故脈弱,不能達於四臟,故乍數乍疏,色青黃不澤,木刑土也。亦必毛折乃死。此明真臟之脈象,必本末皆盡而後死,亦補上文未盡之義。

黃帝曰,見真臟曰死,何也?

真臟之脈,藏而不見,見則必死,帝既反復詳明,更欲推其所以死之故,故探諸岐伯以發明之。

岐伯曰:五臟者,皆稟氣於胃,胃者五臟之本也。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

至於手太陰也。故五臟各以其時,自為而至於手太陰也。故邪氣勝者,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 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故真臟之氣獨見,獨見者,病勝臟也,故曰死。帝曰:善。

真臟者,脈無胃氣也。夫五臟者,皆稟氣於胃,是胃者,乃五臟之本也。肺朝百脈,手太陰主之,然臟氣者,不能自致於手太陰,必因於胃氣,乃至於手太陰也。故肝心脾肺腎五臟,各以其時,自為弦鉤毛石之脈,而至於手太陰也。故邪氣勝者,由於五臟之精氣衰也。故病甚者,胃氣不能與之俱至於手太陰,脈無胃氣,故真臟之氣,獨見於脈。獨見者,病氣勝於臟也。病氣勝臟,故曰死。此亦回則不轉,乃失其機之義,故帝曰善。此一節,帝承玉機之義,而申明真臟也。

黃帝曰: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乃治之,無復其時。

帝既明玉機真臟之義,而形氣色脈,皆有神機,故復言之,凡治病者,必察其形之與氣,及色之潤澤,脈之盛衰,與病之新故,乃立法以治之,更須無後其時。

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肺弱以滑,是有謂氣,命曰易治,取之以時。

易,去聲。試以形氣色脈之順者言之。形氣和諧而相得,病可治也。面色潤澤外浮,病易已也。春弦夏鉤,秋浮冬營,脈從四時,病可治也。脈弱以滑,是有胃氣,病易治也。形氣色脈皆順,雖久病亦為可治。治之無後其時,故曰取之以時。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清,謂之難已。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為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

四難,形氣色脈也。試以形氣色脈之逆者言之,形弱氣強,形強氣弱,是相失也,病必難治。面色火折,無有潤澤,病必難已。脈實以堅,是無胃氣,病必益甚。脈逆四時,臟氣受刑,病不可治。形氣色脈皆逆,雖新病亦不可治。告之無後其時,故必察四難而明告之。無容緩也。

所謂逆四時者,春得肺脈,夏得腎脈,秋得心脈,冬得脾脈,其至皆懸絕沉澀者,命曰逆四時。未有臟形,於春夏而脈沉澀,秋冬而脈浮大,名曰逆四時也。

申明上文所謂脈逆四時者,春得肺脈,金刑木也。夏得腎脈,水刑火也。秋得心脈,火刑金也。冬得脾脈,土刑水也。其脈之至,皆懸絕無根,或沉澀不起者,是無胃氣,命曰逆四時也。未有臟形者,至春夏而脈未弦鉤,至秋冬而脈未浮營也。春生夏長,於春夏而脈沉澀。秋收冬藏,於秋冬而脈浮大,亦名曰逆四時也。

病熱脈靜,泄而脈大,脫血而脈實,病在中;脈堅實,病在外;脈不堅實者,皆難治。

脈病相反,亦謂之逆。病熱則氣血不和,今病熱而脈靜,下泄則土氣內虛,今泄而脈大;脫血,則陰津下泄,今脫血而脈實,病在中,則正氣虛,今病在中,脈實堅,病在外,則邪氣實。今病在外,脈不實堅,此脈病相反,即逆四時,故皆難治。

黃帝曰:余聞虛實,以決死生,願聞其情。

帝既明形氣色脈之要,而形氣色脈,有虛有實,有死有生,故探諸岐伯以明之。

岐伯曰:五實死,五虛死。

五實,五臟之邪氣實也。五虛,五臟之正氣虛也。病干臟氣,虛實皆能死也。

帝曰:息聞五實五虛。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脈細,皮寒,氣少,泄利前後,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督,音茂,餘篇同。脈者,心之主也。心受邪,故脈盛。皮者,肺之主也,肺受邪,故皮熱,腹者脾之主也,脾受邪,故腹脹。腎開竅於前後二陰,腎受邪,故前後不通。肝開竅於目,肝受邪,故悶瞀。悶,郁也。瞀,目不明也。此謂五實。心氣虛,則脈細。肺氣虛,則皮寒。肝氣虛,則氣少。腎氣虛,則泄利前後。脾氣虛,則飲食不入,此謂五虛。

帝曰:其時有生者,何也?岐伯曰:漿粥入胃,泄注止,則虛者活。身汗得後利,則實者活,此其候也。

五臟之氣,生於胃土,主於三焦,胃土調和,則漿粥入胃,泄注止,如是則虛者活。三焦通暢於外,則身汗,通暢於內,則得後利,如是則實者活。此其虛實死生之候也。

此一節,論形氣色脈,虛實死生,以終玉機真臟之義。

卷之三

三部九候論第二十篇

原名,決死生,王冰改為三部九候,今從之。

三部者,頭面為上部,胸膈為中部,脅腹為下部也。九候者,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而為九候也。通體形氣,太陽主之,故兩舉太陽經脈,明其死生,皆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此三部九候之大法也。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

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曆紀,下副四時五 行,貴賤更互,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勝,平聲。數,上聲。藏如字。更,平聲。此篇論三部九候,故帝問:余聞九針於夫子,而九針之數,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今余願聞九候之要道以屬我子孫,而使傳之後世,其理至微,故當著之骨髓,藏之肝肺。其道至遵,故當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者,令人身而合於天道也。必有終始者,自始至終,終而復始也。合天道則上應天光,而星辰可以曆紀;有終始則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互,寒往暑來,暑往寒來,而冬陰夏陽,凡此皆天地陰陽之要道。以人應之,奈何?而願聞其方;方,猶法也。

岐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伯贊其問,言九候要道,此天地之至數。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為之奈何?

願聞天地之至數,而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即上文以人應之之意。

岐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

一者,數之始;九者,數之終。故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奇也,陽也,故一者天;二者,偶也,陰也,故二者地;三者,參也,參於天地之間,故三者人。因而三之,則天有天地人,地有天地人,人有天地人,故三三者九。以至數而合於天地,故以應九野,九野地裡之合於天度也。以至數而合於人身,故人有三部,一部各有三候,可以決死生,處百病,調虛實,而除邪疾,此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而通決死生也。

帝曰:何謂三部?

三部何在?

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

陰陽之理,從陰而陽,自下而上,故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而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候者,各有天有地有人也。必以指循切而按導之,乃為部候之真。有如後文所云也。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

是頭面之候有三,而為上部也。詳見下文。

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

是手陰陽之候有三,而為中部也。詳見下文。

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是足三陰之候有三,而為下部也。足厥陰,肝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足少陰,腎也,故下部之地以候腎;足太陰,脾也,故下部之人以候脾,而合於胃之氣。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下部既明,中部之候奈何。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手太陰,肺也,故天以候肺。手陽明大腸,肺之府也,故地以候胸中之氣。手少陰,心也,故人以候心。

帝曰,上部何以候之?

下部中部既明,上部何以候之。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

上部天,兩額之動脈,故天以候頭角之氣:上部地,兩頰之動脈,故地以候口齒之氣;上部人,耳前之動脈,故人以候耳目之氣。由此觀之,則頭面為上部,胸膈為中部,脅腹為下部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上文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乃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一部三候,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以至數而合於天地,則九分為九野。以天地而合於人形,則九野為九藏。九藏者,肝肺心脾腎,藏魂魄神意志,故神藏五;大腸、小腸、胃與膀胱,藏水穀糟粕,故形藏四,合神藏形藏而為九藏。若五臟之神氣已敗,不榮於外,則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此一節論人身三部九候,合於天地之至數也。

帝曰:以候奈何?

上節論三部九候,此下但論九候之法,故問以候奈何?

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瀉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度,入聲。九候主周身之形氣,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候其外。調其氣之虛實,以候其內,如實則瀉之,如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之凝滯,而後調補其血脈之不足,無問其病之外內,要以血脈之平為期,此候之之法也。

帝曰:決死生奈何?

九候何以決死生。

岐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三五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形與脈氣貴相合也,如形盛脈細而少氣,不足以息者,是形體有餘,脈氣反衰,故危。如形瘦脈大,而胸中多氣者,是形體不足,脈氣反強,故死。是必形氣相得者,生。若形氣相為參伍,而不調者,病。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

數,上聲。夫參伍不調,而上下左右之脈,相應於指,如參舂者,則病甚,參舂者,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地。三部九候皆相失,而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不可數者,脈體錯亂,不可數其至數也。

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臟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目內陷者,死。

夫上下左右,相應如參舂,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設中部之候雖獨調,究與上下左右之眾臟相失,是上下左右不歸於中土,故死。若上下左右之候有餘,而中部之候相減,是中土不達於上下左右,故亦死。夫上下左右,歸於中部,而五臟之精,皆注於目,今目內陷,則五臟俱絕,故死。此九候以決死生之法也。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欲決死生,必識病因,帝故問之。

岐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

欲知病之所在,須察九候而診視之。如察九候,其脈有獨小者病,有獨大者病;其脈有獨疾者病,有獨遲者病;脈中有獨熱者病,有獨寒者病;有生陽之氣,不能上升,獨陷下者病,是察九候而有七診之病也。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

踝,蛙去聲。彈,平聲。蠕,音蟬。踝、蠕餘篇同。中,去聲。上文小大疾遲寒熱為病,其病猶輕,若陷下則生陽之氣不升,其病必危。故當以兩手而按其足踝,其法以左手於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夫足外踝上七寸,乃承山之穴,屬足太陽,今去踝五寸,則在承山之下,庶右手於病者足上,當踝而彈之,蓋左手按脈,右手導引,其脈氣之應,過五寸以上,而至於承山。蠕蠕然動者,氣之和也,故為不病。其脈應手疾,而中手渾渾然者,乃氣盛太過,故病,若中手徐徐然者,乃氣虛不足,故亦病。若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右手彈之而不應者,乃生陽之氣,絕滅於下,故死。

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數者死。

數,音朔,下同。上文言生陽絕滅者死,此言生陽之氣,不能外達,不能上下者皆死。是以脫肉,乃生陽之氣,不能外達,身有病而不去者死。中部人,其氣上通於天,下交於地,中部之脈,乍疏乍數,乃生陽之氣不能上下,故亦死。

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

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鉤者,乍數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數而言。若其脈代而鉤者,乃經絡內外不通,故病在絡脈;不死也。

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

總承上文而言九候之相應也。陰陽上下,其動若一,不得獨小獨大,獨疾獨遲而相失也。脈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後者,浮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矣。二候後者,中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甚。三候後者,沉以候之,脈不應指,不應則病危。申明所謂後者,應不俱也,謂浮中沉之脈,不俱應於指下也。凡此皆指而導之之法也。

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故察其腑臟,以知死生之期,病在腑則生,病在臟則死也。

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真臟脈見者,勝死。

見,音現。夫察腑知病,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察臟知死,須知真臟脈見者,至勝克之日而死。

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九候主周身形氣,而太陽經脈之氣,運行於通體,故足太陽之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其足不可屈伸者,經絕也。死必戴眼,脈絕也。太陽經脈之氣,行於通體,故論九候,而舉太陽經脈以明之。

此一節論九候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也。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帝願聞要道,有冬陰夏陽,以人應之之語,故復問之。

岐伯曰: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冬陰夏陽,乃一歲之陰陽,夜半日中,乃一日之陰陽,九候之脈,皆沉細懸絕者,為陰脈,陰主冬,故以夜半死;若九候之脈,皆盛躁喘數者,為陽脈,陽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病風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一日之內,亦有四時,是故寒熱病者,肝血內虛,為寒為熱也。平旦,乃寅卯之時,肝木主氣,肝臟病,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心火燔灼,內外皆熱也,日中乃巳午之時,心火主氣,心臟病,故以日中死。病風者,秋金肅殺之氣,病於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時,肺金主氣,肺臟病,故以日夕死。病水者,冬令寒水之氣,病於腎也,夜半乃亥子之時,腎水主氣,腎臟病,故以夜半死。脾臟屬土,土灌四旁,若其脈乍疏乍數,乍遲乍疾,乃中土內虛不能四布,故以一日所乘之四季死。辰戌丑未,寄王於平旦、日中、日夕、夜半也。

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

立形定氣,命之曰人。若形肉已脫,坤土內敗,諸臟無以資生,九候之脈雖調,猶之死也。

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

見,音現。小大疾遲寒熱陷下,七診之脈雖見,非同土敗,故九候皆從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

小大疾遲寒熱,為病猶輕,陷下則病非輕,故申明所以言不死者,或病氣機而為風氣之病,或病經脈而為經月之病,生陽之氣猶能上升,似七診之病而不陷下,故曰非也。此所以言不死也。若有七診之病,而正氣陷下,其脈候亦敗者死矣。生陽不升,故必發噦噫,甚則為噦,土氣敗也,微則為噫,土氣虛也。是知七診之病,不陷下者不死,陷下則死也。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病有新故,善診者,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然後以證合脈,以脈合證,而各切循其脈,並視其經絡之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其脈疾者,經絡有餘,故不病。其脈遲者,經絡內虛,故病。脈不往來,則氣血內絕,故死。皮膚著者,久病肉脫,皮膚著者故死。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

其可治者,仍當視其經絡之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乃為治法也,經居絡內,故經病者治其經,孫絡居絡外,故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見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經絡皆主血,若經絡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經絡。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

奇邪者,邪不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脈,則當繆刺以治之。繆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節而刺之。

始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於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當取其骨節而刺之。

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刺出其血,以見通之。

《靈樞·刺節真邪》論曰,六經調者,謂之不病。一經上實下虛,而不通者,此必有橫絡盛加於大經,令之不通,視而瀉之,此所謂解結也。此上實下虛者,有橫絡加於經外,外為上,內為下,故上實下虛。切而從之者,切其經之所組而從治之。索其結絡脈者,索其絡脈之結也。刺出其血,以見通之者,血出結去,見其絡脈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

經脈血氣,本於先天水火之所生,故舉太陽以終經脈之義。瞳子高者,乃太陽水火之精,不足於上。戴眼者,乃太陽生陽之氣,已絕於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決死生之要,以九候而決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陰者,補陽以治之,病在足者,補手以治之,此陰陽上下,相為表裡之義。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者,言足太陽經脈不足,當補手太陽以治之,手太陽之脈,起於小指之端,循手外側,出踝中,故太陽不足,當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針以補之,使手太陽之經脈充溢;而交於足太陽,乃為治之之法也。

此一節,言九候七診,經絡浮沉,以決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真也。

經脈別論第二十一篇

經脈始於肺,終於肝,環轉運行,度數有常,若驚恐恚勞,喘汗生病,臟氣獨至,失其常度,是謂經脈之別。知其正,則知其別,故論飲食輸散之常;知其別,欲知其正,故論陰陽藏象之體,而反復明之。

黃帝問曰:人之居處動靜勇怯,脈亦為之變乎?

脈,經脈也。人之經脈,行有常度。如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經脈亦為之變乎?帝問脈變,所以為經脈之別也。

岐伯對曰: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皆為變也。

不但居處之動靜,用力之勇怯,凡人之驚恐恚勞動靜,經脈失常,皆為變也。

是以夜行,則喘出於腎,淫氣病肺;有所墮恐,喘出於肝,淫氣害脾,有所驚恐,喘出於肺,淫氣傷心;度水跌僕,喘出於腎與骨。

平人之氣,和於經脈,勞動喘急,則經脈失常,是以夜行勞動,氣不閉藏,則喘出於腎,腎為本,肺為末,故淫氣病肺,失其常矣;有所墮恐,因墮而內恐也,墮傷筋,肝主筋,故喘出於肝,肝木侮脾,故淫氣害脾,失其常矣;有所驚恐,因驚內恐也,驚恐則氣機內亂,肺主氣,故喘出於肺,肺為心之蓋,故淫氣傷心,失其常矣;度水跌僕,則既墮且驚,甚於夜行,故喘出於腎與骨,不能上合於肺,淫氣害骨,故曰與骨,更失其常矣。此五臟病喘,經脈失常,而為經脈之變也。

當是之時,勇者氣行,則已;怯者,則著而為病也。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

承上文,而言當夜行墮恐驚跌僕之時,勇者經脈有餘,不能為病,故氣行則已;怯者經脈受傷,則著而為病,有如上文所云也。夫勇者則已,怯者為病,故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骨肉皮膚,知其內外淺深之情,可以為診法也。

故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驚而奪精,汗出於心;持重遠行,汗出於腎;疾走恐懼,汗出於肝;搖體勞苦,汗出於脾;故春秋冬夏四時,陰陽生病,起於過用,此為常也。

氣機不和則喘,經脈不和則汗,故舉汗出以明之。飲食飽甚,則胃絡不和,故汗出於胃;驚而奪精,則心脈不和,故汗出於心,持重遠行,則傷腎主之骨,故汗出於腎;疾走恐懼,則傷肝主之筋,故汗出於肝;搖體勞苦,則傷脾主之肌肉,故汗出於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於肺主之皮膚也。五臟之氣,合於四時,故春秋冬夏四時,其陰陽不合而生病,皆起於過用。過用,即飽甚奪精遠行恐懼勞苦也。此為常也,言以此過用為常也,過用為常,則失經脈之正矣。

食氣入胃,散精於肝,淫氣於筋;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淫精於脈。脈氣流經,經氣歸於肺。肺

朝百脈,輸精於皮毛。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腑精神明,留於四臟,氣歸於權衡。權衡以平,氣 口成寸,以決死生。

胃者,五臟之本,六腑之大源也。故食氣入胃,助東方木氣上達,而散精於肝,肝則淫氣於筋。淫,浸灌也。食氣入胃,助君火神氣運行,而濁氣歸心,心則淫精於脈,肝受精,則淫氣,心受氣,則淫精,是食之精,即食之氣,食之氣,即食之精也。脈氣留經者。無形之脈氣流入於經,而合有形也。經氣歸於肺者,經液之氣,肺居其首,故歸於肺也。肺朝百脈者,肺受百脈之朝也。輸精於皮毛者,皮毛受肺精之輸布也。毛脈合精,行氣於腑者,皮毛百脈,合肺輸之精,而行氣於六腑也。腑精神明,留於四臟者,六腑之精,合心臟之神明,留於肺肝脾腎四臟也。皮毛百脈,六腑五臟之氣,外內相應,太過不及,皆能為病,故氣歸於權衡。權衡,秤物而得其平也。故權衡以平,則氣口成寸。氣口,即左右手之脈口,寸部是也。脈之大會,在於寸口。故診寸口之脈,可以決其死生。此食氣入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飲入於胃,遊溢精氣,上輸於脾,脾氣散精,上歸於肺,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合於四時,五臟陰陽,揆度以為常也。

度,入聲。上文言食,此則言飲。飲入於胃,與食不同,遊溢胃腑之精氣,而上輸於脾,脾氣散胃腑之精,而上歸於肺。肺,天也,脾,地也,脾氣散精,則地氣上升,而通調水道矣。上歸於肺,則天氣下降,而下輸膀胱矣。夫水道通調,則水精四布,下輸膀胱,則五經並行。四布,則合天之四時,五經,則合人之五臟。故合於四時、五臟,四時之陰陽,即五臟之陰陽,五臟之陰陽,即四時之陰陽,故陰陽揆度,天人合一,以為人身經脈之常也。此飲入於胃,行散轉輸而為經脈之正也。

此一節,論喘汗失常,以明經脈之別;飲食輸散,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則知其別也。

太陽臟獨至,厥喘,虛氣逆,是陰不足,陽有餘也,表裡當俱瀉,取之下俞。

十二經脈,合手足之三陽三陰,故復論三陽三陰之常變以明之。三陽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謂之臟。太陽臟獨至者,陽氣不和於陰,太陽臟氣獨至也。厥喘者,下厥冷,上喘急也。虛氣逆者,言厥而喘,為虛氣之上逆也。厥喘氣逆,是真陰不足,太陽臟獨至,為陽熱有餘也。太陽之氣,起於水府,通於皮毛,故表裡當俱瀉。太陽之脈,起於足小趾之至陰,故當取之下俞。俞,俞穴也。

陽明臟獨至,是陽氣重並也。當瀉陽補陰,取之下俞。

重,平聲。重並者,太陽少陽之氣,皆並於陽明也。故當瀉陽之有餘,補陰之不足。陽明之脈,起於足大次趾之厲兌,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臟獨至,是厥氣也。蹺前卒大,取之下俞。

卒,音促。少陽者,初陽也,生於厥陰。少陽獨至,陽氣未盛,是陰厥之氣也。初陽不升,故蹺前卒大,少陽經脈,在陽蹺之前也。少陽起於足小次趾之竅陰,故亦當取之下俞。

少陽獨至者,一陽之過也。

太陽為三陽,陽明為二陽,少陽為一陽,故申明少陽獨至者,乃一陽之過也。過,猶失也。由少陽而推論之,則陽明獨至者,二陽之過也,太陽獨至者,三陽之過也。

太陰臟搏者,用心省真,五脈氣少,胃氣不平,三陰也。宜治其下俞,補陽瀉陰。

太陰藏搏者,足太陰脾臟,手太陰肺臟,兩臟之氣相搏也。用心省真者,或病足,或病手,當用心省察其真。肺朝百脈,五脈氣少,手太陰也。脾胃相連,胃氣不平,足太陰也。此氣少不平,雖分手足,皆屬太陰,故曰三陰也。病在三陰,宜治其下俞,陰氣相搏,則陽氣不足,故當補陽瀉陰。

一陽獨嘯,少陽厥也。陽並於上,四脈爭張,氣歸於腎。宜治其經絡,瀉陽補陰。

一陽,少陽也。少陽,三焦也。靈樞本輸論云:少陽屬腎,此論一陽,所以言腎也。一陽獨嘯,上焦之氣,獨發於上也。上焦獨發,則下焦之氣,厥逆於下,故曰少陽厥也。一陽獨嘯,則陽並於上。少陽厥也,則四脈爭張。四脈,肝脾心肺也。爭張,不和也。四脈爭張,由於腎氣之不達,故氣歸於腎,言脈之爭張,歸過於腎也。經絡內通五臟,故宜治其經絡,當瀉上焦之獨嘯,補下焦之腎厥,故瀉陽補陰。

一陰至,厥陰之治也。真虛心,厥氣留薄,發為白汗,調食和藥,治在下俞。

一陰,厥陰也。不曰一陰獨至,曰一陰至,則陰中有陽,故為厥陰之治也。真虛,猶言真假。,憂也。言厥陰治之真假,當憂心以審之,即太陰之用心省真也。厥陰為經脈之終,復注於肺,厥氣留薄者,厥陰之氣,留於肝而薄於肺也。薄於肺,則發為白汗。此厥陰之治,非厥陰之病,但當調食和藥,以治其汗,治在下俞,以固其陰。

帝曰:太陽臟何象?

承上文臟氣不和,而詳明其本然之脈象,

岐伯曰:象三陽而浮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三陽而外浮。

帝曰:少陽臟何象?岐伯曰:象一陽也。一陽臟者,滑而不實也。

其本然之脈象,象一陽初生,滑而不實。滑者,緊之浮也。滑而不實,則生陽漸升矣。

帝曰:陽明臟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兩陽合明,謂之陽明,故其本然之脈象,象大而且浮。

太陰臟搏,言伏鼓也。

帝問三陽之臟象,而伯復告以三陰。太陰臟搏之脈象,乃天地脾肺之氣,相為搏激言,伏鼓也。伏鼓者,從下而上,從地而天之義也。

二陰搏至腎,沉不浮也。

二陰搏者,心腎相搏也。心腎相搏之脈象,搏至腎而沉,沉不浮也。沉不浮者,從上而下,從心而腎,即少陽厥,而氣歸於腎之義。不言厥陰搏者,以厥陰之治也。

此與上節同義。臟氣獨至,以明經脈之別。臟象本體,以明經脈之正。知其別,必知其正,知其正,益知其別也。

藏氣法時論第二十二篇

臟氣,五臟之氣也。法時,法天之四時也。天行四時,地生百物。人備五臟,皆合五行。天有一歲之五行,有十干之五行,有一日之五行;地有五穀五果五畜五菜百藥,各具五味,各有五行;人之五臟五行,合於天地。合天,則有五色六氣之上承,合地,則有五苦五欲之下應,故曰臟氣法時也。

黃帝問曰:合人形以法四時、五行而治,何如而從?何如而逆?得失之意,願聞其事。

合人形通體經脈,外而皮毛,內而腑臟,以法天地之四時五行而診治之,何如?則法天地而從,何如?則不法天地而逆,反逆為從則得,反從為逆則失,願聞從逆得失之事,而探諸岐伯也。

岐伯對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決成敗,而定五臟之氣,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更,平聲,間,去聲,下間甚同。四時之氣,不外五行,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貴者,水旺於春,火旺於夏;賤者,水敗於秋,火滅於冬。更貴更賤者,生化疊乘,寒暑往來也。以更貴更賤之理,以知病之死生,以決治之成敗,而五臟之旺氣可定,病之間甚,死生之期,皆可定也。

帝曰:願卒聞之。

卒,猶盡也。

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肝心脾肺腎,人之五臟也。於臟為肝,於時為春,故肝主春。足厥陰,乙木也,足少陽,甲木也,故春時而足厥陰少陽主治,其日甲乙。肝主春木有生陽漸長之機,若急而不和,肝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甘味以緩之。

心主夏,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

手少陰,丁火也,手太陽,丙火也,故夏時而手少陰太陽主治,其日丙丁。心主夏火,有炎上迅速之機,若緩而不速,心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酸味以收之。酸收者,助心氣而使之上炎也。

脾主長夏,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

足太陰,己土也,足陽明,戊土也,故長夏而足太陰陽明主治,其日戊己,脾屬陰土,籍陽明燥氣以相資,若濕而不燥,脾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燥之,苦為火味,故能燥也。

肺主秋,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手太陰,辛金也,手陽明,庚金也,故秋時而手太陰陽明主治,其日庚辛,肺主秋金,有收斂清肅之機,若氣上逆,肺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泄之,苦寒注下,故能泄也。上文言苦燥,此言苦泄,蓋稟君火之氣而味苦,則燥,稟寒水之氣而味苦,則泄,於物性之運氣推之,則得矣。

腎主冬,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足少陰,癸水也,足太陽,壬水也。故冬時而足少陰太陽主治,其日壬癸。水王於冬,腎氣主之,燥而不潤,腎所苦也,治之之法,當急食辛味以潤之,夫辛主發散,何以能潤?以辛能開腠理,致在內之津液而通氣於外,在下之津液而通氣於上,故能潤也。

病在肝,愈於夏,夏不愈,甚於秋,秋不死,持於冬,起於春,禁當風。

肝,木也,夏,火也,火為木之子,故病在肝,愈於夏。子氣王而病不愈,至秋則金剋木而病甚矣。秋不死,持於冬,水生木也。至春則木氣復王,故起於春。風氣通於肝,故禁當風。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庚辛不死,持於壬癸,起於甲乙。

肝病愈在丙丁,即上文病在肝愈於夏也。丙丁不愈,加於庚辛,即上文夏不愈甚於秋也。庚辛不死,持於壬癸,即上文秋不死,持於冬也。起於甲乙,即上文起於春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慧,爽慧也。靜,安靜也。平旦乃木王之時,平旦慧,即上文起於春、起於甲乙之意也。下晡乃金王之時,金剋木,故下晡甚,即上文甚於秋,加於庚辛之意也。夜半乃水王之時,水生木,故夜半靜,即上文持於冬、持於壬癸之意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補之,酸瀉之。

肝病則木鬱,故肝欲散,治之之法,當急食辛味以散之,辛主散也。肝氣鬱而欲散,散之即所以補之,故用辛補之。夫辛散為補,則酸收為瀉,故酸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心,愈在長夏。長夏不愈,甚於冬,冬不死,持於春,起於夏,禁溫食,熱衣。

心,火也。長夏,土也。土為火之子,故病在心,愈在長夏。子氣王而病不愈,至冬則水剋火,而病甚矣。冬不死,持於春,木生火也。至夏則火氣復王,故起於夏。火氣通於心,故禁溫食熱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壬癸不死,持於甲乙,起於丙丁。

心病愈在戊己,即病在心,愈在長夏也。戊己不愈,加於壬癸,即長夏不愈,甚於冬也。壬癸不死,持於甲乙,即冬不死,持於春也。起於丙丁,即起於夏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日中乃火王之時,故日中慧,即起於夏,起於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時,水剋火,故夜半甚,即甚於冬,加於壬癸也。平旦乃木王之時,木生火,故平旦靜,即持於春、持於甲乙也。此臟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心欲軟,急食鹹以耎之,用鹹補之,甘瀉之。

心病則火炎,故心欲耎。治之之法,當急食鹹味以耎之,咸能耎堅也。心氣炎而欲耎,耎之即所以補之,故用鹹補之。咸耎為補,則甘緩為瀉,故甘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於春。春不死,持於夏,起於長夏。禁濕食飽食、濕地濡衣。

濕食,舊本誤溫食,今改。濕食,水濕也。濡衣,濡潤之衣也。脾,土也,秋,金也。金為土之子,故病在脾,愈在秋。子氣王而病不愈,至春則木剋土,而病甚矣。春不死,持於夏,火生土也,至長夏則土氣復王。故起於長夏。濕氣通於脾,故禁濕食飽食,濕地濡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於甲乙。甲乙不死,持於丙丁,起於戊己。

脾病愈在庚辛,即病在脾,愈在秋也。庚辛不愈加於甲乙,即春不死持於夏也。起於戊己,即起於長夏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下晡靜。

昳,音迪。昳,昃也。日昳乃午後未分,土王之時,故曰昳慧,即起於長夏,起於戊己也。日出乃木王之時,木剋土,故日出甚,即甚於春,加於甲乙。下晡乃申酉金王之時,土生金,故下晡靜。以肝心為例,當日中火王而靜,今下晡靜者,以明子母氣王,皆能靜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用苦瀉之,甘補之。

脾病則土不柔和,故脾欲緩。治之之法,當急食甘味以緩之,甘能緩中也。脾氣欲緩,苦泄則瀉,故用苦瀉之。苦泄為瀉,則甘緩為補,故甘補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於夏。夏不死,持於長夏,起於秋。禁寒飲食寒衣。

肺,金也,冬,水也,水為金之子,故病在肺,愈在冬。子氣王而病不愈,至夏,則火剋金而病甚矣。夏不死,持於長夏,土生金也。至秋而金氣復王,故起於秋。飲冷形寒則傷肺,故禁寒飲食寒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於丙丁。丙丁不死,持於戊己。起於庚辛。

肺病愈在壬癸,即病在肺,愈在冬也。壬癸不愈,加於丙丁,即冬不愈,甚於夏也。丙丁不死,持於戊己,即不死,持於長夏也。起於庚辛,即起於秋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下晡,乃金王之時,故下晡慧,即起於秋,起於庚辛也。日中乃火王之時,火剋金,故日中甚,即甚於夏,加於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時,金生水,故夜半靜,亦子氣王而安靜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用酸補之,辛瀉之。

肺病則氣散,故肺欲收,治之之法,當急食酸味以收之。酸主收也,肺氣散而欲收,收之即所以補之,故用酸補之。酸收為補,則辛散為瀉,故辛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腎,愈在春。春不愈,甚於長夏。長夏之死,持於秋。起於冬。禁犯淬熱食、溫炙衣。

淬,音翠,餘篇同。,音衰。淬熱食,火燔之食也。溫炙衣,火焙之衣也。腎,水也,春,木也,木為水之子,故病在腎,愈在春。子氣王而病不愈,至長夏,則土剋水而病甚矣。長夏不死,持於秋,金生水也。至冬,則水氣乘王,故起於冬。腎為水臟,燥而不潤,腎所苦也,故禁犯焠熱食,溫炙衣。此藏氣法一歲之四時也。

腎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加於戊己。戊己不死,持於庚辛。起於壬癸。

腎病愈在甲乙,即病在腎,愈在春也。甲乙不愈,加於戊己,即春不愈,甚於長夏也。戊己不死持於庚辛,即長夏不死,持於秋也。起於壬癸,即起於冬也。此藏氣法十干之四時也。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夜半,乃水王之時,故夜半慧,即起於冬,起於壬癸也。四季,乃辰戌丑未,土王之時,土剋水,故四季甚,即甚於長夏,加於戊己也。下晡,乃金王之時,金生水,故下晡靜,即持於秋,持於庚辛也。此藏氣法一日之四時也。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用苦補之,咸瀉之。

腎病則水汛,故腎欲堅,治之之法,當急食苦味以堅之,苦為火味,故能堅也。腎濡欲堅,堅之即所以補之,故用苦補之。苦堅為補,則咸耎為瀉,故咸瀉之。此藏氣法地之五味也。

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以勝相加,至其所生而愈,至其所不勝而甚,至於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間甚之時,死生之期也。

總結上文之義,上文病肝心脾肺腎,皆邪氣之客於身,故曰:夫邪氣之客於身也,乃以勝相加。如燥金傷肝,寒水凌心,風木乘脾,火熱爍肺,濡濕侵腎是也。上文病五臟而能愈,皆至其所生而愈也。病五臟而致甚,皆至其所不勝而甚也。五臟病甚而能持,皆至於所生而持也。持而能起,皆自得其位而起也。決其間甚死生,必診脈而知之,故必先定五臟之脈,乃可言其間甚之時,以及死生之期。有如上文之所云爾。

此一節,言五臟之氣,法天之四時,地之五味也。

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令人善怒,虛則目無所見,耳無所聞,善恐,如人將捕之。取其經,厥陰與少陽。氣逆則頭痛,耳聾不聰,頰腫取血者。

,音荒,餘篇同。厥陰肝脈布脅肋、抵小腹,故肝病者兩脅下痛引少腹。怒者肝之情,肝病故令人善怒。若肝氣內虛,不能上升,則目無所見,耳無所聞。生氣不達,則善恐,如人將捕之,而有驚駭之狀,取其厥陰與少陽之經,而治之。蓋少陽者,厥陰中見之氣也。若肝氣上逆,則頭痛頰腫,耳聾不聰,當取厥陰少陽之經而出其血者。

心病者,胸中痛,膺背肩甲間痛,兩臂內痛。虛則胸腹大,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經,少陰太陽,舌下血者。其變病,刺郄中血者。

甲,胛同。此論心病,而言心包之經脈,以明心不受病也。《靈樞·經脈》論云:心主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循胸出脅,故心病者,胸中痛,脅支滿,脅下痛。又云:循臑內,行太陰少陰之間。太陰,肺也,少陰,心也,故膺背痛而病心,肩胛痛而病肺。又云:入肘中,下臂,故兩臂內痛。心火內虛,土無所生,則腹大連胸,故虛則胸腹大。經脈不能循胸出脅,循脅出背,故脅下與腰相引而痛。取其少陰太陽之經而治之,少陰者心也,心氣和,則心包亦和,太陽者,心為陽中之太陽也。舌下血者,取心之開竅,而刺出其血也。其變病者,言始病心包之經脈,今變病太陽之孫絡。當刺郄中,而取其血者,郄中,足太陽之委中,乃膕中央之合穴也。

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虛則腹滿,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太陰陽明少陰血者。

周身肌肉,脾土主之,故脾病者,身重,善肌肉痿。痿,猶痹也。脾足太陰之經脈,起於足大趾,循經上膝,脾病,故足不收,行善瘈,腳下痛。脾土內虛,不能四布,則腹滿。土氣虛寒,則腸鳴飧泄,食不化。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太陰陽明。兼及少陰者,火土相生之火。血者,通其經脈也。

肺病者,喘咳逆氣,肩背痛,汗出,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痛。虛則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取其經,太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血者。

尻,考平聲,餘篇仿此。肺氣不利,則喘咳逆氣。肺之經脈不和,則肩背痛、汗出。太陽合肺,行於皮毛,太陽經脈,從腰脊,貫臀入膕,至端抵足,今太陽之氣,不和於肺,故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痛。厥陰之脈,貫膈注肺,今肝氣內虛,不能貫膈注肺,故少氣不能報息。息,呼吸也。從厥陰而出於肺,故曰報也。肝木之氣,不能上升則耳聾嗌乾。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太陰,太陰者肺也。又曰:足太陽之外,厥陰內者,言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痛,乃病足太陽之經脈於外。少氣不能報息,耳聾嗌乾,乃病足厥陰之經脈於內。在外者治其外,在內者治其內。血者,通其經脈也。

腎病者,腹大脛腫喘咳,身重,寢汗出,憎風。虛則胸中痛,大腹小腹痛,清厥,意不樂。取其經,少陰太陽血者。

腎為水臟,水逆於下,故腹大脛腫。腎為生氣之原,奔氣上迫,故喘咳。生陽之氣,不周於身,故身重。寢則陽氣歸陰,陰虛故汗出。汗出故憎風。腎氣虛微,心腎不交,則胸中痛。胸者,心之宮城也,大腹屬坤土,小腹主生陽,生陽氣虛,不溫其土,故大腹小腹皆痛。陰寒盛,陽氣虛,故清厥。清厥微冷,厥,逆也。心有所憶,謂之意,心腎不和,故意不樂。取其經脈而治之,則在少陰太陽。少陰者,腎也,太陽者,心為陽中之太陽也。血者,通其經脈也。

此一節,言五臟病氣在於經脈,當取三陰三陽之經脈而治之。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此舉五穀五畜五果五菜,以明上文五苦之意。肝主春,其色青。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故宜食甘。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甘之味,則粳米牛肉棗葵,皆甘。

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心主夏,其色赤。心苦緩,急食酸以收之,故宜食酸。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酸之味,則小豆犬肉李韭,皆酸。

肺色白,宜食苦,麥羊肉杏薤皆苦。

肺主秋,其色白。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瀉之,故宜食苦。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苦之味,則麥羊肉杏薤皆苦。

脾色黃,宜食鹹,大豆豕肉慄藿皆咸。

脾主長夏,其色黃。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夫脾苦濕,亦苦燥,若脾苦燥,則宜食鹹。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咸之味,則大豆豕肉慄藿,皆咸。諸臟皆合上文,脾臟不合者,以上文兩言苦味,一言苦以燥之,一言苦以泄之,蓋苦味主泄,未必能燥,故此則曰宜食鹹,咸以泄之也,宜食鹹必脾臟之苦燥矣。脾臟屬土,貴得其平,既苦濕,亦苦燥,故彼此更易其辭,聖人立教之旨,貴學者之能悟也。

腎色黑,宜食辛,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腎主冬,其色黑。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故宜食辛。稽其谷畜果菜,而合於辛之味,則黃黍雞肉桃蔥,皆辛。

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耎,毒藥攻邪。

此舉藥之辛散酸收甘緩苦堅咸耎,以明上文五欲之意。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故辛散;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故酸收;脾欲緩,急食甘以緩之,故甘緩;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故苦堅;心欲耎,急食鹹以耎之,故咸耎。夫谷畜果菜,皆有辛酸甘苦鹹之味,而散收緩堅耎,莫若毒藥,其力乃倍,以明上文諸急食者,急以毒藥攻邪,得其平也。

五穀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氣味合而服之,以補精益氣。

五穀,所以養五臟者也,故五穀為養;五果,所以助五臟者也,故五果為助;五畜,所以益五臟者也,故五畜為益;五菜,所以充五臟者也,故五菜為充。谷果畜菜有氣有味,味入口,氣歸鼻,氣味合而服之,可以補有形之精,益無形之氣,而不同於毒藥也。

此五者,有辛酸甘苦鹹,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緩或急,或堅或耎,四時五臟,病隨五味所宜也。

此谷果畜菜藥五者,皆有辛酸甘苦鹹之味,五味合五臟,故各有所利。利,猶宜也。或肝欲散,或肺欲收,或脾欲緩,或肝苦急,或腎欲堅,或心欲耎,此散收緩堅耎,五臟之所欲也。五臟各有所欲,各有所苦,或急者,肝苦急也。兼言或急,則心或苦緩,脾或苦濕,腎或苦燥,肺或苦氣上逆,皆在其中。天行四時,人具五臟,地生五味,四時五臟之病,隨五味所宜,以為臟氣法時也。

此一節,言谷畜果菜藥,各有五味之五行,以明藏氣法天之四時,更法地之五味也。

宣明五氣篇第二十三篇

上篇論五臟之氣,上法天時;此岐伯承上篇之義,宣明五氣。蓋天地之數,不外於五,人身形藏,總屬於氣。故舉五味所入,五氣所病,五精所並,五臟所惡,五臟化液,五味所禁,五病所發,五邪所亂,五邪所見,五臟所藏,五臟所主,五勞所傷,五脈應象,而宣明五氣也。

五味所入: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鹹入腎,甘入脾,是謂五入。

地之五味,養人五臟,五味入五臟,是謂五入。

五氣所病: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吞,腎為欠,為嚏,胃為氣逆,為噦為恐,大腸小腸為泄,下焦溢為水,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膽為怒,是謂五病。

溺,鳥去聲。五氣所病者,五臟本氣為病也。病氣在心,則為噫,噫,微噯也;病氣在肺,則為咳,咳,氣上逆也;病氣在肺,則為語,語,多言也;病氣在脾,則為吞,吞,舌本不和也;病氣在腎,則為欠為嚏,欠者陰陽相引,嚏者,陰出於陽也。此五臟本氣不和而為病也。五臟不和則六腑不利,故胃病,則為氣逆;不能上出於肺,則為噦,噦,呃也,不能下交於腎,則為恐,恐,戊癸不合也;大腸小腸病,則為泄,泄,水穀下注也;下焦病,不能決瀆,則汛溢而為水,膀胱病,氣滯不利,則為癃,氣虛不約,則為遺溺;膽病鬱而不舒,則為怒。此五氣為病,及於六腑,凡此是謂五病。

五精所並:精氣並於心,則喜;並於肺,則悲;並於肝,則憂;並於脾,則畏;並於腎,則恐,是謂五並。虛而相併者也。

五精所並者,臟虛而精氣並之也。精者陰精,氣者陽氣。精氣並於心,則心受所並而為喜,喜,心之情也;並於肺,則肺受所並而為悲,悲,肺之情也;並於肝,則肝受所並而為憂,肝主怒,今曰憂者,上文膽為怒,故此肝為憂,怒為有餘,憂為不足也;並於脾,則脾受所並而為畏,思慮者,脾之情,今曰畏者,慮之至也;並於腎,則腎受所並而為恐,恐,腎之情也。凡此是謂五並,申明此之五並,乃虛而相併者也。是知精氣並,乃精氣之不足矣。

五臟所惡:心惡熱,肺惡寒,肝惡風,脾惡濕,腎惡燥,是謂五惡。

惡,去聲。熱氣傷心,故心惡熱;寒氣傷肺,故肺惡寒,風氣傷肝,故肝惡風;濕氣傷脾,故脾惡濕;燥氣傷腎,故腎惡燥。凡此是謂五惡。

五臟化液:心為汗,肺為涕,肝為淚,脾為涎,腎為唾,是謂五液。

化液者,水穀入口,津液各走其道。五臟受水穀之精,淖注於竅,化而為液也。汗乃血液,心所主也,故心為汗;涕出於鼻,肺所主也,故肺為涕;淚出於目,肝所主也,故肝為淚;涎出於口,脾所主也,故脾為涎;唾屬水精,腎所主也,故腎為唾,凡此是謂五液。靈樞根結論云:少陰根於湧泉,結於廉泉,廉泉,舌下竅也,是腎為水臟,從下而上,液雖有五,腎實主之,是以五液皆咸,咸,水味也。

五味所禁:辛走氣,氣病無多食辛;咸走血,血病無多食鹹;苦走骨,骨病無多食苦;甘走肉,肉病無多食甘,酸走筋,筋病無多食酸。是謂五禁,無令多食。

五味各有偏勝,故禁多食。味之辛者,則走氣,氣病肺虛,無多食也;味之咸者則走血,血病心虛,無多食也;味之苦者則走骨,骨病腎虛,無多食也;味之甘者則走肉,肉病脾虛,無多食也;味之酸者則走筋,筋病肝虛,無多食也。凡此是謂五禁。申明禁者,非禁絕之謂,乃無令多食也。

五病所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是謂五發。

五臟陰陽之病,各有所發。金匱真言論云:陰中之陰,腎也;陽中之陽,心也:陰中之至陰,脾也;陰中之陽,肝也;陽中之陰,肺也。腎為陰,其主在骨,故腎陰之病發於骨;心為陽,其主在血,故心陽之病發於血;脾為陰,其主在肉,故脾陰之病發於肉;肝為陽,於時為春,冬失其藏,春無以生,故肝陽之病發於冬;肺為陰,於時為秋,夏失其長,秋無以收,故肺陰之病發於夏,凡此陰病、陽病,各有所發,是謂五發。

五邪所亂:邪入於陽,則狂;邪入於陰,則痹;搏陽則為癲疾;搏陰則為喑;陽入之陰則靜;陰出之陽則怒。是謂五亂。

喑,音因,餘篇同。此舉五邪所亂,以足上文之義。上文陽病發於血,心也;陽病發於冬,肝也,故正為邪亂,而入於心肝之陽分,則狂。上文陰病發於骨,腎也;陰病發於肉,脾也;陰病發於夏,肺也,故以邪亂正,而入於腎脾肺之陰分,則痹。痹者,邪留皮肉與骨,而為痹痛也。搏陽則為癲疾,所以足陽狂之意,言邪入於陽則狂。亦有邪搏於陽,而為癲疾者矣。搏陰則為喑,所以足陰痹之意,言邪入於陰則痹,亦有邪搏於陰,而為喑啞者矣。夫搏者,陰陽相搏也。搏陰為喑,乃陽入之陰,則靜而為喑也;搏陽為癲疾,乃出之陽,則怒而為癲疾也。凡此,皆五臟陰陽為邪所亂,是謂五亂,以明五病所發,乃亂而始發,或發而更亂也。

五邪所見: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名曰陰出之陽,病善怒,不治。是謂五邪皆同,命死不治。

見,音現。五邪所見者,五臟受邪,見於脈也。春得秋脈,金剋木也,夏得冬脈,水剋火也,長夏得春脈,木剋土也;秋得夏脈,火剋金也;冬得長夏脈,土剋水也,名曰陰出之陽,言邪病五臟之陰,出於經脈之陽也。病善怒,言春得秋脈,肝木受刑,故善怒也。當亟治之,若不治,則邪干五臟。是謂五邪皆同,言五臟受邪,同於木受金刑之義。命死不治,言五臟受刑,其人雖存,其命已死,是不治也。

五臟所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志,是謂五臟所藏。

除五臟,余藏,如字。言心肺肝脾腎,藏神魄魂意志,是謂五臟,而各有所藏也。

五臟所主:心主脈,肺主皮,肝主筋,脾主肉,腎主骨,是謂五主。

言心肺肝脾腎,主脈皮筋骨肉,是五臟外合,而謂之五主也。

五勞所傷: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

言久視久臥久坐久立久行為五勞,勞則五臟因之以傷,心主血,久視則傷之;肺主氣,久臥則傷之;脾主肉,久坐則傷之;腎主骨,久立則傷之:肝主筋,久行則傷之。凡此是謂五勞所傷。

五脈應象:肝脈弦,心脈鉤,脾脈代,肺脈毛,腎脈石,是謂五臟之脈。

言肝心脾肺腎,五臟之脈,應弦鉤代毛石,四時五行之脈象也。天地之道,不外五行,人身形藏,不離乎氣,承臟氣法時而宣明五氣者如此。

血氣形志篇第二十四篇

人之有身,不離血氣;人之應物,不離形志。形者,血氣之立乎外者也。志者,血氣之存乎內者也。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所宜。此岐伯繼上篇宣明五氣,而更為血氣形志之說也。

夫人之常數,太陽常多血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

人之常數,後天之數也。後天之數,從太而少,由三而一。太陽,三陽也,少陽,一陽也,陽明,太少兩陽相合而成也。太陽常多血少氣者,陽至於太,陽氣已極,陽極則陰生。血,陰也,陰生故常多血;氣,陽也,陽極故常少氣。少陽常少血多氣者,陽始於少,陽氣方生,陰氣未盛,故常少血;陽氣方生,莫可限量,故常多氣。陽明常多氣多血者,有少陽之多氣,有太陽之多血,以徵太少相合成陽明也。此言人之常數也。

少陰常少血多氣,厥陰常多血少氣,太陰常多氣少血,此天之常數。

先天之數,自少而太,由一而三也,言少陰自少而太也,次言厥陰,終言太陰。由一而三,先少陰,陰未盛,故常少血,少陰為生氣之源,故常多氣;厥陰肝脈下合衝任,故常多血,厥陰為一陰,而生微陽,故常少氣;太陰為三陰,陰極則陽生,故常多氣,陰極當衰,故常少血。夫由一而三,自少而太,此天之常數也;人之常數,而論三陽,陽予之正也,天之常數,而論三陰,陰為之主也。知天人陰陽之常數,則知人之血氣矣。

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之陰陽也。

三陽三陰,陰陽之六氣也,以陰陽之六氣,合人身十二經脈,則有足之三陽三陰,手之三陽三陰。陽主表,陰主裡,知表陽之所在,即知里陰之所在。故足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厥陰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足陰陽之六氣也;手太陽與少陰為表裡,少陽與心主為表裡,陽明與太陰為表裡,是為手陰陽之六氣也。此手足三陰三陽,合人身十二經脈之血氣,則知血氣之陰陽矣。

今知手足陰陽所苦,凡治病必先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後瀉有餘,補不足。

苦,猶病也。承上文手足陰陽表裡之義,而言今知手足陰陽之所病。血有形屬陰,氣無形屬陽;有形陰血,必先去,無形陽氣勿先傷,故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血,乃去其所苦之病也。伺之所欲,窺伺其欲散、欲軟、欲緩、欲收、欲堅之意也。如是則知某經有餘,某經不足,然後瀉有餘補不足。瀉有餘補不足,即九候已備,後乃存針之意。

欲知背俞,先度其兩乳間,中折之。更以他草,度去半巳,即以兩隅相拄也。乃舉以度其

背,令其一隅居上,齊脊大椎,兩隅在下,當其下隅者,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心之俞也,復下 一度,左角,肝之俞也,右角,脾之俞也,復下一度,腎之俞也。是謂五臟之俞,灸刺之度也。

前三度,音鐸,後四度,如字。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欲知背俞,先以草度其兩乳間,而對中折之,更以他草,亦度兩乳間,而去半已,即以其草左右兩隅相拄也。兩隅猶言兩邊,拄之乃舉以度其背。背,背俞也。其法令其一隅橫居於上,齊脊大椎,兩隅相拄,則兩隅在下,當其下隅,乃左右肺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心之俞也。復下一度左角,則肝之俞也,右角則脾之俞也。復下一度,左右腎之俞也,此肺心肝脾腎,是謂五臟之俞,而為灸刺之度也。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上文論陰陽血氣,而有灸刺之度,此下言形志苦樂,而有灸刺之度也。形見乎外,志存乎內,形樂則身體安和,志苦則內擾經脈,故病生於脈。脈者,心之所主也。治之以灸刺者,或灸以補之,或刺以通之。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形樂志樂,則過於安逸,無有動作。故病生於肉,肉者,脾之所主也。治之以針石者,或針以刺之,或石以砭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形苦志樂,則情逸身勞,故病生於筋。筋者,肝之所主也。治之以熨引,使血脈榮養於筋也。

形苦志苦,病生於咽嗌,治之以甘藥。

咽主地氣屬陰,嗌主天氣屬陽,形志皆苦,則陰陽並竭,故病生於咽嗌。咽納水穀,胃所主也;嗌司呼吸,肺所主也,咽嗌皆病,肺胃咸虛,故當治以甘藥。《靈樞·終始》節云:陰陽俱不足,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可將以甘藥,不可飲以至劑,如是者勿灸,即此義也。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數,音朔,驚恐,因驚致恐,志之苦也。經絡不通,勞其經絡,形之苦也,形數驚恐,經絡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病生於不仁者,恐傷骨,腎主骨,骨屬屈伸不利,故不仁也。治之按摩以通其經絡,醪藥以資其腎精。

是謂五形志也。

總結上文,而言形志苦樂。病生於脈,病生於肉,病生於筋,病生於咽嗌,病生於不仁,是謂五臟苦樂之形志也。

刺陽明,出血氣;刺太陽,出血惡氣,刺少陽,出氣惡血;刺太陽,出氣惡血:刺少陰,出氣惡血;刺厥陰,出血惡氣也。

惡,去聲。此因三陰三陽,血氣多少而為刺法也。陽明常多血多氣,故刺陽明,出血氣;太陽常多血少氣,故刺太陽,出血惡氣;少陽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陽,出氣惡血;太陰常多氣少血,故刺太陰,出氣惡血;少陰常少血多氣,故刺少陰,出氣惡血;厥陰常多血少氣,故刺厥陰,出血惡氣也。此血氣有多少,形志有苦樂,天人有常數,灸刺有常度,而申明上篇未盡之義者如此。

寶命全形論第二十五篇

寶命全形者,寶天命以全人形也。形之疾病,則命失其寶,形不能全。若欲全形,必先治神。治神,所以寶命,寶命,則能全形矣。

黃帝問曰:天覆地載,萬物悉備,莫貴於人。人以天地之氣生,四時之法成,君王眾蔗,盡欲全形,形之疾病,莫知其情,留淫日深,著於骨髓,心思慮之。余欲針除其疾病,為之奈何?

為,去聲。萬物皆在天地覆在之中,惟人超乎萬物之上,參天兩地,故莫貴焉。然推人之所以生,本於天地之氣生,人之所以成,同於四時之法成,今君王之貴,眾庶之賤,盡欲全形,卒不能者,以形之疾病,莫知其情,不知其情,則病留淫於肌肉經脈之內,日益深重,而且著於骨髓,病益深,則處治益難,故心思慮之。欲以針刺之法,除其疾病,疾病除則形可全,命可寶。為之奈何,探其治也。

岐伯對曰: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弦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病深者,其聲噦。

嘶,音西。形之疾病,則形不能全,凡物皆然,不但於人,故夫鹽之味鹹者,鹽質多潤,如以鹽著物,則其氣令物器之津而外泄矣。絃音安和,若弦將絕者,則音聲不和,而嘶敗矣;木體堅貞,若木敷散者,則枝葉不固,而發落矣。此物病而形不全,何況於人,若人病深者,則三焦不和,土氣不達,故其聲噦。噦,呃也,呃者,氣機內逆,土將敗也。

人有此三者,是謂壞府,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承上文而言,若人有此津泄音嘶葉發三者之病,是謂破腑,腑壞則毒藥無治,短針無取,雖欲針除其疾病,為不可得,故曰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蓋木之滋灌,只在於皮,木敷葉發,是絕皮矣,弦之鏗鳴,純本乎肉,弦絕音嘶,是傷肉矣,鹽之味鹹,其色主黑,器津外泄,是血氣爭黑矣。人之壞腑,猶之絕皮傷肉,血氣爭黑,故曰皆也。

此一節,言物壞而形不全,不能寶命全形,雖欲治之,不能治也。

帝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賊,為之奈何?

三為,俱去聲,更,平聲,下同。帝聞岐伯之言,有痛於心,故曰余念其痛心,為之亂惑反甚。病而能治,可以更代,今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是其病不可更代。百姓聞之,以為殘忍賊害,然余必欲治之,為之奈何?

岐伯曰: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天施地生,故夫人生於地,懸命於天。人稟天地陰陽交合之氣而生成,故天地合氣,命之曰人。

人能應四時者,天地為之父母,知萬物者,謂之天子。

天地之氣,徵於四時,人能應四時春夏秋冬之氣者,則天地為人之父母。四時之氣,徵於萬物,能知萬物生長收藏之理者,則人謂之天之子。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天有寒暑,人有虛實。

天有陰陽,人有十二節者,人身手足十二骨節之氣,開闔運行,一如天晝開夜闔之陰陽也;天有寒暑,人有虛實者,人身十二節氣,有有餘不足之虛實,一如天之寒冷為虛,暑熱為實也。

能經天地陰陽之化者,不失四時,知十二節之理者,聖智不能欺也,能存八動之變,五勝更立,能達虛實之數者,獨出獨入,胠吟至微,秋毫在目。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能經理天地陰陽之氣化者,則不失四時之氣化;人有十二節,時有十二節,能知十二節之理者,則天人合一,雖聖智不能欺也;能存心於八方風動之變,則春勝長夏,長夏勝冬,冬勝夏,夏勝秋,秋勝春,五勝更立之變,亦能知之。五勝更立,虛實存焉,能達虛實之數者,則眾人不知,我獨知之,故獨出獨入,而遊行於天地之間,呿吟之下,得其至微,秋毫纖悉,備在於目,能如是也,可以寶命全形矣。

帝曰: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天地合氣,別為九野,分為四時,月有大小,日有短長,萬物並至,不可勝量,虛實呿吟,敢問其方?

別,音逼。勝,平聲,下同。量,平聲。承岐伯之言而復問也。伯云:天有陰陽,而人生有形,不離陰陽。又云天地合氣,命之曰人。而天地合氣,各有分別,在地則別為九野,在天則分為四時,由四時而計其月,則月有大小,由月而計其日,則日有短長。又云知萬物者,謂之天子,今萬物並至,不可勝量。又云達虛實之數者,呿吟至微,今虛實呿吟,敢問其方。

岐伯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滅,土得木而達,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絕,萬物盡然,不可勝竭。

陰陽萬物,不外五行制化之道。金能制木,故木得金而伐;水能制火,故火得水而滅;木能制土,始焉木王,既則木之子火亦王,火王生土,故土得木而達;火能制金,故金得火而缺;土能制水,故水得土而絕。萬物皆有制克之道,故萬物盡然,制而復生,無有窮盡,故不可勝竭。不可勝竭,所以申明土得木達之義。

故針有懸布天下者五,黔首共餘食,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二曰知養身,三曰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五法俱立,各有所先。

共,供同。上古之世,以針治病,故針有懸布天下者,其法有五。黔首黑髮之民,於力田納稅之外,僅供餘食於家,而莫知之也。一曰治神,以我之神合彼之神,得神者昌,故治神為先。二曰知養身,一身血氣得其所養,則運行不息,故以養身為次。三曰知毒藥為真,毒藥攻邪,知之不真,則用之不當,故必知毒藥為真。四曰制砭石小大,上古之世,冶鑄未興,砭石為針,則小大之制宜審也。五曰知腑臟血氣之診,人之有形,不外腑臟血氣,不明其診,無以行針,故必知腑臟血氣之診。凡此五法,俱布立於天下,各有所宜者,而先施之,此用針可以全形,全形可以寶命也。

今末世之制也,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皆眾工所其知也,若夫法天則地,隨應而動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道無鬼神,獨來獨往。

和,去聲。制,制針之小大也。今末世之制,但知治形,故虛者實之,滿者泄之,此眾土所共知也。若夫治神,則上法天,下則地,可以隨應而動,隨應而動,則和之者若響,隨之者若影,此治神之道,無有鬼神,介紹於其間,而獨來獨往。此舉針刺之神,以明萬物虛實之數,呿吟至微之方也。

帝曰:願聞其道。

願聞治神之道。

岐伯曰: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後乃存針。

一曰治神,故凡刺之真,必先治神,五臟已定,九候已備,所以斂神也。後乃存針,神先針後也。

眾脈不見,眾凶弗聞,外內相得,無以形先。

神先針後,通其經脈,而眾脈若不見,神先針後,除其凶疾,而眾凶若弗聞。合外以為內,合內以為外,故外內相得,必先治神,後乃存針,故無以形先。

可玩往來,乃施於人。人有虛實,五虛弗近,五實弗遠。

往來者,氣機出入也。得神則可玩往來施於人者,刺其病也。得神乃可施刺於人。人有虛實,謂人之虛實不同也,五虛,五臟正氣虛也,虛則不可針,故曰弗近,五實,五臟邪氣實也,實則宜針,故曰遠。

至其當發,間不容瞚。

瞚,瞬同。發,舉也。瞚,轉目也。至其舉針之際,其間不容於轉目爾。

手動若務,針耀而勻。

務,專一也。勻,園活也。手動若務者,以手按穴,似專一而不移。針耀而勻者,行針之時,復光耀而園活也。

靜意視義,觀適之變。

適,自得也。清靜其意,以視行針之義,可以觀其自得之變。變,通變也,言不執著之。

是謂冥冥,莫知其形。

冥冥,靜之至也。莫知其形,變之至也。夫靜意視義,觀適之變者,是謂冥冥,而莫知其形也。

見其烏烏,見其稷稷,從見其飛,不知其誰。

烏烏,烏之疊至也。稷稷,稷之疊聚也。從見其飛,見其針之飛耀也。不知其誰,針園活而難按也。夫手動若務,針耀而勻者,一如見其烏烏之至,見其稷稷之聚,從見其針之飛耀園活,而不知其誰也。

伏如橫弩,起如發機。

伏如橫弩,針之未舉也。起如發機,針之已施也。夫至其當發,間不容瞚者,言未針如橫弩之伏,至其當發,如機之速,其間不容轉瞚也。此皆治神之道也。

帝曰:何如而虛,何如而實?

五虛弗近,五實弗遠,是但刺其實,不刺其虛。帝欲合虛實而咸刺之,故問何如而治其虛,何如而治其實。

岐伯曰: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

刺虛須實者,刺虛人須內其氣而實之也。刺實須虛者,刺實人須泄其氣而虛之也。

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深淺在志,遠近若一,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

經脈之氣,已至於針孔,則當專心致志,而慎守勿失也。夫針之深淺,皆慎守勿失,故曰深淺在志,而氣之遠近,亦皆慎守勿失,故曰遠近若一。其慎守也則始臨深淵,其勿失也,則手如握虎,其深淺在志,而遠近若一也,則神無營於眾物。

此一節,言知天人合一之理,針刺神明之道,可以寶命,可以全形也。

八正神明論第二十六篇

八正,天地八方之正位也。天之八正,日月星辰也。地之八正,四方四隅也。合人形於天地四時,陰陽虛實,以為用針之法,神乎神,獨悟獨見獨明,故曰八正神明也。

黃帝問曰:用針之服,必有法則焉,今何法何則?

服,事也。上篇云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然雖治神,必有法則,以為用針之事,帝故問之。

岐伯對曰:法天則地,合以天光。

天光,日月星辰也。用針之道,上法天時,下則地理,更合天之日月星辰,以為法則也。

帝曰:願卒聞之。

法天則地,合以天光,願盡聞之。

岐伯曰: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氣定乃刺之。

合以天光者,凡刺之法,必候日月星辰也。法天者,候四時之氣也。則地者,候八正之氣也。定,安靜也。人氣安靜乃行針以刺之。此為用針之事也。

是故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故血易瀉,氣易行,天寒日陰,則人血凝泣,而衛氣沉。

易,去聲。泣,作澀。人身血氣,上應於天,是故天氣溫和,日色光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浮。淖液,滋灌也。浮,外行也。血淖液,故血易瀉;衛氣浮,故氣易行。若天不溫和而寒,日不光明而陰,則人血凝澀而衛氣沉。凝澀,不淖液也。沉,不浮也。

月始生,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人身血氣,不但應天日,且應天月也。月始生,月朔也,月生之日,衛氣大會於風府,則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月望也,月望則血氣充盛,故血氣實,而肌肉堅;月郭空,月晦也,月晦則血氣虛微,故肌肉凝,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傷寒論云:血弱氣盡,腠理開者是也。是以人當因天時而調血氣也。

是以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是謂得時而調之。

因天時而調血氣,是以天寒無刺,寒則堅凝,故無刺也;天溫無凝,溫則流通,故無凝也;月生無瀉,不伐其生氣也;月滿無補,不益其有餘也,月郭空無治,正氣虛邪,不能去也,凡此是謂得時而調之。

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之。

得時而調,乃因天序之盛虛,故曰因天之序,盛虛之時也。移光,去形晦而光明也。定位,日月中天而位定也。正立而待,整肅其體,待天人氣盛,然後行針以刺也,凡此皆得時而調也。

故曰: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而補,血氣揚溢,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陰陽相錯,真邪不別,沉以留止,外虛內亂,淫邪乃起。

重,平聲。別,音逼。月生無瀉,故曰月生而瀉,是謂臟虛;月滿無補,月滿而補,則血氣揚溢於外,則絡有留血,命曰重實;月郭空無治,月郭空而治,是謂亂經,亂經則陰陽相錯,陰陽相錯,則真邪不別,真邪不別,則邪氣內沉,沉以留止,真氣不充,則外虛;邪氣相薄,則內亂。外虛內亂,則淫邪乃起,凡此皆不能得時而調也。

帝曰:星辰八正何候?

星辰躔度,八正定位,何以候之?

岐伯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以時調之也。八正之邪虛,而避之勿犯也。

日月之行,星辰為之衛,是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日月之行,則星辰可候矣。八風之邪,八正為之位,是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知八風之邪,則八正可候矣。天有四時,四時者,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氣所在,人候其氣,以時調之也。春秋之氣溫和,冬夏之氣寒暑,以時調之,則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

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至骨,入則傷五臟,工候救之,弗能傷也。

人之受邪,身之虛也。天之有邪,天之虛也。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氣內至於骨,內至於骨,則入傷五臟,其兩虛相感之時,而工候救之,弗能入傷五臟也。

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靈樞·九針論》云:「大禁太一所在之日,及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所在之處,所主左右上下,身體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漬治之,是謂天忌日也」。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凡此皆星辰八正之候也。

此一節,言法日月星辰,四時八正之氣,以為刺法也。

帝曰:善其法星辰者,余聞之矣,願聞法往古者。

上古之世,以針治病,故承上文法星辰之義,而願聞法往古者。

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

黃帝法往古而著《針經》,《針經》,《靈樞經》也。靈樞首篇,黃帝有先立針經之語,故欲法往古者,先知針經也。

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沉,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

法往古而知針經,必有驗於來今。夫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如冬日寒而夏日溫,晦朔虛而弦望盛也。即以十月而候四氣之浮沉,如春夏日月則氣浮,秋冬日月則氣沉也。以四氣浮沉而調之於身,可觀其氣之立有驗於身也。

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

法往古而知針經,可以觀其冥冥,夫觀其冥冥者,言形氣榮衛之不行於外,冥冥然也。而工獨之,有可觀矣。工之所以獨之者,亦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並四時氣之浮沉,與人參伍相合而調之,日月四時之理明,則人身之理亦明,故工常先見之。然理微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爾。

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謂冥冥,若神彷彿。

形見之見,去聲。法往古而知針經,可以通於無窮。夫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可傳後世,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而工獨知之,惟不形見於外,故視之無形,嘗之無味。視無形、嘗無味故謂冥冥而若神彷彿也。

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逢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中,去聲,下同。邪之中人,有虛邪,有正邪。虛邪者,乃八正之虛鄉邪氣,而中於人身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用力則汗出,汗出則腠理開,腠理開,而逢虛風,不同於八正之邪,故中人也微,微則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也。

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

萌芽,病之微也。上工治病,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乘其正氣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

下工救其已成,救其已敗。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

若邪病已成,正氣已敗而救之,斯為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而病已成也。救其已敗者,因病而敗之也。

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莫知其情,而見邪形也。

處,去聲。虛邪正邪,深淺不同,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調治之,使經脈無傷,正氣內存,故曰守其門戶焉。能如是也,是雖莫知其情,而能見邪形也。上文云莫知其情,莫見其形,今莫知其情者,而能知其情,莫見其形者,而能見邪形也。

帝曰:余聞補瀉,未得其意。

補正瀉邪,各有其法,帝故問之。

岐伯曰:瀉必用方。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內針,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針,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針,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

內,音納。刺欲瀉之,則大指退後,食指進前,其孔似方,故瀉必用方。就方義而申解之,則方者以天人之氣方盛也。天氣盛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人氣盛,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也。息方吸,氣始入,故方吸而內針,復候其方吸而轉針,復候其方呼,氣出之始,而徐引針。引,猶出也,故瀉必用方,候其氣盛而行焉爾。

補必用員。員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榮,復以吸排針也。故員與方,非針也。

員,圓通。刺欲補之,則大指進前,食指退後,其孔似員,故補必用員。就員義而申解之,則員者,員活其氣,行於周身,故員者行也,行者移其有餘,補其不足,故行者移也,深入為補,故刺必中其榮。排,轉也,復從吸排針,候吸入而轉針也。吸入而轉,所以補之,故員與方乃之員活,氣之方盛,非但針之方員也。

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

瀉之補之,貴得其神,故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榮衛血氣之盛衰,知形之肥瘦,則知用針之淺深矣,知榮衛血氣盛衰,則知方員之補瀉矣。由此觀之,則血氣者,乃人之神,而不可不謹養也。

帝曰:妙乎哉論也,合人形於陰陽四時虛實之應,冥冥之期,其非夫子孰能通之,然夫子數言形與神,何謂形,何為神,願卒聞之。

數,音朔,承知形養神之論,而贊其妙,因舉形神而復問之。

岐伯曰:請言形,形乎形,目冥冥,問其所病,索之於經,慧然在前,按之不得,不知其情,故曰形。

未言神,先言形。形乎形,是有形之可形也。目冥冥,是無形之可形也。有形可形,當問其所病,而索之於經。無形可形,則慧然在前,而按之不得。此有形無形之間,而不知其情,故曰形。情,猶實也,若泥跡求形,則非形矣。

帝曰:何謂神?岐伯曰:請言神,神乎神,耳不聞,目明心開而志先,慧然獨悟,口弗能言,俱視獨見,適若昏,昭然獨明,若風吹雲,故曰神。

神乎神,是至神而莫若神也。耳不聞,是無聲也。雖曰無聲,覺目明心開,而志先慧覺然獨悟矣。口弗能言,是無臭也,雖曰無臭,覺與眾俱視而我獨見矣。適若昏,是無象也,雖曰無象,覺昭然獨明,若風吹雲而見蒼天矣。夫無聲無臭無象,而獨悟獨見獨明故曰神。

三部九候為之原,九針之論,不必存也。

診三部九候之法,而以形神為之原,則《靈樞》九針之論,所言天忌者,可不必存於胸中也。

此一節,言用針之道,貴得其神,得其神而形可不存也。

離合真邪論第二十七篇

離合真邪者,真氣邪氣,彼此相離,勿使合也。邪入經脈,則真邪相合,從而察之,必使真氣弗失,邪氣弗入。蓋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瀉之立已,則合者使離,故曰離合真邪也。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

承上篇先知《針經》之意,而言九針之道,備載針經八十一篇,余已盡通其意。

經言氣之盛衰,左右傾移,以上調下,以左調右,有餘不足,補瀉於榮輸,余知之矣。

《針經》大意如此,余已知之。

此皆榮衛之傾移,虛實之所生,非邪氣從外入於經也。余願聞邪氣之在經也,其病人何如,取之奈何?

針經多論正氣之虛實,未詳邪氣入經,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夫聖人之起度數,必應於天地,故天有宿度,地有經水,人有經脈。

起,猶立也。聖人立人身脈度循行之數,必上應天,下應地。故天有二十八宿之度,人有十二經脈,以應於天;地有十二經水,人有十二經脈,以應於地。

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泣;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湧而隴起。

泣,作澀。卒,音促,俱下同。地之經水,氣通於天,故天地溫和,則經水安靜。如天寒地凍,則經水凝澀。凝澀,不行也。天暑地熱,則經水沸溢。沸溢,汛濫也。若陰陽不和,卒風暴起,風行水渙,則經水波湧而隴起。

夫邪之入於脈也,寒則血凝泣,暑則氣淖澤,虛邪因而入客,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其行於脈中,循循然。

人之經脈,合於經水,氣通於天。若夫邪氣之入於脈也,天寒則人血凝澀,猶之天寒地凍,經水凝澀也。天暑則人氣淖澤,猶之天暑地熱,經水沸溢也。虛鄉之邪,因人經脈虛而入客,猶之卒風暴起,故亦如經水之得風也。經之動脈猶言風入於經,而動其脈也。其至也亦時隴起,猶之經水遇風,波湧而隴起也。其不因於邪,則血氣之行於脈中,循循然。循循,次序貌,猶之天地溫和,而經水安靜也,此人之度數,所以應於天地也。

其至寸口中手也,時大時小,大則邪至,小則平,其行無常處,在陰與陽,不可為度,從而察之,三部九候,卒然逢之,早遏其路。

中,去聲。處,去聲,下處同。脈之大會,在於寸口,其至寸口而中手也,則時大時小,大則脈氣有餘,故邪至;小則脈氣凝實,故平。邪氣之至,其行無常處,或在血分之陰,或在氣分之陽,而不可為度,從其在陰在陽而察之,審其三部九候之中,邪之所在,卒然逢之,勿使真邪相合,是當早遏其路。下文云,逢而瀉之,其病立已,同一義也。

吸則內針,無令氣忤;靜以久留,無令邪布,吸則轉針,以得氣為故;候呼引針,呼盡乃去,大氣皆出,故命曰瀉。

內,音納,下內針之內同。忤,逆也。大氣,針下所聚之氣也。方吸則內針,其氣始行,無令逆也。寧靜其心,久留其針,以針引邪,無令邪之四布也。方吸則轉針,欲以得氣,為復其故。候呼則引針,呼盡針乃去,使針下所聚之氣皆出,此瀉邪之法,故命曰瀉。

此一節,言人身經脈,應於天地,邪氣卒至,當急瀉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帝曰:不足者補之,奈何?

邪氣卒至,當急瀉之,真氣不足,則當補之,故為此問。

岐伯曰:必先捫而循之,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彈而怒之,抓而下之,通而取之,外引其門,以

閉其神,呼盡內針,靜以久留,以氣至為故,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以至,適而自護,候吸引針, 氣不得出,各在其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大氣留止,故命曰補。

推,退,平聲,下同。彈,平聲。以至之以已通,下以合之以同。抓,猶引也。補不足者,當知其經脈之不足,故必先以手捫而循之,得其穴道之真,次則切而散之,推而按之,分掰其穴,不使傾移,然後彈而怒之,以進其針,引而下之,以深其針,通而取之,以調其經,外引其門,使氣脈流通,以閉其神,使真氣內存。針刺留呼,其數不同,留呼數盡,更當內針,而靜以久留,久留者,欲以氣至,為復其故,候氣之法,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仍當調適而自護。上文候呼引針,大氣皆出,此候吸引針,使氣不得出,各在其針刺之處,推闔其門,令神氣存,針下所聚之大氣,留止於內,此補正之法,故命曰補。

帝曰:候氣奈何?

如待所貴,不知日暮,其氣已至,適而自護,此候氣之法,帝復問之。

岐伯曰:夫邪去絡入於經也,舍於血脈之中,其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也,時來時去,故

不常在,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無逢其沖而瀉之,真氣者,經氣也,經 氣大虛,故曰其來不可逢,此之謂也。

邪之中人,由絡而經,由經而脈,故邪去絡入於經也,則舍於血脈之中,邪氣始入,未為寒病,未為溫病,其寒溫未相得時,如湧波之初起也,起如湧波,則時來時去,時來時去,故不常在,邪不常在,治之常早,故曰:方其來也,必按而止之,止而取之。邪氣衝突,宜避其銳,無逢其沖而瀉之,逢沖而瀉,傷其經氣,則真氣亦傷。夫真氣者,經氣也,瀉之則經氣大虛,故《九針十二原》論曰:其來不可逢,即此無逢其沖而瀉之之謂也。

故曰:候邪不審,大氣已過,瀉之則真氣脫,脫則不復,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曰其往不可追,此之謂也。

上文言大盛的可瀉,此言已過亦不可瀉。故曰候邪不審,針下所聚之大氣已過,而復瀉之,則真氣外脫,脫則不復矣。由是則邪氣復至,而病益蓄,故《九針十二原》論曰:其往不可追,即此大氣已過,不可瀉之之謂也。

不可掛以發者,待邪之至時,而髮針瀉矣。若先若後者,血氣已盡,其病不可下。故曰: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取,如扣椎。故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此之謂也。

針道至微,先後之間,不差毫髮。不可掛以發者,待邪氣之至時,而髮針以瀉矣。髮針不得其時,若先若後者,傷其血氣,則血氣已盡,其病留中,而不可下。下,猶退也。取刺之道,貴得其時,故曰知其可取而取之,則如發機之神速,不知其可取而取之,則如扣椎之鈍樸。故《九針十二原》論曰:知機道者,不可掛以發,不知機者,扣之不發,即其知其可取如發機,不知其可取如扣椎之謂也。

帝曰:補瀉奈何?

帝先問補不足,未問瀉有餘,故為是問。

岐伯曰:此攻邪也。

不足者補之,帝先問之矣,此復為補瀉之問,則所問專在於瀉,故曰此攻邪也。猶言此攻邪之問也。

疾出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此邪新客,溶溶未有定處也。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逆而刺之,溫血也,刺出其血,其病立已。

溶溶,流動貌。逆,迎也。溫,通調也。攻邪之法,當疾出其針,以去盛血,而復其真氣,所以然者,此邪新客於身,流動而未有定處也。未有定處,故推之則可前,引之則可止,若迎而刺之,所以通調其血也。通調而刺出其血,其病立已。此攻邪之法為然,不使真邪相合也的。

帝曰:善。然真邪以合,波隴不起,候之奈何?

伯言經之動脈,其至也,亦時隴起,又言寒溫未相得,如湧波之起,然有真邪相合,而波隴不起,則候之奈何?

岐伯曰:審捫、循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

不知三部者,陰陽不別,天地不分。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調之中府,以定三部。故 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雖有大過且至,工不能禁也。

別,音逼。邪入而波隴不起,則直氣內虛,邪氣內陷。候之之法,當以心審之,以手捫之,循其三部九候之盛虛而調之,察其左右上下之相失,及相減者,審其病臟以期之。《三部九候論》云:「上下左右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期者,計其死生之時日也。不知三部者,不能循三部之盛虛而調之也。陰陽不別,不能察其左右。天地不分,不能察其上下矣。地以候地,天以候天,人以候人,不能察其相失及相減矣。能循三部之盛虛而調之,必調之中府,以定三部,三部之中,胃氣為本,中府,胃腑也。三部之中,又有九候,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脈之處,則不能審其病臟以期之。雖有死期之大過且至,而工不能禁也。大過,死期也。工不能禁,不能預料也。

誅罰無過,命曰大惑,反亂大經,真不可復,用實為虛,以邪為真,用針無義,反為氣賊,奪人正氣。

無過誅罰,則攻邪不當,故命曰大惑。大經反亂,則正氣受傷,故真不可復。用實為虛,則虛實不明。以邪為真,則真邪不別。如是以治,則用針無義,反為氣賊,而奪人正氣矣。

以從為逆,榮工散亂,真氣已失,邪獨內著,絕人長命,予人夭殃。不知三部九候,故不能久長。

予與同。用針無義,必至以從為逆,而榮衛散亂。反為氣賊,必至真氣已失,而邪獨內著。奪人正氣,必至絕人長命,而予人夭殃。因此不知三部九候之理,故不能使人久長於人世也。

因不知合之四時五行,因加相勝,釋邪攻正,絕人長命。

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合之天之四時,地之五行,不知人之三部九候,因不知天之六氣。因加地之五運相勝,邪反釋之,正反攻之,而絕人長命矣。

此一節,申明候氣補瀉,當知三部九候,以為補正瀉邪之法也。

邪之新客來也,未有定處,推之則前,引之則止,逢而瀉之,其病立已。

上文已言者,而復言之,以明邪氣新客,當急治之,勿使真邪相合也。

通評虛實論第二十八篇

通評虛實,猶言統論虛實也,大義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二語盡之。然有氣熱脈滿,而為重實者,有脈虛氣虛,而為重虛者,有寒滿熱喘,腸澼,癲疾,消癉,癰疽,腹滿霍亂,五臟癇驚,內外上下,陰陽臟腑諸病,而或死或生,或實或虛者,故曰通評虛實也。

黃帝問曰:何謂虛實?

人身經脈貴得其平,故為虛實之問。

岐伯對曰:邪氣盛則實,精氣奪則虛。

虛實者,非但經脈血氣之虛實,乃邪氣盛於人身則實,精氣奪於內臟則虛,是邪實而正虛也。

帝曰:虛實何如?

既虛既實,人之臟腑血氣當何如?

岐伯曰:氣虛者,肺虛也,氣逆者足寒也,非其時則生,當其時則死,餘臟皆如此。

氣主於肺,行於內外,故氣虛者乃肺虛也。氣機運行,從下而上,故氣逆者,乃足寒也。邪逆正虛,傷其內臟,故非其剋制之時則生,當其剋制之時則死。不特肺受火克,諸臟皆有所克,故餘臟皆如此。

帝曰:何謂重實?

重,平聲。余同。因上文虛實而問重實。

岐伯曰:所謂重實者,言大熱病,氣熱脈滿,謂是重實。

重實者,言人身大熱之病,氣盛而熱,脈盛而滿,陰陽血氣皆實,是謂重實。

帝曰:經絡俱實何如,何以治之?

氣熱脈滿,則經絡俱實,故為此問,而探其治。

岐伯曰:經絡皆實,是寸脈急而尺緩也,皆當治之。

經絡皆實,氣血盛於陽分,是寸脈當急,而尺則緩也。經實者治其經,絡實者治其絡,經絡皆實,皆當治之。

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經絡內通血脈,外通皮膚,經絡盛則皮膚滑澤,經絡衰則皮膚澀滯,故曰滑則從,澀則逆也。

夫虛實者,皆從其物類始,故五臟骨肉滑利,可以長久也。

物,猶形也。類,猶合也。物類者,五臟在內,皮肉筋脈骨,有形在外,而合於五臟者也。始,先見也。皮澀而虛,則肺臟亦虛,皮滑而實,則肺臟亦實,故夫虛實者,皆從其有形之外合,以先見也。皮和肺,肉合脾,脈合心,筋合肝,骨合腎,故五臟調合於內,骨肉滑利於外,可以長久而永天命也。

帝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何如?

承上文經絡皆實,言更有絡滿經虛,經滿絡虛之不同,故有絡氣不足,經氣有餘,並下經虛絡滿之間。

岐伯曰:絡氣不足,經氣有餘者,脈口熱而尺寒也,秋冬為逆,春夏為從。治主病者。

脈口,寸口也。經氣有餘,則脈口膚熱,絡氣不足,而尺膚寒也。《榮衛生會》論云:榮出於中焦,衛出於下焦,故以寸膚候經,榮為經也,尺膚候絡,衛為絡也。秋冬之氣降而沉,故寸熱尺寒為逆,春夏之氣升而浮,故寸熱尺寒為從。經絡外通皮肉,內通筋骨,膚之寒熱,其病有皮肉脈筋骨,淺深不同,貴得其主病之所在而治之,故曰治主病者。

帝曰:經虛絡滿何如?

經虛則經氣不足,絡滿則絡氣有餘。

岐伯曰:經虛絡滿者,尺熱滿,脈口寒澀也,此春夏死,秋冬生也。

虛,不足也。滿,有餘也。上文以尺候絡,故絡滿者,尺膚熱而滿,以寸候經,故經虛者,脈口寒而澀也。寸為陽,主春夏,脈口寒澀,故春夏死,尺為陰,主秋冬,尺熱滿,故秋冬生。承上文從逆而言,故曰此也。

帝曰:治此者奈何?

上文言治主病者,此不言治,帝故問之。

岐伯曰:絡滿經虛,灸陰刺陽,經滿絡虛,刺陰灸陽。

此絡滿經虛,當灸陰刺陽,灸陰所以補經虛,刺陽所以瀉絡滿。上文經滿絡虛,當刺陰灸陽,刺陰所以瀉經滿,灸陽所以補絡虛。此以灸刺通於上文,則上文治主病者,亦當通如此矣。

帝曰:何謂重虛?

因上文重實而問重虛。

岐伯曰:脈氣上虛,尺虛,是為重虛。

人身陰陽,不外脈氣,故提脈氣二字。上虛者,脈氣虛於上之寸部。尺虛者,脈氣虛於下之尺部。脈主陰血,氣主陽氣,脈虛氣虛,則陰陽血氣皆虛,是謂重虛。

帝曰:何以治之?岐伯曰: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尺虛者,行步恇然;脈虛者,不象陰也。如此者,滑則生,澀則死也。

知其氣脈死生,則知施治之法,故復言氣脈,不言治也。所謂氣虛者,虛於寸部之陽,則言語無常,而心主之神明不聰也;虛於尺部之陰,而為尺虛者,則足骨屈伸不利,故行步恇然,恇然,虛怯貌。此言氣之虛也。脈之大體,有陰有陽,若脈虛者,浮泛於上,有陽無陰,不能效象於陰也。此言脈之虛也。如此者,指氣虛脈虛也。氣虛脈虛,診得皮膚滑澤則生,澀滯則死也。蓋氣脈既虛於內,皮膚不可榮於外,明氣脈之虛而知其死生,則知治之法矣。

帝曰: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何如?

承上文氣熱脈滿之意,言氣熱脈滿,是謂重實,有寒氣暴止,脈滿而實何如。暴,卒暴也。

岐伯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

上文云滑則從,澀則逆,下文云從則生,逆則死,故曰實而滑則生,實而逆則死,是知逆者因澀而逆也。

帝曰:脈實滿,手足寒,頭熱何如?

脈實滿,手足寒是實而逆則死:今寒不盡寒,而頭復熱如何?

岐伯曰:春秋則生,冬夏則死,脈浮而澀,澀而身有熱者,死。

手足寒而頭熱,乃寒中有熱,熱中有寒,春時則寒中有熱,秋時則熱中有寒,故春秋則生,冬氣全寒,夏氣全熱,今寒中有熱,熱中有寒,不合天時,故冬夏則死。若脈浮而澀,乃越於外而虛於內,澀而身有熱,乃虛於內而越於外,此根氣不足,故皆死。

帝曰:其形盡滿如何?

承經絡皆實之意而言,經脈絡脈,統於周身,不但經絡皆實,而其形且盡滿,何如?形,形身也。滿,猶實也。

岐伯曰:其形盡滿者,脈急大堅,尺澀而不應也。

其形盡滿者,陽氣浮越於外,故脈急大堅,而余於外,尺澀不應,而虛於內也。

如是者,故從則生,逆則死。帝曰:何謂從則生,逆則死?岐伯曰:所謂從者,手足溫也;所謂逆者,手足寒也。

上文云:滑則從,澀則逆,今脈急大堅,尺澀不應,如是者,故滑從則生,澀逆則死,帝復問之。而所謂從者,手足溫和,溫和則滑也,所謂逆者,手足寒冷,寒冷則澀也,反復辨論,仍明滑則從,澀則逆也。

帝曰:乳子而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承上文寒氣暴上,脈滿而實之意,復問乳子病熱,脈懸小者何如?

岐伯曰:手足溫則生,寒則死。

乳子秉質未充,借後天乳食以生,故胃氣行於四肢,而手足溫則生,胃氣不行於四肢,而手足寒則死。

帝曰: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者,脈何如?

中,去聲,下同。上文乳子病熱而脈懸小,此言乳子中風熱而脈實大,但舉喘鳴肩息,借岐伯以申明之。

岐伯曰:喘鳴肩息者,脈實大也,緩則生,急則死。

乳子既中風熱,復喘鳴肩息,其脈當實大也。脈實大而緩,脈有胃氣則生,脈實大而急,脈無胃氣則死。

帝曰:腸澼便血何如?

因上文喘鳴病肺,而問大腸之腸澼也。腸澼者,寒熱之邪,傷其陰絡,泄瀉下利也。熱氣盛而血溢腸外,則便血,寒氣盛而津溢腸外,則下白沫,寒熱相持,血與白沫相兼而下,則下膿血,帝故各舉以問。

岐伯曰:身熱則死,寒則生。

腸澼便血,則陰虛於內,身熱則陽虛於外。《陰陽別論》云:陰陽虛,腸澼死。故身熱則死。寒者,身不熱也,不熱則陰虛而陽不虛,故生。

帝曰:腸澼下白沫,何如?岐伯曰:脈沉則生,脈浮則死。

腸澼下白沫,乃寒汁下泄。脈沉則血氣內守,故生;脈浮則血氣外馳,故死。

帝曰:腸澼下膿血,何如?岐伯曰:脈懸絕則死,滑大則生。

腸澼下膿血,乃血與白沫相兼而下。其脈懸絕,則津血內脫,生陽不生,故死;脈滑大,則陰陽和合,血氣充盛,故生。

帝曰:腸澼之屬,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岐伯曰:滑大者曰生,懸澀者曰死,以臟期之。

泄瀉下利,屬於腸澼,非便血白沫膿血之腸澼,故曰腸澼之屬。上文言身熱則死,又言脈懸絕則死,帝承上文之意而言,身不熱,脈不懸絕何如?帝承上文之意以問,伯亦承上文之意以對。夫滑大者,既曰生,則懸澀者曰死。懸澀,懸絕之漸也。須知腸澼之脈,不宜懸澀矣。懸澀將絕,當以五臟之死日期之。《陰陽別論》云:肝至懸絕,十八日死;心至懸絕,九日死;肺至懸絕,十二日死;腎至懸絕,七日死,脾至懸絕,四日死。

帝曰:癲疾何如?

承上文肺病之喘鳴,大腸之腸澼,而問心病之癲疾消癉。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癲疾則心不神明,病當何如?

岐伯曰:脈搏大滑久自已;脈小堅急死不治。

心不受邪,脈搏大滑,則正氣內持,邪不幹臟,故病久當自已;脈小堅急,乃正氣不足,邪必干臟,故死不治。

帝曰:癲疾之脈,虛實何如?

心不受邪,則癲疾之脈,宜虛乎,抑宜實乎?

岐伯曰:虛則可治,實則死。

心不受邪,其脈宜虛,故虛則可治;實則邪氣內入,故實則死。

帝曰:消癉虛實何如?

癲疾則心氣寒,消癉則心氣熱,故問消癉之脈,虛實當何如?

岐伯曰:脈實大,病久可治;脈懸小堅,病久不可治。

火熱而渴,消癉病也,其脈實大,脈病皆為有餘,雖久可治;脈懸小堅,則病有餘,脈不足,久則正氣益虛,故不可治。

帝曰:形度、骨度、脈度、筋度,何以知其度也?

皮與肉為形度;骨度者,腎之合;脈度者,心之合;筋度者,肝之合。承上文諸病,而問形骨脈筋之度,必知內外相合之度,始知致病之由,故復問之。

岐伯曰:春亟治經絡,夏亟治經俞,秋亟治六腑,冬則閉塞,閉塞者,用藥而少針石也。

岐伯二字,舊本訛帝,今改正。度有淺深,合於四時,故春亟治經絡,經絡無病,筋度和矣;夏亟治經俞,經俞無病,脈度和矣;秋亟治六腑,六腑無病,通體之形度和矣;冬則閉塞,閉塞者,宜用藥調之,而少針石也,閉塞內藏,骨度和矣。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癰疽不得頃時回。

申明所謂少針石者,乃骨度無病,勿針石以泄之,非癰疽發於骨度之謂也。若癰疽發於骨度,乃少陰神機所主,當亟刺以泄其毒,不得頃時之緩,而使神機之回也,此言癰疽發於骨度也。

癰不知所,按之不應手,乍來乍已,刺手太陰旁三痏,與纓脈各二。

痏,音季,餘篇同。骨度為陰,故言癰疽,形度脈度筋度為陽,故言癰,不言疽。癰發於通體之形度,或上或下或左或右,故不知其所,將成未成,故按之不應手,時腫時消,故乍來乍已。肺主周身之氣,故刺手太陰旁三痏。手太陰旁,膺胸之旁也。痏,針眼如小瘡也。三痏,針瘡凡三也。纓脈,結纓兩旁之脈也。各二,左右各刺其二也。此言癰發於形度也。

腋癰大熱,刺足少陽五,刺而熱不止,刺手心主三,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

脅上曰腋,少陽行身之側部,合於腋,故腋癰大熱,當刺足少陽五,以泄其熱,刺之而熱不止,則刺手心主三。心主包絡之脈上抵腋下也。更刺手太陰經絡者,大骨之會各三。大骨之會,臂骨與手交會之處也,此言癰發於脈度也。

暴癰筋緛,隨分而痛,魄汗不盡,胞氣不足,治在經俞。

暴,凶暴也。毒氣深入,內傷其筋,則為暴癰。筋緛,隨大筋之分理而痛,謂不掀痛於外,而隱痛於內也。皮毛之魄汗,不盡出於外,由胞中血海之氣,不足於內也。筋緛,胞虛不可以刺,故治在經俞。治,調治也。使胞中血氣,由內達外,則緛者強,雍者通,此言癰發於筋度也。

腹暴滿,按之不下,取手太陽經絡者,胃之募也。少陰俞,去脊椎三寸,旁五,用員利針。

腹中卒暴而滿,太陰脾土病也。按之不下,既滿且硬,不應指而下也。取手太陽經絡者,以小腸居胃下,化物而出,乃胃之募也。取而刺之,以瀉腹滿。又取少陰俞所以行泄其水也。少陰俞,即腎俞也,兩旁去脊椎各開三寸。各刺其五,用員利針者,《九針十二原》論曰:針大如釐,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蓋腎俞兩旁,不可深刺,故用釐針泄腎臟之水氣,以治腹滿,上文形度骨度脈度筋度,未及於脾,此舉脾病,以足形度之義。

霍亂,刺俞旁五,足陽明及上旁三。

霍亂,胃病也。霍亂之病,脾胃不和,故亦刺少陰俞旁五。病在陽明,故刺足陽明,及上旁三,陽明胃俞,在腎俞之上,故曰及上旁。三者,兩旁各三刺也。本經論五臟,必兼言胃,故舉胃病以足五臟之義。

刺癇驚脈五,針手太陰各五,刺足太陽五,刺手少陰經絡旁者一,足陽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針。

足太陽,舊本訛經太陽,今改。癇,癲癇也。驚,震驚也。癇驚之病,病在於脈,故刺癇驚脈有五,其一針手太陰各五。肺手太陰之脈起於中焦,出腋上,循臑內,各五者,左右各為五刺,刺之所以和金氣也。其一刺足太陽五,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循足太陽之脈,而五刺之,所以和水氣也。其一刺手少陰經絡旁者一,心手少陰之脈,起於心中,出屬心系,心系不可刺,故刺經絡之傍,刺之所以和火氣也。其一刺足陽明一,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之交頞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刺之所以和土氣也。其一取足上踝五寸,上踝五寸,膽足少陽光明穴也,刺三針,光明之上下也,刺之所以和木氣也。癇驚之病,陰陽不交,水火不齊,故為臟腑五行之刺,以足臟腑五行之義。

凡治消癉,僕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肥貴人,則高梁之疾也;隔塞閉絕,上下不通,則暴憂之病也;暴厥而聾,偏塞閉不通,內氣暴薄也,不從內外中風之病,故瘦留著也;蹠跛,寒風濕之病也。

暴,卒也。蹠,踐履也。跛,不正也。治病之法,各有內外上下之因,當從其因而察之。凡治消癉病起於內,僕擊病起於外,邪在上則偏枯,邪在下則痿厥,邪在中則氣滿發逆。此消癉僕擊偏枯痿厥氣滿發逆之病,有虛有實,若肥貴人,則膏梁之疾,而為有餘也,氣機隔塞而閉絕,以致上下不通,推其致病之由,則卒憂之病也。卒然厥逆,不通於上,則暴厥而聾,不通於下,則二便不調,偏塞閉不通,此暴憂內因之病,故曰內氣暴薄也。不從內暴憂外中風之病,則秉質故瘦,留著而不去之病也。若足踐履而行不正,非故瘦之疾,乃寒風濕外因之病也。凡此諸病,虛實不同,當察其因而治之。

黃帝曰:黃疸暴痛,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五臟不平,六腑閉塞之所生也。頭痛耳鳴,九竅不利,腸胃之所生也。

帝因岐伯之言,申明臟腑受病,各有所生,知其所生,則知虛實之因,而治之不難矣。黃疸暴痛,癲疾厥狂,病雖發於一時,乃久逆之所生也。五臟之氣,貴得其平,五臟不平,由六腑不和,故六腑閉塞之所生也,頭痛耳鳴,致上下九竅不利,由穀氣少入,穀神內虛,乃腸胃之所生也。

太陰陽明論第二十九篇

太陰,脾土也。陽明,胃土也。胃納水穀,借脾氣運行,充於腑臟,而經脈以和,四肢以榮,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為太陰陽明論。

黃帝問曰:太陰陽明為表裡,脾胃脈也,生病而異者,何也?

陽明為表,太陰為里,太陰主脾,陽明主胃,脾胃表裡,皆屬乎土,何以生病而異?

岐伯對曰:陰陽異位,更虛更實,更逆更從,或從內,或從外,所從不同,故病異名也。

更,平聲。太陰,陰也,陰在內;陽明,陽也,陽在外,是陰陽異位也。春夏為陽,則陽實陰虛,秋冬為陰,則陰實陽虛,是更虛更實也。春夏為陽而陰盛則逆,秋冬則從;秋冬為陰而陽盛則逆,春夏則從,是更逆更從也。陰在內為陽之守,陽在外為陰之使,秋冬從陰,春夏從陽,陰陽互從,是或從內,或從外也。一歲之中,所從不同,故發而為病,亦有陰陽之異名也。

帝曰:願聞其異狀也。

有異名必有異狀,狀名之實也。

岐伯曰:陽者,天氣也,主外,陰者,地氣也,主內,故陽道實,陰道虛。故犯賊風虛邪者,陽

受之,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陽受之則入六腑,陰受之則入五臟,入六腑則身熱,不時 臥,上為喘呼,入五臟則滿閉塞,下為飧泄,久為腸澼。

天為陽,故陽者,天氣也,主外,地為陰,故陰者,地氣也,主內。陽剛有餘,陰柔不足,故陽道實、陰道虛。陽主外,故犯賊風虛邪者陽受之,陰主內,故食飲不節,起居不時者,陰受之。腑為陽,故陽受之則入六腑,臟為陰,故陰受之則入五臟。入六腑,則陽氣外浮,不歸於陰,故身熱不能時臥,而上為喘呼;入五臟,則陰寒內盛,不和於陽,故滿閉塞,下為飧泄,而久為腸澼。此陰陽不同,而腑臟外內之病,所以異也。

故喉主天氣,咽主地氣。故陽受風氣,陰受濕氣。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指端;

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 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

喉司呼吸,肺氣所出,故喉主天氣;咽納水穀,下通於胃,故咽主地氣。風為陽邪,故陽受風氣;濕為陰邪,故陰受濕氣。陰氣從下而上,上而外,故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至手指之端;陽氣從外而上,上而下,故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陽氣在上,極則乃下;陰氣在下,極則始上,故曰陽病者,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極乃下也;傷於濕者,下先受之,極乃上也。此陰陽不同,而風濕上下之病,所以異也。

此一節,論腑臟外內風濕上下,而太陰陽明之病,所以異也。

帝曰:脾病而四肢不用,何也?

上文言腑臟外內,風濕上下受病之異,未明其狀,故有脾病而四肢不用之問。四肢不用,其狀異矣。

岐伯曰:四肢皆稟氣於胃,而不得至經,必因於脾,乃得稟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 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為,去聲下同。稟,猶受也。四肢皆受氣於胃,而陽明胃氣不得至於四肢之經,必因於脾,乃得至經而受氣於胃也。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則四肢不得受胃中水穀之氣,而水穀之氣,外行四肢,內資五臟,氣日以衰。肺主氣也,脈道不利,心主脈也,而肝主之筋,腎主之骨,脾主之肌肉,皆無水穀之氣以生,故四肢不用焉,所以脾病而四肢不用也。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

肝心肺腎,主春夏秋冬四時,脾不主時,故舉以問。

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臟,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於時也。

長,上聲。脾不主時者,以脾臟屬土,位治中央,常以春夏秋冬四時,為肝心肺腎四臟之長,一時各十八日寄治,一臟之中,共主七十二日,所以不得獨主於時。

脾臟者,常著胃土之精也。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頭足,不得主時也。

著,昭著也。胃土水穀之精,昭著於外,由脾臟之氣運行,故脾臟者,常著胃土之精也,萬物皆生於土,故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經脈上下資生於土,故上至頭,下至足,無處不周,雖欲主時,不可得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耳,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何也?

上文云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故問脾胃皆屬土,以膜相連,何以能為胃行其津液。

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陽明者,表也,五臟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於三陽。

厥陰為一陰,少陰為二陰,太陰為三陰,故足太陰者,三陰也。足太陰主脾,其脈中貫胃,下屬脾,上絡嗌,而脾土之氣通於五臟之陰,故太陰為之行氣於三陰。三陰,主五臟也。陰主裡,陽主表,故陽明者表也。胃納水穀為五臟之腑之海也,稟太陰之運動,而亦為之行氣於三陽,三陽,主六腑也。

臟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稟水穀氣,日以益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太陰行氣於三陰,陽明稟太陰之氣,而行氣於三陽,是五臟六腑,各因其經,而受氣於陽明,受氣於陽明,實受氣於太陰,故脾臟為胃行其津液,所以以膜相連,而能為之行其津液也。若脾臟不為胃行其津液,則四肢不得稟陽明水穀之氣,氣日益衰,肺氣虛也。陰道不利,即脈道不利,心氣虛也。而肝主之筋,腎主之骨,脾主之肌肉,皆無陽明水穀之氣以生,故四肢不用焉。

此一節,言太陰脾臟,為胃行其津液,而充於腑臟,達於四肢,所以脾病而四肢不用也。

陽明脈解論第三十篇

承上篇《太陰陽明論》,而更為陽明脈解也。陽明屬土,故惡木;陽明熱甚,故惡火:陽明厥逆,故惡人;四肢實,則登高;熱盛則棄衣;不欲食,則妄走。皆陽明經脈之病,有生死虛實之殊,故以為解。

黃帝問曰:足陽明之脈病,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鐘鼓不為動,聞木音而驚何也?願聞其故。

惡,去聲,下同。《靈樞·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病,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帝引此以問。

岐伯對曰: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土也。故聞木音而驚者,土惡木也。

聞木音而驚者,陽明胃脈屬土,土惡木克之義。

帝曰:善。其惡火何也?岐伯曰: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盛,邪客之則熱,熱甚則惡火。

其惡火者,陽明主肉,其脈血氣皆盛,邪客之,則熱甚而惡火也。

帝曰:其惡人,何也?岐伯曰:陽明厥,則喘而惋,惋則惡人。

厥,厥逆也。惋,驚顧也。陽明惡人者,胃絡之脈,不能上行外達,則厥逆,厥逆則喘急而驚顧,驚顧則惡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

喘惋之證,有死有生,故復問之。

岐伯曰:厥逆連臟則死,連經則生。

胃絡上合心包,旁通支腋,今胃氣厥逆,病連少陰之心臟則死,病連心包之經脈則生。

帝曰:善。病甚,則棄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數日,逾垣上屋,所上之處,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

陽明病甚,則發狂,故舉以問。

岐伯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陽盛,則四肢實,實則能登高也。

手之三陽,從手走頭,足之三陽,從頭走足,故四肢者,諸陽之本也,今陽氣有餘而盛,則充溢四肢而實,實則能登高也。

帝曰:其棄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熱盛於身,故棄衣而走也。

其棄衣而走者,陽明火熱,盛於周身,故棄衣而走也。

帝曰:其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者,何也?

詈,音利,下同。登高棄衣,外狂也;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內狂也,故復問之。

岐伯曰:陽盛,則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

陽氣火氣也,心之所主也。陽氣亢盛,則心主血脈不和,故使人妄言罵詈,不避親疏而歌也。

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上文有不食數日逾垣上屋之問,故言而不欲食,惟不欲食,故逾垣上屋而妄走也。不欲食而妄走,是四肢稟氣於胃,胃以飲食為本之義。

熱論第三十一篇

此論經脈之熱病也。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風熱濕火燥寒,六氣之本也。厥陰、少陰、太陰、少陽、陽明、太陽,六氣之標也。凡人之生,主氣之次,始於厥陰,終於太陽,從陰而陽,循環無已,所謂神轉不回。若病傷寒,則始於太陽,終於厥陰,從陽而陰,所謂回則不轉,乃失其機。此云巨陽、陽明、少陽等,乃人身三陽三陰之經脈也。巨陽受之、陽明受之、少陽受之等,乃三陽三陰,各受寒邪而病熱也。一日巨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等,乃以六日而明六經也。三陽三陰,各受為病,一日受者,七日愈;二日受者,八日愈;三日受者,九日愈;四日受者,十日愈;五日受者,十一日愈:六日受者,十二日愈,究而言之,皆一日受而七日愈,期雖有次,非一定也。兩感於寒,則陰陽俱病,腑臟皆傷,不免於死。氣化無形,經脈有形,故下即有刺熱之篇,復有評熱之論。此篇只論人身經脈受病,不論標本氣化,後仲景《傷寒論》,論標本氣化者,與此熱論不同也。

黃帝問曰: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人身經脈調和,則無寒無熱;經脈不和,則或寒或熱,故熱病者,皆傷寒之類。其病或愈或死,期日不同,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巨陽,太陽也。陽熱之氣,病於通體,故曰巨陽。諸陽之氣,皆巨陽通體所主,故巨陽者,諸陽之屬也。若論其脈,則上連督脈之風府,督脈督於陽,故為諸陽主氣也。

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熱病者,傷寒之類,故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者人身陽熱之氣,陽常有餘,故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陽脈受寒,陰脈亦受寒,陰陽皆受,腑臟俱傷,故必不免於死。所以或愈或死也。

帝曰,願聞其狀。

病經脈之有形,則有諸脈受病之狀,故願聞之。

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

強,去聲。試以六經受病言之,如傷寒一日,通體之巨陽受之,上文云其脈連於風府,風府,項也,從項而上,故頭項痛,從項而下,故腰脊強,此巨陽之脈受病為然。今以一日受之而明其狀。

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乾,不得臥也。

陽明之脈,則以二日受之,而明其狀,陽明者,土也,故陽明主肉,其脈起於鼻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故挾鼻絡於目。主肉,故身熱;絡於目,故目疼;挾鼻,故鼻乾;陽明胃不和,故不得臥也。

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少陽之脈,則以三日受之,而明其狀。少陽者木也,故少陽主膽。其脈下胸中,循脅裡,其支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循脅絡於耳。循脅,故胸脅痛,絡耳,故耳聾。

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臟者,故可汗而已。

結上文三陽受病,非比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故三陽經絡,一日皆受其病,三陽主六腑,而未入於三陰之五臟,故可汗而已,此熱雖甚不死也。

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太陰之脈,則以四日受之而明其狀。其脈屬脾絡胃,挾咽,連舌本,故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布胃中,故腹滿,絡於嗌,故嗌乾。

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少陰之脈,則以五日受之,而明其狀,其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故少陰脈貫腎、絡於肺、系舌本。少陰水火不相交濟,故口燥舌乾而渴。

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厥陰之脈,則以六日受之,而明其狀。厥陰肝脈過陰器,抵小腹,故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厥陰木氣逆、火氣盛,故煩滿。循陰器,故囊縮。

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矣。

則,猶即也。結上文三陰受病,非必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故內之三陰,外之三陽,內之五臟,外之六腑,一日皆受其病,致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即死矣。較之兩感於寒不免於死者更甚也。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

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乾已,而嚏;十二日 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

其不兩感於寒,屬經脈之熱病,皆以七日環復,病衰而愈,由此觀之,則上文所云,一日受二日受者,乃循次言之,非一定不移之期日也。會悟聖經,當勿以辭害意。

帝曰:治之奈何?

治得其宜,不必七日始愈,故以為問。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臟脈,病日衰已矣。

臟脈者,如上文太陰脾臟之脈、少陰腎臟之脈、厥陰肝臟之脈也。治之而各通其臟脈,則病日漸衰而可已,如是則免於死矣。

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若病在三陽,其未滿三日而在外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而在內者,可泄而已,如是,不必七日環復而始愈矣。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

承汗已泄已之意,而問時有所遺,未全愈者何也?

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強,上聲。食,音飼。藏,如字。諸遺者,乃熱甚之時,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又言若此者,皆外熱之病已衰,而內熱有所藏,因其穀氣與所藏之熱相薄,相薄則陽明胃熱,與所藏之熱,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

帝曰:善。治遺奈何?

病遺未愈,何以治之。

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

視其經脈之虛實,調其陰陽之逆從,如是以治,可使病之必已,而無遺矣

帝曰:病熱當何禁之?

病有所遺,而復治之,不若當其病時而禁忌之,故問病熱何禁。

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復,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病熱少愈,未全愈時,毋食肉,毋多食。食肉則重濁難消,熱病當復;多食則穀氣相薄,病有所遺。食肉、多食,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

應,平聲。形,猶狀也。諸脈受病之狀,上文詳言之,此復問兩感於寒之脈狀。

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

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 人,六日死。

所謂兩感於寒者,巨陽與少陰、陽明與太陰、少陽與厥陰,皆表裡雌雄相應。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病巨陽之脈狀,則頭痛,病少陰之脈狀,則口乾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病太陰之脈狀,則腹滿身熱,病陽明之脈狀,則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病少陽之脈狀,則耳聾,病厥陰之脈狀,則囊縮而厥。夫三陽以胃氣為本,三陰以神氣為先,水漿不入,胃氣絕矣:不知人,神氣亡矣。至六日,則不能環復而死,言巨陽少陰、陽明太陰、少陽厥陰皆以六日為期而死,則一日二日三日,有次序而非一定,亦當意會者也。

帝曰:五臟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

承上文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臟不通,則死之意,而問三日乃死,非即死矣。

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長,上聲。五臟六腑,神氣運行,皆稟氣於胃,故陽明者,乃十二經脈之長也。陽明多氣多血,故其血氣盛,不知人,則神氣已絕。而陽明之氣未絕,故不知人三日,其陽明之氣乃盡,故死矣。雖不即死,猶之死也。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故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而發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而發者為病暑。溫,猶熱也。暑,熱之極也。暑熱之病,汗出而散,溫熱之病,亦當汗出,故暑當與汗而皆出勿止,汗雖多不可止之也。上文熱病隨感隨發,與寒氣留連伏匿而發者不同,故舉溫暑以別上文熱病之意。

刺熱篇第三十二篇

岐伯承上篇《熱論》,而立刺熱之篇,以明熱病之在經脈也。經脈內連五臟,故上篇言經脈之熱,此言五臟之熱。而五臟之熱,有在於脈者,有見於色者。在脈、在色,證有先兆,知其先兆而刺治之,則得矣。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沖頭也。

腹,小腹也。員員,周轉也。肝主疏泄,故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肝脈過陰器,抵小腹,故腹痛。木氣不達,故多臥,火氣有餘,故身熱。邪正相持,則為熱爭,熱爭則狂言,熱傷血分也。及驚,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也。脅滿痛,肝脈布脅肋,邪客之而滿痛也。手足躁,風淫末疾,肝病風生,躁擾也。不得安臥,臥則血歸於肝。肝病而血不歸也。庚辛甚,金剋木也。甲乙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氣逆,肝氣自逆也。始焉熱爭,繼則氣逆,不但庚辛甚,而庚辛且死。治之之法,當取陰陽臟腑之相為表裡者,而均刺之,故刺足厥陰少陽。申明氣逆者,其經脈之氣自逆也。肝與督脈會於巔,故其逆,則頭痛員員而周轉。所以致頭痛員員者,以肝脈與督脈,相引而上衝於頭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面赤,無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卒,音促。樂,喜樂也。心氣舒緩則樂,故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然後乃熱。邪正相持,而熱爭,則卒心痛,而煩悶也。善嘔,火熱上炎也。頭痛,陽氣上逆也。面赤,心熱也。無汗,不得陰液以相滋也。壬癸甚,水剋火也。丙丁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氣逆,心氣自逆也。始焉熱爭,繼則氣逆,故氣逆則壬癸死,當急刺手少陰太陽,以救其逆。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頭重,土虛疲倦之象,故脾熱病者,先頭重。頭重下視,則頰痛,脾絡注心中,故煩心。土虛木刑,故顏青。脾病善噫,故欲嘔。脾熱病故身熱,邪正相持,而熱爭,致身半以下。身半以上,氣機不和,則腰痛而不可用俯仰也。腹滿泄,脾熱下行也。兩頷痛,脾熱上行也。甲乙甚,水剋土也。戊己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始焉熱爭,繼則氣逆,逆則甲乙死。當刺足太陰陽明以救其逆。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手太陰陽明。

惡,去聲,淅然,如水灑身之意。厥,寒厥也。肺主皮毛,故肺熱病者,先淅然寒厥。從毫毛而起。厥起毫毛,故惡風寒。舌上黃,內熱也。身熱,外熱也,邪正相持而熱爭,則喘咳,肺主膺胸,其俞在背,故痛走胸膺背,既喘既咳,則不得太息,氣上不下,則頭痛不堪,皮毛開發,肌表不和,故汗出而寒,丙丁甚,火剋金也。庚辛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肺氣自逆,則丙丁死,當急刺手太陰陽明以救其逆。

腎熱病者,先腰痛,酸,苦渴,數飲,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寒且酸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

數,音朔。強,去聲。腰乃腎腑,故腎熱病者,先腰痛,腎主骨,故酸。腎為水臟,不能上濟其火,故苦渴,數飲水。腎虛病熱,故身熱,邪正相持而熱爭。爭於上則項痛而強,爭於下則骨行寒且酸,足下熱,爭於中,則不欲言,其腎氣自逆,精髓不能循脊注項,故項痛員員。申明員員者,乃精氣不充。而淡淡然,非若頭痛員員之周轉也。戊己甚,土剋水也,壬癸大汗,自得其位而起也。腎氣逆,則戊己死,當急刺足少陰太陽,以救其逆。

出血如大豆,立已。

此七字舊本在刺手太陰陽明下,今改正於此。承上文諸刺,而言若出針之時,出血如大豆,則邪熱去而經脈和,其病當立己。

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此衍文也,下文云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誤重於此。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上文五臟熱病,在於經脈,此言五臟熱病,見於氣色也。熱,火病也。赤,火色也。肝木居左,故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火居上,故心熱病者,顏先赤。《五色》論云,庭者顏也。庭,猶額也。脾土居中,故脾熱病者,鼻先赤,肺金居右,故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水居下,故腎熱病者,頤先赤。頤,腮間口角也。五臟病雖未發,先見赤色於面部者,當即刺之,勿使其病,此名曰治未病也。

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重,平聲。總結上文之義而言寒可治熱也,熱病從部所起者,如肝熱病,小便先黃。心熱病,先不樂。脾熱病,先頭重。肺熱病,先淅然。腎熱病,先腰痛,又如肝熱病,左頰先赤。心熱病,顏先赤。脾熱病,鼻先赤。肺熱病,右頰先赤。腎熱病,頤先赤者是也。至期而已者,如肝病期甲乙,心病期丙丁,脾病期戊己,肺病期庚辛,腎病期壬癸。至本位日期而病已也。其刺之反者,如肝病刺足厥陰少陽,心病刺手少陰太陽,脾病刺足太陰陽明,肺病刺手太陰陽明,腎病刺足少陰太陽。皆刺之,而反逆為從,至三周而病已。三周,三日也。重逆則死者,如肝病氣逆庚辛死,心病氣逆壬癸死,脾病氣逆甲乙死,肺病氣逆丙丁死,腎病氣逆戊己死。氣逆而治之覆逆,是謂重逆,重逆則死,不待庚辛壬癸等日也。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如甲乙大汗,丙丁大汗等,乃本氣勝王之日而大汗也。諸熱病者,如五臟經脈熱病,五臟氣色熱病也。治之之法,以飲之寒水,乃刺之,以治其熱,裡熱既愈,外熱未除,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至身寒無熱而止也。總結上文,而言熱以寒治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

足少陽之脈,循胸過脅,故熱病先胸脅痛,胸脅痛,則手足躁,當刺足少陽,以通其經,少陽病不己,應傳太陰,故補足太陰,以禁其傳,刺之不愈,而病甚者,當為五十九刺。水熱穴論云,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骨禹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

始,猶先也。手陽明之脈,起於手指,循臂而上,故熱病始手臂痛者,當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手太陰之脈,亦循手臂,故兼言之。

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

足太陽之脈,上額交巔,絡腦下項,故熱病始於頭首者,當刺項太陽,而汗出止,項太陽,猶言足太陽也。

熱病始終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足陽明之脈,循脛下足,故熱病始於足脛者,當刺足陽明而汗出止。

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瞑,刺足少陰,病甚,為五十九刺。

好,去聲。熱病先身重者,少陰樞轉不利也。少陰主骨,故骨痛腎氣不注於耳,故耳聾,腎精不充於目,故好瞑。當刺足少陰,以通其經,刺之不愈,而病甚者,亦為五十九刺。

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眩冒而熱,乃少陰腎精不升,熱病之起於少陰也。胸脅滿,乃少陽經脈不和,熱病之起於少陽也。少陰為陰樞,少陽為陽樞,樞轉有乖而病熱,故合少陰少陽而並刺之。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

見,音現,下同。脈,經脈也,色,赤色也。顴骨屬腎,少陰之所主也。上文熱病,有在脈者,有在色者,此合脈色而並論之,故言太陽之脈,而赤色榮於顴骨,是太陽脈色之熱病也。其病但在於脈,未榮顴骨之時,則榮未交,醫工必曰今且得汗,待其王時,而病可已。若王時無汗,病不能已。復與厥陰經脈相爭,而見赤色者,虛陽外浮,死期不過三日,蓋六氣運行,三日三陽,三日三陰。陰病不能出陽,陽病不能合陰,則死。申明色榮顴骨,是其熱病內連於腎,《本俞》論云,少陽屬腎,故曰少陽之脈色也。

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

面旁曰頰。頰前,亦顴骨也。夫少陽雖屬腎,而少陽為陽,少陰為陰,故少陽熱病之脈色,亦與少陰爭見,大義與上文同。

熱病氣穴,三椎下間,主胸中熱;四椎下間,主膈中熱,五椎下間,主肝熱;六椎下間,主脾熱;七椎下間,主腎熱,榮在骶也。項上三椎,陷者中也。

熱病氣穴,猶言熱病刺法,當取氣穴而刺之也。三椎下間,主刺胸中之肺熱。四椎下間,主刺膈中之心熱。五椎下間,主刺肝熱。六椎下間,主刺脾熱。七椎下間,主刺腎熱。此五臟氣分之熱病,而取氣穴以刺之。蓋氣為陽,主上,榮為陰,主下。若榮血之熱病,其穴在脊骨盡處,故曰榮在骶也。申明三椎者,從項上數之而為三椎也,下間者,椎下椎上,陷者中也。蓋大椎乃脊骨之第一椎,從項上數之,則大椎為三椎,如是椎之,諸椎皆得矣。

頰下逆顴,為大瘕,下牙車,為腹滿,顴後為脅痛,頰上者,膈上也。

觀面色所見之部,而知內臟所主之病,頰下赤色,上逆於顴,則為大瘕,而主腎病,其色下逆於牙車,則為腹滿而主脾病,其色逆於顴後,則為腰痛而主肝病,其色在由頰上者,則病在膈上,而為心肺之病也。此復舉面部上下所見之色,以徵五臟熱病之義。

評熱病論第三十三篇

《熱論》,論熱病之在脈,刺熱,論熱病之先見,評熱,論熱病之變證。風厥、勞風、腎風、風水,皆熱病之變。舉而評之,故曰《評熱病論》。

黃帝問曰: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為何?

溫,猶熱也。溫熱之病,汗出當愈。今汗出輒復熱,而脈更躁疾,不為汗衰;且神志不守,而狂言,胃氣不和而不能食,此熱病變證,病名為何?

岐伯對曰: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汗乃陰液,外出於陽,陽熱不從汗解,復入之陰,名曰陰陽交,交者,正不勝邪,邪復傷正,故死也。

帝曰:願聞其說。

願聞陰陽交而致死之說。

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在於谷,穀生於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精勝

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精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不能 食者,精無俾也。病而留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夫熱論曰,汗出 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不與汗相應,此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 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見三死,不見一生,雖愈必死也。

胃腑水穀之精,出而為汗,故人所以汗出者,皆生於穀之精,今邪氣交爭於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卻而穀精勝也。精勝則當能食,而不復熱。復熱者,邪氣也。汗者,穀精之氣也。今汗出而輒復熱者,是邪勝也。能食則谷之精專,補益經隧,今不能食者,精無俾也。俾,補益也。不能食,精無俾,致熱病留而不去者,其壽可立而傾也。且夫靈樞熱病論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今脈躁疾不與汗相應,此正氣不勝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腎臟之志,神志相依,失志則失神,故失志者死。夫不能食一死也,汗出而脈躁疾二死也。狂言失志三死也。今見三死,不見一生,始之病溫雖愈,亦必死也。所以詳明陰陽交,而致死之說也。

帝曰:有病身熱汗出,煩滿。煩滿不為汗解,此為何病?

承上文汗出復熱之死證,復舉汗出煩滿之病以問之。

岐伯曰: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風厥。

風為陽邪,性主開發,凡汗出而身發熱者,風也。汗乃陰液,外出於陽,今汗出而心煩胸滿不解者,乃陰竭陽虛,不相交濟,是為厥也。此因風致汗;因汗致厥,病名曰風厥。

帝曰:願卒聞之。

願盡聞風厥之義。

岐伯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得熱則上從之,從之則厥也。

通體之氣,巨陽主之,故先受邪,巨陽主表,少陰主裡,故少陰與其為表裡也。巨陽少陰相為表裡,故巨陽得表熱之病,則少陰里陰之氣,上從之,從之而加於陽,則厥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表裡刺之,飲之服湯。

厥則外陽內陰,不調和矣。治之之法,當表裡刺之,和其外內,飲之服湯,調其陰陽,此詳明熱病汗出煩滿而為風厥之變證也。

帝曰:勞風為病何如?

勞,煩勞也;勞風,煩勞內虛,生風病也。承上文風厥而問勞風,亦熱病之變證也。

岐伯曰:勞風法在肺下,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唾出若涕,惡風而振寒,此為勞風之病。

強、惡俱去聲。肺下,心也。煩勞則傷心,故勞風之病,法在肺下,心脈從心系,上挾咽,系目系,病則不能挾咽系目,故其為病也,使人強上冥視,火氣內炎,故唾出若涕,風淫經脈,故惡風而振寒。凡此皆為勞風之病。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救俯仰,巨陽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則傷肺,傷肺則死也。

治之之法,當調和經脈以救俯仰,經脈調和,則俯仰自如,強上可愈。巨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從巔絡腦,救其俯仰,不使強上,斯時巨陽能引精上行者,三日而冥視愈,中年精氣稍虛者,五日而冥視愈。老年不足於精者,七日而冥視愈。始則唾出若涕,至此復咳出青黃涕,其狀如膿,大如彈丸,從口中若鼻中出,則病當愈。若不能出,則火熱傷肺。傷肺則死,此言勞風為病,火氣盛而肺全傷,則死也。

帝曰:有病腎風者,面胕龐然,壅害於言,可刺不?

龐,音芒,餘篇同。不,否同。皮里肉外曰胕,龐然,腫貌。氣道不利,則壅害於言,此腎風之病,可刺治否?心腎皆屬少陰,承上文心病之勞風,而復問腎風也。

岐伯曰: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氣必至。

面胕腫而難言,腎氣虛也,虛不當刺,不當刺而刺,後五日,其腎臟之氣必至而為病。一日一臟,五日之後,復至其臟而發病也。

帝曰:其至何如?

其氣至之病何如?

岐伯曰:至必少氣,時熱。時熱從胸背上至頭,汗出手熱,口乾苦渴,小便黃,目下腫,腹中鳴,身重難以行,月事不來,煩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則咳,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

偃,猶臥也。腎為生氣之原,氣至而病必少氣,少氣則時熱,其時熱也,從胸背上至於頭,經脈虛,故汗出手熱,津液虛,故口乾苦渴,氣不化,故小便黃,水道不利,故目下腫,腸胃虛寒,故腹中鳴,足膝不力,故身重難以行。任脈虛,故月事不來,土氣虛,故煩不能食,肺腎不交,故不能正偃,正偃則咳,此腎風之病。腎受風邪,風行水渙,故病名曰風水。論在《刺法》中者,《水熱穴論》云,腎汗出逢於風,傳為跗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

帝曰:願聞其說。

帝欲詳明其義,故下文岐伯一一以明之。

岐伯曰:邪之所湊,其氣必虛,陰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申明少氣時熱汗出者,凡邪之所湊,其氣必虛,如陰氣虛者,陽必湊之,故少氣時熱而汗出也。

小便黃者,少腹中有熱也。

申明小便黃者,膀胱之氣,不合太陽而外出,是少腹中有熱也。

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則咳甚,上迫肺也。

申明不能正偃者,乃胃中土氣不和也,正偃則咳甚者,腎邪上迫於肺也。

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申明目下腫者,凡諸有水氣者,微腫先見於目下也。

帝曰:何以言?

申明未盡故復探之。

岐伯曰:水者陰也,目下亦陰也。腹者至明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

水者,陰類也。目下,亦陰也。脾為陰中之至陰,而主腹,是腹者,至陰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腫也。此復申明水氣之目下腫也。

真氣上逆,故口苦舌乾。

口乾苦渴者,口苦舌乾也。津液內竭,真臟之氣上逆,故口苦舌乾。此申明口乾苦渴之義也。

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出青水也。諸水病者,故不得臥,臥則驚,驚則咳甚也。

臥不能正偃者,乃臥不得正偃,正偃則咳者,乃正偃則咳出青水也。凡諸水病者,水氣上逆,故不得臥,不但胃中不和也,臥則驚,驚則咳甚,不但上迫肺也。此復申明不能偃,乃水氣上逆,正偃則咳甚,乃水氣凌心,不但胃不和,上迫肺也。

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

腸胃居於腹中,虛寒則鳴,故腹中鳴者,病本於胃也。此申明腹中鳴之義也。

薄脾則煩,不能食,食不下者,胃脘隔也。

脾脈從胃上膈,注心中,邪薄於脾,則煩而不能食。夫胃主納,脾主運,食不下者,由於胃脘之阻隔也。此申明煩不能食之義也。

身重難以行者,胃脈在足也。

胃脈循脛下足,身重難以行者,由胃脈在足,而胃之經脈虛也。此申明身重難行之義也。

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

胞脈主衝任之血,月事不來者,乃胞脈閉也。中焦取汁,奉心化赤,血歸胞中,故胞脈者,屬心而絡於胞中,今水氣上迫肺,心氣不得下通,故月事不來也。此申明月事不來之義也。

帝曰:善。

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循背裡,散胸中,會咽喉,絡唇口,淡滲皮膚,行於周身,月事不來,由於胞脈之閉,則熱從胸背上至頭手熱,亦由胞脈之熱。帝故善之,不復問也。

逆調論第三十四篇

調,調和也;逆調,逆其寒熱水火榮衛之氣,不調和也。寒熱逆調,則為煩為痹,水火逆調,則為肉爍、為攣節。榮衛逆調,則為肉苛。臟氣逆調,則為息喘也。

黃帝問曰: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此承上篇之意而復問也。上篇云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故問人身非常溫也,非常熱也。又云有病身熱汗出煩滿,故問為之熱而煩滿者,何也?

岐伯對曰:陰氣少,而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

溫病熱病,熱而煩滿,皆由陰氣少,而陽氣勝;陰氣少故熱,陽氣勝,故熱而煩滿也,溫熱無異,故總答之。

帝曰:人身非衣寒也,中非有寒氣也,寒從中生者何?

寒者熱之對,故因熱而問寒,人身非衣寒,表無寒也,中非有寒氣,里無寒也,寒從中生者,寒氣從內而外出也。

岐伯曰:是人多痹氣也,陽氣少,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

陽主熱,陰主寒,病在陰者,名曰痹,寒從中生,是人多痹氣也。多痹氣,由於陽氣少,陰氣多,陽氣少,故身寒,陰氣多故身寒如從水中出。此言寒熱逆調而為煩為痹也。

帝曰:人有四肢熱,逢風寒,如炙如火者,何也。

人身之熱,逢風之寒,則減;人有四肢熱,逢風之寒,更如炙如火,其熱不減,其故何也?

岐伯曰:是人者,陰氣虛,陽氣盛,四肢者陽也,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少水不能滅盛火,而陽獨治。獨治者,不能生長也,獨勝而止耳,逢風而如炙如火者是,人當肉爍也。

長,上聲,下同。熱者,陽氣也,是人有熱者,乃陰氣虛,陽氣盛,身在內,四肢在外,故四肢者陽也。以氣盛之陽,合四肢之陽,兩陽相得,而陰氣虛少,陽者火也,陰者水也,陰氣虛少,則少水不能滅兩陽相得之盛火,而陽獨治,獨陽不生,故獨治者,不能生長也,惟此獨勝而止耳。獨勝而止,肌肉如焚,故逢風而如炙如火者,是人當閃爍也。

帝曰:人有身寒,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然不凍慄,是為何病?

人身之寒,溫熱可愈,有身寒而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寒之極矣。然不凍慄,是為何病?亦因上文極熱而問極寒也。

岐伯曰:是人者,素腎氣勝,以水為事,太陽氣衰,腎脂枯不長,一水不能勝兩火,腎者水也,而生於骨,腎不生,則髓不滿,故寒甚至骨也。

一水不能勝兩火,七字在下,誤重於此,衍文也。寒者,陰氣也,是人有寒者,平素腎氣勝,腎氣勝則以水為事,以水為事,故太陽陽氣衰,太陽氣衰,則為孤陰,孤陰不長,故腎脂枯不長,夫腎者,水也,而精水生於骨,腎脂枯不長,則腎不生;腎不生,則骨髓不能滿,故寒甚至於骨,所以湯火不能熱,厚衣不能溫也。

所以不能凍慄者,肝一陽也,心二陽也,腎孤臟也。一水不能勝二火,故不能凍慄,病名曰骨痹。是人當攣節也。

寒甚至骨,宜凍慄矣。所以不能凍慄者,腎水生肝木,肝為陰中之陽,故肝一陽也。少陰合心火,心為陽中之陽,故心二陽也。腎為陰中之陰,故腎孤臟也。一陽二陽火也,孤髒水也,今一水不能勝二火,故雖寒甚至骨,而不能冰慄也,寒在於骨,病名曰骨痹。骨痹者,骨節拘攣,是人當攣節也。此言水火逆調而獨陽不生,則為閃爍。孤陰不長,則為攣節也。

帝曰:人之肉苛者,雖近衣絮,猶尚苛也,是謂何疾?

苛,猶瘧也,承上文寒熱之義,言人有不因寒熱,而肌肉如虐,雖近衣絮,尚不能和,是謂何疾?

岐伯曰:榮氣虛,衛氣實也,榮氣虛則不仁,衛氣虛則不用,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肉如故也。人身與志不相有,曰死。

榮衛之氣,相將而行,若榮氣虛,則衛氣實也,申明榮氣虛則不仁;不仁,不知痛癢也。衛氣虛則不用,不用,不能轉舒也。榮衛俱虛則不仁且不用,而肉苛如故也。人身榮衛,與五臟之神志相依,若人身與志不相有,則形志相離,故死。此言榮衛逆調,則為肉苛也。

帝曰:人有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有不得臥,而息無音者,有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有得臥行而喘者,有不得臥不能行而喘者,有不得臥,臥而喘者,皆何臟使然?願聞其故。

同是逆氣不得臥,而息有音,息無音則異,同是息有音,而起居如故與不得臥則異。喘病相同,有得臥行而喘,有不得臥行而喘則異。此臟氣逆調而息喘,故問何臟使然?

岐伯曰: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是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故息有音也。陽明者,胃

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陽明逆,不得從其道,故不得臥也。本經曰:胃不和,則臥不 安,此之謂也。

本訛下今改。不得臥而息有音者,足陽明經脈之逆也。足三陽之脈,皆從頭走足,故足三陽者下行,今逆而上行,故息有音也。蓋陽明者,胃脈也。胃者六腑之海,其氣亦下行,今陽明氣逆,不得從其下行之道,故不得臥也,評熱論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安臥也。舉本經之言而言胃不和,則臥不安,即此陽明逆不得從其道之謂也。此申明不得臥而息有音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之絡脈逆也,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留經而不行,絡脈之病人也微,故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夫起居如故而息有音者,此肺臟之絡脈逆也。絡脈在外,內通於經,今絡脈不得隨經上下,故肺氣留經而不行於絡,絡脈在外,病人也微,病微,故起居如故;留經不行,故息有音也。此申明起居如故而息有音也。

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夫水者,循津液而流也。腎者水臟,主津液,主臥與喘也。

夫不得臥,臥則喘者,是水寒之氣客於肺也。夫水者,循腸胃之津液而流行也。腎為水臟,津液之主,今水氣之客,故主不得臥與喘也。此申明不得臥,臥而喘也。

帝曰:善。

不得臥而息有音,由於胃氣之逆,則不得臥而息無音,亦由胃氣之逆,起居如故,而息有音,由於肺絡之逆,則得臥行而喘,亦由肺絡之逆,不得臥,臥而喘,由於水氣之客,則不得臥不能行而喘,亦由水氣之客。帝故默會其義而善之。此言臟氣逆調,則為息喘也。

卷之四

瘧論第三十五篇

風雨寒暑,皆為瘧病。日作之瘧,衛氣應乃作,邪客脊背,循風府而日下一節,則發日晏。出於風府,注伏膂而上出缺盆,則發日早。邪薄五臟,橫連募原,則間日乃作。邪與衛氣,客於六腑,循行失度,則間二日,或休數日乃作。夏傷水寒,秋傷於風,則為先寒後熱之寒瘧。冬中風寒,藏於骨髓,夏暑乃發,則為先熱後寒之溫瘧。肺素有熱,用力勞形,氣不歸陰,內藏於心,舍於分肉,則為但熱不寒之癉瘧。

黃帝問曰:夫痎瘧皆生於風,其蓄作有時者,何也?

痎瘧,陰瘧也。《生氣通天論》云,夏傷於暑,秋為痎瘧。帝問痎瘧皆生於風,謂痎瘧不必盡生於暑,而有生於風者。痎,陰瘧也。瘧,陽瘧也。故曰皆也。蓄,猶藏也。作,猶發也有時,或日發或間日發也。

岐伯對曰: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伸欠乃作寒慄鼓頜,腰脊俱痛,寒去,則內外皆熱,頭痛如破,渴欲冷飲。

伸欠,欲伸而欠不自如也。凡瘧之始發也,先起於毫毛之伸欠,乃作寒慄鼓頜,而腰脊俱痛。始則寒慄鼓頜,繼則寒去,內外皆熱,始渴,腰脊俱痛,繼則頭痛如破,內外皆熱,則渴欲冷飲。

帝曰:何氣使然?願聞其道。

道,猶路也。寒熱之作,何氣使然?而願聞其出入之道。

岐伯曰:陰陽上下交爭,虛實更作,陰陽相移也。

更,平聲,下同。瘧之發也,陰氣不和於陽,陽氣不和於陰,故陰陽上下交爭。陽爭於上,則陽實陰虛;陰爭於下,則陰實陽虛,上下交爭,則虛實更作。交爭更作,則陰陽相移也。

陽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

相移者,相併之義。如陽氣相移而並於陰,則陰實而陽虛,須知陰氣相移而並於陽,則陽實而陰虛,不言者,省文也。

陽明虛,則寒慄鼓頜也。巨陽虛,則腰背頭項痛,三陽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則骨寒而痛,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

所謂陰實陽虛者,如陽明虛則寒慄鼓頜也。陽明經脈,行身之前。頜,面下也。巨陽虛,則腰背頭項痛。巨陽經脈,行身之背,從頭至腰,皆在背也。陽明太陽既虛,而少陽亦虛,則三陽俱虛,俱虛則陰氣勝,陰氣勝則骨寒而痛。少陽屬腎主骨,此寒生於內,故中外皆寒,少陽經脈,行身之側,樞轉陰陽,司中外也。此申明陽並於陰,則陰實陽虛也。

陽盛則外熱,陰虛則內熱,外內皆熱,則喘而渴,故欲冷飲也。

申明陽實陰虛者,陽主外,陽盛則外熱;陰主內,陰虛則內熱。外內皆熱,陽氣過盛,則喘而渴,故欲冷飲也。此申明陰並於陽,則陽實陰虛也。由此推之,則上文之寒慄鼓頜,腰背俱痛,內外皆熱,頭痛如破,渴欲冷飲,皆病三陽之氣,亦陰實陽虛,陽實陰虛之所致也。

此皆得之夏傷於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榮氣之所舍也。此令人汗空疏,腠理開,

因得秋氣,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舍於皮膚之內,與衛氣並居。衛氣者,晝日行於陽,夜 行於陰。此氣得陽而外出,得陰而內薄;內外相薄,是以日作。

藏,如字,空、孔通。通承上文之意,而言此三陽瘧病,皆得之夏傷於暑,暑熱氣盛,藏於皮膚之內,腸胃之外。夫皮膚之內,腸胃之外,此榮氣之所舍也。暑熱傷榮,則肌表不和,此令人汗孔疏而腠理開也。汗孔疏,腠理開,暑月之時,因得秋涼之氣,是汗出遇風及得之以浴水氣,風水之氣舍於皮膚之內,則於衛氣並居也。夫衛氣者,晝日行於陽二十五周,夜行於陰二十五周,瘧之發也,必衛氣應乃作。此衛氣得日陽而外出,得夜陰而內薄。內外相薄,遇邪則發,是以日作。此言暑風寒水之氣,而有三陽之瘧病也。

帝曰:其間日而作者,何也?

間,去聲,下間日之間同。承上文日作,而問間日之作也。

岐伯曰:其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橫連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其行遲,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故間日乃作也。

此段,舊本在故作日益早也之下,今改正於此。其瘧間日發者,由邪氣內薄於五臟之陰,橫連膏膜之募原也。其道遠,其氣深,道遠氣深,其行於皮膚也遲。衛氣夜行於陰,日行於陽,一日乃出。五臟之氣,三日乃出,不能與衛氣俱行,一日不得皆出,故間日乃作,而交於三日之首也。

其氣之舍深,內薄於陰,陽氣獨發,陰邪內著,陰與陽爭,不得出,是以間日而作也。

此復申明上文之意,橫連募原,則其氣之舍深,薄於五臟,則內薄於陰,道遠氣深行遲,則陽氣獨發,陰邪內著矣。不能與衛氣俱行,不得皆出,則陰與陽爭不得出矣,是以交三日之首,間日而作也。

帝曰:善。其作日晏,與其日早者,何氣使然?

間日之瘧,其氣舍深,日作之瘧,氣舍不深,帝故善之。其瘧日作而早晏不同,則何氣使然?

岐伯曰:邪氣客於風府,循膂而下,衛氣一日一夜大會於風府,其明日日下一節,故其作也晏,此先客於脊背也。

瘧邪隨經,經氣不足,病氣下入,則瘧作日晏。經氣有餘,病氣上出,則瘧作日早,故假邪氣之入於風府,出於風府者,以明之,邪氣客於風府,經氣不足,則循膂而下,衛氣一日一夜常大會於風府,衛氣之行,其明日日下一節,周時至於風府,不與邪遇,必循膂而下乃遇,故其作也晏。此從風府而下,乃邪氣之先客於脊背也。

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病作,以此日作稍益晏也。

申明邪氣之所以客於風府者,以衛氣每至於風府,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氣入,邪氣入則瘧病作,邪氣循膂而下,以此日作稍益晏也。益者,漸次之謂。

其出於風府,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骶骨。二十二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其氣上行,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日高,故作日益早也。

若其氣不循膂而下,則出於風府。夫衛氣之行,日下一節。二十一日,下至骶骨。二十二日,入於脊內,注於伏膂之脈,今病氣不循膂而下,則其氣上行,衛氣循經,一月一周,故九日出於缺盆之中,其氣上行,則其氣日高,故作日益早也。此假病氣之入於風府,則從上而下,出於風府,則從下而上,以明日作之瘧,而有早晏之不同也。

帝曰:夫子言衛氣每至於風府,腠理乃發,發則邪氣入,入則病作。今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也,不當風府,其日作者奈何?

復舉岐伯之言,而問衛氣日下一節,其氣之發,不當風府,其日作而不早晏者奈何?

岐伯曰:此邪氣客於頭項,循膂而下者也。故虛實不同,邪中異所,則不得當其風府也,故邪中

於頭項者,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氣 至於足而病,衛氣之所在,與邪氣相合則病作,故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腠理,邪 氣之所合,則其府也。

中,去聲。此言衛氣與邪相合之處,即為風府,邪中異所,無常府也。衛氣日下一節,不當風府者,此邪氣客於頭項,循膂而下者也。經氣虛則循膂而下,經氣實則其氣上行,故虛實不同,有從風府而入,有不從風府而入,是邪中異所,不得定當其風府也。故邪中於頭項者,衛氣至頭項而病,中於背者,衛氣至背而病。中於腰脊者,衛氣至腰脊而病。中於手足者,衛氣至手足而病,此衛氣循行之所在,與邪氣相合,則病乃作,故風無常府,衛氣之所發,必開其腠理,與邪氣之所合,則其府也。愚按上文風邪客於頭項,行身之背,太陽經氣之瘧也。其氣上行,出於缺盆之中,行身之前,陽明經氣之瘧也。此邪中於頭項背腰手足,無有定處,少陽經氣之瘧也。

帝曰:善。夫風之與瘧也,相似同類,而風獨常在,瘧得有時而休者,何也?

風邪合而為府,不必定當風府,帝故善之。復問風之與瘧,風則善行數變,瘧則寒熱更移,相似同類,而風傷經脈,風獨常在,瘧之發也,得有時而休,其故何也?

岐伯曰:風氣留其處,故常在,瘧氣隨經絡,沉以內薄,故衛氣應,乃作。

處,去聲,下同。風傷經脈則風氣留其處,故常在,瘧氣外發,隨經絡而沉以內薄,則有時而休,故明日衛氣應乃復作。此一節,論陰陽寒熱之瘧,有日髮間日之淺深,早晏經絡之虛實也。

帝曰:瘧先寒而後熱者,何也?岐伯曰:夏傷於大暑,其汗大出,腠理開發,因遇夏氣淒滄之

水寒,藏於腠理皮膚之中,秋傷於風則病成矣。夫寒者,陰氣也。風者,陽氣也。先傷於寒,而後傷 於風,故先寒而後熱也,病以時作,名曰寒瘧。

藏,如字。先寒後熱,名曰寒瘧,夏暑無寒,有淒滄之水寒,至秋復傷於風。先傷寒,後傷風,故先寒後熱,病以時作者,發作有時,無早晏也。

帝曰:先熱而後寒者,何也?岐伯曰:此先傷於風,而後傷於寒故先熱而後寒也,亦以時作,名曰溫瘧。

先熱後寒,名曰溫瘧,乃先傷於風,後傷於寒,故先熱後寒,亦以時作,無早晏也。

其但熱而不寒者,陰氣先絕,陽氣獨發,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名曰癉瘧。

承上文,溫瘧而言,其但熱不寒者,名曰癉瘧,絕無陰寒之氣,是陰氣先絕,陰氣先絕,故不寒,獨有陽氣之發,是陽氣獨發,陽氣獨發,故但熱。陰氣先絕,水不濟火則少氣煩冤,陽氣獨發,火熱上炎,故手足熱而欲嘔。癉症之外,更有牝瘧,見《金匱要賂》中。

帝曰:夫經言有餘者瀉之,不足者補之。今熱為有餘,寒為不足。夫瘧者之寒,湯火不能溫也,及

其熱,冰水不能寒也,此皆有餘不足之類,當此之時,良工不能止,必須其自衰乃刺之。其故何 也?願聞其說。

瘧必自衰乃刺,故引《靈樞·根結》論之言,而言當寒熱之時,雖良工不能止,其故何也?

岐伯曰:經言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渾渾之脈,無刺漉漉之汗,故為其病逆,未可治也。

為,去聲,下同。《靈樞·逆順》論云,刺法曰,無刺熇熇之熱,無刺漉漉之汗,無刺渾渾之脈,無刺病與脈相逆者,故為其病逆,猶言其病與脈相逆也,此皆未可刺治也。引經言,而對帝之經言也。

夫瘧之始發也,陽氣並於陰,當是之時,陽虛而陰盛,外無氣,故先寒慄也。

瘧發有先寒慄者,故夫瘧之始發也,陽氣內並於陰,當陽氣並陰之時則陽虛而陰盛;陽主外,主氣,陽虛故外無氣,外無氣而陰盛,故先寒慄也。

陰氣逆,極則復出之陽,陽與陰復並於外,則陰虛而陽實,故先熱而渴。

瘧發有先熱渴者,陰氣虛而內逆,極則陰氣復出之陽,是陽與陰,復並於外,並於外則陰虛而陽實,陰虛則熱,陽實則渴,故先熱而渴也。

夫瘧氣者,並於陽則陽勝,並於陰則陰勝,陰勝則寒,陽勝則熱。瘧者,風寒之氣不常也,病極則復至。

瘧發先寒則後熱,先熱則後寒。故夫瘧氣者,並於陽則陽勝而熱,並於陰則陰勝而寒。風氣為陽,陽勝則熱,寒氣為陰,陰勝則寒。是症者,風寒之氣不常也。寒極則熱,熱極則寒,故病極則復至。

病之發也,如火之熱,如風雨不可當也。故經言曰,方其盛時,必毀,因其衰也,事必大昌,此之謂也。

經言,《靈樞·逆順》論之言也,毀,傷也。瘧病之發也,熱如火之熱,寒如風雨不可當。故經言曰,方其盛時而治之,正氣必毀,因其衰也而治之,事必大昌,即此火熱風雨不可當之謂也。

夫瘧之未發也,陰未並陽,陽未並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故工不能治其已發,為其氣逆也。

自衰乃刺,不若因其未發而調治之,故夫瘧之未發也。陰未並陽,陽未並陰,因而調之,真氣得安,邪氣乃亡,瘧之已發,雖良工不能治,為其氣之逆亂也。

帝曰:善。攻之奈何?早晏何如?

攻,治也。早謂治其未發。晏謂治其已衰,承上文治其未發,刺其已衰之意,而復問也。

岐伯曰:瘧之且發也,陰陽之且移也,必從四末始也,陽已傷,

陰從之,故先其時,堅束其處,令邪氣不得入,陰氣不得出,審候 見之,在孫絡盛堅而血者皆取之,此真往而未得並者也。

刺其已衰,上文已詳言之,故此但言治其未發,且者,未定之辭,瘧之將發未發也。陰陽之將移未移也,必從手足之四末始也。蓋三陰三陽之氣,從手足之井滎而出入更移,如病在陽,而陽已傷,則陰從之而亦傷,故當先其未發之時,堅束其四末之處,令邪氣之在此經者,不得入於彼經,彼經之陰氣,不得出而並於此經,審候其脈,而見其證,見其在孫絡盛堅而血者,皆取刺之,此真氣自往而未得交併之時也,此治未發之也道。

帝曰:瘧不發其應何如?

承上文治未發之意,問瘧病不發之時,其脈候證候,何如而應。

岐伯曰:瘧氣者,必更盛更虛,當氣之所在與,病在陽,則熱而脈躁,在陰,則寒而脈靜,極則陰陽俱衰,衛氣相離,故病得休,衛氣集則復病也。

瘧氣者,寒熱相勝,陰陽交極,故必更盛更虛,無有定也。由此言之,則瘧不發,無所應矣。惟當瘧氣之所在也,如病在陽則身熱而脈躁,病在陰則身寒而脈靜,此其應也。病極則陰陽之氣俱衰,陰陽俱衰則衛氣與邪氣相離,故病得休,此其所以不發也,如明日衛氣集與邪相遇,則復病也。

帝曰:時有間二日,或至數日發,或渴,或不渴,其故何也?

帝承相離則休之意,問瘧發時有間二日.或至數日,當其發也。有熱甚而渴,有熱不甚而不渴,其故何也。

岐伯曰:其間日者,邪氣與衛氣客於六腑,而有時相失,不能相得,故休數日乃作也。

其間二日或數日者,邪氣與衛氣並寒於六腑,衛氣入腑,周時不能外出,而有時相失矣,有時相失,不能與病氣相湯,故間二日,或休數日乃作也。

瘧者,陰陽更勝,或甚,或不甚,故或渴,或不渴。

常有或渴或不渴之問,故日症者乃陰陽之氣,更相勝也。或陽熱之氣過甚則渴,或陽熱之氣不甚,則不渴也。

帝曰:論言夏傷於暑,秋必病瘧,今瘧不必應者,何也?

《生氣通天論》云,夏傷於暑,秋為痎瘧,帝舉以問,今瘧有不必為是者,何也?

岐伯曰:此應四時者也,其病異形者,反四時也,其以秋病者寒甚,以冬病者,寒不甚,以春病者惡風,以夏病者多汗。

惡,去聲。邪氣伏藏而病瘧,此應四時之升降出入者也,其病異形者,感一時之氣而為瘧,此反四時也,其以秋時病瘧者,冬傷於寒,陽氣內藏,故寒不甚,以春時病瘧者,春傷於風,氣機始發,故惡風,以夏時病瘧者,夏傷於暑,腠理開,故多汗,此春夏秋冬,皆能病瘧,所以明其不必應也。

帝曰:夫病溫瘧與寒瘧,而皆安舍,舍於何臟?

上文夏受水寒,秋傷於風,藏於腠理皮膚之中,發則先寒後熱,名曰寒瘧。溫瘧只言先傷於風,後傷於寒,未言所受之時,未明所藏之處,帝欲詳明溫瘧之由,故問溫瘧與寒瘧,而皆安舍,舍於何臟,上文因寒瘧而及溫瘧,故寒瘧詳而溫瘧略,此問溫瘧而兼寒瘧,故下文但論溫瘧,而不復言寒瘧也。

岐伯曰:溫瘧者,得之冬中於風寒,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則

陽氣大發,邪氣不能自出,因遇大暑,腦髓爍肌肉消,腠理發泄, 或有所用力,邪氣與汗皆出,此病藏於腎,其氣先從內出之於外也。 如是者,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衰則氣復反入,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故先熱而後寒,名曰溫瘧。

上中,去聲。藏如字,下同。溫瘧者得之冬,中於風寒,邪氣藏於骨髓之中,至春則陽氣大發,邪在骨髓,氣行經脈,故邪氣不能自出,至夏因遇大暑,暑熱上炎,則腦髓爍,暑行肌肉,則肌肉消,暑開腠理,則腠理發泄,或有所用力,勞其形體,則骨髓之邪氣,與汗皆出而為瘧,此病邪藏於腎,其氣先從內之骨髓,而出於肌肉腠理之外也。如是者,大暑消爍陰虛而陽盛,陽盛則熱矣。陽熱衰,則氣復反入,既衰反入則陽虛,陽虛則寒矣,故先熱後寒,名曰溫瘧。寒瘧已悉於前,故不復論。

帝曰:癉瘧何如?

因溫瘧而復問但熱不寒之癉瘧也。

岐伯曰:癉瘧者,肺素有熱,氣盛於身,厥逆上衝,中氣實而不外泄,因有所用力,腠理開,

風寒舍於皮膚之內,分肉之間,而發,發則陽氣盛,陽氣盛而不衰,則病矣。其氣不反於陰,故但熱 而不寒,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脫肉,故命曰癉瘧。

反,舊本誤及,今改。癉瘧者,其人肺素有熱,肺主氣,肺熱則氣盛於身,肺氣不能外出於皮毛,則厥逆上衝。上衝者,中氣實,而不能外泄也,肺熱而實,因有所用力,勞其形體,則腠理開,腠理在皮膚之內,分肉之間,因其開也。風寒復舍於皮膚之內,分肉之間,而發為瘧病,發則陽氣盛,故先熱,陽氣盛而不衰,故但熱不寒,則病癉瘧矣。上文溫瘧,氣復反入,故先熱後寒,癉瘧,其氣不反於陰,故但熱而不寒,申明氣不反陰,但熱不寒者,邪熱之氣,內藏於心,而外舍於分肉之間,令人消爍脫肉,是以氣不反陰,但熱不寒,故命曰癉瘧,所以詳明癉瘧之所藏者如此。

帝曰:善。

由癉瘧而推之,則上文少氣煩冤,手足熱而欲嘔,亦火熱之氣內藏於心,帝故善之。

此一節,論寒瘧溫瘧癉瘧之所由來,及治瘧早晏之法也。

刺瘧篇第三十六篇

帝承上篇瘧論,而申明刺瘧之法。舉三陽三陰、五臟胃腑之瘧,以及風瘧、溫瘧,各有刺治,因名刺瘧。

足太陽之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先寒後熱,熇熇暍暍然,熱止,汗出難已,刺郄中,出血。

足太陽之脈,從頭下背挾脊抵腰,故足太陽之瘧,令人腰痛、頭重。寒從背起,病太陽之本氣,故先寒;病太陽之標氣,故後熱。其熱也,如火之熇熇,暑之暍暍然,熱止則汗出多而難已。郄中,膕中央,委中也。刺郄中出血,以治太陽之瘧。

足少陽之瘧,令人身體解,寒不甚,熱不甚,惡見人,見人心惕惕然,熱多汗出甚,刺足少陽。

惡,去聲,下同。解,猶懈惰,樞轉不力也。足少陽之脈,行身之側,樞轉運行,瘧病則樞轉不力,故令人身體解。樞轉在中,以司開合,開出為陽,合入為陰,陰陽皆虛,故寒不甚,熱不甚,少陰陽氣不足,故惡見人,見人則心惕惕然,既見而心惕惕,則熱多,汗出甚,當刺足少陽,以治少陽之瘧。

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灑淅,灑淅寒甚,久乃熱。熱去汗出,喜見日月光火氣,乃快然,刺足陽明跗上。

《經脈》論云,足陽明是動,則病洒洒振寒。故足陽明之瘧,令人先寒灑淅,灑淅寒甚,寒久則乃熱,熱去則陰陽和,故汗出。陽明虛,故喜見日月光火氣。喜見者,得之乃快然也。當刺足陽明跗上之衝陽,以治陽明之瘧。

足太陽之瘧,令人不樂,好太息,不嗜食,多寒熱、汗出,病至則善嘔,嘔已乃衰,即收之。

好,去聲。足太陰瘧病,脾脈不上注於心,故令人不樂。脾氣不上交於肺,故好太息。脾胃不和,故不嗜食,脾氣不充於肌腠,故多寒熱。脾土內虛,水津外泄,故汗出。瘧病方至,正氣不能上行外達則善嘔,嘔則太陰之氣,從下而上,故嘔已,乃衰;病衰,當即取太陰之經而刺治之。

足少陰之瘧,令人嘔吐甚,多寒熱,熱多寒少,欲閉戶牖而處,其病難已。

足少陰瘧病,陰寒上逆,故令人嘔吐甚,從陰出陽,水火主氣,故多寒熱,氣越於外,陽盛陰虛,故熱多寒少。少陰神氣,熱甚而虛,故欲閉戶牖而處,陰陽水火皆病,神氣復虛,故其病難已。病難已,故不言刺也。

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少腹滿,小便不利。如癃狀,非癃也,數便,意恐懼,氣不足,腹中悒悒,刺足厥陰。

數,音朔。足厥陰之脈,合督脈而上行,故足厥陰之瘧,令人腰痛,其脈過陰器抵小腹,故少腹滿。少腹滿,則小便不利。小便不利則如癃狀。如癃狀,究之非癃也。數便,則小便少而不利爾。生陽之氣,根於厥陰,陰極而陽不生,故意恐懼,意恐懼則氣不足,氣不足不能上出於陽,故腹中悒悒。悒悒,鬱而不舒也,當刺足厥陰以治厥陰之瘧。

肺瘧者,令人心寒,寒甚熱,熱間,善驚,如有所見者,刺手太陰陽明。

間,去聲,下間日之間同。肺,天也。心,日也。肺瘧者,令人心寒,天日虛寒也。天日為陽,故寒已而甚熱,熱間則氣血皆虛,故善驚。其驚也,如有所見者,當刺手太陽,兼及手陽明,而治其肺瘧焉。

心瘧者,令人煩心甚,欲得清水,反寒多,不甚熱,刺手少陽。

心,火也。火熱則煩,故心瘧者,令人煩心甚,心煩既甚,欲得清水以濟其熱,得水則真火被卻,故反寒多而不甚然,當刺手少陰,而治其心瘧焉。

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太息,其狀若死者,刺足厥陰,見血。

蒼,青色,肝木色青,故肝瘧者,令人色蒼蒼然,肝脈上注於肺,肝氣不上,故太息,色蒼蒼而太息,其狀若死者,當刺足厥陰,見血,而治其肝瘧焉。

脾瘧者,令人寒,腹中痛,熱則腸中鳴,鳴已,汗出,刺足太陰。

脾主寒濕,故脾瘧者,令人寒。腹為脾部,脾寒,故腹中痛,脾土有濕寒之氣,有濕熱之氣,故熱則腸中鳴,鳴已則濕熱外行,故汗出,當刺足太陰,而治其脾瘧焉。

腎瘧者,令人洒洒寒,腰脊痛,宛轉,大便難,目眴眴然,手足寒,刺足太陽、少陰。

腎為寒水之臟,故腎瘧者,令人洒洒寒。腰者,腎之府。腎病,故腰脊痛。腰脊痛則轉輸不利,故宛轉。靈樞五邪篇:云邪在腎,則骨痛陰痹,大便難。至真要大論云:大便難,陰氣不用。故腎瘧,而大便難。骨之精為瞳子,腎主骨,故目眴眴然。眴眴,搖動不明也。下焦生陽之氣,不充於四肢,故手足寒,當刺足少陰,兼足太陽而治其腎瘧焉。

胃瘧者,令人且病也,善飢,而不能食,食而支滿,腹大,刺足陽明太陰,橫脈出血。

且,姑且也。且病,病而將愈之意。橫脈,絡脈也,經直絡橫之意。五臟瘧病,至於胃腑,則從陰出陽,其病將愈。故胃瘧者,令人且病也,將愈未愈,故善飢而不能食。脾胃之絡脈不和,故食而支滿,腹大,當刺足陽明,兼足太陰之橫脈,而刺出其血焉。

瘧發,身方熱,刺跗上動脈,開其空,出其血,立寒,瘧方欲寒,刺手陽明太陰、足陽明太陰。

空,孔同。此復申明胃瘧之義。跗上動脈,足陽明衝陽之脈也。胃瘧之發,其身方熱,當刺足跗上,陽明衝陽之動脈,搖針以開其穴孔,瀉出其血,則身立寒。胃瘧之發,身方欲寒,此陽明之氣,內合太陰,故當刺手陽明兼手太陰,足陽明、兼足太陰也。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中針,旁五胠俞,各一,適肥瘦,出其血也:瘧脈小實急,灸脛少陰,刺指井。

此言經脈之瘧而有五俞之刺法也。中針,不大不小之針也。胠,脅旁連背處也。瘧脈滿大急,經脈之氣有餘也。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故刺背俞。五臟之俞,在背兩行,兩行之外,復有兩行,所謂胠也,肺曰魄戶,心曰神堂,肝曰魂門,脾曰意舍,腎曰志室,故用中針,旁五胠俞,各刺其一。肥者,深刺之。瘦者,淺刺之,適肥瘦,以為刺,而出其血,以瀉經脈之有餘也。瘧脈小實急,經脈之氣不足也。有餘瀉之,不足補之。脈小,正氣虛也,故當灸脛少陰之太谿,以啟生陽之氣。實急,邪氣實也,又當刺足小趾至陰之井穴,先灸後刺,助正散邪之法也。

瘧脈滿大急,刺背俞,用五胠俞背俞各一,適行至於血也;瘧脈緩大虛,便宜用藥,不宜用針。

上文刺背俞,旁五胠俞各一,乃合背俞胠俞而皆刺之,故於此復明之,所謂瘧脈滿大急,刺背俞者,乃用中針,五胠俞與背俞各刺其一。適肥瘦以行針,而至於出血也。瘧脈緩大虛,承瘧脈小實急,而言瘧脈不急而緩,不小而大,不實而虛也。如是,便當補之,不當瀉之,故曰便宜用藥,不宜用針,又不但先灸後針也。此承上文而申明之也。

凡治瘧,先發如食頃,乃可以治,過之則失時也。

凡治瘧者,統承上文刺法而言也。先發如食頃,乃可治者,治之宜先也。過之者,過其食頃之時,則為失時,失時而治,治無益也。

諸瘧,而脈不見,刺十指間出血,血去必已,先視身之赤如小豆者,盡取之。

諸瘧者,統承上文瘧病而言也。脈不見者,不見滿大急、小實急、緩大虛之脈也。病不在脈,但當刺手十指間,井穴,出血。血去心已。更當先其未發之時,視身之皮膚赤點,如小豆者,盡取而刺之。夫所出為井,皮膚主表,病不在脈,故如是以刺之。

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也。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一刺

則衰,二刺則知,三刺則已,不已,刺舌下兩脈,出血;不已,刺郄中盛經,出血,又刺項以下俠脊 者,必已。舌下兩脈者,廉泉也。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先頭痛及重者,先 刺頭上,及兩額兩眉間,出血;先項背痛者,先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郄中,出血;先手臂痛者, 先刺手少陰,陽明十指間;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十指間出血。

上文三陽三陰五臟胃腑,合十二經脈,故曰十二瘧者,其發各不同時,當先其時,而察其病形,以知其何脈之病也,知其病之所在,更當先其發時,如食頃而刺之,刺之得宜,一刺則衰。衰,邪氣少去也。二刺則知。知,小便利,腹中和也。三刺則已。已,病邪皆去,正將復也。設三刺不已,更刺舌下之兩脈,出血,刺兩脈不已,更刺郄中盛經,出血,又刺項以下俠脊者,其病必已。申明舌下兩脈者,廉泉也。夫一刺二刺三刺之刺瘧者,必先問其病之所先發者,先刺之,如先頭痛及頭重者,先刺頭上,以治其痛,及兩額兩眉間,出血,以治其重。先項背痛者,先取項背而刺之。先腰脊痛者,先刺太陽之郄中,出血。先手臂痛者,先刺手少陰、陽明,在手十指間之少衝、商陽。先足脛痠痛者,先刺足陽明,在足十指間之厲兌,出血。此統承三陽三陰、五臟胃腑十二經脈之瘧,而言刺治之宜先也。

風瘧,瘧發,則汗出惡風,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

風瘧,因風病瘧也。瘧發則汗出惡風,風傷太陽之肌腠也。太陽,三陽也。刺三陽經背俞之血者,所以治太陽之風瘧也。

痠痛甚,按之不可,名曰附髓病,以鑱針,針絕骨,出血,立已。

附,舊本訛附,今改。髓痠痛甚,因風而痠痛也。按之不可,痛在骨也。髓藏於骨,故名曰附髓病。《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直下抵絕骨之端,是主骨所生病者。故以鑱針,針少陽之絕骨,出血,立已。

身體小痛,刺至陰。諸陰之井,無出血,間日一刺。

身體小痛,不若痠病甚也,痛不在骨,在太陽之通體,故刺太陽經之至陰。不言出血者,以諸陰之井,無出血。至陰之穴,交於湧泉,陰可知矣,且當間日一刺。

瘧不渴,間日而作,刺足太陽,渴而間日作,刺足少陽。

間日一刺,其瘧亦必間日而作,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故瘧不渴,間日而作者,刺足太陽少陽之上,火氣主之,故渴而間日作者,刺足少陽。

溫瘧汗不出,為五十九刺。

五十九刺,見水熱穴論,溫瘧汗不出,是邪氣藏於腎,不能外出之陽,故為五十九刺,以瀉少陰腎臟之熱,而發越於外。凡此,皆刺瘧之法,所以承上篇而申明之。

氣厥論第三十七篇

五臟六腑,主十二經脈,一氣運行,環轉不息,臟腑不和則氣厥,氣厥則寒熱相移,寒熱相移,此皆得之氣厥,故帝問寒熱相移,伯舉而論之,終言得之氣厥也。

黃帝問曰:五臟六腑,寒熱相移者何?

五臟六腑,一氣運行,寒熱相移,由於氣厥,帝故問之。

岐伯對曰;腎移寒於脾,癰腫,少氣。

脾,舊本誤肝,今改。五臟之氣,以腎為本。如腎藏受寒,轉移於脾,脾主肌肉,故癰腫,癰腫則腠理的能外通皮毛,內合三焦,故少氣。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脾臟受寒,轉移於肝,肝血凝聚,則癰腫。癰腫則筋不柔和,故筋攣。

肝移寒於心,狂,膈中。

肝臟受寒,轉移於心,心者,火也,寒逆於心則狂,申明狂者由寒氣之隔於中,故曰隔中。

心移寒於肺,肺消,肺消者,飲一溲二,死不治。

心臟受寒,轉移於肺,則為肺消。申明肺消者,消渴欲飲,飲一溲二也。水精不布,下而不上,故死不治。

肺移寒於腎,為湧水。湧水者,按腹不堅,水氣寒於大腸,疾行,則鳴濯濯,如囊裹漿,水之病也。

肺臟受寒,轉移於腎,則為湧水,申明湧水者,土虛水泛,土虛則按腹不堅,水泛則水氣寒於大腸,疾行則腸鳴而濯濯有而,如囊之裹漿,此為湧水之病也。

脾移熱於肝,則為驚衄。

承上文移寒,而復論移熱也,脾臟受熱,轉移於肝,肝氣熱則驚,肝血熱則衄,故為驚衄。

肝移熱於心,則死。

肝臟受熱,轉移於心,心者火也,火烈自焚,故死。

心移熱於肺,傳為膈消。

心臟受熱,轉移於肺,膈之上,心肺也,故傳為膈消,消,消渴也。

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

肺臟受熱,轉移於腎,腎主骨,骨屬屈伸,故傳為柔痓。

腎移熱於脾,傳為虛腸澼,死不可治。

腎臟受熱,轉移於脾,脾者,土也,虛則清濁不分,故傳為虛腸澼,虛而腸澼,死不可治。按陰陽別論云,心之肺,謂之死陰。死陰之屬,不過三日而死。肝之心,謂之生陽,生陽之屬,不過四日而死。腎之脾,謂之闢陰,死不治。故心移寒於肺,肝移熱於心,腎移熱於脾,皆言其死,此之謂也。

胞移熱於膀胱,則癃溺血。

溺,鳥去聲。承上文五臟寒熱相移,而論六腑之移熱也。胞者,血海也。膀胱者,胞中之室。如胞移熱於膀胱,熱入膀胱則癃,血入膀胱則溺血。

膀胱移熱於小腸,膈腸不便,上為口糜。

小腸居大腸之上,小腸受膀胱之熱,不能化物而傳於大腸,則膈腸不便,熱氣上蒸,則為口糜。糜,腐爛也。

小腸移熱於大腸,為虙瘕,為沉痔。

虙,音伏,義同痔字,簡脫今補。小腸清濁,兼收小腸受熱,移於大腸,則精汁凝聚,而為伏瘕;火熱下行,而為沉痔。

大腸移熱於胃,善食而瘦,又謂之食亦。

亦,作,下同。大腸與胃,皆屬陽明燥氣,大腸移熱於胃,上熱而燥,故善食而瘦。者,懈。土氣不濡,灌溉不力,善食而瘦,又謂之食。

胃移熱於膽,亦曰食亦。

胃者,五穀之府。膽者,中精之府,胃移熱於膽,膽受火熱,精汁不布,亦善食而瘦,亦曰食。

膽移熱於腦,則辛頞鼻淵。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傳為衄衊,瞑目。

衊,音滅,餘篇仿此。鼻兩旁曰頞,鼻血曰衄。血汙曰衊。膽藏精汁,腦為髓海。膽移熱於腦,腦受火熱,則兩頞辛痠而鼻淵。申明鼻淵者,濁涕下不止也。鼻淵不止,則傳為衄衊,衄衊則三陽經脈皆虛,故瞑目。蓋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太陽少陽之脈,起於兩目眥也。

故得之氣厥也。

五臟寒熱相移,及六腑移熱,皆由氣厥所致,故曰得之氣厥也。

咳論第三十八篇

咳,肺病也。形寒飲冷,則為肺咳,而五臟六腑,皆能為咳。五臟則關於肺,六腑則聚於胃,而治各有法。

黃帝問曰:肺之令人咳,何也?

凡咳皆出於肺,故為此問。

岐伯對曰:五臟六腑皆令人咳,非獨肺也。

肺朝百脈,五臟六腑之氣,皆出於肺,故五臟六腑,皆令人咳,非獨肺也。

帝曰:願聞其狀。

願聞五臟六腑之咳狀。

岐伯曰:皮毛者,肺之合也。皮毛先受邪氣,邪氣以從其合也。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肺寒則外內合邪,因而客之,則為肺咳。

皮毛先受邪氣,則外寒;飲食寒氣則入肺,則內寒,外內合邪,因而客之於肺。是為肺咳。此言形寒飲冷而為肺咳也。

五臟各以其時受病,非其時,各傳以與之。

五臟之氣,合於四時,其受病也,各以其時,當其主氣之時而受,至非其主氣之時,各傳以與之而為咳。

人與天地相參,故五臟各以治時感於寒,則受病。微則為咳,甚則為泄為痛。

治,猶主也。人與天地相參,故五臟各以主時。主時而感於寒則受病,微則手太陰受寒而為咳,甚則足太陰受寒,而為泄、為痛。

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之,乘夏則心先受之,乘至陰則脾先受之,乘冬則腎先受之。

申明五臟,各以其時受病之意。咳病屬肺,故先舉其秋,肝心脾腎雖先受之,皆傳於肺而為咳。脾為陰中之至陰,寄王四時,乘至陰,即其王時也。

帝曰:何以異之?

五臟皆傳於肺而為咳,諸臟未悉其狀,故問何以異之?

岐伯曰:肺咳之狀,咳而喘息有音,甚則唾血。

肺出音聲,以司呼吸。故肺咳之狀,咳而喘息有音,甚則喘久而唾血。

心咳之狀,咳則心痛,喉中介介如梗狀,甚咽腫、喉痹。

心脈起於心中,上挾咽,復從心系,上肺,氣通於喉,故心咳之狀,咳則心病,喉中介介如梗狀,甚則咽腫而喉痹。

肝咳之狀,咳則兩脅下痛,甚則不可以轉,轉則兩胠下滿。

肝脈布脅肋,上注肺,故肝咳之狀,咳則兩脅下痛,痛甚則不可以轉,轉則兩胠下滿。

脾咳之狀,咳則右胠下痛,陰陰引肩背,甚則不可以動,動則咳劇。

脾者地氣也。肺者天氣也。天氣左旋下交於地,地氣右旋上騰於天,故脾咳之狀,咳則右胠下痛,陰陰引肩背,甚則右胠肩背,不可以動,動則咳劇。

腎咳之狀,咳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咳涎。

腰者腎之外候,故腎咳之狀,咳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水氣上逆而咳涎,凡此申明五臟咳狀之各異也。

帝曰:六腑之咳奈何?安所受病?

因五臟而問六腑之咳,從何受病。

岐伯曰:五臟之久咳,乃移於六腑,脾咳不已,則胃受之,胃咳之狀,咳而嘔,嘔甚則長蟲出。

長蟲,蛔蟲也。諸病由腑及臟,咳病由臟及腑,故五臟久咳,乃移於六腑也。五臟咳病,皆歸於肺,故五臟先舉其肺,六腑咳病皆歸於胃,故六腑先舉其胃,胃者脾之腑,故脾咳不已則胃受之。咳而嘔,胃氣逆也。嘔甚則長蟲出,胃中冷則吐蛔也。

肝咳不已,則膽受之,膽咳之狀,咳嘔膽汁。

膽者肝之臟,故肝咳不已,則膽受之,咳嘔膽汁,膽氣上逆,嘔出苦涎也。

肺咳不已,則大腸受之,大腸咳狀,咳而遺矢。

矢屎通,舊本誤失,今改。大腸者肺之臟,故肺咳不已則大腸受之,咳而遺矢,大腸失職也。

心咳不已,則小腸受之,小腸咳狀,咳而先氣,氣與咳俱失。

小腸者,心之腑,故心咳不已則小腸受之,咳而失氣,下氣泄也。下氣泄則咳平,故氣與咳俱失。失,猶散也。

腎咳不已,則膀胱受之。膀胱咳狀,咳而遺溺。

溺,鳥去聲。膀胱者,腎之腑,故腎咳不已,則膀胱受之,咳而遺溺,膀胱不約,水氣泄也。

久咳不已,則三焦受之,三焦咳狀,咳而腹滿,不欲食飲。

《靈樞·本俞》論云:三焦者中瀆之府也;屬膀胱,故腎咳不已,始則膀胱受之,久咳不已則三焦受之。三焦之氣不能自下而中,故咳而腹滿,不能從中而上,故不欲食飲也。凡此皆五臟久咳移於六腑,其狀如此。

此皆聚於胃,關於肺,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氣逆也。

此結上文之意,六腑以胃為本,五臟以肺為先,故承上文五臟六腑之咳而言,此皆聚於胃,關於肺。聚於胃則使人多涕唾而面浮腫。關於肺,則氣逆也。

帝曰:治之奈何?

聚胃關肺,治之奈何?

岐伯曰:治臟者,治其俞。治腑者,治其合,浮腫者,治其經。帝曰:善。

關肺而治臟者,治其俞,五臟之俞,皆在於背,如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腎俞是也。聚胃而治俞者,治其合。六腑之合,皆在於肘膕之中。如胃合於三里,膽合於陽陵泉,大腸合於曲池,小腸合於小海,膀胱合於委中,三焦合於天井是也。若臟腑兼病,治浮腫者,治其經。經者,臟腑相通之經脈也。舉浮腫,則涕唾氣逆,皆在其中,得其治俞治合治經之意,而推廣之,治咳不難矣,帝故善之。

舉痛論第三十九篇

人身經脈流行,氣機環轉,上下內外,無有已時,寒氣客之,稽遲不行則痛,諸痛各不同形,百病皆生於氣,帝舉以問,伯一一以對,是為舉痛論也。

黃帝問曰:余聞善言天者,必有驗於人;善言古者,必有合於今,善言人者,必有厭於己。

如此則道不惑而要數極,所謂明也。今余問於夫子,令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令驗於 己,如發蒙解惑,可得而聞乎?

厭,棄也,棄其非而從其是也。言天必驗於人,言古必合於今,言人必棄於己,不惑於道而知要數之極,所謂至明也。今人不能,故以為問,言而可知,問而知之也,視而可見,望而知之也,捫而可得,脈而知之也,或言或視或捫,皆今有驗於己,如矇昧未明者發之,疑惑未決者解之,其道可得而聞乎?

岐伯再拜稽首對曰:何道之問也?

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是何道之問也。

帝曰:願聞人之五臟卒痛,何氣使然?

卒,音促,下同。痛者,臟腑之氣不通也,故願聞五臟卒痛,何氣使然。

岐伯對曰:經脈流行不止,環周不休,寒氣入經而稽遲,泣而不行,客於脈外則血少,客於脈中,則氣不通,故卒然而痛。

泣,作澀,下同。人身十二經脈,乃血氣出入之道,流行不止,環周不休,若寒氣入經,而正氣稽遲,則血凝澀而不行,氣行脈外,血亦隨之,今寒客於脈外則血少,血行脈中,氣亦隨之,今寒客於脈中則氣不通,寒客經脈,氣血不能流行環轉,故卒然而痛。

帝曰:其痛或卒然而止者,或痛甚不休者。

痛有止不止之不同。

或痛甚不可按者,或按之而痛止者,或按之無益者。

痛者宜按不宜按之不同。

或喘動應乎者,或心與背相引而痛者,或脅肋與少腹相引而痛者,或腹痛引陰股者。

痛有上下相應相引之不同。

或痛宿昔而成積者,或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復生者。

間,去聲。痛有久暫之不同。

或痛而嘔者,或腹痛而後泄者,或痛而閉不通者。

痛有通閉之不同。

凡此諸痛,各不同形,別之奈何?

別,音逼。諸痛不同,其形亦異,故舉以問。

岐伯曰:寒氣客於脈外,則脈寒,脈寒則縮蜷,縮蜷則脈絀急,絀急則外引小絡,故卒然而痛,得炅則痛立止,因重中於寒,則痛久矣。

絀,音屈。炅烱同,音景,下炅及餘篇皆仿此。重,平聲。中,去聲。絀,猶屈也。炅,猶熱也。其痛或卒然而止,或痛甚不休者,始因寒氣客於脈外,則脈寒,脈寒則凝澀而縮蜷。縮蜷則脈絀而急,脈絀急則外引小絡,小絡,孫絡也。脈與孫絡,寒氣客之,故卒然而痛,得陽熱之氣,復於絡脈則痛立止。所以其痛或卒然而止也,始因寒空客於脈外,繼因重中於寒,則痛久矣,所以或痛甚不休也。

寒氣客於經脈之中,與炅氣相薄則脈滿,滿則痛而不可按也,寒氣稽留,炅氣從上則脈充

大而血氣亂,故痛甚不可按也。寒氣客於腸胃之間,膜原之下,血不得散,小絡急引故痛,按 之則血氣散。 故按之痛止,按之則熱氣至,熱氣至則痛止矣。寒氣客於俠背之脈 則深,按之不能及,故按之無益也。

舊本,按之則熱氣至十三字在下段,故相引而痛之下,今改正於此。或痛甚不可按者,乃寒氣客於經脈之中,與陽熱之炅氣相薄,陰陽寒熱相薄則脈滿,脈滿則壅滯而痛,壅滯而痛故不可按也。所以然者,寒氣客於經脈之中則寒氣稽留與炅氣相薄,則炅氣從上。脈滿則脈充大,致血氣亂而為痛,血氣既亂故痛甚不可按也。或按之痛止者乃寒氣客於腸胃之間,膜原之下。膜原內通脾土,外化肌腠,寒氣客之則脾絡之血不得從經隧而散於肌腠之小絡,致小絡急引,急引故痛,按之則血氣得以散於小絡,故按之痛止,所以然者,按之則血氣散,散則熱氣至,熱氣甚故痛止矣,或按之無益者,乃寒氣客於俠脊之脈,俠脊之脈,五臟之俞也,故客之則深,按之不能及於內臟,故按之無益也。

寒氣客於衝脈,衝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寒氣容則脈不通,脈不通則氣因之,故喘動應乎矣。

寒氣客於背俞之脈,則脈泣,脈泣則血虛,血虛則痛,其俞注於心,故相引而痛。寒氣客於厥陰之 脈,厥陰之脈者,絡陰器,繫於肝。寒氣客於脈中,則血泣脈急,故脅肋與少腹相引痛矣。厥 氣客於陰股,寒氣上及少腹,血泣在下相引,故腹痛引陰股。

或喘動應乎者,乃寒氣客於衝脈。夫衝脈起於關元,隨腹直上,會於咽喉,散於通體,寒氣客則衝脈不能直上,故脈不通,脈不通則氣因之而逆。衝脈不通而痛,故喘動應乎矣。或心與背相引而痛者,乃寒氣客於背俞之脈則脈澀,脈澀則血虛,血虛則痛,心主血脈,其俞在背,是其背俞注於心,注於心故優與背相引而痛也,或脅肋與少腹相引而痛者,乃寒氣客於厥陰之脈。夫厥陰之脈者,絡陰器,繫於肝,寒氣客於厥陰之脈中,則肝血澀,而陰器脈急,故脅肋與少腹相引痛矣,或腹痛引陰股者,亦寒氣客於厥陰之脈也。厥陰之脈,循陰股,抵小腹,厥陰受寒則厥氣客於陰股,寒氣上及少腹,肝血凝澀,不能循脈而上,則在下相引,在下相引故少腹痛而引陰股也。

寒氣客於小腸膜原之間,絡血之中,血泣不得注於大經,血氣

稽留不得行,故宿昔而成積矣。寒氣客於五臟,厥逆上泄,陰氣 竭,陽氣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氣復反則生矣。

或痛宿昔而成積者,乃寒氣客於小腸,小腸受寒則內而膜原之間,外而絡血之中,血氣不相通貫,故血澀不得注於大經,而成有形之血積。血澀則氣稽留,血氣稽留不得行,則積之成也,匪朝伊夕,故痛於宿昔,久而成積矣。或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復生者,乃寒氣客於五臟,客於五臟則臟寒,臟寒則厥逆之氣上泄,陰氣竭於內,陽氣虛於外,不能即入於陰,陰氣竭,陽氣未入,故卒然痛死不知人,少間則陰氣竭而得復,陽氣未入而得反,乍刻乍蘇則生矣。

寒氣客於腸胃,厥逆上出,故痛而嘔也。寒氣客於小腸,小腸不得成聚,故後泄腹痛矣。熱氣留於小腸,腸中痛,癉熱焦渴則堅幹不得出,故痛而閉不通矣。

或痛而嘔者,乃寒氣客於腸胃,厥逆之氣欲從上出,故痛而嘔也。或腹痛而後泄者,乃寒氣客於小腸,小腸不得成聚而傳化,故後泄而腹痛矣。或痛而閉不通者,乃小腸之邪不得後泄,閉而則熱,熱氣留於小腸,則腸中痛,熱氣留則癉熱焦渴,癉熱焦渴則小腸受盛之物,堅幹不得出,故痛而閉不通矣。以上皆言寒氣,至終則言熱氣,以明始因於寒,後乃化熱,而寒熱之氣,皆能致痛也。

帝曰:所謂言而可知者也,視而可見,奈何?

諸痛各不同形,必言其痛之所在而後知之,此所謂言而可知者也。醫者不問,病者不言,視而可見奈何。

岐伯曰:五臟六腑,固盡有部,視其五色,黃赤為熱,白為寒,青黑為痛,此所謂視而可見者也。

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固盡有所屬之部,視其面之五色,而知病之所在,如面色紅赤,則知臟腑之有熱,面色白則知臟腑之有寒,面色青黑則知臟腑之有痛,望面色而知其病,所謂視而可見者此也。

帝曰:捫而可得奈何?

上文云,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故復問捫而可得。

岐伯曰:視其主病之脈,堅而血,及陷下者,皆可捫而得也。

視其主病之脈,如寸脈主心肺之病,關脈主肝脾之病者是也。堅而血,是知脈體有餘,邪氣實也,及陷下者,是知脈體不足,正氣虛也。邪實正虛,皆可捫而得也。此一節,言諸痛各不同形,皆言而可知,視而可見,捫而可得也。

帝曰:善。余知百病生於氣也,怒則氣上,喜則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則氣收,炅則氣泄,驚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九氣不同,何病之生。

經脈流行不止,環周不休,氣有所述,則病生焉,故知百病之生於氣也。七情動於內,寒炅發於外,則氣因之而痛,然九氣不同,何病之生。

岐伯曰:怒則氣逆,甚則嘔血及飧泄,故氣上矣。

怒則肝氣內逆,肝主衝任之血,故逆甚則嘔血,木王土衰,故及為飧泄,怒則氣上,以此故也。

喜則氣和志達,榮衛通利,故氣緩矣。

喜則心氣和而心志達,和於內而達於外,則榮衛通利,喜則氣緩,以此故也。

悲則心系急,肺布葉舉,而上焦不通,榮衛不散,熱氣在中,則氣消矣。

悲則心氣並於肺,故心系急,心系上連於肺,故肺布葉舉,肺位房上,主行榮衛陰陽之氣,今肺布葉舉,而致上焦不通,榮衛不散,上焦不通,榮衛不散,則氣鬱於中,而致熱氣在中,悲則氣消,以此故也。

恐則精卻,卻則上焦閉,閉則氣還,還則下焦脹,故氣不行矣。

恐則腎傷而精卻。卻,退卻也。精卻則生陽之氣不能上升,故卻則上焦閉,閉則在上之氣還歸於下,故閉則氣還,上而復還,不能環轉,故還則下焦脹,恐傷腎而上下不交,故氣不行,不行者不行於上也,恐則氣下,以此故也。

寒則腠理閉,氣不行,故氣收矣。

寒則肌腠之文理,閉而不開,閉則三焦之氣,不能通會於肌腠,故氣不行,寒則氣收,以此故也。

炅則腠理開,榮衛通,汗大泄,故氣泄矣。

炅則陽熱氣盛,故腠理開,開則榮衛通,腠理開而榮衛通,則汗大泄,炅則氣泄,以此故也。

驚則心無所倚,神無所歸,慮無所定,故氣亂矣。

驚則心氣動而無所倚,神氣越而無所歸,思慮惑而無所定,驚則氣亂,以此故也。

勞則喘息,汗出,外內皆越,故氣耗矣。

勞則氣血皆傷,氣虛而喘息於內,血虛而汗出於外,外內皆越,氣血耗竭,勞則氣耗,以此故也。

思則心有所存,神有所歸,正氣留而不行,故氣結矣。

思則心有所存,不能肆應,神有所歸,不能周遍,心存神歸,則正氣壽而不行,思則氣結,以此故也。此一節,因諸痛各不同形之意,而言百病皆生於氣,以明九氣之不同也。

腹中論第四十篇

腹中之氣,不能從臍腹而行於胸膈,達於四肢,則為鼓脹腫痛之病。腹中之血不能從臍腹而內通於胞中,外通於經絡,則為血枯膿血之病。前節論腹中氣血不和,則有腹中之病;後節論土氣不和而厥逆,經血不和而熱甚,亦有腹中之病,故曰《腹中論》也。

黃帝問曰:有病心腹滿,旦食則不能暮食,此為何病?

心腹,心之下,腹之上也。滿,脹滿也。心腹脹滿而不能食,外滿內虛,此為何病?

岐伯對曰:名為鼓脹。

外脹滿而內不食,外勁內空,如按鼓革,故名為鼓脹。

帝曰:治之奈何?

鼓脹之病,何以治之?

岐伯曰:治之以雞矢醴,一劑知,二劑已。

矢,屎通。雞矢醴,以雞屎和醴酒同服也。雞屬酉金,又主巽木,陽明燥金,濟土之濕,東方風木,伐土之頑;雞無前陰,屎溺同竅。鼓脹則水氣不行,治以雞屎,使水濕從大便出也。醴者,熟谷之液,見行皮毛,先充絡脈,後谷而入,先谷而出,治之以醴,使足太陰脾土之氣,合乎太陰肺主之皮毛,從皮毛而行絡脈,從絡脈而通水道,使水濕從小便出也。一劑知,一劑則腹中和,二劑已,二劑則腹膨潛消也。

帝曰:其時有復發者,何也?

治以雞屎醴,使水濕下行,則地土之氣陷而不升,一周環轉,土氣虛而水復聚,故有復發之問。

岐伯曰:此飲食不節,故時有病也,雖然其病且已時,故當病氣聚於腹也。

此脾土氣先虛,而飲食不節,故時有復發之病也。病雖復發,其腹滿之病,且有已時,病已而土虛,土虛而飲食不節,故當病氣聚於腹而復發也。是知病已之後,飲食當慎擇而有節也。

帝曰:有病胸脅支滿者,妨於食,病至則先聞腥臊臭,出清液,先唾血,四肢清,目眩,時時前後血,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為,去聲,下為何病之為俱同,承上文心腹滿,不能暮食,而問有病胸脅支滿,亦妨於食。胸者肺之部,脅者肝之部,故病至則先聞肺臭之腥,肝臭之臊,肺病則出清液,肝病則先唾血,肺脈從胸而行於手,肝脈從足而行於脅,肺肝皆病,故四肢清。肺主氣,肝主血,氣血皆虛,故目眩。肝主衝任之血,不能熱肉充膚,故時時前後血,病名為何?正其名也。何以得之?探其原也。

岐伯曰:病名血枯,此得之年少時,有所大脫血,若醉入房中,氣竭肝傷,故月事衰少不來也。

首少,去聲。唾血便血,病名血枯,正其名也,此得之年少時有所大脫血,探其原也。男子脫血,若醉入房中而陽氣竭,氣竭不能攝血矣。女子脫血,若肝傷,肝傷故月事衰少不來也,此氣竭肝傷,更為脫血之原也。

帝曰:治之奈何?復以何術?

問治而求其術,欲多方以治也。

岐伯曰:以四烏鰂骨一茹藘,二物併合之,丸以雀卵,大如小豆,以五丸為後飯,欲以鮑魚汁,利腸中,及傷肝也。

茹藘,舊本誤藘茹,今改。以,猶用也。烏鰂骨,烏賊魚之骨也。魚,水中生動之物,鰂魚狀若包囊,腹中有墨,脊生一骨,輕脆空通,用四烏鰂骨,取水中生動之氣,上通於肺而四布也。茹藘名茜草,又名地血,色紫有汁,上通肝血,用一茹藘,取月事所生之血,本於天一之癸水也。雀乃羽蟲,主陽主氣,入水為蛤,主陰主血。又卵白主氣,卵黃主血,二物併合,丸以雀卵,因氣竭肝傷,補氣補血也。小豆形園象土,五者土之數,氣血由中土而化生,故大如小豆,每用五丸也。後飯者,先藥後飯,使藥下行而以飯壓之也。鮑魚,醃魚也,味酸氣臭,以鮑魚之汁,為飲送藥,取其利腸中而下行,及傷肝而月事不來也。此論腹中血病,而明其治術也。

帝曰:病有少腹盛,上下左右皆有根,此為何病?可治不?

不,作否。盛,猶滿也。承上文心腹滿,胸脅肢滿,而問有少腹盛滿,致上下左右皆有根,此為何病?正其名也。可治否?求其治也。

岐伯曰:病名曰伏梁。

如梁之橫伏於下,故病名伏梁。

帝曰:伏梁何因而得之?

何因得之,探其原也。

岐伯曰:裹大膿血,居腸胃之外,不可治,治之每切按之,致死。

伏梁裹大膿血,而居空廓之間,腸胃之外,病形已成,故不可治,治之每急切而按摩之,必真氣受傷,故致死。

帝曰:何以然?

何以不可治,治之致死?

岐伯曰:此下則因陰,必下膿血,上則迫胃脘,生膈俠胃脘內癰,此久病也,難治。居齊上為逆,居齊下為從,勿動亟奪,論在刺法中。

齊,臍通,下同。因,猶依也。動,猶用也。此腸胃之下,則依於陰,每切按之而使下,必下膿血。每切按之而使上,則迫近胃脘,當生膈俠胃脘之內癰。所謂不可治者,以此伏梁為久病而難治也。伏梁者,如梁之橫伏於下,故居臍上,為逆,若居臍下,為從,勿動亟奪,猶言勿用急切按摩以奪之,不當亟奪而妄奪,必真氣受傷而致死。論在本經《刺法》中,論其理也。

帝曰:人有身體髀股皆腫,環齊而痛,是為何病?

承上文心腹滿,胸脅支滿,少腹盛滿,而問人有身體髀股皆腫,環臍而痛,腫於外而痛於內,是為何病?

岐伯曰:病名伏梁,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盲。盲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

溺,鳥去聲。腹中之氣,從臍腹而上行外達。今身體髀股皆腫,真氣不行於外關。環臍而痛,真氣不行於上關,為腫為痛,真氣不行,病名伏梁,申明非裹大膿血之伏梁,此風動水渙,中土內虛,因風而成,乃風根也。其風根之氣,溢於大腸之外,而著於少腹之盲。《九針十二原》論云,盲之原出於脖胦。是盲之原在臍下,故環臍而痛也。此病無形之氣,亦不可妄攻以動之。若動之,則氣不化而水不行,當為水溺澀之病,此伏梁之在氣分,不同於裹大膿血之伏梁也。

此一節,言腹中氣血不和,而為腹中之病也。

帝曰:夫子數言熱中、消中,不可服高梁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夫熱中、消中者,皆富貴人也,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其說。

數,音朔。數,屢也。熱中、消中,不可服膏梁芳草石藥,石藥發癲,芳草發狂,岐伯乃屢言之,帝引以問,而言夫熱中、消中者,精血內竭,火熱消爍,皆富貴人之病也。富貴之人厚味自養。今禁膏梁,是不合其心,富貴之人,土氣壅滯,宜升散其上,鎮重其下。今禁芳草石藥,是病不愈,願聞所以禁之之說。

岐伯曰:夫芳草之氣美,石藥之氣焊。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芳草之氣,香美而上散,石藥之氣慓悍而下沉,是芳草之氣急疾,石藥之氣堅勁,故二者其氣急疾堅勁,惟和緩之氣可以化之,故非緩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

帝曰:不可以服此二者,何以然?

必欲詳明不可服之義,故復問之。

岐伯曰:夫熱氣慓悍,藥氣亦然,二者相遇,恐內傷脾。脾者土也,而惡木,服此藥者,至甲乙日更論。

惡,去聲。脾土之氣,貴得其平。夫病熱中、消中,乃熱氣慓悍而然。今芳草石藥,其氣亦熱而慓悍,以熱氣慓悍之病,而遇熱氣慓悍之藥,二者相遇,亢害已極,恐內傷脾。蓋脾者土也,而惡木克,服此芳草石藥之藥者,恐有克賊之變,故至甲乙日更論,是脾土之氣,貴乎和緩,芳草石藥不宜服也。

帝曰:善。有病膺腫頸痛,胸滿腹脹,此為何痛?何以得之?

芳草石藥恐內傷脾,不但熱中消中不可服,脾土內虛亦不可服。帝故善之,復承身體髀股皆腫,環臍而痛之意,問有病膺腫頸痛,胸滿腹脹者,此為何病?正其名也,何以得之?探其原也。

岐伯曰:名厥逆。

膺腫頸痛,胸滿腹脹,則表裡陰陽之氣不相順接,故名厥逆。

帝曰:治之奈何?

治厥逆奈何?

岐伯曰:灸之則喑,石之則狂,須其氣並乃可治之。

厥逆,則陰陽之氣不相交併,若火灸以治之,則無聲而喑,砭石以治之,則煩熱而狂,是厥逆之時,不可以治,須其氣並,乃可治也。

帝曰:何以然?

何以灸則喑,石則狂?

岐伯曰:陽氣重上,有餘於上,灸之則陽氣入陰,入則喑,石之則陽氣虛,虛則狂,須其氣並而治之,可使全也。

要,平聲。膺腫頸痛,胸滿腹脹,是陽氣重上,有餘於上,而致厥逆也,其厥逆之時,取少腹之陰穴灸之,則陽氣不入於陰,入而不出則厥。厥逆之時,用砭石刺之,外泄其血,血不充膚,則陽氣外虛,虛則狂,故須其氣並而治之,可使十全也。

帝曰:善。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

申明灸則喑,石則狂,而言陽氣重上,有餘於上,則厥逆之原亦明,帝故善之。復承胸滿腹脹之意而問婦人懷子,亦胸滿腹脹,何以主懷子之且生?知,猶主也。

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婦人懷子,胸腹滿脹,經脈循行,不失常度,是身有病而無邪脈,則主懷子之且生也。

帝曰:病熱而有所痛者,何也?

病熱而有所痛,在婦人則不能懷子,故復問之。

岐伯曰: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也。

熱為陽病,熱則三陽經脈不和,故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而不和也。

人迎一盛,少陽;二盛,太陽;三盛,陽明。

少陽、太陽、陽明,三陽也。人迎動脈,主三陽之六腑,故人迎一盛,熱在少陽之膽與三焦。人迎二盛,熱在太陽之膀胱小腸。人迎三盛,熱在陽明之胃與大腸。所謂病熱者,陽脈也。以三陽之動,此之謂也。

入陰也。夫陽入於陰,故病在頭與腹,乃腹脹而頭痛也。

病熱為陽病,熱而有所痛者,陽病入陰也。夫陽入於陰,故當病在頭與腹。申明在腹,乃為腹脹,在頭而頭痛也。

帝曰:善。

病熱而痛,兼有腹中脹之病,帝故善之。此一節,言土氣不和而厥逆,經脈不和而熱盛,亦為腹中之病也。

刺腰痛篇第四十一篇

帝承上篇腹中滿痛之義,而及於腰痛,則有取刺之法也。腹者,太陰經脈之所主。腰者,足三陽三陰之脈及奇經八脈,皆從腰而上,故舉足太陽、少陽、陽明、少陰、厥陰及奇經八脈,並解脈肉理,皆繫於腰而為痛,各隨其脈以刺之。太陰主腹,故不復論。然太陰之絡,亦令腰痛,故終舉太陰之痛以結之。

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引項脊,尻背為重狀,刺其郄中,太陽正經出血,春無見血。

郄中,委中也。足太陽之脈,從頭下項,循脊背,抵腰中,下至於尻,故足太陽脈,令人腰痛,則上引項脊而尻背各如狀,當刺其委中,委中者,太陽正經之脈也;刺委中,更當出血,若春時木王,借水氣以生,太陽主寒水之氣,故春刺委中,無見其血。

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皮中,循循然不可以俯仰,不可以顧,刺少陽成骨之端出血,成骨在膝外廉之骨獨起者,夏無見血。

循循,漸次貌。顧,回顧也。腰者,身半上下之交,少陽主樞,居乎上下之間,故少陽令人腰痛,如以針刺其腰之皮中,其痛漸次而上,故循循然,痛在於背,則不可以俯仰;痛在於項,則不可以顧,當刺少陽成骨之端,而出其血。申明成骨之端,在膝外廉之骨而獨起者是也。夏時火王,少陽主相火之氣,故夏刺成骨,無見其血。

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為有見者,善悲。刺陽明於前三痏,上下和之,出血,秋無見血。

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行身之前,故陽明令人腰痛,不可以顧。顧,猶視也。申明不可顧者,非不可回顧,乃顧則目中為有見者,然顧而有見,則善悲,當刺陽明於前三痏,前三痏,三里上廉下廉也,故曰,上下和之,乃三里合上廉下廉以和之,而出其血也。秋時金王,陽明主燥金之氣,故秋刺前三痏,無見其血。

足少陰令人腰痛,痛引脊內廉,刺少陰於內踝上二痏,春無見血,出血太多,不可復也。

足少陰之脈,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故足少陰令人腰痛,其痛上引脊,下引內廉,當刺少陰於內踝上左右太谿二痏,少陰之氣藏於冬,發於春,故春刺內踝,無見其血,若春時出血太多,至冬不可復藏也。按春夏秋皆言無見血,而冬時不言,意謂冬藏之時,陰血充滿,三時皆不足也。

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為張弓弩弦,刺厥陰之脈,在腨踵魚腹之外,循之累累然,乃刺之,其病令人善言,默默然不慧,刺之三痏。

厥陰之脈,循足而上,與腎脈相合,行於腰脊,故厥陰之脈令人腰痛,腰中為張弓弩弦,痛而強硬,不柔和也。當刺厥陰之脈,在腨踵魚腹之外。腨,足肚也。踵,足跟也。魚腹,足肚上也。腨踵魚腹之外側,但循結絡之累累然,乃刺之,其厥陰腰痛之病,當令人善言,《靈樞·九針論》云,肝主語,本經《宣明五氣篇》云,肝病為語,言即語也。病當令人善言,則默默然不慧,默默不慧,肝氣虛矣。刺治之法,仍在腨、在踵、在魚腹之三痏,肝虛故淺刺累累之路,不言出血也。此一節言足三陽三陰之脈,令人腰痛,而有取刺之法也。

解脈令人腰痛,痛引肩,目然,時遺溲,刺解脈在膝筋肉分間,郄外廉之橫脈,出血,血變而止。

解,音蟹,下同。解,散也。解脈,周身橫紋之脈散於皮膚間,太陽之所主也。解脈令人腰痛,不能從腰而散於上,故痛引肩,不能從肩而散於頭,故目然。膀胱水府之氣不出於皮毛,故時遺溲。刺解脈在膝後筋肉相分之間乃郄中外廉之橫脈,當刺出其血,血紫黑而變赤,即當止之,不可多出也。

解脈令人腰痛,為引帶,常為折腰狀,善恐,刺解脈在郄中,結絡為黍米,刺之,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

折,音舌。解脈散於皮膚,不但行於上下,且迥繞周身,故解脈令人腰痛,為腰引帶,痛則常為折腰狀。腰者腎之外候,腎氣不充於腰,故善恐。刺解脈,在太陽正經之郄中,視其結絡為黍米,乃刺之。結絡,則絡脈結而不榮,故血射以黑,見赤血而已,即上言血變而止之謂也。此言解脈腰痛,常循太陽郄中之絡脈以刺之,而出其血也。

同陰之脈,令人腰痛,痛如小錘,居其中,怫然腫,刺同陰之脈在外踝上絕骨之端,為三痏。

陽蹺之脈,起於跟中,循外踝上風府,從陰出陽,故曰同陰。同陰之脈,令人腰痛,則痛如小錘居其腰中,外則怫然而腫,刺同陰之脈,當在外踝上,並絕骨之端,為三痏也。

陽維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然腫,刺陽維之脈,脈與太陽合。腨下間,去地一尺所。

陽維維於陽,今陽維腰痛,不能維於陽,故痛上怫然腫,刺陽維之脈,其脈與太陽相合,在腨下間去地一尺所,乃陽維之郄,太陽承山穴也。夫陽維與太陽合,則陰維與少陰合關。

衡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俯仰,仰則恐僕,得之舉重傷腰。衡絡絕,噁心歸之,刺之在郄陽筋之間,上郄數寸橫居,為二痏,出血。

衡,與橫同。郄,浮郄也。陽,會陽也。帶脈橫絡於腰,故曰橫絡之脈,腰痛不可以俯仰,言不可以俯而復仰也。如俯而仰,則恐僕矣,此得之舉重傷腰,橫絡脈絕,周迥無所束,惡血聚而歸之,故痛也。刺之在浮郄會陽大筋之間,申明會陽之穴,上浮郄數寸,橫居臀下也,刺浮郄會陽為二痏,而出血。

會陰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漯漯然汗出。汗乾,令人慾飲,飲已欲走,刺直陽之脈上三痏,在蹺上郄下五寸,橫居,視其盛者出血。

漯,音沓。會陰在大便之前,小便之後,任督二脈相會於前後二陰間,故曰會陰。任脈統任一身之陰,督脈總督一身之陽。會陰腰痛,陰陽皆虛,痛上漯漯然汗出,陰氣虛而陰液外注也。汗乾令人慾飲,飲已欲走,陽氣虛而陽熱外馳也。任督腰痛,當從陽以瀉陰,故刺直陽之脈。直陽太陽,與督相合之脈也。從蹺從上刺其三痏。三痏者,刺陽蹺之申脈,太陽之郄中,又蹺上郄下,當相去五寸之承山,皆有血絡橫居。視其盛者,刺出其血。由此言之,則蹺與郄,及蹺上郄下,但刺橫居之血絡,不必拘於穴也。

飛陽之脈,令人腰痛,痛上怫怫然,甚則悲以恐,刺正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飛陽,陰維之脈也。陰維之脈,起於足少陰之築賓,今日飛陽者,《經脈》論云,足太陽之別,名曰飛陽,去踝七寸,別走少陰,是飛陽乃別出於太陽,而仍走少陽也。怫怫,怒貌,痛上怫怫而腫,如怒起狀。陽維腰痛,痛上怫然腫。此陰維腰痛,痛上亦怫怫然,甚則少陰心虛而恐。少陰腎虛而恐,刺式陽之脈,在內踝上五寸,乃陰維之郄,築賓穴也。與少陰相合,故曰少陰之前,與陰維之會。

昌陽之脈,令人腰痛,痛引膺,目然,甚則反折,舌卷不能言,刺內筋為二痏,在內踝上,大筋前,太陰後,上踝二寸所。

陰蹺之脈,亦起於跟中,循內踝而上,上循胸裡,出人迎,交目內眥,起於足少陰之別,合於足太陽,故曰昌陽。腰痛則不能上循胸裡,故痛引膺,不能上交於目,故目然,甚則少陰左陽不相交接,致病太陽之反折。少陰之舌卷,不能言,當刺足內廉之筋,左右為二痏,申明內筋在足內踝上大筋之前,太陽所過之後,上踝二寸所,乃陰蹺之郄,交信穴也。

散脈令人腰痛,而熱,熱甚生煩,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甚則遺溲,刺散脈,在膝前骨,肉分間,絡外廉,束脈,為三痏。

散,上聲。散脈,衝脈也。衝脈起於胞中,秉陰血而澹滲皮膚,一為太陽通體之解脈,故曰散脈,血不充於皮膚,故腰痛而身熱,脈不散於胸中,故熱甚生煩,不能右循背裡,故腰下如有橫木居其中,不能從胞中而四散,故甚則遺溲。刺散脈,當在膝前之骨,犢鼻穴也。及肉分間,三里穴也。絡外廉,上廉穴也。三里在肉分間,乃足陽明之合穴,故曰束脈。刺前骨、刺肉分、刺外廉,是為三痏。此一節,言奇經八脈從腰而上,令人腰痛,各有取刺之法也。

肉裡之脈,令人腰痛,不可以咳,咳則筋縮急,刺肉裡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

里,理通。肉理,肌肉之文理也。肉理之脈,外通於皮,內通於筋,腰痛不可以咳,不能外通於皮也。咳則筋縮急,不能內通於筋也。太陽主皮毛,主筋病,故刺肉理之脈為二痏。在太陽之外,少陽絕骨之後,太陽行身之首而向外,故曰太陽之外,少陽絕骨,在足之側,故曰絕骨之後,乃太陽附陽穴也,左右為二痏。

腰痛俠脊而痛,至頭,然,目欲僵仆,刺足太陽郄中出血。

,音殊。腰痛俠脊而痛,從腰上及於脊也。至頭,然,從脊上至於頭也。太陽經脈起於目內眥,從頭下項,俠脊抵腰,經脈不舒,故目欲僵仆,當刺足太陽之郄中出血。此言肌肉,文理,脊背,頭項,腰痛,當刺足太陽,不但解脈腰痛,刺足太陽也。

腰痛上寒,刺足太陽、陽明,上熱,刺足厥陰,不可以俯仰,刺足少陽。中熱而喘,刺足少陰,刺郄中出血。

此言腰痛寒熱,亦刺三陽三陰,不但三陽三陰之脈,令人腰痛而始刺也。腰痛上寒,乃陽氣不升,故刺足太陽陽明,所以升其陽氣也。腰痛上熱,乃陰氣不升,故刺足厥陰,所以升其陰氣也,不可以俯仰,乃陰陽樞轉不和,故刺足少陽,所以和其樞而使陰陽旋轉也。中熱而喘,乃陽熱內乘,陰寒外閉,故刺足少陰,所以調其陰陽水火,而內外安和也。太陽陽明厥陰少陽少陰,未知所刺之處,故申明刺郄中出血,言刺太陽,則如上文之刺郄中出血。則知陽明之刺,在前。厥陰之刺在腨踵,少陽之刺在成骨,少陰之刺在內踝。此舉一以例其餘,上文言穴氣而不及太陰,故此亦不言太陰也。

腰痛上寒不可以顧,刺足陽明,上熱刺足太陰。中熱而喘,刺

足少陰。大便難,刺足少陰。少腹滿,刺足厥陰,如折不可以俯仰, 不可舉,刺足太陽;引脊內廉,刺足少陰。

衍文。舊本注云,古本並無,王氏所添也。

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髮針,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髁,窠同,音科,餘篇仿此。此舉太陰腰痛,為繆刺之法,言太陰之脈,行於腹中,而其孫絡,亦在於外也。本經繆刺論云,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今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是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也。又云: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生死為痏數,髮針在已,左刺右,右刺左。今刺腰尻交者,兩髁胂上,以月生死為痏數,髮針立已,左取右,右取左,是亦繆刺之法,不同於上文諸經之刺也。蓋繆刺者,有痛而經不病者也,病在孫絡之間,毫毛之氣,不相通貫,故以毫針通其孫絡,左取右,右取左,刺數宜多,不循俞穴,故但以月生死為痏數。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與解脈腰痛,刺太陽之郄中者,又不同也。

風論第四十二篇

四時首春,五行首木,六氣首厥陰,厥陰之上,風氣主之,故風為百病長。《金匱真言論》云,「天有八風,經有五風」,人與天地相參,天有此風氣,人亦有此風氣,人身經脈內虛,則生風,因風傳變,則其病各異,內病五臟,則形狀不同,舉而論之,故曰風論。

黃帝問曰:風之傷人也,或為寒熱,或為熱中,或為寒中,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也,其疾各異,其名不同,或內至五臟六腑,不如其解,願聞其說。

因風而有寒熱之病,因風而有熱中寒中之病,或為癘風,或為偏枯,或為風病之無常,或內至五臟六腑,同是風也,而病名不同,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風氣藏於皮膚之間,內不得通,外不得泄。風者善行而數變,腠理開則灑然寒,閉則熱而悶,其寒也則衰食飲,其熱也則消肌肉,故使人怢慄而不能食;名曰寒熱。

藏,為字。數,音朔。怢,音突。風之傷人,或為寒熱者,乃風氣藏於皮膚之間,內不得通於經脈,外不得泄於毫毛。風者,其性鼓動,善行而數變,風氣藏於皮膚,則腠理開,開則灑然寒,腠理開而復閉,閉則熱而悶。其寒也,陽氣虛微,則衰食飲。其熱也,火氣過盛,則消肌肉,邪之所湊,其正必虛。正氣虛,故使人外怢慄而內不能食,申明風之傷人,或為寒熱者如此。

風氣與陽明入胃,循脈而上,至目內眥。其人肥則風氣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黃。人瘦則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

風之傷人,或為熱中,或為寒中者,乃風氣與陽明之經脈而入於胃,循陽明胃脈而上,旁約太陽之脈,至目內眥,肌肉豐厚,則其人肥,肥則風氣不得外泄,不得外泄則為熱中,而目色黃,肌肉消減,則其人瘦,瘦則風氣外泄而寒,則為寒中,而泣出。申明風之傷人,或為熱中,或為寒中者如此。

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脈俞,散於分肉之間,與衛氣相干,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而有瘍,

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肉有不仁也。癘者,有榮氣熱胕,其氣不清,故使其鼻柱壞而色敗,皮膚瘍 潰,風寒客於脈而不者,名曰癘風,或名曰寒熱。

風之傷人,或為癘風者,乃風氣與太陽俱入,行諸太陽之脈俞。脈,經脈也。俞,俞穴也。太陽之氣主通體,今行諸脈俞,而散於通體分肉之間。分肉,分腠之肌肉也。散於分肉,更與周身之衛氣相干,風氣行於脈俞,散於分肉,干於衛氣,則正氣不能通貫,其道不利。其道不利,故使肌肉憤然脹而有瘍。瘍,癘瘍也。此肌肉有瘍,因脈外之衛氣,有所凝而不行,故其肌肉癘瘍而亦有不仁也。申明癘者,經脈之氣,不和於榮,風氣相搏,搏而為熱,致有榮氣之熱,在於胕肉之間,其經脈之氣不清,故使面王之鼻柱壞而周身之毛色敗,以致皮膚瘍,而為癘風。由此觀之,是風寒客於太陽三經脈而不者,皮膚瘍潰,而名曰癘風也。夫風為陽邪而主熱,寒為陰邪而主寒,今風寒客於脈中,不但名癘風,而或名曰寒熱也。此申明風之傷人,或為癘風者如此。

以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以

季夏戊己傷於邪者,為脾風。以秋庚辛中於邪者,為肺風。以冬壬 癸中於邪者,為腎風。風中五臟六腑之俞,亦為臟腑之風。

中,去聲,下同。風之傷人也,或內至五臟六腑者,五臟合四時,四時合五行,春夏秋冬,四時之五行也。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日之五行也。肝心脾肺腎,五臟之五行也,各以五行之時日受邪,而五臟之氣應之,則為五臟之風。若風中五臟六腑之俞穴,傷其經脈,亦為臟腑之風,既曰傷於風,復曰傷於邪,以明風者,邪氣也。既曰傷於邪,復曰中於邪,以明傷者,中之謂也。此申明或內至五臟六腑,而為臟腑之風者如此。

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風,風氣循風府而上,則為腦風,風入系頭,則為目風眼寒,飲

酒中風,則為漏風,入房汗出中風,則為內風,新沐中風,則為首風,久風入中,則 為腸風飧泄,外在腠理,則為泄風。

系、舊本訛系,今改,末中為字。風之傷人,或為偏枯者,或上或下,或外或內,各入其門戶所中,則為偏枯之風,為風氣循風府而上,則入腦之門戶,而為腦風。風入目系而至於頭,則入目之門戶,而為目風眼寒。酒氣充於絡脈,飲酒中風則入絡脈之門戶,而為漏風。入房汗出,則腎精竭而腠理疏,復中於風,則入腎臟之門戶,而為內風。以水灌頂曰沐,沐則發竅開,新沐中風,則入頂之門戶,而為首風。久風入中,內傷中土,則入腸之門戶,而為腸風飧泄。久風外在腠理,則入腠理之門戶,而為隱疹之泄風。此申明風之傷人,或為偏枯之偏風者如此。

故風者,百病之長也。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無常方然,致有風氣也。

長,上聲。承上文而總結之。申明風之為病,其病各異,其名不同也。六氣主時,厥陰為首,厥陰之上,風氣主之,故風者百病之長也。風無定體,至其變化,乃為他病也,在氣在經,或上或下,或外或內,無常方然,致有上文諸風氣之病也。此申明或為風也,其病各異,其名不同者如此。此一節,言風之傷人,有經氣上下內外之病,承帝問而一一以對也。

帝曰:五臟風之形狀不同者何?願聞其診及其病能。

風病五臟,則有五臟之形狀病能,何以診其不同。

岐伯曰:肺風之狀,多汗,惡風,色皏然白,時咳短氣,晝日則差,暮則甚,診在眉上,其色白。

惡,去聲,下同。駢,音駢。差,瘥同。狀,形狀也。風性鼓動,開發毛竅,故多汗。正邪不合,故惡風。不特肺風為然,下文心風肝風脾風腎風胃風皆多汗惡風,血不充於皮毛,故色駢然白。肺受風邪,故時咳,肺氣不足,故短氣,晝則陽氣盛,故晝日則差,暮則陽氣衰,故暮夜則甚,此肺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部,在眉上闕庭之間,其色駢然白者是也。

心風之狀,多汗惡風,焦絕,善怒嚇,赤色,病甚則言不可快,診在舌,其色赤。

舌,舊本訛口,今改。心者火也。風動火炎,故唇舌焦而津絕。風者木也。木火相生,故善以怒而嚇人,火氣有餘,故面色赤,病甚則舌本強,而言不可快,此心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部,在舌,其色赤,而並見於舌也。

肝風之狀,多汗惡風,善悲色微蒼嗌乾,善怒,時憎女子,診在目下,其色青。

悲,悲泣也,肝開竅於目,故善悲,蒼者,肝之色,故色微蒼。風木合而火熱盛,故嗌於。《經脈》論云,肝是動病,甚則嗌乾,肝主怒,故善怒,善怒則時見憎於女子,此肝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部,在目下之承泣,其色青,即微蒼,而見於目下也。

脾風之狀,多汗惡風,身體怠惰,四肢不欲動,色薄微黃,不嗜食,診在鼻上,其色黃。

脾主身體,脾屬四肢。風氣傷脾,故身體怠惰,四肢不欲動,土主肌肉,脾受風而土虛,故麵皮色薄微黃,脾不消穀,故不嗜食,此脾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部,在鼻上之明堂,其色微黃,而見於鼻也。

腎風之狀,多汗惡風,面龐然浮腫,脊痛不能正立,其色炲。隱曲不利,診在上,其色黑。

,舊本訛肌,今改。腎者水也,風動水渙,故面龐然浮腫,腎藏精,上貫脊,故脊痛不能正立。炲,黑也。其色,面如煙塵之黑色也。腎虛不能為隱曲之事,故隱曲不利,此腎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部在上之顴。,兩頰肉也。上,顴也。顴,腎所主也。其色黑者,即炲色而見於上也。

胃風之狀,頸多汗,惡風,食飲不下,膈塞不通,腹善滿,失衣,則脹,食寒則泄,診形瘦而腹大。

此舉胃風所以該六腑也。頸多汗者,汗出於頭而聚於頸,以明五臟之脈,不至於頭,故但言多汗惡風;六腑之脈,皆循頸至頭,或從頭至頸,故曰頸多汗惡風,胃氣不和於上,不能納穀,故食飲不下,胃氣不和於下,大便不利,故膈塞不通,胃氣不和於中,脾胃不相運,故腹善滿,外失衣,則胃氣不充於外而脹,里食寒則胃氣不溫於內而飧泄,此胃風之形狀病能,其診視之色在形,而診視之部在腹,故診形瘦而腹大,猶言診其形色則瘦,診其腹上則大,以明五臟診色,六腑診形之義。

首風之狀,頭面多汗惡風,當先風一日,則病甚,頭痛不可以出內,至其風日則病少愈。

上文新沐中風,則為首風。首風之狀,其頭面多汗惡風,風入於頭,傷其骨空,一日之中,經脈之氣未行於頭,謂之當先風一日,正氣未至,風邪猖獗,故病甚。病甚者,頭痛不可以出戶內也,即此一日之中,經脈之氣上行於頭,謂之至其風日,正氣已至,則痛病少愈。

漏風之狀,或多汗,常不可單衣,食則汗出,甚則自汗喘息惡風,衣常濡,口乾善渴,不能勞事。

自汗,舊本訛身汗,今改。上文飲酒中風,則為漏風。漏風之狀,酒氣外充則身無汗,酒行風動,或多汗矣。多汗表虛,欲著復衣,故常不可單衣也。食則汗出者,言身若無汗,食入則汗出也,甚則自汗者,言身或多汗,甚則自汗也。甚,猶多也。飲酒中風,絡脈空疏,故喘息惡風,汗出而衣常濡。濡,濡濕也。津液泄,故口乾善渴。氣血皆虛,故不能勞事。

泄風之狀,多汗,汗出泄衣上。口中乾,上漬其風,不能勞事,身體盡痛,則寒。

上文腠理久風,則為泄風。泄風之狀,腠理虛,故多汗也。汗出泄衣上,猶言身濕沾衣也。汗出,故口中乾。泄衣上,則身濕。既濕且冷,一如水漬而有風,故曰上漬其風也。腠理久風,氣血皆虛,故不能勞事。血虛,故身體盡痛。氣虛,則身寒。凡此承上文各入門戶之風。而明其狀。

帝曰:善。

上文各入門戶之偏風,有腦風、目風,言首風,而腦風、目風在其中。有內風、腸風,內風屬臟,腸風屬胃,故不復言。帝默會其意而善之。此一節,因五臟而並論各入門戶之風,形狀不同,病能各異也。

痹論第四十三篇

痹,閉也,血氣凝澀不行也。有風寒濕三氣之痹,有皮肌脈筋骨,五臟外合之痹,六腑有俞,五臟亦有俞;五臟有合,六腑亦有合,故有五臟六腑之痹。榮衛流行,則不為痹,痹之為病,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舉而論之,故曰《痹論》。

黃帝問曰:痹之安生?

周身經脈不和,拘攣閉痹,從何而生?

岐伯對曰:風寒濕三氣雜至,合而為痹也。其風氣勝者為行痹,寒氣勝者為痛痹,濕氣勝者為著痹也。

痹之生也,生於風寒濕三氣,雜至於身,合於經脈而為痹也。三邪之中,復有偏勝,其風氣勝者,風無定體,故為行痹。寒氣勝者,陰盛陽虛,故為痛痹。濕氣勝者,留滯不行,故為著痹也。

帝曰:其有五者何也?

四時合五行,其因時受邪,而有五痹者何也?

岐伯曰: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以夏遇此者為脈痹,以至陰遇此者為肌痹,以秋遇此者為皮痹。

痹,閉也。閉主冬,故論痹始於冬,以冬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骨痹;以春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筋痹;以夏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脈痹;以長夏至陰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肌痹;以秋時遇此風寒濕三氣者,則為皮痹,須知五痹,雖有在骨在筋在脈在肌在皮深淺之不同,亦以風寒濕三邪之偏勝者,而有行痹痛痹著痹之各異也。

帝曰:內舍五臟六腑,何氣使然?

皮肌脈筋骨,既合四時之氣,若內舍五臟六腑,則何氣使然?

岐伯曰:五臟皆有合,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合也。

合,外內相合也,腎合骨,肝合筋,心合脈,脾合肌,肺合皮,五臟皆有合也,痹病久而不去者,內舍於其所合,而為臟痹也。

故骨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腎。筋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肝。脈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心。肌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脾。皮痹不已,復感於邪,內舍於肺。所謂痹者,各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氣也。

重,平聲。病久不去,則逾年矣,故骨痹不已,至冬復感於邪,則內舍於腎。筋痹不已,至春復感於邪,則入舍於肝。脈痹不已,至夏復感於邪,則內舍於心。肌痹不已,至至陰復感於邪,則內舍於脾。皮痹不已,至秋復感於邪,則內舍於肺。所謂內舍五臟之痹者,乃病久不去,亦多以其時,重感於風寒濕之氣也。

凡痹之客五臟者,肺痹者煩滿,喘而嘔。

重感於邪,則入於臟,故申言凡痹之客五臟者,肺脈起於中焦,為心之蓋,故肺痹者,煩滿,肺主呼吸,脈循胃口,肺痹故喘而嘔。

心痹者,脈不通,煩則心下鼓,暴上氣而喘,嗌乾,善噫,厥氣上則恐。

心主脈,故心痹者脈不通。心虛則煩,故煩則心下鼓。鼓,猶動也。心脈上肺,故暴上氣而喘。《經脈》論云,心是動則病嗌乾。《宣明五氣篇》云,病心為噫。故嗌乾善噫。心氣下交於腎,心厥氣上,不交於腎,則恐。

肝痹者,夜臥則驚,多飲數小便,上為引如懷。

數,音朔,下同。人臥血歸於肝,故肝痹者,夜臥則驚,木鬱則熱,故多飲,鬱而不升,故數小便。《經脈》論云,肝病丈夫疝,婦人少腹腫,故上為引於下,有如懷物之狀。

腎痹者,善脹,尻以代踵,脊以代頭。

人之生氣,發原於腎,生氣不升,故善脹。尻,尾骨也。尾骨下蹲,以代踵,足骨痿也;脊骨高聳以代頭,天柱傾也。

脾痹者,四肢解墮發咳,嘔汁,上為大塞。

脾主四肢,故脾痹者,四肢懈惰;土灌四旁,痹則上氣不灌,氣惟上逆,故發咳。入胃之飲,借脾氣以散精,痹則不能散精,故嘔汁。脾氣不能轉輸,則肺不能通調,故上為大塞。凡此皆痹之客於五臟也。

腸痹者,數飲而出不得,中氣喘爭,時發飧泄。

腸,小腸大腸也。小腸為心之腑。《靈樞·經水》論云,手太陽外合淮水,內合於小腸,而水道出焉。小腸痹,則熱鬱於上,故數飲。氣滯於下,故小便出不得。大腸為肺之腑。大腸痹,則中氣逆於上,故喘爭;清濁混於下,故時發飧泄。

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若沃以湯,澀於小便,上為清涕。

胞痹,即膀胱痹也。膀胱居於胞中,胞中位於少腹。故胞痹者,少腹膀胱,按之內痛,其痛也,若沃以沸湯之熱,膀胱之氣不出於皮毛,則澀於小便,胞中之血,不滲於膚腠,則上為清涕。言六腑之痹,不及胃膽三焦者,腸胃皆受糟粕,言腸不必更言胃矣。胞為經血之海,膽為中精之府,言胞不必更言膽矣。三焦者,中瀆之府,水道出焉,屬膀胱。言膀胱,不必更言三焦矣,凡此言痹之客於六腑也。

陰氣者,靜則神藏,躁則消亡。

藏,如字。結上文藏痹之意。五臟為陰,以靜為本,故陰氣者,寧靜則神氣內藏,躁擾不寧,則神氣消亡,神氣亡,致有五臟之痹矣。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

結上文腑痹之意。六腑為陽,傳化飲食,若飲食自倍,則傳化有愆,而腸胃乃傷,腸胃傷,致有六腑之痹矣。

淫氣喘息,痹聚在肺。淫氣憂思,痹聚在心。淫氣遺溺,痹聚在腎。淫氣乏竭,痹聚在肝。淫氣肌絕,痹聚在脾。

溺,鳥去聲。申明躁則消亡者,如淫亂之氣,使人喘息而躁,則痹聚在肺,而肺氣消亡矣。淫亂之氣,動人憂思而躁,則痹聚在心,而心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令人遺溺而躁,則痹聚在腎,而腎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使氣血乏竭而躁,則痹聚在肝,而肝氣消亡矣。淫亂之氣,使肌肉斷絕而躁,則痹聚在脾,而脾氣消亡矣,此淫氣內亂,致有五臟之痹,以明靜則神藏,躁則消亡之意。

諸痹不已,亦益內也,其風氣勝者,其人易已也。

易,去聲,下同。益,增也,申明腸胃乃傷者,諸腑痹不已,亦增內臟之病也。其腑痹而風氣勝者,風以散之,不但不增內病,而其人之痹且易已也,以明腸胃乃傷之腑痹,重則益內,輕則易己之意。

帝曰:痹其時有死者,或疼久者,或易已者,其故何也?

其病且有死者,有疼久者,今有易已者,其故何也?並舉以問,殆欲詳明易已之痹。

岐伯曰:其入臟者,死,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其留皮膚間者,易已。

痹時有死者,乃入藏者死,或疼久者,其留連筋骨間者,疼久,若其易已者,乃留於皮膚間者,易已。

帝曰:其客於六腑者何也?

帝欲詳明六腑之易已,故為是問。

岐伯曰:此亦其食飲居處,為其病本也。

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是為六腑之痹,故申言此亦其食飲居處,猶言食飲自倍,居處失宜,以為腑痹之病本也。

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氣中其俞,而食飲應之,循俞而入,各舍其腑也。

中,去聲。五臟皆有合,而六腑亦各有俞,風寒濕三氣中其俞,而食飲無節以應之,則風寒濕之邪,循俞穴而入,各舍其腑也,與五臟之病久不去,復感於邪,內舍於其合者,同一義也。

帝曰:以針治之奈何?

以針治六腑之痹,奈何?

岐伯曰:五臟有俞,六腑有合,循脈之分,各有所發,各隨其過,則病瘳也。

不但六腑有俞,而五臟有俞,不但五臟有合,而六腑有合,循其六腑經脈之分行,各有所發之部,各隨其所過之路,因而針之,病可瘳也,此腑痹之所以易已也。

帝曰:榮衛之氣,亦令人痹乎?

承上文五臟六腑之痹,復問榮衛之氣,亦令人痹乎?

岐伯曰:榮者水穀之精氣也,和調於五臟,灑陳於六腑,乃能入於脈也,故循脈上下,貫五臟、絡六腑也。

《靈樞·榮氣》篇云:榮氣之道,內谷為實,谷入於胃,乃傳之肺,流溢於中,布散於外,精專者,行於經隧,是榮氣者,乃水穀之精氣,以相資益也。其氣先和調於五臟,次灑陳於六腑,乃能資益其榮,而入行於脈中也。榮行脈中,故榮氣循脈上下,從內出外,內則貫五臟,外則絡六腑也。

衛者,水穀之悍氣也,其氣慓疾滑利,不能入於脈也,故循皮膚之中,分肉之間,熏於盲膜,散於胸腹。

《靈樞·衛氣》論云,其精氣之行於經者為榮氣,其浮氣之不循經者為衛氣,是衛者,乃水穀之悍氣,以相輔助也。其氣慓疾滑利,不能化精氣而入行於脈中也,不入於脈,故但循於皮膚之中,以及分肉之間,內則氣熏於盲膜,外則氣散於胸腹。

逆其氣則病,從其氣則愈,不與風寒濕氣合,故不為痹。

承上文榮行脈中,衛行脈外之意,而言逆其榮衛之氣則病,從其榮衛之氣則愈。榮衛之氣,循行不息,不與風寒濕三氣相合,是以不為痹也,承五臟六腑之痹,而申明榮衛之不為痹者如此。

帝曰:善。痹或痛,或不痛,或不仁,或寒,或熱,或燥,或濕,其故何也?

榮行脈中,衛行脈外,運行不息,故不為痹。所以風氣勝而痹易已,帝故善之。復問痹或有身痛者,或有身不痛者,或有不知痛癢而不仁者,或有身寒者,或有身熱者,或有無汗而燥者,或有有汗而濕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

痹之痛者,寒邪之氣多也,身有寒,故痛也。寒氣勝者,為痛痹,此之謂也。

其不痛不仁者,病久入深,榮衛之行澀,經絡時疏,故不痛,皮膚不營,故為不仁。

次痛,舊本訛通,今改。其痹之不痛與不仁者,痹病久而邪入深,病久則榮衛之行,失其常度而澀矣。入深,則經脈絡脈,時疏於外矣。榮衛行澀,經絡時疏,血氣外而不內,故不痛。其不仁者,皮膚之血氣,不營運於通體,皮膚不營,血氣內而不外,故不知痛癢而為不仁。

其寒者,陽氣少,陰氣多,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痹之有寒者,以人身陽氣少,陰氣多,陰氣多而與病相益,故寒也。

其熱者,陽氣多,陰氣少,病氣勝,陽遭陰,故為痹熱。

其痹之有熱者,以人身陽氣多,陰氣少,陽氣多則病陽氣勝,陽氣勝而遭陰氣之不勝,故為痹熱。

其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甚也。陽氣少,陰氣盛,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也。

其痹之多汗而濡者,此其逢濕氣之甚也。其人身亦陽氣少,陰氣盛,濕,陰類也。陰氣盛而逢濕,是兩氣相感,故汗出而濡濕也,知陰氣盛而主濕,則知陽氣盛而主燥矣。此申明痛癢寒熱燥濕之痹者如此。

帝曰:夫痹之為病,不痛何也?

凡痹必痛,今夫痹之為病,有不痛者,何也?

岐伯曰:痹在於骨,則重;在於脈,則血凝而不流;在於筋,則屈不伸,在於肉,則不仁;在於皮,則寒。故具此五者,則不痛也。

外內之氣,不相交合則痛,病有形之皮肉筋脈骨,而氣機得以相交則不痛。如痹但在於骨,而筋脈皮肉之氣自和,則身重而不痛;痹但在於脈,而皮肉筋骨之氣自和,則血凝不流而不痛;痹但在於筋,而皮肉骨脈之氣自和,則屈不伸而不痛;痹但在於肉而皮骨筋脈之氣自和,則不仁而不痛;痹但在於皮,而骨肉筋脈之氣自和,則寒而不痛,故不痛者。具此在骨在脈在筋在肉在皮五者,餘氣得以相通,則不痛也。

凡痹之類,逢寒則蟲,逢熱則縱。

承上文痛癢寒熱燥濕之痹,而曰凡痹之類。類,猶合也。謂寒合於濕,熱合於燥也。如濕痹逢寒,則寒濕相薄,故生蟲,蟲生則癢矣。燥痹逢熱,則筋骨不濡,故縱。縱,弛縱也。弛縱則痛矣。

帝曰:善。

上文未言燥痹,於此明之,帝故曰善。

痿論第四十四篇

承上篇痹證而論痿證也。痿者,四肢痿弱,舉動不能,如痿棄不用之意。肺為臟之長,故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躄,陽明為五臟六腑之海,主潤宗筋,為諸脈之長,故治痿獨取陽明。

黃帝問曰:五臟使人痿,何也?

痿證發於臟,故問五臟使人痿。

岐伯對曰:肺主身之皮毛,心主身之血脈,肝主身之筋膜,脾主身之肌肉,腎主身之骨髓。

五臟在內,各有所主,皮毛血脈筋膜肌肉骨髓,肺心肝脾腎之所主也。

故肺熱葉焦,則皮毛虛弱急薄,著則生痿躄也。

舉動自如,皆臟氣和於內而主於外,故肺熱葉焦,是肺臟病於內矣。病於內,則肺主皮毛,虛弱急薄應於外,若更留著不行,則生痿躄。躄,兩足廢弛也。

心氣熱,則下脈厥而上,上則下脈虛,虛則生脈痿,樞折挈,脛縱而不任地也。

折,音舌。心氣熱,是心臟病於內矣。病於內,則心主之血脈應於外,下脈厥而上,言血脈在下者,厥逆而上也。上則下脈虛,言厥逆而上,則在下之血脈虛也。下脈虛,則生脈痿灸。經脈血脈,不能升降開合,為樞斷折而收挈。斷折挈,是以脛骨縱緩,而不任地也。

肝氣熱,則膽泄口苦,筋膜乾,筋膜乾則筋急而攣,發為筋痿。

肝氣熱,是肝臟病於內矣。肝熱,則膽亦熱,故膽氣上泄而口苦,肝病於內,則肝主之筋膜應於外,故血液竭而筋膜乾,筋膜乾則筋急而拘攣,故發為筋痿。

脾氣熱,則胃干而渴,肌肉不仁,發為肉痿。

脾氣熱,是脾臟病於內矣。脾熱,則胃亦熱,故胃干而渴,脾病於內,則脾主之肌肉應於外,故肌肉不仁。不仁,不知痛癢也。由是,則發為肉痿。

腎氣熱,則腰脊不舉,骨枯而髓減,發為骨痿。

腎氣熱,是腎臟病於內矣。病於內,則腎主之骨髓應於外,其腰脊不能舉動,因於骨枯而髓減,由是則發為骨痿,此五臟之所以使人痿也。

帝曰:何以得之?

五臟之熱,何以得之?

岐伯曰:肺者臟之長也,為心之蓋也,有所失亡,所求不得,則發肺鳴,鳴則肺熱葉焦,故曰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躄,此之謂也。

長,上聲下同。肺朝百脈,故肺者臟之長也。肺位居高,故為心之蓋也,有所失亡,所求不得,致心氣內郁,火刑肺金,則發肺鳴,肺鳴如火熔金而有聲也。故鳴則肺熱葉焦,上文言肺熱葉焦,著則生痿躄,此言肺為臟之長,故曰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躄,即此肺為臟長之謂也。五臟因肺熱葉焦而發為痿躄,是五臟皆受氣於肺,而痿躄之證,不但由於肺熱,且由五臟之熱矣,此明上文肺熱成痿之意。

悲哀太甚,則包絡絕,包絡絕則陽氣內動,發則心下崩,數溲血也。故本病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

包,舊本訛胞,今改。數,音朔。悲哀太甚,則心氣內傷,故包路絕。包絡,心包之絡也。包絡絕,則血外溢,而陽熱之氣內動,其發病也,則心氣下崩。下崩則數溲血也,故本經《本病論》曰,大經空虛,發為肌痹,傳為脈痿。大經空虛,猶之包絡絕也。包絡絕,而血下溲,則不能外充肌肉,故發為肌痹,更不能內榮經脈,故傳為脈痿,此明上文心熱成痿之意,按本經有《本病論》,原遺闕,今搜捕,並無此言。

思想無窮,所願不得,意淫於外,入房太甚,宗筋弛縱,發為筋痿,及為白淫,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

下經不可考矣,余俱仿此。思想無窮,所願不得,則怫鬱於內,肝氣傷矣,意淫於外者,其意淫縱於外,不靜存也。入房太甚,宗筋弛縱者,房勞過度,陰器衰弱也。夫入房太甚,宗筋弛縱,則發為筋痿,意淫於外,相火不寧,則為白淫,故下經曰,筋痿者生於肝使內也。此明上文肝熱成痿之意。

有漸於濕,以水為事,若有所留,居處相濕,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

漸,進也。有進於濕,則以水為事,其水若有所留,其濕則居處相濕,為是則肌肉濡漬,痹而不仁,發為肉痿,故下經曰,肉痿者,得之濕地也,以明上文脾熱成痿之意。

有所運行,勞倦逢大熱而渴,渴則陽氣內伐,內伐則熱舍於腎。

腎者,水藏也。今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故足不任身,發為骨 痿,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

有所遠行,則身體勞倦,復逢大熱,則津竭而渴,渴而陽氣內伐。伐,功伐也。陽氣內伐,則熱舍於腎。夫腎者水臟也,今水不勝火,則骨枯而髓虛,是以足不任身,發為骨痿,故《下經》曰:骨痿者,生於大熱也。以明上文腎熱成痿之意。

帝曰:何以別之?

別,音逼。伯論五臟之痿,皆從內起,帝欲徵之於外,故問何以別之?

岐伯曰:肺熱者,色白而毛敗。

欲別其外,當驗其色,故肺熱者,面色白麵毛敗。白者肺之色,皮毛者,肺之合也。

心熱者,色赤而絡脈溢。

赤者,心之色。絡脈者,心之合也。

肝熱者,色蒼而爪枯。

蒼者,肝之色。爪者,筋之餘也。

脾熱者,色黃而肉蠕動。

黃者,脾之色。肉者,脾之合也。

腎熱者,色黑而齒槁。

黑者,腎之色。齒者,骨之餘也。

帝曰:如夫子言可矣,論言治痿者,獨取陽明何也?

論,疑即《本病論》,五臟之熱徵於外合,固可見矣。夫子既各舉本病論證五臟之痿,而論文言治痿者獨取陽明,則何也,

岐伯曰:陽明者,五臟六腑之海,主閏宗筋。宗筋主束骨而利機關也。

閏,潤同,陽明者,胃也。受盛水穀,故為五臟六腑之海。皮肉筋脈骨,皆資於水谷之精,故陽明主潤宗筋。宗筋前陰之總筋,故主束骨而利機關也。痿,則機關不利,筋骨不和,皆由陽明不能濡潤,所以治痿獨取陽明也。

衝脈者,經脈之海也,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

陽明不但為五臟六腑之海,又為奇經八脈之長。《靈樞·海論》云,衝脈者為十二經之海,故日衝脈者經脈之海也,衝脈之血,主滲灌谿谷,與陽明合於宗筋。《靈樞·五音五味》篇云,宦者,去其宗筋,傷其衝脈,故須不生,是知衝脈會於宗筋。又云:天宦者,其任沖不盛。宗筋不成,故須不生,是知衝脈為是,任脈亦如是。

陰陽總宗筋之合,會於氣街,而陽明為之長。

陰陽,陰蹺陽蹺,陰維陽維也。其脈皆從下而上,至於臍腹,故陰陽總宗筋之會,會於氣街。氣街者,腹氣有街,臍左右之動脈,而陽明為之長。經脈論云,陽明之脈,起於胃口,下挾臍,循腹裡,至氣街中而合。

皆屬於帶脈,而絡於督脈。

氣街者,皆屬於帶脈之循行,是陽明又為帶脈之長,帶脈,如束帶然,前終臍腹,後環腰脊,圍身一周而終於督脈,是陽明又從帶脈而主於督脈也。

故陽明虛,則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也。

陽明主潤宗筋,故陽明虛則宗筋縱。縱者不能束骨而利機關也。宗筋縱,則帶脈不引。不引者,不能延引而環約也。夫宗筋縱,帶脈不引,故足痿不用,致成痿躄,所以治痿獨取陽明。

帝曰:治之奈何?

治痿獨取陽明,而陽明虛,則何以治之?

岐伯曰:各補其榮,而通其俞,調其虛實和其逆順,筋脈骨肉,各以其時受月,則病已矣。

各補其在內之榮血,而通其在外之俞穴。正虛,則補以調之;邪實,則瀉以調之;逆者,和之使順;順者,和之不使逆。由是而肝主之筋,心主之脈,腎主之骨,脾主之肉,各以其四時受氣之月,而施治之,則病已矣。受氣者,筋受氣於春,脈受氣於夏,骨受氣於冬,肉受於長夏也。

帝曰:善。

但言筋脈骨肉,不言肺主之皮,以肺為五臟長,五臟因肺熱葉焦,發為痿躄,帝故默會其義而善之。

厥論第四十五篇

承痹證、痿證而論厥證也。經脈,陰陽之氣,不可偏勝。陽氣損,陰氣獨在,則手足寒厥,或令人腹滿;陰氣衰,陽氣獨勝,則手足熱厥,或令人暴不知人。經脈厥而形諸病,則有厥狀,氣機逆而形諸病,則有病能,故終舉手足六經之厥狀病能以明之。

黃帝問曰:厥之寒熱者何也?

厥,猶逆也。經脈之血,皮毛之氣,不相順接而厥逆也。蓋經脈之血,出於手足之指井,合皮毛之氣,而溜於榮,注於俞,過於原,行於經,入於合。若經氣不相通貫,致有寒熱之厥,故以為問。

岐伯對曰: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

厥有寒熱,其根皆起於下。故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下,足下也。

帝曰:熱厥之為熱也,必起於足下者何也?

熱為陽,足為陰,熱厥之為熱也。何以必起於足下?

岐伯曰: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陽氣之熱,本於陰氣之虛。故陽氣、陰氣皆起於足,而有表裡之分。太陽根起於足小趾外側,陽明根起於足大次趾之端,少陽根起於足小次趾之端,是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太陰根起於隱白,少陰根起於湧泉,厥陰根起於大敦,是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三陽三陰,皆起於足。今陰氣衰,故陽氣勝,陽氣勝則足下熱也。此熱厥所以起於足下也。

帝曰:寒厥之為寒也,必從五指而上於膝者,何也?

寒為陰,膝為陽,寒厥之為寒也,何以必從五指而上於膝?

岐伯曰:陰氣起於五指之裡,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故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

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則陰氣當起於五指之裡。三陰經氣,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今陽氣衰,故陰氣勝;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膝外為陽,膝內為陰。故其寒也,不從外,皆從內也。此寒厥所以從五指,而上於膝也。

帝曰:寒厥,何失而然也?

失其所用之陽氣,則為寒厥,故問寒厥何失而然?

岐伯曰:前陰者,宗筋之所聚,太陰陽明之所合也。春夏則陽氣多而陰氣少,秋

冬則陰氣盛而陽氣衰,此人者質壯,以秋冬奪於所用,下氣上爭不能復,精氣溢下,邪氣因從之 而上也,氣因於中,陽氣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

《痿論》云,入房太甚,宗筋弛縱。故前陰者乃宗筋之所聚,陽明主潤宗筋,而陽明胃腑,水穀之精,又借太陰脾土以運行。故宗筋乃太陰陽明之所合也。時當春夏,則人身陽氣多而陰氣少,陰氣雖少,陽之守也。時當秋冬,則人身陰氣盛而陽氣衰,陽氣雖衰,陰之使也。此人寒厥者,秉質壯盛,以秋冬用陽之時,而奪於所用,則在下之陰氣,上爭於陽,致陽氣不能復。復,內藏也。陽氣不復,不和於陰,則精氣散溢於下,正虛邪生,故邪氣因從之而上也。陰寒之邪氣因於中,而陽氣日衰,不能滲營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是失其所用之陽氣,而為寒厥也。

帝曰,熱厥何如而然也?

失其所藏之陰精,則為熱厥,故問熱厥何如而然?

岐伯曰:酒入於胃,則絡脈滿,而經脈虛,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陰氣虛則陽氣入,陽氣

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其四肢也,此人必數醉,若飽以入房,氣聚於脾中不得 散,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偏於身,內熱而溺赤也。夫 酒氣盛而慓悍,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

數,音朔。溺,鳥去聲,下同。陰虛陽勝,則為熱厥,故假飲酒以明之,酒入於胃,先行皮膚,先充絡脈,則絡脈滿而經脈虛,不由脾氣之運行,故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今不由脾運,是陰氣虛,酒氣先行皮毛絡脈而後入,則陽氣入。入者,絡脈之熱,復入於胃也。故陽氣入,則胃不和,胃不和則經隧之精氣竭,精氣竭則不營灌其四肢也,此人熱厥者,必數飲酒而醉,若既醉且飽以入房,其穀氣聚於脾中不得散,酒氣復與穀氣相薄,酒性熱,故熱盛於中,盛於中故熱遍於身,內外皆熱,故內熱而溺赤也,夫酒氣盛而性慓悍,致腎精之氣日衰,而陽氣獨勝,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是失其所藏之陰精,而為熱厥也。

帝曰:厥,或令人腹滿,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運至一日,乃知人者,何也?

上文寒厥熱厥,其厥在於經脈,故復問厥,或令人腹滿,則脾土內虛,或令人暴不知人,或至半日一日乃知,則心神失守,不在經脈,其故何也?

岐伯曰:陰氣盛於上,則下虛,下虛,則腹脹滿。

陰寒之氣盛於上,則上下皆陰,而陽氣虛於下,下虛則腹脹滿,以明腹滿而為寒厥之意。

陽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陽氣亂則不知人也。

重,平聲。陽熱之氣盛於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亂則心神不寧,故暴不知人。或至半日,遠至一日乃知也,以明暴不知人而為熱厥之意。

此一節,論厥證之寒熱陰陽,陽虛則為寒厥,陰虛則為熱厥也。

帝曰:善。願聞六經脈之厥狀病能也。

腹滿不知人,仍不外陰陽寒熱之義,帝故善之。而三陽三陰之六經脈,皆有厥狀病能,故舉以問。

岐伯曰:巨陽之厥,則腫首頭重,足不能行,發為眴僕。

厥狀屬經,病能屬氣。巨陽,太陽也,其脈上額交巔,下出足外踝之後,故巨陽之厥,其狀則上為腫首頭重,下為足不能行,病經而轉於氣,則發為眴僕。此明巨陽經脈之厥狀,而兼及病能也。

陽明之厥,則癲疾欲走呼,腹滿不得臥,面赤而熱,妄見而妄言。

陽明之厥,則陽明經脈不和,故巔疾欲走呼,其脈下循腹裡,故腹滿。狀為巔疾,故不得臥。陽明之脈起面頞,故面赤而熱,狀欲走呼,故妄見而妄言,此明陽明之厥狀也。

少陽之厥,則暴聾,頰腫而熱,脅痛,不可以運。

少陽之厥,則少陽經脈不和,其脈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故暴聾。其脈加頰車,循脅裡,行身之側,故頰腫而熱,脅痛,出膝外廉,下輔骨,故不可以遠,此明少陽之厥狀也。

太陰之厥,則腹滿脹,後不利,不欲食,食則嘔,不得臥。

太陰之厥,則太陰經脈不和,其脈入腹,屬脾絡胃,故腹滿脹。腹滿則脾土不和,脹則胃土不和,其狀腹滿,故後便不利,其狀脹,故不欲食,不欲食而強食則嘔。脾胃不和,故不得臥。此明太陰之厥狀也。

少陰之厥,則口乾,溺赤,腹滿,心痛。

少陰之厥,則少陰經脈不和。少陰,腎脈也。腎為水臟,厥則水竭火盛,故口乾溺赤。溺赤則水道不利而腹滿,口乾則火熱上炎而心痛,此明少陰之厥狀也。

厥陰之厥,則少腹腫痛,腹脹,涇溲不利,好臥屈膝,陰縮腫,內熱。

好,去聲。厥陰之厥,則厥陰經脈不和,其脈過陰器,抵小腹,故少腹腫痛,少腹不但腫痛而且脹,腫痛而脹,故徑溲不利,肝木不舒,故好臥。筋不柔和,故屈膝。屈膝,蜷臥也。陰縮腫,前陰萎縮而囊腫也。厥陰之脈,上膕內廉,故內熱。此明厥陰之厥狀也。

盛則瀉之,虛則補之,不盛不虛,以經取之。

結上文而言三陽三陰之厥,當以針刺治之。故經脈有餘而盛,則針刺以瀉之;經脈不足而虛,則針刺以補之;經脈不盛不虛,則各隨其經脈,取而調和之。

太陰厥逆,急攣,心痛引腹,治主病者。

上文申明厥狀,故但言厥,此下兼論病能,故言厥逆。太陰厥逆,經厥而氣亦逆也。急攣,太陰之氣不和於髀膕也。心痛引腹,太陽之氣不能從腹上交於心,故心痛復引於腹也。此太陰厥逆之病能,乃太陰所主之病,故曰治主病者。

少陰厥逆,虛滿,嘔變,下泄清,治主病者。

少陰經厥氣逆,少陰火氣虛於上,故虛滿而有欲嘔之變證。少陰水氣虛於下,故下泄而其便復清,此少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其主病者。

厥陰厥逆,攣腰痛,虛滿,前閉,詀言,治主病者。

厥陰經厥氣逆,則筋攣腰痛;肝氣鬱,則虛滿,而前陰閉結;肝木不生心火,故詀言。此厥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其主病者。

三陰俱逆,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死。

結上文而言。三陰厥者,病在經;三陰逆者,病在氣。故三陰俱逆,不得陽氣以和之,致不得前後,使人手足寒。三日、三陰,不和於陽,故三日死。

太陽厥逆,僵仆,嘔血善衄,治主病者。

太陽經厥氣逆,則陽氣不能周遍,故僵仆。僵仆,即上文發為眴僕之義。陽熱之氣,不行皮毛,內傷絡脈,陽絡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此太陽厥逆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少陽厥逆,機關不利,機關不利者,腰不可以行,項不可以顧,發腸癰,不可治;驚者死。

少陽經厥氣逆,則樞轉有乖,故機關不利。申明機關不利者,病於下,則腰不可以行,病於上,則項不可以顧;不能樞轉從外,則發腸癰,發腸癰則內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若治少陽,虛其旋轉之氣,神機內亂,而發驚,樞將折也,故死。此少陽厥逆病能,發於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

陽明厥逆,喘咳,身熱,善驚,衄,嘔血。

陽明經厥氣逆,則陽明燥金之氣,不和於肺,故喘咳。陽明氣逆,故身熱,聞木音則善驚,熱迫於經,則衄、嘔血。上文發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於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

手太陰厥逆,虛滿而咳,善嘔沫,治主病者。

上文論六經之厥狀,復論六經之病能,而經脈之中,又有手之六經,故復舉手六經之厥逆,以終經脈病能之義。手太陰經厥氣逆,則肺氣虛、滿而咳。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此手太陰厥逆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手心主少陰厥逆,心痛引喉,身熱,死不可治。

手心主厥陰包絡,手少陰心經,經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為焚為焰,則死不可治。由是而知心包與心,不可皆病也。

手太陽厥逆,耳聾、泣出、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治主病者。

《經脈》論云,小腸手太陽之脈,是主液所生病者,耳聾、目黃。故手太陽經厥氣逆,則耳聾、泣出。耳聾、泣出者,液虛也。液虛,則骨屬屈伸不利,故項不可以顧,腰不可以俯仰。此手太陽厥之病能,故當治主病者。

手陽明、少陽厥逆,發喉痹,嗌腫,痓,治主病者。

經脈論云:三焦手少陽之脈,則病嗌腫喉痹。今手少陽經氣厥逆,不能外通腠理,故上逆而喉痹、嗌腫,當治手少陽之三焦。痓者,頭面搖,卒口噤,背反張也。《經脈》論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所生病者。今手陽明經氣厥逆,津液不榮於經脈,故痓。當資手陽明之津液,故治主病者。

此一節言,厥狀在經,病能在氣,舉手足六經之主病,以終厥論之義。

病能論第四十六篇

上篇論六經脈之厥狀病能,而病能未暢其旨,故復論之。十二經脈秉氣於胃,故首論胃脘癰,其次有病厥者,有病頸癰者,有病怒狂者,有病酒風者,舉病氣之合於四時者而論之,皆病能也。

黃帝問曰:人病胃脘癰者,診應何如?

十二經脈,秉氣於胃,人病胃脘癰,則經脈之診當何如?

岐伯對曰:診此者,當候胃脈,其脈當沉細。沉細者氣逆。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則熱,人迎者,胃脈也。逆而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胃脘有癰,故診此者,當候胃脈,病在於胃,其脈當沉細。沉細者,由於正氣之逆氣逆則經脈不和,故逆者人迎甚盛,甚盛則胃熱也。申明人迎者,乃結候兩旁之胃脈也。今氣逆而熱盛,則熱聚於胃口而不行,不行故胃脘為癰也。

所謂深之細者,其中手如針也,摩之切之,聚者堅也,搏者大也。

舊本在為後飯之下,今改正於此。中,去聲。深,沉也。博,散也。上文云,其脈當沉細,所謂沉之細者,其中手如針之微細深沉也。胃脘有癰,其外則當摩之切之,摩之切之而有所凝聚者,癰之堅也。若不凝聚而博散者,癰之大也。

帝曰:善。人有臥而有所不安者,何也?

候人迎而知胃癰,帝故善之。胃不和,則臥不安,故舉以問。

岐伯曰:臟有所傷,及精有所之,寄則安,故人不能懸其病也。

諸臟之氣,歸於胃土,臥不安者,乃臟氣有所傷,及陰精有所之。之,去也。臟傷精去,臥不安也。夫諸臟之氣皆歸於胃,而胃土之氣寄於諸臟,是胃氣相寄則安,今不寄則不安,故人不能懸絕其病也。

帝曰:人之不得偃臥者,何也?

偃臥,正臥也。《評熱論》云,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故舉而復問。

岐伯曰:肺者臟之蓋也。肺氣盛則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論在奇恆陰陽中。

肺位居高,是肺者臟之蓋也。蓋者,如天覆於上,其氣下行。今肺氣盛,則氣上不下,氣上不下則肺部之脈大,脈大則不得偃臥矣,此失陰陽之常度,故論在奇恆陰陽中。奇恆陰陽,如下文所云是也。

《上經》者,言氣之通天也。《下經》者,言病之變化也。《金

匱》者決死生也。《揆度》者切度之也。《奇恆》者言奇病也。所謂 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恆者,得以四時死也。所謂揆者,方切求之也,言切求其脈理也。 度者,得其病處,以四時度之也。

舊本在篇末,今列於此。度,入聲。處,去聲。《示從容》論云,請誦《脈經》上下篇。《脈經》疑即《靈樞經》,此《上經》《下經》,即《脈經》上下經也。上經言氣化之道,故上經者,言人氣之通天也。下經言疾病之生,故下經者,言民病之變化也。《靈樞》論篇有著之玉版,藏之蘭室者,即藏之金匱也。「金匱」者,所以通決死生也。疏五過論云上經下經,揆度陰陽,奇恆五中,決以明堂,故申言揆度者,切其脈而度之也。奇恆者,言非常之奇病也。復申言所謂奇者,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恆者,得以四時死也。又申言所謂揆者,方切求之,言切求其脈理也。度者,得其病處,而以四時之陰陽度之也。如是則知氣之通天,病之變化,可以決人之死生矣。

帝曰:有病厥者,診右脈沉而緊,左脈浮而遲,不然,病主安在?

承上文切求脈理,得其病處之意,而問有病厥者,陽氣不上,故診右脈沉而緊,陰氣不下,故左脈浮而遲。病厥,則陰陽之氣不相順接,脈故如是,設病厥而脈不然,則病主安在?

岐伯曰:各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應四時,左脈浮而遲,此逆四時,在左當主病在腎,頗關在肺,當腰痛也。

切求脈理,得其病處,當以四時陰陽之理度之,春生夏長,秋收冬藏,如冬診之,右脈固當沉緊,此冬脈之應四時也。今左脈浮而遲,此冬脈之逆四時也。浮遲在左,當主病在腎,所以然者,腎脈居於左尺也,腎上連肺,故頗關在肺,在腎關肺,當腰痛也。

帝曰:何以言之?

在腎何以關肺,關肺何以腰痛?

岐伯曰:少陰脈,貫腎絡肺,今得肺脈,腎為之病,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少陰者腎脈也。少陰之脈,貫腎絡肺,故在腎關肺也。浮遲者,肺脈也。今得浮遲之肺脈,而腎為之病,腰者腎之府,故腎為腰痛之病也。

帝曰:善。有病頸癰者,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其真安在?

論病厥而診冬脈,診冬脈而應四時,帝故善之,病厥為冬,則頸癰為春,怒狂為夏,酒風為秋,故相繼以問。

岐伯曰:此同名異等者也。

等,類也,頸癰之名雖同,而在氣在血,則異類也。

夫癰氣之息者,宜以針開除去之,夫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此所謂同病異治也。

息,止息也。頸癰而氣之止末者,其病在氣,宜以針開通其氣而除去之,此氣息成癰,而有針刺之真法也。頸癰而氣盛血聚者,其病在血,宜石刺出血而瀉之,此血聚成癰,而有石刺之真法也。此所以同病異治而皆已也。

帝曰:有病怒狂者,此病安生?

頸癰為春,怒狂為夏,故舉怒狂以向。

岐伯曰:生於陽也。

陽氣過盛,則狂,此之怒狂,生於陽也。

帝曰:陽何以使人狂?

陽者正氣也,何以使人狂。

岐伯曰: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故善怒也,病名曰陽厥。

陽氣直遂,不可屈抑,今陽氣者,因暴折而難決。決,猶散也。暴折難決,故善怒而狂也,此因陽氣厥逆而成,故病名曰陽厥。

帝曰:何以知之?

陽厥何以知之。

岐伯曰:陽明者常動,巨陽少陽不動,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太少合併而有陽明,是陽明有少陽之陽,復有太陽之陽,故陽明者常動。巨陽者,陽之極也。陽極而其氣反微。少陽者,陽之初也。陽初而其氣安靜,故巨陽少陽不動,本當不動,而今也乃動之大疾,此其為陽厥之候也。

帝曰:治之奈何?

未悉治法,故復問之。

岐伯曰:奪其食即已,夫食入於陰,長氣於陽,故奪其食即已,使之服以生鐵洛為飲。夫生鐵洛者,下氣疾也。

長,上聲。洛,烙同。陽明者,胃也。胃者,陽氣之所歸也。陽氣有餘,須奪其食即已。夫食入於胃,生其陰精,故食入於陰,陰精足則陽氣盛,故長氣於陽,奪其食則陽明土氣少虛,故奪其食即已。奪,猶損也。更使之服以生鐵烙為飲。鐵者金也。金能平木,可治少陽之氣。烙飲者,轉赤為烏也。赤而烏,可以平巨陽之氣,故曰下氣疾也。

帝曰:善。有病身熱解墮,汗出如浴,惡風少氣,此為何病?

惡,去聲。陽厥有治,則陰厥亦有治,帝默會其意而善之,復舉身熱汗出惡風少氣之病以問。

岐伯曰:病名曰酒風。

酒氣先行皮膚,先充絡脈,故身熱汗出惡風,不從中土而散精,故懈惰少氣,岐伯曰酒風,蓋秋病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澤瀉術各十分,糜銜五分,合以三指撮,為後飯。

分,去聲。酒風之病,中土內虛,當以澤瀉術二種十分為君,助其脾土,糜銜五分為臣,散其風邪,合以三指而撮此藥,先服其藥,補中土而散邪風,為之後飯,以益其胃氣焉。合胃癰病厥頸癰怒狂酒風,以論病能,而揆度奇恆,未暢其旨,故下即有奇病、大奇之論。

奇病論第四十七篇

上篇揆度奇恆,未暢其旨,故相繼而有奇病之論。奇病者,形居母腹,胎失其養,既生之後,經脈臟氣不足,當天癸未至之時,病從內生,卒然而起,病久且死,故曰奇也。如九月而喑,則胞胎內虛,既生之後,天癸未至,致有息積伏梁疹筋厥逆,以及脾甘膽苦癃厥癲疾腎風之病,類而舉之,皆先天受病,卒然而發,故曰奇病。

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此為何也?

重,平聲。為,去聲。下俱同。惟為水為主轉為發為之為如字。婦人懷孕,謂之重身。喑,聲不出也。懷孕九月,卒然無聲,此何病也。

岐伯對曰:胞之絡脈絕也。

胞之絡脈,系母腰腎。絕,不相維繫也。九月而喑,以此故也。

帝曰:何以言之?

何以絡脈絕而當喑。

岐伯曰:胞絡者,繫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

胞絡者,繫於母之腰者。腎者,少陰也。少陰之脈下貫腎,上系舌本,腎不繫胎,則少陰脈虛,虛則上下不交,故不能言而喑也。

帝曰:治之奈何?

治喑奈何?

岐伯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九月而喑,無可治也,當十月則非少陰主胎,斯時則復舊能言。

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

所以無治者,如刺法有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之也。疹,猶病也。刺法,針刺之法也。

所謂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鑱石也。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鑱,猶針也。益,猶治也。刺法所謂無損不足者,如身羸瘦無用針石也。所謂無益其有餘者,重身則腹中有形,如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精出正虛,擅中邪實,故曰疹成也。疹成而後調之,不若無損其不足,無治其有餘矣。此胞絡脈絕,先天不足,為奇病之先基,無客治也。

帝曰:病脅下滿,氣逆,二三歲不已,是為何病?

脅滿氣逆,病之常也,二三歲不已則為奇病,故舉以問。

岐伯曰:病名曰息積,此不妨於食,不可灸刺,積為導引服藥,藥不能獨治也。

脅滿氣逆,病名曰息積,二三歲不已,故此不妨於食,先天經脈受虧,病久不愈,故不可灸刺。積,漸次也,須漸次為之導引而服藥。導引,運行也。運行則經脈之虧者可復,若但服藥,則藥不能獨治也,此息積為先天奇病,而藥不能治也。

帝曰:人有身體髀股皆腫,環齊而痛,是如何病?

齊,臍通,下同。身體髀股皆腫,則氣越於外,環臍而痛,則氣凝於內,病機各異,是為奇病,故復問之。

岐伯曰:病名曰伏梁,此風根也,其氣溢於大腸,而著於盲,盲之原在齊下,故環齊而痛也,不可動之,動之為水溺澀之病也。

溺,鳥去聲。邪積於內,致環臍而痛,故病名曰伏梁,風動水渙,致身體髀股皆腫,故曰此風根也。風根而為伏梁者,其風根之氣,溢於大腸之外,而內著於盲,盲之原出了脖胦。脖胦,臍下也,故盲之原在臍下,溢大腸而著盲,故環臍而痛也,外則身體腫,內則環臍痛,亦屬先天奇病,故不可妄攻以動之,動之則土氣益虛,身腫不消,而為水溺澀之病,此風根伏梁,為先天奇病而不可動也。

帝曰:人有尺脈動甚,筋急而見,此為何病?

數,音朔。尺脈數甚,陰血虛也。筋急而見,肌肉脫也,脈數筋急,亦為奇病,故舉以問。

岐伯曰:此所謂疹筋,是人腹必急,白色黑色見,則病甚。

疹,猶病也。筋急而見,其病在筋,此所謂疹筋,肌肉雖脫,是人腹必急,其面白色黑色見,腹主地,面主天,腹急,地氣虛也。白色黑色見,天氣虛也,則病當甚,難以治也,此疹筋腹急為先天奇病,而病必甚也。

帝曰:人有病頭痛,以數歲不已,此安得之,名為何病?

頭者,諸陽之會,頭痛而數歲不已,亦奇病也。

岐伯曰:當有所犯大寒,內至骨髓,髓者以腦為主,腦逆故會頭痛、齒亦痛,病名曰厥逆。

頭者陽也,頭痛者,當有所犯大寒,其室內至骨髓,腦為髓海,故髓者以腦為主,寒入於髓,則腦逆,腦逆故令人頭痛。齒者骨之餘,寒入骨髓,故齒亦痛,病名曰厥逆,言陰陽之氣不相順接,為厥為逆也,此大寒犯髓,頭痛不已之奇病,而名為厥逆也。

帝曰:善。

三字衍文。

帝曰:有病口甘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承上文頭痛齒痛之意,而問口甘,乃觸類引伸以問也。

岐伯曰:此五氣之溢也,名曰脾癉。

五氣,土氣也。溢,泛溢也。癉,熱也。土氣泛溢,名曰脾癉,言土虛脾熱而口甘也。

夫五味入口,藏於胃,脾為之行其精氣,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肥類之所發也,此

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內熱,甘者,令人中滿,故其氣上溢,轉為 消渴,治之以蘭,除陳氣也。

藏,如字。數,音朔。胃者土也。夫五味入口,皆藏於胃,而脾則為之行其精氣,今津液在脾,不能四布,故令人口甘也。此口甘者,乃肥美之味所發也。肥美者,此人必數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性厚,故令人內熱。甘者,性緩,故令人中滿,內熱中滿,故其氣上溢,上溢而熱,轉為消渴。蘭,香草也,治之以蘭,可以除陳氣也。除陳者,推陳致新之意。

帝曰:有病口苦,取陽陵泉。口苦者,病名為何?何以得之?

承上文口甘中滿治之以蘭之意,復問有病口苦,取陽陵泉刺之,而口苦不愈,何也?

岐伯曰:病名曰膽癉。夫肝者,中之將也,取決於膽,咽為之

使,此人者數謀慮不決,故膽虛,氣上溢,而口為之苦,治之以膽 募俞,治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

將、使,俱去聲。數,音朔。口苦,膽熱也,故病名曰膽癉。膽附於肝,肝者將軍之官。故夫肝者,中之將也。膽居肝內,肝主謀慮,故取決於膽,肝脈上循喉嚨,故咽為之使,此人所以口苦者,必數謀慮不決,致膽氣不和於肝,故膽虛,膽氣上溢而口為之苦,但治膽合穴之陽陵泉,無裨也,當治之以膽募俞。膽募者,胸之分,膽俞者,背之分。膽募俞者,膽俞在脊背第十椎下兩旁,以背之俞而合於胸之募,則當期門之處,膽附於肝,故當取募俞而合治之。靈蘭秘典論曰: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十二官者,相使而不得相失也。夫肝謀慮,膽決斷,是肝膽之氣相使而不得相失,治以膽募俞者,乃膽病治肝,其施治之義,在《陰陽十二官相使》中,此承上文大寒入髓之奇病,而論脾癉膽癉之熱病,先聖立教之大法也。

帝曰:有癃者,一日數十溲,此不足也,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此有餘也。太陰脈微細如髮者,此不足也。其病安在,各為何病?

小便不利日癃,病癃一日數溲,此不足也,不足而復有諸有餘之病,有餘而復有不足之脈,不足而有餘,有餘而不足,病之奇也,故舉以問。

岐伯曰:病在太陰,其盛在胃,頗在肺,病名曰厥,死不治。此所謂得五有餘、二不足也。

病癃數十溲,太陰脈微細如髮,則病在太陰,身熱如炭,頸膺如格,人迎躁盛,喘息氣逆,則其盛在胃。太陰者,肺也,病在太陰,故頗在肺,陰陽之氣,不相交合,病名曰厥,是為癃厥,死不治,此所謂得五有餘、二不足也。有餘不足,詳見下文。

帝曰:何謂五有餘二不足?岐伯曰:所謂五有未者,五病之氣有未也;二不足者,亦病氣之不足也。

所謂五有餘者:一身熱如炭,二頸膺如格,三人迎躁盛,四喘息,五氣逆,此五病之氣為有餘也。所謂二不足者:一病癃數十溲,二太陰脈微細如髮,病有有餘,即有不足,此二者亦病氣之不足也。

今外得五有餘,內得二不足,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

陽明者,陽也,主外主表。太陰者,陰也,主內主裡。今外得五有餘則陽明真氣不行於表,內得二不足,則太陰真氣不行於里,此其身不表不里,亦正死明矣,所以癃厥之病,死不治也。

帝曰:人生而有病巔疾者,病名曰何,安所得之?

巔,作癲,下同。癲,癲癇也,生而病癲,亦先天奇病,故舉以問。

岐伯曰:病為名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氣上而不下,精氣並居,故令子發為巔疾也。

生而病癲,先天所受之病也,故名為胎病,此得之在母腹中時,其母有所大驚,其氣上而不下,精以養胎氣,上不下則精與驚氣並居,既生以後,故令子發為巔疾也,此癲疾為先天奇病,而屬於不治也。

帝曰:有病龐然如有水狀,切其脈大緊,身無痛者,形不瘦,不能食,食少,名為何病?

龐然如水狀,病之深也,脈大緊,身無痛,形不瘦,病之淺也。不能食,食少,病之深也。病似深復似淺,似淺復似深,病之奇也,故舉以問。

岐伯曰:病生在腎,名為腎風,腎風而不能食,善驚,驚已,心氣痿者死。

腎為水臟,今龐然浮腫,如有水狀,故病生於腎,水因風動,故名為腎風。腎者,水也。水寒之氣,籍陽火以運行,今腎風而不能食,火氣虛也。火虛則善驚,驚已,而心氣痿者,神機化滅也,故死。此腎風為先天奇病,而必死也。

帝曰:善。

重身九月而喑,胞絡脈絕,先天受虧,發為奇病,病不能治,且至於死,帝通承上文而善之。

大奇篇第四十八篇

大,推廣也。帝承上篇奇病而推廣之,故曰大奇。上篇胞絡脈絕,乃先天受病,其病發於天癸未至之時,此篇首言肝滿腎滿肺滿,則天癸已至,形氣充足,而為後天之病,病臟腑經脈,甚則死不可治,所以大奇病之說也。

肝滿,腎滿,肺滿皆實,即為腫。

帝承上篇胞絡脈絕,先天受病之意,而言肝滿腎滿肺滿,則天癸已至,形氣充盛,而為後天之病。女子天癸,肝所主也。男子天癸,腎所主也。通體形氣,肺所主也。今肝腎肺滿,滿則為實,故曰皆實,實則壅滯,故曰即為腫。

肺之壅,喘而兩胠滿。

壅,壅通,下同。壅,壅滯也,以明即為肺者,壅滯之意也。肺主呼吸,其脈橫出腋下,肺之壅,則呼吸不利,其脈不能出腋,故喘而兩胠滿。

肝壅,兩胠滿,臥則驚,不得小便。

肝脈上貫於膈,布脅肋。肝壅,故兩胠滿。人臥則血歸於肝,肝壅故臥則驚。肝主疏泄,肝病則閉癃,故不得小便。

腎壅,腳下至少腹滿,脛有大小,髀大跛,易偏枯。

腎脈起於足心,上至少腹。腎壅,故腳下至少腹滿,左右脛骨,有大小之不同,其髀則腫大而跛易。跛易,行步不正,易其常度也。脛有大小,髀跛易,乃精髓不周於身,故偏枯。偏枯,不周之意。此一節言肝滿腎滿肺滿,為腫為壅,而發為後天之奇病也。

心脈滿大,癇瘛筋攣。

脈者心之所主,心者神之所居,心脈滿大,則神機不利,故癇瘛驚攣,神氣不通於心包則癇,神氣不行於骨節則瘛,癇則筋攣於內,瘛則筋攣於外也。

肝脈小急,癇瘛筋攣。

肝者血之所藏,肝脈小急,則血不充身,故亦癇瘛筋攣,是知癇瘛筋攣之病,有因神氣之內虛,有因肝血之不足矣。

肝脈騖暴,有所驚駭。

騖,音務,餘篇同。騖,猶疾也。暴,猶促也。肝脈疾促,陰血虛而陽熱盛也。血虛熱盛,故有所驚駭,上文肝脈小急,血虛陰盛則癇瘛筋攣,此肝脈騖暴,血虛陽盛則驚駭也。

脈不至,若瘛,不治自已。

承上文癇喑驚駭而言,當癇驚之時,其三部之脈,一時不至,口無言而苦喑,有屬不治者,有屬自己者。

二陰急,為癇厥,二陽急,為驚。

舊本在三陰急為疝下,今改正於此。急,不和也。承上文不治自已之意,而言二陰心腎不交,經脈不和,而為癇厥之喑,則不治。二陰,少陰也。陽明胃絡不通於心,經脈不和,而為驚駭之喑,則自已。二陽,陽明也。此臟脈陰陽經氣不和,發為癇驚之奇病也。

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腎脈小急,腎臟虛寒也。肝脈小急,肝臟虛塞也。心脈小急,心臟虛寒也。臟氣虛寒,小急而脈不鼓,則皆為瘕。言腎肝與心皆可為瘕。瘕,假也。假寒氣而成形也。

腎肝並沉,為石水。並浮,為風水。並虛,為死,並小弦,欲驚。

腎肝並沉,則肝氣下沉於腎,故為石水。石水,腎水也。腎肝並浮,則腎氣上浮於肝,故為風水。風水,肝水也。腎肝並虛,則水不生木,故為死。腎肝並小弦,則虛而受邪,故欲驚。欲驚,正虛邪擾之意。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腎脈大急沉,腎氣受邪而下入也。肝脈大急沉,肝氣受邪而下入也。邪氣下入,故皆為疝,或為腎之水疝,或為肝之筋疝也。心脈搏滑急,則心氣受邪,故為心疝。《脈要精微論》曰,診得心脈而急,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也。肺脈沉搏,則肺氣受邪,故為肺疝。肺疝,氣疝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承上文瘕疝之意而言,三陽脈急,陽不和陰,則為瘕。三陽,太陽也。三陰脈急,陰不和陽,則為疝。三陰,太陰也。此臟脈陰陽經氣不和,發為瘕疝之奇病也。

脾脈外鼓沉,為腸澼,久自已。

腸澼,泄瀉也。脾脈外鼓沉,言脾土之氣,鼓動於外,不能四布覆下也。如是,則津液不行由經隧,故為腸澼,土氣內逆,腐穢當下,故日久自已。

肝脈小緩,為腸澼,易治。

易,去聲。肝脈小緩,肝臟虛而氣機和緩也,故為腸澼,則當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澼下血,血溫身熱者,死。

腎脈小搏沉,腎臟虛而熱邪下搏也。故為腸澼,當主下血。血溫於內,身熱於外,火炎血竭,故死。

心肝澼,亦下血,二臟同病者,可治。

心肝澼,言心脈肝脈不和,而病腸澼也。亦下血,亦為腎脈之腸澼下血也。心肝二臟同病,而為腸澼者,主木火相生,故為可治。

其脈小沉澀為腸澼,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肺朝百脈,其脈小沉澀,肺氣虛也。肺氣虛而腸澼,其身復熱,乃陰津泄於下,陽熱浮於外,泄於下則下而不上,浮於外則外而不內,陰陽離脫,故死。熱見七日,不能環復,故七日死。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背膈偏枯。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不喑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背,舊本訛皆,今改。此舉胃腑之脈,以足上文五臟之意。心主脈,而五臟之中皆有胃脈。會胃脈沉鼓而澀,胃氣不行於外矣。胃脈外鼓而大,胃氣不行於內矣。沉鼓澀,外鼓大,皆非胃土柔和之脈,胃脈如是也,心脈復小堅急,不能合胃脈而行於前後,則背膈偏枯,不能合胃脈而行於左右,則男子偏枯發左,女子偏枯發右,胃絡上通於心,而舌為心之竅,故不喑舌轉,則胃絡通於心,心氣通於胃,故其病不可治。三十日,則榮衛血氣一周,故病當起。

其從者,喑三歲起,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玉版論要》云:男子右為從,女子左為從,其從者謂男子發於右,女子發於左。不同於上文之發也。上文男子發左,女子發右,則不喑,此男子發右,女子發左,故喑。喑則胃絡不通於心,心氣不通於胃,其偏枯之病,必三歲方起,若年不滿二十者,天癸之精血始通,方來未艾,不能固密,故三歲死。此言五臟經脈內虛,發為腸澼,胃腑經脈不和,發為偏枯之奇病也。此一節,舉癇驚瘕疝腸澼偏枯臟腑經脈不和,而為後天之奇病也。

脈至而搏,血衄身熱者死,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上節論脈病之死生,此下但論脈之死生也。搏,搏擊也。脈至而搏,脈無胃氣,故血衄身熱者死。若血衄身熱,脈來懸鉤而浮,乃為血衄身熱之常脈,則不死矣。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喘,疾促不倫也,脈至為喘,失其常度,故名曰暴厥。申明暴厥者,一時昏憒,不知與人言。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三四日自已。

數,音朔,下同。數,一息六至也,脈至如數,陽熱有餘,故使人暴驚,暴驚則三四日自已。

脈至浮合,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

予,即與下同。脈至浮合,浮合於皮膚之上,如湯沸也。故申言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沉脈候臟,浮脈候經,是經氣予不足,而脈浮數也。微見者,微於皮膚之上,見此數極之脈,中按求之,則不見也,故至九十日而死。經脈應月,一月一周,九十日者,三周也。若舉按皆然,不逾時日矣。

脈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

火薪然,如火然薪,浮焰無根也。心為火臟,脈至如是,是心精之予奪,而見此脈也。冬時草乾而死,水刑火也。

脈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死。

散葉,木葉飄散之義,肝為木臟,脈至如是,是肝氣予虛,而見此脈也。秋時木葉落而死,金刑木也。

脈至如省客。省客者,脈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華,即花,下同。省客,猶主省客至而即去也。故申言省客者,脈塞而鼓,謂脈充塞於指,即鼓動而去,如省客之象也。腎為水臟,脈至如是,是腎氣不足而見此脈也。懸去,猶言虛度,虛度棗華之初夏,而死於土令之長夏,土刑水也。

脈至如丸泥,是胃精予不足也,榆莢落而死。

丸泥,彈丸之泥不柔和也。胃為上腑,脈至如是,是胃精予不足而見此脈也。春時榆莢落而死,木刑土也。

脈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格,拒也。橫格,橫拒於中,上下不貫也。膽氣屬木,生陽上升,脈至如是,是膽氣予不足而見此脈也。秋時禾熟而死,金刑木也。

脈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弦縷,其急如弦,其細如縷,胸中為血海,衝任之脈皆起於胞中,並足少陰之經,至胸中而散,脈至如是,精血內虛,是胞精予不足而見此脈也,至胸中而不能散,故病善言,下霜之時,水氣生王,胞精不足,不能生王,故死。至胸中而能散,則不善言,故不言可治。上文皆言四時之氣,克我而死,此言人身之氣,不能王時而死也。

脈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旁至也。微見,三十日死。

交,作絞。此復申明胞精不足之意。絞漆之脈,左右旁流,按之無根,故申言絞漆者,左右旁至也。微於皮膚之上,見此旁至之脈,經脈內虛,至一月而死,三十日者,經脈一周也。

脈至如湧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湧泉,泉水之湧,浮鼓不返,故曰脈至如湧泉,浮鼓肌中,太陽秉容水之氣以運行,脈至如是,是太陽氣予不足,而見此脈也。氣為陽,味為陰,太陽有寒熱陰陽之氣,太陽虛,故少氣味。英,盛也。韭英,乃季春土王之時,韭英而死,土剋水也。

脈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

壘,藟同,頹土,傾頹之上,猶頑土也,狀如頹土,止而不行,故按之不得,脾主肌,屬土,脈至如是,是肌氣予不足而見此脈也,土主五色,先見宜黃,今五色先見黑,土虛水溢也。藟,葛屬,其色白。白藟發於春,春時木王,土襄,故白藟發死。

脈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不凝而死。

雍,作。懸,虛腫之。上浮本大也,上浮故當浮揣;本大,故切之益大。十二經俞,流行環轉,壅滯則病,脈至如是,是十二俞之予不足而見此脈也。水凝則天寒地凍,經脈凝澀,故水凝而死。凝,不生動也。

脈至如偃刀,偃刀者,浮之小急,按之堅大急,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也,如此其人不得坐,立春而死。

偃,息也。刀,金器也。偃刀,堅剛內伏也。故申言偃刀者,輕指浮之,則脈小急,重指按之,則脈堅大而急,腎臟五臟之精,脈至如是,是五臟菀熱,寒熱獨並於腎而沉匿也。經脈論云,腎是動病。坐而欲起,故如此,其人不得坐,五臟之病,獨並於腎,冬失其藏,春無以生,故立春而死。

脈至如丸,滑不直手,不直手者,按之不可得也。是大腸氣予不足也,棗葉生而死。

丸,園轉也。不直手,滑利也。故申言不直手者,按之即無,不可得也。大腸之腑,居於胃下,合土氣以運行,脈至如是,是大腸氣予不足而見此脈也。春時棗葉生而死,木剋土也。

脈至如華者,令人善恐,不欲坐臥,行立常聽,是小腸氣予不足也,季秋而死。

華,輕浮之意,脈至如華者,腎精不升,故令人善恐,坐而欲起,故不欲坐臥,耳為腎竅,故行立常若有聽。精虛則液先虛,腎藏精,小腸主液,是小腸氣予不足,而有如是之脈證也。季秋,土氣坐王之時,季秋而死,土剋水也。此一節,論脈象而知臟腑經俞之病,四同身死之期,不死於病,而死於脈,所以大奇病之說也。

脈解篇第四十九篇

帝復承上篇脈病之意,錯舉《靈樞·經脈》論之言,及本經所已言者,而申解之,故曰脈解。六氣主時,始於厥陰,終於太陽。此舉三陽三陰經脈之病,則太陽主春,正月為春之首,太陽為陽之首也。少陽主秋,九月為秋之終,少陽為陽之終也。陽明主夏,五月為夏之中,陽明居陽之中也。三陰經脈,外合三陽,雌雄相應,太陰合陽明,故主十一月,十一月,冬之中也。少陰合太陽,故主十月,十月冬之首也。厥陰合少陽,故主三月,三月,春之經也,太陰為陰中之至陰,故又主十二月,十二月,陰中之至陰也,錯舉六經之病,復以三陽三陰,主四時之月,而錯綜解之,所以為脈解也。

太陽所謂腫,腰脽痛者,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正月陽氣出在上,而陰氣盛,陽未得自次也,故腫,腰脽痛也。

脽,音誰,餘篇仿此。脽,尻也。《靈樞·經脈》論云,手太陽所生病,頜腫頰腫。《六元正紀大論》云,太陽終之氣,則病腰脽痛。故申明太陽所謂腫,以及腰脽痛者,太陽居三陽之首,正月建寅,為一歲之首,故正月太陽寅,寅,太陽也,正月之時,其氣始春。故陽氣出在上,寒氣未散,而陰氣猶盛,則陽氣未得自次而出也,故太陽經脈之病,有腫以及腰脽痛也。

所謂病偏虛為跛者,正月陽氣凍解,地氣而出也,偏虛者,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為跛也。

舊本「所謂」二字,誤傳出也,下今改正。偏虛,猶偏枯。本經《大奇篇》云,腎壅則髀大,跛易偏枯。故申明所謂病偏虛為跛者,正月陽氣始生,地凍始解,地氣從下而上出也,其病偏虛者,腎主冬令之寒,冬寒頗有不足者,故偏虛而為跛也。此言冬失其藏,至春有偏枯之跛病也。

所謂強上引背者,陽氣大上而爭,故強上也。

強,去聲。本經《熱論》云,傷寒一日,巨陽受之,頭項痛,腰脊強,是腰脊之強,上引於背,而至頭項也,故申明所謂強上引背者,乃太陽陽氣,大上而爭,故腰脊強而上引背也。

所謂耳鳴者,陽氣萬物盛上而躍,故耳鳴也。

《靈樞·經脈》篇云,手太陽之筋,其病應耳中鳴。故申明所謂耳鳴者,乃陽氣萬物盛上而躍,躍則振動,故耳鳴也。

所謂甚則狂巔疾者,陽盡在上,而陰氣從下,下虛上實,故狂巔疾也。

巔,癲同。經脈論云:足太陽所生病者,狂巔疾。故申明所謂甚則狂癲疾者,乃陽盡在上,而陰氣以下,陰氣從下則下寒而虛,陽盡在上,則上熱而實,下虛上實,故有太陽經脈之狂癲疾也。

所謂浮為聾者,皆在氣也。

經脈論云:手太陽之脈入耳中,所生病者,耳聾,故申明所謂浮為聾者,是逆氣上浮而為聾,皆在氣也。

所謂入中為喑者,陽氣已衰,故為喑也,內奪而厥,則為喑俳,此腎虛也,少陰不至者厥也。

俳,痱同,音肥。本經《腹中論》云:陽氣入陰,入則喑,故申明所謂入中為喑者,陽氣盛時則不喑,陽盛已衰,故為喑也,若陽氣內奪而厥逆,不充於外,則為喑痱。喑痱者,口無言而四肢不收,故曰此腎虛也,腎虛則少陰之脈不出於陽,故少陰不至者,則內奪而厥也,太陽、少陰,表裡相應,故解太陽經脈之病,而兼言少陰也。此解太陽經脈之病也。

少陽所謂心協痛者,言少陽盛也,盛者心之所表也,九月陽氣盡而陰氣盛,故心協痛也。

《經脈》論云:足少陽則病心協痛,故申明少陽所謂心協痛者,言少陽火氣當盛也,心為君火,少陽為相火,故盛者心之所表也。若九月之時,陽氣已盡而陰氣方盛,少陽火氣不盛,不能為心之表,故有心協痛之病也,少陽言九月者,九月為秋之終,少陽居陽之終也。

所謂不可反側者,陰氣藏物也,物藏則不動,故不可反側也。

藏,如字。反側,猶轉側。《經脈》論云:足少陽病,不能轉側,故申明所謂不可反側者,九月陰氣方盛,陰氣所以藏物也,物藏則不動,故少陽經脈,有不可反側之病也。

所謂甚則躍者,九月萬物盡衰,草木畢落而墮,則氣去陽而之陰,氣盛而陽之下長,故謂躍。

長,上聲。上文云:陽氣萬物,盛上而躍。躍者,少陽樞轉之象,故申明所謂甚則躍者,九月之時,萬物盡衰,草木畢落而墮,人身之氣,則去陽而之陰,去陽之陰,則陰之盛,陰氣居陽之下,故氣盛而陽之下長,陽之下長,故謂躍也。此解少陽經脈之病也。

陽明所謂洒洒振寒者,陽明者午也,五月盛陽之陰也,陽盛而陰氣加之,故洒洒振寒也。

《經脈論》云:足陽明之脈,則病洒洒振寒,故申陰陽明,所謂洒洒振寒者。陽明者,午也,午主五月,一陰始生,故五月盛陽之陰也,盛陽之陰,則陽盛而陰氣加之,故陽明經脈有洒洒振寒之病也,陽明言五月者,五月為夏之中,陽明居陽之中也。

所謂脛腫而股不收者,是五月盛陽之陰也,陽者,衰於五月,而一陰氣上,與陽始爭,故脛腫而股不收也。

經筋篇云:足陽明之筋,其病支脛轉筋,髀前腫,筋弛縱,緩不勝收,故申明所謂脛腫,而股不收者,是五月之時,盛陽之陰也,陽者衰於五月,而一陰之氣上,與陽明始爭,故陽明經脈,有脛腫而股不收之病也。

所謂上喘而為水者,陰氣下而復上,上則邪客於臟腑間,故為水也。

本經《逆調論》云:臥則喘者,是水氣之客也,故申明所謂上喘而為水者,冬至一陽初生,陰氣下降,五月之時,一陰始生,陰氣下而復上,上則水邪客於臟腑之間,故為水也。

所謂胸痛少氣者,水氣在臟腑也,水者陰氣也,陰氣在中,故胸痛少氣也。

此舉胸痛少氣,以明水氣在臟腑之意。上文云,邪客於臟腑間,故為水也。此申明水氣在臟腑者。所謂胸痛少氣者,即水氣在臟腑也。夫水者陰氣也。陰氣在陽明中土,故胸痛少氣而病陽明之經脈也。胸痛少氣,經中多各言之,此則合舉之也。

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陽氣與陰氣相薄,水火相惡,故惕然而驚也。

惡,去聲,下同。《經脈》論云:陽明病至,則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甚則骭厥,故申明所謂甚則厥,惡人與火,聞木音則惕然而驚者,乃陽明之陽氣,與陰氣相薄,故甚則厥而惡人也。惡火者,厥為陰為水,乃水火相惡,又木能生火,故聞木音則惕然而驚也。

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陰陽相薄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

《經脈》論云,陽明病至,獨閉戶塞牖而處。故申明所謂欲獨閉戶牖而處者,乃陰加於陽,陰陽相薄也。陽明者,陽也。陽盡而陰盛,故欲獨閉戶牖而居。居,猶處也。

所謂病至則欲乘高而歌,棄衣而走者,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棄衣而走也。

《經脈》論云:陽明病至,甚則欲上高而歌,棄衣而走,故申明所謂病至則欲乘高而歌,棄衣而走者,始則陽盡陰盛,繼則陰陽復爭,而外並於陽,故使之乘高而歌,棄衣而走也。

所謂客孫脈,則頭痛鼻鼽腹腫者,陽明並於上,上者則其孫絡太陰也,故頭痛鼻鼽腹腫也。

出處未詳,大抵皆陽明之病,孫脈,孫絡脈也,所謂客孫脈,則頭痛鼻鼽腹腫者,乃陽明之脈,不從下行,而並於上,並於上者則其孫絡之脈,合脾之大絡而為太陰也,陽明並於上,故頭痛鼻鼽,孫絡太陰,故腹腫也。此解陽明之脈病也。

太陰所謂病脹者,太陰子也,十一月萬物氣皆藏於中,故曰病脹。

藏,如字。《經脈》論云:太陰病腹脹,故申明太陰所謂病脹者,太陰陽明,雌雄相合,陽明主夏之中,則太陰主冬之中,故太陰子也,子,十一月也。十一月萬物之氣,皆藏於中,藏於中,故太陰經脈,則曰病脹也。

所謂上走心為噫者,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絡屬心,故曰上走心為噫也。

《經脈》論云:太陰病善噫。本經《宣明五氣篇》云,心為噫,故申明所謂上走心為噫者,太陰陰盛而上走於陽明,陽明胃絡,連屬心包之絡,故太陰經脈,而曰上走心為噫也。

所謂食則嘔者,物盛滿而上溢,故嘔也。

《經脈》論云:太陰病,食則嘔,故申明所謂食則嘔者,物盛充滿,脾不消磨,而反上溢,故嘔也。

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十二月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出,故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

《經脈》論云,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故申明所謂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者,太陰為陰中之至陰,十二月至陰也。至陰,則陰氣下衰而陽氣且將出,故太陰經脈,腹脹善噫,而曰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也。此太陰外合陽明,又為陰中之至陰也。

少陰所謂腰痛者,少陰者腎也,十月萬物陽氣皆傷,故腰痛也。

《經脈》論云:足少陰之別,虛則腰痛,故申明少陰所謂腰痛者,腰乃腎府。少陰者腎也。少陰太陽,雌雄相合,太陽主春之首,則少陰主冬之首,十月之時,萬物陽氣皆傷,所以然者,承秋之肅殺也,故少陰經脈而病腰痛也。

所謂嘔咳上氣喘者,陰氣在下,陽氣在上,諸陽氣浮,無所依從,故嘔咳上氣喘也。

《經脈》論云:足少陰脈病,則咳唾,喝喝而喘,咽腫上氣,故申明所謂嘔咳上氣喘者,少陰陰氣在下,君火陽氣在上,水火之氣,貴乎相交,諸陽氣浮,腎水不上,則陽氣無所依從,故少陰經脈內虛,而病嘔咳上氣喘也。

所謂色色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無所見者,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秋氣始至,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陰陽內奪,故目無所見也。

色色,二字衍文。不能久立久坐,乃坐而欲起之意,經脈論云:坐而欲起,目如無所見,故申明不能久立久坐,起則目無所見者,十月之時,萬物陰陽不定,未有主也,所以然者,秋氣已過,冬氣未盛,故陰陽不定未有主也,其時秋氣始至於冬,微霜始下,而方殺萬物,萬物方殺,則陰陽內奪,不榮於外,故少陰經脈之病,而目無所見也。

所謂少氣善怒者,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出,肝氣常治而未得,故善怒,善怒者名曰煎厥。

少氣者,氣並於下也。本經《調經論》云: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故申明所謂少氣善怒者,乃君火之陽氣不治,陽氣不治則陽氣不得上出,並於下而少氣矣。氣並於下,則血並於上,肝主血,肝氣當治而未得治,故善怒,申明善怒者,如火之烈,名曰煎厥,此少陰有少氣善怒之病也。

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秋氣萬物未有畢去,陰氣少、陽氣入,陰陽相薄,故恐也。

《經脈》論云:腎病則善恐,心惕惕如人將捕之,故申明所謂恐,如人將捕之者,秋氣萬物凋謝,十月始冬,未能盡藏,故萬物未有畢去。畢,盡也,未能盡去,陽入陰也。十月始冬,故陰氣少,萬物凋謝,故陽氣入,陽入於陰,則陰陽相薄,故少陰經脈,而有內恐之病也。

所謂惡聞食臭者,胃無氣,故惡聞食臭也。

惡聞食臭者,不欲食也。經脈論云,腎病飢不欲食,故申明所謂惡聞食臭者,三焦出氣於胃,腐化水穀,令胃無三焦火熱之氣,故少陰脈病,飢不欲食,而惡聞食臭也。三焦,少陽也,本俞論云,少陽屬腎,此之謂也。

所謂面黑如地色者,秋氣內奪,故變於色也。

地色,地蒼之色,如漆柴也,經脈論云:腎病面如漆柴,故申明所謂面黑如地色者,因秋時肅殺之氣,內奪其精華,故至冬則變於色,而黑如地色也。

所謂咳則有血者,陽脈傷也,陽氣未盛於上,而脈滿,滿則咳,故血見於鼻也。

《經脈》論云:腎病咳唾則有血,故申明所謂咳則有血者,乃陰血乘於陽位,陽脈不歸於陰,故曰陽脈份也,陰血乘陽,脈不歸陰,則陽脈滿,十月之時,陽氣未盛於上,未當盛時而脈滿,則陽氣內逆,故滿則咳,咳則有血,而且見於鼻也。此少陰外合太陽而為冬之首也。

厥陰所謂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者辰也,三月陽中之陰,邪在中,故曰疝,少腹腫也。

疝,猶疝,言高腫也。《經脈》論云:厥陰病丈夫疝,婦人少腹腫,故申明厥陰所謂疝,婦人少腹腫者,厥陰少陽雌雄相合,少陽主秋之終,則厥陰主春之終,故厥陰者辰也。辰,三月也。三月之時,其氣將陽,陽中之陰,言陽未盡陽,陽中有陰也,陽中之陰,則陰邪在厥陰經脈中,故厥陰而曰疝少腹腫也。

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一振榮華,萬物一俯而不仰也。

《經脈》論云:厥陰病腰痛不可以俯仰,故申明所謂腰脊痛不可以俯仰者,三月之時,振動發生,草木向榮而華秀,故三月一振榮華,生機雖盛,猶未暢達,故萬物一皆俯而不仰也。厥陰主三月,故厥陰經脈之病,腰脊痛,不可以俯而復仰也。

所謂癃疝,膚脹者,日陰亦盛,而脈脹不通,故曰癃疝也。

出處未詳,大抵皆厥陰之病。,疝也。癃,溺閉也。癃疝膚脹者,陰器腫,不得小便,則膚脹也,故申明所謂癃疝膚脹者,猶曰陰氣亦盛,而經脈脹不通,故曰癃疝而膚脹也。

所謂甚則嗌乾熱中者,陰陽相薄而熱,故嗌乾也。

《經脈》論云:足厥陰病,甚則嗌乾。手厥陰病,心中熱,故申明所謂甚則嗌乾熱中者,陰陽相薄而熱,熱盛於中,故嗌乾也。此厥陰外合少陽而為春之終也。

卷之五

刺要論第五十篇

此篇首論刺法之要,各有淺深,淺深不得,致有五臟四時之病。雖欲無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歟。

黃帝問曰:願聞刺要。

上古以針治病,帝舉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後世,故特問之。

岐伯對曰:病有浮沉,刺有淺深,各至其理,無過其道。

過,平聲,下同。浮沉,即淺深。病有浮沉,刺有淺深。猶言病有淺深,而刺因有淺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脈筋骨之文理,刺所當至,毋容淺也。無過其道,無過其皮肉脈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過也。

過之則內傷,不及則生外壅,壅則邪從之。

所謂無過其道者,過之則內傷,是太過而反傷其內也。所謂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則外生壅腫。壅則邪從之,是不及而徒傷其外也。

淺深不得,反為大賊,內動五臟,後生大病。

賊,害也。所謂病有浮沉、刺有淺深者,若淺深不得,反為大害。內動五臟,後生四時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膚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脈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膚,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脈,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腎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膚,其外更有毫毛之淺。腎主骨,其內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當分別淺深以為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肺動則秋病溫瘧,溯溯然寒慄。

溯,音素,餘篇仿此。此下申明內動五臟,後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無傷皮,皮傷則內動肺臟之氣。肺主秋,動肺則秋病溫瘧。溫瘧先熱後寒,故溯溯然而寒慄。

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脾動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脹,煩,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無傷肉。肉傷則內動脾臟之氣。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動脾則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脹之病,腹脹則心煩,而不嗜食。

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心動則夏病心痛。

肉在脈之外,故刺肉無傷脈。脈傷則內動心臟之氣,心主夏。心動則夏有心痛之病。

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脈在筋之外,故刺脈無傷筋。筋傷則內動肝臟之氣,肝主春,肝動則春病熱而筋弛。

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腎動則冬病脹、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無傷骨,骨傷則內動腎臟之氣,腎主冬,腎動則冬病脹而腰痛。

刺骨無傷髓,髓傷則消爍酸體解。

酸,作痠。骨在髓之外,故刺骨無傷髓。髓傷則動腎臟之精,故精氣消爍而痠,精氣消爍而體解。

然不去矣。

總結上文而言。刺傷內臟,則有四時之病,其病必生。雖欲無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當審也。

刺齊論第五十一篇

齊,猶一也。刺齊,刺淺刺深,無過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針入皮中,勿淺勿深,斯為刺齊。以皮分而推之脈肉筋骨。無太過,無不及,皆為刺齊。承上篇刺要之意,而復論刺齊也。

黃帝問曰:原聞刺淺深之分。

分,去聲。帝承上篇刺有淺深之意,謂刺淺刺深,各有部分,故願聞刺淺深之分。

岐伯對曰:刺骨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脈,刺脈者無傷皮。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無傷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無傷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無傷其脈。脈有絡脈,有經脈。上篇脈居肉後,經脈也。此篇脈居肉先,絡脈也。刺脈者,刺入脈分,無傷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淺,淺則非分矣。

刺皮者無傷肉,刺肉者無傷筋,刺筋者無傷骨。

以上文層次言之,當云刺皮者無傷脈。今不言脈者,以脈不止絡脈、復有經脈。絡脈居肉前,經脈居肉後,言肉而脈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無傷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無傷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無傷其骨。此言刺宜淺勿深,深則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謂,願聞其解。

刺宜深者勿淺,宜淺者勿深,是淺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詳明其說,以昭後世,故曰未知所謂,願聞其解。

岐伯曰:刺骨無傷筋者,針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無傷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無傷脈者,至脈而去,不及肉也。刺脈無傷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脈也。

所云刺骨無傷筋者,言針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則傷筋也;所云刺筋無傷肉者,言針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則傷肉也;所云刺肉無傷脈者,言針至脈而去,不及肉分,則傷脈也;所云刺脈無傷皮者,言針至皮而去,不及脈分,則傷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則傷之意。

所謂刺皮無傷肉者,病在皮中,針入皮中,無傷肉也;刺肉無傷筋者,過肉,中筋也;刺筋無傷骨者,過筋,中骨也。

過,平聲。中筋、中骨之中,去聲。上文所謂刺皮無傷肉者,如病在肉中,則針入皮中,無過分,而傷肉也;所謂刺肉無傷筋者,病在肉中,針入肉中,如過肉,則中傷其筋也;所謂刺筋無傷骨者,病在筋中,針入筋中,如過筋,則中傷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淺,過分則傷之意。

此之謂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淺深不得,此之謂反也。知其反則知其正矣。

刺禁論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齊而復申明刺禁也。禁者,臟有要害,不可不察也。中傷臟氣,則死,中傷經脈,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蓋從之則有福,逆之則有咎也。

黃帝問曰:願聞禁數。

數,條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謂刺要、刺齊,其中必有所禁,故願聞禁數。

岐伯對曰:臟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臟之氣,從內達外,由經隧而出於孫絡皮膚,有緊要為害之處,不可不察也。

肝生於左,肺藏於右,心部於表,腎治於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藏,如字,為使,皆去聲。人身面南,左東右西。肝主春生之氣,位居東方,故肝生於左。肺主秋收之氣,位居西方,故肺藏於右。心為陽中之太陽,故心部於表。腎為陰中之少陰,故腎治於裡。脾主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為之使。胃為水穀之海,眾物所聚,故胃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中有小心。從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臍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為父、地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節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節之兩旁,膈俞穴也,小,微細也。中有小心,言心氣出於膈俞之穴,極微極細也。從,順也。從之者,刺得其宜,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則神轉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氣之所出,乃回則不轉,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

中,去聲,下同。《診要經終》論云:中心者環死。故刺失其宜,中傷心氣,周時一日而死。《宣明五氣篇》云,心為噫。故其動為噫。噫,心氣虛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動為語。

三,舊本訛五,今改。刺失其宜,中傷肝氣,則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肝為語。故其動為語。語,肝氣虛也。

刺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

刺失其宜,中傷腎氣,則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腎為欠為嚏。嚏,腎氣虛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動為咳。

五,舊本訛三,今改。《診要經終》論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傷肺氣,則五日死。宣明五氣篇云:肺為咳。故其動為咳。咳、肺氣虛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

刺失其宜,中傷脾氣,則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數也。《宣明五氣篇》云:脾為吞。故其動為吞。吞,脾氣虛也。

刺中膽,一日半死,其動為嘔。

刺失其宜,中傷膽氣,則一日半死。六節臟象論云:十一臟取決於膽。膽主生陽上升,今一日之間,生陽不升,復逾半日,生氣並絕,故死,靈樞邪氣臟腑論云:膽病者嘔宿汁。故其動為嘔。嘔,膽氣虛也。

刺跗上,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胃足陽明之脈,下足跗。其支者,別跗上,入足大趾,交於足太陰。刺跗上,刺胃脈也。中大脈,中傷大指之經脈也。中大脈而血出不止,則太陰之脈,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溜脈,不幸為盲。

溜脈,陰陽相過之脈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陰之脈系目系,手太陽之脈上頞抵鼻,至目內眥。刺面,中溜脈,刺面上目鼻之間,中傷陰陽相過之溜脈也。中傷溜脈,有不病者,今也目盲,則不幸矣,故曰不幸為盲。

刺頭,中腦戶、入腦,至死。

腎脈上額交巔,入絡於腦。刺頭,中腦產,刺頭額之間,中傷腦戶也。中傷腦戶。邪入於腦,真陽不下,故玄死。

刺舌下,中脹太過,血出不止,為喑。

舌下,廉泉穴也。靈樞根結論云:少陰根於廉泉,結於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刺舌下而中傷經脈太過,血出不止,則少陰之氣,不交於陽,故為喑。

刺足下,布絡,中脈血不出為腫。

凡刺絡脈,則宜出血。凡刺經脈,不宜出血。刺足下布絡,言刺足下之病,當從絡脈以布散。若布絡而中其經脈,致血不出,則經脈有傷,故為腫。

刺郄,中大脈,令人僕,脫色。

郄,浮郄穴也。刺浮郄穴者,宜淺。若刺深而中傷大脈。大脈,足太陽,貫臀入膕之脈也。中大脈,則太陽之氣,不能為外,故令人僕,當僕之時,陽氣不充,故脫色。

刺氣街,中脈,血不出,為腫鼠僕。

氣街,脛氣之街。《靈樞·衛氣》論云:氣在脛者,止之於氣街,與承山踝上以下。刺氣街,中脈,刺脛中之氣街,中傷足太陽陽明之經脈也,中傷其脈,致血不出,則為腫鼠僕者。傷陽明之脈,則腫在鼠鼷,傷太陽之脈,則腫在僕參也。

刺脊間,中髓,為傴。

刺要論云:刺骨無傷髓。刺脊間,中髓,刺脊骨而中傷其精髓也。脊髓內傷,則背屈肩隨,故為傴。傴,傴僂也。

刺乳上,中乳房,為腫,根蝕。

乳上之穴,名曰乳中,內為乳房,下為乳根穴。刺乳上,中乳房,言刺乳中穴,而中傷其乳房也。中傷乳房,則為腫。其下乳根,則如月蝕。蝕,缺傷也。

刺缺盆,中內陷,氣泄,令人喘咳逆。

刺之過深,則為內陷,下俱仿此。缺盆之穴,其缺如盆,若刺缺盆,刺之過深、中傷內陷,則肺氣虛泄,且令人喘咳而氣機內逆。

刺手魚腹,內陷,為腫。

魚腹在手大指下,如魚之腹,手太陰、魚際穴也。刺手魚腹、中傷內陷,內陷傷徑,故為腫。

無刺大醉,令人氣亂;無刺大怒,令人氣逆;無刺大勞人,無刺新飽人、無刺大飢人,無刺大渴人,無刺大驚人。

不但身形有禁刺,而人亦有禁刺。酒性慓悍,行皮膚,充絡脈,故無刺大醉,刺之則令人之氣亂,怒則乘戾,色不和,氣不平、故無刺大怒,刺之則令人氣逆。大勞之人,陽氣外張,故無刺。新飽之人,穀氣盛滿,故無刺。大飢之人,經脈空虛,故無刺。大渴之人,津液燥竭,故無刺。大驚之人,氣血未和,故無刺。凡此禁刺而刺之,則有害矣。

刺陰股,中大脈,血出不止,死。

厥陰之脈起於足大趾,循陰股而上,刺陰股,中傷大趾之徑股,致血出不止,則厥陰之脈不能上行,故死。

刺客主人,內陷,中脈,為內漏,為聾。

客主人之穴,在耳前開口陷中。刺客主人,若刺之過深,則內陷中脈。中脈,中傷手足少陽所過之脈也。中脈傷腦,則為內漏。中脈傷耳,則為耳聾。

刺膝髕,出液,為跛。

膝髕,膝上筋骨交會處也。刺膝髕出液,則筋骨無以濡養,屈伸不利,故為跛。

刺臂太陰脈,出血多,立死。

臂太陰脈,手太陰肺脈也。肺主行營衛陰陽之氣。刺臂太陰脈,若出血多,致血氣不相交接,一息相離,穹壤分判,故立死。

刺足少陰脈,重虛出血,為舌難以言。

重,平聲。足少陰脈,腎脈也。腎主藏精,刺足少陰脈,出血,則精血皆虛,故曰重虛。重虛出血,猶言出血而重虛也。少陰之脈,循喉嚨,挾舌本,精血皆虛,故為舌難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為喘逆仰息。

膺,胸前,膺窗穴也。刺膺窗之穴,刺之過深,中傷內陷,則中傷肺氣,中陷中肺,則膺胸之氣,不和於肺,故為喘逆仰息。

刺肘,中內陷,氣歸之,為不屈伸。

肺脈下肘,循臂,刺肘過深,中傷內陷,邪氣歸之,則機關不利,故為不屈伸。

刺陰股下三寸、內陷,令人遺溺。

溺,鳥去聲,下同,陰股下三寸,乃下含膕中,足太陽循行之經脈也。刺陰股下三寸,刺之過深,中傷內陷,則太陽之脈,不能循經外出,故令人遺溺。遺溺,膀胱不約也。

刺腋下脅間,內陷,令人咳。

腋,舊本訛掖,今改。手厥陰心包之脈,循胸出脅,上抵腋下,刺腋下脅間,刺心包之脈也,刺之過深,中傷內陷,脈不循經,上迫於肺,故令人咳。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滿。

膀胱居少腹之中,刺少腹而中傷其膀胱,致膀胱之氣下泄,故溺出,令人少腹滿。少腹滿,膀胱之氣不行於膚表也。

刺腨腸,內陷,為腫。

腨腸,足肚也。刺腨腸而內陷,傷其經脈故為腫,與上文刺平魚腹內陷為腫,其義一也。

刺匡上陷骨,中脈,為漏,為盲。

匡上,目匡之上,眉間也。陷骨,絲竹空穴,眉後陷骨也。刺匡上陷骨,中傷其脈,則淚流不止,故為漏。視無所見,故為盲。

刺關節,中液出,不得屈伸。

關節,骨節交會之機關。液,淖澤注於骨,骨屬屈伸。若刺關節,中死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澤注骨,故不得屈伸。此舉刺之要害,皆為刺禁者,如此。

刺志論第五十三篇

本經有《血氣形志篇》,血氣之立乎外者,為形;血氣之存乎內者,為志。刺志者,得其內之所存以為刺也。如形本乎氣,氣本乎谷,血本乎脈,而形氣穀氣血脈,有虛實常反之道,得其虛實常反而刺治之,斯為刺志也。

黃帝問曰:願聞虛實之要。

虛實之形,見於外;虛實之原,根乎內。故願聞虛實之要,認為刺志之道。

岐伯對曰:氣實形實,氣虛形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氣盛,谷虛氣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脈實血實,脈虛血虛,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虛實之要,有常有反。人之形身,氣為之主,故氣實則形實,氣虛則形虛,此虛實之常也。若反常也,氣實而形反虛,氣虛而形反實,則病。人身之氣,谷為之主,故谷盛則氣盛,谷虛則氣虛,此其常也。若谷盛而氣反虛,谷虛而氣反盛,則病。人身之血,脈為之主,故脈實則血實,脈虛則血虛,此其常也。若脈實而血反虛,脈虛而血反實,則病。

帝曰:如何而反?

岐伯三言反此者病,故問如何而反。

岐伯曰:氣盛身寒,此謂反也。氣虛身熱,此謂反也。谷入多而氣少,此謂反也。谷不入而氣多,此謂反也。脈盛血少,此謂反也。脈少血多,此謂反也。

氣盛身寒,此謂反也,八字,古本簡脫,今補。夫氣實則形實,若氣盛身寒,則氣實形虛,此謂反也。氣虛則形虛,若氣虛身熱,則氣虛形實,此謂反也。谷盛則氣盛,若谷入多而氣少,則谷盛氣虛,此謂反也。谷虛則氣虛,若谷不入而氣多,則谷虛氣盛,此謂反也脈實則血實,若脈盛血少,則脈實血虛,此謂反也。脈虛則血虛,若脈少血多,則脈虛血實,此謂反也。

氣盛身寒,得之傷寒。氣虛身熱,得之傷暑。谷入多而氣少者,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谷入少而氣多者,邪在胃,及與肺也。脈小血多者、飲中熱也。脈大血少者,脈有風氣水漿不入,此之謂也。

中,去聲。承上文諸反而言其病。小,猶少也。大、猶盛也。上文雲氣盛身寒,夫氣盛身反寒,其內則得之傷寒之病。上文雲氣虛身熱,夫氣虛身反熱,其內則得之傷暑之病。上文云,谷入多而氣少。夫谷入多而氣反少者,其內則得之有所脫血,或濕邪居下之病,脫血濕居下,故氣少,病不在上,故谷入多。上文云,谷不入而氣多,夫谷入少而氣反多者,其內必邪在胃。及於肺之病,肺胃有邪,故谷入少,病不在下,故氣多。上文云,脈少血多,夫脈小血反多者,其內必飲酒、中熱之病。酒行絡脈,故血多,行於外而虛於內,故脈小。上文,云脈盛血少,夫脈大血反少者,其內必脈有風氣,致水漿不入之病,風氣乘於脈,故脈大,水漿不入故血少。所謂反此者病,即此諸病之謂也。

夫實者,氣入也。虛者,氣出也。氣實者,熱也。氣虛者,寒也。入實者,右手開針空也。入虛者,左手閉針空也。

空,作孔。此言氣之虛實,即為刺之虛實也。夫實者,乃氣之內入也。虛者,乃氣之外出也。氣實者,有餘而熱也。氣虛者,不足而寒也。入針刺其實者,右手開針孔以瀉之也。入針刺其虛者,左手閉針孔以補之也。此氣之虛實,即為刺之虛實也。合常反虛實,刺得其宜,斯為刺志也。

針解論第五十四篇

針解,解《靈樞》《素問》所言之針法也。針法始於一,終於九,上應天地,合於人身,故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此帝首問九針之解,虛實之道,以為針解也。

黃帝問曰: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刺法不外九針,九針必因虛實,故願聞九針之解,虛實之道。

岐伯對曰:刺虛則實之者,針下熱也,氣實乃熱也。

《九針十二原》論云:凡用針者,虛則實之,故申明刺虛則實之者,候其氣聚,針下熱也,必氣聚而實,針乃熱也。

滿而泄之者,針下寒也,氣虛乃寒也。

又云滿則泄之,故申明滿而泄之者,候其氣聚而散,針下寒也,必氣散而虛,乃寒也。

菀陳則除之者,出惡血也。

又云,菀陳則除之,故申明菀陳則除之者,出其瘀積之惡血也。

邪勝則虛之者,出針勿按。

又云,邪勝則虛之,故申明邪勝則虛之者,出針之時,隨針外泄,勿按針孔也。

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則實。故申明徐而疾則實者,針已得氣,徐出其針。針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則補虛而實之之法也。

疾而除,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則虛。故申明疾而徐則虛者,針已得氣,疾出其針。針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則瀉實而虛之之法也。

言實與虛者,寒溫氣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疾不可知也。

舊本,若無若有,今改。又云,言實與虛,若有若無,故申明言實與虛者,針下寒而氣少為虛,針下溫而氣多為實,是寒溫之氣有多少也。若有若無者,當寧靜以俟之,若躁疾,則不可知也。

察後與先者,知病先後也。

又云,察後與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後與先者,治病有先後,知之則能治之,當知病之先後也。

為虛為實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離其法也。

又云,為虛為實,若得若失,故申明為虛為實者,虛則補之,實則瀉之,工當勿失其補瀉之法也。若得若失者,衷無定見,離其補瀉之法也。

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為其各有所宜也。

為,去聲。又云,虛實之要,九針最妙。故申明虛實之要,九針最妙者,鑱針瀉陽氣,員針瀉分肉間氣,鍉針按脈致氣,鋒針主發錮疾,鈹針主取大膿,員針主取暴氣,毫針主取痛痹,長針主取遠痹,大針瀉機關之水,為其九針各有所宜也。

補瀉之時者,與氣開闔相合也。

又云補瀉之時,以針為之,故申明補瀉之時者,氣開則瀉,氣闔則補,針之補瀉,與氣之開闔相合也。

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針窮其所當補瀉也。

又云九針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針之名各不同形者,鑱針、員針、鍉針、鋒針、鈹針、員利針、毫針、長針、大針,針形不同,各窮盡其能當補瀉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針十二原》之說也。

刺實須其虛者,留針,陰氣隆至,乃去針也。刺虛須其實者,陽氣隆至,針下熱,乃去針也。

《寶命全形論》云:刺虛者須其實,刺實者須其虛,故申明刺實須其虛者,留針候氣,俟陰氣隆至,而針下寒,乃去針,陰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虛之也。刺虛須其實者,當陽氣隆至,而針下熱,乃去針,陽氣隆至而去針,所以補之也。

經氣已至,慎寧勿失者,勿變更也。

更,平聲。又云:經氣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經氣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經氣,勿使變更也。

深淺在志者,知病之內外也。近遠如一者,深淺其候等也。

又云:深淺在志,遠近若一。故申明深淺在志者,病在內則刺深,病在外則刺淺,知病之內外認為深淺也。近遠如一者,深則遠,淺則近,其候氣之法,與深淺等,故曰深淺其候等也。

如臨深淵者,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靜志觀病人,無左右視也。

又云如臨深淵,手如握虎,神無營於眾物。申明如臨深淵者,兢兢業業,不敢墮也。手如握虎者,堅貞不怯,欲其壯也。神無營於眾物者,清靜其志,以觀病人,專一其心,無左右視也。凡此解寶命全形之說也。

義無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人目,制其神,令氣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聲,下同。九針十二原論云:正指直刺,無針左右,神在秋毫,屬意者病。夫正指直刺,無針左右,是義無斜下也。申明義無邪下者,針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屬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人之神,故欲瞻病人目以制其神,神制則令氣易行也。

所謂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論云: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故曰所謂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虛上廉也。

所謂跗上者,舉膝分,易見也。

上,舊本訛之,今改。分,去聲。《本俞》論云,中陽足跗上五寸陷中為原。故曰所謂跗上者,乃衝陽之動脈。舉膝分,則其脈易見也。

巨虛者,蹺足獨陷者。

《本俞》論云:膝下三里,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虛者,蹺足之間,其脈獨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論云: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虛,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脈之說也。

帝曰:余聞九針,上應天地四時陰陽,願聞其方,今可傳於後世以為常也。

伯解九針之言,故常復言九針。上應天地之四時陰陽,願聞其相應之方,令可傳於後世,以為針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身形亦應之,針各有所宜,故曰九針。

靈樞九針論,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之說。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應之。至用針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針,此九針可傳於後世認為常也。

人皮應天。

所謂身形亦應之者,人皮包乎通體,一如天包地外,故人皮應天。

人肉應地。

人肉敦厚,一如地之廣厚,故人肉應地。

人脈應人。

人脈上法天時,下則地理,一如人之戴天履地,故人脈應人。

人筋應時。

人筋十二,足筋起於足指,手筋起於手指,手足為四肢,一如十二月分四時,故人筋應時。

人聲應音。

人聲清濁高下不同,一如五音分五行,故人聲應音。

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手足三陰三陽,陰陽合氣,相為表裡,一如陰律陽律之調和,故人陰陽合氣應律。

人齒面目應星。

人齒排列,面目光明,一如星之明朗排列,故人齒面目應星。

人出入氣應風。

人氣出入,編行周身,一如風之偏行六合,故人出入氣應風。

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

人有九竅,周身三百六十五絡,一如地有分野,復有山河道路,故人九竅三百六十五絡應野。凡此申明一天二地三人四時五音六律七星八風九野,而人之身形亦應之也。

故一針皮。

所謂針各有所宜者,一曰鑱針,針皮。

二針肉。

二曰員針,針肉。

三針脈。

三曰鍉針,針脈。

四針筋。

四曰鋒針,針筋。

五針骨。

五曰鈹針,針骨。

六針調陰陽。

六曰員利針,主調陰陽。

七針益精。

七曰毫針,主益精。

八針除風。

八曰長針,主除風。

九針通九竅,除三百六十五節氣。

九曰大針,主通九竅,併除三百六十五節壅滯之氣。

此之謂各有所主也。

承上文而言,此之謂針各有所宜主也。凡此申明九針之各有所宜也。

人心意應八風。

三才相應,通變無窮,故以所應而推廣言之,人之心意,一如風之變動無常,故人心意應八風。

人氣應天。

人身之氣,一如天之運行不息,故人氣應天。

人發齒耳目五聲,應五音六律。

人上發下齒,兩耳兩目,位同六合,以應六律,其五聲高下,以應五音。

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身陰陽之脈,血氣循行,一如地裡散殊而會通,故人陰陽脈血氣應地。

人肝,目應之。

舊本贅一九字,今移下作爛文。人之五臟,外合九竅,故人肝,則兩目應之。此處疑有缺文。此人身針刺之道,通貫三才,而合於天地之陰陽也。

九九竅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觀動靜天二以候五色七星應之以候發母澤五音一以候宮商角徵羽

六律有餘不足應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餘九野一節愈應之以候閉節三人變一分人候齒泄多 血少十分角之變五分以候緩急六分不足三分寒關節第九分四時人寒溫燥濕四時一應 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

王冰曰:「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簡爛文,義理殘缺,莫可尋究,而上古書,故且載之,以佇後之具本也」。愚按《素問》一書,論天人運氣之理,經脈俞穴之會,飲食輸瀉、血氣循行,惟生知之聖,開天立極,始能道之。今觀蠹簡爛文,存而不去,則素問傳自軒歧,確乎不爽。奈後儒不能探索,妄疑此書,非上古之文,乃戰國時人所。而戰國時人、未聞有如黃帝之聖者也,有如黃帝之聖,何難自名成倫,豈必假問答於軒歧,而故為隱晦若是耶。西晉王叔和,編次張仲景傷寒論,毫無所得。猶以己之序例,附於論中,稱第二卷,伊何人而甘自沒耶。若謂戰國時人,能作是論,則此人亦聖人矣。若謂書傳上古,後人增飾,則爛文必刪去矣。孔安國序尚書云:伏羲、神農、黃帝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宋·林億序《素問》云:至精至微之道,傳之至下至淺之人,其不廢絕為已幸矣。由此觀之,則後儒不諳三墳,淺下妄疑,不亦宜乎。

長刺節篇第五十五篇

《靈樞·官針》篇云:刺有十二節。《刺節真邪》論云:刺有五節。長,猶廣也。長刺節者,即以病之所在,而為刺之之節。如頭痛、寒熱、腐腫、積疝、痹病、狂癲諸風,皆以病之所在,而取刺之,所以廣五節十二節之刺,故曰長刺節。

刺家不診,聽病者言。

岐伯承上篇針解,而廣刺節之意。《九針十二原》論云:凡將用針,必先診脈。今曰刺家不診,但聽病者言,是施刺之法,有憑脈者,有憑證者,所以廣刺法之未盡也。

在頭,頭疾痛,為藏針之。刺至骨,病已,上無傷骨肉,及皮。皮者,道也。

藏,如字。此刺頭痛之法也。在頭,病在頭也。頭疾痛,因病在頭,卒然而痛也。藏,猶深也。藏針,深刺也。為藏針之,故刺至骨,其病始已。刺雖在骨,其上則無傷骨外之肉,以及於皮。刺法由皮至骨,乃行針之道。故曰:皮者道也。道,猶路也。

陽刺入一,旁四處,治寒熱,深專者,刺大臟,迫臟刺背,背俞也,刺之迫臟,臟會,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要髮針而淺出血。

陽,舊本訛陰,今改。處,去聲。此刺寒熱之法也。《靈樞·官針》篇:五曰陽刺,陽刺者,正內一,旁內四。陽刺入一,即正內一也,旁四處,即旁內四也。此陽刺之法,乃治寒熱之病,若寒熱不在陽分,深而且專。深專者,入於陰分,故刺大臟。申明大臟者,迫臟刺背。五臟之俞,皆在於背,是背俞也。又申明刺之迫臟者,以臟俞在背,為臟之會。夫入一旁四,乃陽刺,而治陽分之寒熱。迫臟刺背,乃陰刺,而治腹中之寒熱。故腹中寒熱去,而止與刺之。止與刺者,中病即止之意。下凡言止者,皆止與刺也。無論陽刺陰刺,大要髮針之時,貴淺出其血,以通絡脈也。

治腐腫者,刺腐上,視癰小大,深淺刺。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內針,為故止。

內,音納。此刺腐腫之法也。肉爛已腐,高大曰腫,治腐腫者,治其內腐外腫也。內腐外腫,即當刺其腐上,更視癰之小大,以為深淺之刺。刺大者,刺大癰也。多血,多膿血也。大癰多血,當淺刺之。小者,小癰也。癰小未潰,毒氣在內,當深刺之,其深刺也,必端以內針,為復其故,而止與刺之。

病在少腹有積,刺皮以下至少腹而止,刺挾脊兩旁四椎間,刺兩髂髎,季脅肋間,導腹中氣,熱下已。

,腯同,音突。髂,音駕。髎,音料,餘篇同。此刺腹積之法也。腯,肥厚也。病在少腹有積,刺其積上皮腯之處。少腹有積,則少腹皮腯,故以下至少腹而止是其處也。挾脊兩旁四椎間,乃心包厥陰之俞。少腹有積,刺厥陰俞者,脈要精微論云:病名心疝,少腹當有形,故刺也。腰骨曰髂。兩髂髎,兩邊腰骨之側,居髎穴也。季脅肋間,章門穴也。季脅肋,乃足厥陰肝脈之經。髂髎,乃足少陽膽脈之經。少腹有積,合刺厥陰少陽者,乃導腹中之氣,溫熱其下,則病可已。下,指少腹也。

病在少腹,腹痛,不得大小便,病名曰疝。得之寒,刺少腹兩股間,刺腰髁骨間,刺而多之,盡炅病已。

此刺寒疝之法也。病在少腹,少腹且痛,並不得大小便者,病名曰疝。得之於寒,當刺少腹兩股間,衝門穴也。刺腰髁骨間,乃背十三椎下外旁,盲門穴也。刺少腹兩股間,所以治疝也。刺腰髁骨間,所以治寒也,故當刺而多之。炅,猶熱也。俟其盡熱,則病可已。

病在筋,筋攣節痛,不可以行,名曰筋痹。刺筋上為故,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病起筋炅,病已止。

中,去聲。此刺筋痹之法也。病在筋,則筋攣而骨節痛。筋攣節痛,則不可以行,病名曰筋痹。即當刺其筋上,使之不攣,為復其故其刺筋上之法,當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刺之得宜,則病起筋熱。病起筋熱,則病已,病已,則止刺也。

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名曰肌痹,傷於寒濕。刺大分小分,多髮針而深之,以熱為故,無傷筋骨,傷筋骨,癰發若變,諸分盡熱,病已止。

此刺肌痹之法也。病在肌膚,肌膚盡痛,則名曰肌痹。此因傷於寒濕而為痹也,當刺肌肉之大分小分。大分,肉之大會;小分,肉之小會。分肉之間,三百六十五會、故當多髮針而深刺之、以熱氣之至,為復其故。雖曰深之,無傷筋骨,傷筋骨,則癰發而若變,其未變時,刺得其宜,使諸分肉盡熱,則病已而止針。

病在骨,骨重不可舉,論髓痠痛,寒氣至,名曰骨痹。深者,刺無傷脈肉,為故,其道大分小分,骨熱,病已止。

酸,作痠。此刺骨痹之法也。病在骨,骨重不可舉,兼骨髓痠痛。寒氣至骨,病名曰骨痹。痹在於骨,當刺其骨,而刺之深者,其刺當無傷其脈肉。刺得其宜,則骨痹去,而為復其故。其道,骨道也。無傷脈肉者,其骨道之氣,亦從肉之大分小分而出也,在骨刺骨,候其氣至,骨熱,則病已而止針。

病在諸陽脈,且寒且熱,諸分,且寒且熱,名曰狂。刺之虛脈,視分盡熱,病已止。

此刺狂病之法也。病在諸陽脈,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經脈矣。諸分而且寒且熱,則邪氣乘於分肉矣。分肉之邪、經脈之邪,兩相交併,病名曰狂。刺之虛脈,使邪不乘於經脈也。視分盡熱,視分肉之間,正氣聚而盡熱也,如是,則狂病已而止針。

病初發,歲一發。不治,月一發。不治,月四五發,名曰癲病。刺諸分諸脈,其無寒者,以針調之,病已止。

此刺癲病之法也。病初發,癲病初發也。初發不治,則歲一發。歲發不治,則月一發。月發不治,則月四五發,凡此病發,名曰癲病。當刺諸分諸脈。諸分,諸分肉也;諸脈,諸經脈也。其無寒者,言無寒熱,不同於狂病之且寒且熱也。狂病為陽,癲病為陰,陽屬有餘,陰屬不足,故當以針調補之,使病已而止針。

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先刺諸分理絡脈,汗出,且寒且熱,三日一刺,百日而已。

此刺風病之法也。病風,且寒且熱,炅汗出。一日數過者,風為陽邪,其性鼓動,故寒熱,炅汗出,一日數至也。先刺諸分理絡脈者,先其未發之時,刺分肉之腠理,經外之絡脈也。汗出,刺出其汗也。汗出而寒熱不解,仍且寒且熱,則當三日一刺,至百日,則天干十周,其病可已。

病大風,骨節重,鬚眉墮,名曰大風。刺肌肉為故,汗出百日,刺骨髓汗出百日,凡二百日,鬚眉生,而止針。

此刺癘風之法也。大風、癘風也。風邪客於脈而不去、皮膚瘍、名曰癘風。故病大風,內則骨節重,外則鬚眉墮,名曰大風。當刺其肌肉,使肌肉為復其故,刺肌肉。而汗出百日,去其風邪。骨節之邪,猶未去也,故更刺骨髓,亦汗出百日,凡二百日,則天干二十周,鬚眉生,而止針。

此舉頭痛腐腫積疝痹病狂癲諸風,刺之有節,而為長刺節也。

皮部論第五十六篇

皮部,皮之十二部也。手足三陽三陰。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各有分部。故曰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百病之生,先於皮毛,由皮毛而腠理,腠理而絡脈,絡脈而經脈,經脈而腑臟。腑臟之氣,亦通於皮,亦有分部,其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矣。

黃帝問曰:余聞皮有分部,脈有經紀,筋有結絡,骨有度量,其所生病各異。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病之始終,願聞其道。

量,平聲。別,音逼。皮主通體,分屬經脈,各有其部,故皮有分部。周身脈道,有徑直之經,橫絡之紀,故脈有經紀。《靈樞·經筋》十三,各有所結,間有所絡,故筋有結絡。骨度長短不同,不可以度而量之,故骨有度量。皮脈筋骨,生病不同,故生病各異。凡此,當別其分部,左右上下,陰陽所在,而知病之始終,故舉以問。

岐伯對曰: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諸經皆然。

皮有分部,乃以經脈而分其部,故欲知皮部,以經脈為紀者,十二經皆然。諸,十二也。

陽明之陽,名曰害蜚,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陽明

之絡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 見,則寒熱也。絡盛則入客於經,陽主外,陰主內。

蜚,飛同。經脈之氣,從內達外,由闔而樞,樞而開。故首論陽明之闔,次論少陽之樞,終論太陽之開。陽明之陽,行身之前而主闔。闔則不開,有害於飛,故名曰害蜚。蜚,猶開也。上下,猶手足也。無分手足,皆為害蜚,故上下同法。但視其陽明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陽明之絡也。其浮絡之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若青黑黃赤白,五色皆見,則寒熱互呈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蓋絡為陽,主外,經為陰,主內也。

少陽之陽,名曰樞持。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故在陽者主內,在陰者主出,以滲於內,諸經皆然。

少陽之陽,行身之側,而主樞,故名曰樞持。持猶主也。無分手足,皆為樞持,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少陽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少陽之絡也。皮部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絡為陽,主外,絡盛客經,則陽氣內入,故在陽者主內。經為陰,主內,陽氣內入,則陰氣外出,故在陰者主出。出而復入,以滲於內。此陰陽經絡,外內出入,不獨手足少陽為然,而諸經皆然。

太陽之陽,名曰關樞。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太陽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陽之陽,行身之背,而主開,故名曰關樞。關,猶系也。樞轉始開,開之繫於樞也。無分手足,皆為關樞,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太陽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太陽之絡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少陰之陰,名曰樞儒。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少陰

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陽部注於經,其出者,從 陰內注於骨。

經脈之氣,有陽有陰,樞為之主。故先論少陰之樞,次論厥陰之闔,終論太陰之開。少陰之陰,從踹膕而上,注胸中而止,樞轉神機,區別水火,故名曰樞儒。儒,猶區也。手足少陰,皆為樞儒,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少陰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少陰之絡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其入經也,從浮絡之陽部而注於經,有入則有出。其出者,少陰在內,從至陰之內,注於骨中而始出也。

心主之陰,名曰害肩。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心主手厥陰心主包絡也。手足無分、上下同法,故舉手之厥陰以明之。心主之陰,起於胸中,而主闔,闔則不能外任,故名曰害肩。肩,猶任也。手足厥陰,皆為害肩,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心主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心主之絡。是足之厥陰,亦同於手之厥陰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名曰關蟄。上下同法,視其部中浮絡者,皆太陰之絡也,絡盛則入客於經。

太陰之陰,循足脛,交出厥陰之前,而主開,故名曰關蟄。蟄,猶藏也。藏而後開,開之關於蟄也。手足太陰,皆為關蟄,故上下同法。但視其太陰部中,皮內有浮絡者,皆手足太陰之絡也。皮絡之邪過盛,則入客於經,凡絡盛客經,言從絡脈而至於經脈,以明絡脈之部,即經脈之部也。

凡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

通承上文而言手足三陽三陰。凡十二經絡脈者,在於通體,而為皮之部也。此一節,言手足三陽三陰,十二經絡之脈,皆在於皮,以皮部而知經絡,即以經絡而分皮部也。

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邪中之,則腠理開,開則入客於絡脈,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留而不去,傳入於腑,廩於腸胃。

中,去聲。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是故百病之始生也,必先於皮毛。由皮毛而入於腠理。故邪中之,則腠理開。由腠理而入於絡脈,故開則入客於絡脈。由絡脈而入於經脈,故留而不去,傳入於經。由經脈而入於腑,故留而不去,傳入於腑。腸胃為土腑,萬物之所歸,故廩於腸胃。廩,倉廩,言聚藏也。

邪之入於皮也,溯然起毫毛,開腠理;其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色變,其入客於經也,則感虛,乃陷下;其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施骨消,閃爍破,毛直而敗。

復從上文之意而推論之,又言邪之始入於皮也。溯然起毫毛,由毫毛而入於腠理,故開腠理。其從腠理而入於絡也,則絡脈盛而色變。其從絡脈而入客於經也,則感經脈之虛,而邪乃陷下。其從經脈而不入於腑則傷臟氣。留於筋骨之間,寒多則筋攣骨痛,熱多則筋施骨消,甚至虛於內而絕於外,閃爍破,腠理絕矣,毛直而敗,皮毛絕矣。毛內筋骨,臟氣主之,此言從皮毛而入臟也。

帝曰:夫子言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伯言十二經絡脈者,皮之部也,故問皮之十二部,其生病皆何如。

岐伯曰:皮者,脈之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注於經脈。經脈滿,則入舍於腑臟也。

經脈絡脈之部,皆在於皮。故皮者,脈之部也。邪客於皮,則腠理開,腠理開,則邪入客於絡脈。絡脈滿,則邪注於經脈。經脈滿,則邪入舍於腑臟也。是知病之生也,始於皮毛,各從其部由淺入深,而舍於腑臟也。

故皮者有分部,不與,而生大病也。

與,去聲。此後申明生病之意。腑臟之氣,通於皮中,故皮者各有分部。若腑臟之氣,不與於皮,而生大病也。

帝曰:善。

部有左右上下,復有外內淺深,而皮部之邪,入腑入臟。腑臟之氣,出於皮中,帝故善之。此一節,言皮部有皮毛腠理絡脈經脈之淺深,而腑臟之氣,皆當於皮部也。

經絡論第五十七篇

經絡,經脈、絡脈也。上篇從皮腠而入於絡脈,絡脈而入於經脈。故此復有經絡之論,論經絡之色,有常有變,所以承上篇五色,而補其未盡之義。

黃帝問曰:夫絡脈之見也,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其故何也?

上篇言陽明部中之浮絡,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未悉其旨。故帝復問絡脈之見,其五色各異,青黃赤白黑不同,所以承上篇而復問也。

岐伯對曰: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經脈內連腑臟,有五行之常色,而絡脈則浮見於外,無有經常,而多變也,無常變,猶言變無常也。

帝曰:經之常色,何如?

未問浮絡之變,先問經色之常。

岐伯曰:心赤、肺白、肝青、脾黃、腎黑,皆亦應其經脈之色也。

五臟應五色,如心色赤、肺色白、肝色青、脾色黃、腎色黑,此皆以五臟,而亦應其經脈之色,是為常也。

帝曰: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帝欲詳明絡色之變,故問絡之陰陽,亦應其經乎?

岐伯曰: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

絡有陰陽,陰絡在內,內繫於經,故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在外,外浮於皮,故陽絡之色變無常。

隨四時而行也,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此皆常色,謂之無病。

泣,音澀。所謂應其經者,隨四時而行也。如秋冬寒多,則絡脈凝澀,凝澀則色青黑。春夏熱多,則絡脈淖澤,淖澤則色黃赤。此皆隨四時之常色,故謂之無病。

五色具見者,謂之寒熱。

陰絡應經,而隨四時,則絡亦有常色。所謂變無常者,若五色具見者,乃浮絡之色,乍青乍黑,乍黃乍赤。變無經常,則非無病,故謂之寒熱。寒熱者,或寒或熱,變無常也。

帝曰:善。

絡脈經脈,淺深不同,而陰絡應其經,陽絡變無常,是絡脈之中,復有陰陽,帝故善之。

氣穴論第五十八篇

氣穴者,一身之氣,循行三百六十五穴也。孫絡溪谷,亦三百六十五會,皆應一歲之數。帝願聞真數,而藏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是為《氣穴論》也。

黃帝問曰:余聞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未知其所,願卒聞之。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一歲三百六十五日。人身氣穴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而氣穴所在,願盡聞之。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窘乎哉問也!其非聖帝,孰能窮其道焉!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處,去聲,下同。以血肉之形身,應天度之歲數。惟天生聖帝,能窮其道,因請溢意,盡言其處。

帝捧手逡巡而卻曰:夫子之開余道也,目未見其處,耳未聞其數,而目以明,耳以聰矣。

逡巡,退讓貌。道,言也。開余道,開示於我而言之也。目未見,耳未聞,而目以明,耳以聰,是伯雖未言,帝先知之,此臣君一德一心,闡明大道也。

岐伯曰:此所謂聖人易語,良馬易御也。

易,去聲,下同。未見其處,未聞其數,而目明耳聰,此所謂聖人易語,猶良馬易御也。

帝曰:余非聖人之易語也,世言真數開人意。今余所訪問者,

真數發蒙解惑,未足以論也。然余願聞,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解 其意,請藏之金匱,不敢復出。

藏,如字。真數,三百六十五穴之數。帝不自聖,故言余非聖人之易語,但世恆言真數可以開人心意。今余所訪問者,亦真數之發蒙解惑。真數之外,未足以論也。然此真數,余願聞之。上文岐伯云:因請溢意,盡言其處。故曰:夫子溢志,盡言其處,令余能解其意,請藏之金匱,而不敢復出。藏之金匱,中心藏之之意。不敢復出,不輕示人之意。

岐伯再拜而起曰:臣請言之,背與心相控而痛,所治天突,與大椎,及上紀。上紀者,胃脘也。下紀者,關元也。背胸邪系陰陽左右。

大椎,舊本訛十椎,下同,今俱改。邪,斜同。控,引也。天突,在結喉下中央。大椎,乃脊骨高起第一椎。胃脘,有上脘中脘下脘,以臍之上下為紀,則此胃脘,乃下脘也,臍上至下脘,臍下至關元,分寸相等,故曰上紀下紀。背與心相控而痛,背痛引心,或心痛引背也。所治在天突,心胸之上也。與大椎,脊背之上也。及上紀,以臍為中,紀其上也。故上紀者,臍上下脘之胃脘也。由臍紀下,則下紀者,臍下小腹之關元也。背心相控,不但從背引胸,從胸引背,乃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

如此,其病前後痛澀,胸脅痛,而不得息,不得臥,上氣短氣,偏痛。

如此,指背胸斜系陰陽左右也。斜系如此,故其病當前後痛澀,前後憑乎脅,故胸脅痛,胸脅痛,則樞轉有垂,而不得息。不得息,則不得臥。不得息,不得臥,則上氣短氣,致有偏痛之病。

脈滿起,斜出尻脈絡胸脅,支心貫膈,上肩,加天突,斜下肩,交大椎下。

支,如字。此復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之脈也。脈滿起,經脈滿盛,從下而起,斜出尻,從左右足脛,行身之背,則斜出於尻也。脈絡胸脅者,行身之前,則由脅而至胸,故曰脈絡胸脅也。絡胸則支心貫膈,由膈而斜上於肩,必由天突而上,故曰加天突。經脈既從下而斜上,亦必從上而斜下,故斜下肩,斜下肩,則交大椎而下也。所以申明斜系陰陽左右也。天突大椎,合胃脘關元,凡四穴。

臟俞五十六。

五臟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行於經,入於合。肺心之穴,在手。肝脾腎在足。一臟五俞,五五二十五俞,合兩手足,共五十俞。

腑俞七十二穴。

六腑俞穴,出於井,溜於榮,注於俞,過於原,行於經,入於合。膀胱膽胃之穴在足。三焦小腸大腸在手,一腑六俞,六六三十六俞,合兩手足共七十二俞。

熱俞五十九穴。

熱俞,水熱穴論治熱之俞也。論云:頭上五行行五,以越諸陽之熱。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雲門、骨禹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熱俞五十九穴,此之謂也。

水俞五十七穴。

水俞,水熱穴論治水之俞也。論云: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凡五十七穴者,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客也。水俞五十七穴,此之謂也。

頭上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穴。

行,音杭。熱俞五十九穴,內有頭上五行行五。於此復言者,頭有前後,從頭上,前行行五,後行亦五行,重舉之,則前後之穴畢備矣。

中兩旁各五,凡十穴。

,膂同,餘篇仿此。熱俞五十九穴,內有五臟俞,旁五乃臟俞兩旁之穴。此中膂兩旁各五,乃五臟之俞穴也。

大椎上兩旁各一,凡二穴。

大椎,脊骨高起第一椎也。上兩旁,肩項相交,肩中俞也,兩旁各一,凡二穴。

目瞳子,浮白,二穴。

目瞳子,乃目稍瞳子髎穴也。浮白穴,在耳骨髮際間。瞳子浮白各二穴,凡四穴。

兩髀厭分中,二穴。

膽,足少陽之脈,循胸,過季脅,下合髀厭中。兩髀厭分中,兩腿硯子骨分界之處,環跳穴也,左右二穴。

犢鼻二穴。

膝蓋下兩旁中央形如牛鼻,左右二穴。

耳中多所聞二穴。

耳內聽宮,左右二穴。

眉本二穴。

本,根也。眉根攢竹左右二穴。

完骨二穴。

耳後髮際浮白上即完骨,左右二穴。

項中央一穴。

項後中央、風府穴也。

枕骨二穴。

腦後左右玉枕穴,即枕骨也。

上關二穴。

聽宮之上為上關,一名客主人穴。

大迎二穴。

頰車之下,頷前一寸二分,為大迎穴。

下關二穴。

聽宮下,頰車上,即下關穴。

天柱二穴。

項後風府兩旁,即天柱穴。

巨虛上下廉四穴。

三里下三寸為巨虛上廉,上廉復下三寸為巨虛下廉,在脛骨間,左右凡四穴。

曲牙二穴。

曲牙即頰車,又名牙車,當牙骨盡處,開口陷中。

天突一穴。

結喉下中央為天突。

天府二穴。

臂臑內為天府。

天牖二穴。

耳後完骨下為天牖。

抉突二穴。

膺胸上,缺盆下,為扶突。

天窗二穴。

天牖下名天容。天容下即天窗,後髮際盡處兩旁。

肩解二穴。

肩上陷中即肩井穴。

關元一穴。

臍下三寸為關元穴。

委陽二穴。

腿後廉之中,兩筋之間,為委陽。

肩貞二穴。

肩臂上兩板骨上側為肩貞。

喑門一穴。

項後風府下為喑門,即啞門也。

齊一穴。

齊,臍通。當臍之中,神厥穴也。

胸俞十二穴。

頷下兩旁,巨骨之下,俞府,或中、神藏、靈墟、神封、步郎,左右凡十二穴。

背俞二穴。

背俞,七椎兩旁,膈俞穴也。

膺俞十二穴。

膺中俞府之外,左右氣戶、庫房、屋翳、膺窗、乳中、乳根,凡十二穴。

分肉二穴。

臍上水分穴,兩旁滑肉門為分肉。

踝上橫二穴。

踝上橫紋之解谿穴。

陰陽蹺四穴。

陰蹺起於足內踝之照海,左右二穴。陽蹺起於足外踝之申脈,左右二穴,凡四穴。

水俞在諸分,熱俞在氣穴,寒熱俞在兩骸,厭中二穴。

水氣不行,則皮膚脹滿,故水俞在諸分。諸分,周身肌腠之分理也。熱氣有餘,則經脈消爍,故熱俞在氣穴。氣穴,陽氣循行之穴孔也。寒熱,陰陽皆病也。左右,乃陰陽之道路。故寒熱俞在兩骸。兩骸,形身左右也。環跳二穴,當身左右。厭中,即上文髀厭分中,環跳穴也。

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

大禁二十五,乃五臟之井榮俞經合。五五二十五俞之禁也。在天府下五寸,乃天府之下,相去五寸,左右五里穴也。本俞論云:尺動脈在五里,五俞之禁者是也。

凡三百六十五穴,針之所由行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應一歲之數,為針之所由行,皆氣穴之所在也。自天突至天府下五寸,共三百六十六穴。一歲三百六十五日而有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則三百六十六數,相吻合也。按頭上五行行五,及天突關元厭中巨虛上下廉,穴有重複,而一歲之數,毫無錯也。此一節言氣穴三百六十五,以應歲數,皆針之所由行也。

帝曰:余已知氣穴之處,遊針之居,願聞孫絡溪谷,亦有應乎?

孫絡溪谷亦應一歲之數,故承上文而復問之。

岐伯曰: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亦以應一歲,以溢奇邪,以通榮衛。榮衛稽留,衛散營溢,氣竭血著,外為發熱,內為少氣。疾瀉無怠,以通榮衛,見而瀉之,無問所會。

經脈之外,是為絡脈。絡脈之外,是為孫絡。孫絡三百六十五穴會,言周身孫絡與三百六十五穴相會合也。孫絡與穴會合,故亦以應一歲之歲。奇邪者,《繆刺》論云:邪入舍於孫絡,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奇邪,猶奇病也。奇邪在絡,故孫絡以溢奇邪。溢,泛溢,猶外出也。孫絡之所以溢奇邪者,以孫絡合大絡而通榮衛也。如孫絡不通榮衛,則榮衛稽留,稽留則衛散榮溢。衛散則氣外竭,榮溢則血內著,血著則外為發熱,氣竭則內為少氣。如是之證,當疾瀉無怠,以通榮衛。疾瀉者,見其稽留而即瀉之,無問孫絡與氣穴之所會也。

帝曰:善。願聞溪谷之會也。

孫絡會氣穴而通榮衛,帝故善之。溪谷亦會三百六十五穴,故又問之。

岐伯曰: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邪溢氣

壅,脈熱肉敗,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肉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積寒留舍,榮衛不 居,卷肉縮筋,肋肘不得伸。內為骨痹,外為不仁,命曰不足。大寒留於溪谷也。溪谷三百六十五 會穴,亦應一歲,其小痹淫溢,循脈往來,微針所及,與法相同。

會,合也。肉之大合處即為谷,肉之小合處即為溪,會之所在,即分之所在。分之所在,即會之所在。故肉分之間即為溪谷之會。溪谷之會,內外相通。內通經脈,以行榮衛,外通皮毛,以會大氣。大氣、宗氣也,積於胸中,以司呼吸,而合於皮毛者也。如溪谷不通於內外,則邪泛溢,而氣壅滯,血脈熱而肌肉敗。夫邪溢氣壅,則榮衛不行,必將為膿,脈熱肉敗,則內消骨髓,外破大膕,留於節湊,必將為敗。為膿為敗,皆積寒留舍於溪谷,致榮衛血氣不居於溪谷之間,而卷肉縮筋。夫卷肉縮筋則肋肘不得舒伸,從筋至骨,則內為骨痹;從肉至皮,則外為不仁,邪盛正虛,命曰不足。此皆積寒留舍之所致,乃大寒留於溪谷也。周身三百六十五溪谷,與三百六十五氣穴相會,亦以應一歲之數。故寒留溪谷,而內為骨痹,外為不仁。若其小痹淫溢,則循孫絡之脈,往來於身。治之之法,但當微針所及,與見而瀉之,無問所會之法相同,不若大寒之留於溪谷也。

帝乃闢左右而起,再拜曰:今日發蒙解惑,藏之金匱,不敢復出。乃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

闢,作擗。藏,如字。三百六十五穴,與孫絡溪谷相會。伯明其旨,誠為發蒙解惑,帝尊奉而珍寶之,藏之金蘭之室,署曰氣穴所在,而問答之言,即為氣穴論也。

岐伯曰:孫絡之脈別徑者,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非獨十二絡脈也。

四,舊本訛二;二,舊本訛四,今改。此言孫絡之脈,與經脈相別,與大絡相通。所謂奇邪之脈,則繆刺之,以補孫絡未盡之義。繆刺論云: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又云: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夫孫絡受邪,不得入於經,故曰:孫絡之脈別經者,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故曰:其血盛而當瀉者,亦三百六十五脈。流注於大絡,而生奇病。故曰:並注於絡。絡,大絡也。靈樞經脈論,有手太陰少陰心主太陽陽明少陽之別,足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之別,並任脈之別,督脈之別,為十四大絡。故曰:傳注十四絡脈,非獨手足三陽三陰之十二絡脈也。又脾之大絡,為十四絡脈之主,經脈論云:皆取脾之大絡脈也。此雖不及脾絡,而脾絡已在其中。

內解瀉於中者,十脈。

解,音蟹。解,散也。瀉,行也。十四絡脈,外合孫絡,則有三百六十五會,內合五臟,則有左右五俞之十脈,故曰:內解瀉於中者十脈。所以承十四絡脈,而申明內通五臟之俞脈,以補上文孫絡之未盡者又如此,此一節言孫絡溪谷,亦三百六十五會,以應一歲之數,通榮衛而會大氣,合大絡而行臟俞也。

氣府篇第五十九篇

伯承上篇《氣穴論》,而復言氣府也。手足三陽之脈,六腑主之。故脈氣所發之穴,即為氣府。手足三陽,合督任衝脈,凡三百六十五穴,亦應一歲之數,所以承氣穴而補其未盡之義。

足太陽脈氣所發者,七十六穴。

六,舊本訛八,今改。足太陽脈氣所發之穴,計七十六穴。足太陽膀胱水府也,脈氣所發者,從足太陽經脈之氣,而發於穴也。

兩眉頭各一,入發至頂,三寸半,旁五,相去三寸,其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行五,五五二十五。

頂,舊本訛項,今改。行,音杭。頂,前頂穴也。兩眉頭各一,攢竹穴也。自攢竹入髮際,至前頂,其中有神庭、上星、囟會,故長三寸半。前頂有中行,次兩行,外兩行,故旁五。言自中及旁,有五行也。五行之內,左右相去三寸。申明旁五者,其太陽之浮氣在皮中者,凡五行,一行五穴,五五則二十五穴也。二十五者,中行有前頂、百會、後頂、強間、腦戶,五穴。次兩行有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穴。又次兩行,有正營、承靈、腦空、竅陰、完骨,左右十穴。共二十五穴、合兩攢竹、神庭、上星、囟會五穴,凡三十穴。

項中大筋兩旁各一。

風池二穴。

風府兩旁各一。

天柱二穴,以明上文外兩旁,在項中大筋兩旁名為風池者各一。內兩旁,在風府穴兩旁,名為天柱者各一穴。

俠脊以下至尻尾,二十一節,十五間各一。五臟之俞各五,六腑之俞各六。

自風府兩旁,俠脊以下,從大椎至尻尾,計二十一節。二十一節之中,凡十五節間各一:謂肺俞、厥陰俞、心俞、膈俞、肝俞、膽俞、脾俞、胃俞、三焦俞、腎俞、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內俞、白環俞,左右各一,凡三十穴。十五節間,內有肺心肝脾腎五臟之俞,左右各五。膽胃三焦大腸小腸膀胱之俞,左右各六。臟俞各五、腑俞各六,總在十五間,而十五間,覆在二十一節內也。

委中以下至足小趾旁各六俞。

委中,腿灣委中穴也。至足小趾旁有崑崙、京骨、束骨、通谷、至陰,合委中,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足太陽脈氣所發,共七十六穴。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絡腦下項,俠脊抵腰,循髀膕,至足小趾外側,故脈氣所發如此。

足少陽脈氣所發者,六十二穴。

足少陽為膽府,脈氣所發之穴,計六十二穴。

兩角上各二。

角,頭角也。從耳之曲鬢至天衝兩角上左右各二,凡四穴。

直目上髮際內各五。

直,中正也。直目上髮際內,從目中正間,上於髮際之內。有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各五,凡十穴。

耳前角上各一。

頷厭二穴。

耳前角下各一。

懸釐二穴。

銳發下各一。

銳發,即鬢髮。下各一,和髎二穴也。

客主人各一。

一名上關,在耳前之上。

耳後陷中各一。

翳風二穴。

下關各一。

在耳前之下,故名下關。

耳下牙車之後各一。

車,音叉。耳下頰車之後,天容二穴。

缺盆各一。

項側兩開鎖骨,缺陷如盆,左右二穴。

腋下三寸,脅下至胠,八間各一。

腋下三寸,淵液穴也。腋下為脅,脅下為胠,脅下至胠,有輒筋、大包、日月、京門、帶脈、五樞、維道、居髎,八穴之間,左右各一行,計十六穴,合左右淵液,凡十八穴。

髀樞中旁各一。

髀樞,即髀厭,環跳穴也,在居髎穴下,髀樞中旁,即髀厭分中之義,兩旁各一,凡二穴。

膝以下至足小趾次指,各六俞。

陽陵泉、陽輔、坵墟、臨泣、俠谿、竅陰,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足少陽脈氣所發,共六十二穴。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上抵頭角,入耳前後,從腋下脅,行身之側,下膝至足,故脈氣所發如此。

足陽明脈氣所發者,六十八穴。

足陽明為胃腑脈氣所發之穴,計六十八穴。

額顱髮際旁各三。

從額顱入髮際,有本神、頭維、懸顱,兩旁各三,凡六穴。

面鼽骨空各一。

空,孔同,余仿此。面鼽骨空,四白穴也,面上鼻氣旁通之處,故曰面鼽。穴居骨內,故曰骨空。左右凡二穴。

大迎之骨空各一。

大迎在頰車下,承漿旁,穴在骨間,故曰大迎之骨空,左右凡二穴。

人迎各一。

在結喉兩旁動脈間。

缺盆外骨空各一。

缺盆,在頷下兩旁陷中。缺盆外骨空,肩缺盆之天髎穴也。

膺中骨間各一。

膺,膺窗也。中,乳中也。膺中骨間,謂膺窗乳中,胸骨之間,即上文十五間八間之義。膺窗之上,有屋翳、庫房、氣戶。乳中之下,有乳根,其穴俱在胸骨間,左右各一行,凡十二穴。

俠鳩尾之外,當乳下三寸,俠胃脘,各五。

俠,並也。俠鳩尾之外,並鳩尾之外兩旁也,當乳下三寸,外旁不容之穴,與鳩尾相併,當在乳下、則相去三寸也。俠胃脘,謂不容之下,即有承滿、梁門、關門、太乙、與胃上脘中脘下脘相併也。合鳩尾外旁,胃脘外旁、左右各五,凡十穴。

俠臍廣二寸各三。

齊,臍通,下同。二寸,舊本訛三寸今改。俠臍,與臍相併也。廣,開廣也。俠臍廣二寸,天樞穴也。各三,乃天樞,外陵、大巨,左右各三,凡六穴。

下齊三寸,俠之各三。

三寸,舊本訛二寸,今改。下臍三寸,關元穴也。下臍三寸俠之,乃外兩旁之水道、歸來、氣衝,左右各三,凡六穴。

氣街動脈各一。

《骨空論》云:衝脈者,起於氣街。《衛氣》論云:胸氣有街,腹氣有街,頭氣有街,脛氣有街。此氣街動脈,乃腹氣之街,左右盲俞二穴。

伏兔上各一。

伏兔上,髀關穴也,左右各一。

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各八俞,分之所在穴空。

膝犢鼻下外廉,相去三指,是為三里,膝三里以下,至足中指,其中有三里、上廉、下廉、解谿、衝陽、陷谷、內庭、厲兌,左右各八俞,凡十六穴。六腑皆六俞,獨足陽明有八俞,蓋大腸屬上廉,小腸屬下廉,其大小腸分屬所在穴孔,為陽明之所主也。本俞論云:大腸屬上,小腸屬下,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者此也。此足陽陰脈氣所發,共六十八穴。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旁約太陽之脈,循髮際至額顱,從大迎下人迎,入膺胸,行身之前,下腹,從脛抵足厲兌,故脈氣所發如此。

手太陽脈氣所發者三十六穴。

手太陽為小腸腑,脈氣所發之穴,計三十六穴。

目內眥各一。

兩睛明穴。

目外各一。

目外,謂目外眥,兩瞳子髎穴。

鼽骨下各一。

即上文面鼽骨空之下,兩巨髎穴。

耳郭上各一。

郭,匡郭也。耳郭上兩角孫穴。

耳中各一。

耳中珠子,兩聽宮穴。

巨骨穴各一。

肩上又骨尖端罅間,兩巨骨穴。

曲掖上骨穴各一。

肩端尖骨,從後下陷,是為曲掖,曲掖上骨,兩臑俞穴,舉臂取之。

柱骨上陷者各一。

柱骨,項骨也。柱骨上陷者,兩肩井穴也。

上天窗四寸各一。

天窗、項側,髮際盡處也。上天窗四寸,浮白穴也。天窗浮白,左右各一,凡四穴。

肩解各一。

肩外解分之處,兩秉風穴。

肩解下三寸各一。

肩解下三寸,兩天宗穴,相去秉風三寸。

肘以下至手小指本,各六俞。

指本,指頭也。肘以下至手小指本,謂肘骨之下,從側而下,至小指之頭有少海、陽谷、腕骨、後谿、前谷、少澤,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手太陽脈氣所發,共三十六穴。手太陽之脈,起於手小指之端,從肘至臂,繞肩循頷,上頰入耳中,至目內眥,故脈氣所發如此。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

手陽明為大腸腑,脈氣所發之穴,計二十二穴。

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鼻孔外廉,迎香穴也。項上,扶突穴也。左右各二,凡四穴。

大迎骨空各一。

頰車之下,承漿之旁,兩大迎穴。骨空,解見前。

柱骨之會各一。

柱骨,項骨也。柱骨之會,謂項肩相會之處,兩天鼎穴。

髃骨之會各一。

髃,音魚,餘篇同。髃骨,兩肩髃穴之骨。髃骨之會,謂肩髃,乃肩臂相會之處。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從肘以下,至六指次指頭。有曲池、陽谿、合骨、三間、二間、商陽、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手陽明脈氣所發,共二十二穴。手陽明之脈,起於大指次指之端,從肘上臂,至肩出於柱骨,上頸貫頰,挾鼻孔,故脈氣所發如此。

手少陽脈氣所發者,三十二穴。

手少陽為三焦府,脈氣所發之穴,計三十二穴。

鼽骨下各一。

鼽骨下,兩巨髎穴也,見手太陽脈氣內。

眉後各一。

眉後陷中,兩絲竹空穴。

角上各一。

頭角之上,兩天衝穴也。足少陽脈氣云:兩角上各二。此則云各一。

下完骨後各一。

下完骨後,謂完骨之下。完骨之後,兩天牖穴。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足太陽之脈下項,行身之背,今在足太陽項中之前,乃人迎之下,氣舍二穴。

俠扶突各一。

承上文氣舍而言,故曰俠扶突,謂氣舍扶突穴相併也。

肩貞各一。

肩臂板骨縫中,即兩肩貞穴。

肩貞下三寸分間,各一。

肩貞下三寸,消濼穴也。分間,即肩貞分肉之間,天宗臑會穴也。消濼,天宗,臑會,左右各一,凡六穴。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肘骨以下,至手小指次指頭,有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衝,左右各六俞,凡十二穴。此手少陽脈氣所發,共三十二穴。手少陽之脈,起於小指次指之端,循肘上臂,交肩出缺盆,至耳上角,俠頰抵,故脈氣所發如此。此一節言手足三陽之脈,是為六腑,其脈氣所過之穴,即為氣府也。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督脈循身之背,從下而上、氣府之統於形身者,更有督脈,其脈氣所發者,計二十八穴。

項中央二。

風府啞門二穴。

髮際後中八。

髮際之後,從中至頂,下額,則有腦戶、強間、後頂、百會、前頂、囟會、上星、神廷八穴。

面中三。

面之中央,從鼻至唇,有素髎、水溝、兌端三穴。

大椎以下至尻尾及旁,十五穴。至骶下,凡二十一節,脊椎法也。

從大椎以下,至尻尾之長強,計十三穴。及長強兩旁之會陽,共十五穴。大椎、陶道、身柱、神道、靈臺、至陽、筋縮、脊中、懸樞、命門、陽關、腰俞、長強,左右會陽,凡十五穴。自大椎至骶骨下,凡二十一節,此督脈督於後,而為脊椎之法,所以補氣府未盡之義。

任脈之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任脈行身之前,氣府之統於形身者,更有任脈,其脈氣所發者,亦二十八穴。

喉中央二。

廉泉,在喉中央之上。天突,在喉中央之下。凡二穴。

膺中骨陷中各一。

膺中,胸之中行也。骨陷中有璇璣,華蓋、紫宮、玉堂、膻中、中廷各一,凡六穴。

鳩尾下三寸,胃脘五寸,胃脘以下,至橫骨,六寸半一,腹脈法也。

鳩尾下三寸,自鳩尾之下,有巨闕、上脘、中脘三穴,當三寸也。胃脘五寸、自上脘至臍中、有中脘、建里、下脘、水分、臍中五穴,當五寸也。胃脘以下,指臍中也,自胃脘以下之臍中。由中極至兩旁橫骨,有陰交、氣海、石門、關元、中極。五穴五寸。中極至橫骨,約寸半余,當六寸半一分也。自鳩尾至兩橫骨,凡十五穴。此任脈任於前,而為中行腹脈之法。亦所以補氣府未盡之義。

下陰,別一。

下陰,下於陰前,會陰穴也。別一,上文橫骨,不通會陰,別從曲骨至會陰之一穴。

目下各一。

兩承泣穴。

下唇一。

承漿一穴。

齦交一。

齒縫任脈之交,故曰齦交。以上任脈所發,凡二十八穴。

衝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

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氣府之統於形身者,更有衝脈,其脈氣所發者,計二十二穴。

俠鳩尾外各半寸,至臍寸一,俠臍下旁各五分,至橫骨寸一,腹脈法也。

寸一,一寸也,五分,猶半寸也,並鳩尾外兩旁,各開半寸。至臍兩旁,有幽門、通谷、陰都、石關、商曲、盲俞、其穴相去之寸,約一寸也。盲俞之穴,正在臍旁,並臍下兩旁,各開五分,下至橫骨,有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橫骨,其穴相去之寸、亦一寸也。並鳩尾兩旁,下至橫骨左右、凡二十二穴。此衝脈與任脈相併,為中二行之腹脈法也。

足少陰舌下,厥陰毛中,急脈各一。

此舉足少陰厥陰之脈,以明足少陰合任脈,足厥陰合督脈,而任督相交也。足少陰舌下,廉泉穴也。厥陰毛中,曲骨穴也。足少陰合任脈而交於督脈,從廉泉入齦交,交督脈。足厥陰合督脈而交於任脈。從長強至曲骨,交任脈。上下相交、脈氣往來,不容稍緩,故曰急脈。舌下廉泉,毛中曲骨各一,凡二穴。

手少陰各一,陰陽蹺各一。

此舉手之少陰,足之蹺脈,以明手足陰陽之脈,皆為氣府,而手脈之穴出於手,足脈之穴起於足也。手少陰,心脈也。心脈起於心中,循手小指少衝出其端,左右少衝各一。凡二穴。陰蹺起於足內踝之照海、陽蹺起於足外踝之申脈,照海申脈左右各一,凡四穴。

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也。

此舉手足魚際之脈,以明手魚際,屬手太陰,足魚際屬足太陰。而三百六十五穴之脈,皆主於手足之太陰也。手大指後、白肉隆起如魚腹,為魚際穴。手足諸魚際,謂足大趾後,亦有白肉隆起,皆可謂之魚際。手足魚際,凡四穴。手之脈氣,手太陰魚際主之。足之脈氣,足太陰魚際主之。故手足諸魚際脈氣所發者,凡三百六十五穴,以明手足三陽三陰,周身脈氣,而為手足太陰之所主也。此一節,舉督脈任脈衝脈,及手足陰陽之脈,合三百六十五穴,而統於形身之氣府也。按本篇脈氣所發之穴,手足三陽計二百九十六穴,督脈至魚際計九十穴,共三百八十六穴,除督脈髮際後至腦戶、強間、後頂、百會、前頂、囟會、上星、神廷八穴,重於太陽,足少陽直目上髮際內各五,其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六穴,亦重於太陽,又手足陽明重大迎、骨空二穴,手少陽手太陽重鼽骨下巨髎二穴,衝脈任脈重橫骨二穴。足少陰舌下與喉中央,重廉泉一穴,除所重二十一穴,乃三百六十五穴,亦以應一歲之數。上篇合重複之穴,成三百六十六穴,此篇除重複之穴,成三百六十五穴,所以承上篇而補其未盡之義者如此。

骨空論第六十篇

空,作孔,篇內俱同。

骨空,周身骨節之穴孔也。少陰屬腎主骨,與太陽為表裡。太陽主皮膚,少陰主骨髓。任沖督脈皆起於少陰,合於太陽。任脈起於中極之下,衝脈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督脈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凡此皆起於少陰也。任沖之血,澹滲皮膚。督脈之經,行於脊背,凡此皆合於太陽也。故上節論風傷太陽,及於任沖督脈也。少陰主骨,骨屬屈伸不利,則機關廢弛。機關廢弛,則水氣不行,故次節論膝痛不和,及於水俞五十七穴也。少陰屬腎,精髓滲灌骨空,榮於經脈,精髓不榮於骨空,則水毒乘於經脈,故末節論髓空,而及於鼠瘻之寒熱,併為灸刺之法也。

黃帝問曰:余聞風者,百病之始也,以針治之奈何?

六淫之邪,風居其首,故風者百病之始,始傷太陽,勿令傳變,以針治之奈何?

岐伯對曰:風從外入,令人振寒,汗出,頭痛,身重,惡寒,治在風府,調其陰陽,不足則補,有餘則瀉。

惡,去聲。風從外入,傷太陽通體之皮膚,故令人振寒。從皮膚而入於肌腠,故汗出。隨太陽經脈上行,故頭痛。周身肌表不和,故身重。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故惡寒。太陽之脈,從頭下項,故治在風府。治在風府,所以調其陰陽。經脈不足,則用灸法以補之;經脈有餘,則用刺法以瀉之。

大風,頸項痛,刺風府,風府在上椎。

所謂有餘則瀉者,如大風傷其經脈,致頸項痛,即當刺風府以瀉之。申明風府在項之上椎,蓋項上高起第一椎為大椎,項上平坦第一椎為上椎。大椎至尾骶共二十一節,大椎之上另有二節也。

大風汗出,灸譩譆,譩譆在背下,俠脊旁三寸所,厭之,令病者呼譩譆,譩譆應手。

厭,作壓。所謂不足則補者,如大風入於肌腠,則汗出,汗出表虛,故當灸譩譆。申明譩譆在背下,俠脊兩旁,共開三寸所,以手壓之,令病者呼譩譆,而譩譆之脈則應於手者是也。

從風憎風,刺眉頭。

從,迎也,憎,惡也。迎風惡風,乃面額經脈不和,當刺眉頭以瀉之。

失枕,在肩上橫骨間,折,使榆臂齊肘,正灸脊中。

折,音舌,下同。榆,作搖。齊,平也。夜臥失枕,患在肩上橫骨間。伸舒不能,故如折也。折則臂不能舉,當使搖臂平肘以和之。搖臂平肘,則背中有窩,當正灸脊中,毋他求也。

絡季脅,引少腹而痛脹,刺譩譆。

肋稍曰。絡,肋稍之絡也。季脅,脅之盡處也。絡季脅,經脈不和,樞轉不利,致引少腹而痛脹。少腹者,太陽膀胱之部也,故當刺太陽之譩譆,通其經脈焉。

腰痛不可以轉搖,急引陰卵,刺八髎,與痛上,八髎在腰尻分間。

太陽經脈,挾背抵腰,主筋所生病,腰痛。不可以轉搖,腰脊皆病也。急引陰卵,筋病也。八髎,上髎、次髎、中髎、下髎,左右凡八髎也。與痛上,及與腰之痛上,皆當刺也。申明八髎在腰尻兩分肉間。

鼠瘻寒熱,還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榮、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解,骨解也。榮,榮俞也。拜,揖也。鼠瘻寒熱,乃腎臟水毒,循脈而上。頸項如瘻,是為鼠瘻。身發寒熱,是為鼠瘻寒熱。太陽膀胱寒水,為腎之腑,故還刺寒府。寒府,太陽經脈也,申明寒府,在附膝外解榮,附膝外,膝外側也。解,骨解,膝外側之骨縫也。榮,榮俞,足小趾本節之通谷穴也。如刺骨解之穴。取膝上外側者,使之揖,揖則膝挺骨豎,而骨解可取矣。如刺榮俞之穴,取足心者,使之脆,跪則足心宛宛,而榮俞通谷可取矣。

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以上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上頤循面,入目。

任沖督脈,皆起於少陰,合於太陽。中極之下,乃少陰屬腎絡膀胱之處。故任脈者,起於中極之下,從中極而上,則過毛際,循腹裡,上關元,至咽喉,更上頤循面。入於目,循面入目,則合太陽矣。

衝脈者,起於氣街,並少陰之經,俠齊上行,至胸中而散。

齊,臍通,下同。氣街,乃腹氣之街,臍左右動脈之處。故衝脈者,起於氣街。衝脈任脈皆起於少陰。故並少陰之經,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散於皮膚,則合太陽矣。

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衝脈為病,逆氣裡急。督脈為病,脊強反折。

強,去聲。此論任脈衝脈之病,而並及於督脈也。任脈起於中極之下,上毛際,循腹裡。故任脈為病,男子則內結七疝。七疝,狐疝、頹疝、及五臟之疝也。女子則帶下瘕聚。帶下,濕濁下淫也。瘕聚、血液內瘀也。衝脈俠臍上行,至胸中而散,病則不能上行外散。故衝脈為病,逆氣裡急。逆氣者,氣不循經。裡急者,氣不輸布。任脈衝脈,行身之前,督脈行身之背,故督脈為病,失其循行,則脊強反折。夫胸腹為陰,脊背為陽,逆氣裡急,陰病不能仰也,脊強反折,陽病不能俯也。

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絡循陰器,合篡間,

繞篡後,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合。少陰上股內後廉,貫脊屬腎,與太陽起於目內眥,上額交 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背抵腰中,入循膂,絡 腎,其男子循莖,下至篡與女子等。

溺,鳥去聲,下同。督脈亦起於少陰,故督脈者,起於少腹以下,乃曲骨中央。女子則入系廷孔,申明其孔乃溺孔之端,其絡脈由陰而陽,從下而上。故其絡循陰器,合前後二陰之篡間,復繞篡後,又別繞臀,至少陰與巨陽中絡者相合。夫少陰巨陽中絡,乃少陰上股內之後廉,貫脊屬腎者是也。督脈由少陰而上,合於太陽。故與太陽之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髆內,挾脊抵腰中,入循膂,絡腎者,相合而偕行也。女子入系廷孔之溺孔,其男子則循莖下至篡,與女子之廷孔溺孔相等,所以申明任沖督三脈,皆起於少陰而合於太陽也。

其少腹直上者,貫齊中央,上貫心,入喉,上頤,環唇,上系

兩目之下中央,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不得前後,為沖疝,其 女子不孕,癃痔遺溺,嗌乾。

此復申明任脈之為病也。其少腹直上者,即任脈上毛際,循腹裡直上也。貫臍中央,上貫心,入喉,即任脈循腹裡,上至咽喉也。上頤環唇,上系兩目之下中央,即任脈上頤循面入目也。任脈從少腹,上貫心,故此生病,從少腹上衝心而痛。上文任脈為病,男子內結七疝,女子帶下瘕聚,故男子不得前後為沖疝。謂不但疝病於內,而且不得前後。不但疝結於內,而且上衝也。其女子不孕,謂女子帶淫於下,瘕聚於內,不能孕也。又曰:癃痔遺溺者,申明不得前後,乃癃痔之病,癃與遺溺,不得前矣,痔則不得後矣。任脈上至咽喉,故嗌乾,所以復舉任脈,而申明任脈之病者如此。

督脈生病,治督脈治在骨上,甚者在齊下營。

此復申明督脈之為病也。上文督脈為病,脊強反折,脊骨者,督脈之所循。故督脈生病,即治督脈,治督脈,治其脊骨也,故曰治在骨上。若病甚者,在臍下營。臍下營乃少腹以下骨中央,督脈所起之部也。所以復舉督脈生病而為治法者如此。

其上氣有音者,治其喉中央。在缺盆中者,其病上衝喉者,治其漸,漸者,上俠頤也。

此復申明衝脈之為病也,上文衝脈為病,逆氣裡急,故此言其上氣有音者,不能從胸而上,故當治其喉中央。喉中央者,缺盆之中,故曰在缺盆中者,此逆氣裡急,不能從胸而上出於喉也。治其漸者,使從喉上面,故曰漸者,上俠頤也。靈樞五音五味篇云:衝脈任脈皆起於胞中,其浮而外者會於咽喉,別而絡唇口,是衝脈不但至胸中而散,亦上頤循面,故復舉衝脈之病以明之。此一節,言太陽寒府之氣,合於少陰,任沖督三脈,皆起於少陰而合於太陽也。

蹇膝,伸不屈,治其楗。

蹇,難也。蹇膝,膝難進也。膝蹇故伸不能屈。楗,猶樞也。下文云:輔骨上橫骨下為楗,治其楗而膝能伸屈矣。

坐而膝痛治其機。

機,機關也。坐而膝痛,則機關不和。下文云:俠髖為機,治其機而膝痛可愈矣。

立而暑解,治其骸關。

暑,熱也。解,膝骨縫也。立而暑解,立則骨縫如暑熱也。骸關,即膝解也。下文云:膝解為骸關,治其骸關,而暑解可愈矣。

膝病,痛及拇指,治其膕。

拇指,足大趾也。膝痛,痛及拇指,經脈相應也。膕,腿曲處也。下文云:骸下為輔,輔上為膕,治其膕而拇指膝痛可愈矣。

坐而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

隱,猶藏也。膝痛如物隱者,痛而高腫,如物內藏也。關,關節也。下文云:膕上為關,治其關而痛如物隱可愈矣。

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

膝痛而筋不柔和,故脊背不可屈伸,太陽主筋所生病,故當其背內,而屈伸自如矣。

連若折,治陽明中俞髎。

折,音舌、,足骨也。髎,骨穴也。膝痛連,其痛若折,當治陽明之中俞髎。中俞,足陽明俞穴也。五俞之穴,前有井榮,後有經合,俞居中,故曰中俞髎,足中指間陷谷穴也。治陽明中俞髎,而連若折可愈矣。

若別,治巨陽少陰榮。

承上文而言,膝痛連若別。別,離也。若膝之不相屬也。當治巨陽少陰之榮穴。巨陽之榮,足小指後通谷穴也,少陰之榮,足心後然谷穴也。治其榮,而連若別可愈矣。

淫濼脛痠,不能久立,治少陽之維,在外上五寸。

濼,音洛。淫,極也。濼,寒也。維,絡也。淫濼脛痠,極寒而脛骨痠削也。脛痠,則不能久立,少陽主骨所生病,故治少陽之維,在外踝上五寸。經脈論云:少陽之別,名曰光明,去踝五寸,坐不能起,取之所別者此也。

輔骨上,橫骨下,為楗。

上文云:蹇膝伸不屈,治其楗。所謂楗者,輔骨上,橫骨下,為楗,股脛皆有輔骨,乃大骨之旁骨,此輔骨,股內旁骨也。橫骨,臍下少腹兩旁之骨也。

俠髖,為機。

上文云:坐而膝痛,治其機,所謂機者,俠髖為機。俠,並也,髖,臀上兩旁側骨也。

膝解,為骸關,俠膝之骨為連骸。

上文云:立而暑解,治其骸關,所謂骸關者,膝後分解之處,為骸關。夫膝解為骸關,則俠膝之前骨,為連骸。所以申明膝後解處為關,而膝骨則為骸也。

骸骨下為輔,輔上為膕。

上文云:膝痛,痛及拇指,治其膕。所謂膕者,骸下為輔,輔上為膕。骸下,即骸關之下。輔上,脛輔骨之上也。

膕上為關。

上文云:膝痛如物隱者,治其關。所謂關者,膕上為關,腿曲處之上也。

頭橫骨為枕。

上文云:膝痛不可屈伸,治其背內。脊背上通枕骨,故不釋背內,而釋頭橫骨為枕。知頭橫骨為枕,則知脊直骨為背矣。

水俞五十七穴者,尻上五行行五,伏兔上兩行行五,左右各二行行五,踝上各一行行六穴。

行,音杭,舊本訛左右各一行,今改二行。此舉水俞五十七穴,以明水俞之本於腎也。水熱穴論云: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也。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夫尻上五行行五,則五五二十五俞,其俞在背。伏兔上兩行行五,乃左右各二行行五,則四五二十俞,其俞在膕。踝上各一行行六穴,則左右十二俞,其俞在足,是水俞五十七穴,而本於腎也。此一節言膝骨乃機關之會,機關不利而痛,則水氣不行,故水俞五十七穴,皆附於骨空也。

髓空,在腦後三分,在顱際銳骨之下,一在齦基下,一在項後中復骨下,一在脊骨,上空,在風府上,脊骨下空。在尻骨下空。

此言髓空有在頭上下者,有在脊上下者,髓藏骨空,故曰髓空。腦為髓海,故髓空在腦後三分,申明腦後三分在懸顱穴之際,懸顱在頭兩旁銳骨之下。銳骨,尖骨也。從頭而下,一在齦基下,齦基,齒根也。齒根之下,骨空處也,此髓空在頭上下也。從齦基而下,一在項後中復骨下,脊椎之骨,名曰復骨,復骨在項後之中,從上而下,故曰復骨下也。從大椎之骨而計其上,一在脊骨上空,申明脊骨上空在風府上者是也。有脊骨上空者是也。此髓空在脊上下也。

數髓空,在面俠鼻。

面之左右,鼻之上下,髓空不一,故曰數髓空,在面而俠於鼻也。

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

從面鼻而下於口,從口而下於肩,皆有骨空。故曰或骨空在口下,當兩肩也。

兩髆骨空,在髆中之陽。

從肩至兩髆之骨空,則在兩髆中之陽。陽,外側也。

臂骨空,在臂陽,去踝四寸,兩骨空之間。

髆骨空,在髆中之陽,則臂骨空,亦在臂陽,申明臂陽去手踝四寸,穴名三陽絡,在兩骨空縫之間者是也。

股骨上空,在股陽,出上膝四寸。

從臂反股,則股骨上空亦在股陽。申明股陽出外,上膝四寸,穴名伏兔者是也。

骨空,在輔骨之上端。

從股至,則骨空,在輔骨之上端。輔骨,小腿大骨之旁骨也,上端,近膝處也。

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

股際,陰股交會之際。股際骨空,在毛中動下,乃動脈之下,跨縫間也。

尻骨空,在髀骨之後,相去四寸。

尻骨,尾骨也。髀骨,臀側骨也。髀骨之後,相去四寸,正當尻骨空之處。

扁骨,有滲理湊,無髓孔,易髓,無空。

扁骨,胸脊相交之肋骨也。滲,澹滲也。理,紋理也。湊,會合也。易,交易也。扁骨有澹滲之紋理,湊會於胸脊,其內則無髓孔。申明滲理湊者,髓之交易也,無髓孔者,兩頭無空也。

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以年為壯數,次灸橛骨,以年為壯數。

髓藏於骨,骨歸於腎,骨髓內虛,則腎臟水毒,從經脈而上承,發為鼠瘻寒熱之病。上文云:鼠瘻寒熱還刺寒府,夫有餘則刺,不足則灸。故又言灸寒熱之法,先灸項大椎,項大椎為脊骨之始,以年為壯數,計其結核初起之年,以年數之多少而為灸之壯數。其次則灸橛骨,橛骨為脊骨之終,亦以年為壯數。

視背俞陷者灸之,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五臟六腑之俞,皆在於背,故視背俞、其俞內陷者,則於左右以灸之。視之之法、須舉其臂肩,舉臂肩而背上陷者,即灸之。

兩季脅之間,灸之。

從肩背而及於脅,則兩季脅之間,左右灸之。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足小趾次指間灸之。

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下抵絕骨之端、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間,故外踝絕骨,小指次指間,各當灸之。

腨下陷脈灸之,外踝後灸之。

《經脈》論云:膀胱足太陽之脈,下貫腨內,出外踝之後,故腨下陷脈及外踝後各當灸之。

缺盆骨上,切之,堅痛如筋者灸之。

缺盆骨上,與頸項之鼠瘻相近,故切之。堅痛如筋者,即于堅痛上灸之。

膺中陷骨間灸之。

膺中陷骨間,乃胸之上喉之下,當膺之中,天突一穴。

掌束骨下灸之。

束骨,橫骨也。掌束骨下,猶言掌下束骨,謂橫骨縫中,大陵二穴。

齊下關元三寸,灸之。

臍下三寸,關元穴也。故曰臍下關元三寸。

毛際動脈,灸之。

毛際兩旁氣衝之動脈。

膝下三寸分間,灸之。

膝下三寸分肉之間,三里二穴。

足陽明跗上動脈,灸之。

跗上動脈,足陽明衝陽二穴。

巔上一,灸之。

巔上,百會穴也。

犬所齧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治之。

齧,音業。此假犬齧以明當灸之穴,謂鼠瘻爛,形同犬傷也。犬所齧之處,腿上伏兔二穴也,狗之齧人,從後而齧其腿下。犬之齧人,從前而齧其腿上。當於伏兔二穴,灸之三壯,上文以年為壯數,此亦以年為壯數,年數雖少,肌肉深厚,灸之亦須三壯,即以犬傷病治法灸之。謂鼠瘻傷其肌肉,犬齧亦傷肌肉,其病等也。

凡當灸二十九處,傷蝕,灸之。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

蝕,舊本訛食,今改。數,音朔。承上文而總結之,申明陽氣下陷則灸,過於陽熱,更當刺而藥之也。二十九處,謂大椎一,橛骨一,背俞二,季脅二,絕骨二,小指次指二,腨下陷脈二,外踝二,缺盆二,膺中一,掌骨二,關元一,毛際動脈二,膝下三寸二,跗上二,巔上一,犬齧處二,凡當灸二十九處,乃傷爛如蝕,陽氣下陷,則當灸之。若灸之而其病不已者,乃過於陽熱,非關下陷,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陽熱之俞,而用藥以調之。斯為治鼠瘻寒熱之全法也。此一節,言精髓藏於骨空,精髓內虛,發為鼠瘻寒熱,而有灸刺之法也。

水熱穴論第六十一篇

水熱穴者,水俞五十七穴,熱俞五十九穴也。少陰屬腎主水,陽氣內虛,則水聚為腫,而有水俞之五十七穴,人傷於寒,寒盛則熱,熱氣內逆,而有熱俞之五十九穴。水為陰,寒亦為陰,寒盛則熱,是水俞、熱俞皆主於少陰,各有當刺之穴也。

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

帝欲詳明水病之原,故為此問。

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盛,音成。少陰所以主腎者,以腎者,至陰也。腎所以主水者,以至陰者盛水也。至陰之水,上通於肺,肺者太陰也,水王於冬,少陰者冬脈也。腎位居下,肺位居上,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腎臟之水合膀胱水府,外出於皮毛。皮毛者,肺之合,循行失職,肺腎不交,皆積水也。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

聚,猶積也。腎本肺末,上下相通,水何以能聚,故為此問。

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上下溢於皮膚,故為胕腫,胕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腎所以聚水生病者,腎絡膀胱,主於下焦,為胃腑水注之關也。關門不利,水道不行,則胃腑所化之水,不能下出,故聚水而從其類也。水道不行,則泛溢於外,故上下溢於皮膚,故為胕腫。胕腫者,皮肌脹滿,水氣不行,故聚水而生病也。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

水,水病也。水病不一,水之輸布又各不同,故問諸水病皆生於腎乎?

岐伯曰:腎者,牝臟也,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曰至陰。

少陰主腎,牝為陰畜,故腎者牝臟也。脾為陰中之至陰,今腎亦為至陰,則地氣之上升者屬於腎,而生地中之水液也,液主於腎,故曰至陰,蓋藏於骨者為精,而濡於肉者則為液也。此言水附於地,液為水源,腎為水液之主,故曰至陰,諸水之所以皆生於腎也。

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臟腑,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玄府,行於皮里,傳為胕腫,本之於腎,名曰風水。所謂玄府者,汗空也。

空,孔同。經脈別論云:持重遠行,汗出於腎。故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既出,復逢於風,逢風之汗,內不得入於臟腑,外不得越於皮膚,致風水客於玄府,行於皮里,傳為皮里肉外之胕腫,勞甚汗出,是病之本於腎,汗出逢風,故名曰風水。不但水液之生本腎,而胕腫之水亦本於腎,諸水皆生於腎,又何疑焉。復申明所謂玄府者,乃皮毛之汗孔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

處,去聲,下同。諸水皆生於腎,則水俞亦主於腎,故問水俞五十七處,是何主也?

岐伯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

《陰陽應象大論》云:積陽為天,積陰為地。水俞五十七處,乃腎俞五十七穴,其穴從尻至足,在身半以下,地氣所主,故曰積陰之所聚也。積陰所聚,水氣從之,故水之所從以出入也。水從出入,乃水在地中之義,是知水俞五十七穴,而主於腎也。

尻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故水病下為胕腫,大腹,上為喘呼,不得臥者,標本俱病,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臥,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行,音杭,下仿此。尻上,尻尾上也。五行行五,中行有懸樞、命門、陽關、腰俞、長強五穴;次兩行有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內俞、白環俞,左右十穴:外兩行有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左右十穴。凡二十五穴,在腎俞之左右上下,故曰此腎俞也。腎俞即水俞,故水病於下,則為胕腫大腹,水病於上,則為喘呼不得臥。所以然者,腎為本,肺為標,標本俱病,病標故肺為喘呼、病本故腎為水腫,肺喘呼為逆,故不得臥也。分為相輸,謂腎氣上升,肺氣下降,上下分行,相為輸布,今俱受病者,乃水氣之所留聚也。水氣留聚,則不輸布,致有水腫喘逆之病矣。

伏兔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三陰交之所結於腳也。

三陰交,舊本訛三陰之所交,今改正。伏兔上,兩腿伏兔穴也。各二行行五,並伏兔之穴,在內旁兩行,其一有血海,陰陵泉、地機、築賓、交信五穴;其一有陰包、曲泉、膝關、中都、蠡溝五穴。左右凡四行,計二十穴。其穴在脛之氣街,腎脈從脛而上,故曰此腎之街也。兩行並行,三陰交總結於下,上連於脛,下貫於腳,故曰三陰交之所結於腳也。

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衝。

下行之行如字。踝上,足踝處也。足踝上各一行行六,謂三陰交、漏谷、商丘、公孫、太白、大都六穴,左右十二穴、腎脈從足而上,亦可從脛而下,故曰此腎脈之下行也。腎脈下行,則名曰太衝,陰陽離合論曰:太衝之地,名曰少陰者此也。

凡五十七穴者,皆臟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承上文而言凡此五十七穴者,尻上之穴為腎俞,伏兔之穴為腎街,踝上之穴為腎脈,是皆腎臟之陰絡,而為水之所客也。所以水俞五十七穴,皆主於腎也。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

承上文而言水俞五十七穴,皆主於腎,何以春夏秋冬,各有取刺之法,本俞論云;春取絡脈諸滎,大筋分肉之間。故問春取絡脈之分肉,刺極淺者,何也?

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深入,故取絡脈分肉間。

天之四時,地之五行,人之五臟,氣相輸應,故時之春者,五行之木氣始治,五臟之肝氣始生,肝始生,則肝氣急,肝氣急,一如其風之疾,人之經脈常深,其急疾之肝氣始生,故其氣少,不能深入於經脈,故春時取絡脈間之分肉而淺刺也。

帝曰:夏取盛徑分腠何也?

《靈樞·四時氣》論云:夏取盛徑孫絡,取分間絕皮膚,故問夏取盛經分腠,刺稍深者,何也。

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圖溢,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所謂盛經者,陽脈也。

長,上聲。時之夏者,五行之火氣始治,五臟之心氣始長。心主脈,心氣始長,故脈瘦氣弱。火為陽,火始治,故陽氣留溢。留溢,留滿於中也。熱熏分腠,充達於外也。分腠,乃盛經之分腠,故熱熏分腠,則內至於經。熱熏分腠,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腠,刺之稍深,所以答帝夏取盛經分腠之間,然夏時亦有絕皮膚,取孫絡之病,故又言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今所謂取盛經者,乃盛陽之經脈,不在皮膚也。

帝曰:秋取經俞何也?

《四時氣》論云:秋取經俞,邪在府取之合,故問秋取經俞,刺之深者何也?

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金將勝火,陽氣在合,陰氣初勝,濕氣及體,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時之秋者,五行之金氣始治,五臟之肺氣將收殺。收、收斂。殺,肅殺也。夏火氣消,故金將勝火。陽氣內收,故陽氣在合。時方清肅,故陰氣初勝。白露乃下,故濕氣及體。陰氣初勝,則陰氣未盛,濕氣及體,則未能深入,故取俞以瀉陰濕之邪。俞,經俞也。所以答帝秋取經俞之問。然秋時亦有陽邪內入之病。若果陽氣在合,則取合以虛陽邪,所以然者,秋時陽氣始衰,故當更取於合,不但取於經俞也。

帝曰:冬取井滎何也?

《四時氣》論云:冬取井滎,必深以留之。故問冬取井滎,刺亦深者何也?

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故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此之謂也。

時之冬者,五行之水氣始治,五臟之腎氣方閉,斯時陽氣衰少,而陰氣堅盛,巨陽寒水之氣,伏沉於內。巨陽伏沉,則陽脈乃去陽而入陰,陽氣衰少,陰氣堅盛,故當取井以下陰逆。巨陽伏沉,陽脈乃去,故當取滎以實陽氣。冬取井滎,使其藏也,故嘗言曰:冬取井滎,春不鼽衄。即此取井以下陰逆,取滎以實陽氣之謂也。《金匱真言論》云:冬不按蹺,春不鼽衄。不按蹺者,使之藏。取井滎者,亦使之藏。故不曰冬不按蹺,而曰冬取井滎,其義一也。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餘論其意,未能領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

別,音逼。春夏秋冬,各有取刺之法,則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水病皆主於腎,而腎不止於寒,故復舉熱病以為問。本經刺熱篇言少陽熱病,少陰熱病,病甚者,皆為五十九刺。故問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與余曾論其意,余未能領別其處,今願聞其處,使之得聞其意。

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者,諸陽之會。頭上五行,行五者,中行有上星、囟會、前頂、百會、後頂五穴;次兩行有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左右十穴,外兩行有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左右十穴;此二十五穴者,刺之,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

大杼,項後第一椎兩旁,大杼穴也。膺俞,膺中第一俞兩旁,俞府穴也。缺盆,頷下兩旁橫骨陷中,缺盆穴也。背俞,背中第一的兩旁,肺俞穴也。此八俞者,在膺背之上,刺之所以瀉胸中之熱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

氣街,一名氣衝,少腹兩旁橫骨外,氣衝二穴也。三里,膝下三寸,兩三里穴也。三里下三寸,兩巨虛上廉穴也。上廉下三寸,兩巨虛下廉穴也。此八俞者,足陽明經脈之循行,刺之所以瀉胃中之熱也。

雲門、髃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

雲門,在缺盆下,左右二穴。髃骨,肩外兩旁,肩髃二穴。委中,膝後屈中二穴。《骨空論》云:髓空在腦後三分銳骨之下,懸顱二穴。此八俞者,從肩至背,行於上下,所以瀉四肢之熱也。

五臟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臟之熱也。

肺俞旁魄戶,心俞旁神堂,肝俞旁魂門,脾俞旁意舍,腎俞旁志室,此左右十俞者,居五臟之旁,刺之所以瀉五臟之熱也。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自頭上至俞旁,凡此五十九穴者,病熱則左右皆刺,故皆熱之左右,而為熱俞也。

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

熱者,病之標;寒者,病之本。故問人傷於寒,而傳變為熱何也?

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盛生熱,自然之理,非關傳變也。夫在地為水,在天為寒,寒盛則熱,是水俞、熱俞皆本少陰之氣化,而為少陰之所主也。

調經論第六十二篇

經,經脈也。十二經脈,內通五臟六腑,外絡三百六十五節,相併為實,相失為虛,寒熱陰陽,血氣虛實,隨其病之所在而調之,是為《調經論》也。

黃帝問曰:余聞刺法言,有餘瀉之,不足補之。何謂有餘,何謂不足?

舉刺法之瀉有餘、補不足以為問,蓋欲調和其經脈也。

岐伯對曰: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問?帝曰:願盡聞之。岐伯曰: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凡此十者,其氣不等也。

神氣血形志,各有有餘,各有不足,凡此有餘不足之氣,不相同等,故於下文詳論之。

帝曰:人有精氣津液,四肢九竅,五臟十六部,三百六十五節,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百病之眾,有餘不足,不止於五,故言人身有內臟之精,運行之氣,腠理之津,骨屬之液,手足之四肢,上下之九竅,肝心脾肺腎之五臟。形體之十六部,謂兩肘兩臂兩膕兩股,身之前後左右,頭之前後左右也。大谷小溪之三百六十五節,合之乃生百病。是百病之生,皆有虛實。今夫子乃言有餘止有五,不足亦止有五,凡此百病之眾,果何以生之乎?

岐伯曰:皆生於五臟也。夫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而此成形。

下五臟,如字。百病之生,不外五臟,故皆生於五臟也。臟者,藏也。夫心藏神,則神有餘不足,心所主也。肺藏氣,則氣有餘不足,肺所主也。肝藏血,則血有餘不足,肝所主也。脾藏身形之肉,則形有餘不足,脾所主也。腎藏志,則志有餘不足,腎所主也。合神氣血肉志,而此成形,猶言此形乃成也。

志意通,內連骨髓,而成身形。五臟。

五臟,二字衍文,疑下有五臟誤重於此。腎藏志,復藏精。脾藏意,復藏肉。志意通,則內連腎精之骨髓,而成脾肉之身形,以明志通則髓通,意通則形通。推之於心,神通則脈通。推之於肺,氣通則魄通。推之於肝,血通則魂通。詞雖未及,而意已該,貴學者之能善悟也。

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血氣不和,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守經隧焉。

道,猶路也。五臟循行之路,皆從出於經脈之隧道,以行血氣於周身,血氣不和,則百病乃變化而生,是故調經者,當守其經隧焉。

帝曰:神有餘不足何如?

伯言神有餘有不足,氣有餘有不足,血有餘有不足,形有餘有不足,志有餘有不足,帝則一一以問。

岐伯曰:神有餘則笑不休,神不足則悲,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邪客於形,灑淅起於毫毛,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

神藏於心,在志為喜,神有餘則笑不休,心氣有餘也;神不足則悲,心氣不足也。靈樞本神論云:心氣虛則悲,實則笑不休。夫血氣相併,內動五臟,為病則甚。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雖邪客於形身,灑淅起於毫毛,是為微邪,未入於經絡也,故命曰神之微。猶言心主之神,外受微邪也。

帝曰:補瀉奈何?

不足則補,有餘則瀉,故論神氣血形志之有餘不足,皆問補瀉奈何?

岐伯曰:神有餘,則瀉其小絡之血,出血,勿之深斥,無中其大經,神氣乃平。神不足者,視其虛絡,按而致之,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神氣乃平。

中,去聲,下同。小絡,孫絡也。神有餘,則瀉其孫絡之血,然雖出血,勿之深斥。斥,開拓也。下斥仿此。無中其大經,即勿之深斥之義。刺得其義,則神氣乃平,此瀉有餘之法也。若神不足者,視其不足之虛絡,先按而致之,然後刺而利之,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以通其經,刺得其宜,則神氣乃平,此補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邪客於形,未入於經絡,命曰神之微,故問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著針勿斥,移氣於不足,神氣乃得復。

刺微之法,當按摩勿釋,使聚其氣,著針勿斥,微泄其邪,移氣於不足之處而補之,則神氣乃得復,此微瀉兼補之法也。

帝曰:善。氣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喘咳上氣,不足則息利少氣,血氣未並,五臟安定,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

喘咳上氣者,肺氣內逆而有餘,息利少氣者,肺氣內虛而不足。息利,鼻氣出入也。本神論云:肺氣虛,則鼻塞不利少氣。實則喘喝胸盈仰息。當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若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白氣,肺氣也。肺主皮膚,故曰白氣。微泄,猶言微虛也。

帝曰:補瀉奈何?岐伯曰:氣有餘則瀉其經隧,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不足則補其經隧,無出其氣。

肺氣有餘則氣機內逆,故當瀉其經隧,瀉經隧者,通經脈之隧道,故必無傷其經,無出其血,無泄其氣,而肺氣乃平,此瀉有餘之法也。若肺氣不足,則當補其經隧,更當無出其氣,此補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皮膚微病,命曰白氣微泄,故問刺微奈何。

岐伯曰:按摩勿釋,出針視之,曰:我將深之,適人必革,精氣自伏,邪氣散亂,無所休息,氣泄腠理,真氣乃相得。

按摩勿釋,使聚其氣也,刺之極淺,故出針視之,其意若曰,皮膚微病,刺不可深,我將深之,適人必革。適、及也。革、變也。謂深刺及人,血氣虛微,必內變也。精氣自伏者,精氣退伏,不濡空竅也。邪氣散亂者,散亂於經,邪無從出也。無所休息者,正虛邪盛,病無已時也。惟刺之極淺,使邪氣泄於腠理,泄腠理者,從腠理而外泄也。經脈無傷,故真氣乃相得,其意中之言若此,此微瀉兼補之法也。

帝曰:善。血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怒,不足則恐,血氣未並,五臟安定,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

血有餘而肝氣盛則怒,血不足而肝氣虛則恐。本神論云:肝氣虛則恐,實則怒。當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若外有微邪,而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夫肝主衝任之血,熱肉充膚,澹滲皮毛,今外有微邪而水溢孫絡,致經脈有留積之血矣。

帝曰:補瀉奈何?岐伯曰:血有餘則瀉其盛經,出其血;不足則視其虛經,內針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疾,出其針,無令血泄。

內,作納,下同。中,如字。肝血有餘,則瀉其有餘之盛經,而出其血,此瀉有餘之法也。肝血不足,則視其不足之虛經,內針於其脈中,久留,而視脈大疾,然後出其針,久留出針,所以候氣,更當無令血泄,此補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留血奈何?

孫絡水溢,則經有留血,故問刺留血奈何?

岐伯曰:視其血絡,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疾。

刺留血者,當視其在外之血絡,而刺出其血,無令惡血得入於經,以成其留血之疾,此微瀉兼補之法也。

帝曰:善。形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形有餘則腹脹,涇溲不利。不足則四肢不用。血氣未並,五臟安定,肌肉蠕動,命曰微風。

形肉有餘,則土氣壅滯,故腹脹而涇溲不利,形肉不足,則土氣不達,故四肢不用。《本神》論云:脾氣虛則四肢不用:實則腹脹涇溲不利,當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風邪入於肌肉,則肌肉蠕動,命曰微風,言微風在肌肉也。

帝曰:補瀉奈何?岐伯曰:形有餘則瀉其陽經,不足則補其陽絡。

陽經,陽明經也。陽絡,陽明絡也。形肉有餘,則土氣實,故瀉陽明之經。瀉經者,從內而出於外,此瀉有餘之法也。形肉不足,則土氣虛,故補陽明之絡。補絡者,從外而入於內,此補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微奈何?

肌肉蠕動,命曰微風。故問刺微奈何?

岐伯曰:取分肉間,無中其經,無傷其絡,衛氣得復,邪氣乃索。

肌肉蠕動,當取刺於分肉間,分肉在經之外,絡之內,故刺之內無中其經,外無傷其絡,刺得其宜,使衛氣得復。衛氣者,所以溫分肉,充皮膚,肥腠理,司開闔者也。衛氣得復,則邪氣乃索。索,消索也。此微瀉兼補之法也。

帝曰:善。志有餘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餘則腹脹飧泄,不足則厥。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

腎志有餘則水氣盛,故腹脹飧泄。腎志不足則生陽內虛,故厥。厥,手足逆冷也。本神論云:腎氣虛則厥,實則脹,當血氣未並,五臟安定之時,微邪傷腎,則骨節有動。有動,不安之意。

帝曰:補瀉奈何?岐伯曰:志有餘,則瀉然筋血者。不足,則補其復溜。

然筋,即然谷,在足心斜上內側兩筋間,故曰然筋。腎志有餘則瀉然筋,出其血者,此瀉有餘之法也。腎志不足,則補腎經之復溜。復溜,在內踝後上二寸。此補不足之法也。

帝曰:刺未並奈何?

血氣未並,五臟安定,骨節有動,故問刺未奈何?

岐伯曰:即取之,無中其經,邪所乃能立虛。

血氣未並,骨節有動之時,當即取之,使病無中其經,庶受邪之所,乃能立虛。立虛者,使邪即去,毋容緩也。此微瀉兼補之法也。

帝曰:善。余已聞虛實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虛,不足也。實,有餘也。神氣血形志,各有有餘不足之形,帝已聞之,而有餘不足之形,從何以生,故復問之。

岐伯曰:氣血以並,陰陽相傾,氣亂於衛,血逆於經,血氣離居,一實一虛。

並,交併也。傾,欹也,不平也。氣血交併,虛實乃生,故氣血以並,則陰陽相傾,陰陽相傾,不得其平,有氣亂於衛而為氣實者,有血逆於經而為血實者,有血氣離居而為血虛氣虛者。亂衛逆經,實也。離居,虛也。故曰一實一虛。此血氣虛實之大概也。

血並於陰,氣並於陽,故為驚狂。血並於陽,氣並於陰,乃為炅中。

中,如字。此即上文而申明之。血並於陰,是血逆於經也。氣並於陽,是氣亂於衛也。並陰並陽,血氣不平,故為驚狂。並陰則驚,並陽則狂也。血並於陽,是血離其居也。氣並於陰,是氣離其居也。並陽並陰,血氣離居,乃為炅中,炅,熱也。血氣離居,中生熱也。

血並於上,氣並於下,心煩惋善怒。血並於下,氣並於上,亂而善忘。

此即並陽並陰、驚狂、炅中而申明之。血並於上,是血並於陽也。氣並於下,是氣並於陰也。不但炅中,必有心煩惋善怒之病。血並於下,是血並於陰也。氣並於上,是氣並於陽也。不但驚狂,必有亂而喜忘之病。

帝曰: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血氣離居,是何者為實,何者為虛?

舊本如是二字相連,今改。血並氣並,有實有虛,血氣離居,有實有虛,故舉血並於陰,氣並於陽。如血氣離居,而問是何者為實,何者為虛?交併為實,亦有虛。離居為虛,亦有實。故復問之。

岐伯曰: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泣不能流,溫則消而去之,是故氣之所併為血虛,血之所併為氣虛。

惡,去聲。泣,作澀,下同。承何實何虛之問,言實之所在,皆虛之所在,但有虛而無實也,如人身血氣者,喜溫暖而惡寒冷,以寒冷則血氣凝澀,不能流行,惟溫暖則消而去之。消,不凝也。去,流也。夫寒為虛,溫為實。澀不能流,似乎實矣,然寒則為虛,不寒而溫,似乎實矣,然消去為虛。是故氣之所並,氣實也,而為血虛。血之所並,血實也,而為氣虛。此實之所在,即虛之所在,但有虛而無實也。

帝曰:人之所有者,血與氣耳,今夫子乃言血併為虛,氣併為虛,是無實乎?

帝謂有虛必有實,如岐伯血併為氣虛,氣併為血虛之言,豈但有虛而無實乎?

岐伯曰: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無血,血並則無氣,今血與氣相失,故為虛焉。絡

之與孫脈,俱輸於經。血與氣並,則為實焉。血之與氣,並走於上,則為大厥,厥 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

虛者,血氣相失。實者,大厥暴死。是虛者固虛,而實者尤虛也。凡虛實之道,有者為實,無者為虛,故氣並則陰陽皆在於氣而無血,血並則陰陽皆在於血而無氣。今無血無氣,是血與氣相失,相失,故為虛焉。人身血氣,內外循行,各有其部,孫脈居外,絡脈居中,經脈居內,絡脈與孫脈之血氣,俱輸於經,是血與氣並,謂血與氣並於經也,皆並於經,則為實焉。既並於經,則血之與氣,從經而並走於上,上而不下,則為大厥,厥則陰陽不相順接,故一時暴死,若氣復反於下則生,不反於下則上厥下脫而死,是知血氣相失,虛者固虛,而大厥暴死,則實者尤虛也。

帝曰:實者何道從來?虛者何道從去?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承上文之意,謂血氣並走於上而為實者,從何道來?血氣相失而為虛者,從何道去?去來虛實之要,願聞其故。

岐伯曰:夫陰與陽,皆有俞會,陽注於陰,陰滿之外,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

俞會者,五五二十五俞,六六三十六俞,與周身陰陽血氣相會合也,夫陰與陽皆有俞會,從陽而陰,則陽注於陰,從陰而陽,則陰滿之外,陽注陰滿,斯為陰陽勻平,陰陽勻平,則血氣調和,以充其形,既充其形,則形身之三部九候,上下若一,命曰平人。平人,血氣調和之人也,是知陰陽來去,由於俞會,不由俞會,而血氣相併,則有陰陽之虛實也。

夫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

上文血氣交併,陰陽虛實,乃經脈不得其平,非六淫外感,七情內傷,故承上文而復論外感內傷,陰陽寒熱之病。夫邪氣之生病也。或有生於陰者,或有生於陽者,其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之外感,其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之內傷,言風雨寒暑而六氣可該,言喜怒而七情可該,隨舉即是,不必悉具,故或言風雨寒暑,或言風雨寒濕,或言喜怒,或言喜悲,有如下文之問答也。

帝曰:風雨之傷人奈何?

帝承岐伯之言,更欲闡明其義,故屢問而詳悉之。

岐伯曰:風雨之傷人也,先客於皮膚,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

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血氣與邪並客於分腠之間,其 脈堅大,故曰實。實者外堅充滿,不可按之,按之則痛。

凡風雨之傷人也,由淺入深,故先客於皮膚,從皮膚而傳入於孫脈,孫脈滿則傳入於絡脈,絡脈滿則輸於大經脈,由外入內,則血氣與邪並客於分腠之間,故其脈堅大。脈者,孫脈絡脈經脈也。其脈堅大,故曰實。實,即滿也。因言所謂實者,其外堅大充滿,故不可按之,按之則痛者是也。

帝曰:寒濕之傷人奈何?岐伯曰:寒濕之中人也,皮膚不收,肌肉堅緊,榮血泣,衛氣去,故曰虛。虛者聶闢,氣不足,按之,則氣足以溫之,故快然而不痛。

其寒濕之中人也,在於皮膚肌肉之間,故皮膚不收,肌肉堅緊。不收,汗出而不閉密也。堅緊,澀滯而不柔和也。故肌肉堅緊,則榮血澀。澀,凝澀也。皮膚不收,則衛氣去。去,失守也。血澀氣去,故曰虛。虛者,血氣皆虛,故聶闢,謂肌肉皮膚,聶聶然而闢動也。氣不足者,氣不足以內溫其血也。上文充滿而實,不可按之,按之則痛,此血氣不足,故按之則氣足以溫之,言氣足以內溫其血,故快然而不痛。上文云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故舉風雨寒濕以明外感之病生於陽,而有實有虛也。

帝曰:善。陰之生實奈何?

生於陽者,得之風雨寒暑,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生於陽者,上文已詳論之,此舉陰之生實生虛,以明喜怒飲食之義。

岐伯曰:喜怒不節,則陰氣上逆,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故曰實矣。

喜怒人之情也。喜怒不節,則內傷其陰,而陰氣上逆,陰氣上逆則下虛,下虛則陽氣走之而並於陰,故曰實矣,此言陰之生實也。

帝曰:陰之生虛奈何?岐伯曰: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脈虛空,因寒飲食,寒氣熏滿,則血泣氣去,故曰虛矣。

喜而怒則氣上,喜而悲則氣下,故喜則氣下,悲則氣消,消則經脈虛空,復因於寒冷之飲食,寒氣熏滿,則營血澀,衛氣去,故曰虛矣,此言陰之生虛也。上文云:生於陰者,得之飲食居處,陰陽喜怒,故舉喜怒悲寒飲食,以明內傷之病,生於陰,而有實有虛也。

帝曰:經言陽虛則外寒,陰虛則內熱,陽盛則外熱,陰盛則內寒,余已聞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

岐伯云:邪之生也,或生於陰,或生於陽,夫陽主外,陰主內,陽虛陰虛,有外內之寒熱,陽盛陰盛,有外內之寒熱,故引經言而探其所由然也。

岐伯曰:陽受氣於上焦,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

所謂陽虛則外寒者,以陽受氣於上焦,上焦開發,以溫皮膚分肉之間,今寒氣在外,則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則寒氣獨留於外,故寒慄而外寒也。

帝曰:陰虛生內熱奈何?岐伯曰:有所勞倦,形氣衰少,穀氣不盈,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氣熱,熱氣熏胸中,故內熱。

中,去聲,下同。所謂陰虛生內熱者,有所勞倦,致形氣衰少,胃中谷氣不盈,谷入少,則上焦不能宣五穀味,故上焦不行,下脘不能化谷之精,故下脘不通,中土虛而胃氣熱。熱氣熏於胸中,故陰虛則內熱也。

帝曰:陽盛外熱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則皮膚緻密,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衛氣不得泄越,故外熱。

所謂陽盛生外熱者,陽主上,主外,上焦不通利,則在外之皮膚緻密,內則因之腠理閉塞,玄府不通。腠理者,肌腠之文理。玄府者,毛竅之汗孔,玄府皮膚腠理,不相通貫,則衛氣壅滯,不得泄越,故陽盛則外熱也。

帝曰:陰盛生內寒奈何?岐伯曰:厥氣上逆,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則血凝泣,凝則脈不通,其脈盛大以澀,故中寒。

中,如字。所謂陰盛生內寒者,陰主下、主內、厥氣上逆、寒厥之氣、從下而逆於上也,陰在內,故寒氣積於胸中而不瀉,寒氣不瀉,則溫氣去,寒獨留,留則血凝澀,凝則脈不通,脈不通者,其脈盛大以澀,故陰盛則內寒,中,猶內也。

帝曰:陰與陽並,血氣以並,病形以成,刺之奈何?

復承上文陰陽血氣病形,問補瀉虛實之刺,以為調經之法也。

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經隧,取血於榮,取氣於衛,用形哉,因四時多少高下。

上文云:五臟之道,皆出於經隧,以行血氣,故刺此者,當取之經隧,取血於榮,取氣於衛者,以行其血氣也,夫榮衛血氣,周於人身,合於四時,今取之經隧,雖曰用形哉,必因天之四時,以為針之多少高下耳。《繆刺論》云:以月生死為數。即多少之謂也。《金匱真言論》云:春俞在頸項,夏俞在胸脅,秋俞在肩背。冬俞在腰股,即高下之謂也。

帝曰:血氣以並,病形以成,陰陽相傾,補瀉奈何?

血氣並,病形成,陰陽相傾,自有補瀉,不必因於四時,故復問之。

岐伯曰:瀉實者,氣盛乃內針,針與氣俱內,以開其門,如利

其戶,針與氣俱出,精氣不傷,邪氣乃下,外門不閉,以出其疾, 搖大其道,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必切而出,大氣乃屈。

相併為實,相失為虛。瀉實者,瀉其血氣之並,故氣盛乃內針,氣盛內針,所以瀉實也,針與氣俱內,針道相併之氣而深之也,以開其門,瀉之也,如利其戶,大瀉也,既開既利,則針與氣俱出,謂針出而相併之氣亦出也,瀉其外邪,不傷正氣,故精氣不傷,而邪氣乃下,所謂開其門者,外門不閉,以出其疾也,所謂利其戶者,搖大其道,如利其路也,夫開門出疾,是謂瀉之,如利其路,是謂大瀉,切,按也,必切而出,謂右手持針,左手必切其穴,而使之外出,然後大氣乃屈。大氣,即相併之盛氣也。

帝曰:補虛奈何?岐伯曰:持針勿置,以定其意,候呼內針,

氣出針入,針空四塞,精無從去,方實而疾出針,氣入針出,熱不 得還,閉塞其門,邪氣布散,精氣乃得存,動氣候時,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

空,作孔。補者,補其血氣相失,故當持針勿置,以定其補之之意。吸則氣入,呼則氣出,候呼內針,乃氣出而針入也。內針,則當針孔四塞,使精無從去、其出針也,候氣聚方實,則當疾出其針,使氣入而針則出,針出則熱不得還,氣入則閉塞其門,熱不得還,則邪氣布散,閉塞其門,則精氣乃得存,夫持針勿置,以定其意者,乃動氣候時,謂穴俞動氣,必候其時,候時則近氣不失,遠氣乃來,是謂追之,追之所以補之,此補虛之法為然也。

帝曰:夫子言虛實者有十,生於五臟,五臟五脈耳,夫十二經

脈,皆生其病,今夫子獨言五臟,夫十二經脈者,皆絡三百六十五 節,節有病,必被經脈,經脈之病,皆有虛實,何以合之?

上文岐伯云:有餘有五,不足亦有五,皆生於五臟,帝謂五臟止五脈,五脈虛實何以合十二經脈,及三百六十五節,故舉而復問之。

岐伯曰:五臟者,故得六腑與為表裡,經絡支節,各生虛實,其病所居,隨而調之。

人身五臟,屬於五行,五行合六氣,故五臟得六腑與為表裡,五臟六腑,十二經絡也,十二經絡,周身肢節也,故經絡肢節,各生虛實之病,隨其病之所居而調治之。

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病在氣調之衛,病在肉調之分肉,病在筋調之筋,病在骨調之骨。

五行之中有二火,以合六氣,故舉包絡所主之脈,心主之血,肺主之氣,脾主之肉,肝主之筋,腎主之骨,以明五臟六腑,為十二經脈也。包絡主脈,心主血,血脈無分,故病在脈,調之血,病在血,調之絡,絡,猶脈也。肺主氣而衛外,故病在氣,調之衛。其餘則隨其病之所在而調之。

燔針劫刺其下,及與急者,病在骨、淬針藥熨,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則繆刺之。痛在於左而右脈病者,巨刺之。必謹察其九候,針道備矣。

此舉經脈肢節之痹痛,在於形身上下左右,合三部九候,以為調經之法也。燔針劫刺其下者,治痹證也。《靈樞·經筋》篇有十二筋痹證,皆治以燔針劫刺。痹發於陰,故刺其下也,及與急者,謂筋痹也。經筋篇云:腹筋急,引缺盆,及頰、卒口僻。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以馬膏膏,白酒和桂以塗。病在骨者,骨痹也,痹在骨,則淬針。病在筋,則藥熨也。痹病在五臟之外合者,必痛。若痹病不知所痛,則從奇經之脈而上,故曰兩蹺為上。兩蹺,足之陽蹺陰蹺也。為上,從蹺脈而上行也。陽蹺脈病,陰緩陽急。陰蹺脈病,陽緩陰急。故雖病而不知所痛。若痹病在於肌肉,則身形有痛,無關經脈,故九候莫病,則為繆刺之法以治之。《繆刺論》云:凡痹在分肉間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者是也。若痛在左而右脈病者,邪客經脈也,則為巨刺之法以治之。巨刺者,長針深刺,所以取深邪遠痹也。凡此痹痛之證,在於形身上下左右,故必謹察其九候。九候者,上中下三部,一部三候,三部九候,合於經脈,候其形神,謹察於此,針道備矣。

繆刺論第六十三篇

繆,平聲,篇內同。

左右交刺,謂之繆刺。病在經脈,則經刺之,刺其俞穴也。病在絡脈,則繆刺之,刺其皮絡也。邪客於手足三陽三陰之絡,有經刺繆次之法。邪客於五臟之絡,亦有經刺繆刺之法。知經脈絡脈孫絡脈之淺深,而繆刺之理明矣。

黃帝問曰:余聞繆刺,未得其意,何謂繆刺?

繆刺,左右交刺,刺極淺也。篇名繆刺,帝直舉以問也。

岐伯對曰:夫邪之客於形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入舍

於絡脈,留而不去,入舍於經脈,內連五臟,散於腸胃,陰陽俱感,五臟乃傷,此邪之從 皮毛,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

人身形體,外而皮毛,內而五臟,由淺入深,陰陽相應,故夫邪之客於形身也,必先舍於皮毛,留而不去,則入舍於孫脈,留而不去,則入舍於絡脈,留而不去,則入舍於經脈,皮毛孫脈絡脈經脈,皆內連五臟,六經為川,腸胃為海,故散於腸胃,三陽三陰,表裡相應,若陰陽俱感,則五臟乃傷,此邪始從皮毛之表陽,而入極於五臟之次也,如此,則治其經焉,言當刺其經俞,不繆刺也。

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而不去,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流溢於大絡,而生奇病也。

承上文之意,而言今邪客於皮毛,入舍於孫絡,留於孫絡而不去,致孫絡閉塞不通,不得入於經,但流溢於大絡,而生左右相注之奇病也。流溢,傳注也。《氣穴論》云:孫絡之脈別經者,並注於絡,傳注十四絡脈者是也。

夫邪客大絡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與經相干,而布於四末,其氣無常處,不入於經俞,命曰繆刺。

處,去聲,下同。承流溢於大絡之意,而言夫邪客大絡者,但傳注於左右,故左注右,左注右,身半以上,身半以下,皆有傳注,故上下左右,與經相干。經、經隧也,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故與經相干,而輸布於手足之四末,其氣左右流行,無有常處,經隧相干,故不入於經俞,不入經俞,刺其絡脈,故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奈何?其與巨刺何以別之?

別,音通。《靈樞·官針》篇,八曰巨刺,左取右,右取左。繆刺亦左取右,右取左,故問繆刺巨刺何以別之?

岐伯曰:邪客於經,左盛則右病,右盛則左病,亦有移易者,

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經,非絡脈 也,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故命曰繆刺。

中,去聲。上繆作謬,下繆平聲。此言邪客於經,左右移易,則當巨刺,邪客於絡,左右紕繆,則當繆刺也,邪客於經,客於經脈也,經脈流行,貴得其平,若左之經脈有餘而盛、則右病;右之經脈有餘而盛,則左病。夫左盛右病,右盛左病,不相移易者也。亦有移易者,如左痛未已,而右脈先病,左移於右,則右亦可移於左,如此,邪客於經而移易者,必巨刺之,申言巨刺必中其經,非中絡脈也,《靈樞·脈度》論云:經脈為里,支而橫者為絡,故絡病者,其痛與經脈繆處。繆處,異處也。謂經脈之痛,深而在裡,絡脈之痛,支而橫居,病在於絡,左右紕繆,故命曰繆刺。

帝曰:願聞繆刺奈何?取之何如?

繆刺之法,無有常處,故問取之何如?

岐伯曰: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暴脹,胸脅支滿,無積者,刺然谷之前,出血如食頃而已,不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發者,取五日已。

卒,音促,下同。谷,舊本訛骨,今改,下二然谷之谷仿此。凡邪客於絡,內並於經,則正刺之,邪客於絡,不並於經,則繆刺之,經脈論云:足少陰之別,並經上走於心包下,故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卒心痛。又云:其病氣逆,則煩悶,故暴脹,胸脅支滿,脹滿有積,當刺其胸脅,若無積者,病少陰之絡,上走心包,故當刺足少陰然谷之前,而出其血。本俞論云:然谷,然骨之下者也,今曰然谷之前,即然骨也。刺如食頃,而痛脹支滿可已,如不已,則病在絡脈,不並於經,故當左取右,右取左,而為繆刺以治之,病新發者,邪氣方盛,取刺五日,其病始已。

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

手不及頭,刺手中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壯者立 已,老者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此新病,數日已。

《經脈》論云,三焦手少陽之脈病,則嗌腫喉痹。故邪客於手少陽之絡,令人喉痹。又云:手少陽之別,注胸中,合心主,外繞臂,實則肘攣,虛則不收,故舌卷口乾心煩,臂外廉痛,手不及頭,此病少陽之絡而合於經,故當刺中指之次指,中指次指,即小指次指也。爪甲上去端如韭葉,手少陽關衝井穴也,痏針瘢也,刺其左右各一痏,壯者血氣盛,故病立已,老者血氣虛,故有頃已,若不合於經,但在絡脈,則當左取右,右取左,而為繆刺以治之,此新病而邪氣方盛,故繆刺數日,其病始已。

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男子立已,女子有頃已,左取右,右取左。

經脈論云:足厥陰之別,其病氣逆,則睪腫卒疝,故邪客於足厥陰之絡,令人卒疝暴痛,當刺足大趾爪甲上與肉交者,足厥陰大敦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男子血盛故立已,女子不足於血故有頃已,邪客厥陰之絡,更當左取右,右取左,而為繆刺以治之。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刺足小趾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立已,不已,刺外踝下三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經脈》論云:膀胱足太陽之脈從巔下項,循肩膊內。又云:足太陽之別,實則頭背痛,故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項痛,當刺足小趾爪甲上與肉交者,足太陽至陰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其痛立已,如不已,更刺外踝下滎俞原三痏,三痏者,通谷為滎,束骨為俞,京骨為原也。但客太陽之絡,不病其經,則當左取右,右取左,而為繆刺以治之,如食之頃,其病即已。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胸中喘息,而支胠胸中熱,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頃已。

《經脈》論云:手陽明之別,別入太陰。太陰者,肺也。故邪客手陽明之絡,令人氣滿,氣滿,肺氣滿也。胸中喘息,喘息肺病也,而支胠胸中熱者,肺脈從胸胠而行於手肢也,當刺手大指之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手陽明商陽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邪客陽明之絡,更當左取右,右取左,而為繆刺以治之,如食之頃,其病即已。

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刺其踝後,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

《經脈》論云:心主手厥陰心包絡之脈,下臂入掌中,病則臂肘攣急,掌中熱,故邪客於臂掌之間不可得屈,當刺其手踝之後,先以指按之,按之而痛,乃刺之,刺之痏數,當以月死生為數,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十五日十五痏,乃由微而盛,如月之生,故漸多之,十六日十四痏,乃由盛而微,如月之衰故漸減之,至廾十九日,則一痏,月郭空則無治也。但言痏數,不言俞穴,按之而痛即俞穴也。人身十五大絡,故以月死生為痏數,厥陰心包主血脈,故刺法又如是也。

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痏,左刺右,右刺左,如行十里頃而已。

《脈度》論云:蹺脈從足至目,屬目內眥,故邪客於足陽蹺之脈,令人目痛,從內眥始,當刺足外踝之下,外踝之下,僕參穴也,半寸所,相去僕參半寸、申脈穴也,刺其左右各二痏,陽蹺之脈合太陽,故其刺如是,但客陽蹺之脈,不合太陽之經,則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蹺脈屬奇經,其行最疾,故如人行十里之頃,而痛病可已。

人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腹中滿脹,不得前後,先飲利藥,此

上傷厥陰之脈,下傷少陰之絡,刺足內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脈出血,刺足跗上動脈,不 已,刺三毛上,各一痏,見血立已,左刺右,左刺右,善悲驚,不樂,刺如右方。

上文皆言邪客,此言墮墜以明墮墜,猶之邪客也。人有所墮墜,亂其經氣,則惡血留內,以致腹中滿脹,而不得前後,先飲利藥,通其前後,墮墜,則傷肝主之筋,腎主之骨,此上傷厥陰之脈,肝脈也,下傷少陰之絡,腎絡也,肝屬木,其性上行,故曰上,腎屬水,其性下行,故曰下,此因墮墜傷其脈絡,故刺足內踝之下,然谷之前。谷後之前,解見上文,刺之所以從血脈而出其血也,又刺足跗上動脈,以通少陰之絡,刺之而病不已,更刺足大趾三毛上大敦,左右各一痏,以通厥陰之脈,見血則其病立已,此傷厥陰之脈,少陰之絡,更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若因墮墜而善悲驚,則手厥陰心包之氣不和不樂,則手少陰心臟之氣內逆,取刺之法,亦如右方,謂如然谷之前跗上動脈,及三毛諸刺之法也。

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

上,去端如韭葉,各一痏,立聞,不已,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 立聞,其不時聞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風者,亦刺之如此數,左刺右,右刺左。

經脈論云:手陽明之別,入耳合於宗脈,故邪客於手陽明之絡,令人耳聾,時不聞音,當刺手大指之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葉,手陽明商陽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當耳聰立聞。若耳聾不已,更刺手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心主包絡之中衝井穴也,包絡主脈,刺之所以通其宗脈也,通其宗脈,當耳聰立聞,其不時聞者,正氣不充,不可刺也,若耳中有聲、如生風者,乃邪客陽明之絡,亦刺之如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之數,更當為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通其絡。

耳聾,刺手陽陰,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

舊本在則繆刺之之,下今改正於此。此復申明上文之意,上文耳聾刺手陽明之商陽,刺之病不已,更刺中指之中衝,中指中衝,主通脈出於耳前,故曰耳聾,刺手陽明不已,刺其通脈出耳前者,蓋於陽明之脈,上頸貫頰,在於耳前,通脈出耳前,通心主包絡之脈而出於耳前之手陽明也。

凡痹往來,行無常處者,在分肉間,痛而刺之,以月死生為數,

用針者,隨氣盛衰,以為痏數,針過其日數,則脫氣,不及日數,則氣不瀉,左 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復刺之如法,月生一日一痏,二日二痏,漸多之,十五日 十五痏,十六日十四痏,漸少之。

此言往來行痹,不涉經脈,但當繆刺其絡脈,不必刺其俞穴也,凡痹往來,謂之行痹,其行無常處者,邪在分肉之間,不涉經脈也,凡痹必痛,痛而刺之,當以月死生為數,蓋月方生則氣盛,月將死則氣衰,用針者,隨人氣之盛衰,以為痏數,氣襄則針宜少,針過其日數,則虛脫其氣,氣盛則針宜多,針不及其日數,則邪氣不瀉,此病在分肉,合於絡脈,故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刺之病已則止針,不已復刺之,仍如前法,所謂如法者,月生一日痏,二日二痏,漸多之,至十五日十五痏,而為多之極,十六日十四痏,而為漸少之法也。上文手厥陰心包主血脈,故以月死生為痏數,此言痹痛,則衝任之血不能熱肉充膚,澹滲皮毛,故亦以月死生為痏數,篇中繆刺,無痏數皆以月死生為痏數也。

邪客於足陽明之經,令人鼽衄,上齒寒,刺足中指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左刺右,右刺左。

《經脈》論云:胃足陽明之脈,起於鼻交頞中,下循鼻外,上入齒中,病則鼽衄。邪客於足陽陰之經,故令人鼽衄。上齒寒,當刺足中指之次指,中指次指即大指次指也,爪甲上與肉交者,足陽明厲兌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若病陽明之絡,而鼽衄寒,則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

齒齲,刺手陽明,不已,刺其脈入齒中,立已。

舊本在邪客於五臟之間上,今改正於此。齲,音矩。齒齲,齒腐痛也。承上文齒寒之意,而言齒齲腐痛,則刺手陽明之俞穴,刺之而齒齲不已,更刺其脈入齒中者,則齒齲立已,脈入齒中,乃足陽明上入齒中之脈也。

繆傳引上齒,齒唇寒痛,視其手背脈血者,去之,足陽明中指爪甲上各一痏,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痏,立已,左取右,右取左。

舊本在五刺已之下,今改正於此。舊本無名字,今臆補。承上文而言刺其入齒中之脈,其病不已,復繆傳引上齒,甚至齒唇寒痛,當視其手背之脈,有血絡者,刺去其血,更刺足陽明中指爪甲上,乃中指次指,足陽明之厲兌井穴也,左右各一痏,及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商陽井穴,左右各一痏,齒唇寒痛當立已,繆傳引上齒,故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痹刺以治之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脅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趾

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各一痏,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溫 衣飲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刺左,病立已,不已,復刺如法。

《經脈》論云:膽足少陽之脈,合缺盆以下胸中,循脅裡,邪客於足少陽之絡,循脅裡,故令人脅痛,合缺盆以下胸中,故不得息,不得息則咳,不得息而咳,故咳則汗出,當刺足小趾,之次指爪甲上與肉交者,足少陽竅陰井穴也,刺其左右各一痏,不得息當立已,汗出當立止,咳不能已,故云咳者當溫其衣,溫其飲食,勿使形寒飲冷,則一日氣機環轉,其咳可已,其脅痛未愈,當繆刺以治之,左刺右、右刺左,其痛病當立已,不能立已,復為繆刺,亦如左刺右,右刺左之法。

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不可內食,無故善怒,氣上走

賁上,刺足下中央之脈各三痏,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嗌中腫,不能內唾,時不能 出唾者,刺然谷之前,出血,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內,音納。賁,音奔。前左刺右右刺左六字衍文。《經脈》論云:腎足少陰之脈,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病則飢不能食,氣上,嗌乾及痛,邪客於足少陰之絡,令人嗌痛,即嗌乾及痛也,不可內食,即飢不欲食也,無故善怒,即上貫肝膈也,氣上走,即入肺中也,賁上,即氣上也,如是之病,當刺足下中央之脈,腎足少陰湧泉井穴也,中央,及中央之前,中央之後,左右各三痏,凡六刺,其病立已。若嗌痛不已,致嗌中腫,腫則不能內唾,內,猶咽也。其時亦不能唾者,當刺足少陰然谷之前,然谷之前,然骨穴也,刺出其血,其病立。邪客少陰之絡,故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

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控,不可以仰息,刺腰尻之解,兩胂之上,是腰俞,以月死生為痏數,髮針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經脈》論云:脾之大絡名曰大包,出淵液,布胸脅,實則身盡痛,虛則百節盡皆縱。邪客於足太陰之絡,令人腰痛引少腹,身盡痛之意也。控,不可以仰息,布胸脅,百節盡皆縱之意也。此絡脈虛實之病,當刺腰尻之解,以及兩胂之上。解,骨縫也。胂上,髁胂之上,即髀股也。申明腰尻之解,兩胂之上,腰俞是也。蓋腰尻之解,屬於腰俞,兩胂之上,即腰俞兩旁之下也,刺法當以月死生為痏數,髮針立已,邪客於絡,故當左刺右,右刺左,而為繆刺以治之。

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拘攣背急,引脅而痛,刺之從項始,數脊椎,俠脊,疾按之,應手如痛刺之,旁三痏,立已。

數,上聲。上文邪客於足太陽之絡,令人頭項肩痛。此不但頭項肩痛,且背拘攣而急,引脅而痛。上文刺足外踝而刺其下,此刺從項始,數脊椎,俠脊,而刺其上。上文刺足小趾井穴,此隨痛應手而刺之。上文刺外踝下三痏,而繆刺,此刺旁脊椎三痏,而不繆刺,所以不同於上文,舉一以例其餘也。

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刺樞中,以毫針,寒則久留針,以月死生為數,立已。

上文邪客於足少陽之絡,刺足少陽之井穴,此邪客於足少陽之絡,則隨其痛之所在而刺之,亦舉一以例其餘也。少陽主樞,行身之側,其脈循季脅,下合髀厭中,邪客於足少陽之絡,令人留於樞中,痛髀不可舉者,少陽經脈不和,樞轉不利也,即刺其樞中。樞中,髀樞中也,以毫針刺其絡也,寒則久留針,及於經也,少陽主初生之氣,故以月死生為痏數,痛當立已。

治諸經刺之,所過者不病,則繆刺之。

此結上文刺法之意,治諸經刺之,謂治諸經之病,則正刺其經也,所過者不病,謂諸經所過之道,不為邪客而不病也。不病,則但在於絡,故繆刺之,所以申明上文刺穴俞,與左右交刺不同者,以此故也。

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脈引而痛,時來時止,視其病,繆刺之,於手足爪甲上視其脈,出其血,間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

下間去聲。承上文邪客經絡之意,而言周身經絡,不外五臟,故舉五臟五絡,以終繆刺之義。五臟之脈,行於周身,邪客於五臟之間,其病也,經脈絡脈相引而痛,有時來出於絡脈,有時但止於經脈,故時來時止,視其病在絡脈,則繆刺之,更於手足爪甲上視其孫絡之脈,而出其血,若邪客五臟之經脈,須間日一刺,一刺不已,至五刺而五臟始周,故五刺已。

邪客於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之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上絡左角,五絡竭竭,令

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其狀若屍,或曰屍厥,刺其足大趾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 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後刺手心主少陰銳骨 之端,各一痏,立已,不已,以竹管吹其兩耳,鬄其左角之發,方 一寸,燔治,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立已。

鬄,髳同,俗作剃。承上文邪客五臟之意,而言五絡會於耳中,合衛氣而行於皮膚也,手足少陰心腎,水火之絡也,手足太陰肺脾,天地之絡也,足陽明胃,中土之絡也,心腎開竅於耳;猶天地水火,會於中土之義,故凡此五絡,皆會於耳中,從耳而上,則上絡左角,若五絡俱竭,不相交會,則令人身脈皆動,而形無知也,動而無知,其狀如屍,或曰屍厥者是也,刺其足大趾內側爪甲上,去端如韭葉,脾足太陰隱白井穴也,後刺足心,腎足少陰湧泉穴也,後刺足中指爪甲上各一痏,足陽明厲兌井穴也,後刺手大指內側去端如韭葉,肺手太陰少商井穴也,後刺手心主少陰銳骨之端各一痏,心手少陰掌後高骨大陵俞穴也,心者君主之宮,故曰心主,刺其五絡,病當立已,如不已,則以竹管吹其兩耳,以通五絡之會於耳中者,更剃其左角之發,方一寸,燔治,使耳中之絡,上絡於左角也,更飲以美酒一杯,不能飲者,灌之,使絡脈與衛氣相通,周於一身,出於皮膚,則其病立已。

凡刺之數,先視其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經刺之,有痛而經不病者,繆刺之,因視其皮部有血絡者,盡取之,此繆刺之數也。

此舉刺數,以結繆刺之義。經脈在裡,絡脈在中,孫絡脈在外,故凡刺之數,先當視其在裡之經脈切而從之,審其虛實而調之,不調者,刺其經脈,故曰經刺之,有痛在於絡脈而經不痛者,則繆刺之,如病在孫絡,因視其周身皮部有血絡者,盡取刺之而出其血,此所以為繆刺之數也。

四時刺逆從論第六十四篇

四時刺逆從者,春刺經脈,夏刺孫絡,長夏刺肌肉,秋刺皮膚,冬刺骨髓,四時各有所刺,刺之從也。刺不知四時之經,正氣內亂,中傷五臟,死之有期,刺之逆也。四時合五行,六氣亦合五行,故論四時刺逆從,先論六氣有餘不足滑澀之病也。

厥陰有餘病陰痹,不足病生熱痹;滑則病狐疝,風澀則病少腹積氣。

四時合五行,六氣亦合五行,故岐伯論四時之刺,先論六氣之有餘不足也。厥陰,木也。木,四時之春也。厥陰有餘,則陽氣不足,故病陰痹:厥陰不足,則陽氣有餘,故病生熱痹。痹,閉也,不和也。氣病為疝,血病為積。滑主氣盛,澀主少血,故厥陰脈滑,則病狐疝。又曰風者,氣動風生,風主氣也,下文肺風脾風心風腎風肝風,皆氣動風生之義。厥陰脈澀,則病少腹當有積氣。

少陰有餘病皮痹隱軫,不足痛肺痹;滑則病肺風疝,澀則病積溲血。

軫,同。少陰,火也。火,四時之夏也。少陰有餘,則火氣外炎,故病皮痹隱軫;少陰不足,則火氣內虛,故病肺痹。氣病為疝,故少陰脈滑則病肺風疝;血病為積,故少陰脈澀則病積、溲血。

太陰有餘病肉痹寒中,不足病脾痹;滑則病脾風疝,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太陰,土也。土,四時之長夏也。太陰有餘,則土氣壅滯,故病肉痹寒中;太陰不足,則上氣不運,故病脾痹。氣病為疝,故太陰脈滑則病脾風疝;血病為積,故太陰脈澀則病積、心腹時滿。

陽明有餘病脈痹,身時熱,不足病心痹;滑則病心風疝,澀則病積、時善驚。

陽明,金也。金,時之秋也。陽明有餘,則氣燥而熱,故病脈痹、身時熱;陽明不足,則胃絡不通於心包,故病心痹。氣病為疝,故陽明脈滑則病心風疝;血病為積,故陽明脈澀則病積、時善驚。

太陽有餘病骨痹、身重,不足病腎痹;滑則病腎風疝,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太陽,水也。水,時之冬也。太陽有餘則水寒氣盛,故病骨痹、身重;太陽不足,則水氣虛竭,故病腎痹。氣病為疝,故太陽脈滑,則病腎風疝;血病為積,故太陽脈澀,則病積、善時巔疾。

少陽有餘病筋痹脅滿,不足病肝痹;滑則病肝風疝,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少陽,火也,亦時之春也。六氣之中有二火,所以合於五行也。少陽厥陰,相為表裡,少陽有餘,則肝木之氣亦有餘,故病筋痹脅滿;少陽不足,則肝木之氣亦不足,故病肝痹。氣病為疝,故少陽脈滑,則病肝風疝;血病為積,故少陽脈澀,則病積、時筋急目痛。

是故春氣在經脈,夏氣在孫絡,長夏氣在肌肉,秋氣在皮膚,冬氣在骨髓中。

四時之氣,合於人身。春氣發生,行於周身,是故春時之氣在經脈。夏氣開張,浮泛於外,故夏時之氣在孫絡。土氣敦厚,居時之中,故長夏之氣在肌肉。秋氣肅殺,化暑為涼,故秋時之氣在皮膚。冬氣閉藏,深伏於內,故冬時之氣在骨髓中。

帝曰,余願聞其故。

願聞春夏秋冬,所以在經脈絡脈肌肉皮膚骨髓之故。

岐伯曰:春者,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解冰釋,水行經通,故人氣在脈。

春氣之所以在經脈者,蓋以春者因冬之藏,其時天氣始開,地氣始泄,凍始解,凍始釋,水行而經通,故人氣在經脈。

夏者,經滿氣溢,入孫絡受血,皮膚充實。

夏氣之所以在孫絡者,蓋以夏者盛大於外,經滿氣溢,外入孫絡而受血,皮膚充實,故夏氣在孫絡。

長夏者,經絡皆盛,內溢肌中。

長夏之所以在肌肉者,蓋以長夏者,夏時經絡皆盛,長夏則內溢肌中,故長夏之氣在肌肉。

秋者,天氣始收,腠理閉塞,皮膚引急。

秋氣之所以在皮膚者,蓋以秋者,天時之氣始收,人之腠理閉塞,皮膚內引而急,故秋氣在皮膚。

冬者,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

上藏,如字。冬氣之所以在骨髓者,蓋以冬者,氣機蓋藏,血氣在中,內著骨髓,通於五臟。臟者,藏也。惟冬主藏,故通五臟,而冬氣在骨髓。

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之氣血而入客也,至其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氣,闢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

人身經絡肌肉皮膚骨髓,各主其時,是故邪氣者,常隨四時所主之氣血內虛而入客也。四時主氣,各有常度,至其邪氣變化,不可為度,然必從其經脈之正氣,經氣充足,闢除其邪,除其邪,則亂氣不生,而合於常度也。

帝曰,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上文云:從其經氣,則亂氣不生。從則亂氣不生,逆則生亂,故問逆四時而生亂氣奈何?

岐伯曰:春刺絡脈,血氣外溢,令人少氣;春刺肌肉,血氣環逆,令人上氣;春刺筋骨,血氣內著,令人腹脹。

人身絡脈經脈肌肉筋骨,本於血氣,合於四時,刺失其宜,則血氣內逆而生亂也。春氣在經脈,宜刺其經脈。若春刺絡脈肌肉筋骨,刺失其宜,則血氣外溢,血氣環逆,血氣內著,而令人生病也。筋連於骨,故曰筋骨。刺絡脈經脈肌肉筋骨,必由皮膚而入,故不言皮膚。但舉四時,故不言長夏也。

夏刺經脈,血氣乃竭,令人解;夏刺肌肉,血氣內卻,令人善恐;夏刺筋骨,血氣上逆,令人善怒。

夏氣在孫絡,宜刺其孫絡。若夏刺經脈肌肉筋骨,則血氣乃竭,血氣內卻,血氣上逆,而令人生病也。

秋刺經脈,血氣上逆,令人善忘,秋刺絡脈,氣不外行,令人臥,不欲動;秋刺筋骨,血氣內散,令人寒慄。

秋氣在皮膚,宜刺其皮膚。若秋刺經脈絡脈筋骨,則血氣上逆,氣不外行,血氣內散,而令人生病也。四時刺逆,不及皮膚,但舉四時,不及長夏,故上文不言皮膚,此宜刺皮膚,則不言長夏之肌肉也。

冬刺經脈,血氣皆脫,令人目不明;冬刺絡脈,內氣外泄,留為大痹;冬刺肌肉,陽氣竭絕,令人善忘。

冬氣在骨髓,宜刺其骨髓。若冬刺經脈絡脈肌肉,則血氣皆脫,內氣外泄,陽氣竭絕,而令人生病也。

凡此四時刺者,大逆之病,不可不從也。反之,則生亂氣,相淫病焉。

總承上文,而言凡四時之刺者。刺失其從,若大逆之病,不可不從也。大逆之病而反刺之,則生亂氣,亂氣生則相淫而為病焉。

故刺不知四時之經,病之所生,以從為逆,正氣內亂,與精相薄。

四時之刺,各有其經。故刺不知四時之經,及病之所生,若以從為逆,必致以逆為從,正氣內亂,邪氣乃生,而與精相薄矣。

必審九候,正氣不亂,精氣不轉。

欲知四時經病之生,從逆之道,必審九候。人身上中下三部,各有天地人三候,而為九候也。審九候,所謂正氣內亂者,而正氣不亂矣。所謂與精相薄者,而精氣不轉矣。不轉,內存也。

帝曰。善。刺五臟中心一日死,其動為噫。中肝三日死,其動為語。中肺五日死,其動為

咳。中腎六日死,其動為嚏欠。中脾十日死,其動為吞。刺傷人五臟必死,其動,則依其臟之所 變,候知其死也。

中,俱去聲。三日五日今改正。刺失其宜,是為刺逆,知其逆,則知其從,帝故善之。復舉刺禁論岐伯之言,以明刺傷五臟,各有死期,各有動病。其死者,刺失其宜,傷人五臟必死。其動者,則依其臟之所變病,以候其動,候其動,而知其死也。

刺法論第六十五篇

篇中大旨,論六氣升降不前,不遷正,不退位,及化運剛柔失守,民病疫疫,帝謀諸岐伯,欲預救生靈,詳其刺治之法,以除民病,故曰《刺法論》。

黃帝問曰:升降不前,氣交有變,即成暴郁,余已知之,何如預救生靈,可得卻乎?

六氣以次主歲,有升有降,若升降不前,則氣交有變,變則暴鬱而為民病。帝欲詳明刺治,以救生靈故問。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巨聞夫子言,即明天元,須窮刺法,可以折郁扶運,補弱全真,瀉盛蠲余,令除斯苦。

天元,天元紀大論也。夫子,鬼臾區也。天元紀大論帝曰,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而鬼臾區詳悉言之,故曰聞夫子言,既明天元,而預救生靈,須窮刺法可除斯苦也。

帝曰:願卒聞之。

願聞刺法。

岐伯曰:升之不前,即有甚凶也。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木欲發郁,亦須待時,當刺足厥陰之井。

六氣以次相併,若升之不前,即有甚凶。如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則厥陰木氣為司天左間,木欲升,而逢天柱之金星窒抑之,則木鬱矣。鬱而欲發,亦須待時,待時,待居位時也。欲扶運折郁以卻其病,當刺足厥陰所出之井。

火欲升,而天逢窒抑之,火欲發郁,亦須待時,君火相火,同刺包絡之滎。

巳亥之歲厥陰司天,則少陰火氣為司天左間,丑未之歲太陰司天,則少陽火氣為司天左間。火欲升,而逢天蓬之水星窒抑之,則火鬱矣。鬱而欲發,亦須待時,待居位時也。欲扶運折郁以卻其病,則少陰君火,少陽相火,當同刺包絡所淄之發。

土欲升,而天衝窒抑之,土欲發郁,亦須待時,當刺足太陰之俞。

俞音輸,下同。

子午之歲少陰司天,則太陰土氣為司天左間,土欲升,而天衝木星窒抑之,則土鬱矣。鬱而欲發,亦須待土氣居位時。若扶運折郁,以卻其病,當刺足太陰所注之俞。

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金故發郁,亦須待時,當刺手太陰之經。

寅申之歲少陽司天,陽明金氣為司天左間,金欲升,而天英火星窒抑之,則金鬱矣。鬱而欲發,亦須待金氣居位時。若扶運折郁以卻其病,當刺手太陰所行之經。

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水欲發郁,亦須待時,當刺足少陰之合。

卯酉之歲陽明司天,則太陽水氣為司天左間,水欲升,而天芮土星窒抑之,則水鬱矣。鬱而欲發,亦須待水星居位時。若扶運折郁,以卻其病,當刺足少陰所入之合。

帝曰:升之不前,可以預備,願聞其降,可以先防。

升之不前,則先郁後發,各有取刺,可以預備,願聞其降可先防乎?

岐伯曰:既明其升,必達其降也。升降之道,皆可先治也。木

欲降,而地晶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發,散而可得位,降而鬱發,暴如天間之待時也。降 而不下,郁可速矣。降可折其所勝也,當刺手太陰之所出,刺手陽明之所入。

間去聲,余及下篇同。

惟左位升之不前,則右位降之不下,故皆可先治也。如丑未之歲太陽在泉,厥陰木氣降為地之左間,木欲降,而地晶金司窒抑之,則降而不入,降而不入則木抑矣。抑之而鬱發,必金氣散而可得位,抑之郁發,散可得位,是降而鬱發也。上文欲發其鬱亦須待時,此降而鬱發,其氣之暴,亦如上文天間之時也。如當降而終不降,是降而不下矣,降而終不下,則不能待時,郁可速發矣。其發雖速,不可折之,必待降時,可折其所勝也。治之之法,當刺手太陰肺金所出之井,肺為臟,手陽明大腸為之腑,故更刺手陽明所入之合。

火欲降,而地玄窒抑之,降而不入,抑之郁發,散而可矣,當折其所勝,可散其鬱,當刺足少陰之所出,刺足太陽之所入。

寅申之歲厥陰在泉,少陰火氣降為地之左間,火欲降而地玄水司窒抑之,則降而不入矣。火抑之而鬱發,必水氣散而可矣,斯時當折其所勝之水,可散其所郁之火,當刺足少陰腎水所出之井,腎為臟,足太陽膀胱為之腑,故更刺足太陽所入之合。

土欲降,而地蒼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勝,可散其鬱,當刺足厥陰之所出,刺足少陽之所入。

卯酉之歲少陰在泉,太陰土氣降為地之左間。土欲降而地蒼木司窒抑之,降而不下則土抑矣。抑之郁發,必木氣散而土可入,斯時當折其所勝之木,可散其所郁之土,當刺足厥陰肝木所出之井,肝之臟,膽為腑,故更刺足少陽所入之合。

金欲降,而地彤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勝,可散其鬱,當刺心包絡所出,刺手少陽所入也。

巳亥之歲,少陽在泉,陽明金氣降為地之左間。金欲降,而地彤火司窒抑之,則降而不下矣,火抑之而金鬱發,必火氣散而金可入。斯時當折其所勝之火,散其所郁之金,當刺心包絡火氣所出之井,包絡三焦相為表裡,故更刺手少陽所入之合也。

水欲降,而地阜窒抑之,降而不下,抑之郁發,散而可入,當折其土,可散其鬱,當刺足太陰之所出,刺足陽明之所入。

子午之歲,陽明在泉,太陽水氣降為地之左間。水欲降,而地阜土司窒抑之,則降而不下矣。土抑之而水鬱發,必土氣散而水可入,斯時當折其所勝之土,散其所郁之水,當刺足太陰脾土所出之井,脾為臟,胃為腑,故更刺足陽明所入之合。上文升之不前,皆取本氣之鬱而刺治之,此降之不下,皆取所勝之氣而刺治之,是皆立教之法,以明刺治之不可執也。

帝曰:五運之至,有前後與升降往來,有所承抑之,可得聞乎刺法?

上文木火土金水論上下左右升降不前,故曰五運之至有前後,與上下升降,左右往來,有所承製而抑鬱之,因各有刺,可得聞乎刺法之義乎?

岐伯曰:當取其化源也。是故太過取之,不及資之。太過取之,次抑其鬱,取其運之化源,令折鬱氣。不及扶資,以扶運氣,以避虛邪也。資取之法令出密語。

《六元正紀大論》云:折其鬱氣,資其化源,化源,生化之源,故曰當取化源也。是故太過則取之,不及則資之。太過取之者,乃以次而抑其鬱,取其五運之化源,令折其鬱氣也。不及資之者,乃不及扶資,以扶運氣,以避虛邪也。下《本病論》岐伯有注玄珠密語之云,故曰資取之法會出《密語》。以上論上下左右間氣升降不前,各有刺法也。

黃帝問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願聞司天未得遷正,使司化之失其常政,即萬化之或其皆妄,然與民為病,可得先除,欲濟群生,願聞其說。

上文論升降不前各有所刺,故曰升降之刺,以知其要。每歲司天,當其時而未得遷正,使司化失其五常之政,即萬化之或其皆妄,時既不正,然必與民為病,欲濟群生,故復問之。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言其至理,聖念慈憫,欲濟群生,臣乃盡陳斯道,可申洞微。

帝念慈憫群生,探其至理,伯因讚美而申陳之。

太陽布覆,即厥陰不遷正,不遷正氣塞於上,當瀉足厥陰之所流。

巳亥厥陰司天,上年司天則辰戌太陽也。一歲既終,太陽有餘復布,即厥陰不遷正矣。不遷正則木氣塞於上,厥陰之氣鬱而不伸,故當瀉足厥陰之所流。人身經氣出於井,淄於滎,注於俞,行於經,入於合。流,謂滎俞經也,下流仿此。

厥陰復布,少陰不遷正。不持正,即氣留於上,當刺心包絡脈之所流。

子午少陰司天,上年司天則巳亥厥陰也。一歲既終,厥陰有餘復布,則少陰不遷正矣。不遷正即火氣留於上,少陰之氣鬱而不伸,故當刺心包絡脈之所流。

少陰復布,太陰不遷正。不遷正,即氣留於上,當刺足太陰之所流。

丑未太陰司天,上年子午少陰有餘復布,則太陰不遷正矣。不遷正則土氣留於上,太陰之氣鬱而不伸,故當刺足太陰之所流。

太陰復布,少陽不遷正。不遷正,則氣塞未通,當刺手少陽之所流。

寅申少陽司天,上年丑未太陰有餘復布,則少陽不遷正矣。不遷正,則火氣塞而未通,鬱而不伸,故當刺手少陽之所流。

少陽復布,則陽明不遷正。不遷正,則氣未通上,當刺手太陽之所流。

卯酉陽明司天,上年寅申少陽有餘復布,則陽明不遷正矣。不遷正則陽明金氣未能通上,鬱而不伸,故當刺手太陰之所流。手太陰,金也。

陽明覆布,太陽不遷正,不遷正則復塞其氣,當刺足少陰之所流。

辰戌太陽司天,上年卯酉陽明有餘復布,則太陽不遷正矣。不遷正則上年終氣之太陽,與本年司天之太陽,復塞其氣。復,重複也。太陽重郁,故當刺足少陰之所流,足少陰水也。

帝曰:遷正不前,已通其要,願聞不退,欲折其餘,無令過失,可得明乎?

上文論遷正不前,帝更欲詳明不退之義。

岐伯曰:氣過有餘,復作布正,是名不退位也,使地氣不得後化,新司天未可遷正,故復布化令如故也。

不退位者,乃氣過於有餘,下年復作布政,是名不退位也。天氣不退,使地氣不得後化以遷正,地氣不得後化,故新司天未可遷正,故復布化令如其故也。是知不退位,乃所以不遷正,不遷正,乃所以不退位也。

巳亥之歲,天數有餘,故厥陰不退位也,風行於上,木化布天,當刺足厥陰之所入。

如巳亥之歲,天數有餘,故厥陰不退位也。不退位,則子午云歲猶尚治天,風行於上,木化布天,厥陰之氣有餘也,當刺足厥陰所入之合穴以瀉之。

子午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陰不退位也。熱行於上,火余化布天,當刺手厥陰之所入。

凡本年司天之氣,有餘不退,則下年司天未得遷正,下義俱仿此。手厥陰,心包絡也,刺之所以瀉火熱之有餘。

丑未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陰不退位也。濕行於上,雨化布天,當刺足太陰之所入。寅申之歲,天數有餘,故少陽不退位也。熱行於上,火化布天,當刺手少陽之所入。

氣同少陰。上文君火相火,同刺包絡,至此則異,穴雖不同,理則一也。

卯酉之歲,天數有餘,故陽明不退位也,金行於上,燥化布天,當刺手太陰之所入。辰戌之歲,天數有餘,故太陽不退位也。寒行於上,凜水化布天,當刺足少陰之所入。

故天地氣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預可平痾。

總結上文,言六氣不遷正,不退位,故天地氣逆,化成民病,以法刺之,痾可平也。以上論上下在中正位遷退失時,各有刺法也。

黃帝問曰:剛柔二干,失守其位,使天運之氣皆虛乎?與民為病,可得平乎?

上文升降遷退,乃司天之六氣也,帝又問天干之氣,有剛柔以化五運,如剛柔二干失守,使司天五運之氣皆虛乎?真而為病,可得平乎?

岐伯曰:深乎哉問!明其奧旨,天地疊移,三年化疫,是謂根之可見,必有逃門。

五運六氣,乃天地疊移也。與民為病,是三年化疫也。三年化疫,是謂根之可見也。必有逃門,可得而平也。

假令甲子,剛柔矢守,剛未正,柔孤而有虧,時序不令,即音

律非從,如此三年,變大疫也,詳其微甚,察其淺深,欲至而可 刺,刺之,當先補腎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陰之所注。又有下位己 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作土癘,其法補瀉,一如甲子同法 也。其刺以畢,又不須夜行及遠行,令七日潔,清淨齋戒。所有自 來腎有久病者,可以寅時面向南,淨神不亂,思閉氣不息七遍,以 引頸嚥氣順之,如咽甚硬物,如此七遍後,餌舌下津令無數。

甲丙戊庚壬為剛乾,乙丁己辛癸為柔干,子寅辰午申戌為剛支,醜卯巳末酉亥為柔支。此以下論剛柔二干,以甲丙庚壬戊五干,為在天上位,剛也。甲與己合,丙與辛合,庚與乙合,壬與丁合,戊與癸合。以己辛乙丁癸,為在地在位,柔也。其六氣,則以子寅辰午申合五剛乾,子司天則卯在泉,寅司天剛巳在泉,辰司天則未在泉,午司天則酉在泉,申司天則亥在泉。既以子寅辰午申為司天上位,合卯己未酉亥在地下位,六氣合五運,醜戌不與焉。時序不令,天時失守則三年化疫也。地時失守,則三年作癘,各有補瀉之治法。

干支首立甲子,假令甲子司天,則甲為土運,甲與己合,甲為剛己為柔也。子午少陰司天,則卯酉陽明在泉,如甲己子卯,剛柔失守,剛未正則柔孤立有虧,致時序不令,即五音之太少,六律之陰陽,不與歲運相合,故曰非從。歲運如此,則甲乙丙三年當變大疫,而為民病也。詳其鬱之微甚,察其病之淺深,病欲至而可刺,刺之當先補腎俞,次三日可刺足太陰之所注。所以然者,丙為水運,故補腎俞,甲為土運,故補足太陰也。甲與己合皆為土運,子午司天則卯酉在泉,故兼論下位之己卯。下位,在泉之位也,剛柔失守者,又有下位己卯不至,而甲子孤立者。次三年則作土癘,天氣病則為疫,地氣病則為癘,疫病氣而癘病形也。其補瀉刺治之法,一如甲子先補腎俞,後刺足太陰,所謂同法也。刺畢又不須夜行及遠行以養身,令七日潔清淨齋戒以養心。夫疫癘之病皆乘虛入,故曰所有自來也:若其人腎有久病者,又有導引吐納之法,以補刺法之所不及也。

假令丙寅,剛柔失守,上剛乾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中水運

非太過,不可執法而定之,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天地不合,即 律呂音異,如此即天運失序,後三年變疫。詳其微甚,差有大小, 徐至即後三年,至甚即首三年,當先補心俞,次五日,可刺腎之所 入。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即地運皆虛,後三年變水癘,即刺法皆如此 矣。其刺如畢,慎其大喜欲情於中,如不意,即其氣復散也,令靜七日,心欲實,令少思。

丙剛於也,寅剛之也。假令丙寅,丙為水運,與辛相合,寅申少陽司天,則巳亥厥陰在泉。如剛柔失守,夫上剛於既失守,則下柔幹不可獨主之而亦失守矣。丙為陽水之運,理應太過,今上剛失守,則中水運非太過矣。夫丙為剛乾,而水運非太過,是不可執法而定之也。布天,司天也,寅年司天,則布天有餘,而失守上正,如是則天地之氣,不相和合,即陽律陰呂之音亦乘異矣。司天五運如此,即天運失序,則其後丙丁戊三年,民變疫病。詳其病之微甚,大則甚,小則微,而病瘥有大小,其病徐至,即後三年至戊也,甚而即至,則首三年丙也。戊為火運,故當補心俞,丙為水運,故次五日可刺腎之所入也。下位,司地之位也,寅申司天則巳亥在泉。丙與辛皆為水運,故又有下位地甲子辛巳,柔不附剛,亦名失守,所謂上剛乾失守,下柔不可獨主之者是也。如此則司地與代運皆虛,後三年民病變為水癘,即刺法與丙寅同,故曰皆如此矣。其刺如畢,當慎其大喜,並慎欲情於中。如不意,雖補心俞即其氣復散也,亦必令靜七日。如心氣欲實,當令少思,思傷心也。

假令庚辰,剛柔失守,上位失守,下位無合,乙庚全運,故非相召,布天未退,中運勝來,

上下相錯,謂之失守,姑洗林鐘,商音不應也,如此則天運化易,三年變疫。詳其大數,瘥有微甚, 微即微,三年至,甚即其,三年至,當先補肝俞,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刺畢,可靜神七日,慎 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即天運孤主之,三年變癘,名 曰金癘,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等差,亦推其微其微甚,可知遲速爾。諸位乙庚 失守,刺法同,肝欲平,即勿怒。

假令庚辰干支皆剛,而庚與乙合,庚為剛乙為柔,剛柔失守,謂上位剛乾失守,則下位柔干亦無合。是乙庚金運,而故非相招也。上年布天未退,則中運勝來,蓋布天未退,而上年己卯司天之氣未退也。己為土運在中,而中運又勝辰年太陽之水,到上下相錯而失守。姑洗,陽律也,林鐘,陰律也。庚為金運,其音商,上下相錯,是以陽律陰律,而商音不應也。如此,即天運化易,言司天歲運變化易常也,庚辛壬三年變大疫矣。詳其天數,瘥有微甚之不同,天氣微者,民病即微,氣病雖微,三年必至。天氣甚者,民病即甚,氣病雖甚,亦三年至。壬年運木,故當先補肝俞。庚年運金,故次三日可刺肺之所行,行,經穴也。刺畢可靜神七日,慎勿大怒,怒必真氣卻散之矣。又或在下地甲子乙未失守者,乃庚與乙合,辰水太陽司天,則未土太陰在泉也。庚為剛於即乙為柔干,剛柔失守,即上庚獨治之,而乙干之柔亦名失守者。即在地之未,與乙之代運,孤主之矣。至三年,民變癘,名曰金癘。三年至,故其至待時也。詳其地數之等差,亦可推其病之微甚,微則病遲,甚則病速,故可知遲速耳。諸在地之位,若乙庚失守,其刺法同於上,所謂慎勿大怒者,三年交壬,壬為木運,肝氣主之,肝欲平,即勿怒也。

假令壬午,剛柔失守,上壬未遷正,下丁獨然,即雖陽年,虧及不同,上下失守,

相招其有期,瘥之微甚,各有其數也,律呂二角,失而不和,同音有日,微甚如見, 三年大疫,當刺脾之俞,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出也。刺畢,靜神七日,勿醉歌樂,其氣復 散,又勿飽食,勿食生物,欲令脾實,氣無滯飽,無久坐,食無太酸,無食一切生物, 宜食甘淡: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未得中司,即氣不當位,下不與壬奉合者,亦名 失守,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即地運不合,三年變癘,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

當,去聲。

假令壬午干支皆剛,而壬與丁合,壬為剛丁為柔,剛柔失守,剛失守則上壬未遷正,柔失守則下丁亦獨然之。夫剛乾合陽支,是為有餘,柔干合陰支是為不及。即雖陽年與虧及不同,而上下既失守,則病之相招其有期也,相差之微甚亦各有其數也。陽律陰呂皆應角木,今律呂二角失而不和,雖同音有日,而此時失守之微甚則如見焉。三年之內當大疫矣,三年壬癸甲也。甲為土運,故當刺脾之俞以平土,次三日可刺肝之所出以平木也。刺畢須靜神七日,勿大醉歌樂,致其氣復散,又勿飽食,勿食生食,欲令脾實,須氣無滯飽也。久坐而食則四肢不運,故無久坐食。酸為木味,大酸則木盛土虛,故無大酸。生物傷脾,故無食一切生物。宜甘宜淡以養之。又或地下甲子,丁酉失守其位,木運有虧,未得中司,即上天氣不當位,而下地不與壬運奉合者,亦名失守。不失守則上下合德,失守則非名合德矣。非名合德,故柔不附剛,即下地中運不合,三年變癘,其刺法一如壬干木疫之法也。

假令戊申,剛柔失守,戊癸雖火運,陽年不太過也,上失其剛,柔地獨主,其氣不正,

故有邪干,疊移其位,差有淺深,欲至將合,音律先同,如此天運失時,三年之中,火疫 至矣,當刺肺之俞。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悲傷則肺動,而真氣復散也,人慾 實肺者,要在息氣也。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即柔失守位也, 即上失其剛也,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即運與地虛,後三年變癘,即名火癘。

假令戊申,干支皆剛。戊與癸合,戊為剛,癸為柔,剛柔失守,戊癸火運,申為陽年,今既失守,不太過也。上司天之陽即失其剛,則在地之柔獨主之矣。上失剛地獨主,則其氣不止,其氣不正故有邪干,且疊移其位。邪干移位,差有淺深矣。凡上下之氣欲至將合,音律先同,今也不然,如此則司天中運失時,三年之中,大疫至矣。三年戊己庚也。庚為金運,故當刺肺金之俞,刺畢,靜神七日勿大悲傷也,申明悲傷即肺動,肺動而其氣復散也。由是而知人慾實肺者,要在息氣也,息猶止也。又或地下甲子,癸亥失守者,癸為柔干,亥為柔之,即柔失守位也。柔失守位,亦即上失其剛之義也。戊癸相合,今失守,失剛,即亦名戊癸不相合德者也。不相合德,即中運與在地皆虛矣,後三年民病變癘,戊癸運火,即名火癘。

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失守,以窮法刺。於是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窮歸一體也,即刺疫法,只有五法,是總其諸位失守,故只歸五行而統之也。

總結上文,言六氣在天,地支主之,五行在地,天干主之。是故立地五年,以明剛柔之失守也,以窮治法之所刺也,於是知疫之與癘,即是上下剛柔之名也。雖有疫癘剛柔之名,窮究其極,總歸一體也。所謂一體者,即刺疫之法,只有五法,而刺癘之法同於疫也。以上失守,俱曰假令,是六十年中,總其諸位之失守,故此只歸五行而統之也。

黃帝曰:余聞五疫之至,皆相染易,無問大小,病狀相似,不施救療。如何可得不相移易者?

時疫之病,傳染移易,如何救療,可得不相移易者。

岐伯曰:不相染者,正氣存內,邪不可干,避其毒氣,天牝從

來,復得其往,氣出於腦,即不邪干。氣出於腦,即室先想心如 日。欲將入於疫室,先想青氣自肝而出,左行於東,化作林木。次 想白氣自肺而出,右行於西,化作戈甲。次想赤氣自心而出,南行 於上,化作焰明。次想黑氣自腎而出,北行於下,化作水。次想黃 氣自脾而出,存於中央,化作土。五氣護身之畢,以想頭上如北斗之煌煌,然後可入於疫室。

天牝即玄牝,人身真元之氣也。天牝從來,從鼻息而下丹田,得其從來,復得其往,合五臟元真之氣,上出頭腦,然後可入疫室。蓋邪之所至,其氣必虛,真氣內存,發見於外,則邪不能入,疫可卻矣。

又一法,於春分之日,日未出而吐之。

所以清其胃脘也。

又一法,於雨水日後,三浴,以藥泄汗。

所以通其肌表也。

又一法,小金丹方:辰砂二兩,水磨雄黃一兩,葉子雌黃一兩,

紫金半兩,同入閤中,外固,了地一尺,築地賓不用爐,不須藥制, 用火二十斤煅之也,七日終,候冷,七日取,次日出合子,埋藥地中, 七日取出,順日研之三日,煉白沙蜜為丸,如梧桐子大,每日望東 吸日華氣一口,冰水下一丸,和氣咽之,服十粒,無疫干也。

紫金,紫色金也。合,盒也。固,以泥封固之也。了地,入地也。地賓,地穴也。順日,就日,猶向日也。冰水,冷水也,小金丹,所以鎮腑臟而和三焦也。以上言三年化疫,癘亦隨之,與民為病,各有逃門,是以刺法之外,更有卻疫之方也。

黃帝問曰:人虛即神遊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願聞刺法。

承上下失守之意,問人虛則神遊失守,何以全真,不致夭亡。

岐伯稽首再拜曰:昭乎哉問!謂神遊失守,雖在其體,然不致死,或有邪干,故令夭壽。

神遊失守,雖本體內虛,然不致死,復有邪干,則夭壽矣。如下文三虛相搏,各有刺法。

只如厥陰失守,天以虛,人氣肝虛,感天重虛,即魂遊於上,邪干厥大氣,身溫猶可刺之,刺其足少陽之所過,復刺肝之俞。

厥陰,司天之氣也。如厥陰失守,則天以虛,人氣肝虛而感天之虛,是謂重虛。肝藏魂,即魂遊於上。重虛而外邪干之,是為三虛。邪干,即病厥,厥,厥逆也,大氣,肝氣上逆也。身溫,熱氣外浮也。邪干致病,猶可刺之,刺其足少陽之所過,以治身溫。復刺肝之俞,以治厥氣。少陽所過,刺其原也,六腑有原。《九針論》云:所過為原。下過義俱仿此。

人病心虛,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感而三虛,遇火不及,黑屍鬼犯之,令人暴亡,可刺手少陽之所過,復刺心俞。

人病心虛,心臟虛也,又遇少陰君火。少陽相火。司天失守,天氣虛也。重虛感邪而三虛。火氣不及,水制其火,故有黑屍水鬼犯之,令人暴亡,而有取刺之法也。

人脾病,又遇太陰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土不及,青屍鬼邪犯之於人,令人暴亡,可刺足陰明之所過,復刺脾之俞。

人虛天虛而感邪,是為三虛。木剋土,故青屍鬼邪犯之,病之所在,即取刺之,下肝腎二段,其義一也。

人肺病,遇陽明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遇金不及,有赤屍鬼於人,令人暴亡,可刺手陽明之所過,復刺肺俞。

火剋金,故犯赤屍鬼。

人腎病,又遇太陽司天失守,感而三虛,又遭水運不及之年。有黃屍鬼干犯人正氣,吸人神魂,致暴亡,可刺足太陽之所過,復刺腎俞。

黃屍鬼,土剋水也,所謂三虛相搏為暴疾,此之謂也。

黃帝問曰:十二歲之相使,神失位,使神彩之不園,恐邪於犯,治之可刺,願聞其要。

十二經脈,臟腑主之,腑能藏物,皆謂之藏。神遊旋轉則神彩周園,否則恐邪於犯,刺治何如?

岐伯稽首再拜曰:悉乎哉問!至理道真宗,此非聖帝,焉究斯源,是謂氣神合道,契符上天。

帝屢問詳悉,皆至理至道之真宗,人身氣神合於天道,故曰契符上天。

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可刺手少陰之源。

合下十二官,解見《靈蘭秘典論》。心為君主,出神明,故刺手少陰之源。手少陰,心也。上文升降之刺,有刺其流者,合溜注行而總攝之,則曰流。此則刺其源,蓋出者入之基,入者出之本,合出入而總攝之,則曰源,下源俱仿此。

肺者,相傅之官,治節出焉,可刺手太陰之源。肝者,將軍之官,謀慮出焉,可刺足厥陰之源。

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可刺足少陽之源。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可刺心包絡之所流。

手少陰心,既刺其源,故心包絡刺其所流。

脾為諫議之官,智周出焉,可刺脾之源。

《靈蘭秘典》合脾胃而總言之,故曰脾胃者倉廩之官五味出焉,此則分言之,故如此云云。磨運輸散,猶諫議也,藏意藏智,智之周也,又土灌四旁也。

胃為倉廩之官,五味出焉,可刺胃之源。大腸者,傳道之官,變化出焉,可刺大腸之源。小腸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可刺小腸之源。

腎者,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刺其腎之源。三焦者,決瀆之官,水道出焉,刺三焦之源。

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能出焉,刺膀脫之源。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

十二官各有所司,相為傳使,故不得相失,解見《靈蘭秘典》。

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亦法有修真之道,非治疾也,故要修養和神也。道貴常存,

補神固根,精氣不散,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雖不去,亦能全真。人神不守,非達至 真,至真之要,在乎天玄,神守天息,復入本元,命曰歸宗。

刺法論附圖

刺法,所以全神養真也,是故刺法有全神養真之旨焉,亦其法有修真之道焉,非但治疾也。非治疾,故要修養和神也。道貴常存,常存則補神固根,能如是也,則精氣不散,而神守不分。然即神守而疾雖不去,亦全真矣。所以然者,重內守之神,非治疾也。苟人神不守,非能達乎至真,以至真之要,在乎天玄,不在形身也。神守而天息依,復入本元,命曰歸宗。刺法有修真之道,有全神養真之旨,其洵然乎?

本病論第六十六篇

此復申明上篇之義。上篇論升降遷正退位,及剛柔干支失守,民病疫癘,三虛暴亡,十二官相失,各有刺法。帝更欲宣暢其旨,故又探諸岐伯以明之,名《本病論》者,蓋本上篇刺法之病,以為論也。

黃帝問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願聞氣交,何名失守?

上篇論升降不前,乃九星窒抑。帝承上篇之義,故曰天元九窒,余已知之,更欲詳明氣交失守之義。

岐伯曰:謂其上下升降,遷正退位,各有經論,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是故氣交失易位,氣交乃變,變易非常,即四時失序,萬化不安,變民病也。

帝雲天元九窒,余已知之者,謂其上下升降遷正退位之理,各有經以論之也。問氣交何名失守者,亦上下各有不前,故名失守也,氣交則易位,是故氣交失易位,則氣交乃變,變易非常,即時序乃失,致萬化不安,變民病也。

帝曰:升降不前,願聞其故。氣交有變,何以明之?

氣交,即升降之義,故合升降以問氣交。

岐伯曰:昭乎問哉!明乎道矣。氣交有變,是謂天地機,但欲

降而不得降者,地窒刑之。又有五運太過,而先天而至者,即交不 前,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中運抑之。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中運抑 之。於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有 升降俱不前,作如此之分別,即氣交之變,變之有異常,各各不同,災有微甚者也。

氣交有變,是謂天地之機。天地機,旋轉者也。今但欲降而不得降者,乃地司窒刑之,有如前篇所云也。又有五運之氣太過,先天而至者,夫五運太過則上下受制,即氣交亦不前矣。有但欲升而不得其升,乃中運制抑之,有但欲降而不得其降,亦中運制抑之。於是有升之不前,降之不下者矣,有降之不下,升而至天者矣。由此推之,有升之不前,降而至地者矣。不言者省文也。又有升降俱不前者矣。作如此之分別,即氣交之變,變之有異常,各各不同,而災因有微甚者也。

帝曰:願聞氣交遇會勝抑之由,變成民病,輕重何如?

承五運太過,中運抑之,及災有微甚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勝相會,抑伏使然。是有故辰戌之歲,木氣升之,主

逢天柱,勝而不前。又遇庚戌,金運先天,中運勝之,忽然不前。 木運昇天,金乃抑之,升而不前,即清生風少,肅殺於春,露霜復 降,草本乃萎。民病瘟疫早發,咽嗌乃干,四肢滿,肢節皆痛。久 而化郁,即大風摧拉,折隕鳴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

支,肢同,卒,音促,下俱同,中,去聲。

始焉受制,既乃復也,故勝相會,乃抑伏使然。是故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厥陰木氣升為左間,主逢天柱,則金星勝,而木不前。又遇庚戌,庚為金運,故金運先天,化運在中,故中運升之。有所制勝,則忽然不前。夫木運欲昇天。金氣乃抑之,則升而不前。蓋金為清肅之氣,木為風動之氣,故即清氣生而風氣少。肅殺之氣行於春,則露霜復降,草木乃萎,民病瘟疫早發,咽嗌乃干,燥金勝也。四肢滿,肢節皆痛,風木病也。久而化郁,木先鬱而後發也。木鬱而發,即大風摧拉,折隕鳴紊,民病卒中偏痹,手足不仁,風病也。

是故巳亥之歲,君火昇天,至窒天蓬,勝之不前。又厥陰木遷

正,則少陰未得昇天,水運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運抑 之,升之不前,即清寒復作,冷生旦暮。民病伏陽,而內生煩熱, 心神驚悸,寒熱間作。日久成郁,即暴熱乃至,赤風瞳翳,化疫溫 癘,暖作,赤氣瘴,而化火疫,皆煩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

巳亥厥陰司天,則少陰君火升為左間,主窒天蓬,則水星勝而火不前。又厥陰司天未遷正,則少陰未得昇天矣。若水運以至其中者,君火欲升,而中水運抑之也。升之不前,即清寒復作,冷生旦暮,水氣勝也。民病伏陽,而內生煩熱,火氣鬱也。心神驚悸,火氣虛也。寒熱間作,水火相爭也。日久成郁,鬱而乃發,即暴熱乃至矣。赤風火風也,赤風瞳翳,火風交熾,目不明也。化疫溫癘,先病疫,後病癘也,癘為溫癘,則疫為火疫,故又曰暖作赤氣瘴,而化火疫。溫癘火疫,均為熱病,故皆煩而燥渴,渴甚治之以泄之可止,謂泄其火也。

是故子午之歲,太陰昇天,主窒天衝,勝之不前,又或遇壬子,木運先天而至者,中木

運抑之也。昇天不前,即風埃四起,時舉埃昏,雨濕不化,民病風厥涎潮,偏痹不隨,脹滿。久 而伏郁,即黃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臉肢腑黃疸,滿閉,濕令弗布,雨化乃微。

子午之歲,少陰司天,則太陰土氣升為左間。主窒天衝,則木星勝而土不前。又或遇壬子,壬為木運,木運先天而至者,則中木運抑之也。太陰昇天不前,即風埃四起,時舉埃昏,風氣勝也。雨濕不化,土氣虛也。民病風厥延潮,風濕病也。偏痹不隨,脹滿,亦風濕病也。久而伏郁,郁乃發,即黃埃化疫也。民病夭亡,臉肢腑黃疸,滿閉,濕令弗布,雨化乃微,土疫病也。

是故丑未之年,少陽昇天,主窒天蓬,勝之不前。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即太陰未昇天

也。水運以至者,昇天不前,即寒霧反布,凜冽如冬,水復涸,冰再結,喧暖更作,冷復布之。 寒喧不時。民病伏陽在內,煩熱生中,心神驚駭,寒熱間爭,以久成郁, 即暴熱乃生,赤風氣瞳翳,化成疫癘,乃化作伏熱內煩,痹而生厥,甚則血溢。

丑未之年,太陰司天,少陽相火升為左間,主窒天蓬,水星勝之,火氣不前。又或遇太陰未遷正者,即少陰未昇天也。辛為水運,水運以至者,則火氣昇天不前,即寒零反布,凜冽如冬,水涸而冰再結,水氣勝也。喧暖乍作,冷復布之,寒勝熱也。乍喧乍寒,故寒喧不時。民病伏陽在內,至伏熱內煩,與巳亥之歲同。寒制其熱,水勝火虛,故痹而生厥,甚則血溢,火鬱發也。

是故寅申之年,陽明昇天,主窒天英,勝之不前。又或遇戊申戊寅,火運先天而至,金

欲昇天,火運抑之,升之不前,即時雨不降,西風數舉,鹹鹵燥生。民病上熱喘嗽血溢,久 而化郁,即白埃翳霧,清生殺氣,民病脅滿悲傷,寒鼽嚏,嗌乾,手摺皮膚燥。

數音朔。

寅申之年,少陽司天,陽明金氣升為左間,主窒天英,火星勝之,金氣不前。又或遇戊申戊寅,火運先天而至,金欲昇天,火運抑之,則升之不前矣。即時雨不降,火氣勝也。西風數舉,鹹鹵燥生,金氣鬱也。民病上熱喘嗽血溢,火病也。久而化郁,郁久而發病也,即白埃翳霧,清生殺氣,秋金之氣也。民病脅滿悲傷,寒鼽嚏嗌乾,手摺皮膚燥,金刑之病也。

是故卯酉之年,太陽昇天,主窒天芮,勝之不前,又遇陽明未遷正者,即太陽未昇天也。土運

以至,水欲昇天,土運抑之,升之不前,即濕雨熱蒸,寒生雨間。民病注下,食不及化,久而成郁, 冷來客熱,冰雹卒至。民病厥逆而噦,熱生於內,氣痹於外,足脛痠疼,反生心悸懊熱,暴煩而復厥。

間,如字。

卯酉之年,陽明司天,太陽水氣升為左間,主窒天芮,土星勝之,水氣不前。又遇陽明司天未遷正者,即太陽左間未昇天也。土運以至,太陽水氣欲昇天,而土運抑之,則升之不前矣。即濕雨熱蒸,濕兼熱也。寒生雨間,濕兼寒也。民病注下,食不化,土濕病也。久而成郁,郁久而水病發也。冷來客熱,冰雹卒至,水氣之寒也。民病厥逆而噦,水寒病也。熱生於內,氣痹於外,氣痹於外故足脛痠疼,熱生於內故反生心悸。熱生於內,氣痹於外,故鬱熱暴煩而復厥。

黃帝曰:升之不前,余已盡知其旨。願聞降之不下,可得明乎?

問意與前篇同。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是謂天地微旨,可以盡陳斯道。所謂升已必降也,至天三年,次歲必降,降而入也,始為左間也。如此升降往來,命之六紀者矣。

至天三年,如少陰為司天左間,則次年少陰司天三年則為右間。三年之後,降而入地,始為地之左間。如此升降往來,無有己時,命之六十年之六紀者矣。

是故丑未之歲,厥陰降地,主窒地晶,勝而不前。又或遇少陰未退位,即厥陰未降下,金運

以至中,金運承之,降之未下,抑之變郁,木鬱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埃埃遠見,白氣承之,風舉 埃昏,清燥行殺,霜露覆下,肅殺布令,久而不降。抑之化郁,即作風燥相伏,喧而反清, 草木萌動,殺霜,乃蟄未見,懼清傷臟。

見,音現,余同。

丑未太陰司天,則辰戌太陽在泉。厥明降地為地之左間,主窒地晶,金勝木也,勝之而厥陰不前。又或遇上年司天少陰未退位,即厥陰未降下矣。厥陰,木也,金運以至其中,則金運承之,承乃制也,承製之,則降之未下,抑之則變郁矣。夫木欲降下,金承之,降而不下,則巷埃遠見,而金之白氣承之。風舉埃昏,風氣盛也。清燥行殺,霜露覆下,肅殺布令,金氣勝也。郁久而木不降,則抑之化郁,即風燥相伏,喧而反清,時惟春也,草木萌動而殺以霜,蟄蟲乃蟄而時未見,懼清氣之傷臟也。

是故寅申之歲,少陰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又或遇丙申

丙寅,水運太過,先天而至。君火欲降,水運承之,降而不下,即 彤雲才見,黑氣反生,喧暖如舒,塞常布雪,凜冽復作,天云慘淒,久而不降。伏之化郁, 寒勝復熱,赤風化疫,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溫病欲作也。

寅申少陽司天,則巳亥厥陰在泉,少陰降地,為地之左間。主窒地玄,水勝火也,勝之而火不前。又或遇丙申丙寅,丙為水運太過,先天而至,君火欲降,水運承製之。降而不下,即火氣之彤雲才見,而黑氣反坐。喧暖之陽氣如舒,而寒常布雪,水氣本寒,故凜冽復作,天云慘淒。久而不降,則抑伏之而化郁矣。鬱極而復,則始焉寒勝者,今乃復熱矣。復熱故赤風化為溫疫,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皆火鬱乃發之病。是以火氣彰而溫病欲作也。

是故卯酉之歲,太陰降地,主窒地蒼,勝之不入。又或少陽未退位者,即太陽未得降也,或

木運以至,木運承之,降而不下,即黃云見而青霞彰,鬱蒸作而大風,霧翳埃勝,折隕乃作,久 而不降也。伏之化郁,天埃黃氣,地布濕蒸,民病四肢不舉,昏眩,肢節痛,腹滿填臆。

卯酉之歲,陽明司天,則子午少陰在泉,太陰降地為地之左間。主窒地蒼,木勝土也,木勝之而土不入。又或上年少陽司天未退位者,即太陰未得降也。或丁酉丁卯木運以至,木運承製之,則太陰降而不下矣。如是即土色之黃云見,而木之青霞彰,土之鬱蒸作,而木起大風。土濕之霧翳埃勝,而風木之折隕乃作,且久而不降也。久伏之而化郁,郁乃發,故天埃黃氣,地布濕蒸,民病四肢不舉,昏眩,肢節痛,腹滿填臆,皆土鬱乃發之病也。

是故辰戌之歲,少陽降地,主窒地玄,勝之不入。又或遇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也,水運承之,

降而不下,即彤雲才見,黑氣反生,喧暖欲生,冷氣卒至,甚即冰雹也。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冷 氣復熱,赤風化疫。民病面赤心煩頭痛目眩也,赤氣彰而熱病欲作也。

辰戌太陽司天,則丑未太陰在泉,少陽降地為地之左間。主窒地玄,水勝火也,水勝之而火不前。又或遇丙戌丙辰,水運太過,先天而至也。水運承之,火氣降而不下矣,彤雲才見。以下,大意與少陰同。

是故巳亥之歲,陽明降地,主窒地彤,勝而不入。又或遇太陰

未退位,即陽明未得降,即火運以至之,火運承之不下,即天清而 肅,赤氣乃彰,喧熱反作,民皆昏倦,夜臥不安,咽乾引飲,燠熱內煩,大清朝暮,喧還復作。 久而不降,伏之化郁,天清薄寒,遠生白氣,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兩脅作痛,滿目忙忙。

巳亥厥陰司天,則寅申少陽在泉,陽明降為地之左間。主窒地彤,火氣勝之,火勝之而金不入。又或遇上年太陰未退位,即陽明未得降也。歲當戊申戊寅,即火運以至之,火運承製之,而金不下,即天清而肅,則赤氣乃彰,喧熱反作,火勝金也。民病昏倦,夜臥不安,不清寧也。咽乾引飲,懊熱內煩,熱氣勝也。故雖大清朝暮,而火氣之喧還復作也,若抑久而終不降,則伏之而化郁。金鬱而發,則天清薄寒,遠生白氣,金勝木虛,故民病掉眩,手足直而不仁,且兩脅作痛,滿目忙忙,是皆肝虛之病也。

是故子午之年,太陽降地,主窒地阜,勝之,降而不入。又或

遇土運太過,先天而至,土運承之,降而不入。即天彰黑氣,瞑暗 悽慘,才施黃埃,而布濕寒化令,氣蒸濕復令。久而不降,伏之化 郁,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天布沉陰,蒸濕間作。

子午少陰司天,則卯酉陽明在泉,太陽降為地之左間。主窒地阜,土勝水也,勝之則水降而不入。又或遇甲午甲子土運太過,先天而至,土運承製之,水氣降而不入,即天彰黑色而水欲舒,即暝暗悽慘,才施黃埃,而土布濕矣。水欲動,而寒化令,其氣隨蒸濕,而土復令矣。久而不降,則伏抑之而化郁,謂鬱而復發也。民病大厥,四肢重怠,陰痿少力,水發之病也。天布沉陰,蒸濕間作,水鬱之氣也。

帝曰:升降不前,晰知其宗,願聞遷正,所得明乎?

升降,論左右之間位,遷正,論上下之中位,故復問之。

岐伯曰:正司中位,是全遷正位司天,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司天太過有餘日也,即仍舊治天數,新司天未得遷正也。

遷正者,正司中位,是全遷正位以司天也。不得其遷正者,即前司天已遇交司之日,即遇上年司天太過而有餘日,即仍舊以致天數,以致新司天未得遷正也。

厥陰不遷正,即風喧不時,花卉萎瘁,民病淋溲,目系轉,轉筋,喜怒,小便赤,風欲令,而寒猶不去,溫喧不正,春正失時。

巳亥之歲,厥陰不遷正,則風木失時,故即風喧不時,而花卉萎瘁也。民病諸證,皆屋肝虛。不遷正而失時序,故風欲令而寒猶不去,溫喧不正,春正失時也。

少陰不遷正,即冷氣不退,春冷後寒,喧暖不時,民病寒熱,四肢煩痛,腰脊強直,木氣雖有餘,位不過於君火也。

強去聲,過平聲,下過同。

子午之歲,少陰不遷正,則熱火失時,故即冷氣不退。春時光冷後寒,以致溫暖不時也。民病諸證,皆少陰心腎內虛。少陰之不遷正,必厥陰之不退位,然厥陰木氣雖有餘,而位不過於二氣之君火也。

太陰不遷正,即雲雨失令,萬物枯焦。當生不發。民病乎足肢

節腫滿,大腹水腫,填臆不食,飧泄脅滿,四肢不舉。雨化欲會, 熱猷治之,溫煦於氣,亢而不澤。

丑未之歲,太陰不遷正,則土濕不濡,故即雲雨失令,而萬物枯焦,當生不發矣。民病諸證,皆屋脾虛。太陰之不遷正,必少陰之不退位也,故雨化欲令,而熱猶治之,溫煦於氣,致亢而不澤也。

少陽不遷正,即炎灼弗令,苗莠不榮,酷暑於秋,肅殺晚至,霜露不時。民病痎瘧骨熱心悸驚駭,甚時血溢。

寅申之歲,少陽不遷正,則火熱愆期,故即炎灼弗令,苗莠不榮,物不長也。酷署於秋,熱氣後也。當秋而署,以致肅殺晚至,而霜露不時。民病諸證,皆少陽火鬱之所致也。

陽明不遷正,則暑化於前,肅於後,草木反榮。民病寒熱鼽嚏,皮毛折,爪甲枯焦,甚則喘嗽息高,悲傷不樂,熱化乃布,燥化未令,即清勁先行,肺金復病。

卯酉之歲,陽明不遷正者,乃少陽不退位也。不退位則暑化於前,金肅於後,熱多清少,故草木反榮。民病諸證,皆金虛肺病。熱化乃布,火氣余也。燥化未令,金氣虛也。金氣虛即清勁未行,若清勁行而肺金復病。

太陽不遷正,即冬清反寒,易令於春,殺霜在前,寒冰於後,

陽光復治,凜冽不作,霧云待時。民病溫癘至,喉閉嗌乾,煩 燥而渴,喘息而有音也。寒化待,燥猶治天,氣過失序,與民作災。

辰戌之歲,太陽不遷正,太陽主寒水之氣,太陽不遷正,乃陽明不退位。陽明不退,即冬時清肅反寒之氣,易令於太陽主歲之春。殺霜在前,金氣勝也。寒冰於後,水愆期也。水氣虛,故陽光復治而凜冽不作,霧云待時也。民病諸證,皆水虛火病。太陽未遷正,故寒化時陽明不退位,故燥猶治天,其氣過時失序,則與民為災。

帝曰:遷正早晚,以命其旨,願聞退位,可得明哉?

遷正義明,願聞退位。

岐伯:所謂不退者,即天數未終,即天數有餘,名曰復布正,故名曰再治天也,即天令如故而不退位也。

至春不得溫和之氣,一如舊歲之冬,為不退位也。

厥陰不退位,即大風早舉,時雨不降,濕令不化,民病溫疫,疵發風生,皆肢節痛,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干,引飲。

巳亥厥陰不退位,則子午少陰未遷正。當子午之年,即大風早舉,木氣勝也。時雨不降,濕會不化木製地也。民病溫疫,疵發風生,風熱病也。皆肢節痛,頭目痛,伏熱內煩,咽喉干,引飲,亦皆厥陰風熱之病也。

少陰不退位,即溫生春冬,蟄蟲早至,草木發生,民病膈熱咽乾,血溢驚駭,小便赤澀,丹瘤,瘡瘍留毒。

子午少陰不退位,則丑未太陰未遷正。當丑未之年,即溫生春冬,蟄蟲早至,草木發生,火氣勝也。民病膈熱諸證,亦皆少陰火熱之病也。

太陰不退位,而且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濕令不去,民病四肢少力,食飲不下,泄注淋滿,足脛寒,陰痿,閉塞失溺,小便數。

丑未太陰不退位,則寅申少陽未遷正。當寅申之年,而且寒暑不時,埃昏布作,濕令不去,土氣勝也。民病諸證,皆為太陰土濕之病也。

少陽不退位,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蟄蟲出見,民病少氣,寒熱更作,便血上熱,小腹堅滿,小便赤沃,甚則血溢。

寅申少陽不退數,則卯酉陽明未遷正。當卯酉之年,即熱生於春,暑乃後化,冬溫不凍,流水不冰,蟄蟲出見,皆火熱之氣有餘也。民病諸證,亦皆少陽火熱之病也。

陽明不退位,即春生清冷,草木晚榮,寒熱間作,民病嘔吐暴注,食飲不下,大便乾燥,四肢不舉,目瞑掉眩。

卯酉陽明不退位,則辰戌太陽未遷正。當辰戌之年,值寒水之氣,即春生清冷,而草木晚榮,清氣惟寒,燥氣則熱,故寒熱間作。民病諸證,亦皆陽明清寒燥熱之病也。言此五氣,不及太陽,可類推矣。

帝曰:天歲早晚,余已知之,願聞地數,可得聞乎?

司天者,謂之天歲,司地者,謂之地數。

岐伯曰:地下遷正升,及退位不前之法,即地土產化,萬物失時之化也。

下遷,從天而遷於地也。正升,從地而升於天也。退位,成功者退也。不前,司令者當升不升也。中有所失,即地土產化,皆為萬物失時之化也。

此一節中明下篇升降遷正退位之義。

帝曰:余聞天地二甲子,十干十二支,上下經緯天地,數有疊移,失守其位,可得昭乎?

上篇岐伯有下地甲子之說,故問天地二甲子,疊移失位,即上篇剛柔失守之意。

岐伯曰:失之疊位者,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注《玄珠

密語》云:陽年三十年,除六年大刑,計有太過二十四年,除此六年,皆作太過 之用,令不然之旨。今言疊支選位,皆可作其不及也。

失之,猶言失守。疊位,更移其位也。失守疊位,謂雖得歲正,未得正位之司,即四時不節,即生大疫矣。《玄珠密語》,書名也。以甲丙戊寅壬陽干,配子寅辰午申戌陽支,計有三十年。除甲辰甲戌,丙子戊午,庚申壬寅歲會六年為天刑,尚計有二十四年,主陽年為太過。除此天刑六年,皆作太過之用,今也若令有不然之旨,所謂不然之旨者,今言疊支疊位,雖太過有餘,皆可作其不及也,蓋言當位不位,雖有餘亦不及也。

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窒。如癸亥天數有餘者,年雖交得甲

子,厥陰猶尚治天,地已遷正,陽明在泉,去歲少陽,以作右間, 即厥陰之地陽明,故不相和奉者也。癸己相會,土運太虛,反受木 勝,故非太過也。況黃鐘不應太宮,木既勝而金復還,金既復而少 陽如至,即木勝如火而金復微,如此則甲己失守,後三年化成土 疫,晚至丁卯,早至丙寅,土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詳乎 太一。又只如甲子年,如甲至子而合,應交司而治天,即下己卯未 遷正,而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己下有合也,即土運非太過,而 木乃乘虛而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之,即反邪化也。陰陽天地殊異 爾,故其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旨也。

窒,有餘而不通也。甲子皆陽甲己化土,甲為有餘,己為不及。假令甲子陽年,土運太過而窒,今年甲子,上年癸亥,如癸亥天數有餘者,今年雖交得甲子,上年厥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子午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若司天失守,而地己遷正,則陽明在泉矣。去歲當少陽在泉者,今歲已作陽明之右間。夫地己遷正,而厥陰猶尚治天,即為厥陰之地陽明,陽明金氣上制其木,故不相和奉者也。上年癸亥,猶未退位,甲己運土,則癸己相會,己為陰土,故土運太虛,虛則反受厥陰木勝,夫癸主化火,火能生土,土應太過,己運不及,故非太過也。此因甲而兼論乎己也。甲主土運,是為太宮,今司天失守,即黃鐘不應太宮,土虛而木既勝,始焉木勝,既而金還復。金既復,而少陰如至,至,遷正也。少陰,火也,始則木勝,終則火勝,故曰木勝如火,猶言火之勝一如木勝也。火勝而金復微矣,勝復如此,則皆甲己土運之失守也。後三年,化成土疫,晚至丁卯,三年後也,早至丙寅,正三年也,土疫至也。病之大小善惡,推其天地之陰陽,詳乎太一之出入可以知之。又只如甲子之年,如甲至子而合。陽合陽也,合則甲與子應交司而治天,即在下之己卯未遷正,而在地上年之戊寅少陽未退位者,亦甲與己下有合也。謂從上合下也。即土運雖非太過,而木乃乘虛勝土也,金次又行復勝其木,即反致邪化而病疫也。此皆陰陽天地之殊異爾。故其病之大小善惡,一如天地之法旨,以推乎天數,詳乎太一也。

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乙丑天數有餘者,雖交得丙寅,太陰尚

治天也,地己遷正,厥陰司地,去歲太陽以作右間,即天太陰而地 厥陰,故地不奉天化也。乙辛相會,水運太虛,反受土勝,故非太 過,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勝而雨化,水復即風,此者丙辛失 守其會,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己巳,早至戊辰,甚即速,微即 徐,水疫至也,大小善惡推其天地數,乃太乙遊宮。又只如丙寅 年,丙至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即辛巳未得遷正,而庚辰太陽未退位者,亦丙辛不合德也,即水 運亦小虛而小勝,或有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水癘,其狀如水疫,治法如前。

寅申干支皆陽。假令丙寅陽年太過,如上年乙丑天數有餘者,雖然得丙寅,上年太陰尚治天也。寅年少陽司天,則厥陰在地。如地己遷正。則厥陰司地,去歲太陽在泉者,今已作地之右間。地己遷正,而太陽尚治天,即天太陽陰而地厥陰,厥陰木氣上制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上年乙丑猶未退位,丙辛運水,則乙辛相會。辛為陰,故水運太虛,反受太陽土勝,故非太過,此因丙兼論乎辛也。丙主水運,是為太羽,司天失守,即太簇之管,太羽不應,土氣勝而雨濕化。雨,水也,水生木,故水復即風。風,木也,此論丙辛水運失守其會也。至後三年,化成水疫,晚至三年,後之己巳,早至三年之戊辰。甚即速,微即綜,水疫至也。病之大小善惡,推其天地之數,乃在太一遊宮可以知之。又只如丙寅年,丙與寅且合,應交司而治天,然丙與辛合,又少陽寅在上,則厥陰已在下,即辛巳未得遷正,而上年庚辰太陽未退位者,干雖在丙,亦丙辛之不合德也。即水運之虛,亦小虛而小勝,小勝或有復也。後三年,病地氣而化癘者,名曰水癘,其狀即如水疫,治法如前篇《刺法論》。

假令庚辰陽年太過,如巳卯天數有餘者,雖交得庚辰年也,陽明猶尚治天,地己遷正,太

陰司地,去歲少陰以作右間,即天陽明而地太陰也,故地下奉天也。乙己相會,金運太虛,反受火 勝,故非太過也,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火勝熱化,水復寒刑,此乙庚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 也,速至壬午,徐至癸未,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太一也。又只如庚辰,如庚至辰, 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乙未未得遷正者,即地甲午少陰未遇位者,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 干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也,治法如前。

庚與辰為陽年太過。如上年己卯天數有餘者,本年雖交得庚辰年也,而上年陽明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辰年太陽司天,則太陽在地。如地己遷正,則太陰司地矣。去歲少陰在泉者今歲以作地之右間。即天乃上年之陽明,而地乃今歲之太陰也,太陰在泉土也,陽明在天金也,泉在地之下,土生其金,故地下而上奉於天也。上年己卯猶未退位,乙庚同運,則乙己相會。乙為陰,故金運太虛,反受少陰火勝。夫乙為金運,陽明司天,則金氣太過,以受少陰火勝,故非太過也。此因庚而兼論乎乙也。庚主金運,謂之太商,司天失守,即姑洗之管太商不應,金失守而不及,則火勝而熱化,金氣正位則金生其水,而水復寒刑,以勝其火。凡此皆論乙庚金運失守,其後三年化成金疫也,速至壬午三年也,徐至癸未三年後也,金疫至也。大小善惡,推本年天數,及乎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庚辰之年,庚與辰,且應交司而治天,乙與庚合,皆為金運。太陽辰在上,則太陽未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乙來未得遷正者,本年乙未則上年甲午,即上年地甲午少陰未退位者。夫在上則庚失守,在下則乙失守。且乙庚不合德也,即下乙未未得遷正,是柔干失剛,亦金運小虛也。有小虛則有小勝,小勝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金癘,其狀如金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壬午陽年太過,如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厥陰猶尚治天。地己遷正,陽明在泉。

去歲丙申少陽以作右間,即天厥陰而地陽明,故地不奉天者也。丁辛相合會,木運太虛,反受金 勝,故非太過也。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金行燥勝,火化熱復,甚即連,微即徐,疫至大小善惡, 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又只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即下丁酉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丙中,少 陽未得退位者,見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失剛,亦木運小虛也,有小勝小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木 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

壬午之歲,陽氣太過。如上年辛巳,天數有餘者,雖交後壬午年也。上年辛巳厥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午年少陰司天,當陽明在地。如地己遷正,則陽明在泉奚。去歲丙寅少陽在泉者,今歲以作右聞,天即上年之厥陰,而地乃今歲之陽明。陽明金氣上刑其木,故地不奉天者也。上年辛巳,猶未退位,丁壬運木,則丁辛相會合。丁為陰,故木運太虛,虛則反受金勝,木虛金勝,故非太過也。此因壬而兼論乎丁也。壬主木運,謂之太角,司天失守,即蕤賓之管太角不應,木失守而不及,則金行燥勝,木氣正位,則木生火,而火化熱復,以勝其金。勝之甚者,病即速,勝之微者,病即徐。速與徐,則疫至也。大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壬午年,如壬至午,且應交司而治之。壬與丁合,皆為木運,少陰午在上,則陽明酉在下,引而伸之,即下丁酉未遷正者,即地下上年丙申少陽未退位者,在上則壬不遷正,在下則丁不遷正,見丁壬不合德也。即丁柔干亦失其剛,失剛謂不遷正也,此亦木運之小虛也。虛而有小勝,則有小復,後三年化癘,名曰木癘,其狀如風疫,治法如前篇。

假令戊申陽年太過,如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太陰猶尚治天,地己遷正,厥陰在泉,

去歲壬戌太陽以退位作右間,即天丁未,地癸亥,故地不奉天化也。丁癸相會,火運太虛,反受 水勝,故非太過也,即夷則之管,上太微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後三年化疫也,速至庚戌,大 小善惡,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又只如戊申,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即下癸亥來得遷正 者,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見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剛,見火運小虛也,有小勝或無復 也,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治之法可塞之泄之。

戊申之歲,陽年太過。如上年丁未天數太過者,雖交得戊申年也,上年丁未太陰猶尚治天,此司天之失守也。申年少陽司天,當厥陰在地,如地己遷正,則厥陰在泉矣。去歲壬戌太陽在泉者,今歲以退位而作地之右間。天即上年丁未之太陰,而地乃癸亥之厥陰也。厥陰木氣上勝其土,故地不奉天化也。戊癸皆火運,而上年丁未退位,是為丁癸相會,癸之火運太虛,則反受水勝,火虛水勝,故非太過也。此因戊而兼論乎癸也。戊主火運,謂之太微,司天失守,即夷則之管,上太微不應,此戊癸失守其會也。至後三年,當化疫也,連至庚戌,戊申己酉庚戌,交三年也。疫之大小善惡,惟疫至之年,並天數及太一,可以知之。又只如戊申,戊火運在中也,申少陽司天也。如戊至申,且應交司而治天。戊與癸合,少陽中在上,則厥陰亥在下,即下厥陰未得遷正者,即地下上年壬戌太陽未退位者,在上則戊不遷正,在下則癸不遷正,見戊癸未合德也。即下癸柔干失剛,而不遷正,亦見火運小虛也。小虛有小勝,或無復也。後三年化癘名曰火癘也,治法如前篇。又曰治之法可寒之泄之者,以明寒泄之法可治火癘也。推而及之,則土金水木,亦可仿此義以治之,不但如前篇治法也。

此一節申明上篇剛柔二干失守及三年變疫癘之義。

黃帝曰:人氣不足,天氣如虛,人神失守,神光不聚,邪鬼幹人,致有暴亡,可得聞乎?

帝承上篇三虛之意以問。

岐伯曰:人之五臟,一臟不足,又會天虛,感邪之至也。

臟不足,一虛也。天虛,二虛也。感邪,三虛也。有如下文所云也。

人憂愁思慮即傷心又或遇少陰司天,天數不及,太陰作接間至,即謂天虛也,此即人氣天氣同虛

也。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因而三虛,神明失守,心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神失守位, 即神遊上丹田,在帝太一帝君泥丸宮下,神既失守,神光不聚,卻 遇火不及之歲,有黑屍鬼見之,令人暴亡。

子午之後,丑未繼之,故子午少陰天數不及,而丑未太陰作接間至。下少陽少陰,作接間至同,人氣天氣虛,又遇驚而奪精,汗出於心,是為三虛。心為火臟,黑屍鬼見之,水剋火也,此三虛相搏令人暴亡也。

人飲食勞倦即傷脾,又或遇太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陽作接間至,即謂之虛也,此即人氣

虛而天氣虛也。又遇飲食飽甚,汗出於胃,醉飽行房,汗出於脾,因而三虛,脾神失守,脾為諫議之 官,智周出焉,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卻遇土不及之年,或己年或甲年失守,或太 陰天虛,青屍鬼見之,令人卒亡。

脾與胃以膜相連,故論脾而兼言胃也。

人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即傷腎,腎為作強之官,伎巧出焉,因

而三虛,腎神失守,神志失位,神光不聚,卻遇水不及之年,或辛 不會符,或丙年失守,或太陽司天虛,有黃屍鬼主見之,令人暴亡。

符,猶合也。不會符,猶言不會合也,亦失守意。

人或恚怒氣上,逆而不下,即傷肝也。又遇厥陰司天,天數不及,即少陰作接間至,是謂

天虛也,此謂天虛人虛也。又遇疾走恐懼,汗出於肝,肝為將軍之官,謀慮出焉,神位失守, 神光不聚,又遇木不及年,或丁年不符,或壬年失守,或厥陰司天虛也,有白 屍鬼見之,令人暴亡也。

言心脾胃肝,不及肺者,可類推也。

以上五失守者,天虛而人虛也,神遊失守其位;即有五屍鬼干

人,令人暴亡也,謂之曰屍厥。人犯五神易位,即神光不園也,非 但屍鬼,即一切邪犯者,皆是神失守位故也。此謂得守者生,失守者死,得神者昌,失神者亡。

此一節申明上篇三虛暴亡,十二藏不得相失之義。

標本病傳論第六十七篇

標本,陰陽先後之氣也。先病為本,後病為標。人身正氣調和,外感風熱濕火燥寒之氣,謂之客氣,則以外感客氣為本,三陽三陰正氣為標。若正氣先病,因病而生風熱濕火燥寒之氣,謂之同氣,則以三陽三陰正氣為本,所生同氣為標。故治有從本者,有從標者,有先治其本而後治其標者,有先治其標而後治其本者,間者並行,甚者獨行,此標本之大法也。病傳者,心病傳肺,肺病傳肝,肝傳脾,脾傳腎,相剋而傳,皆有死期。若間一臟,則相生而傳,病當自止,不止,而至三四臟者,乃可刺,此病傳之大法也。《靈樞》有《病本》篇論標本,《病傳》論論病傳,分而為二,此則合為一也。

黃帝問曰: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帝承上篇四時刺逆從之意,謂欲知刺之逆從,必知病之標本,不知病之標本,猶未知刺之逆從,故問病有標本,刺有逆從奈何?

岐伯對曰:凡刺之方,必別陰陽,前後相應,逆從得施,標本相移。

別,音逼。應,平聲。刺得其宜,標本始得,故凡刺之方,必別四時六氣之陰陽,在表在裡,淺刺深刺,前後相應,何者為逆,何者為從,逆從得施,則因標治本,因本治標,而標本可以相移,是刺得其宜。而標本始得也。

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有其在本

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故治有取標而得者,有取本而 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知逆與從,正行無問,知 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當,去聲。《至真要大論》曰: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故曰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標,此病生於標,取標而得也。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此病生於本,取本而得也。二者乃從取之法也。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標,有其在標而求之於本,二者乃逆取之法也。故申明治有取標而得者,即在標而求之於標也。有取本而得者,即在本而求之於本也。有逆取而得者,即在本求標在標求本也。有從取而得者,即在標求標,在本求本也。故知逆取與從取之法,則正行而無可問。正行無問,可以萬舉萬當,無有妄行,故又曰:知標本者,萬舉萬當,不知標本,是謂妄行。

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大,言一而知百病之害,少而多,淺而博,可以言一而知百也,以淺而知深,察近而知遠,言標與本,易而弗及,治反為逆,治得為從。

易,去聲。此復舉陰陽逆從標本,至大深遠,而治之宜審也。上文論陰陽逆從標本,故曰夫陰陽逆從標本之為道也,小而至大,言一標本逆從,而知百病之害,夫小而大者,乃少而能多,淺而能博,故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淺而博,是以淺而知深,少而多,是察近而知遠,故言標與本,言易而知之弗及,不知標本,治之相反,則為逆,識其標本,治之得宜始為從,此陰陽標本逆從,而為治之宜審也。

先病而後逆之,治其本;先逆而後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後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後生寒者,治其本:先熱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此下論標本先後之治,與《靈樞·病本》論辭意相同,凡病皆當治本,惟中滿而大小不利當治其標,更當察其間甚,為並行獨行之治也。先病而後逆者,先病為本,後逆為標,當治其先病之本。先逆而後病者,先逆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逆之本。先寒而後生病者,先寒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寒之本。先病而後生寒者,先病為本,後寒為標,當治其先病之本。先熱而後生病者,先熱為本,後病為標,當治其先熱之本。凡此皆治本之法也。

先熱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

《病本》篇無此句。此承上文而言,先熱後生中滿,則不治先熱之本,而治中滿之標。中滿,則上下不交,人以中土為本。故治其標。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後生中滿者治其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治其本。

先病而後泄者,治其先病之本。先泄而後生他病者,治其先泄之本,先泄則中土先虛,既治其本,必且調之,乃治其他病,所以重其中土也。先病而後生中滿者,則治中滿之標,先中滿而後煩心者,則治中滿之本,雖有標本,中滿當先治也。

人有客氣,有同氣。

承上文而言,所謂先病先逆先寒先熱先泄先中滿者,人有客氣,有同氣也。客氣者,風熱濕火燥寒之氣,侵入人身而為病也。同氣者,人身厥陰之氣同於風,少陰之氣同於熱,太陰之氣同於濕,少陽之氣同於火,陽明之氣同於燥,太陽之氣同於寒。病三陰三陽之正氣,固有風熱濕火燥寒之同氣而為病也。

小大不利治其標,小大利治其本。

上文中滿治標,更當審其小大二便,所以補上文未盡之意。後生中滿,而治後病之標者,以中滿,則小大二便不利,故治其後病之標。若中滿而小大利,亦當先治其本。所以申明中滿治標,而補其未盡之意也。

病發而有餘,本而標之,先治其本,後治其標。病發而不足,標而本之,先治其標,後治其本。

有餘者,邪氣有餘。不足者,正氣不足。病發而邪氣有餘,則本而標之,申明本而標之者,先治其邪氣之本,後治其正氣之標,此治有餘之法也。病發而正氣不足,則標而本之,申明標而本之者,先治其正氣之標,後治其邪氣之本,此治不足之法也。《天元紀大論》云: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火氣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以風熱濕火燥寒淫氣為本,人身三陽三陰正氣為標。

謹察間甚,以意調之,間者並行,甚者獨行,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治其本。

間,去聲,下同,間,相兼也。甚,獨盛也。治本治標,其中復有間甚,故當謹察間甚,以意調之,如邪正之有餘不足,疊勝而相間者,則並行其治。並行者,補瀉兼施,寒熱互用也。如但邪氣有餘,但正氣不足,而偏甚者,則獨行其治。獨行者,專補專瀉專寒專熱也。若先小大二便不利,後生標本之病者,無論間甚,但治其本,以行其便,是察間甚之中,而小大不利,當先治也。此一節,論標本先後治法之不同。

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一日而咳,三日脅支痛,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

此下皆論病傳。其傳也,相剋而傳,故病皆死,與《靈樞·病傳》論大旨相同,辭稍異也。《病傳》論云:病先發於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中,夫病傳者,心病先心痛,是病先發於心也,一日而咳,一日始傳之肺也,三日脅支痛,又三日而傳之肝也,五日閉塞不通,身痛體重,又五日而傳之脾也,心肺肝脾相傳,則火刑金,金刑木、木刑土。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冬夜半,水刑火也,夏日中,亢極自焚也。日月運行,一寒一暑,言冬可以該秋,言夏可以該春。

肺病喘咳,三日而脅支滿痛,一日身重體痛,五日而脹,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肺病喘咳,病先發於肺也。三日而脅支滿痛,三日始傳之肝也。一日身重體痛,又一日而傳之脾也。五日而脹,又五日而傳之胃也。肺肝脾胃相傳,則金刑木,木刑土,又十日而病不已,則死,冬日入,氣不內歸也,夏日出,氣不外達也。

肝病頭目眩,脅支滿,三日體重身痛,五日而脹,三日腰脊少腹痛脛痠,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腎,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肝病頭目眩脅支滿,病先發於肝也。三日體重身痛,三日始傳之脾也。五日而脹,又五日而傳之胃也。三日腰脊少腹痛脛痠,又三日而傳之腎也。肝脾胃腎相傳,則木刑土,土刑水。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冬日入,申酉屬金,金剋木也。夏早食,寅卯屬木,不能生旺也。

脾病身痛體重,一日而脹,二日少腹腰脊痛脛痠,三日背筋痛,小便閉,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脾病身痛體重,病先發於脾也。一日而脹,一日始傳之胃也。二日少腹腰脊痛脛痠,又二日而傳之腎也。三日皆筋痛,小便閉,又三日而傳之膀胱也。脾胃腎膀胱相傳,則土刑其水,臟腑皆病。又十日而病不已,則死,冬之人定在戌,夏之晏食亦在戌,皆土不生旺而死也。

腎病少腹腰脊痛,痠,三日背筋痛,小便閉,三日腹脹,三日兩脅支痛,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腎病少腹腰脊痛痠,病先發於腎也。三日皆筋痛,小便閉,三日始傳之膀胱也。三日腹脹,又三日傳之胃,而不傳之心也。《病傳》論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腸,乃傳其所勝,水剋火也。此下三段,皆不傳心與小腸,而傳脾與胃,乃傳所不勝,土剋水也。我剋剋我,皆為逆傳,其義一也。三日兩脅支痛,又三日而傳之肝也。腎膀胱胃肝相傳,則水受土刑,土受木刑。又三日而病不已,則死。冬大晨,冬之大晨在辰。夏晏晡,夏之晏晡在戌,晡與餔同,皆土製其水而死也。

胃病脹滿,五日少腹腰脊痛痠,三日背筋病,小便閉,五日身體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後,夏日昳。

《病傳》論胃病在脾病下,膀胱在腎病下,乃臟腑相連。此則先臟後腑,故胃與膀胱,總列於後也。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胃,五日而之腎,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昳。昳,也。胃病脹滿,病先發於胃也。五日少腹腰脊痛痠,五日傳之腎也。三日背筋痛小便閉,又三日而傳之膀胱也。五日身體重,又五日傳之脾,而不傳之心也。胃腎膀胱與脾相傳,皆土刑其水。又六日而病不已,則死,冬夜半後,其時在醜。夏日映,其時在未。皆土不生旺而死也。病傳論二日死,此則六日死,蓋偶一為二,偶三為六,其理一也。病傳論夜半死,此則夜半後死,夫夜半之子,一陽初生,陽氣不生,雖夜半不死,而夜半後亦死,理亦一也。

膀胱小便閉,五日少腹脹,腰脊痛,痠,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

《病傳》論云:病先發於膀胱,五日而之腎,一日而之小腸,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雞鳴,夏下晡。膀胱病小便閉,病先發於膀胱也。五日少腹脹腰脊痛痠,五日始傳之腎也。一日腹脹,一日身體痛,又一日傳胃,又一日傳脾,而不傳小腸與心也。膀胱與腎、胃與脾相傳,則腑臟皆病,水病土刑。又二日而病不已,則死,冬之雞鳴在醜,膀胱腎病,土剋水也。夏之下晡在申,脾胃皆病,土不生金也。

諸病以次是相傳,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間一臟止,及至三四臟者,乃可刺也。

《玉機真臟論》云:五臟相通,移皆有次。次者,木火土金水相生而傳。故諸病以次,是相傳之正。如是者,謂如上文之相剋而傳。則皆有死期,雖治無功,故不可刺。若間一臟相傳,其病當止。如肺欲傳肝而腎間之,則金生水,水生木;腎欲傳心而肝間之,則水生木,木生火;肝欲傳脾而心間之,則木生火,火生土;心欲傳肺而脾間之,則火生土,土生金;脾欲傳腎而肺間之,則土生金,金生水。是以其病當止。若不止,及至三四臟者,是以次相傳,乃可刺也。此一節論病傳相剋之死期,必相生而傳,始可刺治也。

卷之六

合下三卷,計論七篇,皆名大論。論五運六氣司天在泉,天時民病寒熱勝復之理。天地之陰陽四時,備於人身;人身之寒熱虛實,同於天地。首紀天元,而五運五行六氣微旨,歸於人氣以交變。更有五常之政,六元之紀,道極其大,理悉其微,至真至要,皆大論也。

天元紀大論第六十八篇

此篇引《天元玉冊》之言,以明五運六氣,上下相召,五六相合,三十歲為一紀,六十歲為一周,周而復始,無有終時,著之玉版,藏之金匱,署曰天元紀,故曰《天元紀大論》。

《太始天元玉冊·運氣微旨篇》曰:太虛寥廓,肇其化元,虛皇轉運,變易淵玄,萬物資始,五運終天,布氣真靈,總統坤元,十二流精,五氣橫天,曰陰曰陽,曰柔曰剛。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天以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地以生長化收藏下應之。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五運之德,氣建於寅。又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己亥之歲,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黃帝問曰: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濕風。人有五臟化五

氣,以生喜怒思憂恐。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 復始,余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之候,奈何合之?

天有五行之理,以御天度之五位,而五位之中,以生寒暑燥濕風之五氣,數相合也。其在於人,則有五臟,化生五臟之氣,五氣之中,以生喜怒思憂恐之五志,其數亦相合也。《六節臟象大論》,言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謂五運遞相承襲,而一歲之中,皆主治之,至三百六十五終期之日,則周而復始。其運惟五,余已知之矣,願聞其與三陰三陽六氣之候,奈何合之?帝欲詳明五運六氣相合之道,而問也。

鬼臾區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夫五運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五運合於三陰三陽,蓋欲昭明天地交會之道,故曰昭乎哉問也。夫五運三陰三陽者,乃上天下地之道也。萬物之多,皆以五運陰陽為之綱紀。物極之變,物生之化,皆以五運陰陽為之父母。物之始生,物之肅殺,皆以五運陰陽,為之本始。是此五運陰陽,乃神明之府也,可不通乎?

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

《六微旨大論》曰:物之生,從乎化,物之極,由乎變,故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此萬物所以有變化生殺也。

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

陰陽者,天地之道,至精至微,故陰陽不測謂之神,神用無方謂之聖,此天地神明之府,所當通其神用也。

夫變化之為用也,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

即上文變化神用而推論之。夫變化之為用也,至神無方。故在天為玄,玄,純粹幽深也。在人為道,道,大中至正也。在地為化,化,孕育生成也。

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神。

申明在地為化,化生五行之五味也。在人為道,道生觀察之智慧也。在天為玄,玄生靈明之神變也。

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天為寒,在地為水。故在天為氣,在地成形,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即在天為玄,玄生神而推論之,則無在非神。故神在天為風者,在地即為木;神在天為熱者,在地即為火;神在天為濕者,在地即為土;神在天為燥者,在地即為金;神在天為寒者,在地即為水。風熱濕燥寒,無形之氣也,故在天為氣。木火土金水,有象之形也,故在地成形。在地之形,與在天之氣相感,而化生萬物矣。

然天地者,萬物之上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也。水火者,陰陽之徵兆也。金木者,生成之終始也。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矣。

在天之氣,通於在地之形,而化生萬物。然則天地者,乃萬物之上下也。天地左右旋轉者,乃陰陽之道路也。天地之一水二火者,乃陰陽之徵驗而兆端也。天地之秋金春木者,乃萬物生成之終始也。在天為風熱濕燥寒之氣,而氣各有多少。在地為木火土金水之形,而形各有盛衰。形氣相感,是上下相召,多少盛衰,而損益彰矣。此言形氣相感,所以對帝五運五行,與三陰三陽六氣相合之問也。

帝曰:願聞五運之主時也,何如?

木火土金水,謂之五運。一歲之中有五運,故願聞五運之主時。

鬼臾區曰:五氣運行,各終期日,非獨主時也。

五氣運行,言五行之氣,同於五運,次第循行,各終一歲之期日,非獨主於四時也。

帝曰:請聞其所謂也。

五運主歲主時之義,必有所本,故請聞其所謂。

鬼臾區曰:臣積考《太始天元冊》文曰,太虛寥廓,肇基化元,萬

物資始,五運終天,布氣真靈,總統坤元,九星懸朗,七曜周旋, 曰陰曰陽,曰柔曰剛,幽顯既位,寒暑弛張,生生化化,品物咸章,臣斯十世,此之謂也。

基,本其,作基亦通。

此引《太始天元玉冊》之言,以明運氣之本於元始也。太虛寥廓,言天之清淨而廣大也。肇基化元,言始基造化之真元也。故萬物皆資之以為始,而五運循環以終天,此五運之所以主歲也。真靈之氣,布於四時,故曰布氣真靈。至哉坤元,萬物資生,故曰總統坤元,此五運之所以主時也。九星,天蓬、天芮、天衝、天輔、天禽、天心、天柱、天任、天英也,九星懸朗於上,下應九州。七曜,金木水火土星日月也,七曜周旋於左右,以應五行。曰陰曰陽,立天之道也。曰柔曰剛,立地之道也。陰幽陽顯,曰陰曰陽,則幽顯既位,既位猶云定位也。寒柔暑剛,曰柔曰剛,則寒暑弛張,弛張,猶云往來也。夫幽顯既位,寒暑弛張,則生生化化,而品物咸章,咸章,萬物由生而化,從化而生,彰明昭著也。此五運生歲,五運主時,而萬物化生也。此天元冊文之言,傳自往古,至臣斯時,已經十世,帝欲聞其所謂,則此之謂也。

帝曰:善。何謂氣有多少,形有盛衰?

天元冊文之言,以明五運主歲主時之本,帝故善之,復舉鬼臾區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之言以問。

鬼臾區曰:陰陽之氣,各有多少,故曰三陰三陽也。形有盛衰,謂五行之治,各有太過不及也。

陰陽之氣,有大有少,其氣不同,各有多少。陰非一陰,陽非一陽,故曰三陰三陽,此氣所以有多少也。五運之形,有盛有衰,謂五行之治,盛則太過,衰則不及,各有太過不及,此形所以有盛衰也。

故其始也,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不足而往,有餘從之。知迎知隨,氣可與期。

天干始於甲,地支始於子。甲丙戊庚壬為陽,主有餘;乙丁己辛癸為陰,主不足。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主有餘;醜卯巳未酉亥為陰,主不足。干支以次相紀,是陽年有餘而往,則陰年不足隨之,陰年不足而往,則陽年有餘從之。迎,猶從也。知從知隨,則陰陽干支之氣,可與相期而有定矣。

應天為天符,承歲為歲直,三合為治。

承上文有餘不足之意,而言六十歲之中,有天符、歲直、三合之年,則為平氣,無有餘無不足也。天符者,如甲己土運之歲,歲當己丑己未,蓋己為土運,而丑未為太陰濕土;乙庚金運之歲,歲當乙卯乙酉,乙為金運,而卯酉為陽明燥金;丙辛水運之歲,歲當丙辰丙戌,丙為水運,而辰戌為太陽寒水;丁壬木運之歲,歲當丁巳丁亥,丁為木運,而巳亥為厥陰風木,戊癸火運之歲,歲當戊子戊午,戊寅戊申,戊為火運,而子午為少陰君火,寅申為少陽相火。五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應,故曰應天為天符。歲直者,如甲己土運,歲當甲辰甲戌,己丑己未,蓋甲己運土,而辰戌丑未屬土也;乙庚金運,歲當乙酉庚申,乙庚運金,而申酉屬金也;丙辛水運,歲當丙子辛亥,丙辛運水,而亥子屬水也;丁壬木運,歲當丁卯壬寅,丁壬運木,而寅卯屬木也;戊癸火運,歲當戌午癸巳,戊癸運火,而巳午屬火也。五運之氣,承襲歲支,故曰承歲為歲直,直,猶會也。三合者,五運之氣,司天之氣,歲支之氣,三者皆同。如戊午之歲,戊為火運,午為少陰君火,而午支亦屬乎火;己丑己未之歲,己為土運,丑未為太陰濕土,而丑未之支,亦屬乎土;乙酉之歲,乙為金運,酉為陽明燥金,而酉支亦屬乎金,故曰三合。三合,又名太乙天符。為治者,言天符、歲直、三合,無有餘無不足也。

帝曰:上下相召奈何?

上文云。氣有多少,形有盛衰,上下相召,而損益彰,故問上下相召奈何?

鬼臾區曰:寒暑燥濕風火,天之陰陽也,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下應之。天以陽生陰長,地以陽殺陰藏。天有陰陽,地亦有陰陽。

長,去聲。藏如字,下俱同。

此引天元冊文之言,言天地氣交,以明上下相召之意。寒暑燥濕風火,乃天之六氣,而為天之陰陽也。太陽主寒,少陰主熱,暑猶熱也,陽明主燥,太陰主濕,厥陰主風,少陽主火,故三陰三陽上奉之。木火土金水,乃地之五行,而為地之陰陽也。春木主生,夏火主長,長夏土主化,秋金主收,冬水主藏,故生長化收藏下應之。春生夏長,而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故天以陽生陰長。秋殺冬藏,而歲半之後,地氣主之,故地以陽殺陰藏。夫陽生陰長,是天有陰陽。陽殺陰藏,是地亦有陰陽,此天元冊文之言,引之以明上下相召之意。

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也,生長化收藏,故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申明地亦有陰陽者,即上文所言木火土金水,地之陰陽也,而主生長化收藏。但言地而不言天者,地秉天氣以化生也。秉天氣以化生,故天為陽,而陽中有陰,地為陰,而陰中有陽。是天地者主生化,不但天主生長,地主殺藏也。

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應天之氣,動而不息,故五歲而右遷,應地之氣,靜而守位,故六期而環會。

天地陰陽,上下相召,所以欲知天地之陰陽者,天動地靜。地以五運,應天之氣,則動而不息。五運本於天干,始於甲之土運,次則乙之金運,次則丙之水運,次則丁之木運,次則戊之火運。土金水木火,五歲以終,至六歲右遷於己,復起土運,此地之五運,而上召於天也。天以六氣,應地之氣,則靜而守位。六氣本於地支,始以少陰君火之子,次則太陰濕土之醜,次則少陽相火之寅,次則陽明燥金之卯,次則太陽寒水之辰,次則厥陰風木之巳。三陰三陽,以君相二火,而合五行,至六期則六氣以終。七歲臨午,復環會於少陰君火,此天之六氣,而下召於地也。

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天動地靜,天上地下,天陽地陰。如上文動靜相召,上下相臨,陰陽相錯,則損益在其中,而變所由生也。此承帝問,所以申明上下相召,而損益彰者如此。

帝曰:上下周紀,其有數乎?

五歲左遷,六期環會,上下相召,為周為紀,其有定數乎?

鬼臾區曰:天以六為節,地以五為制。周天氣者,六期為一備,終地紀者,五歲為一周。君火以明,相火以位。

上下周紀之數,乃天之六氣,地之五運,相合而成。天以六為節,六氣之三陰三陽也。地以五為制,五運之五行也。周天氣者,子屬少陰君火司天,醜屬太陰濕土司天,寅屬少陽相火司天,卯屬陽明燥金司天,辰屬太陽寒水司天,巳屬厥陰風木司天,是六期為六氣之一備。終地紀者,甲主土運,乙主金運,丙主水運,丁主木運,戊主火運,是五歲為五運之一周。五運者,五行也。六氣者,亦五行也。六氣之中,有二火,則君火以明,相火以位,君主神明,故曰以明,相主輔佐,故曰以位。

五六相合,而七百二十氣為一紀,凡三十歲,千四百四十氣,凡六十歲,而為一周。不及太過,斯皆見矣。

五六相合者,五運之十干,六氣之十二支,相合成歲,始於甲子,終於癸亥。一歲凡二十四氣,而七百二十氣,為三十歲之一紀。又七百二十氣,則一千四百四十氣,為六十歲之一周。其中五運六氣之不及太過,斯皆見矣。此申明上下周紀之數者如此。

帝曰:夫子之言,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余願聞而

藏之,上以治民,下以治身,使百姓昭著,上下和親,德澤下流, 子孫無憂,傳之後世,無有終時,可得聞乎?

上天下地,其理難悉。鬼臾區言之,上終天氣,下畢地紀,可謂悉矣。而帝欲藏之金匱,使百姓子孫,知天地陰陽之數,更欲傳之後世,無有終時,謂陰陽之理,至重至貴,不可不知之意。

鬼臾區曰:至數之機,迫迮以微,其來可見,其往可追,敬之者昌,慢之者亡,無道行私,必得天殃。謹奉天道,請言真要。

迮,窄同。

迫迮以微,細而深也。可見可追,復彰著矣。敬畏而研求之,則災眚可避,故昌。慢忽而舍置之,則災害及身,故亡。若無天地陰陽之道,而行家技方術之私,必得天殃。天殃而曰必得、謂不得之於身,必得之於後世也。天道至真,各有其要,故必謹奉天道,而請言真要耳。

帝曰:善言始者,必會不終。善言近者,必知其遠。是則至數極而道不惑,所謂明矣。願夫子推而次之,令有條理,簡而不匱,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綱紀,至數之要,願盡聞之。

易,去聲。

陰陽之道,自始至終,由近及遠。簡而明,易而難,有條有理,有綱有紀,帝願盡間以傳後世。

鬼臾區曰:昭乎哉問,明乎哉道,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也。

道,言也。帝問既昭,臣言必明,君臣問對,一德一心。如鼓之應桴,響之應聲,相合而無間也。

臣聞之,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聞之者,聞之上古也。甲己化土,故甲己之歲,土運統之;乙庚化金,故乙庚之歲,金運統之;丙辛化水,故丙辛之歲,水運統之;丁壬化木,故丁壬之歲,木運統之;戊癸化火,故戊癸之歲。火運統之。

或問甲己何以化土云云。愚曰:《太始天元玉冊》云,十二流精,五氣橫天,五運之德,氣建於寅者是也,謂十二地支,配合天干,流行一周,復得地支之首,而精氣化生,即以正月建寅之義推之,尤本於五氣之橫天,而得其真也。支幹配合,始於甲子,流行一周,則為丙子,丙屬火而生土,故甲己化土。又行一周,則當戊子,戊屬土而生金,故乙庚化金。此即正月建寅,而甲己之歲,月建丙寅,乙庚之歲,月建戊寅之義。以次推之,是十二流精,而氣建於寅也。五氣橫天者,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心尾,甲度也,己分,己度也,黅土氣也,故甲己化土。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昂畢,亢氐,乙度也,昂畢,庚度也,素金氣也,故乙庚化金。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張翼,丙度也,婁胃,辛度也,玄水氣也,故丙辛化水。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危室,壬度也,柳鬼,丁度也,蒼木氣也,故丁壬化木。丹天之氣,經於女牛戊分,女牛,癸度也,戊分,戊度也,丹,火氣也,故戊癸化火。此五氣橫天,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也。

帝曰:其於三陰三陽,合之奈何?

三陰三陽,合十二地支,故問其於三陰三陽合之,奈何?

鬼臾區曰:子午之歲,上見少陰;丑未之歲,上見太陰;寅申之歲,上見少陽;卯酉之歲,

上見陽明;辰戌之歲,上見太陽:巳亥之歲,上見厥陰。少陰所謂標也,厥陰所謂終也。厥陰之 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 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

此引天元冊文之言,以明三陰三陽,合十二地支,復承六氣於上也。子午之歲,少陰司天,故上見少陰。丑未之歲,太陰司天,故上見太陰。寅申之歲,少陽司天,故上見少陽。卯酉之歲,陽明司天,故上見陽明,辰戌之歲,太陽司天,故上見太陽。巳亥之歲,厥陰司天,故上見厥陰。標,猶始也,少陰,子午也,厥陰,巳亥也。立歲始於甲子,終於癸巳,此三十歲為一紀,其次始於甲午,終於癸亥,此六十歲為一周。故少陰子午,所謂始也,厥陰巳亥,所謂終也。厥陰合風,故厥陰之上,風氣主之,風氣在上,而厥陰在下也。少陰合熱,故少陰之上,熱氣主之,熱氣在上,而少陰在下也。太陰合濕,故太陰之上,濕氣主之,濕氣在上,而太陰在下也。少陽合火,故少陽之上,相火主之,相火在上,而少陽在下也。陽明合燥,故陽明之上,燥氣主之,燥氣在上,而陽明在下也。太陽合寒,故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寒氣在上,而太陽在下也。風熱濕火燥寒在上,所謂本也。在上為本,為六氣之元,故曰是謂六元。此引天元冊文之言,以明三陰三陽上合六氣之義。

帝曰:光乎哉道,明乎哉論。請著之玉版,藏之金匱,署曰《天元紀》。

道,言也。論,亦言也。鬼臾區之言,至光至明,著之玉版,示貴重也,藏之金匱,垂不朽也。署曰天元紀,因天元冊文之言,而命名也。

五運行大論第六十九篇

五運行者,木火土金水,五運五行之氣也。始則五氣橫天,而化五運五行,既則天地之大,人物之眾,皆本運行以化生。本經第五篇《陰陽應象大論》,為五運行之大綱,此則原其所始,而反復申明之。

黃帝坐明堂,始正天綱,臨觀八極,考建五常。

明堂,君臣一堂嚮明而治也。天綱,天文之大綱也。始正天綱,天道立矣。八極,皇極之八方也。臨觀八極,地道立矣。五常,五倫之常理也。考建五常,人道立矣。史臣將述黃帝岐伯論天地陰陽氣運之理,而先記敘之。

請天師而問之曰:論言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

寒暑彰其兆。余聞五運之數於夫子,夫子之所言,正五氣之各主歲爾。首甲定運,余因論之。 鬼臾區曰:土主甲己,金主乙虞,水主丙辛,木主丁壬,火主戊癸。子午之上,少陰主之;丑未 之上,太陰主之;寅申之上,少陽主之;卯酉之上,陽明主之;辰戌之上, 太陽主之;巳亥之上,厥陰主之。不合陰陽,其故何也?

帝引《氣交變大論》之言,並《六節臟象大論》之言,及上篇鬼臾區之言,而探陰陽相合之原也。《氣交變大論》云: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帝引以問,蓋欲詳陰天地動靜之神明,陰陽升降之寒暑也。聞五運之數於夫子,五氣各主歲也。六節臟象岐伯云:五運相襲,而皆治之,終期之日,周而復始也。首甲定運者,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甲六復而終歲也。余因論之者,《天元紀大論》,帝舉五運相襲之言,與鬼臾區論五六相合之道,鬼臾區有甲己之歲,土運主之云云,有子午之歲上見少陰雲云。此帝復舉鬼臾區之言,而言不合陰陽,謂五六之不相合,其故何也?蓋欲探其相合之原也。

岐伯曰: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夫數之可數者,人中之陰陽也,然所合,

數之可得者也。夫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 數之可於,推之可萬。天地陰陽者,不以數推,以象之謂也。

可數及數之可十數之可千,俱上聲,余皆如字。

天地之陰陽,不同於人中之陰陽。天地之陰陽,道也。人中之陰陽,數也。五氣主歲,首甲定運,陰陽相合者也。是明道也,此天地之陰陽也。若夫五行之數可數者,此人中之陰陽也。然以人中陰陽之數,而合於天,則天人一理,所合數之可得者也。夫人中之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其數無窮。若天地之陰陽者,不以數推,而澹漠之初,仰觀其象,但以象之謂也。

帝曰:願聞其所始也。

天地陰陽,不以數而以象,故願聞其所始。

岐伯曰:昭乎哉問也!臣覽《太始天元冊》文,丹天之氣經於

牛女戊分。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素天 之氣經於亢氐昴畢,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所謂戊己分者,奎壁 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

分俱去聲。黅音今,餘篇同。

陰陽之始,本於太虛,故舉《太始天元冊》文而言其始也。輕清之氣,上凝為天,輕清之中,復有丹黅蒼素玄之氣,氣色殊,而應化不同。故丹天之氣,經於牛女戊分,牛女,癸度也,戊分,奎壁之干度也。丹天之氣,始經於此,此戊癸所以化火,而少陽相火,應丹天之左右也。黅天之氣,經於心尾己分,心尾,甲度也,己分,角軫之巽度也。黅天之氣,始經於此,此甲己所以化土,而太陰濕土,應黅天之左右也。蒼天之氣,經於危室柳鬼,危室,壬度也,柳鬼,丁度也。蒼天之氣,始經於此,此丁壬所以化木,而厥陰風木應蒼天君之左右也。素天之氣經於亢氐昴畢,亢氐乙度也,昴畢,庚度也。素天之氣始經於此,此乙庚所以化金,而陽明燥金應素天之左右也。玄天之氣經於張翼婁胃,張翼丙度也,婁胃辛度也。玄天之氣始經於此,此丙辛所以化水,而太陽寒水應玄天之左右也。少陰君火,位極其尊,不司氣化,故不應也。所謂丹天戊分,黅天己分者,戊為天門,猶干之奎壁,己為地戶,猶翼之角軫。故奎壁角軫,則天地之門戶也。夫此氣候之所始,而為道之所生,本於澹漠,生化無窮,不可不通也。

帝曰:善。論言天地者,萬物之上下,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未知其所謂也?

陰陽之始既明,帝故善之。復舉《天元紀大論》鬼臾區之言,而復問也。

岐伯曰:所謂上下者,歲上下見,陰陽之所在也。

所謂上下者,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如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一歲之中,上下可見,即陰陽之所在也。天地者,萬物之上下,此之謂也。

左右者,諸上見厥陰,左少陰右太陽;見少陰,左太陰右厥陰;

見太陰,左少陽右少陰;見少陽,左陽明右太陰;見陽明,左太陽 右少陽;見太陽,左厥陰右陽明。所謂面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此言在上之左右也。諸,猶凡也。所謂左右者,凡見厥陰在上,則少陰在左,太陽在右;見少陰在上,則太陰在左,厥陰在右;見太陰在上,則少陽在左,少陰在右;見少陽在上,則陽明在左,太陰在右;見陽明在上,則太陽在左,少陽在右;見太陽在上,則厥陰在左,陽明在右。天體面南,人見而定其位,所謂面北而命其左右之位,面北而言其在上之見也。

帝曰:何謂下?

因上而探其下。

岐伯曰: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左陽明右太陰;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左太陽右少

陽;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左厥陰右陽明;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左少陰右太陽;陽 明在上,則少陰在下,左太陰右厥陰;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左少陽右少陰。所謂 面南而命其位,言其見也。

此言在下之左右也。如厥陰司天在上,則少陽在下,少陽之左,陽明也,少陽之右,太陰也。少陰司天在上,則陽明在下,陽明之左,太陽也,陽明之右,少陽也。太陰司天在上,則太陽在下,太陽之左,厥陰也,太陽之右,陽明也。少陽司天在上,則厥陰在下,厥陰之左,少陰也,厥陰之右,太陽也。陽明司天在上,則少陰在下,少陰之左,太陰也,少陰之右,厥陰也。太陽司天在上,則太陰在下,太陰之左,少陽也,太陰之右,少陰也。地體面北,人定其位,所謂面南而命其左右之位,面南而言其在下之見也。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之謂也。

上下相遘,寒暑相臨,氣相得則和,不相得則病。

上下相遘,天地之氣相交也。寒暑相臨,陰陽之氣相加也。氣相得則和,加臨之氣,與主時之氣,相為生旺則和。不相得則病,加臨之氣,與主時之氣,相為克賊則病。如子午少陰司天,陽明在泉,此主歲之氣也。初之氣厥陰風木,二之氣少陰君火,三之氣太陰濕土,四之氣少陽相火,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寒水,此主時之氣也。如陽明在泉,則陽明之左太陽也。凡加臨之客氣起於在泉之左氣,則太陽寒水加於初之氣,厥陰風木加於二之氣,少陰君火加於三之氣,以次相加,其中與主時之氣生旺而相得,克賊而不相得,可意會矣。

帝曰:氣相得而病者,何也?

六氣加臨,亦有相得而病者,故舉以問。

岐伯曰:以下臨上,不當位也。

當去聲,後同。

六氣之中有二火,君火以明而在上,相火以位而在下。如卯酉陽明司天,則少陰在泉,少陰之左太陰也。太陰濕土加於初之氣厥陰風木,則少陽相火加於二氣之少陰君火,以火加火,其氣相得。雖曰相得,以在下之火,加臨於上,不當位也。《六微旨大論》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此之謂也。

帝曰:動靜何如?

承上文以下臨上之意,而問動靜何如,謂天動地靜,其加臨何如也。

岐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復會也。

地體常靜,承天氣而運行。子午少陰司天者,從右行而交於丑未之太陰,則卯酉陽明在下者,從左行而交於辰戌之太陽,是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始於子而終於巳。六期環會,則左右周天,其後復始於午而終於亥,則余而復會也。

帝曰:余聞鬼臾區曰:應地者靜。今夫子乃言下者左行,不知其所謂也,願聞何以生之乎?

生,猶動也。《天元紀大論》鬼臾區曰,應地之氣,靜而守位。帝引之以證岐伯下者左行之語,而願聞地之所以動也。

岐伯曰:天地動靜,五行遷復,雖鬼臾區其上候而已,猶不能遍明。

天地動靜,猶言天動地靜也。地雖靜,而地之五行亦遷移環轉,余而復會,故曰五行遷復。前篇鬼臾區曰,臣斯十世。雖鬼臾區其十世以上,止占候其氣而已,猶不能遍明其變化流行之理。

夫變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七曜緯虛,五行麗地。地者,

所以載生成之形類也。虛者,所以列應天之精氣也。形精之動,猶 根本之與枝葉也,仰觀其象,雖遠可知也。

《易》曰:乾道變化,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易系》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象者,日月星辰之屬;形者,山川動植之屬。故夫變化之用,天垂象,地成形。天垂象,此七曜所以緯虛,言日月五星,經緯於太虛也。地成行,此五行所以麗地,言天布五行,下麗於地,而生長化收藏也。五行麗地,故地者所以載生成之形類也。七曜緯虛,故虛者所以列應天之精氣也。形類精氣之動,而形本乎精,是精為根,而形為葉,猶根本之與枝葉也。但仰觀其天象,天雖高遠,理可知也,知天則知地矣。

帝曰:地之為下否乎?

否,批,上聲。

否,閉塞也。地氣不升,天氣不降,則閉塞不通,故問地之為下否乎?

岐伯曰:地為人之下,太虛之中者也。

人戴天履地,故地為人之下,天覆於上,環繞地下,地在太虛之中者也。

帝曰:馮乎?

馮,作憑。

憑,依也。地為太虛之中,其有依乎?

岐伯曰:大氣舉之也。

天清於上,地宣於下,大氣舉之,則所憑者氣也。

燥以干之,暑以蒸之,風以動之,濕以潤之,寒以堅之,火以

溫之。故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在中,火遊行其間。寒暑六入, 故令虛而化生也。

統言之,則曰大氣。析言之,則有燥暑風濕寒火六氣,遊行出入於地中,而化生萬物也。燥暑風濕寒火,在天無形之氣也。干蒸動潤堅溫,在地有形之徵也。故風寒之氣,在於地下;燥熱之氣,在於地上,濕土之氣,在於地中;火熱之氣,遊行其間。一歲之中,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今風濕類乎寒,燥火類乎暑,是寒暑六氣入於地中,故令地在太虛之中,而化生萬物也。由此而推之於人,肝腎在下,即風寒在下也。肺心在上,即燥熱在上也。脾位中央,即濕氣在中也。三焦之氣遊行於上中下,即火遊行其間也。人居天地之中,而與天地相參也。

故燥勝則地干,暑勝則地熱,風勝則地動,濕勝則地泥,寒勝則地裂,火勝則地固矣。

此承上文之義而復言之。上文云,燥以干之,故燥勝則地干。暑以蒸之,故暑勝則地熱,惟蒸也,故熱。風以動之,故風勝則地動。濕以潤之,故濕勝則地泥,惟潤也,故泥。寒以堅之,故寒勝則地裂。裂,堅之極也。火以溫之,故火勝則地固。固,牢實也。潤則泥,溫則固,理當然也。

帝曰:天地之氣,何以候之?

天地之氣,何以候之於人。

岐伯曰: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也。《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此之謂也。

天地之氣,五運六氣也。勝復之作,淫勝郁復也。運氣之變,發為民病,非診候之可知也。故診脈之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即此天地之氣,勝復之作,不形於診之謂也。

帝曰:間氣何如?

間,去聲。

岐伯曰:隨氣所在,期於左右。

司天左右之氣,在泉左右之氣,謂之間氣。如少陰司天,則左太陰右厥陰,謂之間氣,而居乎上。陽明在泉,則左太陽右少陽,謂之間氣,而居乎下。是隨司天在泉之氣,而期於左右也。

帝曰:期之奈何?

期於左右,何以驗之:故問期之奈何。

岐伯曰:從其氣則和,違其氣則病。

從,同也。違,逆也。從其氣者,歲中主時之氣,與加臨之間氣相同,如初之氣厥陰風木,而丑未之歲,厥陰風木加於初氣,是從其氣也。從則陰陽相合,故和。違其氣者,主時之氣,與加臨之氣相逆,如初之氣,厥陰風木,而卯酉之歲,太陰濕土加於初氣,木刑其土,是違其氣也。違則加臨受制,故病。

不當其位者病。

不當其位,即上文云,以下臨上,不當位也。如卯酉之歲,太陰濕土加於初氣之厥陰風木,則少陽相火加於二氣之少陰君火,以下臨上,不當其位,故病。

迭移其位者病。

迭,代也。間氣加臨其主時正位之氣,代為移易,間氣乘主,非其時而有其氣,故病。

失守其位者危。

失守其位者,非其主氣之時而乘侮之,虛其本位而失守也。如初氣厥陰風木,燥金之氣乘所不勝而侮之,則金失守其位,至陽明燥金主氣之時,不能自旺故危。危,無以自立也。

尺寸反者死。

少陰君火不司氣化,五運南北之政,則司天在泉,尺寸當不應,而反應者,失其常也,故死。

陰陽交者死。

《評熱病論》云:「有病溫者,汗出輒復熱,而脈躁疾,不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陰陽交,交者死也。」

先立其年,以知其氣,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應,平聲。

結上文左右間氣加臨,必先立其主氣之年,以知其間氣之左右應見,然後乃可以言死生之逆順。

帝曰:寒暑燥濕風火,在人合之奈何?其於萬物何以化生?

天地人萬物,皆有寒暑燥濕風火之六氣,故舉六氣之合於人,而化生萬物以問。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木,木生酸,酸生肝,肝生筋,筋生

心。其在天為玄,在人為道,在地為化。化生五味,道生智,玄生 神,化生氣。神在天為風,在地為木,在體為筋,在氣為柔,在臟為肝。

此下皆申明六氣合於人身,而化生萬物之意。文同《陰陽應象大論》,解在本篇。此則曰,化生氣,化生五味之氣也,在氣為柔,風木之氣柔和也。

其性為喧,其德為和,其用為動。

日暖曰喧,春時天日始暖,故其性為喧。陽和始布,故其德為和。性喧德和,氣機旋轉,故其用為動。

其色為蒼,其化為榮,其蟲毛。

彼蒼者天,色之青也。其化為榮,物始生也。其蟲毛,森森之象也。

其政為散,其令宣發,其變摧拉,其眚為隕。

散,敷布也。其政敷布,則其令宣發。摧拉,解散也。隕,崩墜也。眚,災害也。其變摧拉,則其眚為隕。

其味為酸,其志為怒。怒傷肝,悲勝怒;風傷肝,燥勝風;酸傷筋,辛勝酸。

曲直作酸,故其味為酸。肝志善怒,故其志為怒,而怒則傷肝。悲者,憂之類,肺之情,金能平木,故悲勝怒。風氣傷肝,而燥勝風,酸味傷筋,而辛勝酸,皆金能平木之意。

南方生熱,熱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其在天為熱,在地為火,在體為脈,在氣為息,在臟為心。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此則曰,在氣為息,呼吸之息,乃陽熱之氣也。

其性為暑,其德為顯,其用為躁。

炎夏曰暑,南方火熱,故其性為暑。火氣彰明,故其德為顯。性暑德顯,氣機迅疾,故其用為躁。

其色為赤,其化為茂,其蟲羽。

丹天之氣,色之赤也。其他為茂,物之盛也。其蟲羽,飛動之象也。

其政為明,其令鬱蒸,其變炎爍,其眚燔焫。

明,猶顯也。鬱蒸,盛熱也。其政為明,則其令盛熱。炎爍,火熱也。燔焫,火熱之極也。其變炎爍,則其眚燔焫。

其味為苦,其志為喜。喜傷心,恐勝喜;熱傷氣,寒勝熱;苦傷氣,咸勝苦。

炎上作苦,故其味為苦。心志善喜,故其志為喜,而喜則傷心。恐者,腎之情,水能制火,故恐勝喜。熱傷心氣,而寒勝熱。苦傷心氣,而咸勝苦,皆水能制火之意。

中央生濕,濕生土,土生甘,甘生脾,脾生肉,肉生肺。其在天為濕,在地為土,在體為肉,在氣為充,在臟為脾。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此則曰,在氣為充,土氣充於四旁也。

其性靜兼,其德為濡,其用為化。

土位中央而四布,位中央則靜,四布則兼,故其性靜兼。萬物資生,故其德為濡。靜兼而濡,生變無窮,故其用為化。

其色為黃,其化為盈,其蟲倮。

黅天之氣,色之黃也。其化為盈,物之充也。其蟲倮,肉體之象也。

其政為謐,其令雲雨,其動變注,其眚淫潰。

謐,音密,餘篇同。

謐,安靜也。地體安靜,故其政為謐。濕氣上升,為云為雨,故其令雲雨。雲行雨施,故其變動注。動注不已,則其眚淫潰。

其味為甘,其志為思。思傷脾,怒勝思;濕傷肉,風勝濕;甘傷脾,酸勝甘。

稼穡作甘,故其味甘。脾志善思,故其志為思,而思則傷脾。怒者,肝之情,木能刑土,故怒勝思。濕氣傷肉,而風勝濕。甘味傷脾,而酸勝甘,皆木能刑土之意。

西方生燥,燥生金,金生辛,辛生肺,肺生皮毛,皮毛生腎。其在天為燥,在地為金,在體為皮毛,在氣為成,在臟為肺。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在氣為成者,感秋氣而萬物成就也。

其性為涼,其德為清,其用為固。

秋氣容平,故其性為涼。氣機收斂,故其德為清。萬物成實,故其用為固。

其色為白,其化為斂,其蟲介。

素天之氣,色之白也。其化為斂,物之收也。其蟲介,金甲之象也。

其政為勁,其令霧露,其變肅殺,其眚蒼落。

勁,堅銳也,金質堅銳,故具政為勁。白露降,故其令霧露。夏盛極而秋始衰,故其變肅殺,萬物凋謝,故其眚蒼落。

其味為辛,其志為憂。憂傷肺,喜勝憂;熱傷皮毛,寒勝熱;辛傷皮毛,苦勝辛。

從革作辛,故其味為辛。肺志善憂,故其志為憂,而憂則傷肺。喜者,心之情,火能剋金,故喜勝憂。熱氣傷皮毛,而寒勝熱。辛味傷皮毛,而苦勝辛,皆火能剋金之意。

按,春曰風傷肝,夏曰熱傷氣,長夏曰濕傷肉,冬曰寒傷血,皆四時本氣自傷。此秋則曰熱傷皮毛,乃所勝之氣傷之。以見五臟,有受傷於四時之本氣者,有受傷於所勝之客氣者。舉一臟之不同,而可類推於五臟矣。

北方生寒,寒生水,水生咸,咸生腎,腎生骨髓,髓生肝。其在天為寒,在地為水,在體為骨,在氣為堅,在臟為腎。

解見《陰陽應象大論》。在氣為堅者,感冬氣而萬物堅凝也。

其性為凜,其德為寒,其用為操。

操,原本闕今補。

凜,嚴厲也。冬氣嚴厲而寒,故其性為凜。其性為凜,則其德為寒。性凜德寒,則其用為操。操,貞固也。

其色為黑,其化為肅,其蟲鱗。

玄天之氣,色之黑也。其化為肅。物之藏也。其蟲鱗,水中之生物也。

其政為靜,其令嚴貞,其變凝冽,其眚冰雹。

嚴貞,原本闕文,今補。雹,音薄,餘篇同。

冬氣安定,故其政為靜。嚴寒貞固,故其令嚴貞。凝冽,冷之極也。冰雹,水之堅也。也變凝例,則其青冰雹。

其味為咸,其志為恐,恐傷腎,思勝恐;寒傷血,燥勝寒;咸傷血,甘勝咸。

潤下作咸,故其味為咸。腎志善恐,故其志為恐,而恐則傷腎。思者,脾之情,土勝其水,故思勝恐。寒水傷陰血,而土燥則勝寒。鹹味傷陰血,而甘味則勝咸,皆土能勝水之意。

五氣更立,各有所先,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

更,平聲。

總結上文而言五方之氣,更立四時,春風夏熱秋燥冬寒,各有所先。非其主位而有是氣,則為邪。當其主位而有是氣,則為正也。

帝曰:病之生變何如?

非其位則邪,故問病之生變何如?

岐伯曰: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

四時之氣,皆能為病。氣相得而病,則病之生變也微,氣不相得而病,則病之生變也甚。

帝曰:主歲何如?

氣相得則微,不相得則甚,則四時之氣皆能為病,故問主歲之太過不及何如。

岐伯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其不及,則己所不勝侮而乘之,己所勝輕而侮之。

五氣更立,主時之氣也。五運在中,主歲之氣也。如甲己土運主歲,土氣有餘,則制己所勝之水氣,而侮所不勝之木氣。土氣不及,則己所不勝之木氣侮而乘之,己所勝之水氣亦輕而侮之。有餘不及,皆為病也,五氣皆然。

侮反受邪,侮而受邪,寡於畏也。

歲氣貴得其平,不可有餘,不可不及。始則乘而侮之,繼則侮反受邪。如歲土有餘,制其水氣,土虛本位,至長夏土氣主時,不能自旺,水之子木反制其土,是侮反受邪。申言侮而受邪,其始不安其位,寡於畏忌之所致也,五氣皆然。

帝曰:善。

氣有餘而乘侮,則侮反受邪。若氣不足而受侮,則鬱久當復。帝故善之。

六微旨大論第七十篇

承上篇五運行,而論天道六六之節,地理應六節,上下有位,左右有紀,歲數始終,萬物生化之道。本經第九篇《六節藏象大論》,為六氣之大綱,此則闡明其旨,以悉其微,故曰《六微旨大論》。

黃帝問曰:嗚呼遠哉!天之道也。如迎浮雲,若視深淵,視深

淵尚可測,迎浮雲莫知其極。夫子數言謹奉天道,余聞而藏之,心 私異之,不知其所謂也。願夫子溢志,盡言其事,令終不滅,久而不絕,天之道可得聞乎?

數,音朔,藏,如字。

嗚呼,嘆詞。遠,大也。帝嘆天道遠大,莫知其極,願聞天道於岐伯,令終不滅,久不絕而傳之後世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明乎哉問天之道也!此因天之序,盛衰之時也。

帝問天道,故贊其明。天道者,因天四時之序,而有盛衰之時也。盛衰者,春夏為盛,秋冬為衰。

帝曰:願聞天道六六之節盛衰何也?

承上文盛衰之時,而問天道六六之節亦有盛衰何也。六六之節者,天以六為節,六六三百六十日,以成一歲也。

岐伯曰:上下有位,左右有紀。

六六之節,而有盛衰者,一歲之中有上下陰陽之氣,有左右陰陽之氣也。上下者,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司天在泉有一定之位。左右者,司天左右之氣,在泉左右之氣。左右陰陽,有不易之紀,詳見下文。

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陽明之右,太陽治之:太陽之右,厥陰治之;厥陰之右,少陰治

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太陰之右,少陽治之。此所謂氣之標,蓋南面而待也。故 曰:因天之序,盛衰 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此之謂也。

所謂左右有紀者,在泉左氣為間氣加臨之首。六氣始於厥陰,厥陰司天,則少陽在泉,故少陽之右,陽明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故陽明之右,太陽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太陰司天,則太陽在泉,故太陽之右,厥陰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少陽司天,則厥陰在泉,故厥陰之右,少陰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陽明司天,則少陰在泉,故少陰之右,太陰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太陽司天,則太陰在泉,故太陰之右,少陽治之,為間氣加臨之首。在上為本,在下為標。今舉在泉之氣,故曰:此所謂氣之標。位本在左,今曰右者,在泉面北,蓋人則面南而待之也。故《八正神明論》曰:因天之序,盛衰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即此面南而待之之謂也。

少陽之上,火氣治之,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

氣治之,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中見太陽;太陰 之上,濕氣治之,中見陽明。所謂本也,本之下,中之見也,見之下,氣之標也。

所謂上下有位者,六氣有上中下之位也。承上文所舉之次,而言少陽之上,火氣治之,是火氣在上而少陽在下也,少陽厥陰相為表裡,故中見厥陰。陽明之上,燥氣治之,是燥氣在上,而陽明在下也,陽明太陰相為表裡,故中見太陰。太陽之上,寒氣治之,是寒氣在上,而太陽在下也,太陽少陰相為表裡,故中見少陰。厥陰之上,風氣治之,是風氣在上,而厥陰在下也,厥陰少陽相為表裡,故中見少陽。少陰之上,熱氣治之,是熱氣在上,而少陰在下也,少陰太陽相為表裡,故中見太陽。太陰之上,濕氣治之,是濕氣在上,而太陰在下也,太陰陽明相為表裡,故中見陽明。此火燥寒風熱濕六氣在上,所謂本也。厥陰、少陰、太陰、少陽、陽明、太陽六氣在中,是本之下而有中之見也。少陽、陽明、太陽、厥陰、少陰、太陰六氣在下,是中之下而有氣之標也。

本標不同,氣應異象。

本在上,標在下,故本標不同。氣有從本者,有從本從標者,有不從標本從乎中者,六氣應病不同,故氣應異象,象病形也。

帝曰:其有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太過,何也?

上文言六氣之上下左右,未言盛衰,故舉歲氣之不及太過以問。

岐伯曰:至而至者和;至而不至,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來氣有餘也。

至而至者,得其平也,故曰和。至而不至,乃時至而氣不至,是謂不及,故曰來氣不及也。未至而至,乃時未至而氣先至,是至而太過,故曰來氣有餘也。有餘不及即盛衰也。

帝曰: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如?

至而不至,未至而至,何以驕之?

岐伯曰:應則順,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病。

應者,時至物生,不先不後,有常序也,故應則順。否則,物不應期,或後或先,失其常序,故否則逆,逆則變生,變生則為民病矣。

帝曰:善。請言其應。

時物相應則順,帝故善之,復探其應。

岐伯曰:物生其應也,氣脈其應也。

以天時之氣而徵於地,則物應四時,故物生其應也。物生其應,以明應則順否則逆也,以天時之氣而徵於人,則脈應四時,故氣脈其應也,氣脈其應,以明逆則變生,變生則病也。

帝曰:善。願聞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天時之氣,不但徵諸物生,且驗諸氣脈,帝故善之,而天道六六之節應於地理,故問地理之應六節氣位何如。

岐伯曰: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也;君火之右,退行一步,相火

治之;復行一步,土氣治之;復行一步,金氣治之;復行一步,水 氣治之,復行一步,木氣治之;復行一步,君火治之。

地理,地之五方五行也。六節,時之六氣六位也。以地理之五,而應六節之六,當分南北四隅,以定其位而應之。顯明者,東方日出,厥陰木王之氣也。厥陰位於東北,從東北而轉於東南,則厥陰顯明之右,少陰君火之位也。從東南而轉於正南,則君火之右,退行一步,少陽相火治之。從正南而轉於西南,則復行一步,太陰土氣治之。從西南而轉於西北,則復行一步,陽明金氣治之。從西北而轉於正北,則復行一步,太陽水氣治之。從正北而轉於東北,則復行一步,厥陰木氣治之。從東北而轉於東南,則復行一步,少陰君火治之,猶之顯明之右,君火之位之謂也。此地理之南北四隅,以應天時之六氣六位者如此。

六微旨大論附圖

余注五運六氣司天在泉,皆以辭達意,闡明經旨,並不繪圖。茲地理應六節氣位,並非六氣主時之位,故繪此圖以曉之。至六氣主時,但以六氣主歲,六氣加臨之次,比類例觀總屬一理,毋須余言之喋喋也。

愚按地理應六節,論南北四隅方位,非六氣主時之位也。六氣主時,以正月朔日平旦為始,一氣主六十日,初之氣厥陰風木,二之氣少陰君火,三之氣太陰濕土,四之氣少陽相火,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寒水。《六元正紀大論》云:六氣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視之,睹其位而知其所在也。其氣當以立春為始,大寒為終,此三陰三陽之氣從陰而陽由一而三,環轉運行,天氣如是,人氣亦如是。前人圖式,訛以地理相應之位,為六氣主時之位,又扯大寒之氣為六氣之首,未免節氣有乖,三氣少陽,四氣太陰,不無陰陽倒置。且於五常政,《至真要大論》諸篇,次序不合。前人因訛傳訛,亟當改正。

相火之下,水氣承之;水位之下,土氣承之;土位之下,風氣承之;風位之下,金氣承之;金位之下;火氣承之:君火之下,陰精承之。

少陽相火位乎南,太陽寒水位乎北,是相火之下水氣承之也。太陽寒水位乎正北,太陰濕土位乎西南,是水位之下土氣承之也。太陰濕土位乎西南,厥陰風木位乎東北,是土位之下風氣承之也。厥陰風木位乎東北,陽明燥金位乎西北,是風位之下金氣承之也,陽明燥金位乎西北,少陰君火位乎東南,是金位之下火氣承之也。少陰君火位乎東南,太陽寒水位乎正北,是君火之下陰精承之也。此四隅上下,氣有承製,猶之春時木王,越夏與長夏,而秋金之氣承之;夏時火王,越長夏與秋,而冬水之氣承之;秋時金王,越冬春而夏火之氣承之;冬時水王,越春夏而長夏之土氣承之,其義一也。

帝曰:何也?

帝問下承何義。

岐伯曰: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外列盛衰,害則敗亂,生化大病。

張隱菴曰:古文制生則化,今文改為制則生化。

亢,盛極也。五行之氣,盛極則害,下承乃所以制之。惟其制之,則生化無窮,而外列盛衰。制則生化者,如水制其火,而水之子木又生火也。外列盛衰者,盛已而衰,衰已而盛,四時之氣可徵也。若亢極而害則敗亂內生,致生化大病。

帝曰:盛衰何如?

上文云,外列盛衰,故問盛衰何如。

岐伯曰: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邪則變甚,正則微。

當,去聲。

盛衰者,有餘不及之謂。非其主氣之位,而或盛或衰則為邪。當其所主之位,宜盛而盛,宜衰而衰則為正。邪氣為病,則變異必甚,正氣為病雖病則微。

帝曰:何謂當位?

上文云當其位則正,故問何謂當位。

岐伯曰:木運臨卯,火運臨午,土運臨四季,金運臨酉,水運臨子,所謂歲會,氣之平也。

當位者,天干化運,地支主歲,五行相合,各當其位也,如丁卯之歲,木運臨於卯木;戊午之歲,火運臨於午火;甲辰甲戌己丑己未之歲,土運臨於辰戌丑未;乙酉之歲,金運臨於酉金;丙子之歲,水運臨於子水。干支運氣相合,所謂歲會,氣之平也。平氣之歲,雖有盛衰,是為正氣,其病則微。

帝曰:非位何如?

上文云,非其位則邪,故問非位何如。

岐伯曰:歲不與會也。

歲不與會者,非歲會之年。非歲會之年,而氣有盛衰則為邪氣,邪則變甚。

帝曰:土運之歲,上見太陰;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少陰;金運之歲,上見陽明;木運之歲,上見厥陰;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奈何?

上文五運下合主歲之地支,是為歲會,此帝復舉五運上合司天之氣以問。土運之歲,上見太陰,如己丑己未之歲也。火運之歲,上見少陽,如戊寅戊申之歲也;上見少陰,如戊子戊午之歲也;金運之歲,上見陽明,如乙卯乙酉之歲也;木運之歲,上見厥陰,如丁己丁亥之歲也;水運之歲,上見太陽,如丙辰丙戌之歲也。

岐伯曰:天之與會也,故《天元冊》曰天符。

帝之所問,乃司天之氣與五運相合,故曰天之與會也。《天元紀大論》云:應天為天符。故《天元冊》曰天符,非《太始天元冊》文也。

帝曰:天符歲會何如?

天符與歲會相合何如。

岐伯曰:太乙天符之會也。

天符歲會相合,是名太乙天符,故曰太乙天符之會也。《天元紀大論》云:應天為天符,承歲為歲直,三合為治。太乙天符之會,即三合也,謂五運之氣、司天之氣、歲支之氣三者皆同。解見天元紀三合為治注內。

帝曰:其貴賤何如?

至尊無二,謂之太乙。伯云太乙天符,故問貴賤何如。

岐伯曰:天符為執法,歲會為行令,太乙天符為貴人。

應司天之氣,是為天符,天無言而化育,猶之執法於上也。應主歲之氣,是為歲會,地承天而生殺,猶之行令於下也。五運之氣,司天之氣,歲支之氣,三者皆同,是為太乙天符;太乙者,無上至尊,猶之眾職環會而為貴人也。

帝曰:邪之中也奈何?

中,去聲,下同。

執法、行令、貴人,是有貴而無賤也。若中於邪,則非貴矣,故問邪之中也奈何。

岐伯曰:中執法者,其病速而危;中行令者,其病徐而持;中貴人者,其病暴而死。

天氣運行,強健不息,中執法者,失其旋轉之機,故其病速而危。主歲之氣,下合於地,中行令者,傷其有形之體,故其病徐而持。貴人者,天地氣交,上下環會,中貴人者,一時不相交會,則霄壤判,故其病暴而死。中邪而病,病而且死,則為賤矣。

帝曰:位之易也何如?

天符歲會,太乙天符,皆主一歲之氣。其四時之氣,則有六位更易,位之易也,其病何如?

岐伯曰:君位臣則順,臣位君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所謂二火也。

六氣之中有二火,君火加於相火之位,是君位臣,乃以上臨下則順。相火加於君火之位,是臣位君,乃以下侵上則逆。逆則其病近,其害速;順則其病遠,其害微。君臣者,所謂二火也。

此一節,言天道六六之節,地理之應六節,而各有盛衰也。

帝曰:善。願聞其步何如?

步,猶位也。上文南北四隅,地理之步也,願聞六氣之步何如?

岐伯曰:所謂步者,六十度而有奇,故二十四步積盈百刻而成日也。

奇,音箕,下同。

六十度,猶六十日也。奇,猶零也。所謂步者,六十日而有零,則為一步。六十日為一步,則一歲六步,故二十四步,則當四歲,有奇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四分度之一,則一歲餘二十五刻,四歲則積盈百刻而成有奇之一日也。蓋積有奇之刻而成日,積有奇之日而成月,所以合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也。

帝曰:六氣應五行之變何如?

一歲六氣,氣應五行,有常有變,帝故問之。

岐伯曰:位有終始,氣有初中,上下不同,求之亦異也。

位者,主時之定位。厥陰為始,太陽為終,終而復始,故曰位有終始。位有終始,位之常也。氣者,加臨之間氣。在泉左間之氣,為加臨之初氣,而主歲半以上,司天左間之氣,為加臨之四氣,而主歲半以下。四氣居中,故曰氣有初中,初中者,隨司天在泉之上下而更變,故上下不同。上下不同,則求之亦異,不同而異,氣之變也。

帝曰:求之奈何?

伯云,求之亦異,故問求之奈何?

岐伯曰:天氣始於甲,地氣始於子,子甲相合,名曰歲立,謹候其時,氣可與期。

天干之氣始於甲,地支之氣始於子,子甲相合以成其歲,故命曰歲立。其歲既立,則謹候其四時,而六氣可與之相期,謹候其時,所以求之也。

帝曰:願聞其歲六氣始終,早晏何如?

雖曰謹候其時,氣可與期,而一歲之中,六氣相繼,有時未至而氣先至,有時己至而氣未至,是六氣始終有早晏之不同,故復問之。

岐伯曰:明乎哉問也!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六氣始終,求其早晏,問之明也。溯其所始,甲子之歲初之氣,天數始於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蓋一日十二時,一時八刻,子午二時各十刻,一日計百刻。六十日為一氣,一氣計六千刻,一歲六氣,六六計三萬六千刻。以歲時而合天度,則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度為一日,一日計百刻,四分度之一,謂一度,四分,計二十五刻也。三百六十日,僅合三百六十度,以五百二十五刻而六分之,則一氣當餘八十七刻半。六十日,計六千零八十七刻半。此申明始終相繼之早晏,故但舉其零也。

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初之氣終於八十七刻半,故二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每氣六千零八十七刻半,計二氣之終,共一萬二千一百七十五刻,終於七十五刻者,舉其零也。

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二之氣,終於七十五刻,故三之氣始於七十六刻,三氣之終,共一萬八千二百六十二刻半。

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

三之氣終於六十二刻半,故四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四氣之終,共二萬四千三百五十刻。

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

四之氣終於五十刻,故五之氣始於五十一刻,五氣之終,共三萬零四百三十七刻半。

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所謂初六,天之數也。

五之氣終於三十七刻半,故六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六氣之終,共三萬六千五百二十五刻,以成三百六十五日二十五刻。所謂初六,此以六氣而合天度之數也。

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

甲子之六氣終於二十五刻,故乙丑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二十六刻,終於四萬二千六百一十二刻半。

二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百刻。

二之氣,加六千零八十七刻半,共四萬八千七百刻,舉其零數,則百刻也。

三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

上文終於百刻,故此復始於一刻,紀其零數,復加甲子之初氣。

四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二氣。

五之氣,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三氣。

六之氣,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刻。所謂六二,天之數也。

紀其零數,復如甲子之四氣。此六氣二周,所謂六二,以六氣而合天度之數也。

丙寅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二之氣,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

二十五刻;三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四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終於水下 百刻;五之氣,始於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六之氣,始於八十七刻六分, 終於七十五刻。所謂六三,天之數也。

此皆舉其零數,六氣三周,以六氣而合天度之數也。

丁卯歲,初之氣,天數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二之氣,始於六十二刻

六分,終於五十刻,三之氣,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四之氣,始於三十六刻 六分,終於二十五刻;五之氣,始於二十六刻,終於一十二刻半;六之氣,始於一十二刻六分, 終於水下百刻。所謂六四,天之數也。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常如是無已,周而復始。

此亦舉其零數,以明六氣始終相繼之早晏也。四歲,則二十四步。次戊辰歲,初之氣復始於一刻,亦如上文始於甲子初氣之一刻,終於丁卯六氣之百刻。常如是無已,四歲一小周,周而復始。

哉曰:願聞其歲候何如?

歲候者,一歲一候,六十歲則六十候也。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日行一周天,氣始於一刻,日行再周天,氣始於二十六刻;日行三周天,

氣始於五十一刻;日行四周天,氣始於七十六刻;日行五周天,氣復始於一刻。所謂一紀也。是故寅 午戌歲氣會同,卯未亥歲氣會同,辰申子歲氣會同,巳酉醜歲氣會同,終而復始。

欲悉歲候,可以一紀而會同之。如上文甲子之歲,日行一周天,氣始於一刻,一歲既終。乙丑之歲,日行再周天,氣始於二十六刻,一歲既終,丙寅之歲,日行三周天,氣始於五十一刻,一歲既終;丁卯之歲,日行四周天,氣始於七十六刻,四歲已周,日行五周天,其氣復如甲子之始於一刻。凡此四歲,所謂一紀也。是故四歲會同,則寅午戌、卯未亥、辰申子、巳酉醜,四歲一會,度數相同,是為歲氣會同,歲氣會同,則終而復始。

此一節,言六十度有奇為一氣,四歲為一紀,三合會同,終而復始之義。

帝曰:願聞其用也。

帝欲以天地陰陽之理,合於人身,故願聞其用,用者,變化動靜升降出入也。

岐伯曰:言天者求之本,言地者求之位,言人者求之氣交。

天有天之用,地有地之用,人有人之用。故言天之用者,當求之本,本,太初也。言地之用者,當求之位,位,八方也。言人之用者,當求之氣交,氣交,合天地之氣而交於人也。

帝曰:何謂氣交?

帝欲聞人之用,故問何謂氣交。

岐伯曰:上下之位,氣交之半,人之居也。故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天樞之下,地氣主之;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萬物由之。此之謂也。

分,去聲。

上下之位,上天下地之位也。氣交之中,天氣之下,地氣之上,是氣交之中,而為人之居也。《六元正紀大論》云: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上下交互,氣交主之。樞者,上下之半,如樞楗之開闔也。故曰,天樞之上,天氣主之,而春夏歲半之氣,主乎開也。天樞之下,地氣主之,而秋冬歲半之氣,主乎閉也。上下交互,氣交之分,人氣從之。而生長壯老已,萬物由之,而生長化收藏,即此氣交之中人居之謂也。

帝曰:何謂初中?

天樞當歲半之中,然必由初而中,故問何謂初中。

岐伯曰,初凡三十度而有奇,中氣同法。

六十度零八十七刻半為一氣,故凡三十度而有奇初,三十四度便為中,故曰中氣同法,此言一氣之初中也。

帝曰:初中何也?

帝復問一歲之初中。

岐伯曰:所以分天地也。

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一歲初中,所以分天地也。

帝曰:願卒聞之。

願卒聞所以分天地之義。

岐伯曰:初者,地氣也;中者,天氣也。

在泉左氣為初氣加臨之首,故初者在泉之地氣也。司天右氣為四氣加臨之首,故中者司天之天氣也。此一歲之初中,所以分天地也。

帝曰:其升降何如?

地氣主升,天氣主降,故問升降何如。

岐伯曰:氣之升降,天地之更用也。

更,平聲。

升者,降之基,降者,升之本。故氣之升降,乃天地之更用也。

帝曰:願聞其用何如?

其更用何如。

岐伯曰:升已而降,降者謂天;降已而升,升者謂地。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故高下相召,升降相因,而變作矣。

所謂更用者,升已而降,降者謂天,是天之降,實基於地之升。降已而升,升者謂地,是地之升,實本於天之降。夫天氣下降,而下降之氣流於地,地氣上升,而上升之氣騰於天。故高下相召而通感,升降相因而互遷,由是而變作矣,變者,物生之謂也。

帝曰:善。寒濕相遘,熱燥相臨,風火相值,其有間乎?

間,去聲,熱燥舊本系燥熱,今改。

升降之理既明,帝故善之。復舉司天在泉,加臨主時之氣以問。寒濕相遘者,司天在泉之氣也,如太陽寒水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熱燥相臨者,加臨之氣也。如太陽司天,太陰在泉,則少陽火熱加臨初之氣,陽明燥金加臨二之氣。風火相值者,主時之氣也,如厥陰風木主初之氣,少陰君火主二之氣。此司天在泉,加臨主時之氣,同屬一氣,其有間乎?間,不同也。

岐伯曰:氣有勝復,勝復之作,有德有化,有用有變,變則邪氣居之。

始則有餘而勝,既則不足而受復,是一氣之中有勝復之不同,而勝復之作,中有生物之德,有柔和之化,有操守之用,有災眚之變。德化,用氣之正也,變則邪氣居之,以明六氣之有間也。

帝曰:何謂邪乎?

變則邪氣居之,故問何謂邪乎。

岐伯曰:夫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變化之相薄,成敗之所由也。故氣有往復;用有遲速,四者之有,而化而變,風之來也。

萬物由化而生,故物之生從於化。萬物至變則已極,故物之極由乎變。變者,物之已敗,化者,物之將成,是變化之相薄,乃成敗之所由也。故天地變化之氣,有往有復,而往復之用,有遲有速,經復遲速,四者之有,則萬物從之而化,從之而變,變則邪氣居之,此風之所由來也,以明風氣之為邪。

帝曰:遲速往復,風所由生,而化而變,故因盛衰之變耳。成敗倚伏遊乎中何也?

承岐伯之言而復問也。謂遲者氣之衰,速者氣之盛,往者氣之衰,復者氣之盛,變者氣之已衰,化者氣之將盛。如遲速往復,則風所由生,而化而變,其故乃因盛衰之變耳。又云,成敗之所由。則成敗之所以倚伏,而遊行乎中者何也?

岐伯曰:成敗倚伏生乎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

動者生之機,動而不已,則變之兆。故成敗之所以倚伏者,生乎氣機之動,動而不已,則變作矣。《中庸》云:動則變。此之謂也。

帝曰:有期乎?

伯云,動而不已。帝問其動有止息之期乎?

岐伯曰:不生不化,靜之期也。

動者,無息之謂。有生有化,動無止期,惟不生不化,則止息之期也。靜,止也,息也。

帝曰:不生化乎?

萬物資始資生,可以不生化乎?

岐伯曰: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弧危。故非出入,則無以生長壯老已;非

升降,則無以生長化收藏。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故器者生化之宇,器散則分之,生化息 矣。故無不出入,無不升降。化有小大,期有近遠,四者之有,而貴常守,反常 則災害至矣。故曰:無形無患。此之謂也。

長,上聲。藏,如字。

《五常政大論》云: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曰氣立,氣止則化絕,不生化者,猶之出入廢則神機化滅,升降息則氣立孤危,而天地或幾乎崩墜矣。出入者,往來無窮之義,故非出入,則天下之動物無以生長壯老已。升降者,上下無方之義,故非升降,則天下之植物無以生長化收藏。凡有形者,謂之器。人與萬物生於天地之中,皆屬有形,均謂之器。是以升降出入,無器不有。故器者生化之宇,宇猶居也。聚則成器,器散則分之,分之者,陽歸於天,陰歸於地,分之則生化息矣。故萬物無不有此出入,無不有此升降,但其中生化有小大,死期有遠近。如朝菌晦朔,螻蛄春秋,此化之小,期之近者也。蓂靈大椿,千百歲為春,千百歲為秋,此化之大,期之遠者也。小大近遠,四者之有,而貴常守,常守則生,反常失守則災害至,而不能生矣。凡屬有形,必患其敗,故曰無形無患,即此不生化之謂也。

故曰成語未詳其處。

帝曰:善。有不生不化乎?

生化之理既明,帝故善之。蒼天無形無患,有不生不化者乎?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與道合同,惟真人也。

不生不化,與道合同,惟真人其能之。首篇云: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其斯之謂歟!

帝曰:善。

真人與道合同,是無形無患,帝故善之。

此一節,言人在天地之中,有變化之用,真人體同天地,無庸變化也。

氣交變大論第七十一篇

上篇云,氣交之分,人氣從之。此承上篇氣交之意,而為氣交變大論,以明氣運之太過不及,四時之德化政令,星象之吉凶善惡,有常有變,徵應於人,藏之靈室,命曰《氣交變大論》。

黃帝問曰:五運更治,上應天期,陰陽往復,寒暑迎隨,真邪相薄,內外分離,六經波盪,五氣傾移,太過不及,專勝兼併,願言其始,而有常名,可得聞乎?

更,平聲。

五運,五行也。期,一歲也。一歲之中,五行各主其時,故曰五運更治。上應天期,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故曰陰陽往復,寒暑迎隨。若真邪相薄,則內外分離,相薄分離,則六經波盪,五氣傾移,波盪傾移,其中有太過不及之氣。太過則專勝,不及則兼併。欲究其終,必言其始,欲明其變,必悉其常。此帝舉以為問。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此上帝所貴,先師傳之,臣雖不敏,往聞其旨。

五運上應天期,以及陰陽寒暑,始終常變,是明道也。道者,上帝所貴,先師傳之,故往昔曾聞其旨。

帝曰:余聞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余誠菲德,未足以受至道。然而眾子哀其不終,願夫子保於無窮,流於無極,余司其事,則而行之奈何?

欲岐伯盡言傳於後世,無有窮極也。

岐伯曰:請遂言之也。《上經》曰:夫道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此之謂也。

《上經》,《著至教論》也。《著至教論》,帝語雷公曰: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岐伯引之以明往聞其旨,此之謂也。

帝曰:何謂也?

天文地理人事,帝欲詳明其旨,故復問之。

岐伯曰:本氣位也。位天者,天文也。位地者,地理也。通於人氣之變化者,人事也。故太過者先天,不及者後天,所謂治化而人應之也。

氣位,六氣主歲之位。六氣位天,六氣位地,人居氣位之中,故曰本氣位也。三陽三陰位乎天者,即天文也。三陽三陰位乎地者,即地理也。以六氣之位,通於人氣之變化者,即人事也。未當位而氣先至,是氣之太過,故太過者先天。已當位而氣未至,是氣之不及,故不及者後天。先天后天,所謂主治之氣化,而人應之,以為氣之變化也。

帝曰,五運之化,太過何如?

上文太過者先天,不及者後天,帝先問五運氣化之太過。

岐伯曰:歲木太過,風氣流行,脾土受邪。民病飧泄食減,體重煩冤,腸鳴腹支滿,上應

歲星。甚則忽忽善怒,眩冒巔疾。化氣不政,生氣獨治,雲物飛動,草木不寧,甚而搖落,反 脅痛而吐甚,衝陽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在地為木,在天為風。故歲木太過,則風氣流行,其在於人,則脾土受邪,木剋土也。民病飧泄,土氣虛於下也。食減,土氣虛於上也。體重,則土氣不和於外。煩冤,則土氣不和於內。脾氣不通於胃則腸鳴,脾氣不行於四肢則腹支滿,腹支滿,腹滿而下連於足也。下文脅支滿,脅滿而上連於手也。歲木太過,故上應歲星,歲星,木星也。甚則風木太過,自致其病,忽忽善怒,風淫於內,厥陰肝臟病也。弦冒巔疾,風薄於上,厥陰經脈病也。化氣,土氣也,木盛土衰,故化氣不政,政,治也。生氣,木氣也,木氣有餘,故生氣獨治。風氣在天,則雲物飛動,風氣在地,則草木不寧,甚而搖落。風氣在人,則反脅痛而吐甚。衝陽,胃脈也,始則化氣不政,若木盛土衰,至衝陽脈絕者死不治。侮反受邪,故上應太白星,太白金星也。應太白,金刑木也。此歲木太過,而有氣交之變也。

歲火太過,炎暑流行,肺金受邪。民病瘧,少氣咳喘,血溢血泄注下,嗌燥耳聾,中

熱肩背熱,上應熒惑星。甚則胸中痛,脅支滿脅痛,膺背肩胛間痛,兩臂內痛,身熱骨痛 而為浸淫。收氣不行,長氣獨明,雨水霜寒,上應辰星。上臨少陰少陽,火燔焫,水 泉涸,物焦槁,病反譫妄狂越,咳喘息鳴,下甚血溢泄不已,太淵絕者死不治,上應熒惑星。

肺金,舊本訛金肺,今改。長,上聲,余長仿此。

在地為火,在天為暑。故歲火太過,則炎暑流行,其在於人,則肺金受邪,火剋金也。民病瘧,毫毛伸欠乃作寒熱也。少氣咳喘,肺氣虛也。血溢血泄,氣虛不能攝血也。水不上升則注下,注下則津液不濡,故嗌燥耳聾。火不下降則中熱,中熱則肩背熱。歲火太過,故上應熒惑星,熒惑火星也。火炎過甚,自致其病,則胸中痛,脅支滿,脅痛,膺背肩胛間痛,兩臂內痛,皆心主包絡之病也。蓋心主包絡之脈起於胸中,循胸出脅,入肘下臂故也。身熱,火氣外浮也。骨痛火浮於外,不溫於內也,而為浸淫,言身熱久則留注皮絡而成浸淫瘡也。收氣,金氣也,火盛金衰,故收氣不行。長氣,火氣也,火氣有餘故長氣獨明。有餘而往,不足隨之,侮反受邪,則雨水霜寒,而上應辰星,辰星水星也。應辰星,水刑火也。少陰君火也,少陽相火也,歲火太過,故上臨少陰少陽。火氣在天則火燔焫,火氣在地則水泉涸,物焦槁,火氣在人,則病反譫妄狂越,咳喘息鳴,火氣下甚則血溢泄不已。太淵肺俞之穴也,始則收氣不行,若火盛金衰至太淵絕者,死不治。火氣亢極,上應熒惑星。此歲火太過,而有氣交之變也。

歲土太過,雨濕流行,腎水受邪。民病腹痛,清厥意不樂,體重煩冤,上應鎮星。甚則肌肉

萎,足痿不收,行善瘛,腳下痛,飲發,中滿,食減,四肢不舉。變生得位,臟氣伏,化 氣獨治之,泉湧河衍,涸澤生魚,風雨大至,土崩潰,鱗見於陸,病腹滿溏泄腸 鳴,反下甚而太谿絕者死不治,上應歲星。

藏,如字,見,音現,下見同。

在地為土,在天為濕。故歲土太過,則雨濕流行。其在於人,則腎水受邪,土剋水也。民病腹痛清厥,陰寒水氣之病也。意不樂,則脾志不舒。體重,則土氣不和。煩寬,則心腎不交。歲土太過,故上應鎮星,鎮星土星也。土濕過甚,自致其病,則肌肉痿,肌肉痿則足痿不收,足痿不收則行善瘛,行善瘛則腳下痛,此土氣壅滯致生痿痹之證也。飲發者,水氣不行,發為飲病,故飲發則中滿,中滿則食減,食減則四肢不舉,此土氣壅滯致有停飲之證也。變生得位者,變而生病,當土王之時也。臟氣,水氣也,土盛水衰故臟氣伏。化氣,土氣也,土氣有餘故化氣獨治之。濕淫於地,則泉湧河衍,涸澤生魚。濕淫於天,則風雨大至。夫泉湧河衍則土崩潰,涸澤生魚則鱗見於陸。濕淫於人,則病腹滿溏泄腸鳴,反下甚。太谿,腎脈也,始則臟氣伏,若土盛水衰,至太谿脈絕者死不治,侮反受邪,故上應歲星,應歲星,木刑土也。此歲土太過,而有氣交之變也。

歲金太過,燥金流行,肝木受邪。民病兩脅下少腹痛,目赤痛眥瘍,耳無所聞。肅殺而

甚,則體重煩冤,胸痛引背,兩脅滿且痛引少腹,上應太白星。甚則喘咳逆氣,肩背痛, 尻陰股髀腨足皆 病,上應螢惑星。收氣峻,生氣下,草木斂,蒼干凋隕,病反暴 痛,胠脅不可反側,咳逆甚而血溢,太衝絕者死不治,上應太白星。

在地為金,在天為燥,故歲金太過,則燥氣流行。其在於人,則肝木受邪,金剋木也。民病兩脅下少腹痛,肝病也。目赤痛眥瘍,肝開竅於目也。耳無所聞,陰中之初陽不升也。金氣太過,肅殺而甚,則體重煩冤。上文脾病心病皆體重煩冤,此則申明煩冤者,乃胸痛引背,陰陽血氣不和。體重者,乃兩脅滿,左右樞機不利。又言不但胸痛引背,且痛引少腹。歲金太過,故上應太白星。金燥過甚,自致其病,則喘咳逆氣,肩背痛。《經脈》論云:肺所生病咳、上氣、喘渴、肩背痛也。肝主周身之氣,為十二經脈之首,肝病則周身經脈不和,故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病。金亢則害,侮反受邪,故上應螢惑星,應螢惑,火刑金也。收氣,金氣也,金氣有餘,故收氣峻。生氣,木氣也,金盛木衰,故生氣下。金主肅殺,故草木斂,而蒼干凋隕。天氣收斂當無病矣,病反暴痛胠脅,不可反側者,肝木受刑致少陽樞轉不利也。肺氣不能開浮於外則咳逆過甚,咳逆而血溢者,氣虛不能攝血也。太衝,肝經穴也,始則生氣下,若金盛木衰致太脈絕者,死不治。金氣盛,故上應太白星。此歲金太過,而有氣交之變也。

歲水太過,寒氣流行,邪害心火,民病身熱煩心,躁悸陰厥,上下中寒,譫妄心痛。

寒氣早至,上應辰星。甚則腹大脛腫,喘咳,寢汗出,憎風。大雨至,埃霧朦郁,上應鎮星。 上臨太陽,雨冰雪霜不時降,濕氣變物。病反腹滿,腸鳴溏泄,食不化,渴而 妄冒,神門絕者不治。上應螢惑、辰星。

在地為水,在天為寒,故歲水太過,則寒氣流行,其在於人,則邪害心火,水剋火也。民病身熱煩心,火氣盛也,火氣盛而水制之,則煩心不已,轉為躁悸,身熱不已,轉為陰厥,躁悸陰厥,則三焦內虛,故上下中皆寒。上下中寒則神氣內虛,故譫妄心痛。水盛火衰,故寒氣早至,上應辰星。水寒過甚,自致其病,水氣下行則腹大脛腫,水氣上逆則喘咳,水氣外浮則寢汗出憎風。始則有餘而侮,既則侮反受邪。大雨至者,地氣升而為云為雨也。埃霧朦郁者,土濕如霧,朦昧鬱結也。上應鎮星,土刑水也。太陽,寒水也,歲水太過,故上臨太陽。水氣在天則雨冰雪霜不時降,冰,冰雹也。水氣在地,則濕氣變物。水氣在人,則病反腹滿,腸鳴溏泄。火氣不行則食不化。火氣內鬱則渴而妄冒。神門,心脈也,始則身熱煩心,若水盛火衰,至神門脈絕者,死不治。水火者,陰陽也,陰陽往復,故上應螢惑辰星。此歲水太過,而有氣交之變也。

帝曰:善。其不及何如?

運氣太過之理既明,帝故善之,復問五運氣化之不及。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歲木不及,燥乃大行,生氣失應,草木晚榮,肅殺而甚,則剛

木闢著,柔萎蒼干。上應太白星。民病中清,胠脅病,少腹痛,腸鳴溏泄。涼雨時至, 上應太白星,其谷蒼。上臨陽明,生氣失政,草木再榮,化氣乃急,上應太白、鎮 星,其主蒼早。復則炎暑流火,濕性燥,柔脆草木焦槁,下體再生,華實齊化,病寒熱 瘡瘍疿疹癰痤,上應熒惑,太白,其谷白堅,白露早降,收殺氣行,寒雨害物,蟲 食甘黃,脾土受邪,赤氣後化,心氣晚治,上勝肺金,白氣乃屈,其谷不成,咳而鼽,上應 熒惑、太白星。

歲木不及,則燥金之氣乘而侮之,故燥乃大行。生氣木氣也,生氣失應則百物愆期,故草木晚榮。金氣肅殺而甚,則剛木受刑,闢,刑也,著,受也。其柔草則蒼干,萎,猶草也。木受金刑,故上太白星。金氣清肅,故民病中清。肝虛故胠肋痛,少腹痛。清氣在中,故腸鳴溏泄。金氣清涼,故涼雨時至,而上應太白星。蒼,木色也,木雖不及,始屈終復,其谷成熟,則色蒼。陽明,燥金之氣也,金刑其木,故上臨陽明。陽明上臨則生氣失政,草木凋而再榮,再榮則化氣乃急,謂金盛剋木,則草木凋謝,而金之子水又生其木,故得再榮。此制則生化之義,故曰化氣乃急,言化氣急而得再榮也。陽明屬秋金,又主中土,故上應太白鎮星。草木再榮而成實,速於常期,故其主蒼早。復,母郁子復也,如金盛木鬱,而木之子火又克其金,故復則炎暑流火,火氣盛矣。濕性燥,燥萬物者,莫熯乎火矣。柔脆,金不堅矣,草木焦槁將自焚矣。下體再生,華實齊化,言下體得以再生,華實齊歸制化之義。如火盛金衰,而火之子土又生其金,亦制則生化也。病寒熱瘡瘍,疿疹癰痤,火氣鬱於皮毛也。火盛而制化生,今故上應熒惑太白星,制化生金,故其谷白堅。金氣勝故白露早降,收殺氣行而寒雨害物,寒雨害物則生蟲,故蟲食甘黃,蟲食甘黃則脾土受邪,此金刑其木,寒雨生蟲而害物也。炎暑流火乃母郁子復,其氣後至故赤氣後化。心氣晚治,子復母仇,故上勝肺金,火盛金衰故白氣乃屈,而其谷不成。其在於人,則肺咳而鼻鼽。赤氣後化了火也,白露早降,金也,故上應熒惑太白星。此歲木不及而有歲交之變也。

歲火不及,寒乃大行,長政不用,物榮而下,凝慘而甚,則陽氣不化,乃折榮美,

上應辰星。民病胸中痛,脅支滿,兩脅痛,膺背肩胛間及兩臂內痛,鬱冒矇昩,心痛暴喑, 胸腹大,脅下與腰背相引而痛,甚則屈不能伸,髖髀如別,上應熒惑,辰星,其谷丹。 復則埃郁,大雨且至,黑氣乃辱,病鶩溏腹滿,食飲不下,寒中腸 鳴,泄注腹痛,暴攣痿痹,足不任身,上應鎮星,辰星,玄谷不成。

歲火不及,則寒水之氣乘而侮之,故寒乃大行。長政,火政也,長政不用,火氣衰也。物榮不下,業不長也。凝慘而甚,陰寒極也。水盛火衰,則陽氣不化,乃折榮美,折猶抑也。水氣勝,故上應展星。民病胸中痛,肋支滿兩肋痛,膺背肩胛間及兩臂內痛,皆心主色絡之病也。上文歲火太過,此歲火不及,其病相同。鬱冒膝矇昩,水制其火,濕熱病也。心痛暴喑,心氣寒而不舒也。胸腹大,火氣虛而水逆也,脅下與膺背相引而痛,甚則屈不能伸,髖髀如別,乃骨之大會不得君火之遊行也。水火皆病,陰陽互陳,故上應熒惑辰星。丹,火色也,火雖不及,始屈終復,故谷之成熟,其色則丹復。如水盛火鬱,而火之子土又剋水也,故復則埃郁,埃,土也,郁,蒸也。土氣鬱蒸則地氣上升,故大雨且至。黑氣,水氣也,辱,下也,土製其水,故黑氣乃下。病鶩溏腹滿,食飲不下,寒中腸鳴,泄注腹痛,是土製其水,水氣不行,病在內也。暴攣痿痹,足不任身,是土製其,水病在外也。土覆水平,故上應鎮星、辰星。侮反受邪,故玄谷不成。此歲火不及而有氣交之變也。

歲土不及,風乃大行,化氣不令,草木茂榮,飄揚而甚,秀而不實,上應歲星。民

病飧泄霍亂,體重腹痛,筋骨繇復,肌肉瞤酸,善怒,臟氣舉事,蟄蟲早附,咸病寒中, 上應歲星、鎮星,其谷黔。復則收政嚴峻,各木蒼凋,胸肋暴病,下引少腹,善太息, 蟲食甘黃,氣客於脾,黔谷乃減,民食少失味,蒼谷乃損,上應太 白,歲星。上臨厥陰,流水不冰,蟄蟲來見,臟氣不用,白乃不復,上應歲星,民乃康。

末藏,如字。

歲土不及,則風木之氣乘而侮之,故風乃大行。化氣,土氣也,化氣不令,土氣衰也,草木茂榮,飄揚而甚,木氣盛也。秀而不實,土氣虛也。木氣有餘,故上應歲星。民病飧泄霍亂,體重腹痛,土氣病也。筋骨繇復,肌肉眶酸,風氣勝也。善怒,臟氣舉事,言善怒,乃肝臟之氣舉而用事也。蟄,藏也,蟄蟲早附,乃木氣有餘,藏蟲早附而出也。凡此民病,皆木製其土,土濕內逆,故咸病寒中,土木皆病,故上應歲星鎮星。土雖不及,始屈終復,故谷之成熟,其色則黔。復如木盛土鬱,而土之子金,又剋木也,故復則收政嚴峻,金氣盛矣,名木蒼凋,木氣衰矣。其在於人,病胸肋暴痛,下引少腹,肝木病也。善太息,膽氣逆也。風木氣鬱則生蟲,故蟲食甘黃,而氣客於脾,蟲食甘黃則黔谷乃減。氣客於脾則民食少失味。始焉木盛,既則金復,故蒼谷乃損,上應太白、歲星。厥陰風木也,歲土不及,風乃大行,故上臨厥陰。厥陰上臨則風木生動,故流水不冰,蟄蟲來見,生而不藏,故臟氣不用。此上臨厥陰,金氣不復,故白乃不復,木氣有餘,故上應歲星。勝而不復,故民乃康。此歲土不及,而有歲交之變也。

歲金不及,炎火乃行,生氣乃用,長氣專勝,庶物以茂,燥爍以行,上應熒惑星。民病

肩背瞀重,鼽嚏血便注下,收氣乃後,上應太白星,其谷堅芒。復則寒雨暴至,乃零冰雹霜 雪殺物,陰厥且格,陽反上行,頭腦戶痛,延及囟頂發熱,上應辰星,丹谷不成,民病口瘡,甚則心痛。

歲金不及,則火熱之氣乘而侮之,故炎火乃行。生氣,木氣也,金不平木,故生氣乃用。長氣,火氣也,火氣有餘,故長氣專勝。長氣專勝,則蔗物以茂而燥爍以行,燥爍,火熱之氣也,火氣盛故上應熒惑星。民病肩背瞀重鼽嚏,皆肺病也。血便注下,火熱盛也。收氣乃後,金不及也。金雖不及,乃為歲主,故上應太白星。其谷成熟,則堅芒。復,如火盛金鬱,而金之子水,又剋火也,故復則寒雨暴至。乃零,水氣盛也,冰雹霜雪殺物,水寒之變也。水寒屬陰,陰寒之極,故陰厥且格,格,拒也,陰極而拒陽也。陰極拒陽,陽無所容,故陽反上行,致頭之腦戶痛,而延及腦頂,身且發熱。水氣盛,故上應辰星,水盛火衰,故丹谷不成。迫火行外,故民病口瘡,甚則心痛。此歲金不及,而有歲氣之變也。

歲水不及,濕乃大行,長氣反用,其化乃速,暑雨數至,上應鎮星。民病腹滿身重,

濡泄塞瘍流水,腰股痛發,膕腨股膝不便,煩寬足痿清厥,腳下痛,甚則跗腫,臟氣不政, 腎氣不衡,上應辰星,其谷秬。上臨太陰,則大寒數舉,蟄蟲早藏,地積堅冰,陽光 不治,民病寒疾於下,甚則腹滿浮腫,上應鎮星,其呈黅谷。復則大風暴發,草偃木零,生長 不鮮,面色時變,筋骨並闢,肉瞤瘛,目視,物疏璺,肌肉胗發,氣並膈中, 痛於心腹,黃氣乃損,其吞不登,上應歲星。

數,音朔,便,平聲,藏,如字,璺,音問。

歲火不及,則土濕之氣乘而侮之,故濕乃大行。長氣,火氣也,水不平火,故長氣反用。化氣,土氣也,土氣有餘,故其化乃速。濕氣上升則雨,長氣反用化氣乃速,故暑雨數至。土氣盛,故上應鎮星。民病腹滿身重,土濕太過水不行也。濡泄寒瘍流水,土濕太過水下泄也。腰股痛發,膕腨股膝不便,土濕太過關節不利也。煩冤,土濕太過火氣鬱也。足痿清厥,腳下痛,寒濕之氣下凝也,甚則跗腫,凝而不散也。臟氣不政,腎氣不衡,冬令水陰之氣失職也。水雖不及,乃為歲主,故上應辰星,而秬谷成熟,秬,黑黍也。太陰,濕土也,歲木不及,濕乃大行,故上臨太陰。太陰上臨,則土濕陰寒,故大寒數舉。寒性凝斂,故蟄蟲早藏,寒濕過甚故地積堅冰,而陽光不治。民病寒疾於下,濕在下也,甚則腹滿,濕在中也,浮腫濕在上也。太陰上臨,故上應鎮星。谷之成熟,其色則黅,故其主黅谷。復,如土盛水鬱,而水之子木又剋土也。故復則大風暴發,草偃木零,風氣勝也。生長不鮮,面色時變,土氣虛也。闢,刑也,筋骨並闢,內瞤瘛,言水木氣復,而木主之筋,水主之骨,其氣相併而剋土,則土受刑,而肉瞤瘛,瞤瘛,動躍不寧也。撓萬物者,莫疾乎鳳,風氣勝,故目視,而氣血不和。物疏璺,而形體不固,疏璺,猶破裂也。肌肉疹發,土虛風勝也。氣並膈中,痛於心腹,乃風木之氣,並逆於胸膈之中,不從上出,反下逆而痛於心腹之間。土受木刑,故黃氣乃損,黃氣,土氣也。其主黅谷者,至此則其谷不登。水鬱木復,故上應歲星。此歲水不及,而有氣交之變也。

帝曰:善。願聞其時也。

運氣不及之理既明,帝故善之。一歲四時,亦有太過不及,故願聞其時。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木不及,春有鳴條律暢之化,則秋有霧露清涼之政,春有慘淒殘賊之勝,則夏有炎暑燔爍之復。其眚東,其藏肝,其病內舍胠脅,外在關節。

五運之氣而論其時可謂悉矣。四時之氣,貴得其平,有勝則有復。試以木之不及言之,木氣主春,春有鳴條律暢之化,則秋有霧落清涼之政,此木氣自和,無勝則無復也。若春有慘淒殘賊之勝,金勝木矣,則夏有炎暑燔爍之復,木之子火復勝而剋金也。春木位於東,故其眚東。東方屬肝,故其藏肝。胠脅者,肝之部,故其病內舍胠脅。關節者,筋之屬,故外在關節。

火不及,夏有炳明光顯之化,則冬有嚴肅霜寒之政,夏有慘淒凝冽之勝,則不時有埃昏大雨之復。其眚南,其藏心,其病內含膺脅,外在經絡。

試以火之不及言之,夏有炳明光顯之化,則冬有嚴肅霜寒之政,無勝則無復也,夏有慘淒凝冽之勝,水勝火矣。土王四季,不拘其時,則不時有埃昏大雨之復,火之子土復勝而剋水也。夏火位於南,故其眚南,南方屬心,故其藏心。膺脅者,心色之部,故其病內舍膺脅。經絡者,心色之主,故外在經絡。

土不及,四維有埃云潤澤之化,則春有鳴條鼓拆之政,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則秋有肅殺霖霾之復。其眚四維,其藏脾,其病內舍心腹,外在肌肉四肢。

試以上之不及言之,土位中央,氣灌四旁,故曰四維,四維有埃云潤澤之化,則春有鳴條鼓拆之政,無勝則無復也。四維發振拉飄騰之變,木勝土矣,則秋有肅殺霖霪之復,土之子金,復勝而剋木也。土灌四旁,故其眚四維。中央屬脾,故其藏脾。腹者,脾之部,心腹者,心之下皆腹也,故其病內舍心腹。肌肉四肢,脾所主也,故外在肌肉四肢。

金不及,夏有光顯鬱蒸之令,則冬有嚴凝整肅之應,夏有炎爍燔燎之變,則秋有冰雹霜雪之夏。其眚西,其藏肺,其病內含膺脅肩背,外在皮毛。

試以金之不及言之,夏有光顯鬱蒸之令,則冬有嚴凝整肅之應,無勝則無復也。夏有炎爍燔燎之變,火勝金矣,則秋有冰雹霜雪之復,金之子水復勝而剋火也。秋金位於西,故其眚西,西方屬肺,故其藏肺。肺脈起於中焦,上膈屬肺,出腋至臂,氣盛有餘則肩背痛,故其病內舍膺脅肩背。皮毛者,肺之合,故外在皮毛。

水不及,四維有湍潤埃云之化,則不時有和風生髮之應,四維發埃昏驟注之變,則不時有飄蕩振拉之復。其眚北,其藏腎,其病內舍腰脊骨髓,外在溪谷踹膝。

試以水之不及言之,四維有湍潤埃云之化,則不時有和風生髮之應,無勝則無復矣。四維發埃昏驟注之變,土勝水也,則不時有飄蕩振拉之復,水之子木復勝而剋土也。冬水位於北,故其眚北。北方屬腎,故其藏腎。腎主骨髓,腰脊者腎之府,故其病內舍腰脊骨髓。《陰陽應象大論》云:溪谷屬腎。又腎脈從踹至膝,故外在溪谷踹膝。《至真要大論》云:初氣終三氣,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復之常也。故上文木言春,火言夏,土言四維,至金則不言秋而言夏,水不言冬而言四維。是歲半以上主勝氣,歲半以下主復氣,所以申明主時之氣,勝復在一歲之內,而不同主歲之氣也。

夫五運之政,猶權衡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化者應之,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成收藏之理,氣之常也,失常則天地四塞矣。

藏,如字,末藏之靈室藏,字同。

主歲之氣有太過不及,主時之氣有太過有不及。上文言太過而不及在其中,故夫五運之政,貴得其平,猶權衡也。高者抑之,無太過矣。下者舉之,無不及矣。德化之常必有應,故化者應之。非時之變必有復,故變者復之。此生長化成收藏四時五行之理,乃運氣之常也。如失常則天地四塞而不順序矣。所以申明不可太過,不可不及也。

故曰: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往復,寒暑彰其兆,此之謂也。

《五運行大論》帝引《陰陽應象大論》之言,謂天地之動靜,神明為之紀,陰陽之升降,寒暑彰其兆。茲岐伯引之以明四時之應,即天地之動靜,而神明為之紀,五氣之變,即陰陽之往復,而寒暑彰其兆,故曰此之謂也。

此一節言五運之政,四時之氣,貴得其平,太過不及而有氣交之變也。

帝曰:夫子之言五氣之變,四時之應,可謂悉矣。夫氣之動亂,觸遇而作,發無常會,卒然災合,何以期之?

卒,音促,下俱同。

上文言五氣之變,應於四時,帝承上文之意,謂氣之變也,卒然而至,人居天地之中,何以期之?

岐伯曰:夫氣之動變,固不常在,而德化政令,災變不同其候也。

動變,猶動亂,承帝問而言。夫氣之動亂,觸遇而作,發無常會,固不常在,而德化政令之氣則有常,與動亂之災變,而不同其候也。

帝曰:何謂也?

何以德化政令災變不同其候?

岐伯曰:東方生風,風生本,其德散和,其化生榮,其政舒啟,其令風,其變振發,其災散落。

德化政令災變,皆有常候,知常則知變矣。《五運行大論》云:東方生風,風生木,其德敷和,即知其德為和也。其化生榮,即其化為榮也。其政舒啟,即其政為散也。其令風,即其令宣發也。其變振發,即其變振拉也。其災散落,即其眚為損也。辭意與五運行大論相同,下四方亦然。

南方生熱,熱生火,其德彰顯。

五運行大論云:其德為顯。

其化蕃茂。

即其化為茂。

其政明曜。

即其政為明。

其令熱。

即其令鬱蒸。

其變銷爍。

五運行同。

其災燔爇。

其眚燔爇。

中央生濕,濕生土,其德溽蒸。

即其德為濡。

其化豐備。

即其化為盈。

其政安靜。

即其政為謐。

其令濕。

即其雲雨。

其變驟注。

即其變動注。

其災霖潰。

即其眚淫漬。

西方生燥,燥生金,其德清潔。

即其德為清。

其化緊斂。

即其化為斂。

其政勁切。

即其政為勁。

其令燥。

西方生燥故也。

其變肅殺。

五運行同。

其災蒼隕。

即其眚蒼落。

北方生寒,寒生水,其德淒滄。

即其德為寒。

其化清謐。

即其化為肅。

其政凝肅。

即其政靜。

其令寒。

即其令嚴貞。

其變凓冽。

即其變凝冽。

其災冰雪霜雹。

五運行但言其眚冰雹。

是以察其動也,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變有災,而物由之,而人應之也。

德化政令災變乃四時氣機之動,不可不察。是以察其動也,則有德有化,有政有令,有有災,而物由之以生長化收藏,而人應之以生長壯老已。察其氣機之動,則卒然災合,可以期之矣。

帝曰:夫子之言歲候,其太過不及,而上應五星。今夫德化政令,災眚變易,非常而有也,卒然而動,其亦為之變乎?

上文言歲候之太過不及,皆上應五星,則德化政令災眚變易亦上應五星。若災變卒然而動,五星亦卒然而變乎?此帝舉以為問。

岐伯曰:承天而行之,故無妄動,無不應也。卒然而動者,氣之交變也,其不應焉。故曰: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

木火土金水五運,上承天氣而行之,氣有常數,故無妄動,動則無不應於五星也。若卒然而動者,乃四時涇氣之交變也,涇氣交變其不上應於五星焉。故經曰:應常不應卒,即此卒然而動,不應之謂也。故曰未詳其處。

帝曰:其應奈何?

其應常奈何?

岐伯曰:各從其氣化也。

在天為氣,在地為化,風熱濕燥寒,天之氣也,木火土金水,地之化也。各從其氣化者,歲星從風木,熒惑從熱火,鎮星從濕土,太白從燥金,辰星從寒水,此五星各從天地之氣化也。

帝曰:其行之綜疾逆順何如?

五星旋轉有徐行、疾行、逆行、順行,其義何如?

岐伯曰:以道留久,逆守而小,是謂省下。

以道留久,路稽留延久也。逆守而小,逆而不進,自守其度,不放光芒也。此行之徐,是謂省下之義。蓋省察其分野之下,君民之有過有德也。

以道而去,去而速來,曲而過之,是謂省遺過也。

以道而去,不久留也。去而速來,不逆守也。曲而過之,即有阻滯亦屈曲而過也。此行之疾,是謂有遺過之義。蓋分野之下,省察有未合,復省察其所遺之過失也。

久留而環,或離或附,是謂議災與其德也。

久留,守其位而不去也。環,遇其途而逆行也。環則離,留則附,故或離或附。附則順,離則逆,此行之或逆或順,是謂議災與其德之義。蓋議其分野之下常見其災,與其改過為德而免之也。

應近則小,應遠則大。芒而大倍常之一,其化甚;大常之二,其眚即發;小常之一,其化減;小常之二,是謂臨視,省下之過與其德也。德者福之,過者伐之。

五星所過之度,有遠近禍福之應。過度應近,則不放光芒而小;過度應遠,則放光芒而大。所謂大者,光芒而大,倍常之一,則涇勝郁復之氣化甚於常時。光芒而大,倍常之二,是為太過,其眚即至也。所謂小者,光芒小於常時一倍,其涇勝郁復之氣化亦減少焉。若小於常時二倍,是謂臨視,以上臨下而視其有過,與其有德也。有德者則降祥以福之,有過者則降災以伐之。

是以象之見也,高而遠則小,下而近則大,故大則喜怒邇,小則禍福遠。歲運太過,則運星北越,運氣相得,則各行以道。故歲運太過,畏星失色而兼其母,不及則色兼其所不勝。

五星之行,有徐疾逆順,所行之度有高下遠近。是以星象之見也,位高則遠,則星象小,位下而近,則星象大。大則星象之喜怒下應者邇,小則星象之禍福下降者遠。五星有高下遠近,歲運有太過不及和平。如歲運太過,則運星北越,北者星居北極,越者出於眾星之上,高且遠也。如運氣相得者而和平,則各行其道不相越矣。故歲運太過,則侮所不勝,致畏星失色而兼其母。如木運太過,土為畏星而失色,火為土之母,則火星亦失其色而兼其母,五運仿此而類推。歲運不及,則無畏星,無畏則星不失色而增色矣。如木運不及,則金星乘侮而增色,所不勝之土星亦相兼而增色也,五運仿此類推。

消者瞿瞿,莫知其妙,閔閔之當,孰者為良,妄行無微,示畏候王。

當,去聲。

歲運太過不及,星象高下遠近,其理至微,其道至深,故探其消息,則瞿瞿然而驚顧,仍莫知其妙。閔閔,憂之深也,深憂理道之切當,仍不知孰者為良。苟不深求而研察之,則妄行其治,必無徵驗,妄言災禍,徒示畏以候王,此不學妄行,不知妄言,自欺欺人,必受夭殃。

帝曰:其災應何如?

天人相應,理道至微,帝復問災眚之下應。

岐伯曰:亦各從其化也,故時至有盛衰,凌犯有逆順,留守有多少,形見有善惡,宿屬有勝負,徵應有吉凶矣。

上文帝問其應如何?伯云各從其氣化。化,猶氣化,故四時星象之至,有太過而盛,不及而衰。凌犯,猶言過度也,五星過度,有相違而逆,相得而順。留守其位,有期久而多,期速而小。彰形下見,有和靄而善,閃爍而惡。五行宿屬,有已克而勝,受克而負。盛衰逆順多少善惡勝負,徵應於下,則有吉凶矣。

帝曰:其善惡何謂也?

時至盛衰,凌犯逆順,留守多少,宿屬勝負,理固宜然。同是星也,何以形有善惡,此帝獨舉以問。

岐伯曰:有喜有怒,有憂有喪,有澤有燥,此象之常也,必謹察之。

喪,去聲。

安靜者,善之象,躁亂者,惡之形。天之星象,有喜有怒,喜則安靜而善,怒則躁亂而惡,復有澤有燥,澤則安靜而善,燥則躁亂而惡。此喜怒憂喪澤燥,乃善惡所繫,星象之常也,必謹察之,則吉凶徵應可知矣。

帝曰:六者高下異乎?

異,分別也。喜怒憂喪澤燥六者,其象或高或下,其有分別乎?上文云高而遠則小,小則禍福遠,下而近則大,大則喜怒邇,故帝復有此問。

岐伯曰:象見高下,其應一也,故人亦應之。

上文位高形小而應遠,位下形大而應邇,固有異也。若喜怒憂喪澤燥之象見於高下,其應一也,無遠邇之分也。故星象應於人,而人亦應之,謂人之喜怒即星之喜怒也,人之憂喪即星之憂喪也,人之澤燥即星之澤燥也,此天人之相應也。

帝曰:善。其德化政令之動靜損益皆何如?

五星德化政令災變之理既明,帝故善之。復問德化政令,其中有動靜損益,皆當何如?

岐伯曰:夫德化政令,災變,不能相加也。勝復盛衰,不能相多也。經來小大,不能相過也。用之升降,不能相無也。各從其動而復之耳。

動靜損益,在德化政令之中,非德化政令之外復有動靜損益也。故夫德化政令,雖四時之災變不能相加也,災變之勝復盛衰不能相多也,五星之往來小大不能相過也。災變勝復盛衰,五星往來小大,皆用德化政令為之升降,是德化政令不能相無也。雖用之升降,仍各從其動而復之耳。

帝曰:其病生何如?

上文云,災變不能相加,故問病生,何如?

岐伯曰:德化者氣之祥,政令者氣之章,變易者復之紀,災眚者傷之始,氣相勝者和,不相勝者病,重感於邪則甚也。

重,平聲。

有德有化者,氣之和祥也。有政有令者,氣之彰著也。若夫變易者,報復之紀始焉受制,既則復也。災眚者,受傷之始,始受其傷,未發病也,故變易災眚之至,而氣相勝者和,謂四時主氣能勝客氣則和,不相勝者病,謂主時之氣不勝客氣則病。不勝而病,若重感於邪則病甚也。是變易災眚,雖生民病,不能相加於德化政令也。

帝曰:善。所謂精光之論,大聖之業,宣明大道,通於無窮,窮於無極也。余聞之,

善言天者,必應於人,善言古者,必驗於今,善言氣者,必彰於物,善言應者,同 天地之化,善言化言變者,通神明之理,非夫子孰能言至道歟!乃擇良兆而藏之靈室,每 旦讀之,命曰《氣交變》,非齋戒不敢發,慎傳也。

歟,平聲。

極言之而贊其深,尊奉之而慎其傳,所以為氣交變大論者如此。

此一節,言四時之德化政令災變,星象之遠近善惡吉凶,徵應於人,以為氣交之變也。

卷之七

五常政大論第七十二篇

木火土金水,有平氣,有不及之氣,有太過之氣,皆其常也。天氣制於上,運氣主於中,萬物生化,五蟲孕育,有盛有衰,是其政也。五運根中,六氣根外,化不可代,時不可違,皆為五常之政,故以名篇。

黃帝問曰:太虛寥廓,五運回薄,衰盛不同,損益相從,願聞平氣,何如而名?何如而紀也?

太虛寥廓,天之幽遠廣大也。五運回薄,五行迴繞,依薄於太虛之中也。五運回薄,其中有衰盛不同,因有損益相從,衰損則不及,盛益則太過,平氣則不衰不盛,無損無益。故願聞平氣,何如而立其名,何如而定其紀?立名定紀,下文岐伯所言者是也。

岐伯對曰:昭乎哉問也!木曰敷和,火曰升明,土曰備化,金曰審平,水曰靜順。

敷布陽和,木之性也。上升明顯,火之性也。化物周備,土之性也。審束平定,金之性也。沉靜柔順,水之性也。此五運平氣,而有如是之名也。

帝曰:其不及奈何?岐伯曰:木曰委和,火曰伏明,土曰卑監,金曰從革,水曰涸流。

委和,陽和不敷而委弱也。伏明,明顯不升而下伏也。卑監,化成不備,卑以自監也。從革,平定不審,從而變革也。涸流,靜順有愆,其流乾涸也。此五運不及,而有如是之名也。

帝曰:太過何謂?岐伯曰:木曰發生,火曰赫曦,土曰敦阜,金曰堅成,水曰流行。

發生,生育峻發也,赫曦,曦耀顯赫也。阜,阜高敦厚也。堅成,成物堅剛也。流衍,其流衍溢也。此五運太過,而有如是之名也。

帝曰:三氣之紀,願聞其候。

三氣,謂平氣,太過,不及之氣也。紀,年數也。候,五運之紀,各有時候也。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敷和之紀,木德周行,陽舒陰布,五化

宣平,其氣端,其性隨,其用曲直,其化生榮,其類草木,其政發 散,其候溫和,其令風,其藏肝,肝其畏清,其主目,其谷麻,其 果李,其實核,其應春,其蟲毛,其畜犬,其色蒼,其養筋,其病 裡急支滿,其味酸,其音角,其物中堅,其數八。

木之平氣曰敷和。故敷和之紀,木德周布宣行,陽氣以舒,陰氣以布,五行各有所化。一氣平則五氣皆平,故五化宣平。其氣端,木之正直也。其性隨,木之柔順也。其用曲直,木之枝幹也。其化生榮,木之茂密也。其類草木,凡有形草木皆其類也。其政發散,木之條達也。其候溫和,春時之氣也。其令風,風為木之號令也。其藏肝,肝屬木也。肝其畏清,木畏金也。其主目,目為肝竅也。麻體直而色蒼,為五穀之首,故其谷麻。李色青而味酸,故其果李。核內有仁,木生之本,故其實核。春氣溫和,故其應春。毛蟲通體皆毛,猶木之森叢,故其蟲毛。犬性勇往直前,猶春之迅發,故其畜犬。蒼者木之色,故其色蒼。筋者肝所主,故其養筋。其病裡急支滿,肝氣不達也。酸者,木之味。角者,木之音。凡具木體之物,其中必堅。八者,木之成數也。

升明之紀,正陽而治,德施周普,五化均衡,其氣高,其性速,其用燔灼,其化蕃茂,其類

火,其歐明曜,其候炎暑,其令熱,其藏心,心其畏寒,其主舌,其穀麥,其果杏,其 實絡,其應夏,其蟲羽,其畜馬,其色赤,其養血,其病瞤瘈,其味苦,其音 徵,其物脈,其數七。

火之平氣曰升明。火位南方,故升明之紀,正陽而治,陽氣四布,故德施周普。火氣平,則五行之化氣皆平,故五化均衡。其氣高,火之上炎也。其性速,火之急烈也。其用燔灼,火之焚熱也。其他蕃茂,火之廣大也。其類火,凡有形之火皆其類也。其政明曜,火之光焰也。其候炎暑,夏時之氣也。其令熱;熱為火之號含也。其藏心,心屬火也。心其畏寒,火畏水也。其主舌,舌為心竅也。麥春生夏熟,故其穀麥。杏色赤味苦,故其果杏。絡脈橫逼,火散之象,故其實絡。夏氣炎暑,故其應夏。羽蟲飛翔戾天,猶火之炎上,故其蟲羽。馬,乾象,主天,天以日光明,故其畜馬。赤者,火之色,故其色赤。血者心所主,故其養血。其病瞤瘈,火氣不周也。苦者,火之味。微者,火之音。凡具火體之物,必有絡脈。七者,火之成數也。

備化之紀,氣協天休,德流四政,五化齊修,其氣平,其性順,其用高下,其化豐滿,其類土,

其政安靜,其候溽蒸,其令濕,其藏脾,脾其畏風,其變口,其谷稷,其果棗,其實肉,其應 長夏,其蟲保,其畜牛,其色黃,其養肉,其病否,其味甘,其音宮,其物膚,其數五。

否,批上聲,下同。

土之平氣曰備化。天生地成,故備化之紀。氣協天休,土王四時,故德流四政。土氣平,則五行之化氣皆平,故五化齊修。其氣平,土之中正也。其性順,土之柔和也。其用高下。土之山澤也。其化豐滿,土之敦厚也。其類土,凡有形之土皆其類也。其政安靜,土之鎮重也。其候溽蒸,長夏之氣也。其令濕,濕為土之號令也。其藏脾,脾屬土也。脾其畏風,土畏木也。其主口,口為脾竅也。稷似黍而色黅,故其谷稷。棗味甘而肉黃,故其果棗。肉形豐厚而敦阜,故其實肉。長夏之氣溽蒸,故其應長夏。保蟲肉體無毛,猶上之柔潤,故其蟲保。牛,坤象,屬地,地主生物,故其畜牛。黃者,土之色,故其色黃。肉者脾所主,故其養肉。其病痞塞,土氣不升也。甘者土之味,宮者土之音。凡具土體之物,必有膚肉。五者,土之生數也。《六元正紀大論》云,土常以生,故不舉成數而舉生數也。

審平之紀,收而不爭,殺而無犯,五化宣明,其氣潔,其性剛,其用散落,其化堅斂,其類

金,其政勁肅,其候清切,其令燥,其臟肺,肺其畏熱,其主鼻,其谷稻,其果桃,其實谷, 其應秋,其蟲介,其畜雞,其色白,其養皮毛,其病咳,其味辛,其音 商,其物外堅,其數九。

金之平氣曰審平。秋時收殺,金氣主之,故審平之紀,收而不爭,殺而無犯,金氣平,則五行之化氣皆平,故五化宣明。其氣潔,金之淨白也。其性剛,金之堅銳也。其用散落,金之肅殺也。其化堅斂,金之凝束也。其類金,凡有形之金皆其類也。其政勁肅,金之健利也。其候清切,秋時之氣也。其令燥,燥為金之號令也。其臟肺,肺屬金也。肺其畏熱,金畏火也。其主鼻,鼻為肺竅也。稻米完而稻薪堅,故其谷稻。桃外殼而內肉白,故其果桃,桃,胡桃也。殼包乎外,金之介甲,故其實殼。秋風清切,故其應秋。介蟲負甲而外堅,猶金之甲胃,故其蟲介。雞,支酉,屬金,而喜鬥,猶金之攻伐,故其畜雞。白者金之色,故其色的。皮毛者肺所主,故其養皮毛。其病欲,肺氣不和也。率者余之味,商者金之音。凡具金體之物,其外必堅。九者,金之成數也。

靜順之紀,藏而勿害,治而善下,五化咸整,其氣明,其性下

下,其用沃衍,其化凝堅,其類水,其政流演,其候凝肅,其令 寒,其臟腎,腎其畏濕,其主二陰,其谷豆,其果慄,其實濡,其 應冬,其蟲鱗,其畜彘,其色黑,其養骨髓,其病厥,其味鹹,其 音羽,其物濡,其數穴。

首藏如字。

水之平氣曰靜順。冬時水氣下藏,故靜順之紀,藏而勿害,治而善下,水氣平則五行之化氣皆平,故五化咸整。其氣明,水之清也。其性下,水之流也。其用沃衍,水之充灌也。其化凝堅,水之作冰也,其類水,凡有形之水皆其類也。其政流演,水泉不竭也。其候凝肅,冬時之氣也。其令寒,寒為水之號會也。其臟腎,腎屬水也。腎其畏濕,水畏土也。其主二陰,二陰為腎竅也。豆下沉而性寒,故其谷豆。慄殼紫而形象腎,故其果慄。濡,潤而滋水之液也,故其實濡。冬氣凝肅,故其應冬。鱗蟲生於水而長於水,故其蟲鱗。彘,支亥,而質寒,故其畜彘。黑者,水之色,故其色黑。骨髓者,腎所主,故其養骨髓。其病厥冷,腎氣不和也。咸者,水之味,羽者,水之音。凡具水體之物,其質必濡。六者,水之成數也。

故生而勿殺,長而勿罰,化而勿制,收而勿害,藏而勿抑,是謂平氣。

長,上聲,藏如字,下長同。

總結上文而言敷和之紀,故生而勿殺;新明之紀,長而勿罰;備化之紀,化而勿制;審平之紀,收而勿害;靜順之紀,藏而勿抑,是謂五運之平氣。

委和之紀,是謂勝生,生氣不政,化氣乃揚,長氣自平,收令

乃蚤,涼雨時降,風雲並興,草木晚榮,蒼干凋落,物秀而實,膚 肉內充,其氣斂,其用聚,其動緩戾拘緩,其發驚駭,其藏肝,其 果春季,其實核殼,其谷稷稻,其味酸辛,其色白蒼,其畜犬雞, 其蟲毛介,其主霧露悽愴,其聲角商,其病搖動注恐,從金化也, 少角與判商同,上角與正角同,上商與正商同,其病支廢,癰腫瘡 瘍,其甘蟲,邪傷肝也,上宮與正宮同,肖瑟肅殺,則炎赫沸騰, 青於三,所謂復也,其主飛蟲蛆雉,乃為雷霆。

少,去聲,下俱同。

木主春生,不及則金勝,木運不及曰委和。故委和之紀,是謂勝生。生氣不政,木氣虛也。化氣乃揚,土不畏木也。長氣自平,木不生火也。收令乃早,金勝木也。木不及則金勝,而土無畏,故三氣並行。蓋涼為金氣,雲雨為土氣,風為木氣,故涼雨時降,風雲並興。木不及,故早木晚榮。金氣勝,故蒼干凋落。化氣與秋成之氣專令,故物秀而實。土主膚肉,故膚肉內充。金主收斂,故其氣斂。木主生聚,故其用聚。筋不柔和,故其動緛戾拘緩。東方肝木,其病發驚駭,故其發驚駭。其藏肝,土無畏而金氣勝,則木土金並主其事。其果棗李,土與木也。其實核殼,木與金也。其谷稷稻,土與金也。其味酸辛,木與金也。其色白蒼,金與木也。其畜犬雞,其蟲毛介,木與金也。其主霧露悽愴,金氣勝也。其聲角商,木與金也。其病搖動注恐,搖動者,風木之象也,搖動注恐,水不生木也。凡此木土金並主其事,乃木氣不及,從金化而然也。木運不及,故曰少角。判,猶半也,金勝用事,半屬金運,故少角與判商同。木氣司天,謂之上角,木之平氣,謂之正角,木運不及,得司天之助,則木氣敷和,故上角與正角同。金氣司天,謂之上商金之平氣,謂之正商,金勝其木,又值金氣司天,金全用事,故上商與正商同。其病不但搖動注恐,且筋不和而支廢,血不和而癰腫瘡瘍,猶木杇蟲生,故曰其甘蟲。凡此搖動注恐、支廢、癰腫、瘡瘍,乃邪傷肝也。土氣司天,謂之上宮,土之平氣,謂之正宮,木運不及,土無所畏,又值土氣司天,則土氣備化,故上宮與正宮同,肅瑟肅殺,金刑木也,炎赫沸騰,子火氣復也。肅瑟肅殺,則木受金刑,故曰青於三。蓋東方居三宮震位,木也;南方居九宮離位,火也;中央居五宮土位,四維也;西方居七宮兌位,金也;北方居一宮坎位,水也。下文眚數,皆由此也。則炎赫沸騰,乃木之子火復勝其金,故曰所謂復也。復則火氣勝,故其主飛蟲蠹蟲蛆蟲雉鳥,乃為雷霆。蓋飛者,火蟲也;蠹者木所生,木生火也;蛆者,蠅之子,火蟲所生也;雉為離禽,亦火蟲也;震為雷,雷迅曰霆,雷霆,木鬱而火發也。復則火氣勝而如是也。

伏明之紀,是謂勝長,長氣不室,藏氣反布,收氣自政,化令

乃衡,寒清數舉,暑令乃薄,承化物生,生而不長,成實而稚,遇 化已老,陽氣屈伏,蟄蟲蚤藏,其氣鬱,其用暴,其動彰伏變易, 其發痛,其髒心,其果慄桃,其實絡濡,其谷豆稻,其味苦鹹,其 色玄丹,其畜馬彘,其蟲羽鱗,其主冰雪霜寒,其聲徵羽,其病昏惑 悲忘,從水化也,少徵與少羽同,上商與正商同,邪傷心也,凝慘 溧冽,則暴雨霖霪,眚於九,其主驟注,雷霆震驚,沉霒淫雨。

上二臟,如字,數,音朔,下同,霒,音陰。

火運不及曰伏明。火主夏長,不及則水勝,故伏明之紀是謂勝長。長氣不宣,火氣虛也。藏氣反布,水勝火也。收氣自政,金無畏也。衡,平也,言不盛也。化氣乃衡,火不生土也。寒為水氣,清為金氣,水氣勝而金無畏,故寒清數舉。暑為火氣,火不及故暑令乃薄。《六微旨大論》云,物之生,從於化,故承化物生。承化物生而火氣虛,故生而不長,不長,故雖成實而猶稚小。遇長夏之化氣,則物已老。火不及,故陽氣屈伏。水用事,故蟄蟲早藏。火氣不充,故其氣鬱。鬱而不和,故其用暴。心氣不舒,故其動彰明內伏,變易為寒。火氣虛寒,其病則痛,故其發痛。其髒心,水氣勝而金無畏,則火水金之氣並主其事。其果慄桃,水與金也。其實絡濡,火與水也。其谷豆稻,水與金也。其味苦鹹,火與水也其色玄丹,水與火也。其畜馬彘其蟲羽鱗,火水也。其主水雪霜寒,水氣勝也。其聲徵羽,火與水也。其病神虛則昏惑,心虛則悲忘。凡此火水金並主其事,乃火氣不及,從水化而然也。火運不及,故曰少徵,水兼用事,故少徵與少羽同。金氣司天,謂之上商,歲火不及,金無所畏,又得司天之助,是火運之紀,行審平之政,故上商與正商同。其病昏惑悲忘,乃邪傷心也。凝慘溧冽,水刑火也。暴雨霖霪,土氣復也。凝慘溧冽,則火受水刑,故曰眚於九,南方離位,居於九宮也。火之子土,氣盛覆水,地氣騰雲則雨降,故其主驟注。雷霆震驚,火鬱發也。沉霒淫雨,土濕勝也。此火發土勝,所謂復也。

卑監之紀,是謂減化,化氣不金,生政獨彰,長氣整,雨乃

愆,收氣平,風寒並興,草木榮美,秀而不實,成而粃也,其氣散, 其用靜定,其動瘍湧分潰,痛腫,其發濡滯,其臟脾,其果李慄, 其實濡核,其谷豆麻,其味酸甘,其色蒼黃,其畜牛犬,其蟲保毛, 其主飄怒振發,其聲宮角,其病留滿痞塞,從木化也,少宮與少角 同,上宮與正宮同,上角與正角同,其病飧泄,邪傷脾也,振拉飄 揚,則蒼干散落,其眚四維,其主敗折虎狼,清氣乃用,生政乃辱。

折,音舌,下暴折之折同。

化,土氣也,減,減少也。土運不及曰卑監,故卑監之紀,是謂減化。化氣不令,土氣胸也。生政獨彰,木勝土也。生政獨彰,則木生其火,故長氣整。化氣不令,則地氣不升,故雨乃愆期。土不生金,故收氣平。風,木氣也,寒,水氣也,土受木刑,水無所畏,故風寒並興。長氣整,則草木榮美。收氣平,則秀而不實,秀而不實乃成而粃也。木刑其土,故其氣散,散,發散,木之氣也。土氣不充,故其用靜定,土主肌肉,肌肉不和,則瘡爛膿流而癰腫,故其動瘍湧分潰癰腫。脾土不和,則水氣不行,故其發濡滯。其臟脾,木氣勝而水無畏,則土木水三氣並主其事。其果李慄,木與水也。其實濡核,其谷豆麻,水與木也。其味酸甘,其色蒼黃,木與土也。其畜牛犬,其蟲保毛,土與木也。其主飄怒振發,木氣勝也。其聲宮角,土與木也。其病留滿痞塞,土氣不達也。留滿痞塞,以及飄怒振發,乃土氣不及,從木化而然也。土運不及,故曰少宮,木兼用事,故少宮與少角同。土氣司天,謂之上宮,土運不及,上得司天之助,故上宮與不正宮同。木氣司天,謂之上角,木兼用事。又得司天之氣,則木氣敷和,故上角與正角同。風木之氣傷其中土,故其病飧泄。留滿痞塞,以及飧泄,乃邪傷脾也。木氣勝,故振拉飄揚,金氣復,則蒼干散落。土受木刑,土居五宮,通於四維,故其眚四維。土之子金,氣盛復木,故其主敗折虎狼。敗折,金能斷物也。虎狼,西方金獸也。金氣勝,故清氣乃用。辱,猶屈也,金能平木,故生政乃辱。其主如是,所謂復也。

從革之紀,是謂折收,收氣乃後。生氣乃揚,長化合德,火政

乃宣,庶類以蓄,其氣揚,其用躁切,其動鏗禁瞀厥,其發咳喘, 其臟肺,其果李杏,其實殼絡,其谷麻麥,其味苦辛,其色白丹, 其畜雞羊,其蟲介羽,其主明曜炎鑠,其聲商徵,其病嚏咳鼽衄,從 火化也,少商與少徵同,上商與正商同,上角與正角同,邪傷肺也, 炎光赫烈,則冰雪霜雹,眚於七,其主鱗伏彘鼠,歲氣早至,乃生 大寒。

折,猶短也。收,金氣也。金運不及曰從革,故從革之紀,是謂折收。收氣乃後,金氣虛也。生氣乃揚,木無畏也。長,火氣也。化,土氣也。金不及則大勝生土,故長化合德。火氣有餘,故火政乃宣。火政宣,則庶類以蕃。火主發揚,故其氣揚,金主鋒利,故其用躁切,躁切,猶鋒利也。音聲固閉,關竅不通,故其動鏗禁瞀厥,鏗禁,音不出也,瞀厥,竅不利也。肺病發咳喘,故其發咳喘。其臟肺,火氣勝而木無畏,則金火木三氣並主其事。其果李杏,木與火也。其實殼絡,金與火也。其谷麻麥,木與火也。其味苦辛,火與金也。其色白丹,金與火也,其畜雞羊,其蟲介羽,金與火也。其主明曜炎鑠,火氣勝也。其聲商徵,金與火也。其病嚏咳鼽衄,肺金虛也。肺病則金受火刑,從火化而然也。金運不及,故曰少商,火兼用事,故少商與少徵同。金氣司天,謂之上商,金運不及,上得司天之助,則上商與正商同。木氣司天,謂之上角,木不畏金,又得司天之助,故上角與正角同。其病嚏咳鼽衄,是金從火化,邪傷肺也。火氣勝,故炎光赫烈。水氣復,則冰雪霜雹。金受火刑,金主西方兌位,居於七宮,故眚於七。金之子水,氣盛復火,故其主鱗伏彘鼠。鱗,水蟲也,伏,猶復也,彘鼠,水屬也。歲寒之氣早至,乃生大寒,是小勝其火,所謂復也。

涸流之紀,是謂反陽,藏令不舉,化氣乃昌,長氣宣布,蟄蟲

不藏,土潤,水泉減,草木條茂,榮秀滿盛,其氣滯,其用滲泄, 其動堅止,其發燥槁,其臟腎,其果棗杏,其實濡肉,其谷黍稷, 其味甘鹹,其色黅玄,其畜彘牛,其蟲鱗倮,其主埃郁昏翳,其聲羽 宮,上宮與正宮同,其病癃閉,邪傷腎電,埃昏驟雨,則振拉摧拔, 眚於一,其主毛顯狐貉,變化不藏。

首二藏、末一藏,如字,貉,音芮伐。

反陽,火不畏水也。水運不及曰涸流,故涸流之紀,是謂反陽。藏令不舉,水不及也。化氣乃昌,土氣勝也。長氣宣布,火無畏也。蟄蟲不藏,水失令也。土勝水屈,故土潤。水泉減,土氣專令,故草木條茂。榮秀滿盛,土主濡潤,故其氣滯。水不上濟,故其用滲泄。水氣不及,則堅上不行,故其動堅止。腎為水藏,燥槁則竭,故其發燥槁。其藏腎,土氣勝而火無畏,則水土火三氣並主其事。其果棗杏,土與火也。其實濡肉,水與土也。其谷黍稷,火與土也。其味甘鹹,其色黅玄,土與水也。其畜彘牛,其蟲鱗倮,水與土也。其主埃郁昏翳,土氣勝也。其聲羽宮,火與土也。其病痿厥堅下,水氣不濡也。蓋津液不和於四肢,則痿厥,水氣不注於二陰,則堅下。痿厥堅下,並埃郁昏翳,乃水氣不及,從土化而然也。水運不及,故曰少羽,土兼用事,故少羽與少宮同。土氣司天,謂之上宮,土兼用事,上得司天之助,則上宮與正宮同。小便不利曰癃,大便不利曰閉,其病癃閉,乃邪傷腎也。土氣勝故埃昏驟雨,水氣復則振拉摧拔。水受土刑,故眚於一,水主北方坎位,居於一宮也。水之子木,氣盛復土,故其主毛顯狐貉,變化不藏。狐貉,毛蟲也,毛蟲以毛為顯,狐貉多疑善變化,變化則不藏。此水之子木,氣盛復土,所謂復也。

故乘危而行,不速而至,暴虐無德,災反及之。微者復微,甚者復甚,氣之常也。

總結上文勝復之意。歲運不及,勝氣侮之,故勝氣之行,乘危而行,勝氣之至,不速而至。始則暴虐無德,即則災反及之。勝微者,受復亦微,勝甚者,受復亦甚。此先勝後復,而為運氣之常數也。

發生之紀,是謂啟陳,土疏泄,蒼氣達,陽和布化,陰氣乃

隨,生氣淳化,萬物以榮,其化生,其氣美,其政散,其令條舒, 其動掉眩巔疾,其德鳴靡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谷麻稻,其畜雞 犬,其果李桃,其色青黃白,其味酸甘辛,其象春,其經足厥陰少 陽,其藏肝脾,其蟲毛介,其物中堅外堅,其病怒,太角與上商同,上徵則其氣逆,其病吐利,不 務其德,則收氣復,秋氣勁切,甚則肅殺,清氣大至,草木凋零,邪乃傷肝。

木運太過曰發生。發生者,推陳致新,故是謂啟陳。木盛土衰,故土疏泄,疏泄,虛薄也。蒼氣,木氣也,木盛故蒼氣達。木主春生,故陽和布化。厥陰主木,故陰氣乃隨。陽和布化,則生氣淳化,陽主生物也。陰氣乃隨,則萬物以榮,陰主成物也。其化生,春生之氣也。其氣美,春日之和也。其政散,木之暢達也。其令條舒,木之生髮也。其動掉眩巔疾,風氣淫於上也。風聲曰鳴,其德鳴靡啟坼,物從風而靡,靡而啟坼也。其變振拉摧拔,風淫太過,撓萬物也。木雖太過,太過而往,不及隨之,故木金土三氣並主其事。其谷麻稻,木與金也。其畜雞犬,金與木也。其果李桃,木與金也。其色青黃白,其味酸甘辛,木土金三氣也。其象春,春屬木也。其經足厥陰少陽,足厥陰,肝木也,足少陽,膽木也。其藏肝脾,木與土也。其蟲毛介,其物中堅外堅,木與金也。其病怒,肝病也。木運太過,故曰太角。丁壬運木,六丁主不及,六壬主太過,六壬無卯酉燥金之司天。今曰與上商同者,如丁卯、丁酉之歲,金勝其木,而金氣司天之太過也。木運太過,木生其火,而金氣司天之太過也。木運太過,木生其火,又值火氣司天,謂之上徵。子居母上,則其氣逆,氣逆則其病吐利。木氣太過,故曰不務其德,始則木盛土屈,繼則土伸金復,故收氣復。復則秋氣勁切,甚則肅殺,金刑木也。清氣大至。草木凋零,而邪乃傷肝。

赫曦之紀,是謂蕃茂,陰氣內化,陽氣外榮,炎暑施化,物得

以昌,其化長,其氣高,其政動,其令鳴顯,其動炎灼妄擾,其德 喧暑鬱蒸,其變炎烈沸騰,其穀麥豆,其畜羊彘,其果杏慄,其色 赤白玄,其味苦辛鹹,其象夏,其經手少陰太陽,手厥陰少陽,其 藏心肺,其蟲羽鱗,其物脈濡,其病笑瘧瘡瘍,血流狂妄,目赤, 上羽與正徵同,其收齊,其病痓,上徵,而收氣後也,暴烈其政,藏 氣乃復,時見徵慘,甚則雨水霜雹切寒,邪傷心也。

藏,如字,見,音現,下見同。

火運太過曰赫曦。火主夏長,故是謂蕃茂。少陰之上,君火主之,少陰在下,故陰氣內化。君火在上,故陽氣外榮。火司夏令,故炎暑施化,萬物充盛,故物得以昌。其化長,夏長之氣也。其氣高,炎熱之氣也。其政動,火之飛揚也。其令鳴顯,火之光焰也。其動炎灼妄擾,火淫於外也。其德喧暑鬱蒸,火之溫熱而不平也。其變炎烈沸騰,火淫而銷鑠毀傷也。火雖太過,太過而往,不及隨之,故火水金三氣並主其事。其穀麥豆,其畜羊彘,其果杏慄,火與水也。其色赤白玄,其味苦辛鹹,火金水也。其象夏,夏屬火也。其經手少陰太陽,手厥陰少陽。蓋手少陰主心火,而手太陽小腸為之府。手厥陰主心色,而手少陽三焦為之府。其藏心肺,火與金也。其蟲羽鱗,其物脈濡,火與水也。其病笑瘧瘡瘍,血流狂妄,目赤,皆心藏火熱之病也。戊辰戊戌歲,太陽寒水司天,謂之上羽,火運太過,上臨寒水,則火氣以平,故與升明之正徵同。火氣既平,金不受傷,故其收齊,齊,足也。火主經脈,寒水上臨,火氣受傷,故其病痓,痓,經脈病也。戊子戊午戊寅戊申,君相二火司天,謂之上徵,火運太過,司天助之,則金氣受傷而收氣後也,後,退伏也。火氣太過,故暴烈其政,始則火淫,繼則水勝,故藏氣乃復。時見凝慘,甚則水盛火滅,故雨水霜雹切寒,而邪乃傷心。

敦阜之紀,是謂廣化,厚德清靜,順長以盈,至陰內實,物化

充成,煙埃朦郁,見於厚土,大雨時行,濕氣乃用,燥政乃避,其 化園,其氣豐,其政靜,其令周備,其動濡積並稸,其德柔潤重 淖,其變震驚飄驟崩潰,其谷稷麻,其畜牛犬,其果棗李,其色黅 玄黃,其味鹹酸,其象長夏,其經足太陰陽明,其藏脾腎,其蟲倮 毛,其物肌核,其病腹滿,四肢不舉,大風迅至,邪傷脾也。

重,平聲,長夏之長,平聲,長命及生氣以長之長,俱同。

土運太過曰敦阜。土氣廣厚,萬物化成,故是謂廣化。土氣有餘,則厚德清淨,順夏長之氣以充盈。土,太陰也,太陰,至陰也,故至陰內實,而物化充成也。煙埃朦郁,謂塵埃煙冒,如雲霧之朦郁。見於厚土,見於山陵高阜之上也。雲霧上升,則大雨時行,而濕氣乃用。濕氣用事,故慘政退闢。其化園,土之周遍也。其氣豐,土之敦厚也。其政靜,土之安靜也。其令周備,土之四應也。其動濡積並稸,濕氣積稸,土濡滯也。其德柔潤重淖,土氣濡順,重複灌溉也。其變震驚飄驟,土淫太過,動而不靜也。崩潰,土幾墮矣。土雖太過,太過而往,不及隨之,故土木水三氣並主其事。其谷稷麻,其畜牛犬,其果棗李,土與木也。其色黅玄蒼,其味甘鹹酸,土水木也。其象長夏,長夏屬土也。其經足太陰陽明,蓋足太陰主脾土,而陽明胃為之府。其藏脾腎,土與水也。其蟲倮毛,其物肌核,土與木也。其病腹滿,四肢不舉,皆脾病也。始則土淫,繼則木勝,故大風迅至,木盛上衰,而邪乃傷脾。

堅成之紀,是謂收引,天氣潔,地氣明,陽氣隨陰治化,燥行其政,物以司成,

收氣繁布,化洽不終,其化成,其氣削,其政肅,其令銳切,其動暴折瘍疰,其德霧露蕭瑟, 其變肅殺凋零,其谷稻黍,其畜雞馬,其果桃杏,其色白青丹,其味辛酸苦,其象 秋,其經手太陰陽明,其藏肺肝,其蟲介羽,其物殼絡,其病喘 喝,胸憑仰息,上徵與正商同,其生齊,其病咳,政暴變,則名木 不榮,柔脆焦首,長氣斯救,大火流,炎爍且至,蔓將槁,邪傷脾也。

金運太過曰堅成。金主秋收,故是謂收引。秋時天氣清潔,天氣清潔,則地氣光明。夏為陽,秋為陰,至秋則陽熱之氣,隨陰治化。金在天為燥,故燥行其政。夏長秋成,故物以司成。金氣太過,故秋收之氣繁盛舒布,至夏長之氣化洽不終。化洽者,化氣洽於萬物。秋氣早至,故化洽不終。其化成,秋之收成也。其氣削,金之削物也。其政肅,金之清肅也。其令銳切,金之剛勁也。其動暴折瘍疰,金之刑辟也。其德霧露蕭瑟,金之柔潤也。其變肅殺凋零,金之清銳也。金雖太過,太過而往,不及隨之。故金火木三氣,並主其事。其谷稻黍,其畜雞馬,其果桃杏,金與火也。其色白青丹,其味辛酸苦,金木火也。其象秋,秋屬金也,其經手太陰陽明,蓋手太陰主肺金,而手陽明大腸為之府也。其臟肺肝,金與木也。其蟲介羽,其物殼絡,金與火也。其病喘喝,胸憑仰息,皆肺病也。金氣太過,當庚子庚午庚寅庚申之歲,上見少陰少陽司天,謂之上徵,金太過而火司天,則金氣自平,故與正商同。木主生,金氣已平,故其生齊,齊者,逐其生也。其病咳,肺病也。金氣太過,暴變其政,則堅剛之名木不榮。柔脆之草類焦首,始則金淫,繼則火勝,火主夏長,故長氣斯救,救,猶復也。長氣斯救,則大火以流,大火流,則炎爍且至,藤蔓將槁,金受火刑,邪傷肺也。

流衍之紀,是謂封藏。寒司物化,天地嚴凝,藏政以布,長令不

揚,其化凜,其氣堅,其政謐,其令流注,其動漂泄沃湧,其德凝 慘寒雰,其變冰雪霜雹,其谷豆稷,其畜彘牛,其果慄棗,其色黑 丹黅,其味鹹苦甘,其象冬,其經足少陰太陽,其藏腎心,其蟲鱗倮,其物濡滿,其病 脹,上羽,而長氣不化也。政過,則化氣大舉,而埃昏氣交,大雨時降,邪傷腎也。

首二藏,如字。水運太過曰流衍,水主冬令,氣機閉密,故是謂封藏。水在天為寒,故寒司物化,而天地嚴凝,冬令之藏政以布,則水勝其火,故長令不揚。其化凜,水之凜冽也。其氣堅,水之堅凝也。其政謐,水之安靜也。其令流注,水之滋灌也。其動漂泄沃湧,水之泛溢也。其德凝慘寒雰,水之聚而能散也。雰,雪飛貌。其變冰雪霜雹,水淫太過,轉柔為剛也。水雖太過。太過而往,不及隨之,故水土火三氣,並主其事。其畜彘牛,其果慄棗,水與土也。其色黑丹黅,其味鹹苦甘,水火土也。其象冬,冬屬水也,其經足少陰太陽,蓋足少陰主腎水,而足太陽膀胱為之府。其臟腎心,水與火也,其蟲鱗倮,其物濡滿,水與土也。其病脹,脾土之病也。水運太過,當丙辰丙戌之歲,太陽寒水上臨,謂之上羽,水太過而水上臨,則長氣不能施化。長氣,火氣也。水政太過,始則水淫,繼則土勝,故化氣大舉,而埃昏氣交,埃昏氣交,地氣上升也,地氣上升,故大雨時降,土氣有餘,則邪傷腎也。

故曰:不恆其德,則所勝來復。政恆其理,則所勝同化。此之謂也。

暴烈其政,不務其德,是不恆其德也。化氣政令,是政恆其理也。承上文意而總結之。言不恆其德,則所勝來復,如木之收氣復,火之藏氣乃復,土之大風至,金之大火流,水之化氣大舉者是也。政恆其理,則所勝同化,如谷畜果蟲,皆勝氣同化,五色五味,則兼三氣者是也。即此歲運太過不及,而有淫復之謂也。

此一節論五行平氣,並不及太過之政也。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涼,地不滿東南,右熱而左溫,其故何也?

承上文五運太過不及之意,問天地四方亦有太過不及也。天為陽,陽氣溫熱,地為陰,陰氣寒涼。天不足西北,則西北方之陽氣少,故左右寒涼。地不滿東南,則東南方之陰氣少,故左右溫熱,所以不足不滿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陰陽之氣,高下之理,太少之異也。東南方,陽也,

陽者,其精降於下,故右熱而左溫。西北方,陰也,陰者,其精奉 於上,故左寒而右涼。是以地有高下,氣有溫涼,高者氣寒,下者 氣熱,故適寒涼者脹,之溫熱者瘡,下之則脹已,汗之則瘡已,此腠理開閉之常,太少之異耳。

太,有餘也。少,不足也。天不足西北,地不滿東南,乃陰陽之天氣,高下之地理,其中有太少之異也。東南為陽,故東南方陽也,陽者,陽氣有餘,其陰精之氣,則降於下,陰精下降,陽氣有餘,故右熱而左溫。西北為陰,故西北方陰也,陰者,陰氣有餘,陰精之氣奉於上,陰精上奉,陽氣不足,故左寒而右涼。又西北地高,東南地下,西北地涼,東南地溫,是以地有高下,氣有溫涼。溫,猶熱也,涼,猶寒也。故高者氣寒,下者氣熱。適,往也,故往西北寒涼之方者,陰氣有餘,則病脹。之,亦往也,往東南溫熱之方者,陽氣有餘,則生瘡,下之者,天氣下降之意,陰寒而得陽熱,則脹已。汗之者,地氣上升之意,陽熱而得陰液,則瘡已。西北寒涼,腠理多閉少開,東南溫熱,腠理多開少閉。故曰此腠理開閉之常,其中有太少之異耳。

帝曰:其於壽夭何如?

陰陽高下,其中有太少之異,則太為有餘,有餘則壽,少為不足,不足夭則,故問其於壽夭何如。

岐伯曰:陰精所奉,其人壽,陽精所降,其人夭。

西北方陰也,其精奉於上,東南方陽也,其精降於下。故陰精所奉之方,其人壽,陽精所降之方,其人夭,是西北壽而東南夭也。

帝曰:善。其病也,治之奈何?

陰精所奉之方,其人壽,陽精所降之方,其人夭,是以西北病少,東南病多,帝故善之而探治病之法也。

岐伯曰:西北之氣,散而寒之,東南之氣收而溫之,所謂同病

異治也。故曰氣寒氣涼,治以寒涼,行水漬之。氣溫氣熱,治之溫 熱,強其內守,必同其氣,可使平也,假者反之。

西北腠理常閉,其氣有餘,故治西北之病氣,當散而寒之。東南腠理常開,其氣不足,故治東南之病氣,當收而溫之。一散一收,一寒一溫,所謂同病異治也。西北之人,外雖寒閉,內則有餘而熱。東南之人,外雖溫開,內則不足而寒。故曰西北氣寒氣涼,復當治以寒涼,行水漬之,以開其閉,此散而寒之之法也。東南氣溫氣熱,復當治以溫熱,強其內守,必內外和同其氣,然後可使平也。此收而溫之之法也。如西北之人,外寒涼而內不熱,亦當治以溫熱,東南之人,外溫熱而內不寒,亦當治以寒涼,故曰假者反之。

帝曰:善。一州之氣,生化壽夭不同,其故何也?

西北之氣,外寒涼而內有餘,東南之氣,外溫熱而內不足。假者反之,則西北寒涼,其內亦有不足。東南溫熱,其內亦有有餘,帝故善之,復問一州之氣,亦有生化壽夭之不同,不必東南西北之殊,其故何也。

岐伯曰:高下之理,地勢使然也。崇高,則陰氣治之,汙下,則陽氣治之。陽勝者,先天,陰勝者,後天,此地理之常,生化之道也。

一州之中,亦有四方高下之理,乃地勢使然也。地勢崇高,則陰氣治之,地勢汙下,則陽氣治之。陽氣治之而陽勝者,四時之氣常先天。陰氣治之而陰勝者,四時之氣常後天。先天,則生化早,後天,則生化遲,此地理陰陽高下之常,而有生化遲早之道也。

帝曰:其有壽夭乎?

帝問生化壽夭,故復問生化之中,其有壽夭乎?

岐伯曰:高者其氣壽,下者其氣夭。地之小大異也。小者小異,大者大異,故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陰陽更勝,氣之先後,人之壽夭,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氣矣。

更,平聲。地高者,陰氣治之,陰精所奉,其人壽,故高者,其氣壽。地下者,陽氣治之,陽精所降,其人夭,故下者其氣夭。高則氣大,下則氣小,高者下者,乃地之小大異也。略高略下,高下之小者,其壽夭小異。極高極下,高下之大者,其壽夭大異。故治病者,必明上天之道,下地之理,其中有陰陽之更勝,有時氣之先後,以此決人之壽夭,及生化之期,乃可以知人之形氣矣。《靈樞》壽夭篇云:形與氣相任則壽,不相任則夭。立形定氣,而視壽夭者是也。

帝曰:善。其歲有不病,而藏氣不應不用者,何也?

生化壽夭之理既明,帝故善之。謂西北東南,同病異治,其終歲有不病,而人身臟氣,不應陰陽之氣,不用高下之理,則無有太少之異者,其故何也?

岐伯曰:天氣制之,氣有所從也。

制,猶御也。歲有不病,而臟氣不應不用者,乃司天之氣御於上,天氣合於人身,氣有所從,故不病也。

帝曰:願卒聞之。

天氣制之,氣有所從之道,願盡聞之。

岐伯曰:少陽司天,火氣下臨,肺氣上從,白起金用,草木眚,

火見燔焫,革金且耗。大暑以行,咳嚏鼽衄,鼻窒口瘍,寒熱胕腫, 風行於地,塵沙飛揚,心痛,胃脘痛,厥逆,膈不通,其主暴速。

凡寅申之歲,少陽司天。少陽,相火也,故火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肺氣上從。肺色白而屬金,故白起金用。白起金用,則草木乃眚,金刑木也,火見燔焫,少陽之氣也,革金且耗,金受火刑,則金變革而虛耗也。火氣盛,故大暑以行,咳嚏鼽衄鼻窒,肺病也。口瘍寒熱胕腫,火病也,少陽司天,則厥陰在泉。厥陰,風氣也,故風行於地。風行於地,則塵沙飛揚。厥陰經脈屬心包,故心痛。胃絡上通心包,故胃脘痛,心痛,胃脘痛,則陰陽之氣不相順接,故厥逆而膈不通。風氣急疾,故其主暴速,有司天,則有在泉,故並論之。

陽明司天,燥氣下臨,肝氣上從,蒼起木用而立,土乃眚。淒

滄數至,木伐草萎,脅痛目赤,掉振鼓慄,筋痿不能久立。暴熱 至,土乃暑,陽氣鬱發,小便變,寒熱如瘧,甚則心痛。火行於槁,流水不冰,蟄乃見。

數,音朔,下同。凡卯酉之歲,陽明司天,陽明,燥金也,故燥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肝氣上從。肝色蒼而屬木,故蒼起木用而立。蒼起木用,則土乃眚,木刑土也。淒滄數至,金氣勝也。木伐草萎,金刑木也,脅痛目赤,肝木病也。掉振鼓慄,肝虛病也,筋痿不能久立,肝主筋也。陽明司天,則少陰在泉,少陰,熱氣也,故暴熱至。暴熱至,則土乃暑,而陽氣鬱發,熱入於內,則小便變,熱行於外,則寒熱如瘧,甚則熱氣自傷而心痛。客氣加臨,則君火加於六氣,故火氣行於草木枯槁之時,致冬令流水不冰,蟄蟲乃見而不藏。

太陽司天,寒氣下臨,心氣上從,而火且明,丹起,金乃眚,寒清時舉,勝則水冰,

火氣高明,心熱煩,嗌乾善渴,鼽嚏喜悲,數欠,熱氣妄行,寒乃復,霜不時降,善忘,甚則心 痛,土乃潤,水豐衍,寒客至,沉陰化,濕氣變物,水飲內稸,中滿不食,皮肉 苛,筋脈不利,甚則胕腫,身後癰。

,音群。凡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太陽,寒水也,故寒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心氣上從。心屬火,其色丹,而今火且明,丹起。火明丹起,則金乃眚,火刑金也。寒清時舉,勝則水冰,司天之氣也。火氣高明,上從之氣也。心熱煩,嗌乾善渴,火病也。鼽嚏喜悲,火刑金也。數欠,陰陽相引也。始病熱氣妄行,既則寒乃復,復則寒氣盛,故霜不時降。心火虛,故善忘,甚則心痛。太陽司天,則太陰在泉,太陰,濕氣也,故土乃潤。濕者水之類,故水豐衍。水濕則寒,故寒客至,寒濕為陰,其性下沉而屬土,故沉陰化,而濕氣變物。濕氣變物,則水飲內搐,致民病中滿不食。,痹也,苛,不安也,皮痹而肉不安,則筋脈亦不利,甚則胕腫。上文少陽司天,寒熱胕腫,因於熱也,此太陰胕腫,因於寒也。身後癰,謂癰發於背,不能上承太陽,蓋太陽分部於背也。

厥陰司天,風氣下臨,脾氣上從,而土且隆,黃起,水乃眚。

土用革,體重,肌肉萎,食減口爽,風行太虛,雲物搖動,目轉耳 鳴,火縱其暴,地乃暑,大熱消爍,赤沃下,蟄蟲數見,流水不冰,其發機速。

凡巳亥之歲,厥陰司天,厥陰,風氣也,故風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脾氣上從。脾屬土,其色黃,而今土且隆,黃起,上隆黃起,則水乃眚,土刑水也。風木氣盛,故土用革,革,變革也。體重肌肉萎,脾病也;食減口爽,言所食減少,則口中乃爽,以明飽食,則口中不和,亦脾病也。風氣在上,則風行太虛,雲物搖動。其在於人,則目轉耳鳴。厥陰司天,則少陽在泉。少陽,火氣也,故火縱其暴,而地乃暑,暑,猶熱也,地暑,則大熱消爍,津液受熱,則赤沃下。火氣主開,故蟄蟲數見,火性溫熱,故流水不冰,火體急暴,故其發機速。

少陰司天,熱氣下臨,肺氣上從,白起金用,草木眚,喘嘔寒

熱,嚏,鼽衄鼻窒,大暑流行,甚則瘡瘍燔灼,金爍石流,地乃燥 清,淒滄數至,脅痛,善太息,肅殺行,草木變。

凡子午之歲,少陰司天。少陰,君火也,故熱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肺氣上從。白起金用,草木眚,與少陽司天之氣同,亦金氣從火,金刑木也。喘嘔寒熱,嚏,鼽衄鼻窒,亦肺病也。大暑流行,熱氣盛也。甚則瘡瘍燔灼,金爍石流,如焚如焰也。少陰司天,則陽明在泉,陽明者,金也,其氣燥而清,故地乃燥清。燥清則淒滄數至,金刑其木,故脅痛而肝病,善太息而膽病,且肅殺行而草木變。

太陰司天,濕氣下臨,腎氣上從,黑起水變,埃冒雲雨,胸中不利,陰痿,氣大衰,而不起

不用,當其時,反腰脽痛,動轉不便也。厥逆,地乃藏陰,大寒且至,蟄蟲早附。心下痞 痛,地縫冰堅,少腹痛,時害於食,乘金則止,水增,味乃咸,行水減也。

便平聲,藏如字,痞,批上聲。凡丑未之歲,太陰司天,太陰,濕氣也,故濕氣下臨。司天之氣,制於人身,人受其制,故腎氣上從。腎色黑,屬水,故黑起水變。黑起,則塵埃如冒,水變,則雲雨。水制其火,則胸中不利,陰痿,陰,前陰也,陰痿,則氣大衰,而生陽之氣,不起不用。當黑起水變時,不但水受其眚,反腰脽痛,動轉不便也。腰脽痛,則腎精虛,腎精虛,則動轉不便,此陰陽之氣不相交接,故曰厥逆。太陰司天,則太陽在泉,太陽,寒水也,故地乃藏陰,大寒且至,寒氣早,故蟄蟲早附。火氣虛,故心下痞痛。寒水凝結,則地裂冰堅。寒水之氣逆於下,則少腹痛;寒水之氣留於中,則時害於食;寒水之氣,上乘肺金,則水天一氣,旋轉運行,故乘金,則痛止。乘金則金生其水,故水增,味乃咸。水增味鹹,當行其水,則水減,而寒氣乃平也。凡此司天在泉,三陽三陰,皆天氣制於上,氣有所從而如是也。

帝曰: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何氣使然?

司天之氣制於上,則氣有所從,其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則何氣制之而使然?

岐伯曰:六氣五類,有相勝制也,同者盛之,異者衰之,此天地之道,生化之常也。

六氣司天,不外五行,故六氣五類,有相勝制也。如司天之氣,則生物蕃盛,故同者盛之。如司天之氣,異於運氣,有所勝制,則生物衰微,故異者衰之。此天地盛衰之道,而為生化之常也。

故厥陰司天,毛蟲靜,羽蟲育,介蟲不成,在泉,毛蟲育,倮蟲耗,羽蟲不育。

凡厥陰司天,則少陽在泉,厥陰木也,故厥陰司天,主毛蟲靜,毛蟲,木蟲也,靜,安靜也。少陽,相火也,故主羽蟲育,羽蟲,火蟲也,育,生育也。巳亥之歲,厥陰司天,歲當癸巳癸亥,受火運之勝制,則金類之介蟲不成。介蟲,金蟲也。凡厥陰在泉,則少陽司天,厥陰,木也,故厥陰在泉,主木類之毛蟲育,木製其土,故倮蟲耗,倮蟲,土蟲也,耗,虛耗也。寅申之歲,少陽司天,歲當丙寅丙申,受水運之勝制,則火類之羽蟲不育。

少陰司天,羽蟲靜,介蟲育,毛蟲不成,在泉,羽蟲育,介蟲耗,不育。

凡少陰君火司天,則陽明燥金在泉,故少陰司天,主火類之羽蟲靜,而金類之介蟲育。子午之歲,少陰司天,歲當庚子庚午,受金運之勝制,則本類之毛蟲不成,凡少陰在泉,則陽明司天,少陰,火也,故羽蟲育。卯酉之歲,陽明司天,歲當癸卯、癸酉,受火運之勝制,則金類之介蟲耗,而且不育。

太陰司天,倮蟲靜,鱗蟲育,羽蟲不成,在泉,倮蟲育,鱗蟲不成。

凡太陰濕土司天,則太陽寒水在泉,故太陰司天,主土類之倮蟲靜,而水類之鱗蟲育。丑未之歲,太陰司天,歲當辛丑、辛未,受水運之勝制,則火類之羽蟲不成。凡太陰在泉,則太陽司天,太陰,土也,故倮蟲育。辰戌之歲,太陽司天,歲當甲辰甲戌,受土運之勝制,則水類之鱗蟲不成。

少陽司天,羽蟲靜,毛蟲育,倮蟲不成,在泉,羽蟲育,介蟲耗,毛蟲不育。

凡少陽相火司天,則厥陰風木在泉,故主火類之羽蟲靜,而木類之毛蟲育。當壬寅壬申之歲,受木運之勝制,則土類之倮蟲不成。凡少陽在泉,則厥陰司天,少陽,火也,故羽蟲育,火盛金衰,故介蟲耗,當乙巳乙亥之歲,受金運之勝制,則木類之毛蟲不育。

陽明司天,介蟲靜,羽蟲育,介蟲不成。在泉,介蟲育,毛蟲耗,羽蟲不成。

凡陽明爆金司天,則少陰君火在泉,故主金類之介蟲靜,而火類之羽蟲育,當癸卯癸酉之歲,受火運之勝制,則金類之介蟲不成。凡陽明在泉,則少陰司天,陽明金也,故介蟲育,金盛木衰,故毛蟲耗,當丙子丙午之歲,受木運之勝制,則火類之羽蟲不成。

太陽司天,鱗蟲靜,倮蟲育。在泉,鱗蟲耗,倮蟲不育。

凡太陽寒水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故太陽司天主水類之鱗蟲靜,而土類之倮蟲育,太陽在泉,則太陰司天,當己丑己未之歲,受土運之勝制,則水類之鱗蟲耗,當丁丑丁未之歲,受土運之勝制,則土類之倮蟲不育。按上文厥陰少陰等,凡司天而此蟲靜者,則在泉必此蟲育,蓋靜者,育之基,太陽司天而鱗蟲靜,在泉當云鱗蟲育,今不云育而云耗,以明生育有常有變,終舉太陽如是,可以例推於厥陰少陰等。亦有靜而不育者矣。

諸乘所不成之運,則甚也。故氣主有所制,歲立有所生。

總結上文,而言六氣司天,六氣在泉,受五運之勝制,則諸蟲耗,不育不成,故曰諸乘所不成之運,則受制之甚也。然五行之理,制而後生,故氣主有所制,則歲立有所生,謂六氣主乎上下而有所制,則五行在中,以立歲運,而有所生也。

地氣制己勝,天氣制勝己,天制色,地制形。

地氣,在泉之氣也,地制己勝,如上文厥陰在泉,倮蟲耗,少陰在泉,介蟲耗不育,太陰在泉,鱗蟲不成,少陽在泉,介蟲耗,陽明在泉,毛蟲耗者是也。天氣,司天之氣也,天氣制勝己,如上文少陽少陰司天,火熱下臨,則白起金用,陽明司天,燥氣下臨,則蒼起木用,太陽司天,寒氣下臨,則火明丹起,厥陰司天,風氣下臨,則土隆黃起,太陰司天,濕氣下臨,則黑起水變者是也。天氣制於上,而白蒼丹黃黑色,起而應之,是天制色也,地氣制於下,而諸蟲耗,及不育不成,是地制形也。

五類衰盛,各隨其氣之所宜也。

上文云,六氣五類,有相勝制,同者盛之,異者變之,此復承上文形色制勝之意,而言五類盛衰,各隨天氣地氣之所宜,以為衰盛也。

故有胎孕不肓,治之不全,此氣之常也。所謂中根也,根於外者亦五,故生化之別,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也。

五類衰盛,則生化不全,故歲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此氣運之常也。五運在中,萬物生化,所謂中根也。六氣在外,合於五行,是根於外者亦五。故萬物生化之別,其中各有五氣,五味,五色,五類,五宜以為生化之別也。

帝曰:何謂也?

生化之別,何謂也?

岐伯曰:根於中者,命曰神機,神去則機息。根於外者,命曰

氣立,氣止則化絕,故各有制,各有勝,各有生,各有成。故曰: 不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不足以言生化,此之謂也。

五運在中,故根於中者,命曰神機,若神去則機息。六氣在外,故根於外者,命曰氣立,若氣止,則化絕。根中根外,故運氣各有所制,各有所勝,各有所生,各有所成,必知年之所加,氣之同異,乃可以言生化之道。苟不知此,不足以言生化,引《六節藏象》之言,而言即此神機氣立之謂也。

帝曰:氣始而生化,氣散而有形,氣布而蕃育,氣終而象變,其致一也,然而五味所資,生化有薄厚,成熟有少多,終始不同,其故何也?

承上文五類衰盛之意,而言一歲四時,萬物同受其氣,始而生化,散而有形,布而蕃育,終而象變,萬物盡然,其致一也。然而五味所資,何以生化有薄厚,成熟有少多?終始不同,故舉以問。

岐伯曰:地氣制之也,非天不生,地不長也。

生化薄厚,成熟少多,乃地氣制之而然也,此非天氣之不生,實地氣有以制之,而不長也。

帝曰:願聞其道。

願聞制之之道。

岐伯曰:寒熱燥濕,不同其化也。

制之之道,乃寒則不熱,熱則不寒,燥則不濕,濕則不燥,寒熱燥濕,不同其化,有以制之,如下文所云也。

故少陽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苦酸,其谷蒼丹。

地氣制之,故但論在泉之氣。在泉者,地氣也,少陽,火也。故少陽在泉,熱而不寒,則寒毒不生,毒,猶獨也,陰陽不和,偏勝則毒也。火制其金,不但寒毒不生,其味辛者,亦不生也。苦,火味也,酸,木味也,蒼,木色也,丹,火色也,少陽火氣在泉,上承厥陰之木氣,故其治苦酸,其谷蒼丹。

陽明在泉,濕毒不生,其味酸,其氣濕,其治辛苦甘,其谷丹素。

陽明在泉,燥而不濕,故濕毒不生。金制其木,其味酸者,亦不生也。又曰,其氣濕者,申明其味之酸,一如其氣之濕,猶之濕毒之不生也。辛,金味也,苦,火味也,甘,土味也,陽明在泉,秉金土之氣,而上承少陰之火熱,故其治辛苦甘。丹,火色也,素,金色也,故其谷丹素。

太陽在泉,熱毒不生,其味苦,其治淡咸,其谷黅秬。

太陽在泉,寒而不熱,故熱毒不生,水制其火,其味苦者,亦不生也。淡味附於甘,淡,土味也,咸,水味也,黅,土色也,秬乃黑黍,水之谷也。太陽在泉,上承太陰,太陰者,土也,故其治淡咸,其谷黅秬。

厥陰在泉,清毒不生,其味甘,其治酸苦,其谷蒼赤,其氣專,其味正。

厥陰在泉,風氣屬陽,故清毒不生,木製其土,其味甘者,亦不生也。厥陰在泉,上承少陽,故其治酸苦,其谷蒼赤,上承少陽,則在泉者厥陰,中見者亦厥陰,在泉中見,無有二氣,故其氣專,在泉中見,無有二味,故其味正。專不二也,正,不偏也。

少陰在泉,寒毒不生,其味辛,其治辛苦甘,其谷白丹。

少陰少陽,皆屬於火,故寒毒不生,其味辛,與少陽相同,解亦同之,少陰在泉,上承陽明,陽明秉金土之氣,故其治辛苦甘,其谷白丹。

太陰在泉,燥毒不生,其味鹹,其氣熱,其治甘鹹,其谷黅秬,化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

太陰在泉,濕而不燥,故燥不毒生。土製其水,其味鹹者,亦不生也。又曰其氣熱者,謂燥同於熱,燥毒不生,則熱毒亦不生,以燥熱之同,而類推之,則寒於同濕,風氣同於燥,清氣同於寒,亦舉一以例其餘也。甘,土味也,咸,水味也,黅,土色也,秬,黑黍也,太陰在泉,上承太陽,故其治甘鹹,其谷黅秬。淳,柔和也,化淳上承太陽柔和之水化也,化淳則咸守,言太陰在泉,土製其水,鹹味不生,上承太陽水化之淳,則咸守,氣專,則辛化而俱治,言辛屬燥金之味,太陰在泉,燥毒不生,若太陰之氣專一,則土生其金,辛味生化,而與太陰俱治,太陰如是,余可類推,舉一以例其餘,聖人立言之法也。

故曰:補上下者,從之,治上下者,逆之,以所在寒熱盛衰而調之;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能毒者,以厚藥,不勝毒者,以薄藥,此之謂也。

上下,司天在泉也。上下之氣,不足則補,有餘則治,故曰:補上下者,從之,從,順也,如木火不足,則用酸苦之味以補之,金水不足則用辛鹹之味以補之,補,猶助也。治上下者,逆之,逆,反也,如風淫所勝,治以辛涼,熱淫所勝,治以鹹寒,寒淫所勝,治以甘溫之類,治,猶平也。所謂從之逆之者,乃以所在之寒熱,或盛或衰,而調之使和也,司天在泉,則有上下,五運在中,則有內外,取其有過者而熱治之,故曰上取下取,內取外取,以求其過,其氣有餘,能勝毒者,投以厚味之藥,其氣不足,不勝毒者,投以薄味之藥,即以求其過而訊之謂也。

氣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旁取之。

申明上下內外,病氣有相反者,則病在上,當取之下,謂氣壅於上,而宜降之也。病在下,當取之上,謂氣滯於下,而宜升之也。病在中,當取之外,而左右旁取之,謂氣逆於中,通其經脈,而旁達之也。

治熱以寒,溫而行之;治寒以熱,涼而行之;治溫以清,冷而行之,治清以溫,熱而行之。

申明寒熱盛衰,有從治之法,有逆治之法。治熱以寒,以寒藥而治熱病也,溫而行之,服藥宜溫,溫則寒性之藥,始行於熱分而治之。治寒以熱,以熱藥而治寒病也,涼而行之,服藥宜涼,涼則熱性之藥,始行於寒分而治之,此以寒治熱,以熱治寒,而有從治之法也。治溫以清,冷而行之,以清藥而治溫病,且冷服以行其溫,治清以溫,熱而行之,以溫藥而治清病,且熱服以行其清,此以清治溫而且冷,以溫治清而且熱,為逆治之法也。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補之,瀉之,久新同法。

申明上下內外,病氣相反者,則有正取之法,故內取而消之,外取而削之,上取而吐之,下取而下之,從而補之,逆而瀉之,久病新病,同一正取之法也。

帝曰:病在中,而不實不堅,且聚且散,奈何?

因消削吐下之言,復為此問。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無積者,求其藏,虛則補之,藥以祛之,食以隨之,引水漬之,和其中外,可使畢已。

內外之病,求之於經,上下之病,求之於府。若病在中,不實不堅,且聚且散,而無積者,當求之藏,藏虛則補之,或先用藥以祛其邪,隨用食以養其正,或行水漬之,以取其汗,則中外皆和,虛中有邪,可畢已。

帝曰:有毒無毒,服有約乎?

約,規則也。上文云,能毒以厚藥,不勝毒以薄藥,是厚藥有毒,薄藥無毒,因問有毒無毒之藥,服之其有規則乎?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無毒,固宜常制矣。大毒

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無 毒治病,十去其九,穀肉果菜,食養盡之,無使過之,傷其正也。不盡,行復如法。 必先歲氣,無伐天和。無盛盛,無虛虛,而遇人夭殃。無致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食,音嗣,凡病有久新,處方有大小,因病處方,用有毒無毒之藥,固宜有經常之制矣。是以大毒治病十去其六而止,常毒治病,十去其七而止,小毒治病,十去其八而止,無毒治病十去其九而止,服藥之外,更兼穀肉果菜,為之谷養,使病盡除去之。毒藥攻邪,中病即止,無使過之,傷其正也。穀肉果菜,食養之而病不盡,復欲治之,其行復如前法。然必先知歲氣之太過不及,無過用毒藥,伐其天和,太過而補,是盛盛也,不以而消,是虛虛也,故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盛盛則致邪,虛虛則失正,故無致邪,無失正,而絕人長命,斯可矣。

帝曰:其久病者,有氣從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氣從而順,此身宜康,其病已去,此形宜強,其有久病者,氣從,而身反不康,病已去,而身反瘠,其故何也?

岐伯曰:昭乎昭聖人之問也。化不可代,時不可違,夫經絡以

通;血氣以從。復其不足。與眾齊同,養之和之,靜以待,謹守其氣,無使傾移,其形丹彰, 生氣以長,命曰聖王。故《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此之謂也。帝曰:善。

天之氣化,即人之氣化也,故化不可代,天之四時,即人之四時也,故時不可違。病則經絡不通,血氣不從,病去則經絡以通,血氣以從。病則正氣不足,不與眾同,病去,則復其不足,與眾齊同。然病雖去,尤必養之和之,靜以待時,謹守其氣,無使傾移,然後其形乃彰,生氣以長,命曰壽世之聖王。化不可代,時不可違,養之和之,靜以待時,故《大要》曰:無代化,無違時,必養必和,待其來復。此即帝問之謂也。帝故善之。此一節,言陰陽太少之異,五類盛衰之理,五運六氣,根中根外,皆為五常之政也。

六元正紀大論第七十三篇

《天無紀大論》,引《太始天元玉冊》之言曰:厥陰之上,風氣,主之;少陰之上,熱氣主之;太陰之上,濕氣主之;少陽之上,相火主之;陽明之上,燥氣主之;太陽之上,寒氣主之,所謂本也,是謂六元。此篇以六元而正六十歲之紀,司天在上,在泉在下,化運在中,陽年主太,陰年主少,太主太過,少主不及,其中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帝以岐伯之言,藏靈蘭之室,署曰《六元正紀》,故以名篇。

黃帝問曰:六化六變,勝復淫治,甘苦辛鹹酸淡先後,余知之矣。夫五運之化,或

從天氣,或逆天氣,或從天氣而逆地氣,或從地氣而逆天氣,或相得,或不相得,余未能明 其事,欲通天之紀,從地之理,和其運,調其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天地升降, 不失其宜,五運宣行,勿乖其政,調之正味,從逆奈何?

上篇六氣司天,六氣在泉,有化有變,始焉淫勝,既則復治,舉甘苦辛鹹酸淡之味,先後主治。帝承上篇之意,而言六氣之化,六氣之變,有勝有復,有淫有治,以及甘苦辛鹹酸淡之味,先後用之,余已知之矣。若夫五運之化,或從司天之氣,或逆司天之氣,或從司天之天氣,而逆在泉之地氣,或從在泉之地氣,而逆司天之天氣。從,猶同也。逆,猶異也。五運上下,或相得而同,或不相得而異,未能盡明其事,今余欲通上天之紀,從下地之理,和其在中之運,調其上下之化,使上下合德,無相奪倫,而天地升降,不失其四時之宜,五運宣行,勿乖其五常之政,更欲調之正味之從逆,以為民病之治,所以承上篇之意,而問五運六氣相合之道也。

岐伯稽首再拜對曰:昭乎哉問也!此天地之綱紀,變化之淵

源,非聖帝,孰能窮其至理歟!臣雖不敏,請陳其道,令終不滅, 久而不易。

天地之綱紀,有條不紊,變化之淵源,神妙莫測,至理所在,萬古不沒,惟聖人能問而窮之。

帝曰:願夫子推而次之,從其類序,分其部主,別其宗司,昭其氣數,明其正化,可得聞乎?

別,音必。從其類序,如子與午合,醜與未合等,從五行之類而序之也。分其部主,如厥陰主初之氣,少陰主二之氣等,藏分六部,各主一氣也。別其宗司,如少陰司歲,熱氣宗之,太陽司歲,寒氣宗之等。別其六氣之宗,以為三陰三陽之司歲也。昭其氣數,如子寅辰午申戌,主太過,合五行之成數,丑未巳未酉亥,主不及,合五行之生數,昭其陰陽之六氣,以合五行生成之數也。明其正化,如甲己化土,乙庚化金等,厥陰風化,少陰熱化等,明五運六氣之正化,以候客邪之氣也,帝欲推而次之,以明六元正紀之義。

岐伯曰:先立其年,以明其氣,金木水火土運行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數之可數者,請遂言之。

末數,上聲。先立其年者,立其五運在中之年也。以明其氣者,明其司天在泉上下之氣也。立年明氣,如金木水火土運行之數,寒暑燥濕風火臨御之化,皆可得而明矣。能如是也,則天道可見,民氣可調,陰陽卷舒,近而無惑,至數之可數者,請得而遂言之也。

帝曰:太陽之政,奈何?

先天之氣,始於厥陰,終於太陽。後天之氣,始於太陽,終於厥陰,以六氣而正歲數。乃後天之氣,故首問太陽之政。

岐伯曰:辰戌之歲也,太陽,太角,太陰,壬辰,壬戌,其運風,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眩掉目瞑。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

辰戌屬太陽,故太陽之政,辰戌之歲也。辰戌之歲,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陽,主太,故太角木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角木運在中,乃壬辰壬戌之歲也。蓋甲丙戊康壬為太,乙丁己辛癸為少,子寅辰午申戌為太,醜卯巳未酉亥為少。下文五運太少,義皆仿此。其運風,角木之運也。其化鳴紊啟坼,風動之化也。其變振拉摧拔,風淫之變也。其病眩掉目瞑,風邪之病也。木運主歲,而一歲之中,復有五運,故太角為春木,少徵為夏火,太宮為長夏土,少商為秋金,太羽為冬水,此角徵宮商羽,為一歲之五運,太而少,少而太,亦如運氣之次序也。

太陽,太徵,太陰,戊辰,戊戌同正徵。其運熱,其化暄暑鬱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熱鬱。太徵,少宮,太商,少徵,少角。

木運之後,火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徵火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徵火運在中,乃戊辰,戊戌之歲也。太徵火運太過,太陽寒水上臨,水制於土,火得其平,故同正徵,其運熱,徵火之運也。其化暄暑鬱燠,火熱之化也。其變炎烈沸騰,火焚之變也。其病熱鬱,火逆之病也。一歲之氣,以木為始,今太徵火運主歲,故先言太徵,太徵為夏火,少宮為長夏土,太商為秋金,少羽為冬水,少角為春木,一歲之中,少角為先,承上文太羽而次之,故曰少角。

太陽,太宮,太陰,甲戌歲會,其運陰埃,其化柔潤重澤,其變震驚飄驟,其病濕,下重。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

重澤之重平聲,下重澤重身俱同。火運之後,土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宮土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由明太宮土運在中,乃甲辰戌甲辰戌之歲也。甲為土運,辰戌屬土,故曰歲會。其運陰埃,宮土之運也。其化柔潤重澤,土濕之化也,其變震驚飄驟,土動之變也。其病濕下重,土滯之病也。太宮土運主歲,故先言太宮,太宮為長夏土,少商為秋金,太羽為冬水,太角為春木,少徵為夏火,承上文少羽而次之,故曰太角,一歲之中,太角為先。

太陽,太商,太陰,庚辰,辰戌,其運涼,其化霧露蕭瑟,其病肅殺凋零,其病燥,背瞀胸滿。太商,少羽,少角,太徵,少宮。

土運之後,金運繼之,辰戌太陽之政,故太陽司天在上,辰戌為太,故太商金運在中,而太陰在泉在下,申明太商金運在中,乃庚辰,庚戌之歲也。其運涼,商金之運也。其化霧露蕭瑟,金寒之化也。其變肅殺凋零,金刑之變也。其病燥,背瞀胸滿,肺金之病也。太商金運主歲,故先言秋金之太商,四時之氣,少角為先,承上文太羽而次之,故曰少角。

太陽、太羽、太陰,丙辰天符,丙戌天符,其運寒,其化凝慘溧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大寒,留於溪谷。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

金運之後,水運繼之,太陽司天在上,太羽水運在中,太陰在泉在下,太羽水運在中,乃丙辰丙戌之歲也。丙為水運,辰戌太陽寒水司天,故丙辰丙戌,皆為天符。其運寒,羽水之運也。其化凝慘溧冽,水冷之化也。其變冰雪霜雹,水堅之變也。其病大寒留於溪谷,水凝之病也。太羽主歲,故先言太羽,四時之氣,太角為先,承上文少羽而次之,故曰太角。

凡此太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天氣肅,地氣靜。寒臨太虛,陽氣不令。水

土合德,上應辰星鎮星,其谷玄黅,其政肅,其令徐。寒府大舉,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少陽 中治,時雨乃涯,止極雨散,還於太陰,云朝北極,濕化乃有,澤流萬物,寒敷於 上,雷動於下,寒濕之氣,持於氣交,民病寒濕發,肌肉萎,足痿不收,濡瀉血溢。

辰戊太陽司天之政,凡此壬辰壬戊,戊辰戊戌,甲辰甲戌,庚辰庚戊,丙辰丙戌,皆主太過之歲。氣化運行,先天時而至,太陽寒水司天,故天氣肅。太陰濕土在泉,故地氣靜。寒水司天,故寒臨太虛,而陽氣不令,濕土在泉,故水土合德,而上應水之辰星,土之鎮星。其谷玄黅者成熟也。天氣肅,故其政肅。地氣靜,故其令徐,寒水司天,故寒政大舉。寒政大舉,則澤無陽焰。澤無陽焰,則火發待時,待時者,待少陽中治之四氣也。濕土在泉,故時雨乃涯,時雨乃涯,水土合德也。至少陽中治之時,則止極雨散,還於在泉之太陰。太陰氣盛,故云朝北極。云朝北極,則濕化乃布,而澤流萬物。合而言之,太陽司天,則寒敷於上,太陰在泉,少陽中治,則雷動於下,寒敷則寒,雷動則濕,寒濕之氣,持於三氣四氣之交,發為民病。民病寒濕之氣而發病也。肌肉萎,足萎不收,濡瀉血溢,此寒濕而兼火鬱之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氣乃大溫,草乃早榮,民乃厲,溫病乃作,耳熱,頭痛,嘔吐,肌腠瘡瘍。

加臨客氣,以在泉之右氣為始,如太陰在泉,則右位之少陽,加於初之氣,陽明加於二之氣,太陽加於三之氣,厥陰加於四之氣,少陰加於五之氣,太陰加於終之氣。凡司天之氣,加於三之氣,在歲半之上,在泉之氣,加於終之氣,在歲半之下。此一定法也。初之氣,少陽客氣加臨,因太陰在泉之位以相加,故曰地氣遷,言隨地氣遷移,以為加臨之始。少陽,相火也,故氣乃大溫,而草乃早榮,火氣流行,故民乃厲。厲,亢厲也。溫病,熱病也。溫病乃作,如身熱,頭痛,嘔吐,肌膚瘡瘍者是也。

二之氣,大涼反至,民乃慘,草乃遇寒,火氣遂抑,民病氣鬱中滿,寒乃始。

二之氣,陽明客氣加臨。陽明,清金也,故大涼反至。大涼反至,則民乃悽慘,而草乃遇寒。慘而寒,則火氣遂抑。外慘寒,內火抑,故民病氣鬱中滿。鬱滿之病始於寒,故曰寒乃始。

三之氣,天政布,寒氣行,雨乃降,民病寒,反熱中,癰疽注下,心熱瞀悶,不治者死。

三之氣,太陽客氣加臨,太陽司天,故天政布。太陽,寒水也。故寒氣行,而雨乃降。民病加臨之客氣,故寒。外病寒,而中反熱,癰疽注下,寒制之,而熱氣不上也。心熱瞀悶,寒折之,而熱氣不達也。不急治之,將陷溺矣,故不治者死。

四之氣,風濕交爭,風化為雨,乃長,乃化,乃成。民病大熱,少氣,肌肉萎,足痿,注下赤白。

長,上聲,下同。四之氣,厥陰客氣加臨。厥陰,風也。太陰在泉,太陰,濕也,故風濕交爭。風濕交爭,故風化為雨。風化為雨,則萬物乃長,乃化乃成。風木生火,故民病大熱。木製其土,故少氣。病太陰脾土,故肌肉痿,足痿。病厥陰肝木,則注下赤白。

五之氣,陽復化,草乃長,乃化,乃成,民乃舒。

五之氣,少陰客氣加臨,少陰主二之氣。上文二之氣,草乃遇寒,火氣遂抑,至此客氣加臨,則火氣遂抑者,而陽復化。草乃遇寒者,而草乃長,乃化乃成,先郁後伸,故民乃舒而無病。

終之氣,地與正,濕令行,陰凝太虛,埃昏郊野,民乃慘淒,寒風以至,反者,孕乃死。

終之氣,太陰客氣加臨,合其在泉之氣,故地氣正濕令行,陰凝太虛,濕令行也。埃昏郊野,地氣正也。太陽寒水,主終之氣,故民乃慘淒,而寒風以至,此加臨之氣,合在泉之氣;主時之氣,合司天之氣,無有偏勝,民當無病,若無寒濕之化,而有火熱之氣,是為反者,反則胎孕不育不成,故孕乃死。

故歲宜苦以燥之溫之,折其鬱氣,先資其化源,抑其運氣,扶其不勝,無使暴過而生其疾。食

歲谷以全其真,避虛邪以安其正,適氣同異,多少制之。同寒濕者,燥熱化。異寒濕者,寒濕化, 故同者多之,異者少之,用寒遠寒,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熱遠 熱,食宜同法,有假者反常,反是者病,所謂時也。

舊本寒濕化之寒訛燥今改。太陽,寒水也。太陰,濕土也。故辰戌之歲,宜食火味之苦以燥之,而治其濕,宜食火味之苦以溫之,而治其寒,鬱氣者,水勝則火鬱,土勝則水鬱,故必折其鬱氣。郁者復之基,若欲折之,當先資其化源。如欲折其火,先資其木。欲折其水,先資其金,以為生化之源。辰戌之歲,運氣暴過而生其疾,當食玄黅之歲谷,以全其真,避客氣之虛邪,以安其正。一歲之中,有司天之氣,在泉之氣,化運之氣。適,酌也。酌其氣之同異,而言氣味之多少,以制之,如水土主運,同寒濕之氣者,宜用燥熱之氣味以制化,燥以化濕,熱以化寒,如木金火主運,異寒濕之氣者,宜用寒濕之氣味以制化。木火為熱,寒以化之,金氣為燥,濕以化之,同則氣盛,故同者,用燥熱之氣味宜多之。異則氣孤,故異者,用寒濕之氣味宜少之。寒熱溫涼,用以治病,乃有故無殞,如用寒品以治熱,則人身熱氣當之,不增寒氣,是用寒遠寒也,用涼品以治溫,則人身溫氣當之,不增涼氣,是用涼遠涼也,用溫品以治涼,則人身涼氣當之不增溫氣,是用溫遠溫也。用熱品以治寒,則人身寒氣當之,不增熱氣,是用熱遠熱也,服食之宜,亦同此法,其有假者,似寒而實熱,似熱而實寒,似涼而實溫,似溫而實涼也。如是則反於常理,又當從其反以治之。反是者,不以反常之法治之也。不以反常治之,則病。以上施治,所謂時也,猶言隨時制宜也。

帝曰:陽明之政,何如?岐伯曰:卯酉之紀也。陽明,少角,少陰,清熱勝復同,同正商,丁卯歲會,丁酉,其運風清熱,少角,太徵,少宮,太商,少羽。

卯酉屬陽明,帝問陽明之政,故曰卯酉之紀也。陽明司天在上,少角化運在中,少陰在泉在下,卯酉主不及,乙丁己辛癸與之相合,皆主不及,故化運皆屬乎少。清熱勝復同,言少角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火熱復而金氣平,故曰同正商。丁為木運,臨於卯木,是為歲會,故曰丁卯歲會。陽明司天,少角木運,乃丁卯丁酉之歲,故又曰丁酉。其運風,角木之運也。清者,金之勝。熱者,火之復。此一歲之氣也。若四時之氣,則少角為春,太徵為夏,少宮為長夏,太商為秋,少羽為冬。

陽明,少徵,少陰,寒雨勝復同,同正商,癸卯癸酉,其運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

木運之次,火運繼之,火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徵火運在中,少陰在下,寒雨勝復同。言少徵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氣勝,既則土之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火運在中,金得其平,故同正商。少徵火運,乃癸卯癸酉之歲,其運熱,徵火之運也。寒者水之勝,雨者土之復,此一歲之氣也。歲運少徵,故先言少徵。少徵,夏火也。太宮,長夏土也。少商,秋金也。太羽,冬水也。太角,春木也。此四時之氣也。四時之氣,太角為先。

陽明,少宮,少陰,風涼勝復同,己卯己酉,其運雨,風涼,少宮,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火運之次,土運繼之,己為土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宮土運在中,少陰在下,風涼勝復同。言少宮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氣勝,既則金之涼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宮土運,乃己卯己酉之歲,其運雨,宮土之運也。風者木之勝,涼者金之復,此一歲之氣也。歲運少宮,故先言少宮。少宮,長夏土也,太商,秋金也,少羽,冬水也,少角,春木也,太徵,夏火也,四時之氣,少角為先。

陽明,少商,少陰,熱寒勝復同,同正商,乙卯天符,乙酉歲會,太乙天符,其運涼,熱寒,少商,太羽,太角,少徵,太宮。

土運之次,金運繼之,乙為金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商金運在中,少陰在下,熱寒勝復同。言少商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氣勝,既則水寒之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陽明上臨,金氣勝矣。始則熱勝,金得其平,故同正商,少商金運,乃乙卯乙酉之歲,乙為金運,卯為陽明燥金,運氣與司天之氣相合,故曰乙卯天符,乙為金運,酉支屬金,運氣與歲支之氣相合,故曰乙酉歲會。乙酉既為歲會,亦為天符,天符兼歲會,則為太乙天符。其運涼,商金之氣也。熱者火之勝,寒者水之復,少商歲運,故先言秋金之少商,而四時之氣,角木為先。

陽明,少羽,少陰,雨風勝復同,辛卯少宮同,辛酉辛卯,其運寒,雨風,少羽,少角,太徵,少宮,太商。

金運之次,水運繼之,辛為水運不及,故陽明在上,少羽水運在中,少陰在下,雨風勝復同。言少羽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氣勝,既則木之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水運不及,則土氣勝,當辛卯之歲,卯木製土,故辛卯少宮同,上文皆同正商,此但舉一歲,而少宮同,蓋舉一,以補上文之未盡。欲人仿此類推,不可執一之意,少羽水運,乃辛酉辛卯之歲,其運寒,羽水之運也。雨者土之勝,風者木之復,少羽水運,故先言少羽之冬,四時之氣,始於角,而終於羽。

凡此陽明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天氣急,地氣明,陽專其令,炎暑大行,物燥以堅,

淳風乃治,風燥橫運,流於氣交,多陽少陰,云趨雨府,濕化乃敷,燥極而澤,其谷白丹,間 谷命太者,其耗白甲品羽,金火合德,上應太白熒惑,其政切,其令暴,蟄蟲 乃見,流水不冰,民病咳,嗌塞,寒熱發,暴振慄,癃閉,清先而勁,毛蟲乃死,熱 後而暴,介蟲乃殃,其發躁,勝復之作,擾而大亂,清熱之氣,持於氣交。

間去聲,見音現,下俱同。卯酉為陽明司天之政,凡此丁卯丁酉,癸卯癸酉,己卯己酉,乙卯乙酉,辛卯辛酉,皆主不及之歲,氣化運行,後天時而至,陽明燥金司天,故天氣急,急,勁急也。少陰君火在泉,故地氣明,明,光明也。陽明在上,君火在下,故陽專其令,炎暑大行,而物燥以堅,主時之初氣,厥陰風木,故淳風乃治,燥金司天,風木主時,故風燥橫於運氣之中,橫,橫偏也。從三氣而及於四氣,故流於氣交,四之氣,少陽相火,故多陽少陰,少陽受三氣之交,三之氣,太陰濕土,故云趨雨府,濕化乃敷,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寒水,故燥極而復澤。其谷白丹者,感司天之金氣則白,感在泉之火氣則丹。所謂歲谷也,左右二氣,謂之間氣,間谷者,感左右間氣成熟之谷也。太者,子午少陰,寅申少陽,辰戌太陽,皆謂之太,今陽明司天,則左太陽,右少陽,命太者之間谷,亦早成熟也。天氣主生,故命太者,但言司天之左右,而在泉不與也。不及之歲,間谷命太,則太過之歲,間谷當命少矣。耗,虛散也。甲,介蟲也。卯酉陽明司天,金氣不及,故白色之羽毛,甲金之品類,皆耗散而不蕃聚也。司天者金,在泉者火,故金火合德,上應金之太白,火之熒惑二星,其政勁切,金之政也。其令急暴,火之令也,君火在泉,故蟄蟲乃見,而流水不冰,民病咳,嗌塞,肺金之病也。寒熱發,暴振慄癃閉,水火不交之病也。金氣司天,故清先而勁。清先而勁,則毛蟲乃死,金刑木也。火氣在泉,故熱後而暴。熱後而暴,則介蟲乃殃,火刑金也。金勁火暴,其發甚躁,始焉金勝,既則火復,故勝復之作,擾而大亂,清金熱火之氣,上下相繼,故曰持於氣交。

初之氣,地氣遷,陰始凝,氣始肅,水乃冰,寒雨化,其病中熱,脹,面目浮腫,善眠,鼽衄,嚏欠,嘔,小便黃赤,甚則淋。

初之氣,初之客氣加臨也。地氣遷,初之客氣,從在泉之地氣而右遷也。少陰在泉,則右位之太陰,為初之客氣,濕氣方勝,故陰始凝,燥金司天,故氣始肅,陰凝而清肅,則水乃冰,水冰而凍解,則寒雨化,其病中熱而脹,濕氣不能外達也。面目浮腫,濕氣不能下行也。善眠,內外上下,氣機不利也,凡此皆太陰脾濕之病也。鼽衄嚏欠,太陰肺燥之病也。土氣不和於上,則嘔;土氣不和於下,則小便黃赤,甚則淋。

二之氣,陽乃有,民乃有,物乃生榮,厲大至,民善暴死。

二之客氣,少陽相火加臨,少陽為初陽之氣,故陽氣乃有,民乃舒,而物乃生榮,相火之氣,厲而暴,故厲大至,民善暴死。

三之氣,天政布,涼乃行,燥熱交合,燥極而澤,民病寒熱。

三之客氣,陽明燥金加臨,乾金為天,故天政布,清金為秋,故涼乃行。陽明氣燥而熱,故燥熱交合,燥極而澤,金生水也。燥金主熱,水澤主寒,故民病寒熱。

四之氣,寒雨降,病暴僕,振慄譫妄,少氣,嗌乾引飲,及為心痛,癰腫瘡瘍,瘧寒之疾,骨痿血便。

四之客氣,太陽寒水加臨,故寒雨降,民病暴僕,太陽之氣厥逆也。振慄譫妄少氣,太陽陽熱之氣不足也。嗌乾引飲,及為心痛,太陽寒水之氣不足也,寒水不足而火氣盛,則為癰腫瘡瘍,陽熱不足而陰氣盛,則為瘧寒之疾。陽虛則骨痿,陰虛則便血。上文暴振慄,乃身發寒熱而振慄也,此振慄,乃陽氣內虛而振慄也,是振慄之有別也。

五之氣,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

五之客氣,厥陰風木加臨,故春令反行,草乃生榮,民氣和而無病。

終之氣,陽氣有,候反溫,蟄蟲來見,流水不冰,民乃康平,其病溫。

終之客氣,少陰君火加臨,故陽氣有,候反溫,冬寒反溫,故蟄蟲來見,而流水不冰。加臨之客氣,即在泉之地氣,故民乃康平。候反溫,故其病溫。

故食歲谷以安其氣,食間谷以去其邪,歲宜以咸,以苦,以辛。汗之,清之,散之,安其運氣,

無使受邪,折其鬱氣,資其化源,以寒熱輕重,少多其制,同熱者,多天化,同清者,多地化, 用涼遠涼,用熱遠熱,用寒遠寒,用溫遠溫,食宜同法,有假者反 之,此其道也。反是者,亂天地之經,擾陰陽之紀也。

陽明燥金司天,少陰君火在泉之歲,故食白丹之歲谷,以安其正氣,食間氣之間谷,以去其外邪。上燥下火,其氣燥熱,故宜水味之咸以治之,更以苦濟火,以辛益燥,或汗之,或清之,或散之,去其外邪而安其運氣也。折其鬱氣,必先資其化源,更以寒熱之輕重,而制氣味之少多,如同熱氣者,多金寒之天氣以制化,同清氣者,多火熱之地氣以制化。用涼遠涼,至假者反之,解同上文,此其道也。言此乃治得其平之道。反是者,言不有其道以治之也。亂天地之經,則上下不和,擾陰陽之紀,則傳次失宜,上文太陽寒氣司天,故先言用寒遠寒,此陽明金氣司天,故先言用涼遠涼,下文少陽相火,少陽君火司天,則先言用熱遠熱,太陰濕氣司天,並先言用涼遠涼。厥陰風氣司天,則先言用溫遠溫,皆從其類而首言之,毋以其近而忽之。

帝曰:善。少陽之政,奈何?岐伯曰:寅申之紀也,少陽,太角,厥陰,壬寅壬申,其運風鼓,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掉眩,支脅驚駭。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

寅申屬少陽,帝問少陽之政,故曰寅申之紀也。少陽司天在上,太角化運在中,厥陰在泉在下,少陽司天,太角木運,乃壬寅坤之歲,上文太陽司天,太角木運,言其運風,其化鳴紊啟坼,其變振拉摧拔,其病掉眩目瞑,此亦太角木運,故大義相同。支脅驚駭,掉眩之劇也,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序同太陽,解之並同。

少陽、太徵,厥陰,戊寅天符,戊申天符,其運暑,其化暄囂鬱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太徵,少宮,太商,少羽,少角。

木運之次,火運繼之,故少陽司天,太徵火運在中,厥陰在泉,少陽司天,太徵火運在中,乃戊寅戊申之歲,戊為火運,寅申少陽相火司天,故曰戊寅天符,戊寅天符,謂主運之氣,與司天之氣相符也。其運暑,徵火之運也,其化暄囂鬱燠,火熱之化也。其變炎烈沸騰,火焚之變也。其病上熱鬱,血溢血泄,心痛,火逆之病也。太徵少宮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宮,厥陰,甲寅甲申,其運陰雨,其化柔潤重澤,其變震驚飄驟,其病體重胕腫,痞飲,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

火運之次,土運繼之,上少陽,中太宮土運,下厥陰,少陽司天,太宮土運在中,乃甲寅甲申之歲,其運陰雨,宮土之運也,其化柔潤重澤,土濕之化也,其變震驚飄驟,土動之變也。其病體重胕腫,痞飲,土滯之病也,太宮少商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商,厥陰,庚寅庚申,同正商,其運涼,其化霧露清切,其變肅殺凋零,其病肩背胸中,太商、少羽,少角,太徵,少宮。

土運之次,金運繼之,上少陽,中太商金運,下厥陰,少陽司天,太商金運在中,乃庚寅庚申之歲,金運太過,司天之火氣制之,則金氣平,故同正商,其運涼,商金之運也,其化霧露清切,金涼之化也,其變肅殺凋零,金刑之變也,其病肩背胸中,肺金之病也,太商,少羽等,解同太陽。

少陽,太羽,厥陰,丙寅丙申,其運寒肅,其化凝慘慄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寒,浮腫,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

金運之次,水運繼之,少陽在上,太羽水運在中,厥陰在下,乃丙寅丙申之歲,其運寒肅,羽水之運也。其化凝慘慄冽,水冷之化也。其變冰雪霜雹,水堅之變也。其病寒,浮腫,水凝之病也。太羽太角等,解同太陽。

凡此少陽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天氣正,地氣擾,風乃暴

革,木偃沙飛,炎火乃流,陰行陽化,雨乃時應,火木同德,上應 熒惑歲星,其谷丹蒼,其政嚴,其令擾,故風熱參布,雲物沸騰, 太陰橫流,寒乃時至,涼雨並起,民病寒中,外發瘡瘍,內為泄 滿,故聖人遇之,和而不爭,往復之作,民病寒熱瘧泄,聾瞑,嘔吐,上怫腫,色變。

寅申為少陽司天之政,凡此壬寅壬申,戊寅戊申,甲寅甲申,庚寅庚申,丙寅丙申,皆主太過之歲,故氣化運行,先天時而至。少陽司天,故天氣正。正,中正,猶陽和也。厥陰在泉,故地氣擾。擾,攘擾,猶鼓動也。厥陰,風也,故風乃暴革,則木偃沙飛。少陽,火也,故炎火乃流。炎火流則陰行陽化,木生火而火生土,故雨乃時應,而火木同德,上應火之惑惑,木之歲星。其谷丹蒼者,成熟也。其政嚴,火之威也。其令擾,風之動也,令擾政嚴,故風熱參有,木火之氣也。雲物沸騰,太陰橫流,土氣之散達也。寒乃時至,水之氣也,涼雨並起,金之氣也。一歲之中,木火主氣,兼五氣也。民病寒中,外發瘡瘍,內為泄滿,乃外熱內寒,表裡不和也。惟聖人遇之,能使熱以內寒,內寒以清外熱,故和而不爭。苟非聖人,則寒往熱復,熱往寒復,往復之作,民病為寒為熱,瘧,寒熱病也。泄,正氣虛也。聾瞑,竅不利也。嘔吐,中土虛也。上怫腫色變,氣血皆虛也。此寒熱不愈,而有如是之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風勝乃搖,寒乃去,候乃火溫,草木早榮,

寒來不殺,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 脅滿,膚腠中瘡。

殺,去聲。初之客氣加臨,始於在泉之地氣,故地氣遷,乃厥陰之右,少陰之氣也。初之主氣,厥陰風木,故風勝乃搖,寒乃去。少陰客氣加臨,故候乃大溫,而草木早榮。雖有寒氣之來,不能殺君火之熱,非時而熱,故溫。病乃起,其病氣怫於上也。血溢目赤,咳逆,頭痛,血崩脅滿,膚腠中瘡,皆為溫病。

二之氣,火反郁,白埃四起,云趨雨府,風不勝濕,雨乃零,民乃康。其病熱鬱於上,咳逆嘔吐,瘡發於中,胸脅不利,頭痛,身熱,昏憒膿瘡。

二之客氣加臨,乃太陰濕土,故主氣之君火反郁也,白埃四起,土之氣也。云趨雨府,濕之氣也。風木之氣,所以勝濕,今埃起云趨,風不勝濕而雨乃零,始則火反郁,至此雨霖,則民乃康。當火鬱之時,其病熱鬱於上,則咳逆嘔吐,瘡發於中,則胸脅不利,鬱於上,則頭痛,發於中,則身熱;頭痛,則昏憒;身熱,則膿瘡。

三之氣,天政布,炎暑至,少陽上臨,雨乃涯,民乃熱中,聾瞑,血溢膿瘡,咳嘔鼽衄,渴,嚏欠,喉痹目赤,善暴死。

三之客氣加臨,乃少陽相火,少陽司天,故天政布,少陽加臨,故炎暑至,三氣乃太陰主時,而少陽客氣加臨,則火土相生,故雨乃涯。民乃熱中,火氣盛也;聾瞑,火亢水極也。血溢膿瘡,火氣盛也。咳嘔鼽衄,渴,嚏欠,火刑金也。喉痹目赤,厥陰少陽之氣不和也。水不濟火,金受火刑,陰陽不和,故善暴死。

四之氣,涼乃至,炎暑間化,白露降,民氣和平,其病滿,身重。

四之客氣加臨,乃陽明燥金,金氣清涼,故涼乃至。少陽相火主氣,故炎暑間化,於時為秋,故白露降,炎暑間化,而白露降,故民氣和平。若感涼露之濕氣,則其病中滿而身重。

五之氣,陽乃去,寒乃來,雨乃降,氣門乃閉,剛木早凋,民避寒邪,君子周密。

五之客氣加臨,乃太陽寒水,故陽氣去,寒乃來,雨乃降,寒主凝斂,故氣門乃閉。其時剛木早凋,民避寒邪,君子周密,可以無病。

終之氣,地氣正,風乃至,萬物反生,霜霧以行,其病關閉不禁,心痛,陽氣不藏而咳。

終之客氣加臨,乃厥陰風木,與在泉地氣相符,故地氣正。正,和平也。厥陰,風也,故風乃至。地氣正而風至,故萬物反生,於時為冬,故霜霧以行,太陽寒水,主終之氣,其病關閉不禁。禁,猶止也。心痛,寒氣盛也。陽氣不藏而咳,言太陽陽氣,不藏於水府,則膀胱水氣,不濡毛竅而為咳。

抑其運氣,贊所不勝,必折其鬱氣,先取化源,暴過不生,苛疾不起,故歲宜

鹹辛,宜酸,滲之泄之,漬之發之,觀氣寒溫,以調其過,同風熱者,多寒化,異風熱者,少寒化,用 熱遠熱,用溫遠溫,用寒遠寒,用涼遠涼,食宜同法。此其道也。有假者反之,反是者,病之階也。

運之太過,當抑其運氣,此強彼弱,當贊所不勝,郁者復之基,故必折其鬱氣,欲折鬱氣,先取化源而資之。上文先資化源,所以益之,此先取化源,亦取而益之也。如是,庶暴過不生,苛疾不起,火氣在上,木氣在下,故歲宜鹹辛,謂鹹味以瀉火,辛味以平木。少陽司天,中見者厥陰,在泉者亦厥陰。厥陰,木也,其味酸,故復宜酸味,或滲之泄之,以平其內;或漬之發之,以清其外,更當觀氣之寒溫,以調其過。同在泉司天風熱之氣者,則多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異風熱之氣者,則少寒涼之氣味以制化之。少陽,火熱也。故先言用熱遠熱,同上文。

帝曰:善。太陰之政,奈何?岐伯曰:丑未之紀也。太陰,少角,太陽,清熱勝復同,同正宮,丁丑丁未,其運風,清熱,少角,太徵,少宮,太商,少羽。

丑未屬太陰,帝問太陰之政,故曰丑未之紀也。太陰在上,少角木運在中,太陽在下,清熱勝復同,言少角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太陰土氣司天,木運不及,土不受制,故同正宮,太陰司天,少角木運在中,乃丁丑丁未之歲,其運風,角木之運也。清者金之勝,熱者火之復,少角主運,故先言少角,終言少羽,解同上文之陽明。

太陰、少徵,太陽,寒雨勝復同,癸丑癸未,其運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

上文言少角,此言少徵,癸為火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徵下太陽,寒雨勝復同,謂火運不及,始則水寒之氣勝,既則土之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太陰司天,火運在中,乃癸丑癸未之歲,其運熱,徵火之運也。寒者水之勝,雨者土之復。少徵主運,故先言少徵,解同陽明。

太陰,少宮,太陽,風清勝復同,同正宮,己丑太乙天符,己未太乙天符,其運雨,風清。少宮,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少徵之次,因言少宮,己為土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宮,下太陽,風清勝復同。謂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氣勝,既則金之清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宮土運不及,上臨太陰,故同正宮。己,土運也。土運臨丑未,是為歲會。土運之歲,上見太陰,是為天符。天符合歲會,是為太乙天符,故己丑己未皆為太乙天符。其運雨,宮土之運也。風者木之勝,清者金之復,首言少宮,終言太徵,解同陽明。

太陰,少商,太陽,熱寒勝復同,乙丑乙未,其運涼,熱寒。少商,太羽,太角,少徵,少宮。

少宮之次,因言少商,乙為金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商,下太陽,熱寒勝復同,謂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氣勝,既則水之寒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商金運,上臨太陰,乃乙丑乙未之歲,其運涼,金之運也,熱者火之勝,寒者水之復,少商主運,故先言少商,解同陽明。

太陰,少羽,太陽,雨風勝復同,同正宮,辛丑戊未,其運寒,雨風,少羽,少角,太徵,少宮,太商。

少商之次,因言少羽,辛為水運不及,故上太陰。中少羽,下太陽,雨風勝復同,謂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氣勝,既則木之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上臨太陰,土勝木復,故同正宮,少羽水運,太陰司天,乃辛丑辛未之歲,其運寒,羽水之運也。雨者土之勝,風者木之復,少羽主運,故先言少羽,解同陽明。

凡此太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陰專其政,陽氣退避,大風時起,天氣下降,地氣上騰,

原野昏霿,白埃四起,云奔南極,寒雨數至,物成於差夏,民病溫濕,腹滿身憤,胕腫痞逆, 寒厥拘急,濕寒合德,黃黑埃昏,流行氣交,上應鎮星辰星,其政肅,其令寂,其谷黅玄,故 陰凝於上,寒積於下,寒水勝火,則為冰雹,陽光不治,殺氣乃行,故有餘宜高,不及宜下, 有餘宜晚,不及宜早,土之利,氣之化也,民病亦從之,間谷命其太也。

昏與瞀同,音茂。數,音朔。差,音雌。下俱同。丑未為太陰司天之政,凡此丁丑丁未,癸丑癸未,己丑己未,乙丑乙未,辛丑辛未,皆主不及之歲,故氣化運行,後天時而至,太陰司天,故陰專其政,則陽氣退避,土不及而木勝,故大風時起,天氣下降,司天之氣也。地氣上騰,在泉之氣也。原野昏霿,白埃四起,土濕之氣也,云奔南極,寒雨數至,水寒之氣也。差夏,夏之終,秋之交也。物當成於夏者,至差夏而乃成也。若民病寒濕,則有腹滿身氣憤胕腫痞逆之病,若但寒無濕,則為寒厥之病。寒厥,拘急也。故又曰拘急。司天在泉之氣,兩相交合,則濕容合德,濕寒合德,則黃黑埃昏,合德之候,在於氣交,故流行氣交,上應土之鎮星,水之辰星,陰專其政,故其政肅,陽氣退避,故其令寂,民食歲谷,故其谷黅玄,太陰司天,故陰凝於上,太陽在泉,則寒積於下,寒水之氣,制勝其火,則惟陰無陽而為冰雹,寒水勝火,則陽光不治,為冰為雹,則殺氣乃行,地高者氣寒,生物遲,地下者氣溫,生物早,歲氣有餘,則先時,故有餘之歲,宜於地高,生物遲而氣先至,不過遲矣。歲氣不及,則後時,故不及之歲,宜於地下,生物早而氣後至,不過早矣。凡有餘之歲,其氣早至,物之生也宜晚,不及之歲,其氣後至,物之生也宜早。夫有餘宜高,不及宜下,乃地土之利也,有餘宜晚,不及宜早,則氣機之化也。人為萬物之長,體同天地,故民氣亦從之,感司天左右之間氣而生成,謂之間谷。太陰司天,寅申少陽居右,子午少陰居左,子午寅申,皆陽年主太,故間谷成熟,命其太也。

初之氣,地氣遷,寒乃去,春氣正,風乃來,生布,萬物以榮,民氣條舒,風濕相薄,雨乃後,民病血溢,筋路拘強,關節不利,身重筋痿。

強,上聲。初之寒氣加臨,乃左陽之右,厥陰之氣也,初之氣始於春,故寒乃去。春氣正,厥陰,風氣也。故風乃來,春氣生而風氣布,故曰生布。春生風布,故萬物以榮,而民氣條舒,風濕相薄者,加臨之氣屬於風,與司天之濕氣相薄也,濕不勝風,故雨乃後,民病血溢,筋絡拘強,風病也,關節不利,身重筋痿,濕病也。

二之氣,大火正,物承化,民乃和,其病溫厲大行,遠近鹹苦,濕蒸薄,雨乃時降。

二之寒氣主氣,皆少陰君火,故大火正,火生其土,故物承化,而民乃和,溫厲大行,火熱病也,遠近鹹苦,氣之盛也。蒸,熱也。濕蒸相薄,司天濕氣,與加臨熱氣相薄也,濕熱相薄,則火土相生,故雨乃時降。

三之氣,天政布,濕氣降,地氣騰,雨乃時降,寒乃隨之,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胕腫,胸腹滿。

三之寒氣,乃左陰濕土,氣合司天,故天政布,而濕氣降,在泉之地氣上騰,則雨乃時降,地氣者,太陽寒水之氣也,故氣騰雨降,寒乃隨之,斯時感於寒濕,則民病身重胕腫,胸腹滿。

四之氣,畏火臨,溽蒸化,地氣騰,天氣痞隔,寒風曉暮,蒸

熱相薄,草木凝煙,濕化不流,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 熱,血暴溢,瘧,心腹滿熱,臚脹,甚則胕腫。

痞,批,上聲,下同。畏火,相火也。四之寒氣,少陽相火,故曰畏火臨,太陰濕氣司天,少陽相火加臨,故溽蒸化,猶言濕熱相蒸,濕化為熱也。濕熱蒸化,而寒水之地氣上騰,則天氣亦痞隔矣。痞隔,閉塞不通之意,寒風曉暮,秋之氣也。蒸熱相薄,火加臨也。寒風曉暮,則草木凝煙,蒸熱相薄,則濕化不流,當此之時,則白露陰布,以成秋令,民病腠理熱,血暴溢,火病也。瘧,心腹滿熱,臚脹,濕熱病也,甚則胕腫,寒濕病也,此濕氣司天,寒氣在泉,火氣加臨,而有如是之病也。

五之氣,慘令已行,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黃落,寒氣及體,君子周密,民病及腠。

五之寒氣,陽明燥金,金氣肅殺,故慘令已行,慘令行,則寒露下,霜乃早降,草木黃薄,而寒氣及體,斯時也,君子周密,則無病,民不周密,則病皮腠。

終之氣,寒大舉,濕大化,霜乃積,陰乃凝,水堅冰,陽光不治,感於寒,則病人關節禁固,腰脽痛,寒濕推於氣交,而為疾也。

終之寒氣,太陽寒水,寒氣盛,故寒大舉,水氣盛,故濕大化,猶言濕化為水也,寒極而水不行,則霜乃積,陰乃凝,霜積,則水堅冰,陰凝,則陽光不治,其時感於寒,則病人關節禁固,腰脽痛。脽,脊尻也。關節禁固而腰脽痛,乃寒濕之病,故曰寒濕。終之主氣寒氣,皆太陽之寒,未始有濕,惟三之主氣寒氣,有太陰之濕,故此寒濕之病,推於氣交之時而為疾也。

必折其鬱氣,而取化源,益其歲氣,無使邪勝,食歲谷以全其

真,食間谷以保其精,故歲宜以苦,燥之溫之,甚者發之泄之,不 發不泄,則濕氣外溢,肉潰皮折,而水血交流,必贊其陽火,令御 甚寒,從氣異同,少多其制也,同寒者,以熱化,同濕者,以燥化, 異者少之,同者多之,用涼遠涼,用寒遠寒,用溫遠溫,用熱遠 熱,食宜同法,假者反之,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也。

郁者復之基,故必折其鬱氣,而先取化源以資之,歲運不及,則益其歲氣,無使邪勝,食黅玄之歲谷,以全其真,食左右之間谷,以保其精,寒濕之歲,宜以火味之苦以燥濕,火味之苦以溫寒,寒之甚者,更當發之,濕之甚者,更當泄之,苦寒濕甚而不發不泄,則濕氣外溢,致肉潰皮折,肉潰皮折,而水血交流矣。贊,助也。是必助其陽火,令防禦其寒,從氣之異同,而氣味之少多可制也。同太陽之寒者,以氣味之熱而制化之,同太陰之濕者,以氣味之燥而制化之,異乎寒濕,而宜寒濕之氣味者,宜少用之,同乎寒濕,而宜熱燥之氣味者,宜多用之,寒熱溫涼,不可太過,故用涼遠涼,有如上文所云也。

帝曰:善。少陰之政,奈何?岐伯曰:子午之紀也。少陰,太

角,陽明,壬子壬午,其遠鼓,其化鳴紊啟圻,其變振拉摧 拔,其病支滿,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

子午屬少陰,帝問少陰之政,故曰子午之紀也。少陰在上,太角木運在中,陽明在下,當壬子壬午之歲,其遠其化其變,與太陽少陽之太角同,其病支滿,木剋土也。太角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序同太陽,解亦同之。

少陰,太徵,陽明,戊子天符,戊午太乙天符,其遠炎暑,其化暄曜鬱燠,其變炎烈沸騰,其病上熱血溢,太徵,少宮,太商,少羽,少角。

太角之次,因言太徵,少陰在上,太徵在中,陽明在下,當戊子戊午之歲。戊為火運,子為少陰君火,運合司天,故曰戊子天符,戊為火運,午為少陰君火,而午支又屬於火,運與歲會,又合天符,故曰戊午太乙天符,其運其化其變其病,與太陽少陽之太徵同,太徵少宮太商少羽少角,亦與太陽少陽之太徵同。

少陰,太宮,陽明,甲子甲午,其遠陰雨,其化柔順時雨,其變震驚飄驟,其病中滿身重,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

太徵之次,因言太宮,少陰在上,太宮在中,陽明在下,當甲子甲午之歲,其運其化其變其病,與太陽少陽之太宮同,太宮少商太羽太角少徵,亦與太陽之太宮同。

少陰,太商,陽明,庚子庚午,同正商,其運涼勁,其化霧露蕭飋,其變肅殺凋零,其病下清,太商,少羽,太角,太徵,少宮。

太宮之次,因言太商,少陰在上,太商在中,陽明在下,當庚子庚午之歲,太商主運,金氣勝矣,上臨君火,金不過勝,故同正商,其運其化其變,與太陽少陽之太商同,其病下清,金寒之病也,太商少羽少角太徵少宮,亦與太陽少陽之太商同。

少陰,太羽,陽明,丙子歲會,丙午,其運寒,其化凝慘慄冽,其變冰雪霜雹,其病寒下,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

太商之次,因言太羽,少陰在上,太羽在中,陽明在下,當丙子丙午之歲,丙為水運,水運臨子,是為歲會,其運其化其變其病,與太陽少陽之太羽同,太羽太角少徵太宮少商,亦與太陽少陽之太羽同。

凡此少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先天,地氣肅,天氣明,寒交暑,

熱加燥,云馳雨府,濕化乃行,時雨乃降,金火合德,上應螢惑太 白,其政明,其令切,其谷丹白,水火寒熱,持於氣交而為病始也,熱病生於上, 清病生於下,寒熱凌犯而爭於中,民病咳喘,血溢血泄,鼽嚏,目赤眥瘍,寒厥入胃, 心痛腰痛,腹大嗌乾,腫上。

子午為少陰司天之政,凡此壬子壬午,戊子戊午,甲子甲午,庚子庚午,丙子丙午,皆主過之歲,故氣化運行,先天時而至,金氣在泉,故地氣肅,火氣司天,故天氣明,少陰火熱在上,初之寒氣,太陽寒水,是寒交暑者也,陽明燥金在下,五之寒氣,少陽相火,是熱加燥也。四之寒氣,太陰濕土,故又曰云馳雨府,濕化乃行,時雨乃降,在泉者金,司天者火,故金火合德,上應熒惑太白二星,天氣明,故其政明,地氣肅,故其令切,其谷丹白,火金之谷也。少陰火熱司天,初之寒氣,太陽寒水,三之寒氣,少陰君火,是水火寒熱,持於氣交之候,而為受病之始也,火氣司天,故熱病生於上,金氣在泉,故清病生於下,寒交暑,熱加燥,故寒熱凌犯而爭於中,民病咳喘,血溢血泄,鼽嚏,目赤眥瘍,燥熱病也,寒厥入胃,心痛腰痛,腹大嗌乾腫上,寒濕病也。

初之氣,地氣遷,燥將去,寒乃始,蟄復藏,水乃冰,霜復降,風乃至,陽氣鬱,民反周密,關節禁固,腰脽痛,炎暑將起,中外瘡瘍。

初之寒氣,太陽寒水,地氣遷者,從陽明而遷於太陽也,去陽明之燥,始太陽之寒,故燥將去,寒乃始,蟄,藏蟲也。冬時蟲已蟄藏,至此寒氣加臨,則蟄復藏,而水乃冰,霜復降,初之主氣,厥陰風木,故風乃至,風乃至,而有太陽之寒,則陽氣鬱,陽氣鬱,則民反周密病關節禁固,腰脽痛,寒濕之病也,二之主氣,少陰君火,氣合司天,故始則寒乃始,繼則炎暑將起,炎暑將起,則中外瘡瘍。

二之氣,陽氣布,風乃行,春氣以正,萬物應榮,寒氣時至,民乃和,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

二之寒氣,厥陰風木,風為陽氣,故陽氣布,而風乃行,陽布風行,則春氣以正,春氣以正,則萬物應榮,春氣雖正,萬物雖榮,天氣猶寒,故寒氣時至,則民乃和,若寒氣不能時至,主時之熱氣相交,則其病淋,目瞑目赤,氣鬱於上而熱,凡此皆少陰火熱之病也。

三之氣,天政布,大火行,庶類蕃鮮,寒氣時至,民病氣厥心痛,寒熱更作,咳喘目赤。

更,平聲,下同。三之寒氣,少陰君火,氣合司天,故天政布,大火行,火氣長萬物而光明,故庶類蕃鮮,三氣應熱,若寒氣時至,則民病氣厥心痛,因於寒也,且寒熱更作,咳喘目赤,寒熱交爭也。

四之氣,溽暑至,大雨時行,寒熱互至,民病寒熱,嗌乾黃癉,鼽衄飲發。

四之寒氣,太陰濕土,四之主氣,少陽相火,故溽暑至,濕氣勝,故大雨時行,大雨時行,氣兼溽暑,故寒熱互至,民病寒熱,嗌乾黃癉,鼽衄飲發,濕熱病也。

五之氣,畏火臨,暑反至,陽乃化,萬物乃生,乃長榮,民乃康,其病溫。

五之寒氣,少陽相火,故畏火臨,畏火臨故暑反至,暑反至則陽化熱,故陽乃化,陽乃化則萬物乃生,乃長乃榮,五之氣,當九月十月,少陽寒氣加臨,故天氣溫和,而萬物生榮,如是則民乃康,若溫熱太過,則其病溫。

終之氣,燥令行,餘火內格,腫於上,咳喘,甚則血溢,寒氣數舉,則霿霧翳,病生皮腠,內合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地將易也。

腫,當作沖。終之寒氣,陽明燥金,故燥令行,上承五之寒氣,屬於少陽,故餘火內格而衝於上,則為咳為喘,甚則血溢也,終之主氣,太陽寒水,故寒氣數舉,寒氣數舉,則天氣昏霿,如霧之翳,太陽之氣,行於通體,故病生皮腠,從樞脅而下挾膀胱,故內合於脅下連少腹,而作寒中之病,陽明寒氣加臨,不病陽明之燥,而病太陽之寒,以陽明之氣,又主司地,司地之氣,至終氣而將易也。

必抑其運氣,資其歲勝,折其鬱發,先取化源,無使暴過而生

其病也,食歲谷以全真氣,食間谷以闢虛邪,歲宜咸以耎之而調其 上,甚則以苦發之,以酸收之,而安其下,甚則以苦泄之,適氣同 異而多少之,同天氣者,以寒清化,同地氣者,以溫熱化,用熱遠 熱,用涼遠涼,用溫遠溫,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則反,此其道也,反是者,病作矣。

太過則抑之,運氣太過,故之抑其運氣,不及則資之,故必資其歲勝,歲勝,歲所當勝也,當勝不勝,故必資之,郁者發之基,故折其鬱發,當先取化源而資之,無使暴瘧太過而生其病也,食丹白之歲谷,以全其真,食左右之間谷,以闢虛邪,歲當君火在上,宜食鹹味以耎之而調其上,火氣過甚,則食火味之苦以發之,金氣在下,其氣主收,宜食酸味以收之而安其下,燥氣過甚,則食苦味之寒以泄之,苦為火味,其性則寒,明其能發而能泄也。適,酌也,酌其氣之同異,而為氣味之多少以制之,同天熱火之氣者,以寒清之氣味制化之,同地清涼之氣者,以溫熱之氣味制化之,更當用熱遠熱,用涼遠涼,而得其平也。

帝曰:善。厥陰之政,奈何?岐伯曰:巳亥之紀也,厥陰,少角,少陽,清熱勝復同,同正角,丁巳天符,丁亥天符,其運風,清熱,少角,太徵,少宮,太商。少羽。

巳亥屬厥陰,帝問厥陰之政,故曰巳亥之紀也,厥陰在下,少角在中,少陽在下,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少角木運。得司天之助,故同正角,丁為木運,巳亥風木司天,歲運上合司天,故曰丁亥天符,丁亥天符,其運風,角木之運也,清者金之勝,熱者火之復,少角之運,故首言少角,終言少羽,與上文陽明太陰同。

厥陰,少徵,少陽寒,雨勝復同,癸巳癸亥,其運熱,寒雨,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

少角三次,因言少徵,癸為火運不及,故上厥陰,中少徵,下少陽,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氣勝,既則土之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歲當癸巳癸亥,其運熱,徵火之運也,寒者水之勝,雨者土之復,少徵太宮少商太羽太角,與上文陽明太陰同。

厥陰,少宮,少陽,風清勝復同,同正角,己巳己亥,其運雨,風清,少宮,太商,少羽,少角,太徵。

少徵之次,因言少宮,己為土運不及,故上厥陰,中少宮,下少陽,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氣勝,既則金之清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木勝金復,木氣虛矣,上得司天之助,故同正角,歲當己巳己亥,其運雨,宮土之運也,風者木之勝,清者金之復,少宮太商等,亦同陽明太陰。

厥陰,少商,少陽,熱寒勝復同,同正角,乙巳乙亥,其運涼,熱寒,少商,太羽,太角,少徵,太宮。

少宮之次,因言少商,乙為金運不及,故上厥陰,中少商,下少陽,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氣勝,既則水之寒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木氣司天,金運不及,故同正角,歲當乙巳乙亥,其運涼,商金之運也,熱者火之勝,寒者水之復,少商太羽等,亦同陽明太陰。

厥陰,少羽,少陽,雨風勝復同,辛巳辛亥,其運寒雨風,少羽,少角,太徵,少宮,太商。

少商之次,因言少羽,辛為水運不及,故上厥陰,中少羽,下少陽,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氣勝,既則木之風氣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歲當辛巳辛亥,其運寒,羽水之運也,雨者土之勝,風者木之復,少羽少角等,亦同陽明太陰。

凡此厥陰司天之政,氣化運行後天,諸同正歲,氣化運行司

天,天氣擾,地氣正,風生高遠,炎熱從之,云趨雨府,濕化乃 行,風火同德,上應歲星熒惑,其政撓,其令速,其谷蒼丹,間谷言太者,其耗文角品羽,風 燥火熱,勝復更作,蟄蟲來見,流水不冰,熱病行於下,風病行於上,風燥勝復形於中。

巳亥為厥陰司天之政,凡此丁巳丁亥,癸巳癸亥,己巳己亥,乙巳己亥,辛巳辛亥,皆主不及,故氣化運行,後天時而至,六十歲中,六氣司天,氣化運行,非先天,即後天,其中諸歲會之年,則同正歲,諸同正歲,氣化運行,同於天時,不先後也,厥陰司天,故天氣擾。擾,風動也。少陽在泉,故地氣正。正,陽和也。風氣在天,故風生高遠,少陽之氣,上合厥陰,故炎熱從之,炎熱從之,則地氣上升,乃為雲雨,故云趨雨府,而濕化乃行,司天在泉,風火同德,故上應木之歲星,火之熒惑,其政撓,風政也。其令速,火令也,其谷蒼丹,木火之歲谷也。厥陰司天,右少陰,左太陽,皆主太,故右左間谷言太者成熟也。厥陰司天,其氣主少,故文彩之羽毛,角木之品類,皆耗散而不蕃聚也。厥陰司天,風氣主之,始則金之燥氣勝,既則火之熱氣復,故風燥火熱,勝復更作,燥勝熱復,則蟄蟲來見,而流水不冰,少陽司地,故熱病行於下,厥陰在天,故風病行於上,風氣司天,燥勝火復,故風燥勝復形於中。

初之氣,寒始肅,殺氣方至,民病寒於右之下。

初之客氣陽明燥金,故寒始肅,而殺氣方至,肅殺之氣近於寒,故民病寒於右之下。蓋初之客氣,從地氣而右遷,陽明居少陽之右,而在少陽之下,故曰右之下。上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皆言地氣遷。至此厥陰不言地氣遷,則曰右之下,以明地氣遷者,從在泉之位之右,在泉之位之下,而遷之,以為客氣加臨之始也。

二之氣,寒不去,華雪水冰,殺氣施化,霜乃降,名草上焦,寒雨數至,陽復化,民病熱於中。

華,花同。二之客氣,太陽寒水,故寒不去,猶有華雪水冰。華雪,雪華也。水冰,水上冰也。殺氣,寒氣也。寒氣施化,則霜乃降,而名草上焦。名草上焦,由於寒雨之數至,客氣值太陽之寒,主氣乃少陰之熱,故陽復化,而民病熱於中。

三之氣,天政布,風乃時舉,民病泣出耳鳴掉眩。

三之客氣,厥陰風木,氣合司天,故天政布,而風乃時舉,泣出耳鳴掉眩,皆風病也。

四之氣,溽暑,濕熱相薄,爭於左之上,民病黃癉而為胕腫。

四之寒氣,少陰君火,少陰有暑熱之熱,今溽暑而濕熱相薄,乃少陽在泉之氣,與太陰相爭於左之上,上文陽明在少陽右之下,則太陰在少陽左之上矣,民病黃癉胕腫,濕熱病也,以上客氣加臨,但合主時之氣,不合左右之氣。至此則兼論在泉左右之氣,乃舉一以例其餘,又明客氣加臨,本於在泉之氣以相加爾。

五之氣,燥濕更勝,沉陰乃布,寒氣及體,風雨乃行。

五之客氣,太陰濕土,主氣陽明燥金,故燥濕更勝,土金之氣,皆屬陰寒,故沉陰乃布,寒氣及體,沉陰寒氣者,風雨之謂也,故又曰風雨乃行,上文四之氣,已病黃癉胕腫之濕,故此不復言也。

終之氣,畏火司令,陽乃大化,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地氣大發,草乃生,人乃舒,其病溫厲。

終之客氣,少陽相火,故畏火司令,上文云,其令速,即畏火之令也,火為陽,故陽乃大化,氣熱不寒,故蟄蟲出見,流水不冰,少陽在泉,氣復加臨,故地氣大發,草乃生,天氣溫暖,故人乃舒,而其病溫且厲。厲,暴厲也。

必折其鬱氣,資其化源,贊其運氣,無使邪勝,歲宜以辛調

上,以咸調下,畏火之氣,無妄犯之,用溫遠溫,用熱遠熱,用涼 遠涼,用寒遠寒,食宜同法,有假反常,此其道也,反是者病。

郁者復之基,故必折其鬱氣,若欲折之,尤當資其化源,歲運不及,故贊其運氣,贊其運氣,則無使邪勝也,木氣在上,宜以金味之辛調其上,火氣在下,宜以水味之咸調其下,其少陽相火之氣,無妄犯之,不可犯以火味也,用藥治病,亦當用溫遠溫,用熱遠熱,而得其平。

帝曰:善。夫子言,可謂悉矣,然何以明其應乎?

應,徵驗也。六氣主時,客氣加臨,何以明其徵驗乎?

岐伯曰:昭乎哉問也。夫六氣者,行有次,止有位,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

視之,觀其位,而知其所在矣,運有餘,其至先,運不及,其至後,此天 之道,氣之常也,運非有餘,非不足,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

當,去聲,下同。行有次者,六氣主時,始於厥陰,終於太陽也,止有位者,六氣加臨,始於在泉之右位,終於在泉之本位也,欲明其應,故常以正月朔日平旦為歲首,而視察之,觀其位,而知其氣之所在,可以明其應矣,凡歲運有餘,其至先天,歲運不及,其至後天,若歲運非有餘,非不足,當諸歲會之年,是謂正歲,其至當其時也,以此察之,可以明其應矣。

帝曰:勝復之氣,其常在也,災眚時至,候也奈何?

勝復者,氣之常。災眚者,氣之變。常固可候,變則何以候之?

岐伯曰:非氣化者,是謂災也。

氣之變化,歲有常候,非其氣化,而有此氣化者,是謂災也,此即候之之法也。

帝曰:天地之數,終始奈何?

數,如字,下同。天地之數,六十歲為一周,終而復始,無有窮盡,帝故問之。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是明道也。數之始,起於上而終於下,歲半之前,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氣主之,上下交互,氣交主之,歲紀畢矣,故曰:位時氣月可知乎,所謂氣也。

時,舊本訛明,今改。終始之數,乃道之所在,是明道也,原數之始,起於天之十干,終於地之十二支,是起於上而終於下,故歲半之前,天干之天氣主之,歲半之後,地支之地氣主之,天地上下,交互之理,合於人身,則氣交主之,氣交者,人之居也,六微旨大論云,上下之位,氣交之中,人之居也,自一歲至六十歲,終始皆然,故曰歲紀畢矣。一歲之中,四時凡六位,十二月凡二十四氣,故曰位時氣月可知乎,申明位時氣月者,乃六氣之二十四氣,所謂氣也,知四時之位,每月之氣,以明其應,則天地終始之數可知矣。

帝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不合其數,何也?

事,歲事也。數,氣數也。帝首創干支,治歷明時,故曰余司其事,則而行之,歲中之事,不合氣數,其故何也?

岐伯曰:氣用有多少,化洽有盛衰,衰盛多少,同其化也。

一歲之中,風熱濕火燥寒六氣之用,有太過不及。多,太過也。少,不及也。五運之化,洽於萬物,有有餘不足。盛,有餘也。衰,不足也,化洽之衰盛,氣用之多少,同其四時之化令,如下文所云也。

帝曰:願聞同化,何為?

伯云,衰盛多少同其化,故問同化何如?

岐伯曰:風溫,春化同,熱曛昏火,夏化同,勝與復同,燥清

煙露,秋化同,雲雨昏瞑埃,長夏化同,寒氣霜雪冰,冬化同,此 天地五運六氣之化,更用盛衰之常也。

同化者,六氣之氣,五運之氣,同一四時五行之化也,故厥陰木氣之風溫,與角木之春化同,少陰少陽之熱曛昏火,與徵火之夏化同,六氣之勝,六氣之復,亦合四時五行,故勝與復同,如風勝同春木,熱勝同夏火,風復同春木,熱復同夏火之義,陽明金氣之燥清煙露,與商金之秋化同,太陰土氣之雲雨昏瞑埃,與宮土之長夏化同,太陽水氣之寒氣霜雪冰,與羽水之冬化同,此天地五運之氣之化,其化相同,一歲之中,恆非其時而有其氣,此更用盛衰之常,所以氣數有不合也。

帝曰:五運行同天化者,命曰天符,余知之矣,願聞同地化者,何謂也?

土運而太陰司天,金運而陽明司天等,是五運五行,同於司天之化氣,命曰天符,余知之矣,五運五行同地化者,何謂也?

岐伯曰:太過而同天化者三,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太過而同地化者三,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此凡二十四歲也。

甲丙戊庚壬,化運主太過,乙丁己辛癸、化運主不及,子寅辰午申戌、氣主太過,醜卯巳未酉亥,氣主不及,六十歲中,太過不及,同天地之化者,凡二十四歲,此總括其目,下文詳言之也。

帝曰:願聞其所謂也?

願聞太過不及之歲。

岐伯曰:甲辰甲戌,太宮下加太陰,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陰,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陽明,如是者三。

帝願聞同地化,故先言五運之同地化者,甲辰甲戌二歲,甲為土運太過,故曰太宮,辰戌太陽司天,則太陰濕土在泉,故下加太陰,壬寅壬申二歲,壬為木運太過,故曰太角,壬申少陽司天,則厥陰風木在泉,故下加厥陰,庚子庚午二歲,庚為金運太過,故曰太商,子午少陰司天,則陽明燥金在泉,故下加陽明,一則太宮土運,而司太陰之地化,一則太角木運,而同厥陰之地化,一則太商金運,而同陽明之地化,此太過而同地化者三,有如是也。

癸巳癸亥,少徵下加少陽,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陽,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陰,如是者三。

癸巳癸亥二歲,癸為火運不及,故曰少徵,巳亥厥陰司天,則少陽相火在泉,故下加少陽,辛丑辛未二歲,辛為水運不及,故曰少羽,丑未太陰司天,則太陽寒水在泉,故下加太陽,癸卯癸酉二歲,癸為火運不及,故曰少徵,癸酉陽明司天,則少陰君火在泉,故下加少陰,一則少徵火運,而同少陽之地化,一則少羽水運,而同太陽之地化,一則少徵火運,而同少陰之地化,此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有如是也。

戌子戌午,太徵上臨少陰,戌寅戌申,太徵上臨少陽,丙辰丙戌,太羽上臨太陽,如是者三。

戌子戌午之歲戌為火運太過,故曰太徵,子午少陰司天,故上臨少陰,戌寅戌申二歲,戌為火運太過,故曰太徵,寅申少陽司天,故上臨少陽,丙辰丙戌二歲,丙為水運太過,故曰太羽,辰戌,太陽司天,故上臨太陽,一則太徵火運,而同少陰之天化,一則太徵火運,而同少陽之天化,一則太羽水運,而同太陽之天化,此太過而同天化者三,有如是也。

丁巳丁亥,少角上臨太陰,乙卯乙酉少商上臨陽明,己丑己未,少宮上臨太陰,如是者三。

丁巳丁亥二歲,丁為木運不及,故曰少角,巳亥厥陰司天,故上臨厥陰,乙卯乙酉二歲,乙為金運不及,故曰少商,卯酉陽明司天,故上臨陽明,己丑己未二歲,己為土運不及,故曰少宮,丑未太陰司天,故上臨太陰,一則少角木運而同厥陰之天化,一則少商金運而同陽明之天化,一則少宮土運而同太陰之天化,此不及而同天化者亦三,有如是也。

除此二十四歲,則不加不臨也。

上凡二十四歲,同地化,則下加,同天化,則上臨,此二十四歲有加有臨,除此二十四歲,餘三十六歲,則不加不臨也。

帝曰,加者何謂?

同地化者,皆云下加,故問加者何謂?

岐伯曰:太過而加,同天符,不及而加,同歲會也。

運同司天,謂之天符,運同歲支,謂之歲會,天氣為陽,陽主有餘,故凡太過之歲而下加,即同天符,地氣為陰,陰主不及故凡不及之歲而下加,即同歲會也。

帝曰,臨者何謂?

因下加而問上臨。

岐伯曰:太過不及,皆曰天符,而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有早晏耳。

運同天化,謂之上臨。天氣為陽,陽主有餘,故無論太過不及之歲,凡天氣上臨,皆曰天符。而一歲之中,變行有多少,病形有微甚,生死亦有早晏耳。

帝曰:夫子言用寒遠寒,用熱遠熱,余未知其然也,願聞何謂遠?

夫既用之,何以遠之,故問何謂遠。

岐伯曰:熱無犯熱,寒無犯寒,從者和,逆者病,不可不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興六位也。

遠者,無犯之謂。如用藥宜熱,寒病當之,是無犯熱,無犯其熱,即為遠矣。用藥宜寒,熱病當之,是無犯寒,無犯其寒,即為遠矣。無犯為從,犯之為逆,故從者和,逆者病。從之始和,逆之則病,是食宜同法也。此寒熱溫涼之用,不可不敬畏而遠之。夫寒熱溫涼,四時之氣也。四時之氣,即六位之氣也,敬畏而遠之,所謂時興六位也。

帝曰:溫涼何如?

但言寒熱,未言溫涼,溫涼減於寒熱,故復問之。

岐伯曰:司氣以熱,用熱無犯,司氣以寒,用寒無犯,司氣以涼,用涼無犯,司氣以溫,用溫無犯,間氣同其主無犯,異其主則小犯之,是謂四畏,必謹察之。

一歲六位,各司其氣。所謂熱無犯熱,寒無犯寒者,乃司氣以熱,用熱勿太過,而無犯其熱也;司氣以寒,用寒勿太過,而無犯其寒也。寒熱如是,溫涼亦如是。故司氣以涼,用涼勿太過,而無犯其涼,司氣以溫,用溫勿太過,而無犯其溫。一歲之中,有主時之正氣,有加臨之間氣。間氣同其主氣,其氣過盛,故無犯之,間氣異其主氣,其氣弗盛,則小犯之。小犯者,用寒熱溫涼而弗過也。是寒熱溫涼,謂之四畏,必謹察之,不可過也。

帝曰:善。其犯者何如?

異其主則小犯何如?

岐伯曰:天氣反時,則可依時,及勝其主,則可犯,以平為

期,而不可過,是謂邪氣反勝者。故曰:無失天信,無逆氣宜,無 翼其勝,無贊其復,是謂至治。

天氣,主時之正氣也。反時,當熱而寒,當寒而熱也。則可依時,言當熱而寒,則以熱治寒,當寒而熱,則以寒治熱也。及勝其主,言加臨之間氣,勝其主時之正氣。如主氣寒,而間氣則以熱勝;主氣熱,而間氣則以寒勝,如是則可犯。可犯主氣之寒以清熱,可犯主氣之熱以溫寒,然皆以平為期,而不可過也。申明反勝其主,是謂邪氣反勝者。邪氣,即間氣也。反勝,勝其主也。故大要曰:無失天信,四時之信,不可失也;無逆氣宜,六氣之宜,不過逆也;無翼其勝,以勝相加,無復輔翼也;無贊其復,先郁後復,無庸贊助也。能如是也是謂平和之至治。

帝曰:善。五運氣行,主歲之紀,其有常數乎?

五運六氣之行,以主六十歲之紀,其有常數乎?

岐伯曰:臣請次之。

此下論五運六氣之六十歲之紀,乃常數也。

甲子甲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宮土運,下陽明金。熱化二,雨化五,燥化四,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苦熱,下酸熱,所謂藥食宜也。

子與午合,醜與未合,寅與申合,卯與酉合,辰與戌合,巳與亥合。子午少陰司天,故甲子甲午歲,上少陰火。甲為土運太過,故中太宮土運。少陰在上,則陽明在下,故下陽明金。火氣在上,故熱化二,土運在中,故而化五,五,土之生數也。土常以生,後俱仿此。金氣在下,故燥化四。一二三四五,五行之生數也。六七八九十,五行之成數也。下文云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蓋甲丙戊庚壬太過之運,則舉五行之成數,乙丁己辛癸不及之運,則舉五行之生數,土則無分太過不及,常常舉其生,然此惟在中之化運為然,其司天在泉之化氣則不然。土常以生,上下皆然。此熱化雨化燥化,及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濕,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下燥,則宜木味之酸熱以治之。金氣清涼而主收,故宜酸熱,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乙丑乙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商金運,下太陽水。熱化寒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七宮。濕化五,清化四,寒化六,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酸和,下甘熱,所謂藥食宜也。

丑未太陰司天,故乙丑乙未歲,上太陰土。乙為金運不及,故中少商金運。太陰在上,則太陽在下,故下太陽水。凡太過之運,則無勝復,不及之運,則有勝復,後皆仿此。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化勝,繼則水之寒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所謂勝復之邪氣化日也。凡正化則無災,邪氣化則有災,後俱仿此。災七宮,西方兌宮金位也。土氣在上,故濕化五,金運在中而不及,故清化四。四,金之生數也。水氣在下,故寒化六。此濕化清化寒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燥,則宜木味之酸和以治之,其化下寒,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甘熱,乃土勝其水,轉寒為熱也,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丙寅丙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羽水運,下厥陰木。火化二,寒化六,風化三,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鹹溫,下辛溫,所謂藥食宜也。

寅申少陽司天,故丙寅丙申歲,上少相火。丙為水運太過,故中太羽水運。少陽在上,則厥陰在下,故下厥陰木。火氣在上,故火化二,水運在中而太過,故寒化六。六,水之成數也。木氣在下,故風化三。此火化寒化風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火,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水,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既曰鹹寒,復曰鹹溫,以明鹹味亦有性溫者也。其化下木,則宜金味之辛溫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藥食之宜,在上者,多制之,中下者,或制之,或助之。制之,折其鬱氣也。助之,資其化源也。

丁卯丁酉歲。上陽明金,中少角木運,下少陰火。清化熱化勝

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三宮。燥化九,風化三,熱化七。所謂 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辛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卯酉陽明司天,故丁卯丁酉歲,上陽明金。丁為木運不及,故中少角木運。陽明在上,則少陰在下,故下少陰火。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化勝,繼則火之熱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三宮,東方震宮木位也。金氣在上,故燥化九,木運在中而不及,故風化三。三,木之生數也。火氣在下,故熱化七。此燥化風化熱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燥,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金味之辛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戊辰戊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徵火運,下太陰土。寒化六,熱化七,濕化五,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溫,中甘和,下甘溫,所謂藥食宜也。

辰戌太陽司天,故戊辰戊戌歲,上太陽水。戊為火運太過,故中太徵火運。太陽在上,則太陰在下,故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故寒化六,火運在中而太過,故熱化七。七,火之成數也。土氣在下,故濕化五。此寒化熱化濕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溫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濕,則宜土味之甘溫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己巳己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宮土運,下少陽相火。風化清化

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五宮。風化三,濕化五,火化七,所 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辛涼,中甘和,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巳亥之歲,厥陰司天,故己巳己亥歲,上厥陰木。己為土運不及,故中少宮土運。厥陰在上,則少陽在下,故下少陽相火。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化勝,繼則金之清化復,勝與復,非上中下正氣之化,可謂邪氣化日也。災五宮,中央土位也。木氣在上,故風化三;土運在中而不及,故濕化五;火氣在下,故火化七。此風化濕化火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風,故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濕,故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火,故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庚午庚子歲。上少陰火,中太商金運,下陽明金。熱化七,清化九,燥化九,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酸溫,所謂藥食宜也。

庚為金運太過,故庚午庚子歲,上少陰火,中太商金運,下陽明金。火氣在上,故熱化七;金運在中而太過,故清化九,九,金之成數也。金氣在下,故燥化九。清涼之氣,燥烈之氣,皆金氣也。此熱化清化燥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清,則宜金味之辛溫以治之;其化下燥,則宜木味之酸溫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辛未辛丑歲。上太陰土,中少羽水運,下太陽水。雨化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一宮。雨化五,寒化一,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和,下苦熱,所謂藥食宜也。

辛為水運不及,故辛未辛丑歲,上太陰土,中少羽水運,下太陽水。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化勝,繼則木之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一宮,北方坎宮水位也。土氣在上,故而化五;水運在中而不及,故寒化一。一,水之生數也。水氣在下,同於寒化,故不復言。下不復言,義俱仿此。此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寒,亦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壬申壬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化二,風化八。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鹹寒,中酸和,下辛涼,所謂藥食宜也。

壬為木運太過,故壬申壬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角木運,下厥陰木。火氣在上,故火化二;木運在中而太過,又木氣在下,故皆風化八。八,木之成數也。此火化風化,乃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火,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木味之酸和以治之;其化下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癸酉癸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徵火運,下少陰火。寒化雨化勝復同,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宮。燥化九,熱化二。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溫,中鹹溫,下鹹寒,所謂藥食宜也。

癸為火運不及,故癸酉癸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徵火運,下少陰火。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化勝,繼則土之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所謂邪氣化日也。災九宮,南方離宮火位也。金氣在上,故燥化九,火運在中而不及,又火氣在下,故熱化二。二,火之生數也。此上中下之氣,所謂正化日也。其化上燥,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所謂藥食之相宜也。

甲戌甲辰歲。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寒化六,濕化五,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熱,中苦溫,下苦溫。藥食宜也。

甲為土運太過,故甲戌甲辰歲,上太陽水,中太宮土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故寒化六,土氣在中,土氣在下,故濕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日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其之化可濕下濕,則宜火味之苦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乙亥乙巳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熱化寒化

勝復同,邪氣化日也。災七宮。風化八,清化四,火化二,正化度 也。其化上辛涼,中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乙為金運不及,故乙亥乙巳歲,上厥陰木,中少商金運,下少陽相火。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化勝,繼則水之寒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日也。災七宮,凡乙年金運不及皆熱也。木氣在上,故風化八;金運在中而不及,故清化四;火氣在下,故火化二,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之度。度,時度也。余仿此。其化上風,故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清,故宜木味之酸和以治之;其化下熱,故宜水味之咸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丙子丙午歲。上少陰火,中太羽水運,下陽明金。熱化二,寒化六,清化四,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苦熱,下酸溫,藥食宜也。

苦熱,舊本訛咸熱,今改。丙為水運太過,故丙子丙午歲,上少陰火,中太羽水運,下陽明金。火氣在上,故熱化二;水運在中而太過,故寒化六;金氣在下,故清化四,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故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寒,故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下清,故宜木味之酸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丁丑丁未歲。上太陰土,中少角木運,下太陽水。清化熱化勝

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雨化五,風化三,寒化一,正化度也。 其化上苦溫,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丁為木運不及,故丁丑丁未歲,上太陽土,中少角木運,下太陽水。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化勝,繼則火之熱化復,勝與復,因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災三宮,凡丁年木運不及皆然也。土氣在上,故雨化五,木運在中而不及,故風化三,水氣在下,故寒化一,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溫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金味之辛溫以治之,其化下寒,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戊寅戊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徵火運,下厥陰木。火化七,風火三,正化度也。其化上感寒,中甘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戊為火運太過,故戊寅戊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徵火運,下厥陰木。火氣在上,火運在中而太過,故火化七,木氣在下,故風化三。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己卯己酉歲:上陽明金,中少宮土運,下少陰火,風化清化勝

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清化九,雨化五,熱化七,正化度 也。其化上苦小溫,中甘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己為土運不及,故己卯己酉歲,上陽明金,中少宮土運,下少陰火。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化勝,繼則金之清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災五宮,凡己年土運不及皆然也。金氣在上,故清化九,土運在中而不及,故雨化五,火氣在上,故熱化七。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清,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濕,則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庚辰庚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商金運,下太陽土。寒化一,清化九,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中辛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庚為金運太過,故庚辰庚戌歲,上太陽水,中太商金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故寒化一,金運在中而太過,故清化九,土氣在下,故雨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清,則宜金味之辛溫以治之,其化下濕,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辛巳辛亥歲。上厥陰木,中少羽水運,下少陽相火。雨化風化

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風化三,寒化一,火化七,正化度 也。其化上辛涼,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辛為水運不及,故辛巳辛亥歲,上厥陰木,中少羽水運,下少陽相火。水運不及,始則土之雨化勝,繼則木之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藏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災一宮,凡辛年水運不及皆然也。木氣在上,故風化三,水運在中而不及,故寒化一,火氣在下,故火化七。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壬午壬子歲。上少陰火,中太角木運,下陽明金。熱化二,風化八,清化四,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酸涼,下酸溫,藥食宜也。

壬為木運太過,故壬午壬子歲,上少陰火,中太角木運,下陽明金。火氣在上,故熱化二,木運在中而太過,故風化八,金氣在下,故清化四,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木味之酸涼以治之,其化下清,則宜木味之酸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癸未癸丑歲。上太陰土,中少徵火運,下太陽水,寒化雨化勝

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雨化五,火化二,寒化一,正化度 也。其化上苦溫,中鹹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癸為火運不及,故癸未癸丑歲,上太陰土,中少徵火運,下太陽水。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化勝,繼則土之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災九宮,凡癸年火運不及皆然也,土氣在上,故雨化五,火運在中而不及,故火化二,水氣在下,故寒化一,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溫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其化下寒,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甲申甲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宮土運,下厥陰木。火化二,雨化五,風化八,正化度也。其化下鹹寒,中甘和,下辛涼,藥食宜也。

甘和,舊本訛咸和,今改。甲為土運太過,故甲申甲寅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宮土運,下厥陰木。相火在上,故火化二,土運在中而過,故雨化五,木氣在下,故風化八,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濕,則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乙酉乙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商金運,下少陰火,熱化寒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七宮。燥化四,清化四,熱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乙為金運不及,故乙酉乙卯歲,上陽明金,中少商金運,下少陰火。金運不及,始則火之熱化勝,繼則水之寒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乙運之歲,災皆七宮。金氣在上,故燥化四,金運在中而不及,故清化四,火氣在下,故熱化二,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燥,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清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丙戌丙辰歲。上太陽水,中太羽水運,下太陰土。寒化六,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鹹溫,下甘熱,藥食宜也。

丙為水運太過,故丙戊丙辰歲,上太陽水,中太羽水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水運在中,而太過,故皆寒化六。土氣在下,故雨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水味之鹹溫以治之,其化下濕,則宜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丁亥丁巳歲。上厥陰木,中少角木運,下少陽相火。清化熱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三宮。風化三,火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辛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丁為木運不及,故丁亥丁巳歲,上厥陰木,中少角木運,下少陽相火。木運不及,始則金之清化勝,既則火之熱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丁運之歲,災皆三宮。木氣在上,木運在中而不及,故皆風化三,火氣在下,故火化七,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風,則宜金味之辛和以治之,其化下火,則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戊子戊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徵火運,下陽明金。熱化七,清化九,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甘寒,下酸溫,藥食宜也。

戊為火運太過,故戊子戊午歲,上少陰火,中太徵火運,下陽明金。火氣在上,火運在中而太過,故皆熱化七,金氣在下,故清化九,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土味之甘寒以治之,其化下清,則宜木味之酸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己丑己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下太陽水。風化清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五宮。雨化五,寒化一,正化度也。其化上苦熱,中甘和,下甘熱,藥食宜也。

己為土運不及,故己丑己未歲,上太陰土,中少宮土運,下太陽水。土運不及,始則木之風化勝,繼則金之清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己運之歲,災皆五宮。土氣在上,土運在中而不及,故皆雨化五,水氣在下,故寒化一,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濕,則宜火味之苦熱以治之,其化中濕,則宜土味之甘和以治之,其化下寒,則土味之甘熱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庚寅庚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商金運,下厥陰木。火化七,清化九,風化三,正化度也。其化上鹹寒,中辛溫,下辛涼,藥食宜也。

庚為金運太過,故庚寅庚申歲,上少陽相火,中太商金運,下厥陰木。火氣在上,故火化七,金運在中而太過,故清化九,木氣在下,故風化三,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其化中清,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辛卯辛酉歲。上陽明金,中少羽水運,下少陰火。雨化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一宮。清化九,寒化一,熱化七,正化度也。其化上苦小溫,中苦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辛為水運不及,故辛卯辛酉歲,上陽明金,中少羽水運,下少陰火。水運不及,始則土之而化勝,既則木之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辛運之歲,災皆一宮。金氣在上,故清化九,水運在中而不及,故寒化一,火氣在下,故熱化七,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清,則宜火味之苦小溫以治之,其化中寒,則宜火味之苦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壬辰壬戌歲。上太陽水,中太角木運,下太陰土。寒化六,風化八,雨化五,正化度也。其化上苦溫,中酸和,下甘溫,藥食宜也。

壬為木運太過,故壬辰壬戌歲,上太陽水,中太角木運,下太陰土。水氣在上,故寒化六,木運在中而太過,故風化八,土氣在下,故雨化五,此上中下之氣,乃正化度也。其化上寒,則宜火味之苦溫收治之,其化中風,則宜木味之酸和收治之,其化下濕,則宜土味甘溫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癸巳癸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徵火運,下少陽相火。寒化雨化勝復同,邪氣化度也。災九宮。風化八,火化二,正化度也。其化上辛涼,中咸和,下鹹寒,藥食宜也。

癸為火運不及,故癸巳癸亥歲,上厥陰木,中少徵火運,下少陽相火。火運不及,始則水之寒化勝,繼則土之雨化復,勝與復,同主一歲之氣,非上中下正氣之化,乃邪氣化度也。凡癸運之歲,災皆九宮。木氣在上,故風化八,火運在中而不及,火氣在下。其化上風,則宜金味之辛涼以治之,其化中熱,則宜水味之咸和以治之,其化下熱,則宜水味之鹹寒以治之,此藥食之相宜也。

凡此定期之紀,勝復正化,皆有常數,不可不察。故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總結上文,言凡此定期之紀,勝復者,不及之年,正化者,太過之歲,皆有常數,貴察而知其要也。

帝曰:善。五運之氣,亦復歲乎?

上文太過,則為正化,不及,則有勝復。帝承上文,而問五運之氣,一歲之中,亦有復乎?復,先郁後復也。

岐伯曰:鬱極乃發,待時而作也。

復者,鬱極乃發,其復必待時而作也。謂歲運與主時之氣相合而始復也。

帝曰:請問其所謂也?

待時而作,何謂?

岐伯曰:五常之氣,太過不及,其發異也。

木火土金水五常之氣,有太過,有不及,其發異也。異,不常也。不常。所以有待也。

帝曰:願卒聞之。

群盡聞太過不及之義。

岐伯曰:太過者暴,不及者徐。暴者為病甚,徐者為病持。

太過之氣受郁者,其發也暴;不及之氣受郁者,其發也徐。發之暴者,為病亦甚,發之徐者,為病亦持。持,猶待也。

帝曰:太過不及,其數何如?

五運太過不及,其生成之數,何如?

岐伯曰: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土常以生也。

太過者,數舉其成,衰之兆也。不及者,數舉其生,盛之基也。土生萬物,無分太少,常以生數,不舉成數也。此申明上文太過之運,則舉六七八九之成數屬之,土數惟五,常舉其生,不舉其成,此在中之五運為然,而上下之六氣不然,蓋運有常,氣無常也。

帝曰:其發也,何如?

鬱極乃發,發也何如?

岐伯曰:土鬱之發,岩谷震驚,雷殷氣交,埃昏黃黑,化為白

氣,飄驟高深,擊石飛空,洪水乃從,川流漫衍,田牧土駒。化氣 乃敷,善為時雨,始生始長,始化始成。故民病心腹脹,腸鳴而為 數後,甚則心痛脅,嘔吐霍亂,飲發注下,胕腫身重。云奔雨 府,霞擁朝陽,山澤埃昏,其乃發也,以其四氣,云橫天山,浮游 生滅,怫之先兆。

長,上聲。數,音朔。橫,去聲。俱下同。五運在中,土位中央,故首論土鬱之發。土氣通於山谷,故其發也,岩谷震驚。震驚,由靜而動也。雷出地奮,故雷殷氣交。殷,盛也。氣交,六七月之間也。雷殷氣交,則埃昏黃黑,言土埃昏冒,而有黃黑之色也。埃昏黃黑,則化為白氣,而飄驟高深,言高山深谷之間,白氣飄驟,不安寧也。飄驟高深,則擊石飛空,而洪水乃從,言山石崩裂,洪水乃作也。洪水乃從,則川流漫衍,而田牧土駒,言水汛土濘,如土駒之牧于田間。牧,猶養也。土駒,土塊如駒也。鬱氣既發,其後則化氣乃敷,而善為時雨。善為時雨,則始生始長,始化始成,此郁發之氣,亦主歲氣而生成萬物也。土鬱發則濕氣勝,故民病心腹脹,腸鳴數後。數後,大便頻也。甚則心痛脅,嘔吐霍亂,飲發注下,胕腫身重,皆土濕之病也。土氣欲發,則云奔雨府,霞擁朝陽,山澤埃昏,其乃欲發之候也。三之氣太陰濕土,鬱而始發,發必愆期,故以其四氣。土氣先郁,故云橫天山,雲氣浮游,而生滅靡常,此土氣怫鬱之先兆。惟其鬱之,是以發之。

金鬱之發,天潔地明,風清氣切,大涼乃舉,草樹浮煙,燥氣

以行,霿霧數起,殺氣來至,草木蒼干,金乃有聲。故民病咳逆, 心脅滿引少腹,善暴痛,不可反側,嗌乾面塵色惡。山澤焦枯,土 凝霜滷,怫乃發也,其氣五。夜零白露,林莽聲淒,怫之兆也。

滷,音魯。下同。金氣堅白而勁,故金鬱之發,天潔地明,風清氣切。於時為秋,故大涼乃舉。大涼乃舉,則草樹浮煙。在地為金,在天為燥,故燥氣以行。燥氣以行,則鬱霧數起。郁霧數起,則殺氣來至。殺氣來至,則草木蒼干。草木蒼干,則金乃有聲。有聲,即下文林莽聲淒也。金鬱發,則燥氣勝,故民有咳逆之病,心脅滿,引少腹,氣機上下不和也。善暴痛,不可反側,氣機內外不利也。嗌乾,面塵色惡,燥氣勝也。凡此皆燥金之病也。金氣欲發,則山澤焦枯,而燥氣萌,上凝霜滷,而白露降,此金怫乃發之候也。五之氣,陽明燥金,故其氣五。金氣先郁,則夜零白露,林莽聲淒,此金氣怫鬱之先兆。惟其鬱之,是以發之。

水鬱之發,陽氣乃闢,陰氣暴舉,大寒乃至,川澤嚴凝,寒霧

結為霜雪,甚則黃黑昏翳,流行氣交,乃為霜殺,水乃見祥。故民 病寒客心痛,腰脽痛,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善厥逆,痞堅腹滿。 陽光不治,空積沉陰,白埃昏瞑,而乃發也,其氣二火前後,太虛 深玄,氣猶麻散,微見而隱,色黑微黃,怫之先兆也。

闢,作避,便,平聲。水氣陰寒而濕,故水鬱之發,陽氣乃避。陽氣避則陰氣暴舉,陰氣暴舉則大寒乃至,而川澤嚴凝。寒雰、白氣也。寒雰潔為霜雪,甚則水濕過甚,而黃黑昏翳且流行氣交,氣交,冬春之交也。流行氣交,寒氣乘之,乃為霜殺。時惟春也,冰雪化為雨水,故水乃見祥。水鬱發而寒氣勝,故民病寒客心痛,腰脽痛。腰脽痛則大關節不利,屈伸不便;心痛則善厥逆。水寒氣盛則痞堅腹滿,水氣欲發則陽光不治,空積沉陰,白埃昏瞑,此水鬱而乃發之候也。二火,君火相火也。太陽水氣之郁,鬱於秋之末,冬之時。秋末乃陽明主氣,陽明居少陽相火之後也。太陽水氣之發,流行氣交,氣交乃春時厥陰主氣,厥陰居少陰君火之前也,故其氣在二火前後。水氣鬱則太虛深邃而玄黯。其氣凝聚而欲散。猶,麻散也,言猶麻繩之緊,將有散意也。氣猶麻散,乃微見而復隱之象。太虛深玄乃色黑而微黃之象,此水氣怫鬱之先兆。惟其鬱之,是以發之。

木鬱之發,太虛埃昏,雲物以擾,大風乃至,屋發折木,木有

變,故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食飲不下,甚則 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太虛蒼埃,天山一色,或氣濁色,黃黑郁若,橫云不起雨, 而乃發也。其氣無常,長川草偃,柔葉呈陰,松吟高山,虎嘯岩岫,怫之先兆也。

當,如字。橫,去聲。風木動搖,故木鬱之發,郁埃昏冒太虛,而云物以援,大風乃至。大風至則屋發折木,而木有變異之象。木氣變故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食飲不下,此木淫土虛病也。甚則耳鳴眩轉,目不識人。善暴僵仆此風淫木虛病也。木氣鬱發則太虛蒼埃。夫太虛蒼埃,乃天心一色或氣濁色也。氣濁色者,乃黃黑郁若也。天山一色,黃黑郁若則上下塵蒙。故橫云上騰而不起雨,此木鬱而乃發之候也。木動風生。四時皆有,故其氣無常。偃,僕也。呈陰,背向面也。風生則長川草僕。柔葉呈陰,甚則松吟高山,而虎嘯岩岫。是木氣鬱怫之先兆。惟其鬱之,是以發之。

火鬱之發,太虛曛翳,大明不彰,炎火行,大暑至,山澤燔燎,材木流津,廣廈騰煙,

土浮霜滷,止水乃減,蔓草焦黃,風行惑言,濕化乃後。故民病少氣,瘡瘍癰腫,脅腹胸背,面首 四肢憤臚脹,瘍痱嘔逆,瘛瘲骨痛,節乃有動。注下溫瘧,腹中暴痛,血溢流注,精液乃少。 目赤心熱,甚則瞀悶懊憹,善暴死。刻終大溫,汗濡玄府,其乃發也,其氣四。動復剛靜,陽 極反陰,濕令乃化乃成。華髮水凝,山川冰雪,焰陽午澤,怫之先兆也。

火氣炎灼而熱,故火鬱之發,太虛如火曛而翳。日月之大明不彰,其時炎火行,大暑至,山澤之間如燔如燎。山澤燔燎,則材木之在山澤者,津汁外流。上天下地猶廣廈也。火發煙騰。故廣廈騰煙而土塊之在廣廈者,如霜滷之外浮矣。止水乃減,水因熱涸也。蔓草焦黃,火烈如焚也。惑,眩亂也。火亢地赤,民心不寧。眩亂之言,見於風俗。故風行惑言而濕化乃後。後,愆期也。火熱傷氣,故民病少氣,火氣外越,故瘡瘍癰腫。濕化乃後,則濕氣內逆,濕氣內逆,濕氣內逆則脅腹胸背,面首四肢憤臚脹。火濕之氣,鬱於內外,則瘍痱嘔逆。火風之氣,淫於內外,則瘛瘲骨痛。節乃有動,火氣下行,則注下。火氣流經則溫瘧。火流中土則腹中暴痛。火動也血則血溢流注。火耗其精則精液乃少。精血皆胸則目赤心熱,甚則心氣自病,鬱悶懊憹則善暴死,此火亢濕逆,風火併行而有如是之病也。火氣欲發,則刻終大溫。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如火欲發於四氣,則三氣之刻數將終。即有大溫之氣,敷布於外,若汗濡玄府,此其火鬱乃發之候也。四之氣少陽相火。故其氣四,原其火鬱之時,火性至動,歸復則靜。復猶伏也。動復則靜,乃陽極反陰之義。陽極反陰則濕令乃化乃成。濕令化成,則光華欲發而水凝之,山川呈色而冰雪之。焰陽之火,歸於午澤,此火氣怫鬱之先兆。惟其鬱之,是以發之。

有怫之應而後報也,皆觀其報而乃發也。木發無時,水隨火也,謹候其時,病可與期失時反歲,五氣不行,生化收藏政無恆也。

總結上文郁發之意。言當謹候其時也。報猶發也。上文云,怫之先兆,乃有怫之應而後發也。皆觀其鬱之極而乃發也。上文火鬱發於四氣,金鬱發於五氣,適當其時。木氣無常,則木發無時也。又土濕發於四氣之火,水之郁復發於二火前後,是水隨火也。故當謹候其鬱發之時。則民病可與相期。若失時反歲,五氣不行,則生化收藏之政,無有恆也。是必謹候其時,庶民病可期而生化收藏有恆政矣。

帝曰:水發而雹雪,土發而飄驟,木發而毀折,金髮而清明。火發而曛昧,何氣使然?

舉上文郁發太過之氣,問何氣使然。

岐伯曰:氣有多少,發有微甚,微者當其氣,甚者兼其下。微其下氣而見可知也。

見,如字。多,太過也。少,不及也。五運之氣,有太過不及,則其發也,有微有甚。微者當其氣,得其本位之氣也。甚者兼其下,兼得下時之氣也。兼下者,時未至而氣先至也。故微其下氣而見於氣交之先,則微甚可知也。

帝曰:善。五氣之發不當位者何也?

土金水木火五氣之發,有愆期而不當位者,何也?

岐伯曰:命其差。

差,不及也。運氣失郁後復,故令其差。命,命也。先郁,故令其差也。

帝曰:差有數乎?

數。如字。不及而差,有度數乎?

岐伯曰:後皆三十度而有奇也。

奇,音箕。後,不及也。一歲三百六十五度。三十度而有奇,約一月也。

帝曰:氣至而先後者何?

非郁復之氣,氣至而先後者何?

帝伯曰:運太過則其至先。運不及則其至後,此候之常也。

運氣太過,其至先,運氣不及,其至後。上文六十歲中,言之詳矣。此乃候之常也。

帝曰:當時而至者何也?

不先不後,謂之當時。

岐伯曰:非太遇,非不及,則至當時。非是者眚也。

至當其時,謂之平氣,非是者眚也。亦候之常也。

帝曰:善。氣有非時而化者,何也?

非時而化,非其時而化其氣也。上文論運氣之太遇不及。此舉時氣之非時以問。

岐伯曰:太遇者,當其時,不及者,歸其已勝也。

太過者當其時,如春溫夏熱,秋涼冬寒,至不愆期也。不及者歸其已勝,如春時雨濕,木勝土也。冬時溫熱,水勝火也。皆歸其已勝之氣也。

帝曰:四時之氣,至有蚤晏。高下左右,其候何如?

春夏秋冬四時之氣,積候而成,而氣至有早晚。如西北地高,氣至晏,東南地下,氣至早,東南居左,氣至早,西北居右,氣至晏。早晏高下左右,其候何知。

岐伯曰:行有逆順,至有遲速,故太過者,化先天,不及者,化後天。

遲,猶晏也。速,猶早也。氣行有逆順。則至因有遲速,順行則速,速主太過,故太過者,氣化先天時而至;逆行則遲,遲主不及,故不及者,氣化後天時而至。知行之逆順,至之遲速,則知高下左右之早晏矣。

帝曰:願聞其行,何謂也?

其行有逆順,何謂也?

岐伯曰:春氣西行,夏氣北行,秋氣東行,冬氣南行。故春氣始於下,秋氣始於上,

夏氣始於中,冬氣始於標。春氣始於左,秋氣始於右,冬氣始於後,夏氣始於前。此四時正化 之常。故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春氣常在。必謹察之。

春氣發於冬,故春氣從東西行。夏氣發於南,故夏氣從南北行。秋氣發於西,故秋氣從西東行。冬氣發於北。故冬氣從北南行。此四時之應於四方也。春氣自下而升,故春氣始於下,秋氣從上而降。故秋氣始於上,夏火之氣從中而布於外。故夏氣始於中。冬藏之氣,從表而歸於內,故冬氣始於標。標猶表也。此四時之應於上下內外也。又四方之位,左東右西,前南後北。故春氣始於左,秋氣始於右,冬氣始於後,夏氣始於前,此四時之應於左右前後也。凡此皆四時正化之常。如是而行則順,不如是則逆。故西北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而多寒。東南至下之地。春氣常在而多溫,必謹察之,而四方之高下左右,逆順遲速,從可知矣。

帝曰:善,五運六氣之應見。六化之正,六變之紀,何如?

帝曰:善下舊本誤有「黃帝問曰」四字,今刪去。運氣相應,微見於外,其中更有化變之正紀,帝故問之。

岐伯曰:夫六氣正紀,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帝欲何乎?

舊本岐伯下誤有對字,今刪去。五運合六氣,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皆六氣之正紀,帝欲何問。

帝曰:願盡聞之。岐伯曰,請遂言之。夫氣之所至也,厥陰所至為和平,少陰所至為暄,太陰所至為埃,少陰所至為炎暑,陽明所至為清勁,太陽所至為寒霧。時化之常也。

夫六氣之所也,厥陰為風,主初之氣,故厥陰所至為和平。和平,舒遲也。少陰為熱,主二之氣,故少陰所至為暄,暄,溫熱也。太陰為濕,主三之氣,故太陰所至為埃溽,埃,猶土也,溽,濕熱也。少陽為火,主四之氣,故少陽所至,為炎暑,炎暑,火氣也。陽明為清,主五之氣,故陽明所至,為清勁,秋末冬初,清且勁也。太陽為寒,主終之氣,故太陽所至為寒雰,寒雰,結為霜雪也。比六時氣化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風府,為璺啟。少陰所至為火府,為舒榮。太陰所至為雨府,為員盈。少陽所至為熱府,為行出。陽明所至為司殺府,為庚蒼。太陽所至為寒府,為歸藏。司化之常也。

璺,音向。藏,如字,余同。上文言時化,化之徵於時也。此言司化,化之主乎內也。厥陰主風故厥明所至為風府,為璺啟。璺,剖也,啟,開也。少陰主火,故少陰所至為火府,為舒榮。舒,舒展也。榮,榮華也。太陰主濕,故太陰所至為雨府,為員盈。員,周也,盈,滿也。少陽主熱,故少陽所至為熱府,為行出。行出,見於外也。陽明主收,故陽明所至為司殺府,為庚蒼。庚,更也,蒼,老也。太陽主寒,故太陽所至為寒府,為歸藏。歸藏,內歸藏密也。此六氣司化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生,為風搖,少陰所至為榮,為形見。太陰所至為化,為雲雨。少陽所至為長,為蕃鮮。陽明所至為收,為霧露。太陽所至為藏,為周密,氣化之常也。

此言氣化,化之有其氣也。厥陰為春,故厥陰所至為生,為風搖。風搖,風之搖動也。少陰主初春,故少陰所至為榮,為形見。形見,形之現於外也。太陰主長夏,故太陰所至為化,為雲雨。雲雨,濕化也。少陽主初秋,故少陽所至為長,為蕃鮮。蕃,盛也,鮮,豔也。陽明主深秋,故陽明所至為收,為霧露。霧露清寒也。太陽主冬,故太陽所至為藏,為周密。周密,周致深密也。此六氣氣化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風生,終為肅。少陰所至為熱生,中為寒。太陰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少陽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溽。陽明所至為燥生,終為涼。太陽所致為寒生,中為溫,德化之常也。

此言德化,化之有其德也。生,猶本也。終,猶極也。厥陰之氣本於風,故所至為風生,終則為肅。肅,清肅也。少陰之氣本於熱,故所至為熱生,中則為寒。寒,少陰之標陰也。太陰之氣本於濕,故所至為濕生,終為注雨。注雨,濕之淫溢也。少陽之氣本於火,故所至為火生,終為蒸溽。蒸溽,熱極汗流也。陽明之氣本於燥,故所至為燥生,終為涼。涼,金之清切也。太陽之氣本於寒,故所至為寒生,中為溫。溫,太陽之標陽也。少陰太陽兼稟水火陰陽之氣,故不曰終而曰中。此六氣始終,為六氣德化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毛化,少陰所至為羽化,太陰所至為保化;少陽所至為羽化;陽明所至為介化;太陽所至為鱗化,德化之常也。

此亦言德化之常而有萬物生成之德也,毛蟲屬木,故厥陰所至為毛化。羽蟲屬火,故少陰少陽所至皆為羽化。倮蟲屬土,故太陰所至為倮化。介蟲屬金,故陽明所至為介化,鱗蟲屬水,故太陽所至為鱗化,此諸蟲孕育,為六氣德化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生化,少陰所至為榮化,太陰所至為濡化,少陽所至為茂化,陽明所至為堅化,太陽所至為藏化,布政之常也。

此言六氣之化而為布政之常也。上文云,厥陰所至為生,故厥陰所至為生化,少陰所至為榮,故少陰為榮化。太陰所至為雲雨,故太陰為濡化。少陽所至為蕃鮮,故少陽為茂化。陽明所至為收,故陽明為堅化。太陽所至為藏,故太陽為藏化。此六氣之化而為布政之常,承上文已悉之意而復言之,以明時化司化氣化德化。皆為布政之常,而六氣之應見,以為六化之正者有如此。

厥陰所至為飄怒,大涼。少陰所至為大暄,寒。太陰所至為雷

霆驟注,烈風。少陽所至為飄風燔燎,霜凝。陽明所至為散落, 溫。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氣變之常也。

上文皆言六氣之正,此下言六氣之變,首言氣變之常,次言令行之常,又次皆言病之常,意謂氣變令行,發為民病。以為六變之紀也。飄怒者,風之變,大涼則金氣乘之,故厥陰所至為飄怒、大涼。大暄者,火之甚。寒則水氣乘之,故少陰所至為大暄。寒、雷霆驟注者十之變。烈風則木氣乘之,故太陰所至為雷霆驟注烈風,飄風燔燎者,風火交熾。霜凝,則金水之氣乘之,故少陽所至為飄風燔燎。霜凝散落者,金之肅殺。溫則火氣乘之,故陽明所至,為散落,溫。寒雪冰雹者,水之變。白埃則土氣乘之,故太陽所至為寒雪冰雹、白埃。此六氣不得其平,制勝相加為氣變也。

厥陰所至為撓動,為迎隨。少陰所至為高明焰,為曛。太陰所至為沉陰,為白埃,為

晦暝。少陽所至為光顯,為彤雲,為曛。陽明所至為煙埃,為霜,為勁切,為淒鳴。太 陽所至為剛固,為堅芒,為立。令行之常也。

此舉六氣令行之常,以證上文氣變之意。撓動迎隨,風之性也,故厥陰為撓動,為迎隨。高明焰曛,火之發也,故少陰為高明焰,為曛。沉陰白埃晦暝,土之濕也。太陰為沉陰,為白埃,為晦暝。光顯彤雲曛,火之色也,故少陽為光顯,為彤雲,為曛。煙埃,金之燥也。霜,金之寒也。勁切,金之堅也。淒鳴,金之肅也。故陽明為煙埃,為霜,為勁切,為淒鳴。剛固,寒之操也。堅芒,水之貞也。剛固堅芒所以立也。故太陽為剛固,為堅芒,為立。此六氣之立,行於四時,而為令行之常,不同於上文之氣變也。

厥陰所至為裡急。少陰所至為瘍疹身熱。太陰所至為積飲痞隔。少陽所至為嚏嘔,為瘡瘍。陽明所至為浮虛。太陽所至為屈伸不利。病之常也。

裡急,厥陰肝氣內逆也。瘍疹身熱,少陰火氣有餘也。積飲痞隔,太陰土氣不輸也。嚏嘔瘡瘍,少陽初陽不升,風火交熾也。浮虛,陽明金氣不固,外浮內虛也。屈伸不利,太陽寒氣內逆,不得標陽之化也。此六氣發病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支痛。少陰所至為驚惑。惡寒戰慄,詀妄。太陰所

至為稸滿。少陽能至為驚躁瞀昧、暴病。陽明所至為鼽,尻陰股膝 髀腨足病。太陽所至為腰病。病之常也。

惡去聲,下同。昧昧之昧,舊本訛味,今改。厥陰包絡之脈,不能從胸走手,則支痛,少陰心氣內虛,則驚惑、惡寒、戰慄、譫妄。太陰肺天之氣,不能四布其水津則稸滿。少陽三焦之氣不能遊行出入則驚躁瞀昧而暴病。陽明大腸主津液所生病,津液虛寒則為鼻鼽。陽明胃脈下髀關,抵伏兔,下膝臏中,下循脛外廉,下足跗。故尻陰股膝髀腨足皆病。太陽之脈挾脊抵腰,病則腰痛。此亦六氣發病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緛戾,少陰所至為悲妄,衄衊。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少陽所至為喉痹耳鳴,嘔湧。陽明所至為胸痛皴揭。太陽所至為寢汗痙。病之常也。

胸,舊本訛脅今改。皴音逡,痙音勁。戾,了戾小便所注之關戾也。緛,縮也。厥陰之脈入毛中過陰器,病則癃閉,故厥陰所至為緛戾。悲,悲哀,心氣虛也。妄,狂妄,心氣實也。脈虛而熱則衄,脈虛而寒則衊。少陰屬心主脈,故少陰所至為悲妄衄衊,中滿則上下不交,霍亂吐下則上湧下泄。手太陰主上,足太陰主下,故太陰所至為中滿、霍亂吐下。一陰一陽結,謂之喉痹。一陰,厥陰也,一陽,少陽也。手足少陽之脈皆從耳後入耳中,出走耳前。經脈虛則耳鳴,少陽樞轉不利,則乾嘔上湧,故少陽所至為喉痹。耳鳴、嘔湧、胸痛者,手足陽明之脈不能入缺盆而下膈也。皮皺曰皴,掀起曰揭。皴揭者,陽明燥勝,皮皴而掀揭也。故陽明所至為胸痛皴揭。手太陽之脈主液所生病。寢汗,液虛也。足太陽之脈,主筋所生病,痙,筋攣也。故太陽所至為寢汗、痙。此亦六氣發病之常也。

厥陰所至為脅痛。嘔泄。少陰所至為語笑。太陰所至為重,胕腫。少陽所至為暴注瞤瘛,暴死。陽明所至為鼽嚏。太陽所至為流泄。禁止。病之常也。

初陽之氣,起於厥陰,陰極而初陽不升則脅痛。上嘔下泄。故厥陰所至為脅痛嘔泄。語言喜笑,心所主也。心氣實則語笑多,故少陰所至為語笑。土虛濕勝則身重胕腫,故太陰所至為重的胕腫。注,洞泄也,暴注,卒然洞泄也。暴泄如注,則生陽之氣不充於身,故肉瞤筋瘛。表裡上下不交則一時暴死,故少陽所至為暴注瞤瘛暴死,水津不藏則鼽,以木擊金則嚏,故陽明所至為鼽衄。流泄者,汗流外泄。禁止者,小便不行。流泄則津液虛,禁止則小便閉,故太陽所至為流泄禁止。此亦六氣發病之常也。凡此亦皆六氣應見,以為六變之紀者有如此。

凡此十二變者,報德以德,報化以化,報政以政,報令以令。氣高則高,氣下則下,

氣後則後,氣前則前,氣中則中,氣外則外,位之常也。故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 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甚則水閉胕腫。隨氣所在,以言其變耳。

總結上文六正六變之意,正變皆六,氣之常,故曰凡此十二變者。上文兩言德化之常,故曰報德以德,言報復之德以其先施之德也。一言司化之常,一言氣化之常,故曰報化以化,言報復之化以其先施之化也。一言布政之常,故曰報政以政,言報復之政,以其先布之政也。此結上文六化之正也。上文六氣之變,變而為病。言病之常者四,言氣變之常者一,言令行之常者一。故曰報令以令,言報復之令以其先行之令也。其氣變之常,發病之常,乃火水金木土火之六氣變而為病。火位居高,故曰氣高則高,謂火變則火病也。水位居下,故曰氣下則下,謂水變則水位也。金位居後,故曰氣後則後,謂金變則金病也。木位居前,故曰氣前則前,謂木變則木病也。土位居中,故曰氣中則中,謂土變則土病也。火居高而位外,故曰氣外則外,亦火變則火病也。火水木金土火六氣有高下前後中外之位,乃位之常也。此結上文六氣之變也。陰陽應象大論云,風勝則動,熱勝則腫,燥勝則乾,寒勝則浮,濕勝則濡泄,引之以明風熱燥寒濕之氣勝於上,則人身經脈為動為腫為干為浮為濡泄,而病於下甚則土氣不行,水閉浮腫。此隨六氣之所在以言其變而為病耳。

帝曰:願聞其用也。

上文岐伯云有化有變有勝有復有用有病,不同其候,今六氣之化、六氣之變、六氣之勝六氣之復,六氣之病皆明言之,而六氣之用未悉其旨,帝故問之。

岐伯曰:夫六氣之用,各歸不勝而為化。故太陰雨化,施於太

陽。太陽寒化,施於少陰。少陰熱化,施於陽明。陽明燥化,施於 厥陰。厥陰風化,施於太陰。名命其所在,以徵之也。

不勝,受其制也。不勝而為化,猶言制則生化也。夫六氣之用,制化為先。是以各歸不勝而為化,故太陰雨化,土也施於太陽則土製其水,而土之金德生其水,是不勝而為化也。太陽寒化,水也,施於少陰,則水制其火,而水之子木復生其火。少陰熱化,火也,施於陽明則火制其金,而火之子土復生其金。陽明燥化,金也,施於厥陰,則金制其木,而金之子水,復生其木。厥陰風化,木也,施於太陰,則木製其土,而木之子火復生其土。是皆不勝而為化也。六氣合五行,不言少陽者,同於少陰也。此不勝為化,乃六氣之用。欲徵其用,名命其所在之氣以徵之也。如太陰之氣在長夏,太陽之氣在於冬,少陰之氣在於夏,陽明之氣在於秋。厥陰之氣在於春者是也。

帝曰:自得其位何如?

命其所在,乃自得其位,故問自得其位,何如?

岐伯曰:自得其位,常化也。

自得其位者,得其四時六氣之常化也。

帝曰:願聞其所在也。

帝欲詳明所在之位,故復問之。

岐伯曰:命其位,而方月可知也。

命其位者,命其六氣之位也。方月者,厥陰之位,東北方也。正月二月,少陰之位,東南方也。三月四月,太陰之位,西南方也。五月六月,少陽之位,正南方也。七月八月,陽明之位,西北方也。九月十月,太陽之位,正北方也。十一月十二月。命其位而知其方月,則六氣之用,益可知矣。

帝曰:六位之氣,盈虛何如?

六位之氣有盛衰,故問盈虛何如。

岐伯曰,太少異也,太者之至徐而常,少者暴而亡。

歲運陽年為太,太則六位之氣盈,陰年為少,少則六位之氣虛,此太少之異,而有盈虛也。太主氣盈,故太者之至,其氣徐而常。言氣舒徐而有常度也。少主氣虛,故少者之至,其氣暴而亡。言氣促疾而無常度也。此明位氣之盈虛也。

帝曰:天地之氣盈虛何如?

六位之氣主十二月,而天地一歲之氣,盈虛何如。

岐伯曰:天氣不足,地氣隨之;地氣不足天氣從之,運居其中

而常先也。惡所不勝,歸所同和,隨運歸從而生其病也。故上勝則 天氣降而下,下勝則地氣遷而上。多少而差其分,微者小差,甚者 大差。甚則位易氣交,易則大變生而病作矣。大要曰甚紀五分,微紀七分,其差可見,此之謂也。

分,去聲。天干乙丁己辛癸主不足,地支醜卯巳未酉亥,主不足。干支配合,有餘則皆有餘。不足則皆不足。故天干之氣不足,則地支之地氣亦隨之。地支之地氣不足,則天干之天氣亦從之。地支主六氣,天干化五運。五運在中,故運居其中。而常為六氣之先也。不足之歲先郁後復。先鬱則惡所不勝,後復則歸所同和。五運在中,隨運歸從而生其民病也。此言天氣地氣之不足而為虛也。歲半之前,司天之氣主之,上勝者,司天之氣有餘也。故上勝則有餘之天氣降而大。降而下者,流於歲半之復也。歲半之後,在泉之氣主之,下勝者,在泉之氣有餘也。故下勝則有餘之地氣遷而上,遷而上者,移於歲半之前也。其上下所勝之氣有多少而差其分,勝之微者小差,勝之甚者大差。甚則位易氣交。如上勝則易四之氣而歸於上,下勝則易三之氣而歸於下,易則大變生,而民病作矣。揆其微甚之大要,則曰甚紀五分,謂五分在於本位,而五分降遷也。微紀七分,謂七分在於本位,而三分降遷也。五分七分則其差可見。即此多少而差其分之謂也。此言上勝下勝,有餘而為盈也。如此推之,則天地之盈虛從可知矣。

帝曰:善。論言,熱無犯熱,寒無犯寒,余欲不遠寒,不遠熱,奈何?

天地盈虛之理既明,帝故善之,上文岐伯之用熱遠熱,用寒遠寒者,無犯之謂。帝引其言而言余欲用寒用熱,實用其力而不遠,奈何?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發表不遠熱,攻裡不遠寒。

時令當熱,寒邪在表,用辛熱之藥以發之,是發表而不遠熱也。時令當寒,熱邪在裡,用寒泄之藥以攻之,是攻裡而不遠寒也。

帝曰: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

發表犯熱,攻裡犯寒,不發不攻,而犯寒犯熱何如?

岐伯曰:寒熱內賊其病益甚。

不當攻發,而用寒熱,是為內賊。賊、害也。害則其病益甚。

帝曰:願聞無病者,何如?

其人有病,故病益甚,願聞無病而用寒熱何如?

岐伯曰:無者生之,有者甚之。

無病而犯寒熱則病生,故無者生之。有病而犯寒熱則病甚,故有者甚之。

帝曰:生者何如?

所生之病何如?

岐伯曰:不遠熱則熱至,不遠寒則寒至。

熱至寒至,病所以生也。

寒至則堅痞,腹滿痛急,下利之病生矣。

凡此皆不遠寒,而生寒病也。

熱至則生熱,吐下霍亂,癰疽瘡瘍,瞀郁注下、瞤瘛腫脹嘔,鼽衄,頭痛,骨節變、肉痛血溢血泄、淋閟之病生矣。

凡此皆不遠熱而生熱病也。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時必順之,犯者治以勝也。

治病之法,時必順之,若違時而犯寒犯熱者,仍治以勝也。勝者,犯寒以熱治,犯熱以寒治也。

帝曰:婦人重身,毒之何如?

婦人懷孕重身,當犯寒熱以毒之,則何如?

岐伯曰:有故無殞亦無殞也。

有寒熱之病,用寒熱之毒,謂之有故,有故而用,則無殞減之患。然亦無過用而致殞滅也。

帝曰:願聞其故,何謂也?

有故無殞,何謂故也?

岐伯曰:大積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過者死。

有故,內有積聚也。大積大聚,其毒藥之可犯也。不過衰其大半而止,若攻之過者,則死矣。

帝曰:善。郁之甚者,治之奈何?

承無過用之意,謂病之過者,或可過用,故謂郁之甚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木鬱達之,火鬱發之,土鬱奪之,金鬱泄之,水鬱折之。然調其氣,過者折之,以其畏也。所謂瀉之。

水鬱折之,舊本誤析今改。五行之氣貴得其平,故木鬱則達之,達,通達也。火鬱則發之,發,開發也。土鬱則奪之,奪,裁奪也。金鬱則泄之,泄,疏泄也。水鬱則析之,析,分析也。雖曰達之發之奪之泄之析之,然必調其正氣,若郁之過者則逆其氣而析之,析,析抑也。析之以其有所畏也。析之而畏,所謂實則瀉之也。

帝曰:假者何如?

真實則瀉,若假者何如?

岐伯曰:有假其氣,則無禁也。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

實者邪氣實,原非正氣之實也,有假其氣即當瀉之則無禁也。所謂主氣不足,客氣勝也。客氣勝,瀉之可也。

帝曰:至哉聖人之道,天地大化,運行之節,臨御之紀,陰陽之政,寒暑之令,非夫子孰能通之。請藏之靈蘭之室,署曰《六元正紀》。非齋戒不敢示,慎傳也。

聖人之道,惟聖人能通之,故當藏密其旨,不敢輕示,此天地之運行,陰陽之臨御,寒暑之往來,千百世而無傳人也。運氣之理,不綦至微而難測歟。

卷之八

至真要大論第七十四篇

《天元紀大論》鬼臾區曰:謹奉天道,請言真要。此篇論六氣司天,六氣在泉,有正化,有勝復,有標本寒熱,有調治逆從,五味陰陽,制方奇偶,謹奉天道,合於人身,故曰《至真要大論》。

黃帝問曰:五氣交合,盈虛更作,余知之矣。六氣分治,司天地者,其至何如?

更,平聲,下同。盈虛,即太少也。五運與六氣交合,甲、丙、戊、庚、壬為太,主盈;乙、丁、己、辛、癸為少,主虛;子、寅、辰、午、申、戌為太,主盈;醜、卯、巳、未、酉、亥為少,主虛。五氣交合,盈虛更作,《六元正紀》詳論之,故曰余知之矣。其六氣不與五運交合,分治以司天地者,其至何如?此承上篇六十歲之紀,而問一歲之六氣也。

岐伯再拜對曰:明乎哉問也!天地之大紀,人神之通應也。

六氣分治,以司天地,此天地之大紀,至神之理,通於人身,乃人神之通應也。

帝曰:願聞上合昭昭,下合冥冥,奈何?

天地大紀,人神通應,故願聞人之上合天之昭昭,下合地之冥冥。

岐伯曰:此道之所主,工之所疑也。

天地之理,備於人身,此道之所主,而為工之所疑也。

帝曰:願聞其道也。

願聞上下相合之道。

岐伯曰:厥陰司天,其化以風,少陰司天,其化以熱;太陰司天,其化以濕;少陽司天,其化以火;陽明司天,其化以燥;太陽司天,其化以寒。以所臨藏位,命其病者也。

三陰三陽六氣司天,各有風熱濕火燥寒之化也。以所臨藏位者,天氣之所臨。合於人之形藏,各有其位也。如厥陰合肝,少陰合心腎,太陰合肺脾,少陽合三焦、膽,陽明合大腸、胃,太陽合小腸、膀胱,各有上下形藏之位。以所臨藏位命其病者,天氣所臨,合於形藏,而有風熱濕火燥寒之病也。

帝曰:地化奈何?

六氣本化上臨,乃司天之化,故問地化奈何?

岐伯曰:司天同候,間氣皆然。

間,去聲,下同。地化與司天同候,其左右之間氣,亦同候也。

帝曰:間氣何謂?

間氣同候,何謂?

岐伯曰:司左右者,是謂間氣也。

《五運行大論》云:隨氣所在,期於左右。故司上下之左右者,是謂間氣也。間氣司上下之左右,當與司天在泉同候矣。

帝曰:何以異之?

間氣與司天在泉之氣,何以異之?

岐伯曰:主歲者紀歲,間氣者紀步也。

主歲者,司天在泉之氣也,司天在泉,主一歲之氣,故主歲者紀歲。間氣者,上下左右之氣也。上下左右,分主六十日之一氣,故間氣者紀步也。《六微旨大論》云:步者,六十度而有奇。六十度,即六十日也。

帝曰:善。歲主奈何?

主歲者紀歲,故問歲主奈何?

岐伯曰:厥陰司天為風化,在泉為酸化,司氣為蒼化,間氣為動化。

司天在泉,司氣間氣,皆為歲主,伯故類舉以對。陽為氣,司天為陽,故厥陰司天為風化。厥陰司天,巳亥歲也。陰為味,在泉為陰,故厥陰在泉為酸化。厥陰在泉,寅申歲也。司氣,司歲之運氣也。丁壬木運,本於天之蒼氣,故司氣為蒼化。間氣,上下左右之氣也。《五運行大論》云:上見太陽,則左厥陰,上見少陰,則右厥陰;太陽在下,左厥陰,少陰在下,右厥陰。辰戌子午,厥陰居司天之左右,丑未卯酉,厥陰居在泉之左右,故間氣為動化。動,風之搖動也。

少陰司天為熱化,在泉為苦化,不司氣化,居氣為灼化。

子午之歲,少陰司天為熱化。卯酉之歲,少陰在泉為苦化。戊癸化火,少陽司氣,少陰君火,不司氣化。所以然者,六氣之中有二火。少陽相火,合司氣之化,而君火之尊不與也。少陰不司氣化,而間氣則居,故居氣為灼化。灼,火之灼燔也。蓋上見厥陰,左少陰;上見太陰,右少陰;厥陰在下,左少陰;太陰在下,右少陰。巳亥丑未,少陰居司天之左右;寅申辰戌,少陰居在泉之左右也。

太陰司天為濕化,在泉為甘化,司氣為黅化,間氣為柔化。

丑未之歲,太陰司天為濕化,辰戌之歲,太陰在泉為甘化。甲己化土,本於天之黅化,故司氣為黅化。蓋上見少陰,左太陰;上見少陽,右太陰;少陰在下,左太陰;少陽在下,右太陰。子午寅申,太陰居司天之左右;卯酉巳亥,太陰居在泉之左右,故間氣為柔化。柔,土之濡弱也。

少陽司天為火化,在泉為苦化,司氣為丹化,間氣為明化。

寅申之歲,少陽司天為火化,巳亥之歲,少陽在泉為苦化。戊癸化火,本於天之丹氣,故司氣為丹化。上見太陰,左少陽;上見陽明,右少陽;太陰在下,左少陽;陽明在下,右少陽。丑未卯酉,少陽居司天之左右;辰戌子午,少陽居在泉之左右,故間氣為明化。明,火之光明也。

陽明司天為燥化,在泉為辛化,司氣為素化,間氣為清化。

卯酉之歲,陽明司天為燥化;子午之歲,陽明在泉為辛化。乙庚化金,本於天之素氣,故司氣為素化。上見少陽,左陽明;上見太陽,右陽明;少陽在下,左陽明;太陽在下,右陽明。寅申辰戌,陽明居司天之左右,巳亥丑未,陽明居在泉之左右,故間氣為清化。清,金之清肅也。

太陽司天為寒化,在泉為咸化,司氣為玄化,間氣為藏化。

藏,如字。辰戌之歲,太陽司天為寒化,丑未之歲,太陽在泉為咸化。丙辛化水,本於天之玄氣,故司氣為玄化。上見陽明,左太陽;上見厥陰,右太陽;陽明在下,左太陽;厥陰在下,右太陽。卯酉巳亥,太陽居司天之左右;子午寅申,太陽居在泉之左右,故間氣為藏化。藏,寒之凝斂也。

故治病者,必明六化分治,五味五色所生,五臟所宜,乃可以言盈虛,病生之緒也。

六氣各有所化,故治病者必明六化之分治,其中復有酸苦甘辛鹹五味,蒼黅丹素玄五色,故必明五味五色所生,而合於五臟之所宜,然後乃可以言六氣化之盈虛,病生之端緒也。

帝曰:厥陰在泉而酸化,先余知之矣。同化之行也何如?

上文岐伯云:地化與司天同候。是厥陰司天,其化以風,厥陰在泉,其化亦以風也,帝故舉而問之。

岐伯曰:風行於地。所謂本也,餘氣同法。本乎天者,天之氣也,本乎地者,地之氣也。天地合氣,六節分,而萬物化生矣。故曰:謹候氣宜,無失病機,此之謂也。

厥陰在泉,故風行於地。六氣為本,故所謂本也。不但風氣為然,其熱濕火燥寒之氣皆然,故餘氣同法。六氣司天而本乎天者,即天之氣也。六氣在泉而本乎地者,即地之氣也。司天在泉,皆本六氣。故天地合氣,一歲六分之,故六節分,而萬物化生矣。六節之氣,各有所宜,不宜則病,故曰:謹候氣宜,無失病機。即此六節分而萬物化生之謂也。

帝曰:其主病何如?

謹候氣宜,無失病機,是六氣為萬物之主,不宜則病,故問主病何如?

岐伯曰:司歲備物,則無遺主矣。

司歲,五運五行主歲也;備物,隨五行所主之運,備五行所屬之物也。隨司歲之氣以備物,則謹候氣宜,無失病機,故無遺主矣。

帝曰:先歲物,何也?

五運五行,六歲始復,先備其物,以候其用,故問先歲物何也?

岐伯曰:天地之專精也。

萬物之性,不外五行,五行之氣,各主一歲,隨五行所主之氣,備五行所屬之物,乃得天地之專精也。

帝曰:司氣者何如?

五運五行,六氣亦五行,故問司氣者何如?

岐伯曰:司氣者,主歲同,然有餘不足也。

六氣合五運。司氣者,必與主歲同,謂之專精。然司氣者,多不能盡與主歲同,而有有餘不足也。六十年中惟乙卯乙酉,丙辰丙戌,丁巳丁亥,戊子戊午,戊寅戊申,己丑己未十二年,司氣與主歲同。

帝曰:非司歲物,何謂也?

非司歲所備之物,何以不專精,故又問之。

岐伯曰:散也,故質同而異等也,氣味有薄厚,性用有躁靜,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淺深,此之謂也。

非司歲所備之物,其氣散也,故秉質同而等級異也。所謂異等者,氣味有薄厚,薄則不足,厚則有餘;性用有躁靜,躁則劣,靜則優。自氣味薄厚性用躁靜推之,則治保有多少,力化有淺深,即此質同異等之謂也。

帝曰:歲主藏害,何謂?

害,猶病也。五運五行,謂之歲主。五運五行,合於五臟,不和則病,故問歲主藏害何謂?

岐伯曰:以所不勝命之,則其要也。

水火金土木,相為勝制,受制則不勝,不勝則病,故以所不勝命之,則其藏害之大要也。

帝曰:治之奈何?

藏害,而治之奈何?

岐伯曰:上淫於下,所勝平之;外淫於內,所勝治之。

司天在泉之理,備於人身,故舉上下外內,以明藏害之治。上淫於下,謂司天之氣,淫勝其在下之運氣,當以所勝平之。如少商金運,火熱司天,平以鹹寒之類。外淫於內,謂在泉之氣,淫勝其在內之運氣,當以所勝治之。如少宮土運,風木在泉,治以辛涼之類。曰平曰治,言治之而得其平,平之而得其治也。

帝曰:善。平氣如何?

無上下外內之勝制,謂之平氣,平氣何如?

岐伯曰: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正者正治,反者反治。

人身之氣,合於天地,故當謹察陰陽所在而調和之,大要以平為期。正者正治,言陽盛治陽,陰盛治陰,正治而得其平也。反者反治,言陽虛而陽反盛,陰虛而陰反盛,無容正治,當反治而得其平也。

帝曰:夫子言察陰陽所在而調之,論言人迎與寸口,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命曰平。陰之所在寸口何如?

上文岐伯云: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靈樞·禁服》論云:人迎主中,寸口主外,兩者相應若引繩,小大齊等。如是者名曰平人。帝並舉其言,謂寸口,乃脈之大會,而陰之所在寸口何如?陰,少陰也。

岐伯曰:視歲南北,可知之矣。

五運之中,戊癸化火,以戊癸之歲為南政,甲乙丙丁己庚辛壬之歲為北政。故視歲之南北,可知其政矣。

帝曰:願卒聞之。岐伯曰:北政之歲,少陰在泉,則寸口不應,

厥陰在泉,則右不應,太陰在泉,則左不應。南政之歲,少陰司天, 則寸口不應;厥陰司天,則右不應;太陰司天,則左不應。諸不應者,反其診則見矣。

甲乙丙丁己庚辛壬北政之歲,如卯酉陽明司天,而少陰在泉,少陰君火不司氣化,則不與歲運相通,故寸口之脈,不應君火之氣也。少陰不司氣化,而左右之間氣則居。如當厥陰在泉,則少陰居厥陰之右,故右不應,言右位之少陰,不應於寸口;當太陰在泉,則少陰居太陰之左,故左不應,言左位之少陰,不應於寸口也。戊癸配地支,南政之歲,如子午少陰司天,少陰君火不司氣化,故寸口之脈,不應於君火之氣也,如居左右之間氣,而厥陰司天,則右位之少陰,不應於寸口;太陰司天,則左位之少陰,不應於寸口。《六微旨大論》云:厥陰之右,少陰治之,少陰之右,太陰治之。是少陰居厥陰之右,太陰之左,故厥陰則右不應,太陰則左不應也。不應者,少陽相火,應在中之運,而少陰君火之尊,不司氣化。不司氣化,故不見於寸口也。《五運行大論》云:脈法曰:天地之變,無以脈診。故申明諸不應者,不當求之於診,若反其診而求之,則可見矣。反,猶離也。由此觀之,則陰之所在寸口,當明其義,而不診其脈也。

帝曰:尺候何如?

因寸而問及於尺也。

岐伯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三陰在上,則尺不應。南政之歲,

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三陰在泉,則尺不應。左右同。故曰:知其要者,一 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此之謂也。

上文北政之歲,三陰在泉,則寸不應,故曰北政之歲,三陰在下,則寸不應也。以寸推尺,如三陰在上,則尺不應,一如其寸也。上文南政之歲,三陰司天,則寸不應,故曰南政之歲,三陰在天,則寸不應也。以寸推尺,如三陰在泉,則尺不應,一如其寸也。凡此不應,但論少陰。今曰三陰,以少陰居厥陰之右,少陰居太陰之左,是左右同。左右同者,以太厥之左右而論少陰也。故引《六元正紀大論》之言,謂知其要者,舉一可以類推,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則流散無窮,即此尺候之謂也。

帝曰:善。天地之氣,內淫而病何如?

上天下地之氣,勝其運氣,內淫而發為民病,何如?承岐伯上淫於下,外淫於內之意,而復問也。

岐伯曰:歲厥陰在泉,風淫所勝,則地氣不明,平野昧,草乃早秀。民病

洒洒振寒,善申數欠,心痛支滿,兩脅裡急,飲食不下, 膈咽不通,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

數,音朔,下同。厥陰在泉,寅申歲也。厥陰主風,風淫所勝,則塵土飛揚,故地氣不明。地氣不明,則平野昏昧。風動發陳,故草乃早秀。《靈樞·經脈》論云:胃是動,則病洒洒振寒,善申數欠。脾脈上膈挾咽。病則食不下,食則嘔,腹脹善噫,得後與氣則快然如衰,身體皆重。乎厥陰之脈,循胸出脅,病則胸脅支滿心痛,此厥陰風勝,而胃土脾土受病也。

歲少陰在泉,熱淫所勝,則焰浮川澤,陰處反明。民病腹中常鳴,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寒熱皮膚痛,目瞑齒痛腫,惡寒發熱如瘧,少腹中痛,腹大,蟄蟲不藏。

處,去聲,下命處之處同;,音拙;惡,去聲,下同;藏,如字。少陰在泉,卯酉歲也。少陰主熱,熱淫所勝,則焰浮川澤。焰浮川澤,則陰處反明。《靈樞·四時氣》論云:腹中常鳴,氣上衝胸,喘不能久立,邪在大腸。寒熱皮膚痛者,肺病也。目瞑齒痛腫,惡寒發熱如瘧者,陽明病也。少腹中痛腹大,蟄蟲不藏者,少陰火熱之氣也。民病如是,火淫金病也。

歲太陰在泉,草乃早榮,濕所勝,則埃昏岩谷,黃反見黑,至

陰之交。民病飲積心痛,耳聾渾渾焞焞,嗌腫喉痹,陰病見血,少 腹痛腫,不得小便,病沖頭痛,目似脫,項似拔,腰似折,髀不可 以回,膕如結,腨如別。

焞,音純;折,音舌;見,音現,下見同。回,猶曲也。太陰在泉,辰戌歲也。太陰,土也,土生萬物,故草乃早榮。太陰主濕,濕淫所勝,則埃昏岩谷,謂塵埃岩谷,皆昏昧也。濕淫水溢,故土色之黃,反見其黑,水土皆為至陰,黃反見黑,乃至陰之交。民病飲積心痛,土濕而火寒也。經脈論云:三焦是動,則病耳聾渾渾焞焞,咽腫喉痹。此三焦火氣虛也。陰病見血,脾絡虛也。少腹痛腫,不得小便,水道不行也。又云:膀胱是動,則病沖頭痛,目似脫,項如拔,腰似折,髀不可以曲,膕如結,腨如裂。此太陽水寒病也。民病如是,乃土濕火寒,土勝水病也。

歲少陽在泉,火淫所勝,則焰明郊野,寒熱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則血便。少陰同候。

溺,鳥去聲,下同。少陽在泉,巳亥歲也。少陽主火,火淫所勝,則焰明郊野。火勝則熱,熱極生寒,故寒熱更至。民病注泄赤白,少腹痛,溺赤,甚則血液,皆少陽三焦火熱病也。少陽少陰,皆屬於火,火淫金病,與少陰同候。

歲陽明在泉,燥淫所勝,則霿霧清瞑。民病喜嘔,嘔有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反側,甚則嗌乾面塵,身無膏澤,足外反熱。

陽明在泉,子午歲也。陽明主燥,燥淫所勝,則霿霧清瞑。霿霧清瞑秋金之氣也。膽病者嘔宿汁。《經脈》論云:膽是動,則病口苦,善太息,心脅痛,不能轉側,甚者面微有塵,體無膏澤,足外反熱。民病如是,乃金淫木病,膽屬木也。

歲太陽在泉,寒淫所勝,則凝肅慘慄。民病少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痛,血見,嗌痛頷腫。

睪,音高,下同;見,如字。太陽在泉,丑未歲也。太陽主寒,寒淫所勝,則凝肅慘慄。《邪氣臟腑病形論》云,小腸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睪而痛。《經脈》論云:小腸是動則病嗌痛頷腫。小腸者,心之腑,故上腫心痛,血見。民病如是,水淫火病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

六氣淫勝,發為民病,治之奈何。

岐伯曰:諸氣在泉,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上文諸氣在泉,如風淫於內,木氣勝也,金能平之,故治以辛涼。辛涼太過,則佐以苦,辛涼不及,則佐以甘。蓋苦勝金而甘生金也。木氣急而虛,則以甘緩之,風邪勝而實,則以辛散之。

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熱淫於內,火氣勝也。水能平之,故治以鹹寒。鹹寒太過,則以甘苦;鹹寒不及,則佐以苦。蓋甘勝水而苦助寒也。火氣急而虛,則以酸收之,火生於木,補其母也。火邪勝而實,則以苦發之,苦性,雖寒,本於火味,故曰發。發,猶散也。

濕淫於內,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

濕淫於內,土氣勝也。濕為陰,故治以火味之苦熱。苦熱不及,則佐以酸;苦熱太過,則佐以淡。蓋酸生火而淡泄火也。土氣虛而陰濕,則以苦燥之。土氣滯而不行,則以淡泄之。

火淫於內,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火淫於內,熱氣勝也。水能平之,故治以鹹冷。冷,猶寒也。鹹冷太過,則佐以苦;鹹冷不及,則佐以辛。蓋苦味生土,能制其水,而辛能生水也。以酸收之,以苦發之,與上文熱淫於內,同一義也。

燥淫於內,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淫於內,金氣勝也。火能平之,故治以苦溫。苦溫太過,金氣不足,則佐以甘辛,蓋甘生金而辛助金也。苦溫不及,金氣猶盛,更以苦下之。下,猶制也。

寒淫於內,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咸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寒淫於內,水氣勝也。土能平之,火能溫之,故治以甘熱。甘熱太過,水氣不足,則佐以苦辛,蓋苦性寒而助水,辛屬金而生水也。甘熱不及,水氣猶盛,則以咸瀉之。申明佐以苦辛,辛為金味以生水,乃以辛潤之,苦為寒性以助水,乃以苦堅之。凡此佐治之法,義各不同,學者當隨其所宜,以為佐治可也。

帝曰:善。天氣之變何如?

上文論在泉之氣,此復問天氣之變何如?

岐伯曰:厥陰司天,風淫所勝,則太虛埃昏,雲物以擾,寒生

春氣,流水不冰。民病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膈咽不通,飲食 不下,舌本強,食則嘔,冷泄腹脹,溏泄瘕水閉,蟄蟲不去,病本於脾。衝陽絕,死不治。

強,去聲,下同。厥陰司天,巳亥歲也。風淫所勝,則太虛如塵埃之昏昧,雲物以擾而不寧。冬寒春風,寒生春氣,本於寒而生春氣之風也。風性撓動,故流水不冰。《經脈》論云:脾脈屬脾絡胃,上膈挾咽,其支者別上膈,注心中。是動則病舌本強,食則嘔,胃脘痛,腹脹,食不下,心下急痛,溏泄瘕水閉。民病如是,乃風淫木勝,脾土病也。蟄蟲不去者,蟄蟲藏於中土,土氣不舒,故不去也。去,猶出也。凡此皆病本於脾。若陽明胃脈之衝陽絕,則死不治。衝陽,在足跗上動脈應手者是也。

少陰司天,熱淫所勝,怫熱至,火行其政。民病胸中煩熱,嗌乾,右胠滿,皮膚痛,

寒熱咳喘,大雨且至,唾血血泄,鼽衄嚏嘔,溺色變。甚則瘡瘍胕腫,肩背 臂臑及缺盆中痛,心痛,肺,腹大滿,膨脹而咳喘,病本於肺。尺澤絕,死不治。

少陰司天,子午歲也。熱淫所勝,則怫熱至,而火行其政。怫,猶郁也。民病胸中煩熱嗌乾,右胠滿,皮膚痛,寒熱咳喘,火盛而肺金病也。大雨且至,言怫熱之時,且有大雨之至,雨雖至而火氣盛,故唾血血泄鼽衄,火淫其血液也。嚏嘔溺色變,火淫其水津也。甚則瘡瘍胕腫,火淫其肌肉也。《經脈》論云:肺脈起於中焦,循臑臂內。是動則病肺脹滿,膨膨而喘咳,缺盆中痛,氣盛則肩背痛,風寒汗出,氣虛則肩背痛寒,溺色變也。凡此民病,皆本於肺。若肺脈之尺澤絕,則死不治。尺澤,在時內廉大紋中,肺之合穴也。

太陰司天,濕淫所勝,則沉陰且布,雨變枯槁,胕腫骨痛陰

痹,陰痹者,按之不得,腰脊頭項痛時眩,大便難,陰氣不用,飢不 欲食,咳唾則有血,心如懸,病本於腎。太谿絕,死不治。

太陰司天,丑未歲也。濕淫所勝,則沉陰且布,沉陰布而雨降,則雨變。枯槁,言草之枯槁,因雨濕而滋潤也。《靈樞·五邪》篇云:邪在腎,則病骨痛陰痹。陰痹者,按之不得,腹脹腰痛,大便難,肩背頸項痛,時眩。又《經脈》篇云:腎是動,則病飢不飲食,咳唾則有血,心如懸也。凡此,胕腫骨痛諸病,皆本於腎。若腎之太谿脈絕,則死不治。太谿,在足內踝後跟骨上陷中之動脈也。

少陽司天,火淫所勝,則溫氣流行,金政不平。民病頭痛,發

熱惡寒而瘧,熱上皮膚痛,色變黃赤,傳而為水,身面胕腫,腹滿 仰息,泄注赤白,瘡瘍,咳唾血,煩心胸中熱,甚則鼽衄,病本於肺。天府絕,死不治。

惡,去聲。少陽司天,寅申歲也。火淫所勝,則溫氣流行,金受火淫,故金政不平。民病頭痛,發熱惡寒而瘧,熱上皮膚痛,火淫肺金也。五邪篇云:邪在肺,則病皮膚痛,寒熱者是也。色變黃赤,即上文溺色變也。傳而為水,言色變黃赤,乃火淫水熱,傳為水病也。身面胕腫,腹滿喘息,泄注赤白,瘡瘍,咳唾血,煩心,胸中熱,甚則鼽衄,即上文瘡瘍胕腫,咳喘唾血,血泄鼽衄,胸中熱煩之病,故病亦本於肺,火淫金病也。若肺脈之天府絕,則死不治。天府,在腋下三寸,動脈應手者是也。

陽明司天,燥淫所勝,則木乃晚榮,草乃晚生,筋骨內變,民

病左胠脅痛,寒清於中,感而瘧,大涼革候,咳,腹中鳴,注泄鶩 溏,名木斂,生菀於下,草焦上首,心脅暴痛,不可反側,嗌乾面 塵,腰痛,丈夫疝,婦人少腹痛,目昧眥瘍,瘡痤癰,蟄蟲未見,病本於肺。太衝絕,死不治。

未,舊本訛來,今改。陽明司天,卯酉歲也。燥淫所勝,金勝木虛,則木乃晚榮,草乃晚生。肝血不榮養其筋骨,而筋骨內變,則民病左胠脅痛。寒清之金氣客於中,則感而為瘧。春行秋令,則大涼革候,革候則病咳,腹中鳴,注泄鶩溏矣。木乃晚榮,則名木斂而生氣鬱於下,草乃晚生,則草焦上首而瘁於上。經脈論云:膽是動,則病心脅痛,不能轉側。肝是動,則病嗌乾面塵,腰痛,丈夫疝,婦人少腹腫也。目為肝竅,故目昧。膽脈起於目銳眥,故眥瘍。瘡疵癰者,肝血虛也。蟄蟲未見者,蟄蟲見於春,今草木晚發,故蟄蟲未見。而病本於肝,若肝脈之太衝絕,則死不治。太衝,在足大趾本節後二寸,肝經之俞穴也。

太陽司天,寒淫所勝,則寒氣反至,水且冰,血變於中,發為

癰瘍,民病厥心痛,嘔血血泄鼽衄,善悲,時眩僕。運火炎烈,雨暴乃雹,胸腹滿,手熱時 攣腋腫,心憺憺大動,胸脅胃脘不安,面 赤目黃,善噫嗌乾,甚則色炲,渴而欲飲,病本於心。神門絕,死不治。

太陽司天,辰戊歲也。寒淫所勝,則寒氣反至。反至者,非其時也。水且冰者,凍已解而水冰也。寒氣凝斂則血變於中,而發為癰瘍。民病厥心痛,善悲,時眩僕者,《五邪》篇云:邪在心,則病心痛喜悲時眩僕也。血變於中,外不發為癰瘍,則內嘔血,而血泄鼽衄,此寒勝火鬱之病也。若運火炎烈,而寒氣上淫,則雨暴乃雹。火受水制,則胸腹滿。經脈論云:心主包絡是動,則病手心熱,臂時攣急,腋腫,甚則胸脅支滿,心中憺憺大動,面赤目黃。又云:心是動,則病嗌乾心痛,渴而欲飲,甚則色炲,火從水色也。凡此諸病,乃水淫火鬱,皆本於心。若心脈之神門絕,死不治。神門,在掌後銳骨端,心之俞穴也。

所謂動氣,知其臟也。

總結上文而言脾之衝陽,肺之尺澤、天府,腎之太谿,肝之太衝,心之神門,皆動脈應手。所謂動氣,診其動氣,而知其五臟之死生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

司天氣勝,發為民病,治之奈何?

岐伯曰:司天之氣,風淫所勝,平以辛涼,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外淫於內,所勝治之,故上文在泉曰治,上淫於下,所勝平之,故此司天曰平。平,猶治也。風淫所勝,木氣勝也,金能治之,故平以辛涼。辛涼太過,則佐以苦,辛涼不及,則佐以甘,蓋苦勝金而甘生金也。木氣急而虛,則以甘緩之,風邪勝而實,則以酸瀉之,以明不但金味能瀉,而木之本味,亦能瀉也。瀉,猶達也,達之所以散之也。

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熱淫所勝,火氣勝也,水能治之,故平以鹹寒。鹹寒太過,則佐以苦甘,甘為土味以勝水,苦為火味以平寒也。鹹寒不及,則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鹹寒也。

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泄之,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濕淫所勝,土氣勝也,濕氣為陰,火能治之,故平以火味之苦熱。苦熱不及,則佐以酸苦熱太過則佐以辛,蓋酸為木味以生火,辛為全味以生水也。土氣寒濕,以苦燥之,土氣炎燥,以淡泄之。泄,滲泄也。寒類於濕,燥類於熱,濕上甚而熱,是寒熱相兼,既濕且燥,宜從外解,故治以苦溫,苦溫所以散寒濕也。佐以甘辛,甘辛所以滋燥熱也。必以汗,為復其故,而病可止。此土淫所勝,而有寒濕燥熱之氣也。

火淫所勝,平以鹹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復之,熱淫同。

鹹冷,舊本訛酸冷,今改。火淫所勝,熱氣勝也,水能治之,故平以鹹冷。鹹冷太過,則佐以苦甘,苦為火味以平冷,甘為土味以勝水也。鹹冷不及,則以酸收之,收之而助其鹹冷也。火淫而熱氣過盛,以苦發之,發之而熱氣內減,仍以酸復之。此以苦發之,以酸復之,上文熱淫所勝,未之言也,故復言熱淫同。

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燥淫所勝,金氣勝也,火能治之,故平以苦溫。苦溫不及,則佐以酸,苦溫太過,則佐以辛,蓋酸生火而辛生水也。燥淫而全氣過盛,則以苦下之。

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咸瀉之。

寒淫所勝,水氣勝也,燥火能治之,故平以燥氣之辛,火氣之熱。辛熱不及,則佐以甘苦,甘生金而苦助火也。辛熱太過,則以咸瀉之。凡此佐平之法,味各不同,理無不合,學者當隨其所宜,以為佐平可也。

帝曰:善。邪氣反勝,治之奈何?

上文治之平之,是以所勝氣味,治平淫勝,倘氣味太過,則邪氣反勝,故承上文之意而復問之。

岐伯曰:風司於地,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以辛平之。

先舉在泉之勝氣以明之。上文云:風淫於內,治以辛涼,是風司於地,清反勝之。清氣反勝,今當治以酸溫,酸生火,溫勝清也。酸溫不及,清氣猶勝,則佐以苦,苦助溫也。酸溫太過,金氣過虛,則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金之清氣反勝,味屬於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在泉氣勝則曰治,司天氣勝則曰平,今論在泉亦曰平,以明治之,即所以平之,平之即所以治之,故於此復言平之。下文司天邪勝,並不言平也。

熱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上文云:熱淫於內,治以鹹寒。是熱司於地反勝之,寒氣反勝,今當治以甘熱,甘勝水,熱勝寒也。甘熱不及,寒氣猶勝,則佐以苦,苦生甘也。甘熱太過,水氣過虛,則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氣反勝,味屬於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濕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上文云:濕淫於內,治以苦熱。是濕司於地,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苦冷,苦性寒而冷勝熱也。苦冷不及,熱氣猶勝,則佐以咸,咸助冷也。苦冷不過,熱氣過虛,則佐以甘,甘勝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熱氣反勝,味屬於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火司於地,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上文云:火淫於內,治以鹹冷。是火司於地,寒反勝之,寒氣反勝,今當治以甘熱,甘勝水而熱溫寒也。甘熱不及,寒氣猶勝,則佐以苦,苦助熱也。甘熱太過,寒氣過虛,則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水之寒氣反勝,味屬於咸,乃以咸而如是以平之。

燥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以辛平之,以和為利。

辛寒,舊本訛平寒;辛平,舊本訛酸平,今改。上文云:燥淫於內,治以苦寒。是燥司於地,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辛寒,辛生水,而寒勝熱也。熱反勝而金氣猶盛,則佐以苦,苦勝金也。熱反勝,而金氣過虛,則佐以甘,甘生金也。凡此治佐,以燥司於地,味屬於辛,乃以辛,而如是以平之。上文所佐之味,皆因反勝之味,有太過不及而佐之,此所佐之味,不因辛寒之太過不及,仍因燥金之太過不及,是佐司地之味,不佐所勝之味也。至以辛平之,亦言司地之味,不言所勝之味,是佐雖不同,大要以和為利爾。蓋治所勝之味,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則司地之氣自和。司地之氣,未得其平,佐之得宜,則所勝之氣亦和。凡此乃以和為利,貴學者之能善悟也。

寒司於地,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

上文云:寒淫於內,治以甘熱。是寒司於地,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鹹冷,咸助水而冷勝熱也。鹹冷太過,則佐以甘,甘勝水也。鹹冷不及,則佐以辛,辛生水也。凡此治佐,以火之熱氣反勝,味屬於苦,乃以苦而如是以平之。

帝曰:其司天邪勝何如?

其司天邪勝,治之何如?

岐伯曰:風化於天,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上文云:風淫所勝,平以辛涼。是風化於天,清反勝之,清氣反勝,今當治以酸溫,佐以甘苦,與司地邪勝同一義也。

熱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

上文云:熱淫所勝,平以鹹寒。是熱化於天,寒反勝之,寒氣反勝,今當治以甘溫。甘溫不及,則佐以苦酸,苦生甘而酸生熱也。甘溫太過,則佐以辛,辛生水也。

濕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上文云:濕淫所勝,平以苦熱。是濕化於天,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苦寒。苦寒不及,則佐以苦,助其寒也。苦寒太過,則佐以酸,酸生火也。

火化於天,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上文云:火淫所勝,平以鹹冷。是火化於天,寒反勝之,寒氣反勝,今當治以甘熱,佐以苦辛,與司地邪勝,同一義也。

燥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上文云:燥淫所勝,平以苦溫。是燥化於天,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辛寒,佐以苦甘,與司地邪勝,同一義也。

寒化於天,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上文云:寒淫所勝,平以辛熱。是寒化於天,熱反勝之,熱氣反勝,今當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上文司地,佐以甘辛,蓋苦能生甘,其義一也。

帝曰:六氣相勝奈何?

上文邪勝,乃氣味太過,故復有六氣相勝之問。

岐伯曰:厥陰之勝,耳鳴頭眩,憒憒欲吐,胃膈如寒,大風數

舉,倮蟲不滋,胠脅氣並,化而為熱,小便黃赤,胃脘當心而痛, 上支兩脅,腸鳴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甚則嘔吐,膈咽不通。

厥陰之勝,風氣勝也。風勝則耳鳴頭眩,鳴眩無定,則憒憒欲吐,欲吐不吐,則胃膈如寒,凡此鳴眩欲吐如寒,皆火風數舉之所致也。風者木也,木克其土,則倮蟲不滋。不滋,燥而不潤也。木氣內逆,不能樞轉從外,則胠脅氣並,化而為熱,熱鬱於下,則小便黃赤;熱鬱於上;則胃脘當心而痛,上支兩脅;熱滋於下,不和於中,則腸鳴飧泄,少腹痛,注下赤白;熱鬱於上,不和於中,甚則嘔吐,膈咽不通。

少陰之勝,心下熱,善飢,齊下反動,氣遊三焦,炎暑至,木乃津,草乃萎,嘔逆躁煩,腹滿痛溏泄,傳為赤沃。

「齊」,臍同。少陰之勝,熱氣勝也。熱勝則心下熱而善飢,熱勝於上,不足於下,則臍下反動。臍下,相火之所居也。臍下反動,則氣遊三焦。三焦,少陽也。少陰少陽,兩火相合,氣如炎暑,故炎暑至。至,極也。炎暑已極,則木乃流津,草乃焦萎。少陽三焦不和則嘔逆,少陽心腎不交則躁煩,君相二火,逆於中土,不能外出,則腹滿痛溏泄,甚則傳為赤沃。赤沃,血液也。

太陰之勝,火氣內郁,瘡瘍於中,流散於外,病在胠脅,甚則

心痛熱格,頭痛喉痹項強獨勝,則濕氣內郁,寒迫下焦,痛留頂, 互引眉間,胃滿,雨數至,燥化乃息,少腹滿,腰脽重強,內不便, 善注泄,足下溫,頭重,足脛胕腫,飲發於中,胕腫於上。

息,舊本訛見,今改。太陰之勝,濕氣勝也。濕勝,則火鬱,故火氣內郁。火鬱,則瘡瘍於中,從中而流散於皮膚之外,其瘡瘍在胠脅之皮膚,故曰病在胠脅。若瘡瘍於中,不能流散於外,甚則心痛而熱格矣。熱格於上,則頭痛喉痹項強。此火氣內鬱而有如是之病也。若非火氣內郁,而太陰之氣獨勝,則濕氣內郁。濕氣為寒,故寒迫下焦。太陰主濕,太陽主寒,寒迫下焦,則太陽之氣,不能從經脈而開於外,故痛留巔頂,而互引眉間。蓋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從眉間而上額交巔也。濕氣內郁,則太陰之氣,不能從經脈而開於內,故胃滿。雨濕之氣數至,而燥化乃息。蓋太陰之脈,屬脾絡胃,此脾胃不和,燥濕之氣不相交濟而然也。少腹滿,腰脽重強,內不小便,善注泄,此太陽寒水之為病也。足下溫,頭重,足脛與胕皆腫,飲發於中,而胕腫於上,此太陰濕土之為病也。

少陽之勝,熱客於胃,煩心心痛,目赤欲嘔,嘔酸善飢,耳痛

溺赤,善驚譫妄,暴熱消爍,草萎水涸,介蟲乃屈,少腹痛,下沃 赤白。

少陽之勝,火氣勝也。火勝,故熱客於胃。胃絡通心,故煩心痛。火熱上炎,則目赤。火熱在中,則欲嘔,嘔酸善飢。水陰不濡空竅,則耳痛。火熱之氣,下行水府,則溺赤。水火陰陽,不相交濟,則善驚譫妄。暴熱而消爍萬物,則草萎水涸,金類之介蟲乃屈。火熱之氣,傷其血液,則少腹痛,下沃赤白。

陽明之勝,清發於中,左胠脅痛,溏泄,內為嗌塞,外發疝,大涼肅殺,華英改容,毛蟲乃殃,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便,平聲,下同。陽明之勝,金氣勝也。金勝,故清發於中。金勝木虛,故左胠脅痛。清發於中,故大便溏泄。塞,干塞也。疝,猶疝也。《經脈》論云:肝是動病,丈夫疝,甚則嗌乾,此肝木受病,故內為嗌塞,外發疝。金氣勝,故大涼肅殺,則草之華英改容,木類之毛蟲乃殃經脈,不能從肝貫膈,上注於肺,故胸中不便,嗌塞而咳。

太陽之勝,凝慄且至,非時水冰,羽乃後化,痔瘧發,寒厥入

胃,則內生心痛,陰中乃瘍,隱曲不利,互引陰股,筋肉拘苛,血 脈凝泣絡滿色變,或為血泄,皮膚痞腫,腹滿食減,熱反上行,頭 項囟頂腦戶中痛,目如脫,寒入下焦,傳為濡瀉。

泣,音澀。痞,批,上聲。下同。囟,顖,同,音信。太陽之勝,寒氣勝也。寒勝則凝慄且至,有非時之水冰。水寒氣勝,火熱受制,故火類之羽蟲,後時生化。寒勝火鬱,則痔瘧乃發。痔與瘧,皆寒勝火鬱之病也。寒勝厥逆而入於胃,則內生心痛。心痛。胃脘當心聲痛也。寒入陰中,則陰中乃瘍。陰中乃瘍,則隱曲不利,從陰中而互引陰股,則筋肉拘苛。筋攣急曰拘,肉暴痛曰苛,內則血脈凝泣,外則絡滿色變。《通評虛實論》,帝有經虛絡滿之問。或為血泄,血脈凝澀而下泄也。皮膚痞腫,絡脈色變,而外浮也。皮膚痞腫,則腹滿食減。或為血泄,則熱反上行,則頭頂,囟頂,腦戶中皆痛。甚則目如脫。《經脈》論云,足太陽之脈,病沖頭痛,目似脫,痔瘧,頭囟項痛,若寒入下焦,決瀆有乖,則傳為濡瀉。

帝曰:治之奈何?

六氣相勝,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勝,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瀉之。

甘者,土之味,清者,金之氣。土金相生,以治厥陰風本之勝。佐以苦辛者,苦為火味以生土,辛為金味以制木。所以助其甘清也。木性條達,酸主收斂,反其性而斂之則瀉,故以酸瀉之。

少陰之勝,治以辛寒,佐以苦鹹,以甘瀉之。

辛者金之味,寒者水之氣。金水相生,以治少陰火熱之勝。佐以苦鹹者,苦雖火味,其氣則寒,咸為水味,所以助其辛寒也。火性急速,反其性而緩之則瀉,故以甘瀉之。

太陰之勝,治以咸熱,佐以辛甘,以苦瀉之。

咸者水之味,熱者火之氣。太陰土燥,咸以治之。太陰土濕,熱以治之。佐以辛甘者,土氣有餘,辛以散之,土氣不足,甘以資之。土性喜溫,反其性而寒之則瀉;土性喜潤,反其性而燥之則瀉,苦為火味,性燥而寒,故以苦瀉之。土位中央,灌溉四旁,氣貴和平,故其治佐如此。下文陽明之勝,亦言以苦瀉之,其義一也。

少陽之勝,治以辛寒,佐以甘鹹,以甘瀉之。

少陽之治,與少陰同。苦為火味,故不曰佐以苦鹹,而曰佐以甘鹹。甘為土味,以生金。所以助其辛寒也。

陽明之勝,治以酸溫,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酸為木味,溫為火氣,木火相生,以治陽明金氣之勝。陽明有燥金之氣,有清金之氣。燥氣有餘,故佐辛以散之。清氣不足,故佐甘以滋之。以苦泄之,而同於太陰也。不曰瀉而曰泄者,以明瀉之乃所以泄也。

太陽之勝,治以甘熱,佐以苦酸,以咸瀉之。

苦,舊本訛辛,今改。甘為土味,熱為火氣。火土相生,以治太陽寒水之勝。佐以苦酸者,木火相生,所以助其甘熱也。水性善下,反其性而凝之則瀉,故以咸瀉之。

帝曰:六氣之復,何如?

有六氣之勝,即為六氣之復,故復問之。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厥陰之復,少腹堅滿,裡急暴痛,偃木

飛沙,倮蟲不榮,厥心痛,汗發嘔吐,飲食不入,入而復出,筋骨 掉眩,清厥,甚則入脾,食痹而吐,衝陽絕,死不治。

始焉受制,既乃復也。其氣雖復,經脈未和,故厥陰之復,少腹堅滿,裡急暴痛。風氣盛,故偃木飛沙。木盛土衰,故倮蟲不榮。厥心痛者,《靈樞·厥論》篇云:厥心痛,色蒼如死狀,終日不得太息,肝心痛也。汗發,風傷肌腠也。嘔吐,肝氣逆也,肝氣逆,故飲食不入,入而復出也。筋骨掉眩,風氣盛也。清厥,手足清冷厥逆也,甚則木克其土,病入於脾,故食痹而吐。痹,閉也,上閉不達,故吐也。若木盛土衰,至胃脈之衝陽絕,則死不治。

少陰之復,懊熱內作,煩躁鼽嚏,少腹絞痛,火見燔焫,嗌燥,分

注時止,氣動於左,上行於右,咳,皮膚痛,暴喑,心痛,鬱冒不 知人,乃灑淅惡寒,振慄詀妄,寒已而熱,渴而欲飲,少氣骨痿, 膈腸不便,外為浮腫,噦噫,赤氣後化,流水不冰,熱氣大行,介 蟲不復,病痱疹瘡瘍,癰疽痤痔,甚則入肺,咳而鼻淵,天府絕,死不治。

便如字。受制而復,經脈未和。故少陰之復,懊熱內作,煩躁鼽嚏。少陰從下而上,故少腹絞痛,上合君火,故火見燔焫,嗌燥。熱氣下逆,則分注,分小便之水津,從大便而如注也。時止者,時注時止,止而復注也。氣動於左,少陰之腎氣也。上行於右,上乘於肺也。上乘於肺,故咳,皮膚痛。肺主聲,肺病,故暴喑。心屬少陰,熱氣有餘,故心痛,痛極,則鬱冒不知人。熱氣內郁,則生外寒,故外乃灑淅惡寒,內則振慄譫妄。若寒已而熱,則渴而欲飲;若詀妄已,則少氣;振慄已,則骨痿。陰陽水火不交會於中土,則膈腸不便,外則發為浮腫。土氣並虛,故或噦或噫。少陰之氣,先郁後復,先鬱則赤氣後化,後復則流水不冰,而熱氣大行,金類之介蟲不復。熱行於外,則病痱疹瘡瘍癰疽痤痔。熱甚入肺,則咳而鼻淵。若火盛金衰,至肺脈之天府絕,則死不治。

太陰之復,濕變乃舉,體重中滿,食飲不化,陰氣上厥,胸中

不便,飲發於中,咳喘有聲,大雨時行,鱗見於陸,頭頂痛重,而 掉瘛尤甚,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入腎,竅瀉無度,太谿絕,死不治。

太陰受制,則濕氣不變不舉。今太陰之復,濕變乃舉,受制而復,經脈未和,故體重中滿,食飲不化。濕為陰氣,陰氣上厥,則胸中不便。便,猶利也。胸中不便,則飲發於中,而咳喘有聲矣。大雨時行,土之濕也,鱗見於陸,土濕水訊也。濕傷太陽之經脈,則頭頂痛重,而掉瘛尤甚。濕傷陽明之經脈,則嘔而密默,唾吐清液,甚則濕邪入腎,而竅瀉無度。前後二陰者,腎之竅,前陰水竅,俱從大便而出,故曰竅瀉。若土盛水衰,至腎脈之太谿絕,則死不治。

少陽之復,大熱將至,枯燥燔爇,介蟲乃耗,驚瘛咳衄,心熱煩

躁,便數憎風,厥氣上行,面如浮埃,目乃瞤瘛,火氣內發,上為 口糜,嘔逆,血溢血泄,發而為瘧,惡寒鼓慄。寒極反熱,嗌絡焦槁,渴飲水漿,色變黃 赤,少氣脈萎,化而為水,傳為胕腫,甚則入肺,咳而血泄,尺澤絕,死不治。

便,如字。少陽受制,則熱氣不行,今少陽之復,大熱將至。熱將至,則枯燥燔焫。金受火刑,則介蟲乃耗,民病驚瘛咳衄,火刑肺金之病也。心熱煩躁,火氣乘心之病也。少陽三焦之氣不和,則小便數而外憎風。便數憎風,則厥氣上行,厥氣上行,則面如浮埃,目乃瞤瘛,此少陽厥氣上行,而生陽之氣,不榮於面目也。若火氣內發,則上為口糜,中為嘔逆,下為血溢血泄,此少陽火氣內發,而三焦之氣不和於上中下也。少陽之氣,發為瘧病,則惡寒鼓慄,寒極反熱,熱則嗌絡焦槁,渴飲水漿,溺色變為黃赤,此少陽瘧發之病也。少氣脈萎,化而為水,傳為胕腫,此少陽元真之氣內虛也,甚則邪火入肺,咳而血泄,致火盛金衰,而肺脈之尺澤絕,則死不治。

陽明之復,清氣乃舉,森木蒼干,毛蟲乃厲,病生胠脅,氣歸

於左,善太息,甚則心痛,痞滿腹脹而泄,嘔苦咳噦煩心,病在膈 中,頭痛,甚則入肝,驚駭筋攣,太衝絕,死不治。

陽明受制,則清氣不舉。今陽明之復,則清氣大舉,木受金刑,則森木蒼干,毛蟲乃厲。厲,猶病也。病生胠脅,氣歸於左,肝木病也。善太息,膽木病也,甚則清氣太過,而心痛,以及痞滿腹脹而泄。陽明氣逆,則嘔苦,肺胃不和,則咳。胸有固寒,則噦。胃絡不通於心,則煩心,而病在膈中。厥陰肝脈,上出額,與督脈會於巔,肝脈病,故頭痛,甚則金氣入肝,而驚駭筋攣。若金盛木衰,至肝脈之太衝絕,則死不治。

太陽之復,厥氣上行,水凝雨冰,羽蟲乃死,心胃生寒,胸膈

不利,心痛痞滿,頭痛善悲,時眩僕,食減,腰脽反痛,屈伸不便,地裂冰堅,陽光不治,少 腹控睪,引腰脊,上衝心,唾出清水,及為噦噫,甚則入心,善忘善悲,神門絕,死不治。

厥氣,寒氣也。太陽受制,則寒氣不行。今太陽之復,寒氣上行,寒氣上行,則水凝雨冰。水勝火滅,故火類之羽蟲乃死。寒氣盛,故心胃生寒。心胃生寒,故胸膈不利。胸膈不利,故心痛痞滿。太陽經脈,上行於頭,故頭痛。陰氣盛,故善悲,頭痛,則時眩僕。中土虛寒,則食減。太陽經脈不和,則腰脽反痛,而屈伸不便。寒氣已極,則地裂冰堅,而陽光不治。寒氣在下,則少腹控睪,由下而中,則引腰脊,由中而上,則上衝心。寒氣上衝,則唾出清水,及為噦為噫。噦噫者,火土不相生也。甚則寒氣入心,故善忘善悲。若水盛火衰,至心脈之神門絕,則死不治。

帝曰:善。治之奈何?

六氣之復,治之奈何?

岐伯曰:厥陰之復,治以酸寒,佐以甘辛,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治復之法,但當助其本氣,惟熱燥之氣有餘,或當折之,或當助之也。酸者,木之味,寒者,水之氣,治以酸寒,助木氣也。恐寒氣之過甚,則佐以甘,恐酸味之過甚,則佐以辛,夫治以酸寒者,乃以酸瀉之。瀉,舒也。下瀉仿此。佐以甘辛者,乃以甘緩之。酸寒而但曰酸,甘辛而但曰甘,省文也。此治厥陰之復,助之而不折之也。

少陰之復,治以鹹寒,佐以苦辛,以甘瀉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以咸耎之。

咸者,水之味;寒者,水之氣。治以鹹寒,折火氣也。火氣過虛,則佐以苦,苦為火味,以助火也。火氣過盛,則佐以辛,辛為金味,以生水也。或以甘瀉之而平其水,或以酸收之而生其火。夫佐以苦辛者,辛苦乃所以發之;治以鹹寒者,乃以咸折之。此治少陰熱氣之復,或助之而或折之也。

太陰之復,治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瀉之,燥之泄之。

苦為火味,熱為火氣,治及苦熱,助土氣也。火氣不足,則佐以酸,木生火也。火氣過甚,則佐以辛,金生水也。夫治以苦熱者,乃以苦瀉之,以熱燥之,土濕則燥之,土燥則泄之。此治太陰之復,助之而不折之也。

少陽之復,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咸耎之,以酸收之,辛苦發之,發不遠熱,無犯溫涼,少陰同法。

治以鹹冷,折火氣也,火氣過虛,則佐以苦,火氣過盛,則佐以辛,或以咸耎之而泄其火,或以酸收之而生其火。夫佐以苦辛者,辛苦乃所以發之。辛,金味也;苦,火味也。申明辛苦發之,乃發不遠熱也。發不遠熱,則用其熱以助火。無犯溫以涼治之法,少陽少陰,皆屬於火,故此治佐之法,與少陰同。

陽明之復,治以辛溫,佐以苦甘,以苦泄之,以苦下之,以甘補之。

甘補之甘,舊本訛酸,今改。辛為金味以助金。溫為火氣以折金。治以辛溫,金氣平矣。苦為火味以折金,甘為土味以生金。佐以苦甘,金氣平矣。或金氣有餘,則但以苦泄之,以苦下之。金氣不足,則但以甘補之。此治陽明燥氣之復,或折之而或助之也。

太陽之復,治以咸熱,佐以甘辛,以苦堅之。

咸為水味,以助水;熱為火氣,以溫寒。治以咸熱,助水氣也。水氣盛,則佐以甘;水氣虛,則佐以辛。水得其平,無容補瀉,則但以苦堅之,水寒而濟以火味,水火既濟,則堅固也。此治太陽之復,助之而不折之也。

治諸勝復,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溫者清之,清者溫之,散者

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潤之,急者緩之,堅者軟之,脆者堅之,衰 者補之,強者瀉之,各安其氣,必清必靜,則病氣衰去,歸其所宗,此治之大體也。

強,如字。總結上文諸勝復之治,而言治之大體如是也。

帝曰:善。氣之上下,何謂也?

承上文勝復,而問勝氣居上,復氣居下,氣之上下,在於人身,發為民病,何謂也。

岐伯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之分也,天氣主之。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之

分也,地氣主之。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言其病。半,所謂天樞也,故上勝而下俱病者, 以地名之。下勝而上俱病者,以天名之。所謂勝至,報氣屈伏,而未發也。復至,則不以 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

分,去聲。《陰陽系日月》論云:腰以上為天,腰以下為地。天為陽,地為陰。正月六月,主足之少陽;二月五月,主足之太陽;三月四月,主足之陽明。是人身三陽之氣,主歲半以上,故曰身半以上,其氣三矣。天為陽,乃天之分也。天分,則天氣主之。又云:七月十二月,主足之少陰;八月十一月,主足之太陰;九月十月,主足之厥陰。是人身三陰之氣,主歲半以下。故曰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地為陰,乃地之分也。地分,則地氣主之。身半以上之三氣,名曰少陽太陽陽明;身半以下之三氣,名曰少陰太陰厥陰。是以三陽三陰之名,而命身半以上,身半以下之氣也。足少陽之脈,起於目銳眥;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足陽明之脈,起於鼻頞中。是三陽者,天之分也。其經脈之氣,皆起於上。足少陰之脈,起於足小趾之下;足太陰之脈,起於足大趾之端;足厥陰之脈,起於足大趾叢毛之際。是三陰者,地之分也。其經脈之氣,皆起於下。是以在上在下之氣,而命經脈循引之處也。以名命氣,以氣命處,而後可言其內外上下之病。人身天樞之穴,居臍之上,對腰之中,故申明身半以上,身半以下之半者,所謂天樞也。故身半以上之陽氣勝,而身半以下俱病者,其病在地。以地名之。身半以下之陰氣勝,而身半以上俱病者,其病在天,以天名之。夫氣勝之時,復氣屈而不伸,故所謂勝至,其報復之氣,尚屈伏而未發也。如復氣既至,則無分上下,故不以天地異名,皆如復氣為法也。下文云,有勝則復,無勝則痞,是復有一定之成法也。

帝曰:勝復之動,時有常乎?氣有必乎?

承復氣為法之意,問勝復之動,一歲六時,有常數乎?所勝之氣,有可必乎?

岐伯曰:時有常位,而氣無必也。

一歲六時,始於厥陰,終於太陽。時有常位,而氣之勝復,則因勝以復,無可必也。

帝曰:願聞其道也。

時有常位,則氣有常勝。有常勝,則有常復,故願聞勝復之常道也。

岐伯曰: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勝之常也。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之常也。有勝則復,無勝則痞。

春夏為陽,陽者天氣也。故初氣終三氣,天氣主之,先勝後復,勝氣常在歲半之上。故為勝之常也。秋冬為陰,陰者地氣也。故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復氣常在歲半之下。故為復之常也。有勝則有復,無勝則無復,此為勝復之常,而勝復之變,不可為期。

帝曰:善。復已而勝,何如?

有勝則復,理之常也。復已而又有所勝,則何如?

岐伯曰:勝至則復,無常數也,衰乃止耳。復已而勝,不復則害,此傷生也。

數,如字,下無問其數之數同。至,猶極也。其復也,勝極則復,復無常數也。復氣自衰,方乃止耳,衰乃止,則復已,復已而又有所勝。若復已,而所勝不復則害。不復則害,此傷生也。如水勝火屈,火復則傷金。火氣已,金氣又當復勝,如不復勝,則金受火害,不能相生,餘氣仿此。

帝曰:復而反病,何也?

不復則害,復而反病,則又何也?

岐伯曰: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大復其勝,則主勝之,故反病也,所謂火燥熱也。

勝氣在歲半之上,復氣在歲半之下。如燥氣之復,當少陽相火之四氣;風氣之復,當陽明燥金之五氣;火氣熱氣之復,當太陽寒水之終氣。皆居非其位。居非其位,不相得也。始勝終復,雖大復其勝,則主時之氣勝之,故反病也。居非其位者,火氣熱氣,居太陽寒水之位,燥氣居少陽相火之位。所謂火燥熱也。例而推之,風木之氣,居陽明燥金之位,亦在其中,土濕之氣,主於四時,故不與也。

帝曰:治之何如?

復而反病,治之何如?

岐伯曰:夫氣之勝也,微者隨之,甚者制之。氣之復也,和者平之,暴者奪之。皆隨勝氣,安其屈伏,無問其數,以平為期,此其道也。

六氣之勝有微甚,六氣之復有和暴。夫氣之勝也,勝氣微者,隨順以治之;勝氣甚者,制伏以治之。氣之復也,復氣和者,平以治之。復氣暴者,奪以治之。勝氣固勝,而復氣猶勝,治之之法,皆隨其勝氣,以安其屈伏,無問氣味多寡之數,大要以平為期,此其治之之道也。

帝曰:善。客主之勝復奈何?

一歲之中,有加臨之客氣,有六位之主氣。或主氣勝客氣,或客氣勝主氣,有勝則復,帝故問之。

岐伯曰:客主之氣,勝而無復也。

合六氣而論之,有勝則有復。而客主之氣,同時同位,主氣一定,客氣變遷,故但有勝而無復也。

帝曰:其逆從何如?

主氣客氣,彼此相勝,有勝之而逆,有勝之而從,故問逆從何如?

岐伯曰:主勝逆,客勝從,天之道也。

六氣主歲,每歲皆同,氣之常也。加臨客氣,隨司天在泉而遷轉,氣之暫也。常可屈而暫不可屈。故主氣勝客氣,則為逆。而客氣勝主氣,則為從。此因司天而有客氣之勝,故曰天之道也。

帝曰:其生病何如?

主客之氣,有勝無復,然皆發為民病,故問其生病何如?

岐伯曰:厥陰司天,客勝則耳鳴掉眩,甚則咳。主勝則胸脅痛,舌難以言。

客勝主勝,勝氣雖有不同,而人身經脈之病,皆應司天之氣。下文在泉,亦有主客勝氣之不同,而下身經脈之病,皆應在泉之氣也。厥陰司天,初之客氣,陽明燥金;二之客氣,太陽寒水;三之客氣,厥陰風木。客勝者,凡此三氣,皆可勝也。耳鳴掉眩,風動之病也,甚則肝氣上逆而咳。主勝者,初之氣,厥陰風木,二之氣少陰君火,三之氣太陰濕土,凡此三氣,皆可勝也。三氣主時,每歲皆然,下俱仿此。胸脅痛,肝木之病也。舌難以言,嗌乾而舌難言也。

少陰司天,客勝。則鼽嚏,頸項強,肩背瞀熱,頭痛,少氣,發熱,耳聾目瞑,甚則胕腫,血溢瘡瘍,咳喘。主勝,則心熱煩躁,甚則脅痛支滿。

少陰司天,初之客氣,太陽寒水;二之客氣,厥陰風木;三之客氣,少陰火熱。凡此客氣,皆可勝也。少陰腎氣虛於上,則鼽嚏,頸項強,肩背瞀熱,頭痛。少陰心氣虛於內,則少氣,發熱,耳聾、目瞑,甚則胕腫。少陰熱氣,傷其血分,不充膚腠,則血溢、瘡瘍,咳喘。若主時之氣勝,則少陰心腎不交,故心熱煩躁,甚則病及心包,而脅痛支滿。

太陰司天,客勝,則首面胕腫,呼吸氣喘。主勝,則胸腹滿,食已而瞀。

太陰司天,初之客氣,厥陰風木;二之客氣,少陰君火;三之客氣,太陰濕土。凡此客氣,皆可勝也。首面胕腫,濕淫病也。呼吸氣喘,太陰病也。若主時之氣勝,則脾胃之氣不和,而胸腹滿。瞀,目垂貌,食已而瞀,轉輸不捷也。

少陽司天,客勝,則丹胗外發,及為丹熛瘡瘍,呃逆喉痹,頭痛嗌腫耳聾,血溢,內為瘛瘲。主勝,則胸滿咳仰息,甚而有血,手熱。

胗,疹同。熛音飄。少陽司天,初之客氣,少陰君火;二之客氣,太陰濕土;三之客氣,少陽相火。凡此客氣,皆可勝也。丹疹外發,及為丹熛瘡瘍,火氣外淫也。嘔逆喉痹,頭痛嗌腫耳聾,火氣內逆也。熱傷血分,則血溢,血不榮筋,則內為瘛瘲。若主時之氣勝,則少陽三焦之氣不和,故胸滿,咳,仰息。始則火熱傷氣,既則傷其血分。故甚而有血,不但病足之經脈,兼病手之經脈,故手熱,蓋手之三陽,從手走頭也。

陽明司天,清復內余,則咳衄嗌塞,心膈中熱,咳不止,而白血出者,死。

陽明者,清氣也。清復內余,言陽明司天,受客氣主氣之勝,則陽明清氣,鬱而不舒,故司天於上,而復有餘於內也。清復內郁,則金氣不伸,故咳衄嗌塞,心膈中熱。白血,肺臟之血也。若咳不止,而白血出,則肺氣並傷,故死。不言客勝主勝,但言清復內余,以明六氣雖有客主之勝,而皆病司天之氣,乃舉一以例其餘。下文太陽在泉亦然。

太陽司天,客勝,則胸中不利,出清涕,感寒則咳。主勝,則喉嗌中鳴。

太陽司天,初之客氣,少陰相火,二之客氣,陽明燥金;三之客氣,太陽寒水。凡此客氣,皆可勝也。胸中不利,寒氣內隔也。出清氣,皮毛不利也。感寒則咳,寒氣外感於皮毛,則肺受之而病咳也。若主時之氣勝,則太陽寒水上逆,故喉嗌中鳴。鳴,水聲也。

厥陰在泉,客勝,則大關節不利,內為痙強拘瘛,外為不便。主勝,則筋骨繇並,腰腹時痛。

繇,搖同。四氣盡終氣,地氣主之。厥陰在泉,四之客氣,陽明燥金;五之客氣,太陽寒水;終之客氣,厥陰風木。凡此客氣,皆可勝也。大關節不利,大筋拘急也。痙強拘瘛,筋不和於內也;不便,乃舉止不快,筋不和於外也。主勝者,四之氣,少陽相火;五之氣,陽明燥金;終之氣,太陽定水。凡此三氣,皆可勝也。三氣之勝,下文皆同。筋骨搖並,猶之內為痙強拘瘛也;腰腹時痛,猶之外為不便也。

少陰在泉,客勝,則腰痛,尻股膝髀腨胕足病,瞀熱以酸,胕腫不能久立,溲便變。主勝,則厥氣上行,心痛發熱,膈中,眾痹皆作,發於胠脅,魄汗不藏,四逆而起。

便,如字,下便具同。酸,痠同。藏,如字。少陰在泉,四之客氣,太陽寒水;五之客氣,厥陰風木;終之客氣,少陰君火。凡此客氣,皆可勝也。腰者,腎之外候,腰痛,腎虛也。少陰之脈,從足而上,腰痛,則尻股膝髀腨足皆病矣。垂目曰瞀,瞀熱以酸,言火氣上淫,目熱以酸,則垂目也。心膂曰胕,心氣虛寒,故胕腫,不能久立,骨虛也。溲便變,腎虛也。若主時之氣勝,則少陰厥氣上行。厥氣上行,內外不合,則心痛發熱。心痛發熱,陰陽不和,則膈中眾痹皆作。夫厥氣上行,則不能樞轉,故病發於胠脅。心痛發熱,則陽氣外浮,故皮毛之魄汗不藏,膈中眾痹皆作,則氣機盡郁,故四逆而起。

太陽在泉,客勝,則足痿下重。便溲不時,濕客下焦,發而濡瀉,及為腫隱曲之疾。主勝,則寒氣逆滿,食飲不下,甚則為疝。

瀉,泄通。下便瀉之瀉仿此。太陰在泉,四之客氣,厥陰風木,五之客氣,少陰君火;終之客氣,太陽濕土。凡此客氣,皆可勝也。足痿下重,足太陰之脈,不能循經而上也。便溲不時,小便頻數而短少也。若太陽濕氣,客於下焦,則發為大便之濡瀉,濡瀉,溏泄也。及為腫隱曲之疾,言隱曲之處,發為腫疾,亦濕客下焦之所致也。主勝,則寒濕之氣,內逆中滿,脾不轉輸,而食飲不下,甚則土受木刑而為疝。

少陽在泉,客勝,則腰痛,而反惡寒,甚則下白溺白。主勝,則熱反上行,而客於心,心痛發熱,格中而嘔,少陰同候。

少陽在泉,四之客氣,少陰君火;五之客氣,太陽濕土;終之客氣,少陽相火。凡此客氣,皆可勝也。少陽,初陽之氣,不能自下而上,則腰腹痛;不能自內而外,則反惡寒;甚則下焦虛寒,而下白溺白。下白,大便白也,溺白,小便白也。主勝,則君相二火交熾,故熱反上行,而少陽火氣,上客於心,故心痛發熱,心痛發熱,則火氣格中而嘔。相火君火而上行,則君火亦可合相火而下盛,故少陰同候。

陽明在泉,客勝,則清氣動下,少腹堅滿,而數便瀉。主勝,則腰重腹痛,少腹生寒,下為鶩溏,則寒厥於腸,上衝胸中,甚則喘不能久立。

數,音朔。鶩,音務。陽明在泉,四之客氣,太陰濕土;五之客氣,少陽相火;終之客氣,陽明燥金。凡此客氣,皆可勝也。客勝,則陽明清肅之氣動於下,清氣下動,則少腹堅滿,始雖堅滿,繼而數便瀉,便瀉,大便溏泄也。主勝,則腰重腹痛,少腹生寒,亦清氣之下動也,始則少腹生寒,而下為鶩溏,則寒厥於腸,而上衝胸中,上衝胸中,甚則為喘,不能久立。

太陽在泉,寒復內余,則腰尻痛,屈伸不利,股脛足膝中痛。

太陽者,寒氣也。寒腹內余,言太陽在泉,受客氣主氣之勝,則太陽寒氣,屈而不舒,故寒氣在泉於下,而復有餘於內也。寒腹內余,則太陽經脈不舒,故腰尻痛,屈伸不利,而股脛足膝中痛。不言客勝主勝,但言寒復內余,乃舉一以例其餘,以明六氣雖有客主勝,而皆病在泉之經脈也。

帝曰:善。治之奈何?

客勝主勝,經氣受病,治之奈何?

岐伯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折之,不足補之,佐以所利,和以所宜,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同者逆之,異者從之。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得其中矣。有餘折之,不足補之,得其平矣。佐以所利,和以所宜,順其性也。然必安其主客,適其寒溫,調其味也。同者,主氣清寒,加以清寒之客氣;主氣溫熱,加以溫熱之客氣。此為過盛,故當逆之,逆之者,抑之折之也。異者,主氣清寒,加以溫熱之客氣,主氣溫熱,加以清寒之客氣。此非過盛,故當從之,從之者,舉之補之也。

帝曰: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從之,余已知之矣。其於正味何如?

承上文,寒熱逆從之治,而問主客之正味也。治寒以熱,治熱以寒,氣同而相得者逆之,氣異而不相得者從之。上文言之,故已知之,然非氣運本位之正味,故問其正味何如?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

六氣主時之位,不外木火土金水之五行。主位者,氣之常,故先瀉後補。加臨者,氣之客,故先補後瀉。初之氣,厥陰風木,木位之主,木氣勝也。木勝曰發生,酸則反其性而收之,故其瀉以酸。辛則助其上達,故其補以辛。

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

二之氣,少陰君火,火位之主,火氣勝也。火勝曰赫曦,甘則反其性而緩之,故其瀉以甘。咸能耎堅,助其暢達,故其補以咸。少陰少陽,皆火位之主,少陰如是,則少陽亦如是也。

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

三之氣,太陰濕土,土位之主,土氣勝也。土勝曰敦阜,苦則反其性而泄之,故其瀉以苦。甘則助其和緩,故其補以甘。

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

五之氣,陽明燥金,金位之主,金氣勝也。金勝曰堅成,辛則反其性而散之,故其瀉以辛。酸則助其凝斂,故其補以酸。

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

終之氣,太陽寒水,水位之主,水氣勝也。水勝曰流衍,咸則反其性而凝之,故其瀉以咸。苦則氣寒,助其寒水,故其補以苦。

厥陰之客,以辛補之,以酸瀉之,以甘緩之。

此六氣客勝,其補瀉之味,一如上文之主勝也。上文木位之主,其補以辛,其瀉以酸,此厥陰之客,補瀉相同。以甘緩之者,《藏氣法時論》云:「肝苦急,急食甘以緩之」。

少陽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收之。

上文火位之主,其補以咸,其瀉以甘,此少陰之客,補瀉相同。以咸收之者,《藏氣法時論》云:「心欲耎,急食鹹以耎之」。耎之即所收之。故此言收,下文少陽則言耎也。

太陽之客,以甘補之,以苦瀉之,以甘緩之。

上文土位之主,其補以甘,其瀉以苦,此太陰之客,補瀉相同。以甘緩之者,《藏氣法時論》云:「脾欲緩,急食甘的緩之」。

少陽之客,以咸補之,以甘瀉之,以咸耎之。

少陽少陰皆屬於火,同一義也。

陽明之客,以酸補之,以辛瀉之,以苦泄之。

上文金位之主,其補以酸,其瀉以辛,此陽明之客,補瀉相同。以苦泄之者,《藏氣法時論》云:「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太陽之客,以苦補之,以咸瀉之,以苦堅之,以辛潤之,開發腠理,致津液通氣也。

上文水位之主,其補以苦,其瀉以咸,此太陽之客,補泄相同。《藏氣法時論》云:「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開腠理,致津液,通氣也」。此以苦堅之云云,其義一也。凡此,皆主氣客氣之正味也。

帝曰:善。願聞陰陽之三也,何謂?

上文岐伯云:「身半以上,其氣三矣。身半以下,其氣三矣」。帝舉以問,謂陰陽止有少太,何以有三?

岐伯曰:氣有多少異用也。

陰陽之氣,由少而太。太,多也;少,少也。陰陽之氣,有多少之異用也。

帝曰:陽明何謂也?

太多少少,則陽明何謂?

岐伯曰:兩陽合明也。

有少陽之陽,有太陽之陽,兩陽相合而明,則中有陽明也。

帝曰:厥陰何也?

太少之中有陽明,何以厥陰不居二陰之中,故問厥陰何也?

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從少而太,則中有陽明,由太而少,則終有厥陰,有太陰之陰,有少陰之陰,兩陰交盡,而有厥陰也。

帝曰: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願聞其約,奈何?

兩陽合明,陽之多也,兩陰交盡,陰之少也。陰陽之三,仍屬氣之多少,故舉氣有多少,而探病之盛衰,以及治之緩急,方之大小,期於約言不繁,故願聞其約。

岐伯曰:氣有高下,病有遠近,證有中外,治有輕重,適其至所為故也。

氣有多少者,氣有高下也。謂陽氣多而居高,陰氣少而居下。病有盛衰者,病有遠近,證有中外也。謂病久遠而在中則盛,病新近而在外則衰。治有緩急者,治有輕重也,謂緩病之治宜輕,急病之治宜重,更當適其病至之所,為復其故也。

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

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補上治上制以緩, 補下治下制以急,急則氣味厚,緩則氣味薄,適其至所,此之謂也。

奇,音箕,下同。方有大小者,大要:君一臣二,合而為三,乃陽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合而為六,乃陰偶之制也。奇數之大,則君二臣三,亦奇之制也。偶數之大,則君二臣六,亦偶之制也。品數少而分兩多,故曰君。品數多而分兩少,故曰臣。方之奇偶,因病之遠近以為用,故曰近者奇之,遠者偶之。謂近病為陽,宜用奇方以治之;遠病為陰,宜用偶方以治之。發汗為陽,攻下為陰。汗則從陰出陽,地氣升而為云為雨,故汗者以偶不以奇;下則從陽入陰,天氣降而能瀉能輸,故下者以奇不以偶。治之緩急,因病之上下以為用,病在上而補上治上,則制方以緩;病在下而補下治下,則制方以急。制以急,則氣味宜厚,氣味厚,則能下行也。制以緩,則氣味宜薄,氣味薄,則能上行也。上文云:治有輕重,適其病至之所,故曰適其至所,即此緩急厚薄之謂也。

病所遠而中道氣味之者,食而過之,無越其制度也。是故平氣

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遠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則數少, 小則數多。多則九之,少則二之。奇之不去則偶之,是謂重方。偶 之不去,則反佐以取之,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也。

重,平聲。下同。藥味入口,先歸中道,然後行於上下,故服藥先後,制方大小,皆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也。病所遠者,在上在下之病,而遠於中道也。而中道氣味之者,氣味先歸中道也。食而過之者,以食之先後,使藥之過於上下也。如病在上而遠於中,則先食後藥,使過於上;病在下而遠於中,則先藥後食,使過於下,此服藥先後之法,無越其制度可也。服藥先後,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則制方用藥,正氣自平。是故平氣之道,其病在上而近,而用奇偶之方,則制小其服也。其病在下而遠,而用奇偶之方,則制大其服也。大則分兩多而品數少,氣味專而能遠也。小則分兩少而品數多,氣味薄而易散也。奇數終於九,故數多則九之,無以加矣。偶數始於二,故數少則二之,無以減矣。奇偶雖殊,合而並用,故奇之而病不去,則偶之,先奇後偶,是謂重方。若偶之而病仍不去,則反佐以取之。反佐以取者,以寒治寒,以熱治熱,以溫治溫,以涼治涼,所謂寒熱溫涼,反從其病而取治之也。此制方大小以病之上下遠近為法者如此。

帝曰:善。病生於本,余知之矣。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風熱濕火燥寒六氣,所謂本也。上文詳言之,故曰:病生於本,余知之矣。三陰三陽之氣為標。故問生於標者,治之奈何?

岐伯曰:病反其本,得標之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

如太陽以寒為本,以熱為標。病反其本寒,得標陽之熱病,則不治其寒,而治其熱。故治反其本,得標之方。六氣標本之治,仿此類推,然從本從標,復有不同,有如下文所云也。

帝曰:善。六氣之勝,何以候之?

六氣者,五行也。五行者,五臟也。氣勝則臟病,故問六氣之勝,何以候之?

岐伯曰:乘其至也,清氣大來,燥之勝也,風木受邪,肝病生

焉。熱氣大來,火之勝也,金燥受邪,肺病生焉。寒氣大來,水之 勝也,火熱受邪,心病生焉。濕氣大來,土之勝也,寒水受邪,腎 病生焉。風氣大來,木之勝也,土濕受邪,脾病生焉。所謂感邪而 生病也。乘年之虛,則邪甚也。失時之和,亦邪甚也。遇月之空, 亦邪甚也。重感於邪,則病危矣。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候之之法,當乘其氣至之時而候之也。如清氣大來,燥金之勝也,金刑其木,風木受邪而肝病生焉矣。熱氣大來,火刑其金,則肺病生焉矣。寒氣大來,而心病生。濕氣大來,而腎病生。風氣大來,而脾病生,皆受制生病,所謂感邪而生病也。邪之感也,如主歲之氣不及,而乘年之虛,則邪甚也。主時之氣不及,而失時之和,亦邪甚也。主日之氣不及,而遇月之空,亦邪甚也。年之虛,時之失,月之空,有一於此,則病。若重感於邪,則病危矣,此皆有勝之氣而為病,須知有勝之氣,其必來復也。

帝曰:其脈至何如?

六氣之勝,必形於脈,故問其脈至何如?

岐伯曰: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陰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

厥陰屬木,故其脈弦;少陰屬火,故其脈鉤;太陰屬土,故其脈沉;少陽屬火,故大而浮;陽明屬金,故短而澀,太陽屬水,為諸陽主氣,故大而長。

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陰陽易者危。

和,調和也。六脈之至,至而調和,則為平脈。甚,過盛也。六脈之至,至而過盛,則為病脈。春弦夏鉤秋浮冬沉,春得秋脈,夏得冬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至而反時者病。時至而脈不至者病。時未至而脈先至者病。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春夏見陰脈,秋冬見陽脈,是為陰陽易。陰陽易者危。

帝曰:六氣標本,所從不同奈何?

三陰三陽六氣之標也,風火濕熱燥寒,六氣之本也。標本陰陽不同,則所從亦不同。帝故問之。

岐伯曰:氣有從本者,有從標本者,有不從標本者也。

從本者,從風熱濕火燥寒之氣也。從標本者,或從三陰三陽之氣,或從風熱濕火燥寒之氣也。不從標本者,從中見之氣也。

帝曰:願卒聞之。

從本,從標本,不從標本,願卒聞之。

岐伯曰:少陽太陰從本,少陰太陽從本從標,陽明厥陰,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故從本者化生於本,從標本者有標本之化,從中者以中氣為化也。

氣有從本者,少陽太陰是也。少陽之氣惟火熱,太陰之氣惟陰濕,皆從本氣以為生化也。氣有從標本者,少陰太陽是也。少陰本熱標陰,太陽本寒標熱,有寒熱陰陽之氣,故從本從標,以為生化也。氣有不從標本者,陽明厥陰是也,兩陽合明,陽之極矣。無取乎燥,從中見太陰之氣,以為生化,兩陰交盡,陰之極矣。無取乎風,從中見少陽之氣,以為生化也。

帝曰:脈從而病反者,其診何如?

承上文三陰三陽之脈而復問也。上文云:厥陰之至其脈弦,少陰之至其脈鉤,太陰之至其脈沉,少陽之至大而浮,陽明之至短而澀,太陽之至大而長。脈從陰陽而病相反,則診之不易,故舉以問。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不鼓,諸陽皆然。

三陽之脈,脈至而從,脈雖見陽,必按之不鼓,按之不鼓,病必相反。諸陽脈而病反者皆然也。

帝曰: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陽脈按之不鼓,諸陰之反,其脈何如?

岐伯曰:脈至而從,按之鼓甚而盛也。

脈至而從,三陰脈也。脈雖見陰,按之必鼓甚而盛,所以諸陰之脈,而病反也。

是故百病之起,有生於本者,有生於標者,有生於中氣者,有取本而得者,有取標而得者,

有取中氣而得者,有取標本而得者,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正順也。若順,逆也。故曰: 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此之謂也。不知是者,不足以言診,足以亂經。 故《大要》曰:粗工嘻嘻,以為可知,言熱未已,寒病復始,同氣異形,迷診亂經。此之謂也。

承脈從病反之義,而推言百病之起,有生於本氣者,有生於標氣者,有生於中見之氣者,因其所生,取而治之,始得其真。然取治之法,又有逆取而得者,有從取而得者。逆取而得則逆取,正為順也,若不逆取而順,反為逆也。故曰:知標與本,用之不殆,明知逆順,正行無間,即此脈從病反之謂也。苟不知此以診,是為迷診亂經,《大要》云云,其粗工之龜鑑歟。

夫標本之道,要而博,小而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言標與本,易而弗損,察本與標,氣可令調,明知勝復,為萬民式,天之道畢矣。

易,去聲。承上文而言標本之道,至精至微,所該者廣,故要而能博,小而能大,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也。故一言標與本,則施治平易而弗之損,察一本與標,則六氣雖病而可令調,知標本則知勝復,可為萬民之式,而上天之道畢矣。

帝曰:勝復之變,早晏何如?

承明知勝復之言,而探勝復早晏之變。

岐伯曰:夫所勝者,勝至已病,病已慍慍,而復已萌也。夫所復者,勝盡而起,得位而甚,勝有微甚,復有少多,勝和而和,勝虛而虛,天之常也。

勝者復之基,夫所勝者,勝氣至,則已病。病方已,中猶慍慍之時,而復氣已萌也。故夫所復者,必勝氣盡而復始起,得位而複方甚。然所勝之氣有微甚,則所復之氣有少多,故勝和而復亦和,勝虛而復亦虛,此天之常數為然也。

帝曰:勝復之作,動不當位,或後時而至,其故何也?

當,去聲。帝必欲詳明勝復早晏之變,故復問之。動不當位,氣之早也。後時而至,氣之晏也。

岐伯曰:夫氣之生,與其化衰盛異也。寒暑溫涼盛衰之用,其在四維。故陽之動,始於溫,

盛於暑;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春夏秋冬,各差其分。故《大要》曰:彼春之暖,為夏之暑, 彼秋之忿,為冬之怒,謹按四維,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此之謂也。

差,音雌。下同。一歲四時,春溫夏暑,秋涼冬寒,萬物生化,有盛有衰。故夫氣之生物,與其化物,有衰盛之異也。氣之寒暑溫涼,為生化盛衰之用。生化盛衰,其在氣交之四維。四維者,冬春之交,春冬之交,夏秋之交,秋冬之交也。氣交先期而甚,則勝復早而盛,氣交後期而微,則勝復晏而衰。故陽之動始於春氣之溫,盛於夏氣之暑。陰之動始於秋氣之清,盛於冬氣之寒。春夏秋冬,四維之交,或先或後,各差其分。分,猶度也。差其分,而勝復有早晏也。故舉《脈要精微論》之言。《大要》曰:彼春之暖,而為夏之暑;彼秋之忿,而為冬之怒。由此言之,則當謹按氣交之四維。氣交之候,猶斥候也。謹按四維,則斥候皆歸,其終可見,其始可知,即此勝復早晏之謂也。

帝曰:差有數乎?

春夏秋冬,各差其分,則差有數乎?

岐伯曰:又凡三十度也。

三十度,一月也。十二月而得春氣,三月而得夏氣,六月而得秋氣,九月而得冬氣,其氣至早,所差凡三十度。正月未溫,猶得冬氣;四月未夏,猶得春氣,七月未秋,猶得夏氣;十月未秋,猶得秋氣。其氣晏至,所差亦三十度,故曰:又凡三十度也。

帝曰:其脈應,皆何如?

春夏秋冬,有四時之氣,則有四時之脈,今差其分,則其脈應皆何如?

岐伯曰:差同正法,待時而去也。《脈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是

謂四塞。沉甚曰病;弦甚曰病,澀甚曰病,數甚曰病,參見曰病,復見曰病,未去而去曰病, 去而不去曰病,反者死。故曰:氣之相守司也,如權衡之不得相失也。夫陰陽之氣,清靜 則生化治,動則苛疾起,此之謂也。

蓋以四時正氣之法揆之,則知其差,故曰差同正法也。待時而去者,四維之交,待主時之氣至而後去也。如春受冬氣,夏受春氣,秋受夏氣,冬受秋氣,氣相通也。故脈之大要曰:春不沉,夏不弦,冬不澀,秋不數。前氣不交於本位,是謂四塞。夫氣不相通,四塞者病。若其氣之交,交而太過者亦病。故春脈沉甚曰病,夏脈弦甚曰病,冬脈澀甚曰病,秋脈數甚曰病。參見者,春初之脈,沉弦並見,夏初之脈,弦數並見之類。復見者,主時之脈已去,非其王時而復見也。未去而去者,後氣未交,未當去而先去也。去而不去者,後氣已交,應去而猶不去也。脈氣如是,皆謂之病。反者,春得秋脈,夏得冬脈,長夏得春脈,秋得夏脈,冬得長夏脈。脈非其時,反受克賊,已病而見此脈者死。故曰:氣之相守而司於脈也,如權與衡之不得相失也。故夫陰陽之氣,清靜則生化治,不清靜而動亂,則苛疾起,即此相守司而不得相失謂也。

帝曰:幽明何如?

一歲四時,有陰有陽,秋冬為陰,幽也。春夏為陽,明也。故問幽明何如?

岐伯曰:兩陰交盡,故曰幽。兩陽合明,故曰明。幽明之配,寒暑之異也。

秋清冬寒,兩陰交盡而始春,故曰幽。春溫夏暑,兩陽合明而始秋,故曰明。日月運行,一寒一暑,故幽明之配,乃寒暑之異也。知寒暑之往來,則知一歲之幽明矣。

帝曰:分至何如?

承寒暑之意,問一歲之中,二分二至何如?

岐伯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夏至則夏氣已至,冬至則冬氣已至,故氣至之謂至。春分則與冬氣分,秋分則與夏氣分,故氣分之謂分。夏至氣同於夏,冬至氣同於冬,故至則氣同。春分與冬氣分,秋分與夏氣分,故分則氣異。二分在仲春仲秋,二至在仲夏仲冬,非若四維之季孟相交,此所謂天地之正紀也。

帝曰:夫子言春秋氣始於前,冬夏氣始於後,余已知之矣。然六氣往復,主歲不常也,其補瀉奈何?

上文岐伯云,陽之動始於溫,陰之動始於清,是春秋之氣始於前也。陽盛於暑,陰盛於寒,是冬夏之氣始於後也。然春夏秋冬六氣往復以主歲,是主歲之氣不常也。其補瀉之味奈何?

岐伯曰:上下所主,隨其攸利,正其味,則其要也,左右同法。大要曰:少陽之主,先甘

後咸;陽明之主,先辛後酸;太陽之主,先咸後苦;厥陰之主,先酸后辛,少陰之主,先甘 後咸;太陰之主,先苦後甘。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一歲之中,司天在泉,上下所主,自有常氣。當隨其所利而正其味,則其補瀉之火要也。上下止二氣,合上下之左右而六氣周,故曰左右同法。六氣補瀉正味,上文言之詳矣。上文云,火位之主,其瀉以甘,其補以咸,故少陽主治之味,大要先甘後咸。金位之主,其瀉以辛,其補以酸,故陽明主治之味,大要先辛後酸。水位之主,其瀉以咸,其補以苦,故太陽主治之味,大要先咸後苦。木位之主,其瀉以酸,其補以辛,故厥陰主治之味,大要先酸后辛。少陰之主,與少陽同。土位之主,其瀉以苦,其補以甘,故太陰主治之味,大要先苦後甘。六氣補瀉之正味如此,尤必佐以所利,資以所生,是謂得氣。

帝曰:善。夫百病之生也,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以之化之變也。經言盛者瀉之,虛者補之,

余錫以方士,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余欲令要道必行,桴鼓相應,猶拔刺雪汙,工巧 神聖,可得聞乎?

汙,汙同。百病之生,不越風寒暑濕燥火六氣之變化。補瀉施治,未能十全,必治之十全,而要道可行。桴鼓相應,猶刺雖久而可拔,汙雖久而可雪,工巧臻於神聖,不同方士,帝故問之。

岐伯曰: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之謂也。

一歲六氣,各有所宜,變化為病,各有其機,故當審察病機,無失氣宜,此即神聖之謂也。

帝曰:願聞病機何如?

病機無窮,審察不易,故願聞之。

岐伯曰:諸風掉眩,皆屬於肝。諸寒收引,皆屬於腎。諸氣膹郁,皆屬於肺。諸濕腫滿,皆屬於脾。諸熱瞀瘛,皆屬於心。

心,舊本訛火,今改。有病無形之氣,而內屬於形藏者。有病有形之本,而內屬於氣化者,皆病機也。如諸風而頭目掉眩,病皆屬於肝,風氣通於肝也,諸寒而經脈收引,病皆屬於腎,寒氣通於腎也。諸氣而胸膈忿鬱,病皆屬於肺,諸氣通於肺也。諸濕而身體腫滿,病皆屬於脾,濕氣通於脾也。諸熱而目瞀經瘛,病皆屬於心,熱氣通於心也。此病無形之六氣,而內屬於有形之形藏也。

諸痛癢瘡,皆屬於火。諸厥固泄,皆屬於下。諸痿喘嘔,皆屬於上。

火,舊本訛心,今改。諸痛癢瘡,皆屬於手少陽三焦之火。諸寒厥而固泄,皆屬於下。下,下焦也。諸痿痹而喘嘔皆屬於上;上,上焦也。是三焦火熱之氣有餘,則諸瘡痛癢而病於外;三焦火熱之氣不足,則諸厥固泄,諸痿喘嘔,而病於內;以明三焦之氣遊行於上下,出入於內外也。

諸禁鼓慄,如喪神守,皆矚於火。

禁,作噤。喪,去聲。諸口噤無言而身鼓慄,如喪神明,失其內守,乃手少陰心經之病。心者火也,故皆屬於火。

諸痙項強,皆屬於濕。

痙,手足搐搦也。諸痙急而項背強,乃足太陽膀胱之病。膀胱者,水濕之府,故皆屬於濕。

諸逆衝上,皆屬於火。

諸氣逆而衝於胸膈之上,乃手厥陰心包之病。心包者火也,故皆屬於火。

諸脹腹大,皆屬於熱。

諸脹滿而腹大,乃足太陰脾經之病。熱濕相蒸,脾土受病,故皆屬於熱。

諸躁狂越,皆屬於火。

諸躁擾不寧,狂煩越度,乃足陽明胃經之病。陽明者,燥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火。

諸暴強直,皆屬於風。

諸一時卒暴,筋強而直,屈伸不能,乃足厥陰肝經之病。厥陰主風,故皆屬於風。

諸病有聲,鼓之如鼓,皆屬於熱。

諸病而鼻息有聲,氣上行而鼓動之,如鼓聲者然,乃手太陰肺經之病。肺主氣,氣為陽,故皆屬於熱。

諸病胕腫,疼酸驚駭,皆屬於火。

酸,同痠。胕腫,肉腫也,肉腫則疼酸,氣機不順,則驚駭,乃手陽明大腸之病。陽明者,燥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火。

諸轉反戾,水液渾濁,皆屬於熱。

戾,了戾也。諸轉反戾,則溲便不利,溲便不利則水液渾濁,乃手太陽小腸之病。太陽者,陽熱之氣也,故皆屬於熱。

諸病水液,澄澈清冷,皆屬於寒。

水液澄澈清冷,則下焦虛寒,乃足少陰腎經之病。腎主水寒,故皆屬於寒。

諸嘔吐酸,暴注下迫,皆屬於熱。

嘔吐酸水,暴注下迫,乃膽足少陽之病。少陽者,火也,故皆屬於熱。此病有形之形藏,而內屬於無形之六氣也。

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勝,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

承上文而總結之。以明審察之法也。上文諸病,有屬於肝心脾肺腎者,有屬於風火熱濕寒者,故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屬形藏之有形者,當求之而得其真;有屬氣化之無形者,亦當求之而得其真有餘而盛者,不得其平,故當責之。不及而虛者,不得其平,亦當責之。必先知五行之勝。若勝,則當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即此有無求之,盛虛責之之謂也。

帝曰:善。五味陰陽之用,何如?

疏其血氣,令其調達,必有五味陰陽之用,故相繼而問之。

岐伯曰:辛甘發散為陽,酸苦湧泄為陰,鹹味湧泄為陰,淡味滲泄為陽。六者,或收或散,或緩或急,或燥或潤,或耎或堅,以所利而行之,調其氣使其平也。

五味陰陽之用,彼此相濟以成。如辛主發散,從內而外,必濟以甘,故辛甘之味,為能發散而屬乎陽。苦主湧泄,從中上湧,從中下泄,必濟以酸,故酸苦之味,為能湧泄而屬於陰。鹹味潤下,主能下泄,能下泄,即能上湧,故鹹味湧泄為陰。五味之外,復有淡味,淡主漬滲,能漬滲,即能行泄,故淡味滲泄為陽。此辛甘酸苦鹹淡六者,氣味雖殊,功用相濟,或收或散者,收而能散,散而能收也。或緩或急者,緩而能急,急而能緩也。或燥或潤者,燥而能潤,潤而能燥也。或耎或堅者,耎而能堅,堅而能耎也。此五味陰陽相濟,以為功也。各以所利而行之,疏其血氣也。調其氣,令其調達也。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故曰使其平也。

帝曰:非調氣而得者,治之奈何?有毒無毒,何先何後,願聞其道。

承調氣使平之言,而復問也。謂非調氣而得,則當以藥治之。藥之有毒無毒,調治何先何後,必有其道,故願聞之。

岐伯曰:有毒無毒,所治為主,適大小為制也。

治病各有其主,藥之有毒無毒,以所治之病為主,更適方之大小以為制,此其道也。

帝曰:請言其制。

請言大小之制。

岐伯曰: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微者逆之,甚者從之,堅者削之,客者除之,勞者溫之,結者散之,留者 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緩之,散者收之,損者益之,逸者行之,驚者平之,上之 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開之發之,適事為故。

制方之道,君一臣二,無庸佐使,制濟之小也。君一臣三佐五,製劑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製劑之大也。制小制中制大,大要,病寒者熱治之,病熱者寒治之,病微者逆治之,病甚者從治之,病堅者消削之,邪客者除去之,勞虛者溫以治之,結聚者散以治之,留著者攻以治之,燥熱者濡以治之,急疾者緩以治之,耗散者收以治之,損傷者益以治之,逸置者行之,驚駭者平之,或舉而上之,或推而下之,或膏以摩之,或湯以浴之,或緩治以薄之,或急治以劫之,或開導之,或發散之。凡此皆各適其事之所宜,為復其故。

帝曰:何謂逆從?

微者逆之,甚者從之,何謂?

岐伯曰:逆者正治,從者反治,從小從多,觀其事也。

逆者,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是為正治。從者,以熱治熱,以寒治寒,是為反治。制方小大,從小從多,則觀其事之所宜也。

帝曰:反治何謂?

正治者,治之正,反治者,治之反,故問反治何謂?

岐伯曰:熱因寒用,寒因熱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則同,其終則異,可使破積,可使潰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

反治之道,必以熱治熱,服藥宜涼,是熱因寒用也。以寒治寒,服藥宜溫,是寒因熱用也。補藥治中滿,是塞因塞用也。攻藥治下利,是通因通用也。此寒熱通塞之治,後必伏其所主之病,而先其所因以投之,熱治熱,寒治寒,塞用塞,通用通,是其始則同。熱者寒,寒者熱,塞者通,通者塞,是其終則異。塞因塞用,則正氣自強,故可使破積,可使潰堅。通因通用,則邪不能容,故可使氣和,可使必已。此反治之道也。

帝曰:善。氣調而得者?何如?

上文論反治,帝欲詳明正治,故問氣調而得,何如?

岐伯曰:逆之從之,逆而從之,從而逆之,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氣調而得,正治之法也。上文云,逆者正治,故逆之乃所以從之。逆治而從之,若從治而反為逆之矣。逆治之道,即上文疏其血氣,令其調達之義。故曰:疏氣令調,則其道也。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中,猶內也。病有從內而外者,有從外而內者,故復問病之中外,以悉其機。

岐伯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從外之內者,治其外;從內之

外而盛於外者,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先治 其外而後調其內;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

治病必求於本,故從內之外者,當調其內;從外之內者,當治其外;從內之外而盛於外者,亦先調其內而後治其外。從外之內而盛於內者,亦先治其外,而後調其內,內病於臟腑,故曰調,外病於肌腠,故曰治。內病在內,外病在外,中外不相及,則但治其主病。

帝曰:善。火熱復,惡寒發熱,有如瘧狀,或一日發,或間數日發,其故何也?

承上文內外之病,而問寒熱似瘧,或一日發,或間數日發,其在中在外何如?

岐伯曰:勝復之氣,會遇之時,有多少也。陰氣多而陽氣少,則其發日遠,陽氣多而陰氣少,則其發日近。此勝復相薄,盛衰之節,瘧亦同法。

火熱而復惡寒,惡寒而復發熱,此為勝復之氣;或一日發,或數日發,此為會遇之時;寒熱有盛衰,發日有遠近,此勝復之氣,會遇之時,而有多少也。間數日發者,病氣在陰,陰氣多而陽氣少,則其發,間數日而遠;一日發者,病氣在陽,陽氣多而陰氣少,則其發,一日而近。此即勝復之氣相薄,而有盛衰之節也。雖寒熱有如瘧狀,究之瘧亦同法。

帝曰: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也,有病熱者寒之而熱,有病寒者熱之而寒,二者皆在,新病復起,奈何治?

此復舉寒熱而探其治也。上文岐伯云:寒者熱之,熱者寒之,故問,論言治寒以熱,治熱以寒,而方士不能廢繩墨而更其道。然寒熱相兼,有病熱者,先寒之而熱:有病寒者,先熱之而寒,寒之熱之,二者皆在,寒之而熱,熱之而寒,則新病復起,何如以治?

岐伯曰: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求其屬也。

諸寒之而熱者,以寒為本,故取之陰,當以熱藥治之。諸熱之而寒者,以熱為本,故取之陽,當以寒藥治之。夫寒之而熱,治之以熱,熱之而寒,治之以寒,所謂求其屬以治之也。

帝曰:善。服寒而反熱,服熱而反寒,其故何也?

承上文之意而復問也。服寒治熱,而反熱;服熱治寒,而反寒。新病復起,其故何也?

岐伯曰:治其王氣,是以反也。

王,去聲。下同。春溫夏熱秋清冬寒,四時之王氣也。王氣當順之,若以寒治熱,以熱治寒,治其王氣,是以反熱反寒也。

帝曰:不治王而然者,何也?

有不治王氣,而反熱反寒者何?

岐伯曰:悉乎哉問也。不治五味屬也。夫五味入胃,各歸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腎。久而增氣,物化之常也,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故,舊本誤攻,今改。不治王氣,而五味之屬,有以治之也。夫五味入胃,從胃而各歸其所喜,故酸味先入肝,苦味先入心,甘味先入脾,辛味先入肺,鹹味先入腎。味久而增其藏氣,乃物化之常也,藏氣增而日久,則此勝彼衰,乃夭之由也。所以反熱反寒,而病不愈也。

帝曰:善。方制君臣,何謂也?

五味不可偏勝,故方制君臣,帝相因而問之。

岐伯曰: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謂也。

使,去聲。主病之藥,多其分兩,謂之君。佐君之藥,少其分兩,謂之臣。應臣之藥,分兩更少,謂之使。非神農所取上中下三品之謂也。

帝曰:三品何謂?

神農三品,何謂?

岐伯曰: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惡,如字。神農本經三百六十五種,以應周天之數。上品一百二十五種為君,中品一百二十種為臣,下品一百二十種為佐使。上品無毒,主養命延年,益氣輕身。中品或有毒或無毒,主流通經脈,祛邪治病。下品有毒或大毒,主破堅積,除痼疾。三者之中,氣味善惡,補瀉雖殊,理復通貫,所以明善惡之殊貫也。

帝曰:善。病之中外,何如?

以三品之藥,治中外之病,何如?

岐伯曰:調氣之方,必別陰陽,定其中外,各守其鄉,內者內

治,外者外治,微者調之,其次平之,盛者奪之,汗之下之,寒熱 溫涼,衰之以屬,隨其攸利,謹道如法,萬舉萬全,氣血正平,長有天命。

別,音逼。以藥治病,乃調氣之方,故必別其在陰在陽,定其在中在外,各守其所在之鄉,而內者治內,外者治外。正氣微者調補之,其次平定之,邪氣盛者闢奪之,或汗之,或下之,或寒熱溫涼,衰之以屬,逆治從治,各隨其所利而行之,謹道如法,萬舉萬全,使氣血中正和平,而長有其天命矣。

帝曰:善。

詳明天道,合於人身,反復言之,誠為至真要論,帝故善之,不復問也。

卷之九

著至教論第七十五篇

下凡七篇,皆黃帝語於雷公。著至教者,雷公請帝著為至教,開示諸臣,傳於後世也。黃帝繼神農而立極,故曰上通神農。黃帝上通神農,神農上通伏羲,故曰擬於二皇。蓋伏羲知天,神農知地,黃帝知人,三才之道,一脈相傳,故曰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且以知天下,何難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帝從雷公之請,著為至教,備言三陽如天,陰陽偏害之理。公未悉知,誠切研求,是以此下復有《示從容》,《疏五過》,《徵四失》,《陰陽類》,《方盛衰》,《解精微》,開示雷公,皆至教也。

黃帝坐明堂,召雷公而問之曰:子知醫之道乎?

《黃帝素問》九卷,計八十一篇,上凡七十四篇,皆訪諸岐伯闡明醫道。此下七篇,則召雷公而證明其道也。

雷公對曰:誦而頗能解,解而未能別,別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彰,足以治群僚,不足至侯王。

別,音逼,下俱同。誦而能解,知其義矣。由解而別,別而明,明而彰,可以互為闡明,今也未能。但足以治群僚之平等,為之講論,不足以至侯王之尊貴,為之彰明也。

願得受樹天之度,四時陰陽,合之別星辰,與日月光,以彰經術,後世益明,上通神農,著至教,擬於二皇。

上古樹八尺之臬,參日影之斜正長短,以定四時,故願得受樹天之度,以定四時之陰陽。即以四時陰陽,合之星辰日月,分別明辨,以彰璣衡之經術。使後世益明四時陰陽日月星辰之理,此上天之道,自古為然。故曰:上通神農,願得著為至教,不但上通神農,且擬於二皇,二皇伏羲神農也。此伏羲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一脈相傳,言大道也。

帝曰:善。無失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雌雄相輸應也。而道,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可以長久,以教眾庶,亦不疑殆,醫道論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

帝善其請,著為至教,因以名篇,故曰無失之。雌雄者,陰陽之謂也。陽在表,陰在裡,陽在上,陰在下,此皆陰陽表裡上下,猶之雌雄之相為輸應也。而陰陽之道,可以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人事。天文地理人事,其道相通,故可以長久。以此三才相合之道,教於眾庶,亦不疑殆。故著醫道之論以成篇。可傳後世,可以為寶,當守之而弗失也。

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

請受天文、地理、人事之道,口諷誦而心用解,終身弗失。

帝曰:子不聞陰陽傳乎?

傳,去聲。《陰陽傳》,上古書也。著之篇什,豈不聞乎?知《陰陽傳》,則知天文、地理、人事之道矣。

曰:不知。

公欲受教於帝,故曰不知。

曰:夫三陽,天為業,上下無常,合而病至,偏害陰陽。

陰陽之道,由陰而至於陽,從一而至於三。三陽者,太陽也。太陽為陽之極,極則無以加。故夫三陽,以天為業,業,功業也。三陽功業如天也。天氣在上,時行乎下,故上下無常。上下之氣,合而病至,則偏害陰陽,謂獨陽無陰,不得其平,陰陽偏害也。

雷公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偏害陰陽,則三陽之氣,莫可以當。故曰三陽莫當,請聞其解。

帝曰:三陽獨至者,是三陽並至,並至如風雨,上為巔疾,下為漏病,外無期,內無正,不中經紀,診無上下,以書別。

中,去聲。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三陽為病,而三陽獨至者,是三陽合諸陽之氣而並至也。並至,如風雨之莫當,故並於上則為巔疾,而陽亢無陰。並於下,則為漏病,而陰盛無陽,不但上下莫當,其內外亦莫可當。並於外,則外無期,譬於墮溺,不可為期。並於內,則內無正,神轉不回,回則不轉,乃失其正。內無期,外無正,則不中經脈之紀,上巔疾,下漏病,則診無上下。書猶志也。別,不同也。所以志別,而不同於尋常之病也。

雷公曰:臣治疏愈,說意而已。

說,作悅。治,理也。疏,遠也。謂理治其言,疏遠愈甚,不過悅其大意而已。公為此言,欲帝彰明較著以為至教也。

帝曰:三陽者,至陽也。積並則為驚。病起疾風,至如霹靂,九竅皆塞,陽氣滂溢,干嗌喉塞。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薄為腸澼。

陽至於三,極無以加。故三陽者,至陽也。諸陽之氣,歸於三陽,故積並則為驚。其病之起,有如疾風。其病之至,一如霹靂,疾風霹靂,則九竅皆塞。陽氣滂溢,九竅皆塞而病於上,其嗌則干,其喉則塞。陽氣滂溢而病於下,則陽並於陰,陽在上,並於陰,則上下無常,而薄為腸澼。

此謂三陽直心,坐不得起臥者,便身全,三陽之病,且以知天下,何以別陰陽,應四時,合之五行。

三陽之氣如天,心為君主如日,此三陽積併為病,謂之三陽直心。三陽直心,亢害已極,故坐不得起臥。不得起臥者,不能開闔也,不能開闔,便身全,三陽之病。蓋太陽主開,陽明主闔,少陽主樞,而司開闔。是知直心之三陽,太陽也。不得起臥之三陽,太陽、陽明、少陽也。天下之大,陽氣主之,知直心之三陽,開闔樞之三陽,且以知天下,何難以別陰陽,應四時,而合之五行。帝為此言,著至教也。

雷公曰:陽言不別,陰言不理,請起受解,以為至道。

至教之傳,非語言文字可盡。故言此以深求之。陽,猶明也:陰,猶隱也。明言之,不能如黑白之別。隱言之,不能如經論之理,其中更有精微,請起受解,以為至道焉。

帝曰:子若受傳,不知合至道,以惑師教。語子至道之要,病傷五臟,筋骨以消。子言不明不別,是世主學盡矣。

語,去聲。帝之著教,言淺旨深,皆至道也。故曰:子若受傳,不知以余言而合至道,心有所疑,以惑師教。此外欲更語子至道之要。必至病傷五臟,而筋骨以消,身且不保,何以授教。公雲陽言不別,陰言不理。故曰:子言不明不別,是斯世主教之學盡矣。何以傳為,謂至教已著,無庸復言也。

腎且絕,惋惋日暮,從容不出,人事不殷。

從,音聰。餘篇從容俱同。史臣記雷公殫心帝教,而深思弗釋也。公聞帝教,既竭心思,求之不得,中心如焚,一似腎且絕,而不上濟其心者。惋惋,驚歎貌,驚歎至教之深。至於日暮,猶居明堂。從容不出,一切人事不殷,殷,猶勤也。此雷公殫心至教,而誠切研求也。

示從容論第七十六篇

聖人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類,從容中道,帝以此理,示諸雷公,故曰示從容。

黃帝燕坐;召雷公而問之曰:汝受術誦書者,若能覽觀雜學,

及於比類,通合道理,為余言子所長。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 悲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失,子務明之,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上為去聲。上篇雷公曰:請受道,諷誦用解,故帝燕坐,召雷公而問,謂汝受術誦書者,若能於誦書之外,覽觀雜學,觸類引伸,而及於比類,貫通會悟,而通合道理。能如是,為余言子所長,凡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六腑秉氣於坤土,故言六腑而及於脾。腎主腦髓,肺主涕唾,肝主哭泣,心主悲哀,腦髓涕唾,哭泣悲哀,而合於脾,是為五臟,五臟主藏精者也。故曰水所從行。此五臟六腑,皆人之所以生,治不合道,則治之過失,務明其道,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是受術誦書,尤貴比類而通合也。

雷公曰:臣請誦《脈經·上下篇》,甚眾多矣。別異比類,猶未能以十全,又安足以明之。

別,音逼,下同。脈經即《靈樞經》。誦脈經上下篇,其言甚眾多矣。異者,別之,類者,比之,別異比類,猶未能以十全,又安足以明之,明言不知,欲帝言之。

帝曰:子別試通五臟之過,六腑之所不和,針石之敗,毒藥所宜,湯液滋味,具言其狀,悉言以對,請問不知。

既誦《脈經》,當於《脈經》辨別而試通之。《脈經》具言五臟之過,六腑之所不和,針石之敗亂,及治以毒藥之所宜,治以湯液之滋味,皆必辨別試通,具言其狀,悉言以對,其中或有不知,然後請問不知可也。

雷公曰: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當投毒藥,刺灸砭石湯液,或已或不已,願聞其解。

此承帝言,而復問也。肝虛腎虛脾虛,乃五臟之過,皆令人體重煩冤,乃六腑之不和,毒藥所宜,則當投毒藥,針石之敗,湯液滋味,則有刺灸砭石湯液之治。舉帝言而復問如是以治,或已或不已,願聞其解。

帝曰: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余真問以自謬也。吾問子窈冥,

子言上下篇以對,何也?夫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 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然從容得之。若夫三臟,土木水參居,此童子之所知,問之何也?

長,上聲,少去聲,下年長少同。帝問公,公復問帝,故曰: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問而無答,余真問以自謬也。吾問子雜學比類,通合道理,可以十全者,乃問子窈冥之道。子言誦《脈經·上下篇》以對,則何也?繼問五臟之過,六腑之所不和,子則言肝虛腎虛脾虛,夫脾臟之脈,虛而浮,則似肺病。腎臟之脈,小而浮,則似脾病,肝臟之脈,急而沉散,則似腎病。此皆工之所時亂,而治之過失也,然比類相似,必別其真,欲別其真,從容得之。若夫肝腎脾三臟之虛,皆令人體重煩冤,是脾土肝木腎水,三陰參居,此童子之所知,子問之何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頭痛筋攣。骨重,怯然少氣,噦噫腹滿時驚,不嗜臥,此何臟之發也?脈浮而弦,切之石堅,不知其解,復問所以三臟者,以知其比類也。

頭痛筋攣,肝病也;骨重怯然少氣,腎病也;噦噫腹滿,脾病也;時驚不嗜臥,胃病也。於此有人,諸病齊作,此何臟之發也?浮,開脈也;弦,樞脈也;石堅,闔脈也。於此有人,脈浮而弦,切之石堅,如是之脈,不知其解。初承帝問,復問肝虛腎虛脾虛,所以問此三臟者,正以欲知其比類也。

帝曰,夫從容之謂也。

比類者,同類相比,辨別其真,必從容而得之。故曰:夫從容之謂也。

夫年長,則求之於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臟。今子所言,皆失八風菀熱,

五臟消爍,傳邪相受。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沉而石者,是腎氣內著也;怯然少氣者,是水道 不行,形氣消索也;咳嗽煩冤者,是腎氣之逆也。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若言三臟俱行,不在法也。

長,猶老也。年老,則臟衰。於此有病,則求之於腑,而從容比類可也。少,猶幼也,年幼,則腑臟未充,於此有病,則求之於經,而從容比類可也。年壯,則經脈有餘,臟腑皆盛,於此有病,則求之於臟,而從容比類可也。八風,四方四偶之風也。八風合於五行,通於五臟,八風菀熱,則五臟消爍,傳為邪病,而相受於人身。今子所言何臟之發,但求其臟,皆失其八風菀熱,致五臟消爍,及傳邪相受之理。凡病在臟,論其脈證,當約歸一臟,不可多求。子言脈浮而弦,切之石堅,夫浮而弦者,是腎氣之不足也。沉而石者,是腎氣之內著也。子然怯然少氣者,是腎之水道不行,而形氣消索也。若怯然少氣,不能上交於心肺,肺咳嗽而心煩冤者,亦是腎氣之下逆也。凡生陽之氣,起於腎臟,故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若言三臟俱行而比類之,不在從容之法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四肢解墮,喘咳血泄,而愚診之,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愚不敢治。粗工用砭石,病愈,多出血,血止身輕,此何物也?

承病在一臟之義而復問也。四懈墮,脾病也。喘咳,肺病也。血泄,肝病也。診之而以為傷肺,亦以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切脈浮大,傷肺無疑。浮大而緊,則陰陽內亂。故不敢治。粗工不知經脈,妄治出血而愈,此何故也?

帝曰:子所能治,知亦眾多,與此病失矣。譬以鴻飛,亦衝於天。夫聖人之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類,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何必守經?

治病固有經常之道,而神化無方,不必守經也。子所能治之病,亦眾且多,要知與此病不相合而相失矣。粗工妄治而愈,是千慮一得。譬以鴻飛,亦衝於天。若夫聖人之治病,必循法守度,更援物比類,然其中神化之冥冥。循上可以及下,不拘常度,又何必守經,而不知權變耶?

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夫二火

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四肢懈墮,此脾精之不行也。喘咳 者,是水氣並陽明也。血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若夫以為傷肺 者,由失以狂也。不引比類,是知不明也。夫傷肺者,脾氣不守, 胃氣不清,經氣不為使,真臟壞決,經脈旁絕,五臟漏泄,不衄則 嘔,此二者,不相類也。譬如天之無形,地之無里,白與黑相去遠 矣。是失吾過矣。以子知之,故不告子,明引比類從容,是以名曰診輕。是謂至道也。

使,去聲。脈浮大,為虛,脈緊,為亂而無常。子言脈浮大而緊,故不敢治。今夫脈浮大而虛者,是太陰脾氣之外絕。太陰主開,內合胃土。今脈浮大,不合於胃,是去胃土之有形,而外歸陽明之熱氣也。陽明為二陽,二陽,猶二火也。太陰為三陰,三陰,猶三水也。脾氣外歸陽明,是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浮大而緊,緊則亂而無常也。子言四肢懈墮,喘咳血泄,診之以為傷肺。夫四肢懈墮者,此脾精之不行於四肢也。喘咳者,是膀胱之水氣,上並於陽明,土虛水汛而喘咳也。血泄者,心包主脈,脈急則血無所行而下泄也。凡此皆非肺病。若夫以為傷肺者,由於審證未確,忽略從事,失以狂也。失以狂,則不能引伸比類,是知子之不明也。夫傷肺者,土不生金,必脾氣不守,脾氣不守,則胃氣不清矣。傷肺者,氣不榮經,必經氣不為使。經氣不為使,則真臟壞絕矣。經氣不使,必至經脈旁絕。脾氣不守,必至五臟漏泄。經脈旁絕,五臟漏泄,其病不衄則嘔。由此言之,則絕脾傷肺,二者不相類也。不相類而妄類之,譬如天之無形而求以形,地之無里而求以里。無形求形,無里求里,不相類而妄類之,是白與黑,相去遠矣。相去既遠,非子之過,是失吾過矣。以子知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之道,故不告子,明乎引伸比類從容,則神化無方,不拘拘於診,是以名曰診輕,猶言從容中道;至於神化,則診可輕,必如是,始謂從容之至道也。

疏五過論第七十七篇

疏,陳也。醫工診脈治病,其過有五。未診不問,診而不知,其過一也。不知補瀉病情,其過二也。不知比類奇恆,其過三也。不知診有三常,其過四也。不知終始,不問所發,其過五也。此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不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臟腑雌雄表裡,八正九候之道,是以五過不免。帝召雷公而語之曰: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

故此篇疏五過,下篇懲四失。蓋知之為德,不知為失也。

黃帝曰:嗚呼遠哉!閔閔乎,若視深淵,若迎浮雲,視深淵尚

可測,迎浮雲莫知其際。聖人之術,為萬民式,論裁志意,必有法 則,循經守數,按循醫事,為萬民副。故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

閔閔,憂之至也。帝嘆道之遠大幽深,而聖人之術,循經守數,事有五過四德,醫工不可不知。故語雷公以發明之。

雷公避席再拜曰:臣年幼小,蒙愚以惑不聞五過與四德,比類形名,虛引其經,心無所對。

五過四德,公未之聞,若比類形名,虛引其經,而心實無所對。心無所對,言不知也。

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

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並,醫工診之, 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洒洒 然時驚,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中去聲,下同。營音榮,義通。在,察也。變通也。此言醫工未診不問,診而不知,治之過也。大凡未診病者,當知其貴賤貧富。必問嘗貴後賤,嘗貴後賤,志意內傷,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營猶榮也。又必問嘗富後貧,嘗富後貧,則肥甘不足,名曰失精。五臟之氣,本於陰精。今失精,則五臟之氣,留連不及。五氣留連,則病有所並。醫工診之,但診不問。故不察臟腑,不通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嘗富後貧,名曰失精者,至此,則身體日減,而氣虛無精矣。五氣留連,病有所並者,至此,則病深無氣,但洒洒然而時驚矣。此嘗富後貧,工失其診,而有如是之病也。病從內生,不得其治,則病深,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病生於內,名曰脫榮者,至此,則並榮衛而耗奪矣。此嘗貴後賤,工失其診,而有如是之病也。此醫工未診不問,診而不知,亦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

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 形,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並。此治之二過也。

沮,音殂,義通。此言愚醫不知補瀉病情,治之過也。大凡欲診病者,必問人之飲食居處,或暴樂暴苦,或始樂後苦,凡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內傷精氣,精氣竭絕,則形體毀沮,毀沮,猶死亡也。凡人卒暴而怒,則傷陰;卒暴而喜,則傷陽。真氣有傷,則厥氣上行;厥氣上行,滿於經脈,則神絕而去形。去形,亦死亡也。形體毀沮,滿脈去形,皆由治之不早。乃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致使精華日脫,而邪氣乃並,此愚醫不知補瀉病情,治之二過也。

善為脈者,必以比類奇恆,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道,此診之不足貴。此治之三過也。

此言醫工不知比類奇恆,治之過也。凡善為脈者,貴知常變,必以比類奇恆。奇,異也,恆,常也。異與恆常之病,必比類相參,從容知之。為工而不知比類奇恆之道,此雖診之,不足為貴。此醫工不知比類奇恆,治之三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候王。故貴脫勢,雖不

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 躄為攣。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此言不知診有三常,治之過也。醫工診治常理有三,其一必問其貴賤,始封君而既敗傷,先貴後賤也。及欲候王,已貴而益求其貴,不可得也。故,猶昔也,故貴脫勢。謂昔者身貴,今則脫勢也。如是之人,雖不中邪,而精神內傷,若身有病,身必敗亡。其一必問其貧富,始富後貧,失其肥甘,雖不傷邪,其身有病,必至皮焦筋屈,而痿躄為攣。其一醫必嚴厲整飭,移易其病,若醫之心志,不能嚴厲,內不能鼓動其神明,外為柔弱而不振,禍亂已至,失其常度,醫工診治,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不知三常之診,治之四過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離絕菀

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主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嘗富 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陰陽, 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所發,惟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

此言醫工不知終始,不問所發,治之過也。凡診脈者,心知經脈之終始。如肺脈終於手次指,大腸之脈即始於手次指,十二經脈終始相繼者是也。知終始,更有以知其餘緒;餘緒者,經脈虛實之病也。知終始,知餘緒,然後切脈審問而名其病。切脈問名,當合男女而並論之。男女者,陰陽血氣也。應象大論云:陰陽者,血氣之男女。此其義也。或陰陽血氣之離絕,或陰陽血氣之鬱結,以及憂恐喜怒,而五臟空虛,以至血氣離守。工不能知,則不能切脈問名,又何術之足語。如人嘗富,一旦失之,則大傷其神魂,是以肝主之筋,心主之脈,有若斬絕也。脾臟未傷,故身體復行,肺腎無病,故令澤不息;澤不息者,水氣上通於天,而運行不息也。斬筋絕脈,則陰血故傷而敗結。始傷陰血,後傷陽氣,則留薄歸陽。陰陽血氣皆傷,則膿積而寒熱並陳。炅,猶熱也。粗工治之,但亟刺其陰陽,始之身體復行者,至此,則身體解散矣。始之令澤不息者,至此,則四肢轉筋,而水津不布矣。病至於是,則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經脈之所發,而惟言死日之病,亦為粗工,此不知終始,不問所發,治之五過也。

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

五臟六腑,雌雄表裡,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 年少長,勇怯之理,審於部分,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治病之道, 氣內為寶,循求其理,求之不得,過在表裡,守數據治,無失俞理,能行此術,終身不殆,不知俞 理,五臟菀熱,癰發六腑,診病不審,是謂失常。謹守此治,與經相明,上經下經,揆度 陰陽,奇恆五中,決以明堂,審於終始,可以橫行。

分,去聲。內,度,皆入聲。總結上文而言。凡此五過者,皆由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之所致也。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之陰陽,四時之經紀,而合於人之五臟六腑,雌雄表裡,然後施以刺灸砭石,以及毒藥所主,能從容於人事,以明經脈之道,凡貴賤貧富,各異其治。而品之理之,問年之少長,及人之勇怯之理,審於三陰三陽之部分,而知病之本始。更明天地之八正,三才之九候,天人合一,診必副矣。此聖人之治為然也。凡治病之道,必以氣內為寶。氣之內也,必循求其理,理即俞理也。若求之不得,則雌雄表裡不明,故過在表裡,必守三陰三陽之數。據經脈之道以施治。始能無失俞理,若人能行此術,則終身不殆。苟不知俞理之道,病在五臟,則五臟菀熱;病在六腑,則癰發六腑。診病而不審表裡俞理之部,是謂失常。若能謹守此理以為治,自能與經相明,則《靈樞》之上經下經,凡揆度陰陽,以及奇恆之異,五中之常,皆可決以面王之明堂,而審於經脈之終始。能如是也,受術通而人事明,可以橫行,又何五過之有哉!

徵四失論第七十八篇

上篇帝云:事有五過四德,汝知之乎?公曰不聞五過與四德。故上篇疏五過,此篇徵四失。蓋德者,行道而有德於心,今不知四德,是為四失,四失之徵,所當謹也。

黃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黃帝曰:夫子所通書受事,眾多矣。試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夫,音扶。雷公不聞五過與四德。故帝曰:夫子所通之書,所受之事,眾多矣。今猶有未聞,試自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者何在?

雷公對曰: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時有過失者,願聞其事解也。

公不明四德,是為四失。故言通書受事,乃循經受業也。循經受業,皆言十全。其中復有未聞,而時有過失者,願請聞其事而解之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耶?將言以雜合耶?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專,志意不理,外內相失,故時疑殆。

《示從容論》云: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今日子年少,猶言子豈年少,而智未及耶?抑所得所失,子將言之。得失並陳,以其雜合而難言耶!夫人身經脈十二,絡脈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所以不能十全者,精神不專一,志意不治理,不能內得於心,外應於手,外內相失,故時疑殆而未明。帝將語以四失而先為懲戒之。

診不知陰陽逆從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試舉四失而明言之,診有陰陽逆從之理,醫不知之,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動,妄用砭石,後遺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更,平聲。師傳者道,自能者術。妄術為道,必遺身咎,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土之薄厚,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土,舊本訛坐,今改。別,音逼。貧與富,貴與賤,薄與厚,寒與溫,勇與怯,皆有比類之道。醫不知此,自亂不明,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卒,音促。中,去聲,下中同,凡飲食起居,憂患所傷,當未診先問。不先言此,而卒持寸口,妄言病名,治之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語者,馳千里之外。不明尺寸之論。診無人事治數

之道,從容之葆,坐持寸口,診不中五脈,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遺 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棄術於市,妄治時愈,愚心自得。嗚 乎!窈窈冥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擬於天地,配於四海,汝不知道之諭,受以明為晦。

葆,保同。嘆世人不明大道之難知,所以懲創其心志也。世人之語,妄自誇張,是馳騖於千里之外,而不明於尺寸之論。診無人事,謂昧昧以診,不知人之病情也。無治數之道,不知救治之法也。無從容之葆,不知比類從容,而保全其身命也。坐,猶定也。持,即診也。寸口之脈,一定診之,雖診而不中五臟之脈,以及百病之所起,人孰無良,故始以自怨,咎有所歸,故遺師其咎,是故治不能循理,猶之棄術於市,妄行其志;病或時愈,而愚醫之心,即自得也。嗚呼!如是之醫,深可嘆也。精微之道,窈窈冥冥,而工孰知其道,道之大者,高深可擬於天地,遠大可配於四海。今汝不知道之諭受,是猶以明為晦,汝其勉之。

陰陽類論第七十九篇

陰陽類者,陰陽類聚而交合也。三陽二陽一陽,三陰二陰一陰,其中交屬相併,繆通五臟,陽與陰和,陰與陽和,首論五臟陰陽之至貴,末論四時陰陽之短期,中論三陽三陰之交合,皆為陰陽類也。

孟春始至,黃帝燕坐,臨觀八極,正八風之氣,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經脈之道,五中所主,何臟最貴?

四時之氣,始於孟春,黃帝燕坐,臨觀八極,而正八風之氣,得陰陽互用之妙,內外交通之理,而問雷公曰,陰陽之類,即人身經脈之道,五行在中,主於五臟,今五中所主,何臟最貴?此帝臨觀八極,以正八風之氣,而有是問也。

雷公對曰:春甲乙,青,中主肝,治七十二日,是脈之主時,臣以其臟最貴。

五行之木,在時為春,在干為甲乙,在色為青,在中主肝,孟春始至,肝木之氣,治七十二日,是肝脈之主時,則肝臟最貴也。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疏五過論》云,上經下經,揆度陽陰,卻念上下經,即上經下經也。陰陽從容,即揆度陰陽也,從容揆度,則子所言貴,最其下也,而有至貴者在焉!

雷公致齋七日,旦復侍坐。

公聞帝教,未明其貴,故致齋七日,旦復侍坐,求教於帝。

帝曰: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遊部。此知五臟終始。三陽為表,二陰為里,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三陽為經者,太陽為開,循身之背,猶大經之經於外也。二陽為維者,陽明為闔,循身之面,猶維絡之維於內也。一陽為遊部者,少陽為樞,循身之側,開闔憑之,猶遊行之部署,而旋轉出入也,此為經為維為遊部,可知五臟之終始。終,猶下也;始,猶貴也。欲知臟之貴下,在於三陰,不在三陽。故曰三陽為表,言太陽秉膀胱寒水之氣,而主周身之表陽也,二陰為里,言少陰秉心腎水火之氣,而主神志之內臟也。一陰至絕,作朔晦,言厥陰為陰之盡,絕而後生,猶月晦而朔,故一陰至絕,可作朔之晦也。由此推之,則心神腎志之內臟者至貴,而厥陰肝臟之至絕者最下也,貴下之理,具合不爽,故曰卻具合以正其理。

雷公曰:受業未能明。

上文為經為維為遊部,及為表為里,至絕之說未明,故復問之。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三陽脈至手太陰,弦浮而不沉,決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所謂三陽為經者,乃太陽為經也。三陽為表者,太陽之氣,在手太陰肺主之皮毛,乃三陽脈至手太陰也,太陽從樞轉而外開,故其脈弦浮而不沉。弦,樞脈也;浮,開脈也;不沉,開而不闔也,此三陽為經,三陽為表之義。經脈循行,自有常度,故可決以度,心誠求之,其理自明,故可察以心,決之察之,可以合之陰陽之論。即上文上下經,陰陽從容之論也。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炅至以病,皆死。

所謂二陽為維者,陽明也。陽明之氣,亦合肺金之皮毛,故陽明之脈,至手太陰,陽明從樞轉而內闔,故其脈弦而沉急不鼓。弦,樞脈也;沉急,闔脈也;不鼓,闔而不開也。火熱,曰炅,炅至以病,乃金受火刑,陽明金也,太陰亦金也,無論陽明太陰,受火之克,皆死。

一陽者,少陽也,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專陰則死。

所謂一陽為遊部者,少陽也。少陽主樞,能開能闔。少陽之脈,至手太陰,則從太陽之開。太陽之在皮毛也,上連人迎,則從陽明之合。陽明之脈合人迎也,其脈弦,少陽之脈也,脈急為實,脈懸為虛,急懸,則外實內虛,急懸而樞轉不絕,此少陽之病也;若少陽之氣,不出乎陽,專在於陰,則死。專陰者,惟陰無陽,不樞轉也。所以申明三陽為經,三陽為表;二陽為維;一陽為遊部者如此。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交於太陰,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上文三陽二陽一陽,其脈皆至手太陰,太陰為三陰,三陰屬肺,受朝百脈,故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手太陰主天,天氣下降,故交於太陰。交於太陰,交於足太陰也。足太陰主地,靜順承天,故其脈伏而鼓,鼓而不浮,此天地氣交,即陰陽既濟之道。凡水火之類,一切可該。故曰上空志心,蓋志屬水,心屬火也。所以申明太陽陽明少陽之氣,外合手太陰所主之皮毛,而內歸於足太陰之坤土者如此。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所謂二陰為里者,二陰秉水火陰陽之氣,合太陽之水火陰陽,故二陰至肺;至肺者,太陽陽熱之氣,在肺主之皮毛也;氣歸膀胱者,太陽水寒之氣,合水府之膀胱也;二陰之氣,合於太陽,必從中土而內入,故外連脾胃;脾胃者,中土也。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所謂一陰至絕作朔晦者,乃一陰獨至,經絕而氣浮也。經絕,猶之一陰至絕也。經絕氣浮,所以作晦朔也,無生長之機,故其脈不鼓鉤,陰極而有微陽,故不鼓鉤而滑。所以申明二陰為里,一陰至絕作朔晦者如此。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併,繆通五臟,合於陰陽,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繆,平聲。結上文而言,此三陽三陰之六脈者,氣機環復,故乍屬於陰,乍屬於陽,乍陰乍陽,則陰陽交屬相併,三陽三陰,皆合五行,交屬相併,故繆通五臟,言三陰通五臟,三陽亦通五臟也,陰陽皆通五臟。故合於陰陽,太陽,具水火之氣。少陰亦具水火之氣。陽明具金土之氣,太陰亦具金土之氣。少陽具木氣,厥陰亦具木氣。如病發於陽,而陽氣先至,則陽氣為主,陰氣為客;病發於陰,而陰氣先至,則陰氣為主,陽氣為客。主客者,本標之謂也。至者,氣至於臟,發為病也。

雷公曰:臣悉盡意,受傳經脈,頌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不知陰陽,不知雌雄。

《示從容論》雷公曰,復問所以三臟者,以知其比類也。帝曰夫從容之謂也。此篇帝云,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公故曰,臣悉盡意,將以受傳經脈,頌得昔日所言從容之道,以合此日之從容,則陰陽交會之理可知。今也不知陰陽,不知陰陽之雌雄,復詳請於帝,欲明陰陽之相類也。

帝曰:三陽為父,二陽為衛,一陽為紀,三陰為母,二陰為雌,一陰為獨使。

使,去聲。乾為天為父,太陽之氣如天,故三陽為父,陽明秉金氣而堅勁,故二陽為衛,少陽為初陽而煦濡,故一陽為紀,太陽既如天,則太陰當如地,故三陰為母。二陽既為衛而御外,則二陰當為榮而居內,故二陰為雌。一陽即為紀而聯屬,則一陰主陰,盡而無陽。故一陰為獨使。上文雷公云,不知陰陽,不知雌雄,觀此,則可知陰陽之雌雄矣。

一陰一陽代絕,此陰氣至心,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喉咽乾燥,病在土脾。

舊本在四肢別離下,今改正於此。此以一陰而兼論一陽,次以一陰而兼論二陽,又次以一陰而兼論三陽也。一陰,厥陰也,一陽,少陽也。少陽之氣,生於厥陰,厥陰之氣,合於少陽。今一陰一陽,不相為類,故其脈代絕。代絕者,此厥陰之氣,不合少陽,而上至心包也。合少陽則上下有常,出入有知;今厥陰之氣,至於心包,以厥陰而合厥陰,惟陰無陽,故上下無常,出入不知;少陽火氣上炎,不得厥陰之陰氣以相濟,故喉咽乾燥。《宣明五氣篇》云,脾脈代。代者,脾之本脈也;今脈代絕,致厥陰少陽,不相交合,故病在土脾。

二陽一陰,陽明主病,不勝一陰,脈耎而動,九竅皆沉。

二陽,陽明胃土也,一陰,厥陰肝木也。二陽一陰相合,則木製其土,故當陽明主病;陽明主病,則陽明胃土,不勝一陰肝木,土不勝木,故其脈耎而動。耎動於下,木製其土,故九竅皆沉。

三陽一陰,太陰脈勝,一陰不能止,內亂五臟,外為驚駭。

太陰之陰,舊本訛陽,今改,三陽,太陽也。一陰厥陰也。太陽合手太陰肺氣於皮毛,故三陽一陰相合,而太陽脈勝也。太陰之脈屬肺金,故一陰肝木不能止,謂不能止太陰之勝也,金勝於上,木鬱於下,故內亂五臟,木鬱肝虛,故外為驚駭。

二陰三陽,病在肺,少陰脈沉,勝肺傷脾,外傷四肢。

三陽之三舊本訛二,今改。此以二陰而類三陽。次以二陰而類二陽,又次以二陰而類一陽也。二陰,少陰也;三陽,解見上文;太陽之氣主皮毛,皮毛者肺之合。故二陰三陽相合,病在肺也。二陰合三陽而病肺,則三陽有餘,二陰不足,故少陰脈沉也。勝肺,猶言肺氣勝也;其勝在肺,則傷脾。申明傷脾者,非傷太陰之脾臟,乃外傷四肢也。蓋皮毛之氣過盛,則內傷肌腠,而病及四肢,先曰傷脾,以脾主四肢,究之所傷不在脾也。

二陰二陽,皆交至,病在腎,罵詈妄行,癲疾為狂。

二陰二陽相合,皆交至者,少陰陽明,交相病也;少陰屬腎,故病在腎。罵詈妄行,癲疾為狂,病在陽明也。此少陰陽明,皆交至而為病也。

二陰一陽,病出於腎,陰氣客遊於心脘下,空竅堤,閉塞不通,四肢別離。

空,作孔。空竅,汗孔之竅也。堤,猶路也。少陰少陽相合,陰勝其陽,故病出於少陰之腎。少陽三焦之脈,散絡心包,出於胃脘,今少陰之氣,客遊於心脘下,是陰客於陽,水勝其火,致三焦不能出氣,以溫肌腠,一似空竅之路,閉塞不通,故曰空竅堤,閉塞不通也。三焦者,火熱之氣;四肢者,諸陽之本;今三焦之氣,閉塞不通,則不和於陽,故曰四肢別離,謂火熱之氣,不與陽和也。

二陽三陰,至陰皆在,陰不過陽,陽氣不能止陰,陰陽並絕,浮為血瘕,沉為膿胕。

此舉三陰,兼論二陽;而三陽一陽皆在其中也。二陽三陰,陽明太陰相合也,不但二陽合三陰,而三陽一陽,皆合三陰,三陰,至陰也。至陰皆在者,言二陽在至陰,而三陽一陽皆在也,以至陰而合諸陽,則陽氣有餘,故陰不能過陽,以諸陽而合至陰,則陽歸於陰,故陽氣不能止陰;陰不過陽,則陽盛,陽不止陰,則陰勝,始則陰陽並勝,繼則陰陽並絕,如陽勝脈浮,則浮為血瘕,陰勝脈沉,則沉為膿胕,血而瘕,則陰不濟陽而陽勝,陽勝則陰絕矣。胕而膿,則陽不濟陰而陰勝,陰勝則陽絕矣。

陰陽皆壯,下至陰陽,上合昭昭,下合冥冥,診決死生之期,遂合歲首。

結上文陰陽相類之義,上文陰陽相合,乃陰氣陽氣,皆屬有餘,是陰陽皆壯也。交合而病,氣歸於臟,是下至陰陽也。下至陰陽,復有升降,故上合昭昭之天,下合冥冥之地;以上天下地之理,即可診決死生之期。五臟五行,始於木而終於水,猶四時始於春而終於冬,遂合今曰孟春之歲首。此陰陽從容比類,類聚無方,而五臟最貴最下之理,從可識矣。

雷公曰:請問短期。

承診決死生之期,而復問短期。

黃帝不應。

死生之期,可以理決,帝故不應。

雷公復問。黃帝曰:在經論中。雷公曰:請問短期。

短期之理,在上經下經,八十一論之中,而公必欲請聞於帝也。

黃帝曰:冬三月之病,病合於陽者,至春正月,脈有死徵,皆歸出春;冬三月之病,在理已盡,草與柳葉皆殺,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

理,里通。此下論,上合昭昭,下合冥冥,以決死生之期,遂合歲首之理。冬三月之病水病也,病合於陽者,合於太陽寒水之氣也。冬失其藏,春無以生,故至春正月,其病不愈,則脈有死徵;雖不即死,皆歸出春,謂出春交夏,決死也。若冬三月之病,在裡之精氣已盡,則不能出春,仲春草發,季春柳葉發,草與柳葉時皆殺,殺,猶死也。若冬三月之病,至春,陰陽皆絕,期在孟春當死,不能至仲春之草,與季春之柳葉矣,此冬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

春三月之病,曰陽殺,陰陽皆絕,期在草乾。

此春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春夏為陽,秋冬為陰。春三月之病,陽氣不生,故曰陽殺。殺,猶絕也。越春夏而至於秋,則陰陽皆絕,期在深秋之草乾而死。

夏三月之疾,至陰不過十日,陰陽交,期在溓水。

溓,濂同。此夏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六月長夏,屬於至陰,時當至陰,陽氣盡浮於外。夏三月而病不愈,交於至陰,不過十日死;若越長夏而至於秋,則為陰陽交;夏三月之病而交於秋,期在溓水而死。溓,猶清也。中秋水天一色之時也。

秋三月之病,三陽俱起,不治自已,陰陽交合者,立不能坐,坐不能起;三陽獨至,期在石水;二陰獨至,期在盛水。

此秋三月之病而有短期也。前三陽,謂太陽、陽明、少陽,故曰俱;後三陽,謂太陽;二陰,謂少陰,故曰獨也。秋之三月,肺金主氣,若秋三月之病,合太陽陽明少陽而俱起者,此陽病合肺,當不治自已;若陰陽交合,至秋三月而病者,主陰陽不和,當立不能坐,坐不能起;若有陽無陰,而太陽之氣獨至,當秋時而病者,期在冬令之石水而死;若有陰無陽,而少陰之氣獨至,當秋時而病者,期在春令之盛水而死;太陽為水府,少陰為水藏,死於冬之石水,金不生水也,死於春之盛水,水不生木也。此決死生之期,而陰陽相類之理,更可識矣。

方盛衰論第八十篇

盛者,陰陽形氣之盛;衰者,陰陽形氣之衰。方,度也,診也。五度十度,視息視意,皆持診之道,所以方其盛衰也,若失經絕理,亡言妄期,是謂失道。

雷公請問:氣之多少,何者為逆,何者為從?

氣,陰陽之氣也;多,猶盛也;少,猶衰也。人身陰陽之氣,有多而盛,有少而衰,盛衰之道,有逆有從。何者為逆?何者為從?所以方氣之盛衰也。

黃帝答曰:陽從左,陰從右,老從上,少從下,是以春夏歸陽為生,歸秋冬為死;反之則歸秋冬為生。是以氣多少,逆皆為厥。

上少,去聲。響明而治,左陽右陰,故陽從左,陰從右。四時之氣,秋冬為陰,從上而下,春夏為陽,從下而上,故老從上,少從下。蓋老為秋冬之陰,少為春夏之陽也。是以人身春夏之時,其氣歸陽,為生;歸秋冬之陰,為死。若反之,則歸秋冬為死者,歸秋冬反為生,反之而生,氣之逆也,是以陰陽之氣,無論多少,若逆之,則皆為厥矣。

問曰:有餘者厥耶?

逆皆為厥,生氣將竭,故舉有餘以問。

答曰:一上不下,寒厥到膝;少者秋冬死,老者秋冬生;氣上不下,頭痛巔疾,求陽不得,

求陰不審,五部隔無徵,若居曠野,若伏空室,綿綿乎,屬不滿日。是以少氣之厥,令人妄夢, 其極至迷。三陽絕,三陰微,是為少氣。

陰陽之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如陰氣一上,陽氣不下,則陰盛陽虛,故寒厥到膝;少者陰陽血氣方盛,寒厥到膝,而行秋冬之氣,則死,老者陰陽血氣方衰,寒厥到膝,而行秋冬之氣,猶生,此陰盛陽虛,致有寒厥到膝之病也;若陽氣上,陰氣不下,則陽盛陰虛,致有頭痛巔疾之病矣,此寒厥到膝,頭痛巔疾,其病極危,其理至微,但求陽以治之,而不得其真,止求陰以治之,而不審其全。在膝在頭,五臟之部,隔遠無徵。人病此者,若居曠野而形不存,若伏空室而神不守,綿綿乎一息之微,屬望其生,若不能滿此一日矣,是以少氣之厥,猶之令人妄夢,推其極而至於昏迷,此三陽之氣,不能下交,是三陽絕也。三陰之氣,不能環復,是三陰微也。陽絕陰微,是為少氣之厥,非有餘之謂也。

是以肺氣虛,則使人夢見白物,見人斬血籍籍,得其時,則夢見兵戰。腎氣虛,則使人

夢見舟船溺人,得其時,則夢伏水中,若有畏恐。肝氣虛,則夢見菌香生草,得其時,則 夢伏樹下不敢起。心氣虛,則夢救火陽物,得其時,則夢燔灼。脾氣虛,則夢飲食不足,得其時, 則夢築垣蓋屋。此皆五臟氣虛,陽氣有餘,陰氣不足,合之五診,調之陰陽,以在《經脈》。

籍,音習。承上文妄夢至迷之意,伸言五臟氣虛,則有五臟之夢也。夢見白物,斬血籍籍,肺氣虛矣。得其時者,氣將復也。兵戰,則肺氣將伸矣。舟船溺人,腎虛夢也;伏水中若有畏恐,腎氣將伸矣。菌香生草,肝虛夢也;伏樹下不敢起,肝氣將伸矣。救火陽物,心虛夢也,燔灼,心氣將伸矣。飲食不足,脾虛夢也;築垣蓋屋,脾氣將升矣。此皆五臟氣虛而形諸夢,乃陽氣有餘,陰氣不足,可以合之五診,調之陰陽,以察周身之經脈。在,察也。

診有十度,度人脈,度臟,度肉,度筋,度俞,度陰陽氣盡,度民君卿。

度,入聲,下同。度民君卿,舊本在診必上下之下,今改正於此。上文五臟氣虛,合之五診。此言五診之中,有十度也。度,量也。十度者:一曰度人,人之貧富,性之緩急也;二曰度脈,脈之大小,至之遲數也;三曰度臟,臟之虛實,氣之從逆也;四曰度肉,肉之肥瘠,體之盛衰也;五曰度筋,筋之強弱,力之多寡也;六曰度俞,腑俞臟俞,上下出入也;七曰度陰陽氣盡,陰盡而初陽生,陽盡而一陰始也;八曰度民;九曰度君;十曰度卿,民君卿皆人也。民不得同於卿,卿不得同於君,就其心志而揆度之,此五診之有十度也。

人病自具,脈動無常,散陰頗陽,脈脫不具,診無常行,診必上下。

上文診有十度,此言診無常行,難於度也。診脈者,診病也。今人病自具,脈動無常,有是病,則有是脈,理之常也。病具而不見於脈,是謂無常。無常者,病散於陰,而脈頗陽,脈虛於內,而病不具。脫,猶虛也。是診無常行,診必因上以知下,不但十度為然也。

受師不卒,使術不明,不察逆從,是為妄行,持雌失雄,棄陰附陽,不知併合,診故不明,傳之後世,反論自章。

此下論陰陽持診之道,所以方其盛衰也。受師不卒,則謬言為道,使術不明,則妄作雜術,不卒不明,不能察陰陽之逆從,是為妄行。妄行者,但持其雌,而失去雄,偏棄其陰而附其陽,不知陰陽之併合,診故不明。不明而診,道無可傳,理無可通,故傳之後世,反論自章,診不合理,自以為章。

至陰虛,天氣絕;至陽盛,地氣不足。陰陽並交,至人之所行。陰陽並交者,陽氣先至,陰氣後至。

至陰,太陰也。至陰虛,則人之地氣不升,地氣不升,故天氣絕。至陽,太陽也。至陽盛,則人之天氣有餘,天氣有餘,故地氣不足,必陰陽並交,無有虛盛,乃至人之所行。陰陽並交者,是陽氣先至,陰氣後至。蓋人身之氣,合於四時,始於一陽之初動也。

是以聖人持診之道,先後陰陽而持之,奇恆之勢,乃六十首,

診合微之事,追陰陽之變,章五中之情,其中之論,取虛實之要, 定五度之事。知此,乃足以診。是以切陰不得陽,診消亡。得陽不 得陰,守學不湛。知左不知右,知右不知左,知上不知下,知先不 知後,故治不久。知醜知善,知病知不病,知高知下,知坐知起, 知行知止,用之有紀,診道乃具,萬世不殆;起所有餘,知所不足。

持診之道,必以聖人為法,是以聖人從陰度陽,從陽度陰,先後陰陽而持診之。奇,異也,恆,常也。凡奇恆之脈勢,合於六氣。六氣,六十日為一氣也。奇脈恆脈,脈勢不同,六十日而更一氣,乃以六十為首也。診合微之事者,脈合五行,時合六氣,診至微也。追陰陽之變者,散陰頗陽。診無常行,理至變也。章五中之情者,五運在中,合於五臟,診合微之事,追陰陽之變,始能章五中之情也,即合微陰陽五中而論之。其中之論,必取虛實之要,以定五度之事。五度,即上文之五診也。必知此,乃足以診,苟不知此以診,是以切陰而不得陽。雖曰診之,人必消亡,得陽而不得陰,曰守所學,不能自湛。湛,信也。左右上下先後,不能盡知。故曰治其病,而人不久,醜與善,病與不病,高與下,坐與起,行與止,必盡知之,然後用之有紀,診道乃具,雖萬世不殆,更必起所有餘,知所不足,診道乃備。

度事上下,脈事因格。是以形弱氣虛,死。形氣有餘,脈氣不

足,死。脈氣有餘,形氣不足,生。是以診有大方,坐起有常,出入有行,以轉神明,必清必靜, 上觀下觀,司八正邪,別五中部,按脈動靜,循尺滑澀寒溫之意。視其大小,合之病能,逆從以得, 復知病名。診可十全,不失人情。故診之,或視息視意,故不失條 理,道甚明察,故能長久,不知此道,失經絕理,亡言妄期,此謂失道。

別,音逼。度,即上文五度、十度也。脈,即上文持診之道也。度事上下,通天徹地也。脈事因格,有常有變也。是以度其形弱,脈其氣虛,形氣皆虧,故死。度其形氣有餘,脈其脈氣不足,外余,內損,亦死。脈其脈氣有餘,度其形氣不足,內余,外損,故生。是以診有大方。方,猶法也。其法不外度事脈事,度其坐起有常,出入有行,可以專心主之神明,更當必清必靜,上觀下觀。司,主也,主八正之邪,以別五中之部,此度事上下之法也。按其脈之動靜,循其尺膚之滑澀寒溫,視其脈之大小,而合之病能,此脈事因格之法也。能度能脈,則逆從以得,復知病名,診可十全而不失人情矣。故診之之道,或視息,視息,脈之也;或視意,視意,度之也,脈之度之,故不失條理,道甚明察。如是,故能長久而不敝。若不知此道,則失經絕理,亡言妄期。亡言,無徵之言也;妄期,妄與死生之期也。誠如是也,是謂失道。

解精微論第八十一篇

純粹之至曰精;幽渺之極曰微。闡明陰陽水火、神志悲泣,以及水所從生,涕所從出,神志水火之原。非尋常問答所及,故曰解精微。

黃帝在明堂,雷公請曰:臣受業、傳之行教,以經論,從容形法,陰陽刺灸,湯藥所滋,

行治有賢不肖,未必能十全。若先言悲哀喜怒,燥濕寒暑,陰陽婦女,請問其所以然者,卑賤富貴, 人之形體,所從群下,通使臨事,以適道術,謹聞命矣。請聞有毚愚僕漏之問。不在經者,欲聞其狀。

毚,音鑱。雷公受傳於帝,而帝教以經論,故曰臣受業,傳之行,教以經論;其中有從容之形法,陰陽之刺灸,湯藥之所滋。但行治有賢不肖,未必能十全。若先言悲哀喜怒之內傷,燥濕寒暑之外感,以及陰陽婦女之道,請問其所以然者,曾以卑賤富貴,論人之形體,所從群下,卑賤人也,通使臨事,富貴人也,論人形體,以適道術,已於經論之中,謹聞命矣。今請問者,有毚愚僕漏之問,毚愚,則心不靈,僕漏,則體不具,與昔日在經之問不同。故曰不在經者,欲聞其狀。

帝曰:大矣。

不在經者,欲聞其狀,則於尋常形體之外,窮究靡遺,帝故大之。

公請問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其故何也?

哭泣則淚出,淚出則多涕,有哭泣而淚不出者,有淚出而少涕者,與尋常之形氣不同,公故問之。

帝曰:在經有也。

哀而泣出,在《靈樞·口問》論,有以明之。

復問不知水所從生,涕所從出也。

淚,水類也。涕,液類也。必知水所從生,涕所從生,故復問之。

帝曰:若問此者,無益於治也。工之所知,道之所在也。

水所從生,涕所從出,非毚愚僕漏之比,故無益於治也,雖工之所欲知,而實道之所在也。道之所在,有如下文所云也。

夫心者,五臟之專精也,目者,其竅也,華色者,其榮也。是以人有德也,則氣和於目。有亡,憂知於色。是以悲哀則泣下,泣下,水所由生。

此言精水之氣,從心氣而外出也。五臟之精,心為之主。故夫心者,五臟之專精也。五臟之精,隨心氣而注於目,故目者,其竅也。五臟之精,隨心氣而榮於色,故華色者,其榮也。德,猶得也。是以人心有得也,則氣和於目。目者其竅,此其驗矣。亡,猶失也。人心有失,則憂知於色,華色者其榮,此其驗矣。五臟之精,隨心外出,是以心有悲哀,則泣下,泣下,則水所由生,以明淚水從目泣而生,目泣從心悲而出也。

水宗者,積水也。積水者,至陰也。至陰者,腎之精也。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也,輔之裹之。故水不行也。

此言腎精為水之主,腎精持之,而水不出也。宗,猶聚也。水之聚者,漸積而成,故曰水宗者,積水也。水積於下,其性陰柔,故曰積水者,至陰也。腎精為水之本,故曰至陰者,腎之精也。流行之水,則外出,宗精之水,則不出,故曰宗精之水,所以不出者,是精持之而不出也。持之者,乃輔之裹之,故水藏而不行也。

夫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也。故諺有曰:心悲名曰志悲。志與心精,共湊於目也。

承上文心動水行,腎持水藏之意,而言水火相感,神志俱悲,而後淚出也。故曰夫水之精為志。志,腎所主也。火之精為神;神,心所主也。若水火相感,神志俱悲,是以目之水生而為淚也。故諺有曰:心悲名曰志悲。由此觀之,則心志相通,而志與心精,共湊於目也。

是以俱悲,則神氣傳於心,精上,不傳於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

上文心志相通,心悲名曰志悲,此言心不傳志,而志獨悲也,是以俱悲,則神氣傳於心。精上,即上文心悲名曰志悲,志與心精,共湊於目之謂也。然有心氣不傳於志,而志獨悲者,志悲於內,故泣出也,以明目之生水,則泣出於外,腎志獨悲,則泣出於內。由是,可以知水所從生矣。

泣涕者,腦也。腦者,陰也。髓者,骨之充也。故腦滲為涕。志者,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從之者。其行類也。

此言心悲水流而涕從之,以明涕所從出也。凡人泣必有涕,而涕所從來,不同於泣,故曰泣而涕者腦也;腦為精髓之海,故腦者陰也,腦為髓海,髓居骨內,故髓者骨之充也。泣涕者腦也,故腦滲而為涕。髓者骨之充,而志者,又骨之主也,是以水流而涕必從之者,其行類也。

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夫人涕泣俱出而相從者,所屬之類也。

橫,去聲。此言志悲泣出而涕從之,類相感也。泣出必有涕,故夫涕之與泣者,譬如人之兄弟,急則俱死,生則俱生,是知涕與泣,同氣並行矣。上文云,而志獨悲,故泣出也,由此言之,其志以早悲,是以涕泣俱出而橫行也。夫人涕泣俱出相從者,亦所屬之類也。

雷公曰:大矣。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不從之何也?

公聞水所從生,涕所從出,神志悲泣之理,至精至微,實道之所在,非工之所知,故曰大矣。其始有哭泣而淚不出,出而少涕之問,帝曰在經有也,至此復請問人哭泣而淚不出者,若出而少涕,哭泣而淚涕不從之,何也?

帝曰:夫泣不出者,哭不悲也;不泣者,神不慈也;神不慈則志不悲。陰陽相持,泣安能獨來?

此言哭而悲,則淚出,哭而不悲,則淚不出也。目潤曰泣;水下曰淚。夫人但目泣而淚不出者,由於哭之不悲也。但聲哀哭而並不泣者,由於神之不慈也。慈者,心慈;悲者,志悲。故神不慈,則志不悲。心神持於上,腎志持於下。陰陽相持,則泣安能獨來?由是而知哭泣與淚不出者,由於哭之不悲也。

夫志悲者,惋惋則沖陰。沖陰,則志去目。志去,則神不守精。精神去目,涕泣出也。

此言出而少涕者,由於志不沖陰也。上文云,腦者陰也。故曰夫志悲者,其內惋惋,惋惋,哀慼也;故惋惋,則志上衝於陰。沖陰,沖腦也。故沖陰,則腎志去目。去,猶出也。志出於目,則心藏之神,亦不守精。精,心精也。神不守精,則精神去目,而涕泣出也。由是而知志悲,則上衝於陰而為涕;不悲,則不沖陰而少涕矣。

且子獨不誦不念夫經言乎?厥則目無所見。

《靈樞·口問》論云,液竭,則精不灌。精不灌,則目無所見,故曰,且子獨不誦唸夫經言乎?厥則目無所見,厥,猶極也。帝先云,在經有也。故於此引經言以明之。

夫人厥,則陽氣並於上,陰氣並於下。陽並於上,則火獨光也。陰並於下,則足寒。足寒則脹也。夫一水不勝五火,故目眥盲。是以衝風泣下而不止。

承上文而言,夫人厥,則陽氣獨並於上,陰氣獨並於下;所謂陽並於上,乃惟陽無陰,則火獨光也。所謂陰並於下,乃惟陰無陽,則足寒,足寒不已,則腹脹也。以明陰陽不和,而為厥也。若夫厥則目無所見者,陽並於上,而火獨光,則三焦君相之火,皆上炎矣。陰並於下而足寒脹,則少陰腎臟之精,太陰脾臟之濕,皆逆於下,惟太陽膀胱之水,因陽氣之並而上行,是太陽一水,不能勝三焦君相之五火,故目眥盲。盲,目無見也。今曰眥盲,是以衝風則泣下而不止,所以然者,膀胱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泣下不止,必至液竭,而目無所見也。此言衝風泣下,泣從外生,而非志悲之泣也。

夫風之中目也,陽氣內守於精,是火氣燔目,故見風則泣下也。有以比之,夫火疾風生,乃能雨,此之類也。

中,去聲。此復申明衝風泣下之義,言衝風泣下,猶之火疾風生而為雨也。夫風之中目也,目為陰精,兼有陽氣,精守於內,陽充於外,是陽氣內守於精,一水不勝五火,是火氣燔目,目燔故見風則泣下也。有以比之,比夫火疾風生,乃能雨,即此火氣燔目見風泣下之類也。

愚觀上論七篇,詞古義深,難於詮解,然久久玩索,得其精微,則奧旨自顯。曩歲偶於友人齋頭,見新刊《素問》一部,紙板甚精潔,名人為之序,其中篇什倒置,刪削全文,末卷七篇,置之不錄,謂詞義不經,似屬後人添贅,而非黃帝之文。噫,如是之人,妄論聖經,貽誤後昆,良足悲已。不意今歲之秋,亦於友人齋頭,見新刊《素問》一部,卷帙無多,似非全文,愚草草視之,但見彙集諸注,述其唾餘間增己意,評論諸家,愚俱忘卻,惟論張隱菴集註云,大半出於同人之筆。愚觀此言,不無嘆惜。隱菴註釋,有《靈樞》、《素問》、《傷寒》,《金匱》諸書,皆以經解經,不杜撰,不剿襲,可謂著述超群,非常人思慮所能及。今為此言,蓋因註解精深,不能探討,第見開卷有諸同學之姓氏,注中有某人某人之語句,遂乘此隙,而云大半出於同人之筆也;愚鑑於此,是以同學高賢,及門諸弟,概不借光,庶免後人之口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