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壬神定经

稼穑作甘《甘味生于五谷》。《月令》曰:其味甘,其臭香。凡臭香味甘者,皆属于土也。《白虎通》曰:土味甘,居中央,主中和也。故甘犹五味,以甘为主也。
释例曰:五色以主五味,皆有象也。假令占人,用起木神,则其性仁而恻隐。在物而色青,在味则酸,在病则肝。他皆仿此例而推之。

释四方第十三
传曰:四方者,东西南北之谓也。
东: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左,万物蠢然而生,故变动为东。东者,动也。
南: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前,纯阳用事,其气覃敷,万物怀妊,故变任为南。南者,任也。
西: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右,万物高齐,故变齐为西。西者,齐也。
北: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后,而阳气潜伏,故变伏为北。北者,伏也。

释四门第十四
《黄帝》曰:四门开张,时有括藏。昔大挠造甲子,执十二辰于地,开四门也。
天门:在西北。西北者,戌亥之间,秋冬相交之际,草木黄落,天门之内,故天门在西北也。
地户:在东南。东南者,辰巳之间,春夏相交之际,万物已生,蛰虫早出,故地户在东南也。
人门:在西南。西南者,申未之间,秋夏相交之际,万物既成而后死,人之象也,故人门在西南。
鬼门:在东北。东北者,丑寅之间,春冬相交之际,万物死而得生,鬼之象也,故鬼门在东北。

释德第十五
传:德者,得也,皆主救厄而济溺。十干以阳德自处之,而阴德在阳也。
十干德者,甲、丙、戊、庚、壬阳干,德自处。乙德在庚,丁德在壬,己德在甲,辛德在丙,癸德在戊。
十二支德者,子在巳,丑在午,寅在未,卯在申,辰在酉,巳在戌,午在亥,未在子,申在丑,酉在寅,戌在卯,亥在辰。十二支德,岁月日时同用。
假令正月乙酉日未时占战争,用传送加乙,上克下,即申克乙。六乙之日,天乙乘神后加申,前四勾陈加乙,乙德在庚。虽有战争,遇德神相救,无所伤害也。他准此例占。

释刑第十六
传曰:刑者,刑戮之谓也。一曰衰谢之刑(谓金木水火土正刑),二曰制御之刑(谓十干之刑也),三曰不逊之刑(谓十二克刑)。翼奉传曰:金刚火强,各在其方,木落归根,水流趋未。
巳、酉、丑,金之位在西方,言金恃其刚,物莫与对。阳气八月从酉而入,因而挫之,故金刑在西方。
寅、午、戌,火之位在南方,言炎恃其强,物莫与对,阳气五月生于午,因而挫之,故火刑在于南方。
亥、卯、未,木之位。木落归本,言叶落复根。亥卯未,木之根,刑在北方。言木恃其荣观,故阴气刑之,使凋伤也。
申、子、辰,水之位。水流趋末,水性东流,逝而不返,其谓之末也,故水刑在东方。言水恃阴德,故阳刑使之不归也。
土位在中央,寄旺四季。以未为长生,丑为冠带,墓在辰,天刑在戌。此言土力最大,天能刑之,故天刑在戌。
制御之刑者,谓十干也。辰来克日为逆乱,故加刑以制御之。凡干刑所加,战争不出其下。甲刑在申,乙刑在酉,丙刑在子,丁刑在亥,戊刑在寅,己刑在卯,庚刑在午,辛刑在巳,壬刑在戌,癸刑在未。
不逊之刑者,谓十二支也。义有三段:
第一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言寅中有杂火,不恤巳中杂金,故寅刑巳。巳生庚金,又效尤巳里之杂土,不恤申中之杂水,故水往刑申。申立下巳,见所生巳里之土被寅刑,故又往刑寅,此为无恩之刑也。
第二恃势之刑者,言未土恃长生,而欺丑之始冠带,故未刑丑。丑恃冠带,而欺戌土之先被刑,故丑往刑戌,戌再迁其怒,自恃旬首甲戌,而往刑旬末癸未。此为恃势之刑。
第三无礼之刑者,言阳精自生日,阳气在子,而卯为日门,子为卯父,鼎立无卑恭之礼,是以卯子为无礼之刑也。翼奉传曰:子为贪狼,卯为阴贼,王者为忌失之辰。辰午酉亥自刑,义见上矣。

释害第十七
传曰:害者,妨也,在刑杀之间。酉戌相害者,谓戌以死火,害酉生金,此名为鬼害也。申亥相害者,各恃其临官欲竞强势,嫉才争进相害也。子未相害者,谓未以壬土,害子壬水,此为恃势相害也。寅巳相害者,谓各恃其临官,各炫能而争进相害也。丑午相害者,谓午以壬火,而凌丑死金,此以少凌长相害也。卯辰相害者,谓卯以壬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也。
凡占遇六害者,各以本意决之。

释鬼第十八
传曰:鬼者,五行之精气也,谓支干皆有之。
干鬼者:甲鬼在申,乙鬼在酉,丙鬼在子,丁鬼在亥,戊鬼在寅,己鬼在卯,庚鬼在午,辛鬼在巳,壬鬼在戌,癸鬼在未。
支鬼者:子鬼在辰,丑鬼在卯,寅鬼在申,卯鬼在酉,辰鬼在寅,巳鬼在亥,午鬼在子,未鬼在卯,申鬼在午,酉鬼在巳,戌鬼在寅,亥鬼在未。

释杀第十九
传曰:阴气尤毒,谓之杀也。
巳、酉、丑,劫杀在寅,寅中有阴气生火也。灾杀在卯,卯为日门,阴气所入。天杀在辰,辰为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申、子、辰,劫杀在巳,巳中有阴气生土也。灾杀在午,言气生于午也。天杀在于未,言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亥、卯、未,劫杀在申,申中有阴金也。灾杀在酉,酉为月门,阴气所出也。天杀在戌,言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寅、午、戌,劫杀在亥,亥中有阴水也。灾杀在子,子为阴水,言阴气生子也。天杀在丑,言四季阴气能游天上也。
金神三杀者,寅申巳亥,三杀在酉。子午卯酉,三杀在巳。辰戌丑未,三杀在丑。
若占病,白虎并官事,与朱雀并者,皆大凶也。
年月三杀者,申子辰,杀在未,谓水太阴之位,杀在太阳之上,亥卯未,杀在戌,谓木少阳之位,杀在少阴之上。寅午戌,杀在丑,谓火太阳之位,杀在太阴之上。巳酉丑,杀在辰,谓金少阴之位,杀在少阳之上。凡上三传,吉将与杀并者,吉事速。凶将与杀并者,其凶尤重。金神三杀最恶,若乘三象气来克日辰人年者,大凶也。

释数第二十
传曰:数者,谓五行、十干、十二支数也。
五行数者,水,生数一,成数六。火,生数二,成数七。木,生数三,成数八。金,生数四,成数九。土,生数五,成数十。
十二支数者,子午数九,丑未数八,寅申数七,卯酉数六,辰戌数五,巳亥数四。十干数者,甲己数九,乙庚数八,丙辛数七,丁壬数六,戊癸数五。

下卷

释相生第二十一
《金匮经》曰:二气交会各五。五行,谓金木水火土,循环而无端。故金化而水生,水流木荣,木动而火炎,火炎而土平,积土而金成。此五行相生之情而相受也。故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是为相生也。

释相克第二十二
《金匮经》曰:五行者,各有相恶也。故金入火而销亡,火得水而灭光,水得土而不行,土得木而肿疮,木逢金而折伤。此五行相克之情,递相恶也。故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是谓递相恶也。

释月将第二十三
正月将徵明:《金匮经》曰:建寅之月,阳气始达,徵召万物而明理之,故曰徵明。
二月将天魁:《金匮经》曰:建卯之月,万物皆生,各求根本,以类合聚,故曰天魁。
三月将从魁:《金匮经》曰:建辰之月,万物皆长,枝蕊花叶,从根本而出,故曰从魁。
四月将传送:《金匮经》曰:建巳之月,万物盛茂,阳气所传而通送之,故曰传送。
五月将小吉:《金匮经》曰:建午之月,万物小盛,阴气始生,奉阳之功,故曰小吉。
六月将胜光:《金匮经》曰:建未之月,万物壮大,逾本而生,故曰胜光。
七月将太乙:《金匮经》曰:建申之月,万物毕秀,吐穗含实,孔穴自任,故曰太乙。
八月将天罡:《金匮经》曰:建酉之月,万物强固,柯条已定,核实坚刚,故曰天罡。
九月将太冲:《金匮经》曰:建戌之月,万物成熟,收获聚之,枝条剥毁,故曰太冲。
十月将功曹:《金匮经》曰:建亥之月,万物大聚,功事成就,计定于功,故曰功曹。
十一月将大吉:《金匮经》曰:建子之月,阳气复始,君得其位,惠化日施,故曰大吉。
十二月将神后:《金匮经》曰:建丑之月,岁功毕定,酒醴蜡祭百神,故曰神后。
天之运转,合宿之所至,以立神名。天之十二神,动移无穷。地之十二辰,以静而待之。或有相生,或有相克,吉凶之本,不可不知。上克下忧他人,下克上忧己身。上克下忧妇人,下克上忧男子。旺气所胜,忧县官。相气所胜,忧财物。死气所胜,忧死丧。囚气所胜,忧囚系。休气所胜,忧疾病。余皆仿引例。

释璧度第二十四
太史杨维德曰:臣等谨案:十二次取《三统历》,配十二分野,其旨最详。又有费真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并后魏太史陈卓言人宿度,各有先后,令依《三统历》入次度,与见行历书同,所定并同。
自轸宿十二度,至氐四度,为天罡,于辰在辰。
自氐宿五度,至尾宿九度,为太冲,于辰在卯。
自尾宿十度,至斗宿十一度,为功曹,于辰在寅。
自斗宿十二度,至女宿七度,为大吉,于辰在丑。
自女宿八度,至危宿十五度,为神后,于辰在子。
自危宿十六度,至奎宿四度,为登明,于辰在亥。
自奎宿五度,至胃宿六度,为河魁,于辰在戌。
自胃宿七度,至毕宿十一度,为从魁,于辰在酉。
自毕宿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传送,于辰在申。
自井宿十六度,至柳宿八度,为小吉,于辰在未。
自柳宿九度,至张宿十六度,为胜光,于辰在午。
自张宿十七度,至轸宿十一度,为太乙,于辰在巳。

释日度二十五
太史杨惟德曰:臣等谨案:历法日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太阳一日行一度,八十五岁则行不及一度。臣等今依大宋《祟天历》,起自景甲戌岁,二十四气、日宿次合、分璧度数,以定月将,故得用式无差,占事有准,祸福符应,时变以周,悔吝凶吉与神道而合契。
冬至,斗宿六度二十六分。
小寒,斗宿二十二度二十二分。
大寒,女宿六度七十七分。
立春,危宿初度九十七分。
雨水,危宿十六度五十三分。
惊蛰,室宿十四度二十分。
春分,奎宿二度五十分。
清明,娄宿初度四十分。
谷雨,胃宿二度四十分。
立夏,昴宿二度五十二分。
小满,毕宿六度二十八分。
芒种,参宿三度八十九分。
夏至,井宿九度十三分。
小暑,井宿二十三度六十六分。
大暑,柳宿五度四十分。
立秋,星宿五度九十八分。
处暑,张宿十三度八十六分。
白露,翼宿十度十二分。
秋分,轸宿六度一分。
寒露,角宿二度五十四分。
霜降,亢宿四度九十八分。
立冬,氐宿十一度五分。
小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
大雪,尾宿一度四十八分。
大雪,箕宿初度三十分。
假令十一月十五日冬至,在南斗六度。至二十一日,在南斗十二度。于辰在丑方,用大吉为月将。若二十日以前用式占事,犹用功曹为月将。余皆仿此。

释日出没第二十六
古法曰:一昼夜有二十时,总一百刻,逐时更分,各有长短,谓辰戌丑未四时,各十三刻,其余八时各六刻,共成一百刻也。殊不知天道运行,岁时差忒,银漏著短长之限,实咎分盈缩之期,。臣等今依《祟天历》,算定迟疾,四时无差于昏晓。《月令》云:日出前二刻半为晓,日入后二刻半为昏也。
冬至,日出卯正五刻空,入申正三刻二十分。
小寒,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入申正三刻三十分。
大寒,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入申正四刻空。
立春,日出卯正三刻三十二分,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
雨水,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入申正五刻五十分。
惊蛰,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入申正十刻三分。
春分,日出卯正初刻空,入酉正初刻空。
清明,日出寅正七刻三分,入酉正一刻十七分。
谷雨,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入酉正二刻三十分。
立夏,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分,入酉正三刻三十二分。
小满,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入酉正四刻二十分。
芒种,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入酉正四刻五十分。
夏至,日出寅正三刻三十分,入酉正五刻空。
小暑,日出寅正三刻三十一分,入酉正四刻五十分。
大暑,日出寅正四刻空,入酉正四刻二十分。
立秋,日出寅正四刻四十八分,入酉正三刻三十三分。
处暑,日出寅正五刻五十分,入酉正二刻三十分。
白露,日出寅正七刻三分,入酉正七刻十七分。
秋分,日出卯正初刻空,入酉正初刻空。
寒露,日出卯正一刻十七分,入酉正七刻三分。
霜降,日出卯正二刻三十分,入申正五刻五十分。
立冬,日出卯正三刻二十二分,入申正四刻四十八分。
小雪,日出卯正四刻二十分,入申正四刻空。
大雪,日出卯正四刻五十分,入申正三刻三十分。

释昏晓第二十七
《黄帝》曰:晓昏之法,以星没为晓,星出为昏。虽诸说之纷纭,奈法式而犹阙。臣等今依《祟天历》,算定昏晓,中星定贵神经历之方,分天官向背之所,庶占验无失,善恶有准矣。
节气 晓中星  昏中星
冬至,角初度   壁四度
小寒,亢二度  奎六度
大寒,氐七度  娄八度
立春,房四度  昴初度
雨水,尾五度  毕八度
惊蛰,尾十六度 参九度
春分,箕九度  井十九度
清明,斗八度 柳三度
谷雨,斗十九度  张一度
立夏,牛四度 翼三度
小满,女九度  轸二度
芒种,危初度 角二度
夏至,危十四度  亢六度
小暑,室十三度 氐十一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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